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董事、总裁黄明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黄明先生因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黄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应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完成董事补选和总裁聘任工作。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鲁鱼 宁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