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下午13:3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达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且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5名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541,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