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于2022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自2022年8月31日后首个交易日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9.07元/股),已经触发《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蓝晓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于2022年10月24日提前赎回全部“蓝晓转债”,根据《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董事会认为,公司行使“蓝晓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前赎回“蓝晓转债”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