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资料,现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