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荻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9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9月22日为授予日,以20.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4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