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33 证券简称:斯达5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红荔西路7002号第一世界广场A座2801。
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上述对外投资事宜发生时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追认。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红荔西路7002号第一世界广场A座2801。
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上述对外投资事宜发生时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追认。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充确认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涉及的新领域为:金融行业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红荔西路7002号第一世界广场A座2801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物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实缴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万 | 货币 | 认缴 | 100% |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正筹划几个独立项目,拟以子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来单独运作项目,避免和公司现在项目相混淆,有利于单独考核业绩情况。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新设公司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内控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新设公司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内控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一)《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