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原尚股份股票代码:6038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一)广州骏荟 ...... 5
(二)原尚投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票情况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原尚股份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原尚投资 | 指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州骏荟 | 指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广州骏荟
公司名称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或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4栋301房蚁米安居宝众创空间办公卡位38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余军 |
成立日期 | 2021年2月20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W55C42Y |
主营业务 | 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股权结构 | 原尚投资持有其90%合伙份额,余军持有其10%合伙份额 |
(二)原尚投资
公司名称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或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2706房 |
法定代表人 | 余军 |
成立日期 | 2009年10月14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95183324X |
主要业务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股权结构 | 余军先生持有其99.40%股权,余军妻子边菁持有其0.60%的股权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原尚投资持有广州骏荟90%的财产份额,余军持有广州骏荟10%的财产份额,余军为广州骏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军持有原尚投资99.40%的股权,其配偶边菁持有原尚投资0.60%的股权。因此,余军为广州骏荟与原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州骏荟与原尚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在原尚股份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2021年3月2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3月18日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确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1,507.30 万股股票。截至2022年9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骏荟已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507.30万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2021年3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骏荟与公司签订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广州骏荟不得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双方同意,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应遵守前述规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限售期长于本条约定的限售期的,广州骏荟保证将会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90,047,000股(以2022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1,460,000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骏荟未持有共公司股份;余军先生持有原尚投资99.40%股权,余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15,073,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21日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5,12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2022年8月31日) | (2022年9月21日)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原尚投资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41,460,000 | 46.04% | 41,460,000 | 39.44% |
广州骏荟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 - | 15,073,000 | 14.34% |
总 计 | 41,460,000 | 46.04% | 56,533,000 | 53.78% |
本次权益变动后,原尚投资持股比例减少至39.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余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2年9月21日,公司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16,200,000股股票质押给了国金证券。除上述权利限制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原尚投资和广州骏荟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3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电话:020-82394665
邮箱:ir@gsl.cc
联系人:钟情思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 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 军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股票简称 | 原尚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8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州骏荟、原尚投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41,460,000股 持股比例:46.0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56,533,000股 持股比例:53.78% 变动比例:7.7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