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7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
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与曾万辉先生通知,获悉上述股东近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1%且减持数量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喻丽丽 |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梅溪湖路1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曾万辉 |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梅溪湖路1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3日-2022年9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景嘉微 | 股票代码 | 30047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6,317,506 | -1.4101% |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导致持股比例降低 | - | -0.2074% | ||||
合 计 | 6,317,506 | -1.617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喻丽丽持有股份 | 93,443,287 | 31.0198% | 135,710,847 | 29.873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590,722 | 6.5034% | 30,781,950 | 6.775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852,565 | 24.5164% | 104,928,897 | 23.0975% | ||
曾万辉持有股份 | 13,604,898 | 4.5163% | 18,457,347 | 4.062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51,225 | 0.8801% | 3,151,838 | 0.693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953,673 | 3.6362% | 15,305,509 | 3.3691% |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 | 10,000,000 | 3.3196% | 15,000,000 | 3.301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00 | 3.3196% | 15,000,000 | 3.30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9833%)。 自前次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后,即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9月21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17,5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101%。又因截至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2,430,376股,导致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及景嘉合创持股比例下降0.2074%。综合上述因素,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股份累计变动比例1.6175%。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1,237,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50,618,886股。本次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301,237,772股变更为451,856,658股。
2、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2年6月17日至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截至2022年9月21日,本次激励计划共行权2,430,376股,公司总股本由451,856,658股变更为454,287,034股。
3、本次变动前的持股占比按照权益变动及股权激励行权前的公司总股本301,237,772股计算;本次变动后的持股占比均按照最新股本计算。
二、股东减持过半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喻丽丽曾万辉
喻丽丽 曾万辉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6日 | 58.3970 | 1,950,000 | 0.4293%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19日 | 56.2333 | 988,487 | 0.2176%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20日 | 53.1019 | 701,983 | 0.1545% |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21日 | 50.3628 | 263,880 | 0.0581% |
大宗交易 | 2022年9月21日 | 41.6000 | 2,240,000 | 0.4931% |
合计
合计 | - | - | - | 6,144,350 | 1.3526% |
注:减持比例根据减持当天公司期权行权后的总股本计算。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喻丽丽
喻丽丽 | 合计持有股份 | 139,905,197 | 30.8298% | 135,710,847 | 29.873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976,300 | 7.7075% | 30,781,950 | 6.775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928,897 | 23.1224% | 104,928,897 | 23.0975% |
曾万辉
曾万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20,407,347 | 4.4970% | 18,457,347 | 4.062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01,838 | 1.1243% | 3,151,838 | 0.693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305,509 | 3.3728% | 15,305,509 | 3.3691% |
注:1、上表中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以2022年8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时的持股情况及预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453,797,909计算。
2、上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相关股东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