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均未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公司不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一、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上证公函【2022】2469号《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后,经自查发现2022年半年度酒水业务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涉及部分经销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规定严格判断,公司向经销商(客户)取得宣传推广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不符合“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规定,因此公司向经销商(客户)支付的推广服务费应当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将该应付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2-027号)。
二、本次会计差错具体情况
1.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影响比例(%) |
营业收入 | 12,776.40 | -62.89 | 12,713.51 | -0.49 |
其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金额 | 11,525.59 | -62.89 | 11,462.7 | -0.55 |
销售费用 | 5,567.97 | -62.89 | 5,505.08 | -1.14 |
利润总额 | -25,245.57 | -25,245.5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24,861.09 | -24,861.09 |
2.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影响比例(%) |
营业收入 | 7,522.15 | -430.69 | 7,091.46 | -6.07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7,377.79 | -430.69 | 6,947.10 | -6.20 |
销售费用 | 4,827.62 | -230.69 | 4,596.93 | -5.02 |
利润总额 | -2,339.07 | -200.00 | -2,539.07 | -7.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2,356.85 | -200.00 | -2,556.85 | -7.82 |
3.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影响比例(%) |
营业收入 | 10,538.62 | -682.26 | 9,856.35 | -6.92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0,277.10 | -682.26 | 9,594.84 | -7.11 |
销售费用 | 6,905.57 | -682.26 | 6,223.30 | -10.96 |
利润总额 | -4,940.62 | -4,940.6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93.88 | -4,893.88 |
三、会计差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差异属于应用会计政策差异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依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实务问答》相关规定,上述差错对公司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均未造成重大影响,属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公司不需要调整涉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应当将累计影响数调整当期财务报表与之相同的项目,将综合影响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以及销售费用同时减少
682.26万元。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