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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2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2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届时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性或意向性协议。

一、合同签署概述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控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就建立医药市场战略性伙伴关系事宜,经诚恳、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如合作进展顺利,各方将进一步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公司将根据项目协议内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56号406室

法定代表人:左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54280905A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药控股是由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607.SH)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类似交易情况:2019-2021年公司与上药控股发生日常销售业务合计54,486.02万元,日常采购业务合计2,148.54万元,占相关业务比重如下:

公司向交易对手方销售业务占比公司向交易对手方采购业务占比
20192.96%0.20%
20201.75%0.23%
20213.30%0.29%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上药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优势互补,资源共享。(1)甲方选择乙方作为中国地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可负责甲方产品在所覆盖区域的医疗机构、零售终端、民营医疗机构以及第三终端的配送。(2)乙方将其自有零售终端向甲方开放,配合甲方产品在乙方自有零售终端的销售。

2、出口服务,进军国际。乙方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优质的进出口供应链服务,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配合甲方将甲方产品供应海外市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选择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出口委托服务商。

3、软件支撑,硬件推进。乙方集团旗下的三方物流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提供系统支持,覆盖全国的物流畅通体系,为甲方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药品配送服务。同时,乙方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为甲方提供产品所在区域的销售数据信息。

4、联合打造强势品牌。乙方利用其享誉全国的品牌竞争优势,帮助甲方巩固和开发目标区域的销售市场,协助甲方在该区域完成产品品牌的学术推广工作。双方在市场营销中,互相支持,资源信息实现共享。

5、创新药上市前服务。乙方利用已建设完成的临港自贸区进口平台为甲方提供药品注册服务、临床试验服务、保税仓储服务等上市前各类支持,以协助甲方更好的完成产品研发及注册。

6、创新支付项目支持。乙方通过其合作伙伴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可为甲方优先提供惠及患者的创新支付方案,包括金融分期、疗效保险、早鸟计划、长程计划等多种形式,帮助甲方提高产品的患者可及性。

7、专业的招标服务支持。乙方拥有专业的全国分销团队配合总部政府事务与招标团队在各地开展各项招标工作,可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各项招标工作,在医改政策和招标政策上做到无缝衔接。乙方在各地的控股公司也可为甲方提供当地招标支持。

8、政府事务,资源共享。乙方是大型的国资企业,拥有丰富的政府资源,可以协助甲方在临床试验、公共事务、政务关系等方面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加速甲方产品的上市进度。

(二)权利和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独立地位和原有的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双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或擅自以对方的名义对外做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协议以外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各自对其产品及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所有从甲方购进的药品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进行处理。

5、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事宜,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相关的协议确定,如相关内容与本协议约定相冲突的,以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5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如遇不可抗力(战争、灾疫等)影响,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合作可充分发挥双方在行业领域的资源优势和品牌影响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主体各方均不产生具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各方权利义务以具体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作的具体开展有赖于双方未来的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性或意向性协议;

2、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无变动,公司亦未收到相关主体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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