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