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86,904,16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3亿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文山电力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及对应实施公司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亿元) | 实施公司 |
1 | 梅蓄一期电站 | 15.00 | 梅蓄公司 |
2 | 阳蓄一期电站 | 18.00 | 阳蓄公司 |
3 | 南宁抽蓄电站 | 39.10 | 南蓄公司 |
4 | 梅州五华独立储能项目 | 1.90 | 科技公司 |
5 | 佛山南海独立储能项目 | 8.00 | 科技公司 |
6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 11.00 | |
合 计 | 93.00 |
由于募投项目分别由公司下属不同项目法人公司实施,为满足外部监管要求,更好使用募集资金,拟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梅州蓄能发电有限公司、阳江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南宁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共6个账户。根据各开户银行对专户的服务经验以及对公司融资的支持等,拟在招商银行等6家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1 |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营业部 |
2 | 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供电局大厦支行 |
3 | 梅州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营业部 |
4 | 阳江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广州花城支行 | ||
5 | 南宁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花城支行 |
6 | 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东山支行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规定在一个月内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同时,授权董事长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