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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3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arbinJiuzhouGroupCo.,Ltd.(哈尔滨松北区九洲路609号1#厂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〇二二年九月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泰来九洲大兴100MW风电项目61,889.4142,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
合计79,889.416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

(一)传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品竞争激烈

公司是中国专业的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供应商和配用电能效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从公司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气设备的研发、应用及配用电方案设计,2010年登陆创业板,业务规模和盈利稳步增长。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增速放缓,制造业成本上升,公司利润空间收窄,单一主业的业务模式逐渐受到挑战。公司的传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品受到行业需求下降影响,市场竞争激烈。

为应对市场竞争,公司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2012年,公司将高压变频器业务及其资产出售给罗克韦尔自动化亚太商务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罗克韦尔自动化控制集成(哈尔滨)有限公司,转向电力电子整体解决方案业务;2015年,公司并购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进入固体绝缘环网柜市场和电网领域。在传统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领域,公司成功实现了业务结构调整,效益也稳定增长,但是在该行业整体需求低迷的背景下,在经营战略上,公司需要在新能源发电领域继续开拓,以实现更快发展。

(二)风电运营产业发展前景良好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创造经济发展的“世界奇迹”背后,也伴随着环境问题的隐痛,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风能作为一种清洁而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在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日益严重的今天,风力发电作为全球公认可以有效减缓气候变化、提高能源安全、促进低碳经济增长的方案,得到各国政府、投融资机构、技术研发机构、项目运营企业等的高度关注。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截至2025年我国现代能源体系的建设划定了明确目标。规划指出,为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的能源低碳转型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我国主要省份公布的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数据统计,“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量将超过300GW。未来,我国风电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三)公司成功实现业务战略转型

为抓住新能源行业需求爆发式增长的机会,借助从事电力电子业务的基础,九洲集团从2015年开始从事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建设与开发运营业务,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以及投资与运营业务,主要有两种业务模式:

第一种是受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业主委托,出资进行电站BT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业主;第二种是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和运营,即公司取得项目所有权,持有并运营,通过收取电费的方式实现稳定收益。

2019年开始,公司自持运营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逐渐增加。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自持运营的项目中,建设完成实现并网的风电场6座、光伏电站9座,装

机容量合计539.85MW。上述项目将会在较长的运营期限内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和现金流入。

公司制订了“发电、储电、供电”的创新业务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的可再生能源业务发展战略,九洲集团致力于成为一家具备风、光、储、供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泰来九洲大兴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泰来县。泰来县全境处嫩江下游,大兴安岭东南余脉和松嫩平原西部边缘的过渡地带,地势由西北逐渐向东南倾斜,中部较为平坦。县域内海拔高度在137至160米之间,海拔高度最高点为193.6米,最低点为133.4米,地势自西北向东南由高到低逐渐倾斜,地形宽广平坦,有大小不等的土山(沙丘)分布其中。本风电场所在地有效风小时数多,没有破坏性风速,风的品质较好,风力资源较为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2)装机容量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

随着化石资源(石油、煤炭)的大量开发,其保有储量越来越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因此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减少化石资源消耗的比重。目前,国家已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提到战略高度,开发风力发电是降低国家化石资源消耗比重的重要措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将有利于改善国家和地区能源结构。

风力发电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合计100MW,每年可提供上网电量为36,763万千瓦时,按替代火电标

准煤耗360g/kWh计算,每年可节省原煤消耗约13万吨,减排SO

约7.94吨,NO约4.76吨,CO

约34.67万吨,减少灰渣2.9万吨,同时还会减少废水和废渣的排放。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将节约不可再生能源、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量,减轻环境污染。

(2)实现产业链延伸,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作为国内智能配电网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商及环境综合能源供给及管理服务提供商,选择优质项目进行自主开发运营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将扩充风电装机容量,实现产业链延伸,推进新能源领域布局。在我国和全球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下,项目建设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发挥电力设备制造业务、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建设与开发运营业务板块联动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3)项目建设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区域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项目建设可有效地促进当地风力资源利用,将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进一步推动地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带动风电场所在地区相关产业如建材、交通、建筑业的发展,对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符合国家振兴东北工业基地战略。随着风电场的开发投运,将为地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要求,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为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的能源低碳转型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国主要省份公布的

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数据统计,“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量将超过300GW。未来,我国风电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本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要求,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本项目所在地区风力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运营前景

根据现有测风数据,该风电场70米高实测年测风数据分析,实测年平均风速

6.82m/s,平均风功率密度282.12W/m?,年有效风速(3~20m/s)小时数为7,623小时。50m高年平均风速5.8m/s,,平均风功率密度226W/m?。风场的主导风向为W和WSW,风电场的风能主要集中在W和WSW方向。风电场测风塔70m高度风速的众值出现在3~10m/s风速区间内,占全部风速分布的70%以上;风能的众值出现在7~17m/s风速区间内,占全部风能分布的70%以上。风电场大风月为10-12月和1-4月,小风月为5、6、7、8、9月;白天风速小,夜晚风速大。该风场的空气密度为1.226kg/m

。风电场70m高度5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为31.75m/s,风速15m/s环境湍流强度为0.123,风电场区域极端最低温度为-41℃,适合选择IECIII C类及以上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

综上分析,本风场测站的测风数据详实可靠,盛行风向稳定,有效风小时数多,没有破坏性风速,风的品质较好,风力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运营前景。

(3)项目所在地电网可以满足项目接入与就地消纳

本项目接入点泰来九洲新清220kV升压站,从负荷情况,电源装机情况、整体电力平衡情况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可得,目前齐齐哈尔地区基本上属于电力盈余地区,可以外送富余电力至电力受入区域;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满足黑龙江省负荷中心发展需要,盈余电力需送至地区220kV及以上电网进行全网性消纳。

(4)项目适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了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相关制度。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规定,适用全额保障性收购项目的上网电量。

4、项目实施和项目概算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泰来县九洲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建设、运营。

(2)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工程建设期为12个月。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1,889.41万元,其中不超过42,000.00万元拟通过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将自筹解决。

本项目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施工辅助工程1,142.32
2设备及安装工程49,640.10
3建筑工程5,458.66
4送出工程2,550.21
5其他投资3,098.11
合计61,889.41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风场年上网电量为36,763万kWh,若按上网电价(含增值税)0.2649元/kWh测算,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34%(税后),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6、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来九洲大兴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2〕503号)。

(二)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建设与开发运营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券,拟使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

资金情况、实际营运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整体规模适当。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转债所募集的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全部投资于风力发电建设项目,符合未来公司在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方向及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投产后,公司将扩充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实现产业链延伸,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布局。项目建设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发挥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务、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建设与开发运营业务及环境综合能源业务的板块联动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在建设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相关项目效益的逐步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在未来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将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在本次可转债后期转股后,公司总负债将下降,净资产上升,资产负债率将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发行可转债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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