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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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9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临时性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7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新疆晨光科技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含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