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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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前述两种方式进行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0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2022-033号公告。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9月30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0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22年09月23日
会议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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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790 | 轻纺城 | 2022/09/23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建华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晓峰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3、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提案》 | √ |
4、股东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5、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6、股东大会(现场)就上述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7、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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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0、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词。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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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大会秘书处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五、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代表)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有效证明。
六、每一股东发言、质询应遵循简练扼要的原则。
七、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八、列入股东大会议程需要表决的议案或决定,在进行大会表决前,应当经过审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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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在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十、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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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提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6月,为解决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结合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开发经营集团对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截至目前,开发经营集团下属国际面料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新西市场)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近日,公司收到开发经营集团《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拟对新西市场处置相关承诺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原承诺的具体内容
开发经营集团承诺:新西市场建造竣工后3年内,完成原西市场经营户的安置工作、招商工作取得实效后,并具备良好盈利前景时,将其注入上市公司。如延长的承诺期间内,该等资产仍不符合注入条件,开发经营集团将采取相应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现状
新西市场于2019年9月30日竣工,根据承诺约定,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资产注入或以适当方式处置。
三、拟变更内容
目前新西市场已完成原西市场经营户安置工作,正在进步一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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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尚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开发经营集团拟采取相应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由于相关资产需履行审计、评估及国资审批程序,预计无法在9月完成,提议将承诺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2023年3月31日。
以上提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