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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2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5时00分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8,877,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7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297,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793%;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9,175,0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529%。(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297,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7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389,175,041387,012,64199.4444%1,3000.0003%2,161,1000.555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8,135,5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3%,反对票1,300股,弃权票2,161,1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且该项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George LanePoe先生、何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名称总得票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中小股东表决之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是否当选
2.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萍女士303,347,36677.9463%64,470,24342.8950%
2.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寅生先生303,347,36677.9463%64,470,24342.8950%
2.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George Lane Poe 先生303,347,36677.9463%64,470,24342.8950%
2.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春先生303,347,36677.9463%64,470,24342.8950%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该项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蒋萌女士、俞寿云先生、Zhang Yun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名称总得票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中小股东表决之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是否当选
3.01独立董事候选人蒋萌女士303,352,46677.9476%64,475,34342.8984%
3.02独立董事候选人俞寿云先生303,352,46677.9476%64,475,34342.8984%
3.03独立董事候选人Zhang Yun 先生303,352,46677.9476%64,475,34342.8984%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该项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冯玉海先生、余真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毓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名称总得票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是否当选
4.0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冯玉海先生303,367,96677.9515%
4.0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余真颖女士303,246,26677.92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闫思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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