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
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920-1号)以及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鲁02执1491号之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所持有的31,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质押续冻。
? 截止本公告日,三盛宏业持有的公司全部41,800,000股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继续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31,800,000 | 6.96% | 否 | 2022年9月20日 | 2025年9月19日 | 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民间借贷纠纷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 | 被冻结股份占持股总数比例(%) |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1,800,000 | 9.15% | 41,800,000 | 100.00% |
二、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原因
申请执行人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盛宏业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2民初182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部分股份冻结期限将届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中登公司协助继续冻结被执行人三盛宏业持有的公司31,800,000股股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