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2]4129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8月26日出具的《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已收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士乳业”、“发行人”、“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对《第二轮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楷体(加粗) |
目录
问题1进一步说明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 ...... 1
问题2外采牛只单价大幅增加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 52
问题3.新增贸易商大额采购生鲜乳及奶粉的合理性 ................. 72
问题4.乳业板块经销模式及核查情况披露不充分 ................... 92
问题5.甜菜单产及白砂糖生产成本是否合理 ...................... 133
问题9.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 160
问题1进一步说明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监事会主席田胜利与发行人部分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田胜利曾长期从事资金拆借的民间借贷行为,对外借入资金后再出借给有资金使用需求的人员,赚取利息差。2018年至2020年,田胜利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交易中其借出金额合计2,826.50万元,借入金额合计997.35万元。副总经理薛虎与部分供应商亦存在借贷资金往来。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说明:(1)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流水的重要性水平,相关核查比例是否充分。(2)关键岗位人员确定的标准,涵盖范围是否全面。(3)对自然人资金流水核查结果中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列示的资金用途是否有确切合理依据,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佐证;以列表形式列示自然人存取现金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对象及职位、存取现时间、金额、资金实际来源、资金往来的性质及用途、实际支付对象、存取现的合理性。(4)田胜利对外借出资金的实际来源,是否与发行人相关及具体依据;列表说明每笔借出资金的金额、时间,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使用资金的时间;每笔资金田胜利、薛虎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是否均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及具体签订情况,每笔借贷资金往来的利率约定情况及利息给付金额、利息给付时间,与借贷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借出资金时间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田胜利每笔借入资金的金额、时间、具体流向;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张译云(北京成蒙添意商贸有限公司)等购买设备、购房需要多笔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的原因,张译云借款买房的时间,是否有房产证;田胜利的资金借贷行为是否存在配合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进行虚构交易的行为;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潜在纠纷。
(5)结合上述情形说明田胜利是否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规定。(6)薛虎大额转入、转出资金是否有支撑依据及具体情况。(7)结合上述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一步说明对自然人大额资金往来的具体核查方法、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并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体外资金循环、商业贿赂等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回复】申报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流水的重要性水平,相关核查比例是否充分。报告期内,对于发行人及子公司,综合考虑财务报表审计重要性水平、经营模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因素,确定其流水核查的重要性水平为20万元。具体核查方式为:申
报会计师抽取了超过资金流水核查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以上的银行流水发生额逐笔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收付款金额、收付款单位是否一致,将发行人银行流水中显示的交易对方信息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及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关注是否与客户、供应商、关联方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并核查原因;检查是否存在与业务不相关款项,资金往来是否具有合理的交易背景,是否与实际经营状况相符;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存在转移资金;是否利用员工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货款收支;确认是否存在体外循环形成销售回款的情形;是否存在出借账户等行为。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流水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资金流水核查金额合计(a) | 799,066.49 | 552,720.91 | 373,538.23 |
银行存款日记账借贷方金额合计(b)
银行存款日记账借贷方金额合计(b) | 852,709.82 | 581,821.85 | 415,081.86 |
资金流水核查比 例(c=a/b)
资金流水核查比 例(c=a/b) | 93.20% | 91.54% | 89.48% |
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流水的核查比例分别为89.48%、91.54%和93.20%,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资金流水的核查比例充分。
(二)关键岗位人员确定的标准,涵盖范围是否全面。
1、发行人关键岗位人员核查范围
申报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按照重要性原则和支持核查结论需要,并分析发行人集团财务管控模式、各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供应商、客户的不同,综合考虑发行人财务、各业务板块的采购和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有必要予以核查。同时结合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流水、董监高个人流水的核查情况,关注报告期内其他岗位人员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结合上述标准,选取了发行人财务经理、财务出纳、各业务板块销售负责人和采购负责人、与重要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的采购专员,作为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职位 | 姓名 |
财务经理 | 王天恩 |
财务出纳 | 杨丽君、李洁纯、张萍香 |
公司董事、牧业板块销售和采购负责人 | 乔世荣 |
公司董事、糖业板块销售和采购负责人 | 高智利 |
公司副总经理、农业板块销售和采购负责人 | 薛虎 |
职位 | 姓名 |
乳业板块销售负责人 | 党永峰 |
乳业板块采购负责人 | 菅海军 |
糖业板块采购专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党涌涛配偶的哥哥、经销商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2、其他公开发行公司关键岗位核查范围
查询公开资料,其他公开发行的公司关键岗位核查范围如下:
李珍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 公司 | 关键岗位核查范围 |
873122 |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出纳、主要销售人员 |
833943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纳、财务部经理、各产品业务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 |
870299 |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出纳、主要销售人员、财务人员 |
831689 |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出纳人员、采购销售负责人 |
838670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出纳、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证券部经理 |
836871 |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纳、采购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833580 |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出纳、财务部部长 |
根据上表,发行人关键岗位核查范围与其他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综上所述,发行人关键岗位人员确定标准合理,涵盖范围全面。
(三)对自然人资金流水核查结果中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列示的资金用途是否有确切合理依据,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佐证;以列表形式列示自然人存取现金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对象及职位、存取现时间、金额、资金实际来源、资金往来的性质及用途、实际支付对象、存取现的合理性。
对于自然人的资金流水核查,申报会计师执行的程序有:
1、获取核查范围内自然人提供的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清单,通过交叉核对已提供银行流水的对方账户和交易对手方、现场查询实地走访银行的个人名下账户核查方法确认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2、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添加银行卡功能,对主要的15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进行辅助核查,验证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如发现存在未打印的银行账户,则补充打印相关流水;
3、申报会计师陪同关联自然人去银行现场打印银行流水;
4、获取了相关人员关于银行账户完整性的承诺函;
5、申报会计师对自然人的银行流水进行逐笔核对,重点核查标准为单笔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或连续单笔交易金额合计5万元以上的流水(包括转账、取现),对于满足核查标准的银行流水记录通过访谈、取得并检查相关材料等手段,了解交易背景及原因。经核查,申报会计师列示的资金用途有确切合理依据,均取得客观证据予以佐证。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自然人存取现金超过核查标准的具体核查情况及相关支撑附件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核查对象 | 职位 | 存现或取现 | 时间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资金往来性质及用途 | 实际支付对象 | 支撑附件 |
党晓超 | 董事、培训专员 | 存现 | 2020/6/3 | 70,000.00 | 亲朋好友红包 | 个人存现用于个人日常花费 | 亲朋好友 | 情况说明 |
田胜利 | 监事会主席 | 存现 | 2019/2/14 | 352,300.00 | 出售房产款 | 田胜利出售轻工宿舍房款给亲属李建军,李建军从事零售行业,现金较多,故李建军分批以现金支付房款 | 李建军 | 访谈笔录-李建军 |
存现 | 2020/4/9 | 378,000.00 | ||||||
存现 | 2020/8/28 | 400,000.00 | 包头农商行贷款放款资金,取现并转存至农业银行 | 包头农商行为田胜利贷款银行,该银行卡未办理网银,无法转账,故取现后转存至农业银行,2020年8月28日田胜利向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出借款项280万元,其中40万元来源于此。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市农商行对账单、农业银行对账单、访谈笔录-高玉虎(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 ||
取现 | 2020/8/28 | 400,000.00 | ||||||
存现 | 2020/8/27 | 99,700.00 | 收到亲属借款 | 收到亲属田翠萍现金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田翠萍 | 个人借款访谈记录-田翠萍 | ||
存现 | 2020/9/14 | 99,500.00 | ||||||
存现 | 2020/9/14 | 200,000.00 | 收到薛虎还款 | 收到薛虎归还借款 | 薛虎 | 个人借款访谈记录-薛虎 | ||
薛虎 | 副总经理,兼农业板块采购和销售负责人 | 取现 | 2021/8/10 | 500,000.00 | 本人银行账户中资金 | 薛虎购买张勇名下包头市印象草原小区房屋,张勇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购房款,故2021年8月10日提取现金支付购房款 | 张勇 | 购房协议、包头印象草原购房收据、薛虎提现银行回单 |
取现 | 2021/8/10 | 600,000.00 | ||||||
取现 | 2020/9/14 | 200,000.00 | 本人银行账户中资金 | 个人取现给田胜利 | 田胜利 | 个人借款访谈记录-薛虎 | ||
李洁纯 | 农业、牧业板块出纳 | 取现 | 2021/3/11 | 210,000.00 | 发行人子公司聚甜账户中资金 | 兴甜付农民地租款,由于部分农户无网银,只愿意接受现金。所以需要去租赁土地当地银行提现,但一个当地银行金库现金不足, | 农户 | 现金支付租地款签字、手印领取记录、农户访谈记录 |
核查对象 | 职位 | 存现或取现 | 时间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资金往来性质及用途 | 实际支付对象 | 支撑附件 |
所以由发行人银行账户开具现金支票,转账至李洁纯账户,在财务主管陪同下,去租赁土地当地多个银行取现,支付租地款。 | ||||||||
杨丽君 | 母公司、乳业及糖业出纳 | 取现 | 2020/5/21 | 595,281.17 | 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账户中资金 | 因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银行账户被冻结,故通过出纳杨丽君账户代为支付银行贷款利息 |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敕勒川账户冻结证明、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流水 |
取现 | 2020/5/21 | 100,000.00 | ||||||
党永峰 | 乳业总经理,兼乳业销售负责人 | 取现 | 2019/7/10 | 100,000.00 | 本人银行账户中资金 | 个人支取用于女儿择校上学费用 | 本人 | 情况说明 |
存现 | 2019/7/23 | 100,000.00 | 本人现金存款 | 2019年7月10日取现用于女儿择校费用,后未支出,于2019年7月23日存现 | ||||
取现 | 2019/10/18 | 120,000.00 | 本人银行账户中资金 | 个人支取现金用于给朋友袁利雄还款 | 袁利雄 | 党永峰与袁利雄借款声明 | ||
取现 | 2019/6/12 | 50,000.00 | 本人银行账户中资金 | 个人支取用于日常消费 | 本人 | 情况说明 | ||
存现 | 2019/6/16 | 50,000.00 | 本人现金存款 | 收到朋友马国强归还借款 | 马国强 | 党永峰与马国强借款声明 | ||
存现 | 2020/1/19 | 60,000.00 | 本人现金存款、党永峰父母 | 前期取现计划用于春节开支,后计划变动,实际并未支出,并同时收到父母给的现金红包,于2020年1月19日现金存入 | 党永峰父母 | 情况说明 | ||
取现 | 2020/1/23 | 50,000.00 | 本人现金支取 | 原计划购车,于2020年1月23日取现,后因未确定车型故一直并未购买,于5月24日重新存入 | 本人 | 情况说明 | ||
存现 | 2020/5/24 | 50,000.00 | 本人现金存款 | |||||
存现 | 2020/3/5 | 50,000.00 | 朋友归还借款 | 收到朋友马国强归还借款 | 马国强 | 党永峰与马国强借款声 |
核查对象 | 职位 | 存现或取现 | 时间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资金往来性质及用途 | 实际支付对象 | 支撑附件 |
明 | ||||||||
菅海军 | 乳业副总经理,兼乳业采购负责人 | 存现 | 2019/12/19 | 70,000.00 | 个人存现 | 2017年向王晶(表哥,从事皮鞋贸易)借出资金14.3万元整,分二批次还款,于2019年12月19日还款7万元整,2020年9月10日还款7.3仟元整,存入菅海军账户 | 本人 | 情况说明 |
取现 | 2021/9/15 | 50,000.00 | 个人支取 | 提取现金交给父母,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 菅茂、王小莲 | 情况说明 | ||
存现 | 2020/5/21 | 200,000.00 | 个人存现 | 2015年10月借款给亲戚张冬20万元,2020年5月张冬儿子圆锁(12岁生日),将收到的现金礼金用于归还欠款 | 张冬 | 访谈记录-张冬 | ||
存现 | 2020/9/11 | 73,000.00 | 个人存现 | 2017年向王晶(表哥,经销皮鞋)借出资金14.3万元整,分二批次还款,于2019年12月19日还款7万元整,2020年9月10日还款7.3仟元整,存入菅海军账户 | 本人 | 情况说明 | ||
王天恩 | 财务经理 | 存现 | 2021/05/28 | 60,000.00 | 出售房产取得现金 | 王天恩将名下房产(集资福利房)卖给亲戚朗彩娥,朗彩娥通过银行柜台向王天恩银行账户存入现金 | 朗彩娥 | 朗彩娥身份证,访谈记录-朗彩娥 |
存现 | 2021/05/28 | 100,000.00 |
由上可知,发行人农业、牧业板块出纳李洁纯与母公司、乳业及糖业出纳杨丽君的银行流水存在与发行人相关的大额取现的情况。具体情况为:
1、农业、牧业板块出纳李洁纯与发行人相关的大额取现情况
2021年3月,发行人在支付新租赁土地款过程中,部分农户由于年龄较大,且当地租赁土地的传统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只愿意接受现金支付形式。为了推进租地事宜的顺利进行,经发行人内部审批通过,同意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租地款。同时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发行人开具转账支票给出纳李洁纯,发行人农业板块出纳李洁纯在农业板块财务主管的陪同下,前往租赁土地当地银行凭转账支票转款至出纳李洁纯账户后办理个人提现,然后支付给各农户,具体发放清单情况如下:
单位:元
农户名称 | 亩数 | 单价 | 应发金额 | 实际现金发放金额 |
郑小平 | 49.00 | 120.00 | 5,880.00 | 5,880.00 |
宋永军 | 23.50 | 120.00 | 2,820.00 | 2,820.00 |
韩丽丽 | 10.50 | 120.00 | 1,260.00 | 1,260.00 |
高俊 | 15.00 | 120.00 | 1,800.00 | 1,800.00 |
白东胜 | 10.50 | 120.00 | 1,260.00 | 1,260.00 |
杨永刚 | 6.60 | 120.00 | 792.00 | 792.00 |
支烨刚 | 3.90 | 120.00 | 468.00 | 468.00 |
潘世亮 | 13.50 | 120.00 | 1,620.00 | 1,620.00 |
张中山 | 30.00 | 120.00 | 3,600.00 | 3,600.00 |
刘润梅 | 10.10 | 120.00 | 1,212.00 | 1,212.00 |
兰葆洲 | 4.00 | 120.00 | 480.00 | 480.00 |
刘爱亮 | 9.30 | 120.00 | 1,116.00 | 1,116.00 |
张文 | 10.40 | 120.00 | 1,248.00 | 1,248.00 |
任利锋 | 99.30 | 120.00 | 11,916.00 | 11,916.00 |
张丽英 | 28.20 | 120.00 | 3,384.00 | 3,384.00 |
贾秀成 | 27.50 | 120.00 | 3,300.00 | 3,300.00 |
张锦丽 | 15.00 | 120.00 | 1,800.00 | 1,800.00 |
孟成喜 | 16.00 | 120.00 | 1,920.00 | 1,920.00 |
米玉秀 | 5.50 | 120.00 | 660.00 | 660.00 |
张玉泉 | 3.80 | 120.00 | 456.00 | 456.00 |
史文军 | 7.90 | 120.00 | 948.00 | 948.00 |
张志军 | 15.00 | 120.00 | 1,800.00 | 1,800.00 |
农户名称 | 亩数 | 单价 | 应发金额 | 实际现金发放金额 |
史瑞亮 | 13.50 | 120.00 | 1,620.00 | 1,620.00 |
林志成 | 6.50 | 120.00 | 780.00 | 780.00 |
乔永军 | 12.00 | 120.00 | 1,440.00 | 1,440.00 |
王秀梅 | 16.00 | 120.00 | 1,920.00 | 1,920.00 |
王登华 | 7.00 | 120.00 | 840.00 | 840.00 |
赵和平 | 11.20 | 120.00 | 1,344.00 | 1,344.00 |
宋利 | 12.40 | 120.00 | 1,488.00 | 1,488.00 |
林丙卯 | 13.80 | 120.00 | 1,656.00 | 1,656.00 |
巴图 | 12.00 | 120.00 | 1,440.00 | 1,440.00 |
李林花 | 6.00 | 120.00 | 720.00 | 720.00 |
宋金莲 | 10.00 | 120.00 | 1,200.00 | 1,200.00 |
张国强 | 5.70 | 120.00 | 684.00 | 684.00 |
田补在 | 4.00 | 120.00 | 480.00 | 480.00 |
宁龙 | 8.00 | 120.00 | 960.00 | 960.00 |
边俊英 | 6.30 | 120.00 | 756.00 | 756.00 |
魏军 | 40.00 | 120.00 | 4,800.00 | 4,800.00 |
靳小英 | 4.30 | 120.00 | 516.00 | 516.00 |
董林 | 6.70 | 120.00 | 804.00 | 804.00 |
李永 | 6.20 | 120.00 | 744.00 | 744.00 |
武贵宝 | 12.00 | 120.00 | 1,440.00 | 1,440.00 |
贾秀根 | 9.20 | 120.00 | 1,104.00 | 1,104.00 |
张荣秀 | 9.50 | 120.00 | 1,140.00 | 1,140.00 |
贾旺 | 8.60 | 120.00 | 1,032.00 | 1,032.00 |
孟贺成 | 18.00 | 120.00 | 2,160.00 | 2,160.00 |
李爱玲 | 10.00 | 120.00 | 1,200.00 | 1,200.00 |
魏三花 | 26.00 | 120.00 | 3,120.00 | 3,120.00 |
张冬梅 | 35.00 | 120.00 | 4,200.00 | 4,200.00 |
郭香玲 | 3.90 | 120.00 | 468.00 | 468.00 |
靳栓柱 | 6.80 | 120.00 | 816.00 | 816.00 |
宋爱军 | 14.30 | 120.00 | 1,716.00 | 1,716.00 |
郑小平 | 28.00 | 100.00 | 2,800.00 | 2,800.00 |
王玉明 | 31.30 | 100.00 | 3,130.00 | 3,130.00 |
王玉亮 | 24.30 | 100.00 | 2,430.00 | 2,430.00 |
农户名称 | 亩数 | 单价 | 应发金额 | 实际现金发放金额 |
王玉红 | 18.20 | 100.00 | 1,820.00 | 1,820.00 |
王玉忠 | 14.30 | 100.00 | 1,430.00 | 1,430.00 |
白东胜 | 24.60 | 100.00 | 2,460.00 | 2,460.00 |
宋永军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刘春梅 | 35.00 | 100.00 | 3,500.00 | 3,500.00 |
武玉喜 | 12.00 | 100.00 | 1,200.00 | 1,200.00 |
贾灵枝 | 9.00 | 100.00 | 900.00 | 900.00 |
王胜伟 | 13.10 | 100.00 | 1,310.00 | 1,310.00 |
张永峰 | 3.40 | 100.00 | 340.00 | 340.00 |
张荣秀 | 8.40 | 100.00 | 840.00 | 840.00 |
刘桂梅 | 12.90 | 100.00 | 1,290.00 | 1,290.00 |
靳胜利 | 14.50 | 100.00 | 1,450.00 | 1,450.00 |
崔花女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蒋云鲜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仲淑芬 | 23.00 | 100.00 | 2,300.00 | 2,300.00 |
靳珍 | 22.00 | 100.00 | 2,200.00 | 2,200.00 |
郭俊明 | 24.00 | 100.00 | 2,400.00 | 2,400.00 |
殷尚仁 | 47.80 | 100.00 | 4,780.00 | 4,780.00 |
王利东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赵秀兰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史瑞亮 | 25.00 | 100.00 | 2,500.00 | 2,500.00 |
史瑞花 | 15.00 | 100.00 | 1,500.00 | 1,500.00 |
刘四白 | 17.40 | 100.00 | 1,740.00 | 1,740.00 |
赵祥凤 | 14.70 | 100.00 | 1,470.00 | 1,470.00 |
李仙花 | 6.00 | 100.00 | 600.00 | 600.00 |
张七十二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刘根亮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孟娇 | 14.00 | 100.00 | 1,400.00 | 1,400.00 |
宋日利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李玉梅 | 11.40 | 100.00 | 1,140.00 | 1,140.00 |
田补在 | 33.60 | 100.00 | 3,360.00 | 3,360.00 |
潘润先 | 18.00 | 100.00 | 1,800.00 | 1,800.00 |
王文杰 | 18.00 | 100.00 | 1,800.00 | 1,800.00 |
农户名称 | 亩数 | 单价 | 应发金额 | 实际现金发放金额 |
刘根花 | 15.60 | 100.00 | 1,560.00 | 1,560.00 |
皇甫军 | 25.00 | 100.00 | 2,500.00 | 2,500.00 |
乔占珍 | 7.00 | 100.00 | 700.00 | 700.00 |
孟贺成 | 25.50 | 100.00 | 2,550.00 | 2,550.00 |
孟成喜 | 11.50 | 100.00 | 1,150.00 | 1,150.00 |
亢俊 | 11.20 | 100.00 | 1,120.00 | 1,120.00 |
郭文秀 | 6.30 | 100.00 | 630.00 | 630.00 |
赵美俊 | 5.70 | 100.00 | 570.00 | 570.00 |
包金山 | 20.00 | 100.00 | 2,000.00 | 2,000.00 |
李华 | 10.20 | 100.00 | 1,020.00 | 1,020.00 |
孟景 | 18.00 | 100.00 | 1,800.00 | 1,800.00 |
王敬 | 18.70 | 100.00 | 1,870.00 | 1,870.00 |
王永明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魏军 | 10.00 | 100.00 | 1,000.00 | 1,000.00 |
班先林 | 20.00 | 100.00 | 2,000.00 | 2,000.00 |
合计 | 1,603.00 | 175,688.00 | 175,688.00 |
共计转账至李洁纯个人账户并取现210,000元,实际支付175,688.00元,剩余34,312.00元李洁纯于2021年3月26号存入公司账户。中介机构取得发行人当时现金发放租地款时的视频资料以及土地租金发放花名册,经检查相关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金发放花名册、农户领取租金签字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过程视频录像等资料,并对上述部分农户进行了访谈,确认上述现金发放租地款事项的真实性。
2、母公司、乳业及糖业出纳杨丽君与发行人相关的大额取现情况
2020年5月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糖业与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件中,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部分公司账户,其中包头农商银行尾号为33833的账户有按月归还的贷款,账户冻结后无法按期扣款,因此将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糖业从尚未冻结的账户(包头农商银行尾号为150282账户)转款给出纳杨丽君,由其用于按期归还上述贷款利息。
2020年5月21日发行人向出纳杨丽君共计转款695,281.17元,用于支付包头农商银行铁西支行两笔银行贷款(贷款本金分别为3000万元和7000万元)的利息。
综上所述,对自然人资金流水核查结果中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列示的资金用途有确切合理依据,存在客观证据予以佐证,报告期内自然人的大额存取现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田胜利对外借出资金的实际来源,是否与发行人相关及具体依据;列表说明每笔借出资金的金额、时间,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使用资金的时间;每笔资金田胜利、薛虎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是否均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及具体签订情况,每笔借贷资金往来的利率约定情况及利息给付金额、利息给付时间,与借贷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借出资金时间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田胜利每笔借入资金的金额、时间、具体流向;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张译云(北京成蒙添意商贸有限公司)等购买设备、购房需要多笔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的原因,张译云借款买房的时间,是否有房产证;田胜利的资金借贷行为是否存在配合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进行虚构交易的行为;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潜在纠纷。
1、田胜利对外借出资金的实际来源,是否与发行人相关及具体依据;
(1)田胜利对外借出资金的实际来源
田胜利在其熟人朋友圈里曾长期从事资金拆借的民间借贷行为,其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更多的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对外借入资金后再出借给有资金使用需求的人员,赚取利息差。因此,报告期内田胜利对外借出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对外借入资金及放款回款,田胜利收到对外借款资金及放款回款后继续对外借出资金和归还前期欠款。报告期内田胜利银行流水中民间借贷资金流入流出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金流入 | 资金流出 | ||
对外借款 | 放款回款 | 对外放款 | 借款还款 | |
金额 | 2,367.95 | 3,400.80 | 4,312.46 | 1,447.89 |
合计 | 5,768.75 | 5,760.35 |
由上可知,报告期内田胜利银行流水与民间借贷相关的资金流入主要有2种情况,分别为对外借款流入和放款回款流入,金额分别为2,367.95万元和3,400.80万元,报告期内资金流入金额合计为5,768.75万元。与民间借贷相关的资金流出主要有2种情况,分别为对外放款流出和借款还款流出,金额分别为4,312.46万元和1,447.89万元,报告期内资金流入金额合计为5,760.35万元。
田胜利报告期内涉及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入5,768.75万元与资金流出5,760.35万元,金额基本一致,与其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的实际情况一致,即对外借入资金再出借给有资金使用需求的人员。
报告期内田胜利的民间借贷行为主要集中在2019年和2020年(2021年基本为收回前期借款和归还前期欠款)。
(2)是否与发行人相关及具体依据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分别从田胜利银行流水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进行双向核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具体核查方式及结论如下:
1)对田胜利个人银行流水的核查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对田胜利个人银行流水的具体核查方式如下:
①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陪同田胜利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当地城商行、当地农商行以及其他已开户银行,现场打印开户清单或自助机查询,以确认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②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添加银行卡功能,对主要的15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进行辅助核查,验证田胜利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如发现存在未打印的银行账户,则补充打印相关流水;
③对报告期内田胜利本人及田胜利与其他被核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相互之间的银行转账记录进行了交叉核对,通过银行流水显示的对手方账户信息确认是否存在未提供的银行账户,以确认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④获取了田胜利关于银行账户完整性的承诺函。
核查结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在核查田胜利银行流水时并未发现其与发行人之间除工资、奖金等正常资金往来之外的异常情况,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田胜利民间借贷交易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
2)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的核查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的具体核查方式如下:
①了解发行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银行账户余额、银行借款、注销账户等信息进行函证。
③保荐机构、申报及发行人律师前往银行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资金流水,并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银行日记账并进行大额资金双向核对,重点检查:A检查收付款金额、收付款单位是否一致;B检查是否属于与业务不相关款项;C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D是否存在转移资金;E是否利用员工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货款收支;F是否存在出借账户等行为。
核查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大额资金流水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发行人及子公司与田胜利之间除工资、奖金等正常资金往来之外不存在异常情况,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田胜利民间借贷交易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
综上所述,田胜利对外借出资金的实际来源主要为对外借入资金及放款回款,与发行人不相关。
2、列表说明每笔借出资金的金额、时间,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使用资金的时间;每笔资金田胜利、薛虎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是否均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及具体签订情况,每笔借贷资金往来的利率约定情况及利息给付金额、利息给付时间,与借贷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借出资金时间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1)报告期内田胜利对供应商、客户及相关人员的每笔借出资金的金额、时间及相关人员的使用资金的时间,每笔借贷资金往来的利率约定情况及利息给付金额、利息给付时间,借出资金时间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使用资金的时间、借款用途等情况,详见下表: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19/9/29 | 2,000,000.00 | 供应商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0/10/28 | 2,000,000.00 | 12% | 2020/11/3 | 263,333.33 | 260,000.00 | 3,333.33 | 395.00 | 390.00 | 基本匹配 | 采购复合肥肥料 | 2019/09/29 | 2,000,000.00 | 匹配 | 聚钱采购宁夏金牛化肥厂银行回单、增值税发票 |
2019/10/12 | 800,000.00 | 供应商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19/11/22 | 800,000.00 | 免息 | - | - | 41.00 | - | 不适用 | 2019/10/12 | 800,000.00 | 匹配 | ||||
2020/2/5 | 700,000.00 | 供应商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0/5/28 | 400,000.00 | 12% | 2020/11/3 | 26,366.67 | 26,367.00 | -0.33 | 113.00 | 113.00 | 基本匹配 | 2020/02/06 | 500,000.00 | 匹配 | ||
2020/5/29 | 300,000.00 | ||||||||||||||||||
2020/2/6 | 500,000.00 | 供应 | 包头市 | 包头市 | 2020/8/10 | 2,400,000.00 | 12% | 2020/11/3 | 31,000.00 | 79,300.00 | 833.33 | 186.00 | 183.00 | 基本匹配 | 2020/02/07 | 1,000,000.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20/2/7 | 500,000.00 | 商 | 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30,833.33 | 185.00 | |||||||||||||
2020/2/9 | 300,000.00 | 18,300.00 | 183.00 | 2020/02/22 | 500,000.00 | ||||||||||||||
2020/2/21 | 500,000.00 | 28,500.00 | 61,967.00 | 733.00 | 171.00 | 169.00 | 基本匹配 | 2020/02/22 | 500,000.00 | 匹配 | |||||||||
2020/2/21 | 600,000.00 | 34,200.00 | 171.00 | 2020/03/03 | 600,000.00 | 匹配 | |||||||||||||
2020/3/7 | 600,000.00 | 供应商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0/6/11 | 200,000.00 | 12% | 2020/6/11 | 6,600.00 | 6,600.00 | -0.33 | 96.00 | 99.00 | 基本匹配 | 2020/03/10 | 1,000,000.00 | 匹配 | ||
2020/3/2 | 700,000.00 | 2020/10/28 | 1,000,000.00 | 2020/10/28 | 78,666.67 | 78,667.00 | 240.00 | 236.00 | 2020/04/01 | 1,000,000.00 | 匹配 | ||||||||
2020/3/5 | 500,000.00 | 2020/12/1 | 600,000.00 | 2020/12/1 | 52,800.00 | 52,800.00 | 271.00 | 264.00 | 2020/06/11 | 493,225.00 | 匹配 | ||||||||
2019/1/4 | 800,000.00 | 供应商 | 钱建军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包头市 | 2020/1/22 | 800,000.00 | 24% | 2020/1/22 | 204,266.67 | 200,000.00 | 4,266.67 | 383.00 | 378.00 | 基本匹配 | 付油款、气款及支付司机运费 | 2019/1/4 | 50,000.00 | 匹配 | 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付款银行回单 |
2019/1/5 | 108,699.00 | ||||||||||||||||||
2019/1/8 | 50,000.00 | ||||||||||||||||||
2019/1/8 | 132,434.26 | ||||||||||||||||||
2019/1/11 | 48,272.02 | ||||||||||||||||||
2019/1/14 | 13,243.43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19/1/18 | 50,000.00 | |||||||||||||||||
2019/1/21 | 155,000.00 | ||||||||||||||||||
2019/1/29 | 50,000.00 | ||||||||||||||||||
2019/1/29 | 88,780.00 | ||||||||||||||||||
2019/2/2 | 20,000.00 | ||||||||||||||||||
2019/9/18 | 400,000.00 | 供应商 | 钱建军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0/1/21 | 900,000.00 | 24% | 2020/1/23 | 66,666.67 | 65,066.00 | 2,100.67 | 125.00 | 122.00 | 基本匹配 | 2019/09/20 | 50,000.00 | |||
2019/09/20 | 227,500.00 | ||||||||||||||||||
2019/09/23 | 50,000.00 | ||||||||||||||||||
2019/09/26 | 67,910.00 | ||||||||||||||||||
2019/9/19 | 400,000.00 | 9,700.00 | 9,200.00 | 97.00 | 92.00 | 2019/09/26 | 50,000.00 | ||||||||||||
2019/09/26 | 50,000.00 | ||||||||||||||||||
2019/09/26 | 25,500.00 | ||||||||||||||||||
2019/09/30 | 100,000.00 | ||||||||||||||||||
2019/10/18 | 150,000.00 | 2019/09/30 | 50,000.00 | ||||||||||||||||
2019/09/30 | 100,000.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19/10/21 | 100,000.00 | ||||||||||||||||||
2020/1/23 | 50,000.00 | 2019/10/21 | 100,000.00 | ||||||||||||||||
2020/9/26 | 500,000.00 | 供应商 | 张任华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0/11/3 | 500,000.00 | 12% | 2022/8/3 | 6,333.33 | 6,000.00 | 333.33 | 38.00 | 37.00 | 基本匹配 | 主要用于付油款、气款 | 2020/09/27 | 100,000.00 | 匹配 | 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付款银行回单 |
2020/10/10 | 50,000.00 | ||||||||||||||||||
2020/10/13 | 100,000.00 | ||||||||||||||||||
2020/10/13 | 50,000.00 | ||||||||||||||||||
2020/10/19 | 200,000.00 | ||||||||||||||||||
2020/9/28 | 500,000.00 | 供应商 | 张任华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 | 2020/9/28 | 500,000.00 | 免息 | - | - | - | - | 不适用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作社、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
2019/9/17 | 100,000.00 | 供应商 | 张任华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0/2/11 | 100,000.00 | 24% | 2020/2/11 | 9,800.00 | 9,800.00 | - | 147.00 | 147.00 | 基本匹配 | 主要用于支付司机运费 | 2019/09/18 | 5,000.00 | 匹配 | 微信转账明细查询截图 |
2019/09/19 | 21,064.00 | ||||||||||||||||||
2019/09/19 | 20,204.00 | ||||||||||||||||||
2019/09/19 | 6,400.00 | ||||||||||||||||||
2019/09/19 | 3,600.00 | ||||||||||||||||||
2019/09/27 | 45,896.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20/9/30 | 500,000.00 | 供应商 | 张任华 | 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0/10/2 | 500,000.00 | 免息 | - | - | 2.00 | - | 不适用 | 用于付油款、气款 | 2020/10/02 | 100,000.00 | 匹配 | 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付款银行回单 | ||
2020/10/02 | 50,000.00 | ||||||||||||||||||
2020/10/06 | 50,000.00 | ||||||||||||||||||
2020/10/09 | 100,000.00 | ||||||||||||||||||
2020/10/09 | 100,000.00 | ||||||||||||||||||
2020/10/14 | 100,000.00 | ||||||||||||||||||
2020/8/28 | 2,800,000.00 | 供应商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21 | 2,500,000.00 | 24% | 2021/2/8 | 238,333.33 | 258,333.00 | 0.33 | 146.00 | 143.00 | 基本匹配 | 采购原材料、回收旧料,支付厂房租金及购进设备 | 2020-11-04至2020-12-29 | 6,878,776.00 | 匹配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入库单、收料单、回收 |
2021/1/21 | 300,000.00 | 20,000.00 | 146.00 | 100.00 | |||||||||||||||
2020/8/31 | 200,000.00 | 2021/1/21 | 2,200,000.00 | 2021/2/8 | 11,333.33 | 12,933.00 | -599.67 | 85.00 | 97.00 | ||||||||||
2020/10/28 | 1,500,000.00 | 2021/2/8 | 500,000.00 | 2021/2/8 | 85,000.00 | 84,000.00 | 85.00 | 84.00 | |||||||||||
2020/11/3 | 1,000,000.00 | 2021/2/8 | 52,666.67 | 52,667.00 | -0.33 | 79.00 | 79.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费用确认单、支付厂房租金收据及银行回单、购进设备入库单及银行回单 | |||||||||||||||||||
2018/10/9 | 150,000.00 | 供应商 | 高玉林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8 | 1,750,000.00 | 24% | 2019/1/8 | 9,100.00 | 9,000.00 | 100.00 | 91.00 | 90.00 | 基本匹配 | 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以及少部分资金用于回收旧废料农资 | 2018-10-26至2019-01-03 | 1,420,435.00 | 匹配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付款银行回单、采购入库单、收料 |
2018/9/7 | 500,000.00 | 41,000.00 | 40,000.00 | 1,000.00 | 123.00 | 120.00 | |||||||||||||
2018/8/24 | 100,000.00 | 9,133.33 | 8,933.00 | 200.33 | 137.00 | 134.00 | |||||||||||||
2018/8/24 | 1,000,000.00 | 91,333.33 | 89,333.00 | 2,000.33 | 137.00 | 134.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单及回收费用确认单 | |||||||||||||||||||
2019/7/5 | 900,000.00 | 供应商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19/9/27 | 2,400,000.00 | 24% | 2019/11/27 | 50,400.00 | 49,799.00 | 601.00 | 84.00 | 83.00 | 基本匹配 | 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以及回收旧废料农资 | 2019-03-27至2020-12-24 | 12,685,153.00 | 匹配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入库单采购原材料付款银行回单 、收料单及回收费用确认单 |
2019/8/29 | 500,000.00 | 9,666.67 | 9,666.00 | 0.67 | 29.00 | 29.00 | |||||||||||||
2019/7/3 | 1,000,000.00 | 57,333.33 | 56,667.00 | 666.33 | 86.00 | 85.00 | |||||||||||||
2019/11/23 | 600,000.00 | 供应商 | 高玉林 | 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21 | 99,600.00 | 24% | 2020/3/2 | 3,917.60 | 36,877.00 | 400.60 | 59.00 | 58.00 | 基本匹配 | |||||
2020/3/2 | 500,400.00 | 33,360.00 | 100.00 | 99.00 | |||||||||||||||
2018/6/13 | 500,000.00 | 供应商 | 北京爱农马赛 | 北京爱农马赛 | 2019/1/24 | 1,600,000.00 | 24% | 2020/8/10 | 75,000.00 | 322,800.00 | 2,400.00 | 225.00 | 221.00 | 基本匹配 | 购买甜菜收获机 | 2018/06/28 | 989,536.40 | 匹配 | 购买甜菜收获机中 |
2018/3/27 | 100,000.00 | 20,200.00 | 303.00 | 327.00 | 2018/03/28 | 480,600.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18/2/13 | 1,000,000.00 | 机械有限公司 | 机械有限公司 | 230,000.00 | 345.00 | 341.00 | 国银行境外汇款申请书、购买设备合同 | ||||||||||||
2020/4/23 | 1,000,000.00 | 供应商 | 韩铁旦 | 青山区科学路骑士乳品经销部 | 2021/7/20 | 100,000.00 | 免息 | - | - | 453.00 | - | 不适用 | 归还银行贷款 | 2020/04/23 | 1,000,483.33 | 匹配 | 无 | ||
2019/2/26 | 675,000.00 | 供应商 | 张啸 | 新疆汇和轩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 | 2022/5/27 | 675,000.00 | 24% | 533,700.00 | 533,700.00 | - | 1,186.00 | 1,186.00 | 基本匹配 | 购买甜菜收获机 | 2019/02/26 | 2,629,800.00 | 匹配 | 张啸购买甜菜收获机付款银行流水、张啸甜菜收获机购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买合同 | |||||||||||||||||||
2020/9/28 | 500,000.00 | 供应商 | 张译云 | 北京成蒙添意商贸有限公司 | 2022/6/9 | 450,000.00 | 24% | 2022/8/30 | 185,700.00 | 185,700.00 | - | 619.00 | 619.00 | 基本匹配 | 借款买房 | 2020/09/07 | 5,000.00 | 匹配 | 买房付款的银行流水、商品房认购书、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
2022/6/9 | 50,000.00 | 20,633.33 | 20,633.33 | 619.00 | 619.00 | ||||||||||||||
2020/9/29 | 700,000.00 | 2022/6/9 | 400,000.00 | 164,800.00 | 164,800.00 | 618.00 | 618.00 | ||||||||||||
2022/5/30 | 300,000.00 | 121,600.00 | 121,600.00 | 608.00 | 608.00 | 2020/09/29 | 600,000.00 | ||||||||||||
2020/10/20 | 430,000.00 | 2022/5/30 | 430,000.00 | 168,273.33 | 168,273.33 | 587.00 | 587.00 | ||||||||||||
2020/10/28 | 200,000.00 | 2022/5/30 | 200,000.00 | 77,200.00 | 77,200.00 | 579.00 | 579.00 | ||||||||||||
2020/10/28 | 490,000.00 | 2022/5/30 | 70,000.00 | 27,020.00 | 27,020.00 | 579.00 | 579.00 | 2020/10/30 | 1,489,833.00 | ||||||||||
2022/5/31 | 420,000.00 | 162,400.00 | 162,400.00 | 580.00 | 580.00 | ||||||||||||||
2020/10/28 | 1,000,000.00 | 2022/5/31 | 580,000.00 | 224,266.67 | 224,266.67 | 580.00 | 580.00 | ||||||||||||
2022/6/13 | 200,000.00 | 79,066.67 | 87,560.00 | 593.00 | 593.00 | 2020/12/24 | 2,080,000.00 | ||||||||||||
2022/6/17 | 220,000.00 | 87,560.00 | 57,500.00 | 597.00 | 597.00 | ||||||||||||||
2020/11/19 | 150,000.00 | 2022/6/17 | 150,000.00 | 57,500.00 | 223,200.00 | 575.00 | 575.00 | ||||||||||||
2020/12/24 | 620,000.00 | 2022/6/17 | 620,000.00 | 223,200.00 | 79,066.67 | 540.00 | 540.00 | ||||||||||||
2019/1/5 | 100,000.00 | 供应 | 池俊霞 | 池俊霞 | 2019/1/10 | 100,000.00 | 免息 | - | - | 5.00 | - | 不适用 | 个人生活周 | 零星支出 | 100,000.00 | 不适用 | 无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商 | 转 | ||||||||||||||||||
2018/2/4 | 300,000.00 | 自然人 | 张学龙 | - | 2019/07/09 | 405,349.15 | 24% | 2019/07/09 | 104,000.00 | 105,349.15 | -1,349.15 | 520.00 | 526.50 | 基本匹配 | 用于租赁土地 | 2018年2月后陆续使用 | 3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张学龙 |
报告期外,无法确定 | 100,000.00 | 自然人 | 王晓军 | - | 2019/03/13 | 50,000.00 | 免息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孩子上学择校费 | - | 100,000.00 | 匹配 | 情况说明-王晓军 |
2019/06/10 | 50,000.00 | ||||||||||||||||||
2021/01/29 | 103,500.00 | 自然人 | 李建军 | - | 2021/12/24 | 100,000.00 | 免息 | - | - | - | -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1年1月后陆续使用 | 103,5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李建军、马利芝,借入资金的银行流水 | ||
2021/11/19 | 1,600,000.00 | 归还向马利芝前期借款 | 2021/11/21 | 1,519,666.00 | |||||||||||||||
2020/10/07 | 100,000.00 | 自然人 | 胥海云 | - | 2021/01/28 | 100,000.00 | 免息 | - | - | - | - | 不适用 | 涂料生意,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之 | 100,000.00 | 匹配 | 借款用途情况说明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间 | |||||||||||||||||||
2020/12/30 | 318,192.60 | 自然人 | 邬满乐 | - | 2020/12/31 | 265,601.69 | 免息 | - | - | - | - | 不适用 | 并未使用,借款后主要金额并未使用于第二天退回 | 2020/12/31 | 318,192.60 | 匹配 | 访谈记录-邬满乐 | ||
2021/01/22 | 52,590.91 | ||||||||||||||||||
时间较长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 100,000.00 | 自然人 | 蒙新文 | - | 2020/04/22 | 50,000.00 | 24% | 按月支付 | 不适用 | 亲属生意资金需周转,委托蒙新文向田胜利借款10万元 | 2019年前 | 1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蒙新文 | |||||
2020/04/23 | 50,000.00 | ||||||||||||||||||
2020/09/14 | 205,000.00 | 自然人 | 罗惠文 | - | 2020/09/30 | 475,000.00 | 免息 | - | - | - | - | 不适用 | 证券投资,转款给新时代证券 | 2020/9/14 | 5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罗惠文、罗惠文银行回单截图 | ||
2020/09/14 | 170,000.00 | 罗惠文 | |||||||||||||||||
2020/09/18 | 100,000.00 | 高智利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18/12/7 | 50,000.00 | 自然人 | 张存林 | - | 2019/01/31 | 50,000.00 | 18% | 2019/01/31 | 1,375.00 | 1,371.00 | 4.00 | 55.00 | 55.00 | 基本匹配 | 孩子上学择校费 | 2018/12/7 | 50,000.00 | 匹配 | 张存林-情况说明 |
2019/2/25 | 900,000.00 | 自然人 | 马利芝 | - | 2019/03/13 | 300,000.00 | 24% | 2022/9/8 | 9,600.00 | 9,600.00 | - | 16.00 | 18.00 | 基本匹配 | 马利芝也从事民间借贷行为,当资金流动紧张时会短期向田胜利借入资金周转,借入时间普遍较短 | - | 5,3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马利芝 |
2019/03/13 | 600,000.00 | 16.00 | |||||||||||||||||
2020/01/22 | 300,000.00 | 自然人 | 马利芝 | - | 2020/1/23 | 300,000.00 | 免息 | - | - | 1.00 | - | 不适用 | |||||||
2020/01/22 | 1,000,000.00 | 自然人 | 马利芝 | - | 2020/2/5 | 200,000.00 | 免息 | - | - | - | - | 14.00 | - | 不适用 | |||||
2020/2/5 | 500,000.00 | 14.00 | |||||||||||||||||
2020/2/8 | 300,000.00 | 17.00 | |||||||||||||||||
2020/01/22 | 1,000,000.00 | 2020/2/6 | 500,000.00 | 15.00 | |||||||||||||||
2020/2/7 | 500,000.00 | 16.00 | |||||||||||||||||
2020/08/10 | 1,000,000.00 | 自然人 | 马利芝 | - | 2020/08/28 | 300,000.00 | 免息 | - | - | - | - | 18.00 | - | 不适用 | |||||
2020/08/28 | 1,000,000.00 | 18.00 | |||||||||||||||||
2020/08/10 | 1,000,000.00 | 2020/08/28 | 500,000.00 | 18.00 | |||||||||||||||
2020/08/31 | 200,000.00 | 21.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19/2/25 | 100,000.00 | 自然人 | 马利芝 | - | 2019/4/13 | 100,000.00 | 24% | 2022/9/8 | 3,133.33 | 3,133.00 | 0.33 | 47.00 | 48.00 | 基本匹配 | |||||
2016/7/25 | 300,000.00 | 自然人 | 马利芝 | - | 2019/04/13 | 300,000.00 | 24% | 2019/02/11 | 198,400.00 | 18,000.00 | 49,567.00 | 992.00 | 978.00 | 基本匹配 | 转借给朋友用于生产经营 | 2016年7月后陆续使用 | 300,000.00 | 匹配 | |
2019/03/25 | 1,833.00 | ||||||||||||||||||
2019/06/24 | 12,000.00 | ||||||||||||||||||
2019/09/16 | 66,000.00 | ||||||||||||||||||
2019/10/14 | 45,000.00 | ||||||||||||||||||
2019/10/30 | 6,000.00 | ||||||||||||||||||
2019/8/25 | 400,000.00 | 自然人 | 李瑞军 | - | 2019/10/9 | 400,000.00 | 24% | 2019/10/9 | 12,000.00 | 12,000.00 | - | 45.00 | 45.00 | 基本匹配 | 用于支付工程款、材料款、工资等 | 2019/8/27 | 1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李瑞军、李瑞军银行回单截图 |
2019/9/6 | 40,000.00 | 匹配 | |||||||||||||||||
2019/9/9 | 100,000.00 | 匹配 | |||||||||||||||||
2019/9/10 | 50,000.00 | 匹配 | |||||||||||||||||
2019/9/11 | 100,000.00 | 匹配 | |||||||||||||||||
2019/9/12 | 10,000.00 | 匹配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20/01/24 | 100,000.00 | 自然人 | 李瑞军 | - | 2020/09/27 | 100,000.00 | 24% | 2022/8/31 | 16,466.67 | 16,466.67 | - | 247.00 | 247.00 | 基本匹配 | 用于支付工程款、材料款 | 2020/1/23-2020/4/27 | 817,270.00 | 匹配 | |
2020/01/22 | 200,000.00 | 2020/09/25 | 400,000.00 | 24% | 65,866.67 | 65,866.67 | - | 247.00 | 247.00 | ||||||||||
2020/01/23 | 400,000.00 | 2020/11/06 | 200,000.00 | 24% | 38,400.00 | 38,400.00 | - | 288.00 | 288.00 | ||||||||||
2020/05/28 | 450,000.00 | 自然人 | 李瑞军 | - | 2020/7/6 | 690,000.00 | 24% | 2022/8/31 | 11,700.00 | 11,700.00 | - | 39.00 | 39.00 | 基本匹配 | 2020/5/31-2020/10/4 | 1,257,007.00 | 匹配 | ||
2020/05/31 | 100,000.00 | 2,400.00 | 2,400.00 | - | 36.00 | 36.00 | |||||||||||||
2020/06/04 | 50,000.00 | 2022/6/17 | 510,000.00 | 1,066.67 | 1,066.67 | - | 32.00 | 32.00 | |||||||||||
2020/09/26 | 600,000.00 | 2022/9/8 | 213,860.00 | 213,860.00 | 629.00 | 629.00 | 基本匹配 | ||||||||||||
2020/9/25 | 1,000,000.00 | 自然人 | 李瑞军 | - | 2020/9/26 | 1,000,000.00 | 免息 | - | - | 1.00 | -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2019/02/01 | 30,000.00 | 自然人 | 李瑞军 | - | 2020/4/9 | 55,000.00 | 24% | 2020/4/9 | 8,660.00 | 8,560.00 | 100.00 | 433.00 | 428.00 | 基本匹配 | 2019/02/01 | 50,000.00 | 匹配 | ||
2019/12/16 | 25,000.00 | 1,916.67 | 1,883.00 | 33.67 | 115.00 | 113.00 | 2019/12/20 | 25,000.00 | 匹配 | ||||||||||
2020/4/28 | 140,000.00 | 自然人 | 李益 | 2020/05/10 | 140,000.00 | 免息 | 12.00 | 不适用 | 用于支付货款,转给李五虎和贾有蛇、苗云 | 2020/4/28 | 14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李益、李益银行回单截图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东、贾来先、寇淑梅等多人 | |||||||||||||||||||
2020/11/7 | 100,000.00 | 自然人 | 李益 | 2021/2/10 | 300,000.00 | 24% | 2021/2/10 | 19,000.00 | 14,725.00 | 4,275.00 | 95.00 | 92.00 | 基本匹配 | 向高云亮支付采购粮食款 | 2020/11/7 | 120,000.00 | 匹配 | ||
2020/11/7 | 200,000.00 | 95.00 | 2020/11/8 | 150,000.00 | |||||||||||||||
2019/01/25 | 300,000.00 | 自然人 | 薛虎 | - | 2019/3/31 | 50,000.00 | 免息 | - | - | 65.00 | - | 不适用 | 归还因购入天津房产而向别人借入的资金64.8万元;转借给亲属戚济贫10万元 | 2019/3/1 | 748,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薛虎 | ||
2019/01/25 | 500,000.00 | 2020/9/14 | 200,000.00 | 598.00 | |||||||||||||||
2020/9/26 | 200,000.00 | 自然人 | 薛虎 | - | 免息 | - | - | - | 不适用 | 归还向亲属池俊霞前期购房借款 | 2020/11/9 | 2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薛虎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18/8/21 | 100,000.00 | 自然人 | 王银换 | - | 2020/05/13 | 100,000.00 | 12% | 2020/05/13 | 21,033.33 | 14,064.00 | 300.33 | 631.00 | 622.00 | 基本匹配 | 向刘飞支付的柴油款 | 2018/10/11 | 1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王银换、王银换银行流水截图 |
2020/07/13 | 6,669.00 | ||||||||||||||||||
2019/8/26 | 100,000.00 | 自然人 | 王银换 | - | 2020/7/13 | 100,000.00 | 12% | 2020/7/13 | 10,733.33 | 10,566.00 | 167.33 | 322.00 | 317.00 | 基本匹配 | 2019/10/8 | 100,000.00 | 匹配 | ||
2019/01/08 | 160,000.00 | 自然人 | 孙养亮 | - | 2020/10/20 | 520,000.00 | 24% | 2020/10/20、2022/9/11 | 49,440.00 | 174,280.00 | - | 651.00 | 651.00 | 基本匹配 | 孙养亮是替自己亲属向田胜利借款,借入资金后就转借给姐姐孙玉英和外甥邬风鹏、外甥女邬风燕(上述三人与发行人之 | 2019/1/9 | 16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孙养亮 |
2019/05/10 | 300,000.00 | 105,800.00 | 529.00 | 529.00 | 2019/05/11 | 306,400.00 | |||||||||||||
2019/07/02 | 60,000.00 | 19,040.00 | 476.00 | 476.00 | 2019/07/02 | 60,000.00 | |||||||||||||
2019/01/08 | 500,000.00 | 自然人 | 孙养亮 | - | 2019/02/14 | 75,000.00 | 24% | 2019/10/17、2022/9/11 | 1,850.00 | 33,216.67 | -0.00 | 37.00 | 37.00 | 基本匹配 | 2019/1/9 | 500,000.00 | 匹配 | ||
2019/02/15 | 200,000.00 | 5,066.67 | 38.00 | 38.00 | |||||||||||||||
2019/02/19 | 100,000.00 | 2,800.00 | 42.00 | 42.00 | |||||||||||||||
2019/10/17 | 125,000.00 | 23,500.00 | 282.00 | 282.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间不存在交易) | |||||||||||||||||||
2020/4/15 | 800,000.00 | 自然人 | 田金锁 | - | 2020/04/23 | 100,000.00 | 免息 | - | - | 8.00 | - | 不适用 | 借款80万元其中60万并未使用,20万作为临时资金周转 | 2020年4月 | 8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田金锁、田金锁银行流水截图 | ||
2020/04/23 | 500,000.00 | 8.00 | |||||||||||||||||
2020/05/09 | 200,000.00 | 24.00 | |||||||||||||||||
2021/1/26 | 800,000.00 | 自然人 | 田金锁 | - | 2021/02/28 | 500,000.00 | 24% | 2021/02/28 | 17,600.00 | 17,066.00 | 534.00 | 33.00 | 32.00 | 基本匹配 | 归还田金锁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 2021/1/26 | 800,000.00 | 匹配 | |
2021/02/28 | 300,000.00 | 33.00 | |||||||||||||||||
2019/1/30 | 1,000,000.00 | 自然人 | 田金锁 | - | 2022/06/19 | 500,000.00 | 24% | 2022/9/2 | 824,000.00 | 412,000.00 | -333.33 | 1,236.00 | 1,236.00 | 基本匹配 | 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等 | 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 | 1,000,000.00 | 匹配 | |
2022/06/20 | 500,000.00 | 2022/9/2 | 412,333.33 | 1,237.00 | 1,237.00 | ||||||||||||||
2019/8/26 | 400,000.00 | 自然人 | 李风英 | - | 2019/8/29 | 400,000.00 | 免息 | - | - | 3.00 | - | 不适用 | 李风英从事民间借贷行 | 2019/8/26 | 40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李风英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20/1/22 | 900,000.00 | 自然人 | 李风英 | - | 2020/2/21 | 900,000.00 | 12% | 2020/2/21 | 9,000.00 | 9,000.00 | - | 30.00 | 30.00 | 基本匹配 | 为,当资金流动紧张时会短期向田胜利借入资金周转,借入时间普遍较短 | 2020/1/22 | 900,000.00 | 匹配 | |
2019/02/14 | 1,000,000.00 | 自然人 | 康顺 | - | - | - | 24% | - | - | - | - | 不适用 | 康顺是包头当地的一个水泥经销商,向田胜利借入款项购买水泥冬储,准备代高价时出售,后水泥 | 2019年2月后陆续使用 | 2,280,000.00 | 匹配 | 借款用途情况说明 | ||
2019/02/15 | 30,000.00 | ||||||||||||||||||
2019/02/15 | 750,000.00 | ||||||||||||||||||
2019/02/18 | 500,000.00 |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价格不涨反跌,亏损较大,然后失联,款项无法收回。 | |||||||||||||||||||
2019/07/05 | 250,000.00 | 自然人 | 池光华 | - | - | - | 24% | - | - | - | - | 不适用 | 池光华以前是包头当地的从事建筑行业的包工头,由于资金紧张向田胜利借入款项 | 2019年7月后陆续使用 | 690,000.00 | 匹配 | 借款用途情况说明 | ||
2019/07/09 | 440,000.00 |
注:报告期内田胜利仅与田翠萍(系田胜利姐姐,其控制的青山区科学路骑士乳品经销部为发行人乳制品经销商)一名客户之间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且为田胜利向其借入资金,并未发生田胜利对其借出资金的情况。田胜利向供应商、客户及相关人员借出资金时均未签订书面民间借贷合同,主要原因为:田胜利相关民间借贷系熟人朋友之间的交易,当事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其本人一直以来没有签订书面借贷合同的习惯,均为根据口头约定及借贷双方的收款和付款的银行流水来确认借贷关系。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对报告期内田胜利民间借贷交易能联系到的对手方全部执行访谈程序,向借入借出资金的人员询问具体借款情况,了解借入借出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时间,并取得使用资金的银行流水截图、借款用途证明资料等支撑性材料进行验证,访谈内容印证了民间借贷交易的真实性。从上表可知,除借贷时间较短、亲属同事间借款等免息的特殊情况外,根据每笔资金的本金、利率以及资金使用天数测算的利息与实际给付利息金额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也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田胜利民间借贷交易对手中,有3位借款人因无法取得联系尚未执行访谈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入方名称 | 是否为客户、供应商 | 借出资金金额(元)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元) |
2019/02/14 | 康顺 | 否 | 1,000,000.00 | - | - |
2019/02/15 | 30,000.00 | ||||
2019/02/15 | 750,000.00 | ||||
2019/02/18 | 500,000.00 | ||||
小计 | 2,280,000.00 | ||||
2019/07/05 | 池光华 | 否 | 250,000.00 | - | - |
2019/07/09 | 440,608.43 | ||||
小计 | 690,608.43 | ||||
2020/10/07 | 胥海云 | 否 | 100,000.00 | 2021/01/28 | 100,000.00 |
小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3,070,608.43 | 100,000.00 |
针对上述3位无法取得联系的借款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有:
1)对田胜利执行访谈程序,了解上述三人的未取得联系的具体原因和实际借款用途等情况。
①康顺
康顺原系包头当地水泥经销商,2019年向田胜利借入款项购买水泥冬储,准备在水泥高价时转售,随后水泥价格不涨反跌,投资亏损,至今田胜利无法与康顺取得联系,款项无法收回。
②池光华
池光华原系包头当地从事建筑行业的包工头,由于资金紧张向田胜利借入款项。后因个人行为被刑事处罚,目前处于服刑期间,无法进行访谈,款项目前无法收回。
③胥海云
胥海云系田胜利朋友介绍的认识的朋友,2020年10月因生活周转困难向田胜利借入10万元,于2021年1月全额收回还款。胥海云目前电话号码已变更,通过各种渠道均暂未取得联系。
2)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确认除与田胜利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外,上述3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之间不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3)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的供应商、客户及其关联方的关键人员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确认上述3人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田胜利与康顺、池光华和胥海云等3人的借款交易,属于个人之间正常的民间借贷,与发行人不相关。
(2)报告期内薛虎对供应商、客户及相关人员的每笔借出资金的金额、时间及相关人员的使用资金的时间,每笔借贷资金往来的利率约定情况及利息给付金额、利息给付时间,借出资金时间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使用资金的时间、借款用途等的情况,详见下表:
借出资金时间 | 借出资金金额 | 借入方类型 | 借入方名称 | 对应客户\供应商名称 | 归还资金时间 | 归还资金金额 | 利率 | 给付利息时间 | 测算应付利息金额 | 实际利息给付金额 | 测算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异情况 | 使用资金时间(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计提利息天数) | 利息给付时间与资金使用时间是否匹配 | 借款用途 | 使用资金的时间 | 使用资金金额 | 借出资金时间与使用资金的时间是否匹配 | 支撑附件 |
2020/05/06 | 50,000.00 | 供应商 | 李益 | 包头市益农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2/9/15 | 50,000.00 | 免息 | 862.00 | 不适用 | 生活周转 | 2020年5月后陆续使用 | 5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李益 | |||||
2019/01/21 | 50,000.00 | 供应商 | 刘宽小 | 刘宽小 | 2022/9/15 | 50,000.00 | 免息 | 1,333.00 | 不适用 | 借款用于种植甜菜 | 2019年1月后陆续使用 | 5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刘宽小 | |||||
2019/01/21 | 100,000.00 | 供应商 | 刘宽小 | 刘宽小 | 2020/4/13 | 100,000.00 | 免息 | 447.00 | 不适用 | 借款用于种植甜菜 | 2019年1月后陆续使用 | 100,000.00 | 匹配 | ||||||
2019/5/10 | 150,000.00 | 供应商 | 戚济贫 | 李文学(戚济贫经营合伙人) | 2019/11/30 | 50,000.00 | 免息 | 204.00 | 不适用 | 借款用于种植甜菜 | 2019年1月后陆续使用 | 150,000.00 | 匹配 | 访谈记录-李文学、戚济贫 | |||||
2019/12/1 | 50,000.00 | 免息 | 205.00 | 不适用 | |||||||||||||||
2022/9/15 | 50,000.00 | 免息 | 1,224.00 | 不适用 |
薛虎向供应商李益、刘宽小借出资金时签订了书面民间借贷合同,对戚济贫借出资金未签订书面民间借贷合同,未签订书面民间借贷合同是因为戚济贫系薛虎亲属,有较好的信任基础。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报告期内薛虎对外民间借贷的全部交易对手方进行了访谈程序,向借出资金的人员询问了具体借款情况,了解借出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时间,访谈内容印证了民间借贷交易的真实性。薛虎对外借出资金规模较小,均未计提利息,借出金额均已归还。
3、田胜利每笔借入资金的金额、时间、具体流向;
报告期内田胜利每笔借入资金的金额、时间、具体流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出方名称 | 借入资金时间 | 借入资金金额 | 具体流向 |
张任华 | 20190125 | 150,000.00 | 2019年12月25日转借薛虎30万元,其中15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张任华 | 20190128 | 20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向李风英归还50万元欠款,其中20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张任华 | 20190128 | 30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向李风英归还50万元欠款,其中30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张任华 | 20190129 | 200,000.00 | 2019年1月31日向李瑞军归还36.6万元欠款,其中20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韩铁旦 | 20190718 | 100,000.00 | 陆续转给儿子田栋梁用作出国留学生活费 |
张任华 | 20191126 | 100,000.00 | 2019年12月27日向马利芝归还15.35万元欠款,其中10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李益 | 20200121 | 490,000.00 | 2020年1月22日转借马利芝30万元,其中30万元向李益借入 |
张任华 | 20200123 | 120,000.00 | 2020年1月23日转借李瑞军40万元,其中12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张任华 | 20200414 | 50,000.00 | 2020年4月15日转借田金锁80万元,其中5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张任华 | 20200414 | 50,000.00 | 2020年4月15日转借田金锁80万元,其中5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张任华 | 20200414 | 500,000.00 | 2020年4月15日转借田金锁80万元,其中50万元向张任华借入 |
韩铁旦 | 20200609 | 300,000.00 | 2020年6月1日向孙养亮归还15.265万元欠款,2020年6月10号归还田胜利包头农商行个人贷款203,915.00元;其中30万元向韩铁旦借入 |
借出方名称 | 借入资金时间 | 借入资金金额 | 具体流向 |
张任华 | 20200611 | 100,000.00 | 其中3万元用于购买书画艺术品,剩余用作流动资金补充 |
肖金富 | 20200925 | 1,000,000.00 | 转给房主石慧平,田胜利购买其房屋 |
肖金富 | 20200926 | 1,000,000.00 | 2020年9月26日转借给张任华50万元 |
2020年9月28日转借给张任华50万元 | |||
肖金富 | 20200927 | 1,000,000.00 | 转给房主石慧平,田胜利购买其房屋 |
肖金富 | 20200928 | 1,000,000.00 | 转给房主石慧平,田胜利购买其房屋 |
肖金富 | 20200929 | 1,000,000.00 | 转给房主石慧平35万元,购买房屋;2020年9月29日借款70万元给张译云,其中100万元从肖金富处借入 |
张任华 | 20201103 | 500,000.00 | 2020年11月3号转借给包头市兴农达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 |
张任华 | 20201103 | 500,000.00 | |
王银换 | 20190104 | 800,000.00 | 2019年10月4号转借给钱建军80万元 |
高玉林 | 20190108 | 200,000.00 | 2019年1月8号转借给孙养亮50万元,其中20万元向高玉林借入 |
韩铁旦 | 20190118 | 100,000.00 | 2019年1月19日转借给李瑞军10万元; |
马利芝 | 20190119 | 500,000.00 | 2019年1月19日向李瑞军归还50万元欠款,其中50万元向马利芝借入 |
李风英 | 20190129 | 1,000,000.00 | 2019年1月30日转借给田金锁100万元; |
张美连 | 20190130 | 100,000.00 | 2019年2月14日向康顺借款100万元,其中10万元向张美连借入 |
张美连 | 20190130 | 100,000.00 | 2019年2月14日向康顺借款100万元,其中10万元向张美连借入 |
李风英 | 20190214 | 600,000.00 | 2019年2月15日转借给康顺75万元,其中60万元向李风英借入; |
闫颖超 | 20190214 | 250,000.00 | 2019年2月18日转借给康顺50万元,其中25万元向李风英借入; |
闫颖超 | 20190214 | 250,000.00 | 2019年2月18日转借给康顺50万元,其中25万元向李风英借入; |
邬风鹏 | 20190215 | 20,000.00 | 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
邬风鹏 | 20190215 | 30,000.00 | 2019年2月15日向康顺借款3万元,其中3万元向邬风鹏借入 |
韩铁旦 | 20190218 | 200,000.00 | 2019年2月20日向马利芝归还70万元欠款,其中20万元向韩铁旦借入 |
冀韬 | 20190218 | 100,000.00 | 2019年2月20日向马利芝归还70万元欠款,其中50万元向冀韬借入 |
冀韬 | 20190218 | 200,000.00 |
借出方名称 | 借入资金时间 | 借入资金金额 | 具体流向 |
冀韬 | 20190218 | 200,000.00 | |
邬风鹏 | 20190219 | 200,000.00 | 2019年2月25日向马利芝借款90万元,其中20万元向邬风鹏借入 |
韩铁旦 | 20190227 | 94,673.00 | 转给妻子李翠梅 |
李益 | 20190621 | 70,000.00 | 2019年7月5日转借池光华25万元,其中7万元向李益借入 |
田翠萍 | 20190717 | 300,000.00 | 2019年7月18号归还田胜利农业银行贷款85万元,其中30万向田翠萍借入 |
马利芝 | 20190718 | 50,000.00 | 2019年7月18号归还田胜利农业银行贷款85万,其中30万元向田翠萍借入 |
孙养亮 | 20190831 | 90,000.00 | 2019年9月18日向钱建军借款40万元,其中9万元向孙养亮借入 |
王银换 | 20191225 | 140,000.00 | 2019年12月27日向马利芝归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35万元,其中14万元向王银换借入 |
李益 | 20200122 | 1,000,000.00 | 2020年1月22日转借马利芝100万元,其中100万元向李益借入 |
高虹 | 20200302 | 400,000.00 | 2020年3月2号转借给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70万元,其中40万元向高虹借款 |
马利芝 | 20200304 | 100,000.00 | 2020年3月5日向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借款50万元,其中10万元向马利芝借入 |
马利芝 | 20200304 | 200,000.00 | 2020年3月5日向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借款50万元,其中20万元向马利芝借入 |
韩铁旦 | 20200307 | 590,050.00 | 2020年3月7号转借给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万元,其中59.005万元向韩铁旦借款 |
李凤琴 | 20200401 | 6,000.00 | 田胜利个人消费使用 |
王银换 | 20200415 | 80,000.00 | 2020年4月23号转借给韩铁旦100万元,其中8万元向王银换借入 |
王银换 | 20200415 | 70,000.00 | 2020年4月23号转借给韩铁旦100万元,其中7万元向王银换借入 |
李俊 | 20200506 | 1,000,000.00 | 2020年5月5日用于偿还田胜利农业银行贷款90万元 |
李凤琴 | 20200513 | 300,000.00 | 2020年5月13日转给田胜利妻子李翠梅银行账户90万元,用于偿还其农业银行贷款90万元,其中49万元向李凤琴和张美莲借入 |
张美连 | 20200513 | 100,000.00 | |
张美连 | 20200513 | 90,000.00 | |
田翠萍 | 20200827 | 99,700.00 | 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
田翠萍 | 20200914 | 80,000.00 | 2020年9月14日向罗慧文转借款17万元,其中8万元 |
借出方名称 | 借入资金时间 | 借入资金金额 | 具体流向 |
田翠萍 | 20200914 | 99,500.00 | 向田翠萍借入 |
田翠萍 | 20200927 | 39,600.00 | 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
罗惠文 | 20200930 | 1,000,000.00 | 2020年9月30日向包头市顺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支付田胜利前欠张任华50万元,并向张任华借出50万元; |
刘菊 | 20201013 | 2,000,000.00 | 2020年10月13日向张任华归还100万元欠款; |
2020年10月28日转借张译云100万元; | |||
刘彦斌 | 20201023 | 200,000.00 | 2020年10月28日转借张译云20万元; |
李俊 | 20210210 | 300,000.00 | 2021年2月14日向贾玉香归还50万元欠款,其中30万元向李俊借入 |
李风英 | 20210816 | 1,000,000.00 | 2021年8月16日用于归还包头农商银行贷款107万元 |
马利芝 | 20200214 | 270,000.00 | 2020年2月21日转借给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万元,其中27万元来源于马利芝 |
马利芝 | 20200305 | 200,000.00 | 2020年3月5日转借给包头市聚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万元,其中20万来源于马利芝 |
马利芝 | 20200414 | 200,000.00 | 2020年4月23号转借给韩铁旦100万元,其中20万元向王银换借入 |
由上可知,报告期内田胜利对外借入款项主要用于转借给他人,与其在民间借贷中主要充当中间人赚取息差的角色相匹配。
4、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张译云(北京成蒙添意商贸有限公司)等购买设备、购房需要多笔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的原因,张译云借款买房的时间,是否有房产证;
(1)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与田胜利之间民间借贷情况
资金借入方-供应商 | 借款开始时间 | 借款归还时间 | 借款本金(元) | 借款原因 | 支撑性材料 |
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 | 20180613 | 20190124 | 1,600,000.00 | 购买境外专用设备 | 购买甜菜收获机中国银行境外汇款申请书、购买设备合同 |
20180327 | 20200810 | ||||
20180213 |
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因购买设备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主要系该公司与境外设备供应商签订了多份设备购买合同,由于资金周转需要,故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
2018年2月20日、2018年3月16日和2018年6月15日,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与德国ROPA Fahrzeug-und Maschinenbau GmbH公司分别签订了4份甜菜收获机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付款条件均为“在签署合同的14天内预付定金,剩余货款要在发货之前付
清。”因此,根据合同付款要求及资金周转情况,北京爱农马赛机械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3月27日和2019年6月13日分别向田胜利借入50万元、10万元和100万元用于支付甜菜收获机的设备款,借款情况与合同付款进度相匹配,具有商业合理性。
2)张译云(北京成蒙添意商贸有限公司)与田胜利之间民间借贷情况
资金借入方-供应商 | 借款开始时间 | 借款本金(元) | 借款归还时间 | 借款原因 | 支撑性材料 |
张译云(北京成蒙添意商贸有限公司) | 20200928 | 500,000.00 | 20220630 | 借款买房 | 买房付款的银行流水、商品房认购书、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
20200929 | 700,000.00 | ||||
20201020 | 430,000.00 | ||||
20201028 | 200,000.00 | ||||
20201028 | 490,000.00 | ||||
20201028 | 1,000,000.00 | ||||
20201119 | 150,000.00 | ||||
20201224 | 620,000.00 |
张译云因购房需要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主要系张译云购房付款方式为全款,由于资金周转需要,故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2020年9月,张译云与成都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张译云认购新力东园10-2-102号房屋,总价为人民币4,174,833.00元,支付方式为全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张译云需要在2020年9月29日支付定金60万元,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付到房款的50%,于2020年12月25日之前付清全款。因此,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张译云向田胜利多笔借入资金分期支付购房款,借款情况与购房合同付款进度相匹配,具有商业合理性。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取得张译云与成都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以及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张译云与成都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资料。根据上述资料显示,张译云购买的房屋为预售房,截止至本问询回复日,尚未办理好房产证。
5、田胜利的资金借贷行为是否存在配合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进行虚构交易的行为;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供应商、客户与田胜利之间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其中客户仅有一名为田翠萍(配偶为韩铁旦),系田胜利姐姐,其控制的青山区科学路骑士乳品经销部为公司乳制品经销商,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分别为57.61万元、55.30万元和62.78万元,金额较小,且属于亲属之间往来,具有合理性。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重点对田胜利民间借贷涉及的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程序有:
①采购真实性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取得了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之间的采购合同,并结合合同采购内容取得相关材料入库单、农机服务结算单、运费结算单、发票、对应的付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不存在异常,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之间采购业务真实、合理。
②采购公允性核查。对采购物品价格和其他同期提供相同服务或商品的且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进行对比,检查报价单、询比价招投标过程性资料,检查签订合同内部审批流程资料,核查采购流程是否合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经核查不存在异常,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之间采购业务交易价格公允。
③供应商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核查。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的供应商其关联方的关键人员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确认田胜利民间借贷涉及的供应商与发行人及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5%以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认为,田胜利的资金借贷行为不存在配合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进行虚构交易的行为。
6、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潜在纠纷。
(1)关于涉及民间借贷的主要法律规定
①民间借贷民事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
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②民间借贷行政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第十九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四十四条: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非法金融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放贷款、非法发行有价证券、非法对外融资;
(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收贷款;
(三)以广告、公开劝诱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超出法定数量的特定对象开展资金募集宣传;
(四)对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效果作出保本、保收益、无风险等保证性承诺;
(五)以其他方式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民间借贷刑事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二、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2)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或潜在纠纷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通过熟人、朋友融通的资金,而非通过宣传、介绍、许以高额回报等手段诱使社会不特定对象基于增值货币的愿望出让资金,因此,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高利转贷而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违反了金融监管制度的情况。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的对象具有特定范围,均为其熟人、朋友,借贷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人际和社会关系,不存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的情形。
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的目的主要是为帮助熟人、朋友解决临时资金周转需求,收取利息(赚取利息差)获得适当回报,借款目的具有正当性、合法性。田胜利与其民间借贷交易对方虽然未达成书面借款协议,但根据转账凭证及对民间借贷交易对方的访谈记录,双方对借款期限、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进行了口头约定,并实际履行,田胜利与借款对象之间的借款利率未超过《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36%实际年利率上限。截至本问询回复函出具之日,田胜利与借款对象从未因民间借贷产生过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田胜利从未因民间借贷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违反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认为,田胜利进行民间借贷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或潜在纠纷。
(五)结合上述情形说明田胜利是否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4.2.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1、田胜利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于1968年2月出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根据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田胜利不存在犯罪记录,不存在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情况;
3、根据田胜利提供的简历、对外投资情况、劳动合同并经访谈,田胜利自2000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包头骑士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总监,2007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不存在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情况,不存在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情况;
4、截至本问询回复函出具之日,田胜利与借款对象从未因民间借贷产生过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田胜利从未因民间借贷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违反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田胜利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形。
5、经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田胜利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综上,田胜利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规定。
(六)薛虎大额转入、转出资金是否有支撑依据及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薛虎大额转入、转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期间 | 款项性质 | 交易对手 | 收入 | 支出 | 具体情况 | 支撑依据 |
2019年 | 夫妻转账 | 张美英 | 12.00 | 向配偶张美英转账用于家用 | 薛虎-张美英结婚证、银行流水 | |
父女转账 | 薛越鸿 | 165.00 | 165.00 | 向女儿薛越鸿转账,用于购置房产,付款失败后退回。 | 银行流水 | |
借款还款 | 戚济贫 | 15.00 | 戚济贫系薛虎亲属,因其合伙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薛虎借款15万元,其中由李文学代其还款10万元,目前已结清。 | 戚济贫身份证、戚济贫访谈记录 | ||
李文学 | 10.00 | 李文学系戚济贫经营合伙人,戚济贫向薛虎借款的15万元后,由李文学代其还款10万元。 | 李文学访谈记录 | |||
刘宽小 | 15.00 | 朋友刘宽小向薛虎借款15万元,其中10万元2020年已归还,剩余5万元尚未归还。 | 刘宽小借条 | |||
沈涛 | 28.61 | 薛虎向朋友沈涛借款,已归还25.60万元。 | 银行流水 | |||
王银换 | 55.00 | 15.00 | (1)王银换向薛虎借款15万元,已于2020年归还;(2)薛虎向王银换借款用于购置房产。 | 薛虎-王银换借款协议,天津购房合同 | ||
张啸 | 61.00 | 朋友间借款用于买房 | 薛虎-张啸借款协议,天津购房合同 | |||
池俊霞 | 26.66 | 亲属间借款用于买房 | 池俊霞身份证 天津购房合同 | |||
薛永军 | 65.00 | 20.72 | 亲属间借款用于买房,后归还部分借款 | 薛永军身份证 天津购房合同 | ||
郝甜甜 | 8.25 | 亲属间借款用于买房 | 天津购房合同 | |||
史志强 | 10.00 | 亲属间借款用于买房 | 天津购房合同 | |||
王忠和 | 41.00 | 王忠和是亲属史志强购房的卖方,薛虎通过替亲属史志强支付购房款的方式归还对其欠款 | 史志强购房合同、代付收据 | |||
田胜利 | 80.00 | 向同事借款,用于买房 | 田胜利访谈记录、天津购房 |
交易期间 | 款项性质 | 交易对手 | 收入 | 支出 | 具体情况 | 支撑依据 |
合同 | ||||||
李翠梅 | 8.80 | 归还同事田胜利借款至其配偶李翠梅账户 | 田胜利访谈记录 | |||
委托还款 | 史志强 | 103.50 | 薛虎本人不会操作手机银行归还其本人银行贷款,故转账给亲属史志强委托其帮忙归还银行贷款, | 薛虎18年达茂农商行贷款合同、2019年1月22日薛虎贷款银行账户收到转款银行流水记录 | ||
个人存现 | 6.99 | 个人闲置资金存现 | - | |||
购置房产 | 马春华 | 5.00 | 向中介人员马春华支付购房中介费 | 支付房屋中介费说明 | ||
年薪工资 |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82 | 收到发行人支付的年薪工资 | - | ||
合计 | 527.33 | 401.02 | ||||
2020年 | 夫妻转账 | 张美英 | 7.50 | 9.85 | 与配偶张美英夫妻间互相转账 | 薛虎-张美英结婚证、银行流水 |
借款、还款 | 刘宽小 | 10.00 | 朋友刘宽小归还部分2019年向薛虎的借款 | 刘宽小借条 | ||
沈涛 | 25.60 | 归还朋友沈涛2019年部分借款 | 银行流水 | |||
王银换 | 38.14 | (1)王银换归还2019年向薛虎借款15万元;(2)薛虎向王银换借款23.14万元用于支付购置房产尾款 | 薛虎-王银换借款协议、天津购房合同 | |||
杨军海 | 30.00 | 借给朋友杨军海款项 | 薛虎-杨军海借条 | |||
池俊霞 | 90.00 | 20.00 | 亲属间借款用于买房,并归还部分前期借款 | 池俊霞身份证 天津购房合同 | ||
郝甜甜 | 25.23 | 亲属间借款用于买房 | 天津购房合同 |
交易期间 | 款项性质 | 交易对手 | 收入 | 支出 | 具体情况 | 支撑依据 |
李根 | 35.00 | 亲属李根给薛虎女儿薛越鸿打款用于天津房产购置,后由薛虎转账还款 | 天津购房合同 天津购房-李根打款凭证 | |||
薛永军 | 20.00 | 260.00 | (1)收入20万为薛虎向薛永军借款,用于支付天津房款尾款;(2)薛虎向薛永军支出260万,其中165万是薛虎委托弟弟薛永军转款给薛虎女儿薛越鸿,薛越鸿支付天津房产的首付款。剩下95万元为归还前期薛虎向薛永军借入款项。 | 天津购房合同、薛永军身份证、 天津购房-薛永军打款给薛越鸿的转账记录、薛越鸿支付房款转账记录 | ||
李益 | 5.00 | 借给朋友李益借款 | 薛虎-李益借条、李益身份证 | |||
田胜利 | 20.00 | 与同事田胜利之间借款 | 田胜利访谈记录 | |||
个人支现 | 田胜利 | 20.00 | 个人取现给田胜利 | 田胜利访谈记录 | ||
年薪工资 |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82 | 收到发行人支付的年薪工资 | - | ||
股东分红 | 中山证券 | 160.00 | 收到发行人2020年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 | - | ||
合计 | 381.69 | 405.45 | ||||
2021年 | 夫妻转账 | 张美英 | 51.10 | 向配偶张美英转账用于家庭理财 | 薛虎-张美英结婚证、银行流水 | |
借款还款 | 罗惠文 | 10.00 | 向朋友罗惠文借款 | 薛虎-罗惠文借条 | ||
李翠梅 | 10.00 | 归还同事田胜利借款至其配偶李翠梅账户 | 田胜利访谈记录 | |||
个人支取 | 110.00 | 个人取现用于购置房产 | 包头草原印象购房合同及收 |
交易期间 | 款项性质 | 交易对手 | 收入 | 支出 | 具体情况 | 支撑依据 |
据 | ||||||
股东分红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160.00 | 收到发行人2021年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 | - | ||
合计 | 170.00 | 171.10 |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薛虎大额转入、转出资金不存在异常情况,大额资金转入转出均有支撑依据,具有合理性。
(七)结合上述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一步说明对自然人大额资金往来的具体核查方法、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并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体外资金循环、商业贿赂等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自然人大额资金往来的具体核查方法:
1、确定合理的核查范围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个人银行账户的关联自然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2、核查标准
个人银行账户大额资金流水核查的标准为取单笔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或连续单笔交易金额合计5万元以上的流水(包括转账、取现)
3、核查程序和核查证据情况
1)获取核查范围内自然人提供的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清单,通过交叉核对已提供银行流水的对方账户和交易对手方、现场查询实地走访银行的个人名下账户核查方法确认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2)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添加银行卡功能,对主要的15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进行辅助核查,验证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如发现存在未打印的银行账户,则补充打印相关流水;
3)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陪同关联自然人去银行现场打印银行流水;
4)获取了相关人员关于银行账户完整性的承诺函;
5)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银行流水进行逐笔核对,对于达到核查标准的银行流水记录通过访谈、取得并检查相关材料等手段,了解交易背景及原因。6)对发行人监事会主席田胜利、副总经理薛虎与供应商、客户及其他人员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的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逐笔梳理统计田胜利、薛虎报告期内对外借入资金和借出资金情况以及还本付息情况,测算实际还本付息情况与约定是否相符,对民间借贷交易对手执行访谈程序,取得借款用途等支撑性材料,对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采购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公允性进行重点核查,确认民间借贷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是否与发行人相关。
4、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自然人大额资金流水往来主要用于借款还款、民间借贷、亲属之间往来、房产买卖、年终奖金、分红、家庭成员教育支出以及日常消费支出等情形,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虚构交易、体外资金循环、商业贿赂等情形。问题2外采牛只单价大幅增加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根据首轮问询回复,2019年及2020年发行人向个人刘长青采购287头青年牛及7头成母牛,采购金额共计563.20万元;2020年通过进口代理商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采购进口荷斯坦育成牛及青年牛共计744头,采购金额共计1,431.66万元;2020年公司通过代理商天津澳海浩德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进口荷斯坦育成牛300头,采购金额共计585万元;2021年公司通过代理商北京巨合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进口荷斯坦育成牛1,951头,采购金额共计5,267.70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从犊牛、育成牛、青年牛、成母牛到育肥牛、育成公牛,牛只的头均采食情况先升后降,上述情况是否符合牛只生长规律,与行业情况是否相符。(2)报告期内牛只采购金额较大,但招股说明书中采购情况、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牧业板块前五大供应商均未见上述采购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从天津澳海浩德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北京巨合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处采购的进口牛只行为,均为发行人、进口代理商及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之间的三方合作,说明发行人2019年、2020年牛只外采单价均为1.9万元/头左右,而2021年外采单价大幅增加至2.7万元/头的原因,报告期内外采牛只单价是否公允,与市场行情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利益输送。(4)报告期内售牛收入金额分别为2,047.90万元、1,020.09万元和1,544.89万元,主要为出售自行繁育的公牛及淘汰牛,客户基本均为自然人,说明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售牛交易的真实性,并比较主要供应商牛只销售数量、单价情况,相关交易是否公允。(5)各期自然人客户不需要发票产生的销售收入金额、收入类型,交易的入账依据和结算方式,资金流与实物流如何验证,发行人保证入账完整性的措施,是否足额缴纳应纳税款。(6)玉米(籽实、青贮等状态)、牧草(苜蓿、燕麦等干草、青贮类)单产情况与行业数据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各期牛只数量分别为7,505头、9,012头和12,464
头,逐年增加,但青贮玉米消耗量分别为71,762.88吨、57,010.93吨和64,674.20吨,牧草消耗量17,735.37吨、17,856.76吨和36,836.34吨,合计消耗量89,498.25吨、74,867.69吨和101,510.54吨,2020年消耗量较少,青贮玉米2020年、2021年较2019年少,说明牛只数量与牧草、玉米耗用量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
(1)对报告期内外采牛只真实性及价格公允性执行的核查程序、方法和结论。
(2)青贮玉米盘点时聘请的专业测量机构名称,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及说明
(一)从犊牛、育成牛、青年牛、成母牛到育肥牛、育成公牛,牛只的头均采食情况先升后降,上述情况是否符合牛只生长规律,与行业情况是否相符。
1、报告期内发行人头均设计采食(鲜重)与实际采食情况统计表
单位:千克/头.天
牛群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设计值 | 实际值 | 设计值 | 实际值 | 设计值 | 实际值 | |
哺乳犊牛 | 1.4 | 1.42 | 1.6 | 1.63 | 0.7 | 0.67 |
断奶犊牛 | 6 | 6.24 | 7.8 | 7.87 | 7.8 | 7.92 |
育成牛 | 18 | 18.62 | 16.8 | 17.63 | 16 | 17.18 |
青年牛 | 21 | 20.79 | 21.8 | 22.15 | 21.6 | 21.59 |
成母牛 | 44.5 | 44.59 | 47 | 46.56 | 42.5 | 42.33 |
育肥公牛 | 20 | 19.91 | ||||
育肥牛 | 11.5 | 9.64 | ||||
育成公牛 | 8.5 |
注:2020-2021年,发行人无育肥公牛、育肥牛和育成公牛存栏。
报告期内,公司头均设计采食量与头均实际耗用量差异很小。报告期内,同行业公众公司未披露各类牛群的头均采食的相关情况。
2、公司牛群采食(鲜重)标准及测算依据
根据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编著的《奶牛营养需要》(孟庆翔主译)一书所述:
①泌乳奶牛的干物质采食量(DMI)与泌乳奶牛所需能量有如下关系:
干物质采食量(DMI)(千克)=产奶净能(NEL)(Mcal)/饲粮中NEL浓度(Mcal/千克)
其中,产奶净能(NEL)包括用于维持、产奶、补偿体重所需的能量;Mcal指的是能量单位兆卡。
②泌乳奶牛的干物质采食量(DMI)范围占其体重(BW)的2%-4%。
结合上述观点,根据泌乳奶牛的体重(BW),可测算泌乳奶牛的干物质采食量(DMI),继而测算泌乳奶牛头均设计采食(鲜重)标准数据。
发行人结合上述公式和企业实际饲喂经验,对不同牛群采食(鲜重)标准测算如下:
哺乳犊牛:哺乳犊牛的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占其体重(BW)的1%-2%。因哺乳犊牛既喂生鲜乳又喂饲草料(生鲜乳干物质12-13%,饲草料干物质88%左右),因此按照哺乳犊牛体重35-85千克计算,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在0.35-1.7千克,鲜重采食范围为0.7-3.4千克/头.天。
断奶犊牛:断奶犊牛的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占其体重(BW)的2%-3%。断奶犊牛既喂饲草和精补料(干物质在88%左右),又喂新产牛日粮(干物质50%-55%),因此按照断奶犊牛体重90-200千克计算,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在1.8-6千克,鲜重采食范围为3.5-12千克/头.天。
育成牛:育成牛的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占其体重(BW)的1.5%-2.5%。育成牛饲喂TMR全混日粮(干物质50%-55%),因此按照育成牛体重210-400千克计算,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在3.5-10千克,鲜重采食范围为7-20千克/头.天。
青年牛:青年牛的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占其体重(BW)的2%-3%。青年牛饲喂TMR全混日粮(干物质50%-55%),因此按照青年牛体重380-650千克计算,干物质采食量范围
5.7-16.25千克,鲜重采食范围为11.5-32.5千克/头.天。
成母牛:成母牛的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占其体重(BW)的2.5%-3.5%。成母牛饲喂TMR全混日粮(干物质50%-55%),因此按照成母牛体重650-700千克计算,干物质采食量范围在12-15千克(干奶牛、围产牛)、20-25千克(泌乳牛),因此干奶牛、围产牛鲜重采食范围为24-30千克,泌乳牛鲜重采食范围为40-50千克。
综上,公司从哺乳犊牛到成母牛,随着牛龄和牛体重增加,牛群头均采食量逐渐提高,符合牛只生长规律,不同牛群设计采食量具有合理性,符合奶牛成长规律。此外,根据奶牛的体重,来设计牛群鲜重采食量,进行合理饲喂,也符合行业情况。
3、报告期内牛群牛只采食情况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影响牛群实际采食量的因素主要包括个体因素、饲草因素和环境因素。个体因素包括牛群生长阶段、体重、生产性能、体况;饲草因素包括饲草颗粒度、干物质含量、淀粉含
量等;环境因素包括温湿度、牛群转群、换料、饲养密度、牛群差异等。因此,牛群的采食量受多种因素影响,会在一定范围内波动。2019年哺乳犊牛头均设计采食(鲜重)标准较低,为0.7千克/头.天,主要系发行人2019年对哺乳犊牛用主要用牛初乳喂养,设计采食标准仅包含精饲料和少量代乳粉,牛初乳未计入设计采食(鲜重)标准所致。因牛初乳饲喂过程可控性较差,无法完全执行定温定量,且当牛初乳消杀过程不到位时,会导致犊牛腹泻及其他疾病发生,发行人2020年开始改为仅部分犊牛使用牛初乳饲养,其他犊牛采用代乳粉代替牛初乳饲养,因代乳粉使用量增加,2020年、2021年哺乳犊牛设计采食(鲜重)标准相应提升。2020年青年牛、成母牛头均设计采食标准较高,主要系当年耗用的青贮玉米干物质及淀粉含量较低所致。当年耗用的青贮玉米主要为上年存货,2020年耗用的青贮玉米主要为2019年的自产青贮玉米,2019年因风沙灾害影响玉米生长,自产青贮玉米干物质及淀粉含量均较低。
综上,受采食结构、饲料配方、青贮玉米质量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各期各牛群牛只采食情况存在一定的波动,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牛只采购金额较大,但招股说明书中采购情况、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牧业板块前五大供应商均未见上述采购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10月30日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1]26号2021-10-30)之“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第五十条发行人应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采购产品、原材料、能源或接受服务的情况,相关价格变动趋势;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前五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应披露其名称或姓名、采购比例。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采购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牛只种类为进口奶牛,用于公司牧业板块,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采购情况统计范围为产品、原材料、能源或接受服务,不包含生产性生物资产,所以发行人并未将牛只采购情况在招股书中采购情况、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牧业板块前五大供应商中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三)报告期内采购情况”下补充披露以下楷体加粗内容:
3、牛只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头、万元/头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 | |
成母牛 | 12.81 | 7 | 1.83 | ||||||
青年牛 | 289.25 | 118 | 2.45 | 498.64 | 264 | 1.89 | |||
育成牛 | 5,267.70 | 1,951.00 | 2.7 | 1,779.16 | 949 | 1.87 |
注:育成牛指6月龄至初检或复检未检测到怀孕的牛,青年牛指初检及复检均检测到怀孕至产犊前的牛,成母牛指第一次产犊并开始泌乳的母牛。因招股说明书释义对牛群的分类不够明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一节 释义”之“专业名词释义”之“(三)报告期内采购情况”下更正并补充披露以下楷体加粗内容:
更正并补充披露前:
育成牛 | 指 | 断奶期后到第一次生产前的牛,在年龄上一般为7-24月龄阶段 |
更正并补充披露后:
育成牛 | 指 | 6月龄至初检或复检未检测到怀孕的牛 |
青年牛 | 指 | 初检及复检均检测到怀孕至产犊前的牛 |
(三)发行人从天津澳海浩德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北京巨合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处采购的进口牛只行为,均为发行人、进口代理商及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之间的三方合作,说明发行人2019年、2020年牛只外采单价均为
1.9万元/头左右,而2021年外采单价大幅增加至2.7万元/头的原因,报告期内外采牛只单价是否公允,与市场行情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1、发行人采购牛只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对外采购的牛只为荷斯坦牛,荷斯坦牛具有抗病性强、适应性高、生长速度快、产奶量大的特点,是我国规模牧场主要的养殖品种。报告期,采购牛只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头、元/头
供应商 | 产地 | 牛只种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刘长青 | 中国大陆 | 青年牛 | 23 | 22,500 | 264 | 18,900 | ||
中国大陆 | 成母牛 | 7 | 18,300 | |||||
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 | 青年牛 | 95 | 25,000 | ||||
澳大利亚 | 育成牛 | 649 | 18,400 |
供应商 | 产地 | 牛只种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天津澳海浩德进出口有限公司 | 新西兰 | 育成牛 | 300 | 19,500 | ||||
北京巨合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澳大利亚 | 育成牛 | 1,951 | 27,000 | ||||
合计 | 1,951 | 27,000 | 1,067 | 19,385 | 271 | 18,885 |
注:育成牛6月龄至初检或复检未检测到怀孕的牛,青年牛初检及复检均检测到怀孕至产犊前的牛(牛只初检到怀孕,可能因流产、检测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复检未检测到怀孕,故需要两次检测均检测到怀孕,牛只才可以从育成牛转为青年牛),成母牛指第一次产犊并开始泌乳的母牛。2020年发行人向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采购的95头澳大利亚进口牛单价为25,000元/头,价格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该批进口牛为已怀孕的青年牛,价值相对较高。
2021年发行人通过爱养牛科技平台向北京巨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1,951头澳大利亚进口牛单价为27,000元/头,单价相对较高,主要系受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进口牛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所致,具体原因为:1)报告期内,因生鲜乳价格不断攀升,国内新建牧场持续增加。中国奶业协会称,据对全国166个具体建设项目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新建牧场设计存栏达100万头。新建牧场设计存栏数不断增加,使荷斯坦牛市场需求提高;2)因国外通货膨胀、饲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荷斯坦牛饲喂成本提高,牛只售价大幅上升;3)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我国活牛主要的进口来源国,报告期内,澳大利亚活畜出口量减少。2021年,新西兰初级产业部正式公布2023年开始全面禁止活畜出口,导致奶牛进口渠道减少,价格上涨。
2、进口牛只市场价格情况
(1)进口牛的市场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无权威机构公布我国荷斯坦进口牛的市场价格,故使用进口牛数据进行进口牛市场价格分析。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我国活牛进口价格在报告期内总体呈上涨趋势,具体如下图所示:
单位:美元/吨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注:海关总署数据以吨为单位,暂未找到以牛头数为单位数据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报告期内,我国牛进口量呈上涨趋势,澳大利亚牛出口量呈下降趋势,供需矛盾凸显。具体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牛只采购价格上涨与市场行情相符。
(2)发行人采购询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采用询价方式确定采购价格以及采购供应商。2020-2021年发行人对荷斯坦育成牛询价的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头
供应商 | 2021年 | 2020年 |
天津澳海浩德进出口有限公司 | 27,800.00 | 19,500.00 |
北京巨合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 | 20,500.00 |
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 | 27,500.00 | 18,400.00 |
根据询价情况,发行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符合牧业板块采购的管理制度。
3、发行人与蒙牛乳业代理采购进口荷斯坦牛合作情况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携手旗下富源牧业打造畜牧产业互联网O2O平台—内蒙古爱养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养牛科技”)。该互联网O2O平台可以为畜牧业提供优质的供应商资源和渠道,提高与进口贸易商的采购效率,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
考虑到互联网O2O平台的优势,发行人通过爱养牛科技采购平台与天津奥海浩德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巨合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进口代理商三方合作进行采购荷斯坦进口牛。2021年发行人、北京巨合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巨合”)和爱养牛科技三方签订《进口牛委托代理协议》,发行人向北京巨合以2.7万元/头的单价,采购2,000头澳大利亚荷斯坦牛,总金额5,400万元。爱养牛科技作为平台负责协调发行人和北京巨合履行本协议,负责按照协议价将采购款代发行人支付给北京巨合。价格由发行人与供应商商定,爱养牛平台不参与定价。牛只由供应商直接发往发行人牧场,不经爱养牛平台中转。因此,爱养牛科技作为互联网O2O平台,主要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信息撮合及款项代收代付服务,不存在中间赚差价的情形,也未收取服务费用,不会影响发行人进口荷斯坦牛采购定价的公允性。
综上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采牛只定价公允,符合市场行情,不存在利益输送。
(四)报告期内售牛收入金额分别为2,047.90万元、1,020.09万元和1,544.89万元,主要为出售自行繁育的公牛及淘汰牛,客户基本均为自然人,说明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售牛交易的真实性,并比较主要供应商牛只销售数量、单价情况,相关交易是否公允。
1、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售牛交易的真实性
(1)售牛交易合理性
公司售牛收入主要为出售自行繁育的公牛,也包括少量因各种原因不适合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管理的未成熟母牛。公司牧场处于农牧结合带,小公牛、后备牛的交易对手主要自然人。自然人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牛贩子,主要从发行人处批量采购育成牛、青年牛等大型牛只作为肉牛出售或是批量采购小公牛用以提取血清,另一类为牧场周边的农
牧民,从发行人处每次采购少量犊牛,并自行养殖。两类客户出于支付习惯、自身资金安排以及便利考虑,以自然人身份进行交易符合其商业交易习惯。2021年公司为调优牧场牛群结构,大批量购入进口奶牛。随着进口牛的生产、繁育,牧场存栏牛头数逐步增加,导致牛只存栏密度增加,为了缓解牛舍压力,公司以3万元/头的价格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售100头国产青年牛,该批奶牛发育良好且均已受孕,交易定价公允。
综上,公司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售牛交易具有合理性。
(2)售牛交易真实性
根据公司《牛只销售管理制度》,公司售牛主要分为批淘和零淘,批淘主要为牧场集中一定数量以上的站立牛只淘汰,零淘主要为牧场紧急淘汰的牛只。淘汰牛只时,公司进行询比价后确定采购商。牧场牛保管负责对淘汰牛只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淘汰牛只信息准确无误,避免误淘。售牛时,由牧场行政人员或财务人员、牛保管现场监督并拍摄淘汰牛只照片进行确认。售牛交易实行现场最终定价、过磅称重、签订合同、刷卡付款或扫码付款等流程。公司与采购商确定重量及金额后,采购商现场付款,款项直接进入公司账户,采购商完成付款后拉走牛只。完成售牛后,牛保管在NC系统上录入销售单并更新牛档案,财务人员根据出库单、过磅单(以重量计价)、审批后的售牛结算单、刷卡凭条或公司账户流水进行账务处理。每月末牧场组织对全部牛只进行盘点,确保牛只账实相符。
公司售牛交易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制度,售牛交易具有真实性。
2、比较主要客户牛只销售数量、单价情况,相关交易是否公允
公司售牛业务的定价机制主要有两种,具体为:①小公牛(犊牛)售价采取落地价按成本(落地成本+饲喂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②断奶牛、育成牛、青年牛等后备牛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单价,出售时进行过磅称重,最终售价为重量乘以单价。
报告期各期,公司售牛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1)2021年
单位:元、头、元/头
主要客户 | 项目 | 哺乳牛 | 断奶牛 | 育成牛 | 青年牛 |
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金额 | 3,000,000.00 | |||
销售数量 | 100.00 | ||||
销售单价 | 30,000.00 | ||||
潘军喜 | 销售金额 | 98,000.00 | 1,166,803.00 | 550,544.00 |
主要客户 | 项目 | 哺乳牛 | 断奶牛 | 育成牛 | 青年牛 |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 10.00 | 65.00 | 33.00 |
销售单价
销售单价 | 9,800.00 | 17,950.82 | 16,683.15 | ||
贺飞云 | 销售金额 | 827,244.00 | 670,666.08 | ||
销售数量 | 45.00 | 37.00 | |||
销售单价 | 18,383.20 | 18,126.11 |
邬爱军
邬爱军 | 销售金额 | 638,840.00 | |||
销售数量 | 132.00 | ||||
销售单价 | 4,839.70 |
郝喜军
郝喜军 | 销售金额 | 409,040.00 | |||
销售数量 | 57.00 | ||||
销售单价 | 7,176.14 |
注:①哺乳牛包含小公牛及小母牛,断奶牛包含断奶小公牛及断奶小母牛;②哺乳牛和断奶牛统称为犊牛。公司对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青年牛销售单价较高,主要原因为该批青年牛发育状态良好且已受孕,为按头定价出售,价值相对较高,而出售给其他客户的青年牛为病弱淘汰牛,结合牛的健康状态以重量计价,价值相对较低。公司对邬爱军的哺乳牛销售单价较低,主要系该批哺乳牛月龄偏小所致。
(2)2020年
单位:元、头、元/头
主要客户 | 项目 | 哺乳牛 | 断奶牛 | 育成牛 | 青年牛 |
潘军喜 | 销售金额 | 81,610.00 | 93,750.00 | 1,380,429.36 | 223,737.20 |
销售数量 | 13.00 | 15.00 | 80.00 | 15.00 | |
销售单价 | 6,277.69 | 6,250.00 | 17,255.37 | 14,915.81 |
贺飞云
贺飞云 | 销售金额 | 484,760.00 | 780,641.00 | 20,302.50 | |
销售数量 | 55.00 | 48.00 | 1.00 | ||
销售单价 | 8,813.82 | 16,263.35 | 20,302.50 |
赵占元
赵占元 | 销售金额 | 1,077,880.00 | 45,200.00 | ||
销售数量 | 251.00 | 7.00 | |||
销售单价 | 4,294.34 | 6,457.14 |
张恒
张恒 | 销售金额 | 716,570.00 | |||
销售数量 | 115.00 | ||||
销售单价 | 6,231.04 |
主要客户 | 项目 | 哺乳牛 | 断奶牛 | 育成牛 | 青年牛 |
菅俊杰
菅俊杰 | 销售金额 | 639,384.00 | 18,808.00 | 15,920.00 | 20,920.00 |
销售数量 | 103.00 | 3.00 | 2.00 | 3.00 | |
销售单价 | 6,207.61 | 6,269.33 | 7,960.00 | 6,973.33 |
注:①哺乳牛包含小公牛及小母牛,断奶牛包含断奶小公牛及断奶小母牛;②哺乳牛和断奶牛统称为犊牛。公司对赵占元的哺乳牛销售单价较低,原因为该批哺乳牛月龄偏小。公司对贺飞云的断奶牛销售单价较高,原因为该批断奶牛月龄偏大。公司向贺云飞、潘军喜出售的育成牛、青年牛系批量淘汰病弱牛,牛只健康状态相对较好,价格相对较高;公司向菅俊杰出售的青年牛和育成牛系零星淘汰病弱牛,牛只健康状态相对较差,价格相对较低。
(3)2019年
单位:元、头、元/头
主要客户 | 项目 | 哺乳牛 | 断奶牛 | 育成牛 | 青年牛 | 育成公牛 | 育肥公牛 |
王旭 | 销售金额 | 32,780.00 | 6,745,007.90 | ||||
销售数量 | 3.00 | 400.00 | |||||
销售单价 | 10,926.67 | 16,862.52 |
王引宽
王引宽 | 销售金额 | 2,257,500.00 | 788,091.00 | ||||
销售数量 | 168.00 | 50.00 | |||||
销售单价 | 13,437.50 | 15,761.82 |
白长林
白长林 | 销售金额 | 396,000.00 | 1,056,000.00 | 283,654.00 | |||
销售数量 | 36.00 | 96.00 | 18.00 | ||||
销售单价 | 11,000.00 | 11,000.00 | 15,758.56 |
潘军喜
潘军喜 | 销售金额 | 707,519.13 | 372,949.62 | ||||
销售数量 | 52.00 | 29.00 | |||||
销售单价 | 13,606.14 | 12,860.33 |
赵占元
赵占元 | 销售金额 | 840,500.00 | |||||
销售数量 | 213.00 | ||||||
销售单价 | 3,946.01 |
注:①哺乳牛包含小公牛及小母牛,断奶牛包含断奶小公牛及断奶小母牛;②哺乳牛和断奶牛统称为犊牛;③公司2019年9月后停止肉牛养殖不再饲养育成公牛及育肥公牛。公司2019年9月后停止肉牛养殖,将牧场内育成公牛及育肥公牛全部对外出售,公牛依据牛只过磅重量确定销售金额。公司育成公牛及育肥公牛销售单价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牛只重量差异。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的售牛交易具有真实性、合理性,相关交易价格公允。
(五)各期自然人客户不需要发票产生的销售收入金额、收入类型,交易的入账依据和结算方式,资金流与实物流如何验证,发行人保证入账完整性的措施,是否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1、各期自然人客户不需要发票产生的销售收入金额、收入类型,交易的入账依据和结算方式,资金流与实物流如何验证。发行人牧业板块主要向自然人客户的销售牛只及生鲜乳-牛初乳,因自然人客户无开票需求,故公司未开具发票。报告期内牧业板块自然人客户不需要发票收入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类型 | 售牛 | 生鲜乳-牛初乳 |
2021年度
2021年度 | 1,235.94 | 37.68 |
2020年度 | 1,018.49 | 85.17 |
2019年度
2019年度 | 2,033.34 | 3.40 |
入账依据 | 财务人员根据出库单、过磅单(以重量计价)、审批后的售牛结算单及刷卡凭条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售牛合同单独整理成册。 | 财务人员根据出库单、过磅单进行账务处理,并对牛初乳销售合同单独整理成册。 |
结算方式 | 先款后货,现场刷卡或扫码付款,款项直接进入公司账户后方可拉运牛只。 | 先款后货,现场刷卡或扫码付款,款项直接进入公司账户。 |
上述不需要发票自然人客户收入,公司通过核对销售合同中客户名称、自然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出库单中物料单数据及信息、银行回单户名或刷卡凭条签字,验证实物流与资金流的一致性。
2、发行人保证入账完整性的措施,是否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公司制定了《牛只销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入账完整性,具体详见本回复“问题2外采牛只单价大幅增加是否符合市场行情”之“(一)自然人售牛交易的真实性”相关回复内容。公司牛初乳(母牛产犊后3天内的乳汁)主要用于饲喂犊牛,少部分向有需求的个人出售,公司通过日常牧场生产管控、过磅系统的核查、合同出库回款等单据检查,保证入账完整性。
发行人牧业板块公司为免税企业,所涉及的售牛收入和生鲜乳收入报告期内作为免税收入进行申报,不存在需要缴纳税款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自然人客户销售入账完整,资金流与实物流一致,不存在未足额缴纳应纳税款的情况。
(六)玉米(籽实、青贮等状态)、牧草(苜蓿、燕麦等干草、青贮类)单产情况与行业数据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各期牛只数量分别为7,505头、9,012头和12,464头,逐年增加,但青贮玉米消耗量分别为71,762.88吨、57,010.93吨和64,674.20吨,牧草消耗量17,735.37吨、17,856.76吨和36,836.34吨,合计消耗量89,498.25吨、74,867.69吨和101,510.54吨,2020年消耗量较少,青贮玉米2020年、2021年较2019年少,说明牛只数量与牧草、玉米耗用量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1、玉米(籽实、青贮等状态)、牧草(苜蓿、燕麦等干草、青贮类)单产情况与行业数据是否存在差异
(1)报告期发行人玉米单产与行业数据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玉米单产情况如下:
公司 | 物料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产量(吨) | 种植面积(亩) | 单产(吨/亩) | 产量(吨) | 种植面积(亩) | 单产(吨/亩) | 产量(吨) | 种植面积(亩) | 单产(吨/亩) | ||
骑士农牧业 | 青贮玉米 | 10,039.43 | 7,898.00 | 1.27 | 2,537.46 | 1,000.00 | 2.54 | 8,303.12 | 3,092.71 | 2.68 |
玉米果穗 | - | - | 2,076.86 | 3,312.00 | 0.63 | |||||
小计 | 10,039.43 | 7,898.00 | 1.27 | 2,537.46 | 1,000.00 | 2.54 | 10,379.98 | 6,404.71 | 1.62 | |
裕祥农牧业 | 高湿玉米 | - | 666.04 | 3,244.09 | 0.21 | - | ||||
青贮玉米 | 20,199.42 | 5,631.00 | 3.59 | 33,248.40 | 9,431.29 | 3.53 | 48,221.40 | 17,680.50 | 2.73 | |
玉米果穗 | - | - | 1,097.32 | 1,190.00 | 0.92 | |||||
玉米秸秆 | - | 506.8 | 526.22 | |||||||
籽实玉米 | - | 1,456.83 | 3,244.09 | 0.45 | 1,422.60 | 2,244.80 | 0.63 | |||
小计 | 20,199.42 | 5,631.00 | 3.59 | 35,878.07 | 12,675.38 | 2.83 | 51,267.54 | 21,115.30 | 2.43 | |
康泰仑农牧业 | 青贮玉米 | 14,652.37 | 5,600.00 | 2.62 | 9,177.88 | 3,049.00 | 3.01 | |||
小计 | 14,652.37 | 5,600.00 | 2.62 | 9,177.88 | 3,049.00 | 3.01 | ||||
总计 | 44,891.22 | 19,129.00 | 2.35 | 38,415.53 | 13,675.38 | 2.81 | 70,825.40 | 30,569.01 | 2.32 |
注1:玉米秸秆是指籽实玉米收获以后剩下的玉米植株,包括茎和叶部分,无种植面积数据。注2:2020年裕祥农牧业种植3,244.09亩玉米,以籽粒形态收割,经过烘干形成籽实玉米和高湿玉米两种,因此籽实玉米和高湿玉米为同一土地不同形态产品。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未披露其玉米单产数据。发行人青贮玉米、籽实玉米与其他有关行业数据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吨/亩
类型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发行人青贮玉米 | 2.35 | 3.43 | 2.76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青贮玉米1 | 2.37~5.42 | ||
发行人籽实玉米 | 0.45 | 0.63 | |
内蒙古籽实玉米平均2 | 0.56 | 0.58 |
注1:数据引用自,李祎然,等.差异化施肥对全株青贮玉米生长及产量的影响[J].中国农技推广,2022,38(2):66-68.作者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技推广》是由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共同主办的综合性科技期刊。
注2:数据源自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21年数据尚未公布如上表所示,发行人青贮玉米、籽实玉米亩产量略低于表格所列行业水平,主要系种植方式、产品质量要求等存在差异所致,主要原因为发行人采用有机方式种植玉米,主要使用牛粪及少量有机肥进行施肥,限制对化肥、农药的使用。其次,发行人青贮玉米从2021年开始采用“三30生产标准”,即干物质含量达到30%以上、淀粉含量达到30%以上、收割时留茬高度距离地面30厘米以上。干物质等含量较高使含水量越少、重量越低。留茬高度即留在地里的杆高度,留茬高度过低,青贮玉米根部木质化程度较高,营养价值低,不利于奶牛消化,且收割时会夹带泥土或杂草,影响青贮饲料品质,提高留茬高度会降低青贮玉米亩产量。
(2)报告期发行人苜蓿单产与行业数据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苜蓿单产情况如下:
单位:亩、吨、吨/亩1)裕祥农牧业
项目 | 2019年产量 |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2,665.00 | ||||
苜蓿干草 | 197.48 | 250.48 | 220.42 | 159.68 | 828.06 |
青贮苜蓿 | |||||
合计 | 197.48 | 250.48 | 220.42 | 159.68 | 828.06 |
单产 | 0.07 | 0.09 | 0.08 | 0.06 | 0.31 |
项目 | 2020年产量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1,286.00 | ||||
苜蓿干草 | 185.66 | 173.95 | 109.38 | 468.99 | |
青贮苜蓿 | 569.16 | 569.16 | |||
合计 | 185.66 | 569.16 | 173.95 | 109.38 | 1038.15 |
单产 | 0.14 | 0.44 | 0.14 | 0.09 | 0.81 |
项目 | 2021年产量 |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1,200.00 | ||||
苜蓿干草 | 109.18 | 109.18 | |||
青贮苜蓿 | |||||
合计 | 109.18 | 109.18 | |||
单产 | 0.09 | 0.09 |
2)康泰仑农牧业
项目 | 2020年产量 |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4,677.00 | ||||
苜蓿干草 | 367.7 | 367.74 | |||
青贮苜蓿 | 0 | ||||
合计 | 367.74 | 367.74 | |||
单产 | 0.08 | 0.08 | |||
项目 | 2021年产量 |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1,540.00 | ||||
苜蓿干草 | 235.46 | 44 | 279.46 | ||
青贮苜蓿 | 674.42 | 917.56 | 1591.98 | ||
合计 | 235.46 | 674.42 | 917.56 | 44 | 1871.44 |
单产 | 0.15 | 0.44 | 0.60 | 0.03 | 1.22 |
3)发行人苜蓿亩产总体情况
项目 | 2019年产量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2,665.00 | ||||
苜蓿干草 | 197.48 | 250.48 | 220.42 | 159.68 | 828.06 |
青贮苜蓿 | |||||
合计 | 197.48 | 250.48 | 220.42 | 159.68 | 828.06 |
单产 | 0.07 | 0.09 | 0.08 | 0.06 | 0.31 |
项目 | 2020年产量 |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5,963.00 | ||||
苜蓿干草 | 553.36 | 173.95 | 109.38 | 836.73 | |
青贮苜蓿 | 569.16 | 569.16 | |||
合计 | 553.36 | 569.16 | 173.95 | 109.38 | 1,405.89 |
单产 | 0.09 | 0.10 | 0.03 | 0.02 | 0.24 |
项目 | 2021年产量 |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小计 | |
种植面积 | 2,740.00 | ||||
苜蓿干草 | 344.64 | 44.00 | 388.64 | ||
青贮苜蓿 | 674.42 | 917.56 | 1,591.98 | ||
合计 | 344.64 | 674.42 | 917.56 | 44.00 | 1,980.62 |
单产 | 0.13 | 0.25 | 0.33 | 0.02 | 0.72 |
报告期内暂无权威机构及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公布与发行人种植情况类似的青贮苜蓿亩产量,故无法与行业数据进行比较。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及内蒙古农业大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对其试验基地内不同施肥量的苜蓿干草测量亩产数据如下:
项目 | 产量 | ||||
第一茬 | 第二茬 | 第三茬 | 第四茬 | 合计 | |
苜蓿干草(使用自制有机肥) | 0.24 | 0.33 | 0.37 | - | 0.94 |
苜蓿干草(使用商品有机肥) | 0.28 | 0.25 | 0.28 | - | 0.81 |
注:数据引用自,白琳,成立新,李蕴华,等.有机肥及其与化肥配施对紫花苜蓿产量和品质的影响[J].畜牧与饲料科学,2021,42(2):72-79..作者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及内蒙古农业大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畜牧与饲料科学》是由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主办的学术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苜蓿草一般每年收割3-4茬,第4茬产量相对较小,样本在2020年进行3次刈割取样。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苜蓿干草单产低于上述试验基地的单产水平,主要系土地条件、种植方式等存在差异所致。具体体现在:1)发行人种植面积较大,土地情况相对复杂,而试验基地土壤条件相对较好,且面积较小便于精耕细作。2)发行人种植采用有机方式种植苜蓿,主要采用牛粪对苜蓿进行施肥,仅在2020年少量施用有机肥,不使用农药;试验基地按标准施肥程序使用自制有机肥或商品有机肥。
(3)报告期发行人燕麦草单产与行业数据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燕麦草单产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裕祥农牧业 | 种植面积(亩) | 166.00 | 1,379.00 | |
产量(吨) | 78.28 | 885.08 | ||
单产(吨/亩) | 0.47 | 0.64 | ||
兴甜农牧业 | 种植面积(亩) | 6,472.00 | 3,929.20 | |
产量(吨) | 636.64 | 282.26 | ||
单产(吨/亩) | 0.10 | 0.07 | ||
康泰仑 | 种植面积(亩) | 4,677.00 | ||
产量(吨) | 1,540.96 | |||
单产(吨/亩) | 0.33 | |||
合计 | 种植面积(亩) | 6,638.00 | 8,606.20 | 1,379.00 |
产量(吨) | 714.92 | 1,823.22 | 885.08 | |
单产(吨/亩) | 0.11 | 0.21 | 0.64 |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未披露其燕麦草单产数据。根据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草原工作站数据,其引进种植的燕麦草干草亩产量在0.62~0.93吨/亩间,相比之下发行人亩产量较低,主要系种植方式、土壤条件等存在差异所致,发行人燕麦草采用有机方式种植,主要使用牛粪进行施肥,限制对化肥、农药的使用。其次,发行人部分种植区域(兴甜农牧业)地处大青山后山地区,水资源匮乏,只能选取旱地进行种植,燕麦草播种后无法进行有效灌溉,导致产量较低。
综上,发行人玉米、牧草(苜蓿、燕麦草)单产数据总体上低于上述相关行业单产数据,主要系种植方式、土壤条件、种植管理模式、产品质量要求等存在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牛只数量分别为7,505头、9,012头和12,464头,逐年增加,但青贮玉米消耗量分别为71,762.88吨、57,010.93吨和64,674.20吨,牧草消耗量17,735.37吨、17,856.76吨和36,836.34吨,合计消耗量89,498.25吨、74,867.69吨和101,510.54吨,
2020年消耗量较少,青贮玉米2020年、2021年较2019年少,说明牛只数量与牧草、玉米耗用量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1)数据不匹配的原因
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之“问题7”之“(二)”中“报告期发行人牧草、青贮玉米来源于内部采购及外部采购情况”披露如下:
年度 | 类型 | 牧草 | 青贮玉米 |
2019年 | 内部采购 | 10,941.86 | 34,851.79 |
外部采购 | 6,793.51 | 36,911.09 | |
小计 | 17,735.37 | 71,762.88 | |
内部采购占比 | 61.70% | 48.57% | |
2020年 | 内部采购 | 6,689.53 | 34,473.02 |
外部采购 | 11,167.23 | 22,537.91 | |
小计 | 17,856.76 | 57,010.93 | |
内部采购占比 | 37.46% | 60.47% | |
2021年 | 内部采购 | 14,912.54 | 61,840.08 |
外部采购 | 21,923.80 | 2,834.12 | |
小计 | 36,836.34 | 64,674.20 | |
内部采购占比 | 40.48% | 95.62% |
上表中青贮玉米和牧草的数据系采购量,非消耗量,因此与报告期内各期牛只数量不匹配。
(2)报告期内各期牛只数量及与牧草、玉米耗用量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牛只数量分别为7,505头、9,012头和12,464头,由于发行人持续扩充牛群数量,使期初期末牛只数量变动较大,因此各期牛只平均数与当年青贮玉米、饲草消耗量更匹配。报告期牛群饲草料消耗量和牛只数量配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饲料耗用量(吨) | 30,823.31 | 26,718.68 | 19,936.90 |
草料耗用量(吨) | 83,047.12 | 67,296.22 | 59,192.71 |
饲草料合计(吨) | 113,870.43 | 94,014.89 | 79,129.61 |
全年牛只平均数量(头) | 11,184.00 | 8,725.00 | 8,139.00 |
单头牛消耗量(吨/头.年) | 10.18 | 10.78 | 9.72 |
注:全年牛只平均数量为按月统计计算的牛只平均数据。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单头牛饲草消耗量有一定幅度波动,主要系各年牛群结构不同以及头均设计采食(鲜重)存在一定差异所致,具体参见本问询回复之“(1)从犊牛、育成牛、青年牛、成母牛到育肥牛、育成公牛,牛只的头均采食情况先升后降,上述情况是否符合牛只生长规律,与行业情况是否相符。”相关回复内容。
综上,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牛只数量与牧草、玉米耗用量相匹配。
二、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牛只的头均采食波动的原因,查阅公开资料分析是否符合牛只生长规律;
2、了解发行人外采牛只单价差异的原因,查阅公开资料分析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3、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牛只的采购申请与审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合同审批与签订、牛只验收、应付账款记录至采购牛只款付款审批进行了全流程的控制测试,取得了相关材料,核查其报告期内外采牛只真实性;
4、了解发行人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售牛交易的合理性、真实性;获取发行人向主要客户出售牛只的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数据,了解售牛业务定价原则、具体交易定价情况;
5、了解发行人向自然人客户销售收入类型、交易的入账依据和结算方式;
6、获取发行人玉米(籽实、青贮等状态)、牧草(苜蓿、燕麦等干草、青贮类)单产情况,查询行业数据并对比;获取牛只数量与牧草、玉米耗用量数据并分析是否匹配;
7、取得发行人2020年、2021年青贮玉米盘点时聘请的专业测量机构的出具相关报告,了解专业测量机构的工商登记信息及测量咨询服务项目经验。
(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发行人牛只受采食结构、青贮玉米质量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各期各牛群牛只采食情况先升后降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外采牛只单价差异,符合市场行情,不存在利益输送。
3、发行人外采牛只交易真实,采购价格公允。
4、发行人向杭锦后旗太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的售牛交易具有真实性、合理性,相关交易价格公允。
5、发行人向自然人客户销售资金流与实物流一致,不存在未足额缴纳应纳税款的情况。
6、发行人玉米、牧草(苜蓿、燕麦草)单产数据与行业数据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牛只数量与牧草、玉米耗用量相匹配。
7、发行人2020年、2021年青贮玉米盘点时聘请的专业测量机构分别为河北中积电激光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赢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上述两家机构拥有测量咨询服务业务相匹配的经营范围,具备较为丰富的测量咨询服务项目经验。
问题3.新增贸易商大额采购生鲜乳及奶粉的合理性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2021年,发行人新增贸易商生鲜乳供应商,如土默特左旗福腾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为1,490.07万元,平均采购单价为4,631.32元/吨,2021年发行人生鲜乳采购平均单价为4,381.04元/吨,向贸易商采购单价高于当年平均价格。(2)2020年、2021年,发行人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奶粉半成品,采购金额分别为190.73万元和1,035.76万元,发行人披露2021年采购金额大幅上涨的原因为与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通过抖音电商平台使得奶粉销量大幅增加,而2021年发行人向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仅为355.47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金额及占比,存在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情况与发行人披露的“公司生产乳制品的原材料生鲜乳来源于公司自有牧场和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是否相符。(2)发行人各期生鲜乳贸易商的名称、采购数量、金额、单价情况,发行人合作奶站40余家但高于均价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3)发行人乳制品生产是否具有季节性,在包头周边合作奶站数量较多的情况下需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采购生鲜乳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价5685.39元/吨,显著高于当期的均价3787.81元/吨,发行人解释原因为“银川生鲜乳单价受当地采购价格影响,与内蒙古牧区生鲜乳采购单价不具有可比性,当地采购生鲜乳价格较高”,但是2019年发行人向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属区域亦为宁夏)的采购单价与当期均价基本一致,说明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价格是否公允。(4)发行人自有奶粉产能、各期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各期奶粉销售金额稳定与问询回复中披露的“自有奶粉生产能力不够,故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半成品奶粉加工配比后进行销售,相应对该供应商2021年采购金额大幅增加”是否存在矛盾之处;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与向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小是否存在对应关系;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分析2021年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采购是否真实。(5)发行人披露,2021年奶粉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原材料外购生鲜乳价格上涨所致,结合向贸易商采购半成品奶粉金额大幅增加的情况,分析奶粉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分析是否准确。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线上、线下访谈生鲜乳供应商的数量、金额及占比,走访核实的具体内容、供应商的养殖规模情况、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生鲜乳供应情况是否匹配。【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及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金额及占比,存在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情况与发行人披露的“公司生产乳制品的原材料生鲜乳来源于公司自有牧场和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是否相符。
1、报告期各期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金额及占比
除自有牧场、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外,报告期内发行人2021年起新增了生鲜乳贸易商的采购渠道,2021年发行人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
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数量占比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内蒙古盈标乳业有限公司 | 893.90 | 3.89% | 3,710,798.00 | 3.69% |
土默特左旗福腾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17.38 | 14.01% | 14,900,700.34 | 14.81% |
合计 | 4,111.28 | 17.90% | 18,611,498.34 | 18.49% |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重大风险因素”之“(七)原材料供给风险”之“1、奶源供给风险”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行业风险”之“(六)原材料供给风险”之“1、奶源供给风险”补充披露以下楷体加粗部分。
公司乳业板块乳制品生产的重要原材料为生鲜乳,除自有牧场供给部分生鲜乳外,公司大部分原料奶依靠外购。发行人外购生鲜乳供应商根据是否需要按约定保证发行人供应可分为自控奶站及外调奶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外调奶站采购占生鲜乳采购总额的比例逐年提升,分别为9.44%、38.87%、45.49%,对外购奶源的掌控程度有所下降。发行人外购生鲜乳供应商的采购渠道可分为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和生鲜乳贸易商,2019年、2020年外购生鲜乳供应商全部为大型合作牧场和专业合作社,2021年起外购生鲜乳供应商新增了生鲜乳贸易商。虽然公司与外购生鲜乳供应商建立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乳企对原料奶的需求超过原料奶的有效供应量较多,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供应不足、采购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
已将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之“1、采购模式”之“(3)生鲜乳采购模式”下相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更正前:
公司生产乳制品的原材料生鲜乳来源于公司自有牧场和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公司自有牧场产出的有机生鲜乳绝大部分销售给蒙牛乳业等大客户,小部分供给包头骑士,主要运用于高端产品的生产。公司的合作牧场均为规模化养殖牧场,随着整体养殖水平的提高和合作牧场多年来公司的督管,合作牧场公司原料奶供应在质量和数量上均有充分保证。目前,公司与多家牧场、合作社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情况下,由于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的原料奶产量和公司产品市场预计销售量可以大致预计,公司不会出现原料奶大幅供过于求或供应缺口的情况。若由于特殊原因,公司年度中间出现原料奶供过于求时,公司将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奶粉生产量的方式予以消化;在原料奶供不应求时,公司自有牧场将增加对包头骑士的生鲜乳供应,避免因奶源不足造成的生产停滞。公司现有奶制品生产能力与自有牧场及外部合作供应商的产能基本匹配,故公司在应对奶价大幅波动、奶源不足等方面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1)不同采购模式下生鲜乳采购金额及占比
①不同采购模式下的金额占比
单位:元
采购来源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自有牧场 | 18,481,475.80 | 18.36% | 1,429,734.00 | 1.79% | 479,580.00 | 0.64% |
第三方大型牧场 | 47,474,535.94 | 47.17% | 34,470,759.80 | 43.09% | 25,645,346.14 | 34.06% |
专业合作社 | 34,688,835.13 | 34.47% | 44,092,879.67 | 55.12% | 49,163,351.50 | 65.30% |
合计 | 100,644,846.87 | 100.00% | 79,993,373.47 | 100.00% | 75,288,277.64 | 100.00% |
②不同采购模式下的采购数量及单价情况
发行人各报告期的生鲜乳来自自有牧场和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各自的数量和平均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自有牧场 | 3,682.54 | 5,018.68 | 300.94 | 4,750.96 | 113.80 | 4,214.24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第三方大型合作牧场 | 11,017.94 | 4,308.84 | 9,429.76 | 3,655.53 | 7,147.08 | 3,588.23 |
专业合作社 | 8,272.33 | 4,193.36 | 11,387.95 | 3,871.89 | 14,094.91 | 3,488.02 |
合计 | 22,972.81 | 4,381.04 | 21,118.64 | 3,787.81 | 21,355.78 | 3,525.43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生鲜乳定价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以质论价”,将生鲜乳是否含有任何违禁添加物质作为检查重点,实行市场价、优质优价。公司各生鲜乳供应商由于奶牛品种、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等饲养条件的不同导致生鲜乳的品质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不同采购模式下生鲜乳的采购成本存在差异,总体上,自有牧场的单价要高于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主要原因为公司自有牧场所生产的生鲜乳为价值更高的有机生鲜乳,品质较高、生化指标水平表现较优。更正后:
公司生产乳制品的原材料生鲜乳来源于公司自有牧场和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生鲜乳贸易商,2019年、2020年外购生鲜乳供应商全部为大型合作牧场和专业合作社,2021年起外购生鲜乳供应商新增了生鲜乳贸易商。公司自有牧场产出的有机生鲜乳绝大部分销售给蒙牛乳业等大客户,小部分供给包头骑士,主要运用于高端产品的生产。公司的合作牧场均为规模化养殖牧场,随着整体养殖水平的提高和合作牧场多年来公司的督管,合作牧场公司原料奶供应在质量和数量上均有充分保证。目前,公司与多家牧场、合作社和生鲜乳贸易商建立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情况下,由于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生鲜乳贸易商的原料奶的供应量和公司产品市场预计销售量可以大致预计,公司不会出现原料奶大幅供过于求或供应缺口的情况。若由于特殊原因,公司年度中间出现原料奶供过于求时,公司将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奶粉生产量的方式予以消化;在原料奶供不应求时,公司自有牧场将增加对包头骑士的生鲜乳供应,避免因奶源不足造成的生产停滞。公司现有奶制品生产能力与自有牧场及外部合作供应商的产能基本匹配,故公司在应对奶价大幅波动、奶源不足等方面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1)不同采购渠道下生鲜乳采购金额及占比
①不同采购渠道下的金额占比
单位:元
采购来源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自有牧场 | 18,481,475.80 | 18.36% | 1,429,734.00 | 1.79% | 479,580.00 | 0.64% |
采购来源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三方大型牧场 | 28,863,037.60 | 28.68% | 34,470,759.80 | 43.09% | 25,645,346.14 | 34.06% |
专业合作社 | 34,688,835.13 | 34.47% | 44,092,879.67 | 55.12% | 49,163,351.50 | 65.30% |
生鲜乳贸易商 | 18,611,498.34 | 18.49% | ||||
合计 | 100,644,846.87 | 100.00% | 79,993,373.47 | 100.00% | 75,288,277.64 | 100.00% |
②不同渠道模式下的采购数量及单价情况
发行人各报告期的生鲜乳来自自有牧场和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和生鲜乳贸易商各自的数量和平均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自有牧场 | 3,682.54 | 5,018.68 | 300.94 | 4,750.96 | 113.80 | 4,214.24 |
第三方大型合作牧场 | 6,906.66 | 4,179.02 | 9,429.76 | 3,655.53 | 7,147.08 | 3,588.23 |
专业合作社 | 8,272.33 | 4,193.36 | 11,387.95 | 3,871.89 | 14,094.91 | 3,488.02 |
生鲜乳贸易商 | 4,111.28 | 4,526.94 | ||||
合计 | 22,972.81 | 4,381.04 | 21,118.64 | 3,787.81 | 21,355.78 | 3,525.43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生鲜乳定价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以质论价”,将生鲜乳是否含有任何违禁添加物质作为检查重点,实行市场价、优质优价。公司各生鲜乳供应商由于奶牛品种、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等饲养条件的不同导致生鲜乳的品质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不同采购渠道下生鲜乳的采购成本存在差异,总体上,自有牧场的单价要高于大型合作牧场、专业合作社和生鲜乳贸易商,主要原因为公司自有牧场所生产的生鲜乳为价值更高的有机生鲜乳,品质较高、生化指标水平表现较优。
(二)发行人各期生鲜乳贸易商的名称、采购数量、金额、单价情况,发行人合作奶站40余家但高于均价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
1、发行人各期生鲜乳贸易商的名称、采购数量、金额、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2021年起新增生鲜乳贸易商采购渠道,2021年发行人生鲜乳贸易商渠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元/吨
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金额 | 采购单价 |
内蒙古盈标乳业有限公司 | 893.90 | 3,710,798.00 | 4,151.25 |
土默特左旗福腾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17.38 | 14,900,700.34 | 4,631.32 |
合计 | 4,111.28 | 18,611,498.34 | 4,526.94 |
2、发行人合作奶站40余家但高于均价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不同类型生鲜乳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
奶站类型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采购数量 | 占比 | 采购数量 | 占比 | 采购数量 | 占比 | |
自控奶站 | 8,820.48 | 38.40% | 12,914.38 | 61.15% | 19,318.78 | 90.46% |
外调奶站 | 10,469.79 | 45.57% | 7,903.33 | 37.42% | 1,923.20 | 9.01% |
自有牧场 | 3,682.54 | 16.03% | 300.94 | 1.42% | 113.8 | 0.53% |
合计 | 22,972.81 | 100.00% | 21,118.64 | 100.00% | 21,355.78 | 100.00% |
注:外调奶站包括生鲜乳贸易商
报告期内,我国乳制品产量持续增长,乳制品制造企业对生鲜乳的需求量上升,而在生鲜乳供应端,奶牛存栏数仍需修复且奶牛饲养成本大幅上涨,导致生鲜乳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控奶站采购生鲜乳占比逐年减少,发行人向自控奶站采购占比从2019年的90.46%降低至2021年的38.40%,反映了在生鲜乳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发行人对奶源的掌控程度有所下降,原有合作奶站采购已无法完全满足发行人的生鲜乳需求。因此,为了保证生鲜乳供应的稳定,发行人于2021年开始与生鲜乳贸易商开展合作,增加了生鲜乳供应渠道。
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是行业内乳企的通行做法,是乳企采购渠道的重要补充。发行人供应商土默特左旗福腾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系规模较大的生鲜乳贸易商,其主要客户还包括蒙牛乳业、君乐宝乳业、青海小西牛乳业、甘肃天牧乳业、河南花花牛乳业等知名乳企。
向生鲜乳贸易商采购价格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生鲜乳贸易商承担了一定奶源渠道筛选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等职能,也承担了相应的质量保证义务及一定的销售风险。
综上,由于生鲜乳贸易商拥有一定的奶源渠道及销售渠道,产品质量有一定保障,生鲜乳供应相对灵活,在生鲜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原有合作奶站无法完全满足发行人需求的背景下,发行人高于均价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
(三)发行人乳制品生产是否具有季节性,在包头周边合作奶站数量较多的情况下需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采购生鲜乳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价5685.39元/吨,显著高于当期的均价3787.81元/吨,发行人解释原因为“银川生鲜乳单价受当地采购价格影响,与内蒙古牧区生鲜乳采购单价不具有可比性,当地采购生鲜乳价格较高”,但是2019年发行人向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属区域亦为宁夏)的采购单价与当期均价基本一致,说明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1、发行人乳制品生产是否具有季节性
发行人乳业板块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低温酸奶 | 129,618,966.26 | 60.22% | 125,713,168.09 | 65.60% | 125,455,451.25 | 65.19% |
奶粉 | 28,070,005.32 | 13.04% | 27,950,313.18 | 14.59% | 29,905,874.19 | 15.54% |
代加工奶粉 | 23,164,580.89 | 10.76% | 17,831,071.44 | 9.30% | 16,738,140.99 | 8.70% |
巴氏奶 | 14,871,206.05 | 6.91% | 12,383,738.52 | 6.46% | 11,167,304.25 | 5.80% |
常温灭菌乳 | 14,118,411.43 | 6.56% | 2,985,969.58 | 1.56% | 3,862,555.90 | 2.01% |
含乳饮料 | 5,355,193.08 | 2.49% | 4,759,443.28 | 2.48% | 4,686,091.68 | 2.44% |
其他 | 35,952.60 | 0.02% | 8,054.86 | 0.00% | 628,403.29 | 0.33% |
合计 | 215,234,315.63 | 100.00% | 191,631,758.95 | 100.00% | 192,443,821.55 | 100.00% |
由上可知,发行人乳业板块主要产品以低温酸奶、奶粉和代加工奶粉为主。其中低温酸奶、奶粉和代加工奶粉的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低温酸奶的产量季节性情况如下:
由上图可知,春节前市场对低温酸奶的需求较高,但受到春节期间放假停产的影响,为了避免产品供应不足,发行人每年1月均需要对低温酸奶需要进行备货,故而1月产量较高。2月受到春节假期的影响,低温酸奶产量下滑较多。进入10月后,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及周边城市等低温酸奶主要销售地区的气温下降,市场对低温酸奶的需求减少,低温酸奶产量有所下降。因此,发行人低温酸奶的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每年2-5月为代加工奶粉旺季,公司奶粉生产线主要服务于蒙牛集团、伊利乳业等大型乳企的奶粉代加工业务,剩余期间内发行人会根据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安排生产计划生产奶粉。因此,发行人代加工奶粉及奶粉的生产因客户订单在个别月份集中具有季节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乳制品生产具有一定季节性。
2、在包头周边合作奶站数量较多的情况下需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采购生鲜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合作的生鲜乳供应商合计45家,主要在内蒙古包头及周边地区。内蒙以外地区的生鲜乳供应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委托加工代工厂原料需求和包头工厂临时调拨生鲜乳满足生产的需求。
(1)满足公司委托加工代工厂原料需求
报告期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委托加工服务的供应商共计2家,分别为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伊安纳乳业有限公司,其地址分别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我国主要生鲜乳主产地之一,生鲜乳资源丰富,发行人为了保证生鲜乳供应的及时性,发行人选择直接从代工厂所在地采购生鲜乳运送至代工厂用于加工乳制品。
外调奶站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灵武为县级市),外调奶站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所以发行
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生鲜乳后,就近直接运送至上述委托加工代工厂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伊安纳乳业有限公司用于加工乳制品具有商业合理性。
(2)满足包头工厂临时调拨生鲜乳满足生产的需求
发行人内蒙古包头及周边地区合作奶站数量较多,但区域内存在蒙牛、伊利等大型乳企,奶源采购竞争较为充分。当包头周边生鲜乳供应紧张或者生鲜乳价格过高时,发行人会向距离包头较近的其他生鲜乳主产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银川市等地区采购生鲜乳,发行人包头工厂距离吴忠市和银川市距离分别约六百多公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银川市是除内蒙地区之外最近的生鲜乳主产区。发行人通过使用生鲜乳专业运输车可以在6-8个小时内调拨至包头工厂,可以满足发行人包头工厂的生产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内蒙以外地区生鲜乳供应商名单、合作背景、采购用途和必要性合理性如下:
地区 | 供应商 | 合作背景、采购用途、必要性合理性 |
宁夏吴忠市 | 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外调奶站,同时满足公司外调牛奶和代工常温奶业务的需要,平时为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工常温奶供应生鲜乳,在公司生产量大、临时急需采购生鲜乳,且同时周边地区难以满足生产需求时,也会从该奶站外调牛奶至工厂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该牧场距离乳业工厂约633km,车程约6小时40分左右,运输生鲜乳有专用的保温车,可以保证车内温度在24小时内温差不超过一度。因此即使从吴忠市调奶也可以保证生鲜乳的品质。 |
吴忠市农益草养殖专业合作社 | 外调奶站,为代工调制乳羊奶供应商,专供宁夏伊安纳乳业有限公司代工调制乳产品。 | |
吴忠市伊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外调奶站,为代工调制乳生鲜乳供应商,专供宁夏伊安纳乳业有限公司代工调制乳产品。 | |
宁夏银川市 | 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外调奶站,为代工常温奶生鲜乳供应商,专供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工常温牛奶产品。 |
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外调奶站,为代工常温奶生鲜乳供应商,专供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工常温牛奶产品。 | |
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 | 外调奶站,同时满足公司外调牛奶和代工常温奶业务的需要,平时用于供应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工常温奶牛奶的供应,在公司生产量大、临时急需采购生鲜乳,同时周边地区难以满足生产需求时,也会从该公司外调牛奶至工厂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该牧场距离乳业工厂最优路线距离约652km,车程约7小时左右,运输生鲜乳有专用的保温车,可以保证车内温度在24小时内温差不超过一度,即使从银川市调奶也可以保证生鲜乳的品质。 |
地区 | 供应商 | 合作背景、采购用途、必要性合理性 |
陕西咸阳市 | 泾阳县文升奶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外调奶站,专供羊奶。陕西地区为羊奶的主要产地,公司乳业工厂的羊奶主要从陕西地区采购。该牧场距离乳业工厂距离约840km,车程约8-9小时,使用运输生鲜乳专用的保温车,可以保证车内温度在24小时内温差不超过一度,品质有保障。 |
陕西秦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外调奶站,专供羊奶。陕西地区为羊奶的主要产地,公司乳业工厂的羊奶主要从陕西地区采购。该牧场距离乳业工厂最优路线距离约831km,车程约8-9小时,使用运输生鲜乳专用的保温车,可以保证车内温度在24小时内温差不超过一度,品质有保障。 |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包头周边合作奶站数量较多的情况下需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采购生鲜乳具有合理性。
3、2020年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价5,685.39元/吨,显著高于当期的均价3,787.81元/吨,发行人解释原因为“银川生鲜乳单价受当地采购价格影响,与内蒙古牧区生鲜乳采购单价不具有可比性,当地采购生鲜乳价格较高”,但是2019年发行人向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属区域亦为宁夏)的采购单价与当期均价基本一致,说明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1)2020年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价较高的原因
2020年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牧钰丰”)采购单价较高,主要是因为:
1)宁夏天牧钰丰属外调奶站,且采购时间段市场价格相对较高
2020年6-12月,受生鲜乳供需矛盾影响,公司采购生鲜乳平均单价、主产区生鲜乳平均收购价、呼和浩特市生鲜乳平均收购价均呈现上涨趋势,宁夏产区的生鲜乳的收购价格也逐步上涨。2020年,发行人宁夏银川地区生鲜乳供应商为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及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2020年6-12月,发行人向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收购价格从3.50元/千克上涨至5.50元/千克;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的采购集中于9月之后,收购价格则维持在6.10-6.30元/千克之间;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收购价格与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相比,差异金额在1元/千克左右。
2020年各月份公司生鲜乳采购平均单价、主产区生鲜乳平均收购价、呼和浩特市生鲜乳平均收购价、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及同区域可比公司收购价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呼和浩特发改委官网
根据上图,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的采购集中于生鲜乳市场价格较高的2020年9-12月,故采购单价相对较高。
②宁夏天牧钰丰生鲜乳奶源品质较优
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所供应的生鲜乳奶源质量较好,其理化指标中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干物质含量均高于国家标准和发行人收购标准。故采购价格相对较高。
2020年,发行人宁夏银川地区生鲜乳供应商为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及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的采购集中于9月之后,收购价格则维持在6.10-6.30元/千克之间;向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同期的收购价格与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相比,差异金额在1元/千克左右,差异原因主要体现在生鲜乳奶源质量及运费情况。
A.生鲜乳奶源质量
2020年9月至11月,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与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供应生鲜乳的主要理化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 优质指 | 合格指 | 9月化验值 | 10月化验值 | 11月化验值 |
标 | 标 | 宁夏天牧钰丰 | 贺兰县欣荣 | 宁夏天牧钰丰 | 贺兰县欣荣 | 宁夏天牧钰丰 | 贺兰县欣荣 | |
酸度(°T) | 12-16 | 16-18 | 13.00 | 14.00 | 14.00 | 14.00 | 13.00 | 16.00 |
脂肪(%) | 3.40 | 3.10 | 3.88 | 3.36 | 4.02 | 3.38 | 3.98 | 3.41 |
蛋白质(%) | 3.00 | 2.80 | 3.47 | 3.00 | 3.41 | 2.98 | 3.37 | 2.85 |
干物质(%) | 12.00 | 11.20 | 13.09 | 11.80 | 13.07 | 11.95 | 13.22 | 11.88 |
相对密度 | ≥1.027 | <1.027 | 1.04 | 1.03 | 1.04 | 1.03 | 1.04 | 1.03 |
冰点 | ’-0.500~—0.560 | -0.5462 | -0.5462 | -0.5102 | -0.5512 | -0.5182 | -0.5435 | |
非脂乳 | 8.70 | 8.10 | 9.21 | 8.44 | 9.05 | 8.57 | 9.24 | 8.47 |
注:2020年12月发行人未向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生鲜乳
由上可知,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供应生鲜乳的各项理化指标均为优质,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供应生鲜乳的各项理化指标均为合格指标,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供应生鲜乳质量优于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供应的生鲜乳,所以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价格高于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价格。B.运费影响发行人2020年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的生鲜乳采购主要用于包头工厂,向包头工厂调拨生鲜乳的单价中包含从银川至包头的运输费用,平均每吨运输费用为200元左右,而向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的生鲜乳专供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工常温牛奶产品,不需要运输至包头,因此运输成本存在一定差异。
(2)2019年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及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情况
2019年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元
供应商 | 采购数量 | 金额 | 平均单价 |
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 | 248.73 | 942,403.50 | 3,788.86 |
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1,325.07 | 4,720,345.50 | 3,562.35 |
2019年发行人生鲜乳采购平均单价为3,525.43元/吨,向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平均单价为3,562.35元/吨,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平均单价为3,788.86元/吨。发行人2019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平均单价略高于向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平均单价,主要系采购时点市场供求情况差异、生鲜乳质量差异导致。
发行人2019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数量较少,每批生鲜乳采购单价在
3.20-4.15元/千克不等,2019年向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每批采购单价在
3.00-4.60元/千克不等,价格区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发行人2020年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价较高,主要原因为该供应商属外调奶站,供应的生鲜乳奶源品质较高,且采购时间段市场价格较高,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价格公允。
(四)发行人自有奶粉产能、各期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各期奶粉销售金额稳定与问询回复中披露的“自有奶粉生产能力不够,故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半成品奶粉加工配比后进行销售,相应对该供应商2021年采购金额大幅增加”是否存在矛盾之处;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与向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小是否存在对应关系;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分析2021年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采购是否真实。
发行人报告期内自有奶粉产能、各期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克
年份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2019年 | 14,400,000.00 | 5,117,304.00 | 35.54% |
2020年 | 14,400,000.00 | 4,488,457.00 | 31.17% |
2021年 | 14,400,000.00 | 3,138,975.00 | 21.8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奶粉产能利用率总体较低,但每年2-5月为代加工奶粉旺季,公司奶粉生产线主要服务于蒙牛集团、伊利乳业等大型乳企的奶粉代加工业务,该期间奶粉产能相对饱和,剩余期间内发行人会根据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安排生产计划生产奶粉。因此,发行人代加工奶粉及奶粉的生产因客户订单在个别月份集中具有季节性。2020年、2021年发行人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岛际”)主要采购半成品奶粉,具体采购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千克、元
物料名称 | 物料用途 | 2020年 | 2021年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物料名称 | 物料用途 | 2020年 | 2021年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阿根廷乳清粉 | 辅料 | 170,675.00 | 1,659,701.32 | ||
全脂淡奶粉 | 主料 | 64,000.00 | 1,687,787.61 | 248,000.00 | 7,146,902.65 |
甜乳混合粉(全脂) | 辅料 | 32,010.00 | 219,469.03 | 46,980.00 | 353,389.38 |
脱脂粉 | 辅料 | 51,100.00 | 1,197,592.93 | ||
合计 | 96,010.00 | 1,907,256.64 | 516,755.00 | 10,357,586.28 |
半成品奶粉系奶粉的生产加工流程的中间产品,发行人向青岛岛际采购半成品奶粉等用于加工奶粉,主要系代加工奶粉旺季期间自有奶粉产能相对饱和以及出于成本考虑所致。2021年,由于生鲜乳价格大幅上涨,直接采购半成品奶粉等加工奶粉相对于外购生鲜乳生产奶粉成本更低,因此向青岛岛际采购半成品奶粉等金额较上年大幅增长。2021年发行人外购半成品奶粉成本与外购生鲜乳自产半成品奶粉成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克、元、元/千克
外购半成品奶粉数量 | 采购成本 | 单位采购成本 | 外购生鲜乳自产半成品奶粉数量 | 生产成本 | 单位生产成本 |
389,012.12 | 11,874,556.29 | 30.52 | 115,900.00 | 4,171,808.63 | 35.99 |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 盈利情况分析”“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7. 其他披露事项”下更正披露以下楷体加粗内容:
更正前:
报告期内各个板块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结算方式、采购单价、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详见下表:
……
2)乳业板块
……
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2021年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全脂淡奶粉、甜乳混合粉(全脂)、阿根廷乳清粉和脱脂粉,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结算方式为货到发票到3日内付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结算方式未发生较大变动。报告期内2020年、2021年采购金额分别为190.73万元和1,035.76万元,2021年采购金额大幅上涨,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客户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抖音电商平台业务,2021年客户销量大幅增加使得奶粉需求量大大增加,公司自有奶粉生产能力不够,故向该供应商采购半成品奶粉加工配比后进行销售,相应对该供应商2021年采购金额大幅增加。
更正后:
(2)报告期内各个板块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结算方式、采购单价、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详见下表:
……
2)乳业板块
……
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2021年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全脂淡奶粉、甜乳混合粉(全脂)、阿根廷乳清粉和脱脂粉,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结算方式为货到发票到3日内付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结算方式未发生较大变动。报告期内2020年、2021年采购金额分别为190.73万元和1,035.76万元,2021年采购金额大幅上涨,系该年度公司奶粉生产转为以外购半成品奶粉加工奶粉为主所致,主要原因为2021年生鲜乳价格大幅上涨,直接采购半成品奶粉等加工奶粉相对于外购生鲜乳生产奶粉成本更低。
综上,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的“自有奶粉生产能力不够,故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半成品奶粉加工配比后进行销售,相应对该供应商2021年采购金额大幅增加”等表述不准确,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与向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小不存在对应关系。发行人向青岛岛际采购半成品奶粉等用于加工奶粉,主要系代加工奶粉旺季期间自有奶粉产能相对饱和以及出于成本考虑所致。2021年向青岛岛际采购金额大幅上涨,系该年度公司奶粉生产转为以外购半成品奶粉加工奶粉为主所致,主要原因为2021年生鲜乳价格大幅上涨,直接采购半成品奶粉等加工奶粉相对于外购生鲜乳生产奶粉成本更低。因此,发行人向青岛岛际采购真实、合理。
(五)发行人披露,2021年奶粉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原材料外购生鲜乳价格上涨所致,结合向贸易商采购半成品奶粉金额大幅增加的情况,分析奶粉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分析是否准确。
2020年、2021年公司奶粉业务毛利率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元/千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28,070,005.32 | 27,950,313.18 |
主营业务成本 | 26,119,056.62 | 24,516,449.05 |
销量 | 883,343.41 | 1,160,142.73 |
单价 | 31.78 | 24.09 |
单位成本 | 29.57 | 21.13 |
单价变动率 | 31.90% | -6.45% |
单位成本变动率 | 39.92% | -5.67% |
毛利率 | 6.95% | 12.29%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毛利率变动 | -5.34% | 0.02% |
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 21.21% | -6.04% |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 | -26.55% | 6.06% |
2021年毛利率较上年下降5.34%,由于产品价格上升影响毛利率21.21%,由于单位成本上升影响毛利率-26.55%。2021年公司奶粉生产以外购半成品奶粉(全脂淡奶粉)加工奶粉为主,奶粉单位成本上升系主要原材料(全脂淡奶粉、生鲜乳)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整体较上年大幅增加所致。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下更正披露以下内容:
更正前:
3)其他乳制品
报告期内奶粉毛利率为12.27%、12.29%和6.95%,2021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原材料外购生鲜乳价格上涨所致。
更正后:
3)其他乳制品
报告期内奶粉毛利率为12.27%、12.29%和6.95%,2021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系受产品价格上升与单位成本上升的叠加影响所致,其中单位成本上升幅度相对较大。2021年公司奶粉生产以外购半成品奶粉(全脂淡奶粉)加工奶粉为主,奶粉单位成本上升系主要原材料(全脂淡奶粉、生鲜乳)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整体较上年大幅增加所致。
二、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乳业板块采购明细表,分析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金额及占比;
2、获取发行人乳业板块采购明细表,了解发行人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原因;
3、获取发行人乳业板块主要产品的各月生产明细表,分析乳制品生产是否具有季节性;
4、获取2020年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和贺兰县欣荣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2019年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和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生鲜乳入库明细表,分析2020年、2019年上述公司的生鲜乳采购价格差异原因;
5、获取发行人自有奶粉产能、各期产量情况,访谈乳业板块的采购部负责人,了解2021年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了解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与向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小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6、了解发行人2021年奶粉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并结合向贸易商采购半成品奶粉金额大幅增加的情况,分析奶粉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分析是否准确;
7、对生鲜乳供应商进行访谈。
(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发行人为了进一步保证生鲜乳供应的稳定,增加了向生鲜乳贸易商采购生鲜乳的形式。
2、发行人高于均价向贸易商采购生鲜乳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
3、发行人乳制品生产具有季节性。报告期公司合作的生鲜乳供应商合计45家,主要在内蒙古包头及周边地区。在内蒙以外地区的生鲜乳供应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委托加工代工厂原料需求和包头工厂临时调拨生鲜乳满足生产的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2020年向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价较高的原因具有商业合理性,采购价格公允。
4、发行人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采购真实。2021年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大幅增加的原因,不仅与自有奶粉生产能力不够相关,还与直接采购半成品奶粉更加具有成本优势以及与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合作范围扩大采购规模增加有关。向青岛岛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与向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小不存在明显对应关系。
5、发行人2021年奶粉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合理、准确。
6、申报会计师对生鲜乳供应商走访情况如下:
(1)线上、线下访谈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数量 | 采购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采购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线上走访 | 2 | 1,046.03 | 13.89% | 2 | 1,184.03 | 19.62% | 3 | 1,770.16 | 17.59% |
线下走访 | 8 | 4,645.78 | 61.71% | 8 | 4,284.05 | 48.74% | 7 | 4,587.31 | 45.58% |
合计 | 10 | 5,691.81 | 75.60% | 10 | 5,468.08 | 68.36% | 10 | 6,357.47 | 63.17% |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各年报告期内前十大生鲜乳供应商执行函证和走访程序,其中各年线下走访数量占走访总数的比例分别为80%、80%和70%,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61.71%、48.74%和45.58%。
走访核实的具体内容包括:了解生鲜乳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核实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金额及数量是否准确、了解生鲜乳供应商养殖规模产量情况,并分析产量情况与发行人生鲜乳供应情况是否匹配;了解生鲜乳供应商是否取得了相关经营资质,了解生鲜乳供应商与发行人交易过程(包括定价方式、交付方式和结算方式等)、供应商对发行人合作情况的评价、对未来合作的预期以及询问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各年前十大生鲜乳供应商进行走访程序和函证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2019年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函证相符 | 是否走访 | 走访形式 | 养殖规模产量情况(吨) | 采购量(吨) | 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生鲜乳供应情况是否匹配 |
土默特右旗将军尧月霞养殖专业合作社 | 1,567.23 | 20.82%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5,000.00 | 4,414.92 | 匹配 |
包头市胜强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614.26 | 8.16%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800.00 | 1,741.52 | 匹配 |
土默特左旗蒙泰奇奶山羊农民专业合作社 | 574.00 | 7.62%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10,000.00 | 1,786.71 | 匹配 |
包头市盛业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531.78 | 7.06%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600.00 | 1,479.85 | 匹配 |
包头市草原聚心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 480.10 | 6.38%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2,200.00 | 1,348.12 | 匹配 |
达拉特旗绿草地牧业有限公司 | 474.77 | 6.31%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800.00 | 1,330.24 | 匹配 |
青铜峡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472.03 | 6.27%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10,000.00 | 1,325.07 | 匹配 |
包头市永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350.52 | 4.66%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000.00 | 970.59 | 匹配 |
包头市黄草王六养殖专业合作社 | 319.62 | 4.25%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460.00 | 888.34 | 匹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函证相符 | 是否走访 | 走访形式 | 养殖规模产量情况(吨) | 采购量(吨) | 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生鲜乳供应情况是否匹配 |
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和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307.52 | 4.08%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900.00 | 854.79 | 匹配 |
合计 | 5,691.81 | 75.60% | 45,760.00 | 16,140.15 |
2020年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函证相符 | 是否走访 | 走访形式 | 养殖规模产量情况(吨) | 采购量(吨) | 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生鲜乳供应情况是否匹配 |
土默特右旗将军尧月霞养殖专业合作社 | 1,347.99 | 16.85%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5,000.00 | 3,306.35 | 匹配 |
托克托县四季青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773.53 | 9.67%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10,000.00 | 2,073.37 | 匹配 |
包头市草原聚心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3.76 | 8.30%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2,200.00 | 1,740.28 | 匹配 |
包头市胜强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517.93 | 6.47%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600.00 | 1,413.30 | 匹配 |
宁夏天牧钰丰牧业有限公司 | 410.50 | 5.13%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10,000.00 | 722.03 | 匹配 |
达拉特旗绿草地牧业有限公司 | 399.20 | 4.99%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800.00 | 1,100.20 | 匹配 |
托克托县高家西滩牧场 | 385.76 | 4.82%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9,000.00 | 907.20 | 匹配 |
包头市泽裕康养殖有限公司 | 355.75 | 4.45%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600.00 | 938.68 | 匹配 |
包头市黄草王六养殖专业合作社 | 311.00 | 3.89%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460.00 | 826.64 | 匹配 |
包头市盛业奶牛养 | 302.66 | 3.78% | 是 | 是 | 线下 | 900.00 | 878.28 | 匹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函证相符 | 是否走访 | 走访形式 | 养殖规模产量情况(吨) | 采购量(吨) | 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生鲜乳供应情况是否匹配 |
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走访 | |||||||
合计 | 5,468.08 | 68.36% | 53,560.00 | 13,906.33 |
2021年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函证相符 | 是否走访 | 走访形式 | 养殖规模产量情况(吨) | 采购量(吨) | 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与其生鲜乳供应情况是否匹配 |
土默特左旗福腾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90.07 | 14.81%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30,000.00 | 3,217.38 | 匹配 |
托克托县高家西滩牧场 | 1,037.28 | 10.31%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9,000.00 | 2,491.72 | 匹配 |
土默特右旗将军尧月霞养殖专业合作社 | 913.69 | 9.08%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5,000.00 | 2,150.87 | 匹配 |
包头市胜强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496.03 | 4.93%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600.00 | 1,217.56 | 匹配 |
包头市黄草王六养殖专业合作社 | 462.04 | 4.59%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460.00 | 1,105.86 | 匹配 |
包头市泽裕康养殖有限公司 | 458.30 | 4.55%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600.00 | 1,096.80 | 匹配 |
达拉特旗绿草地牧业有限公司 | 410.13 | 4.08%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1,800.00 | 996.00 | 匹配 |
内蒙古盈标乳业有限公司 | 371.08 | 3.69%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900.00 | 893.90 | 匹配 |
包头市东兴源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361.80 | 3.59% | 是 | 是 | 线上走访 | 2,900.00 | 843.76 | 匹配 |
包头市永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357.05 | 3.55% | 是 | 是 | 线下走访 | 910.00 | 877.74 | 匹配 |
合计 | 6,357.47 | 63.17% | 65,170.00 | 14,891.59 |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鲜乳供应商的养殖规模、经营情况与其生鲜乳供应情况相匹配,发行人向各年前十大生鲜乳供应商的采购数量和金额准确。
问题4.乳业板块经销模式及核查情况披露不充分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乳制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92亿元、1.92亿元和2.15亿元,销售模式为经销模式。(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经销商数量分别为312家、296家和265家,各期增加数量分别为86家、83家和62家,减少数量分别为133家、98家和99家,发行人经销商数量增减变化较大,并且主要经销商中大部分经销商均为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3)经销商中原子公司包头骑士的总经理刘冬冬2020年2月离职后成立公司销售发行人产品,发行人2020年、2021年与刘冬冬分别按照成本价、成本价*105%进行结算,对刘冬冬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86.50万元、679.18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按合作年限分类列示各期经销商数量构成和销售收入情况,包括合作时间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以及5年以上经销商对应的数量、销售收入及占比、平均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等,分析合作年限较短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是否以自然人经销商为主,报告期内包头市的经销商数量减少较多的原因及具体减少情况,发行人与经销商合作的稳定性、持续性。(2)主要经销商中大部分经销商均为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的原因,其他非主要经销商是否也存在此情况及原因,存在上述情况的合理性,发行人与经销商交易的真实性。(3)结合乳制品销售的运费承担方式、乳制品保质期等,说明低温酸奶、巴氏鲜奶、奶粉等主要乳制品的销售半径、实际销售区域,销售区域与销售半径是否匹配;各期乳制品产量分别为27,140.80吨、26,948.34吨和26,201.60吨,保持稳定,结合乳制品销售半径及乳制品销售区域主要为包头市周边、乳制品产量较为平稳的状态、主要销售区域市场供求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乳制品板块在销售半径区域内继续开拓市场是否存在一定难度,市场规模是否存在较大的瓶颈,成长性是否受限。(4)刘冬冬成立的公司是否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采购发行人产品后的对外售价、毛利率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以成本价对其销售的合理性;发行人对刘冬冬的销售以低温酸奶、奶粉、巴氏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为主,说明上述产品由包头销售至呼伦贝尔市和乌兰浩特是否与产品的销售半径相符;刘冬冬的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存在异常交易情形;发行人向其他3名前员工离职后成立的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情况,与各期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差异。(5)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由于2020年更换经营主体对下游销售造成影响的具体产生原因;各期给予授信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及与其他经销商不同的原因;2020年向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销售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等的原因及合理性;向蒙牛、伊利等主体代加工奶粉
的具体模式及产生该业务的合理性。(6)发行人经销商返利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7)2019年、2020年第三方回款中客户法人回款占比分别为85.97%、87.41%,说明该种回款方式比例较高的原因,经销商是否实质仍均为个人;2021年第三方回款明细列表中显示客户员工回款金额为25,200.00元,但汇总表中其他指定第三方回款金额为25,200.00元,核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统计表是否准确。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
(1)各期视频走访和实地走访的经销商数量、金额及占比,走访核实的具体内容、实地走访时核实经销商的库存情况与经销商提供的进销存数据是否存在差异。(2)视频走访和实地走访经销商下游客户的具体数量,访谈的具体内容及对发行人乳制品均已真实完成对外销售的支撑依据。(3)2019年至2021年中介机构核查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年第三方回款金额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57%、
87.02%和100.00%,说明2019年核查比例较低的原因,相关核查是否能够支持第三方回款是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等结论。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及说明
(一)按合作年限分类列示各期经销商数量构成和销售收入情况,包括合作时间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以及5年以上经销商对应的数量、销售收入及占比、平均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等,分析合作年限较短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是否以自然人经销商为主,报告期内包头市的经销商数量减少较多的原因及具体减少情况,发行人与经销商合作的稳定性、持续性。
1、按合作年限分类列示各期经销商数量构成和销售收入情况,包括合作时间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以及5年以上经销商对应的数量、销售收入及占比、平均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等,分析合作年限较短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是否以自然人经销商为主2021年经销商数量构成和销售收入、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情况
单位:元
合作年限 | 经销商数量 | 销售收入 | 占比 | 平均毛利率 | 期末应收账款金额 | 占比 |
1年以内 | 62.00 | 11,998,833.45 | 6.08% | 12.79% | 7,998.51 | 1.50% |
1-2年(含1年) | 68.00 | 44,445,518.76 | 22.51% | 9.27% | 314,996.96 | 59.06% |
2-3年(含2年) | 42.00 | 12,642,489.44 | 6.40% | 10.69% | 38,834.30 | 7.28% |
3-4年(含3年) | 39.00 | 36,333,869.41 | 18.40% | 17.40% | 19,097.19 | 3.58% |
4-5年(含4年) | 7.00 | 2,255,242.60 | 1.14% | 13.76% | - | - |
合作年限 | 经销商数量 | 销售收入 | 占比 | 平均毛利率 | 期末应收账款金额 | 占比 |
5年以上(含5年) | 47.00 | 89,779,327.69 | 45.47% | 18.74% | 152,436.99 | 28.58% |
合计 | 265.00 | 197,455,281.35 | 100.00% | 533,363.95 | 100.00% |
2020年经销商数量构成和销售收入、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情况
单位:元
合作年限 | 经销商数量 | 销售收入 | 占比 | 平均毛利率 | 期末应收账款金额 | 占比 |
1年以内 | 82.00 | 27,954,569.56 | 16.50% | 10.96% | - | - |
1-2年(含1年) | 63.00 | 17,602,815.59 | 10.39% | 12.77% | 48,359.86 | 6.13% |
2-3年(含2年) | 64.00 | 37,689,949.63 | 22.24% | 17.56% | 314,335.25 | 39.84% |
3-4年(含3年) | 16.00 | 2,487,124.89 | 1.47% | 18.92% | - | - |
4-5年(含4年) | 36.00 | 23,486,290.67 | 13.86% | 18.43% | 56,354.66 | 7.14% |
5年以上(含5年) | 35.00 | 60,239,633.77 | 35.55% | 17.22% | 369,893.53 | 46.88% |
合计 | 296.00 | 169,460,384.11 | 100.00% | 788,943.30 | 100.00% |
2019年经销商数量构成和销售收入、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情况
单位:元
合作年限 | 经销商数量 | 销售收入 | 占比 | 平均毛利率 | 期末应收账款金额 | 占比 |
1年以内 | 81.00 | 10,930,762.90 | 6.49% | 16.06% | 171,842.55 | 0.95% |
1-2年(含1年) | 89.00 | 51,037,219.94 | 30.28% | 14.68% | 1,705,623.04 | 9.39% |
2-3年(含2年) | 27.00 | 6,686,252.93 | 3.97% | 18.37% | 221,085.15 | 1.22% |
3-4年(含3年) | 73.00 | 31,215,780.20 | 18.52% | 16.01% | 3,451,810.43 | 19.00% |
4-5年(含4年) | 16.00 | 23,062,193.54 | 13.68% | 13.20% | 752,002.54 | 4.14% |
5年以上(含5年) | 26.00 | 45,595,113.12 | 27.06% | 18.92% | 11,862,620.98 | 65.30% |
合计 | 312.00 | 168,527,322.63 | 100.00% | 18,164,984.69 | 100.00% |
由上表可知:1)经销商合作年限。发行人经销收入主要来自于合作时间较长的经销商,报告期内合作年限以 5年以上(含5年)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分别为27.06%、
35.55%和45.47%,且整体保持稳定增长。2)毛利率。各合作年限的经销商平均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个别合作年限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也是主要因为销售产品类型不同而导致的差异,从总体来看平均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3)期末应收账款。除2019年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之外,自2020年开始,公司乳业板块上线U订货系统,进一步严格授信管理,除给予极少数经销商较短账期外,对其余经销商严格执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2020年、
2021年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787,162.73元和494,493.00元,金额较小,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的形式来刺激销售收入的情况。
报告期内合作年限较短的经销商,主要为公司根据经销商的布局情况、各区域的市场容量和销售情况,合理开拓或补充的区域经销商。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均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企业主体,不存在自然人经销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收入主要来自于合作时间较长的经销商,合作年限较短的经销商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发行人与经销商合作具有稳定性、持续性。
2、报告期内包头市的经销商数量减少较多的原因及具体减少情况
2020年发行人包头市经销商退出情况如下: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区域 | 主要销售产品 | 退出前上一年销售收入 | 退出后经销商补充情况 |
白云区童心食品分店 | 包头市白云鄂博 | 冰激凌 | 3,913.63 | |
包头市北汇商贸有限公司 | 线上销售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 | 29,797.02 | 2021年骑士公司自行开通京东线上平台进行线上销售 |
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高红冷冻食品批发部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3,879.31 | |
包头市东河区爽冰缘冰点经销部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11,646.08 | |
包头市东河区玉英糖业烟酒门市部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1,327.43 | |
包头市九原区大刘烟酒副食门市 | 包头市九原区 | 冰激凌 | 10,967.94 | |
包头市梅荣商贸有限公司 | 包头市区 | 奶粉 | 27,675.30 | |
包头市青山区顺鑫冷饮批发部 | 包头市青山区 | 冰激凌 | 4,117.17 | |
包头市裕龙商贸有限公司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巴氏奶 | 104,869.49 | 由昆区高鹏飞骑士乳制品经销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东河区冰冰峰超市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2,620.53 | |
东河区李发旺糖酒小卖部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9,855.49 | |
东河区索娟糖业烟酒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6,637.16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区域 | 主要销售产品 | 退出前上一年销售收入 | 退出后经销商补充情况 |
东河区魏利华骑士鲜奶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36,496.84 | 由东河区赵文毅鲜奶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东河区鑫和发冷冻食品批发部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8,654.88 | |
东河区鑫旺宽权烟酒经销部 | 包头市东河区 | 冰激凌 | 2,653.98 | |
固阳县万翔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固阳县 | 冰激凌 | 10,088.49 | |
九原区麻池镇雪峰糖酒冷饮批发部 | 包头市九原区 | 冰激凌 | 9,171.63 | |
昆都仑区马彦华食品经销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113,587.61 | 由昆都仑区臧鹏飞食品经销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昆区翟氏果蔬超市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低温酸奶 | 210,574.41 | 由新户内蒙古翟氏汇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接管该客户市场 |
昆区樊宏食品经销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4,355.04 | |
昆区卉欣粮油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2,654.86 | |
昆区林飞雪糕经销部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1,327.43 | |
昆区璐鑫雪糕经销部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20,610.09 | |
昆区乔敏文具礼品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11,255.02 | 由昆都仑区于成义食品经销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昆区万雪冷饮批发部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22,634.44 | |
昆区雪宝冷饮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22,794.41 | |
昆区易鑫超市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13,679.73 | |
昆区众欣烟花礼仪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冰激凌 | 5,344.67 | |
内蒙古九头牛贸易有限公司 | 包头市区 | 低温酸奶 | 2,094.03 | |
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 | 包头市区 | 低温酸奶、常温 | 105.30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区域 | 主要销售产品 | 退出前上一年销售收入 | 退出后经销商补充情况 |
有限公司 | 灭菌乳 | |||
青山区富全食品配送部 | 包头市青山区 | 冰激凌 | 7,930.26 | |
青山区家元食品店 | 包头市青山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8,867.61 | |
青山区骑士乳品文学道店 | 包头市青山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60,974.95 | 由青山区史蒂文食品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青山区源牧原食品店 | 包头市青山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82,327.81 | 由青山区和驿食品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石拐区玉芝冷饮批发部 | 包头市石拐区 | 冰激凌 | 1,783.19 | |
土默特右旗将军尧伟江水产肉食批发部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 冰激凌 | 12,133.43 | |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喜乐冷饮批发部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 冰激凌 | 31,858.40 | |
合计 | 921,265.06 |
2021年发行人包头市经销商退出情况如下: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区域 | 主要销售产品 | 退出前上一年销售收入 | 退出后经销商补充情况 |
包头青山区喜优百货商店 | 包头市青山区 | 奶粉 | 5,469.02 | |
包头市隆和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区 | 奶粉 | 1,261.06 | |
东河区康静骑士鲜奶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30,047.69 | 由东河区孙梦娇食品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东河区李慧鲜奶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114,727.49 | 由东河区王徳强鲜奶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东河区骑士鲜奶直营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16,214.62 | 由东河区王徳强鲜奶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东河区许传东骑士鲜奶直营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109,321.33 | 由东河区赵文毅鲜奶店接管该客户市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区域 | 主要销售产品 | 退出前上一年销售收入 | 退出后经销商补充情况 |
场 | ||||
东河区杨惠斌鲜奶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13,297.98 | 由东河区王徳强鲜奶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东河区张静文鲜奶店 | 包头市东河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136,876.56 | 由东河区王徳强鲜奶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昆区高亚非骑士乳制品经销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 | 123,314.18 | 由新户昆都仑区特惠超市接管该客户市场 |
昆区前进道骑士鲜奶经销店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7,985.97 | 由新户包头市昆都仑区前进道畅杰食品销售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内蒙古大漠川商贸有限公司 | 线上销售 | 低温酸奶、奶粉 | 262,145.54 | 2021年骑士公司自行开通京东线上平台进行线上销售 |
青山区邢加福食品店 | 包头市青山区 | 奶粉 | 96,091.58 | |
土默特右旗沟门宏诚糖酒副食批发部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 奶粉 | 53,709.73 | |
土默特右旗振杰商贸有限公司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 | 1,082.48 | 由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金双骏副食经销部接替该客户市场 |
稀土高新区城里香莜面馆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51,151.18 | 由青山区乌审道骑士乳品经销部接管该客户市场 |
稀土高新区涛琳奶吧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16,222.54 | 由青山区乌审道骑士乳品经销部接管该客户市场 |
稀土高新区宜家汇食品经销部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46,872.49 | 由包头市福盈贸易有限公司接管该客户市场 |
稀土高新区于成义骑士鲜奶店 | 包头市滨河新区 | 低温酸奶、巴氏奶、奶粉 | 31,232.21 | 由稀土开发区丽萍奶品滨河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稀土开发区杨文斌食品 | 包头市昆都仑 | 低温酸奶、常温灭 | 30,537.58 | 由新户青山区杨文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区域 | 主要销售产品 | 退出前上一年销售收入 | 退出后经销商补充情况 |
店 | 区 | 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斌食品店接管该客户市场 | |
合计 | 1,147,561.23 |
由以上表格可知,报告期内2020年、2021年包头市退出经销商分别为37家、19家,上述经销商销售收入规模普遍偏小,主要是由于自身经营不善、业务转型等原因,终止与公司合作。2020年、2021年上述经销商退出前一年经销收入合计分别为921,265.06元、1,147,561.23元,占该年度包头地区经销收入比例分别为1.82%、2.33%,对发行人包头市经销收入影响很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包头市经销收入分别为5,074.78万元、4,929.93万元和6,107.07万元,总体保持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收入主要来自于合作时间较长的经销商,报告期内合作年限较短的经销商,主要为公司根据经销商的布局情况、各区域的市场容量和销售情况,合理开拓或补充的区域经销商,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均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企业主体,不存在自然人经销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包头市的经销商数量减少较多对发行人包头市经销收入影响很小,发行人与经销商合作具有稳定性、持续性。
(二)主要经销商中大部分经销商均为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的原因,其他非主要经销商是否也存在此情况及原因,存在上述情况的合理性,发行人与经销商交易的真实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商成立时间 | 销售内容 | 经销区域 | 报告期内销售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 |||||
省(自治区) | 市 | 区(县)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合计 | |||||
乌兰浩特草原骑士乳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2020/3/27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奶粉 | 内蒙古 | 乌兰浩特 | 乌兰浩特市全境 | 6,717,483.91 | 4,862,668.20 | - | 11,580,152.11 | 否 | 2020年原乳业总经理刘冬冬辞职后创业开办的新公司,负责拓展东北地区市场 |
乌拉特前旗杨果商贸有限公司 | 2020/1/3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奶粉 | 内蒙古 | 巴彦淖尔 | 乌拉特前旗 | 2,648,692.72 | 1,793,113.76 | - | 4,441,806.48 | 否 | 原经销商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金果骑士乳业经销部实际控制人更换经营主体,原经销商2020年销售额1,070,443.15元,2019年年销售2,864,371.53元 |
成都市郫都区和则肥食品经营部 | 2019/2/27 | 奶粉 | 四川 | 成都 | 成都全境 | 2,101,643.64 | 2,191,487.18 | 389,734.51 | 4,682,865.33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东河区王徳强鲜奶店 | 2020/3/4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内蒙古 | 包头 | 东河区 | 997,498.40 | 679,279.02 | - | 1,676,777.42 | 否 | 原经销商东河区骑士鲜奶直营店转让,新合作方重新成立公司 |
米脂县华茂食品经销部 | 2020/3/17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 | 陕西 | 榆林 | 米脂县 | 855,792.00 | 578,574.41 | - | 1,434,366.41 | 否 | 原经销商米脂县华茂食品批发商行门店转让,新合作方重新成立公司 |
靖边县润百商行 | 2020/3/9 | 低温酸奶、常温 | 陕西 | 榆林 | 靖边县 | 720,276.11 | 359,161.28 | - | 1,079,437.39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商成立时间 | 销售内容 | 经销区域 | 报告期内销售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 |||||
省(自治区) | 市 | 区(县)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合计 | |||||
灭菌乳、含乳饮料 | |||||||||||
内蒙古芳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0/7/7 | 低温酸奶 | 全国 | 全国 | 线上销售抖音渠道 | 694,775.08 | 166,534.84 | - | 861,309.92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 |
土默特左旗荣建冷饮经销部 | 2020/3/18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奶粉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土默特左旗 | 587,245.69 | 295,439.59 | - | 882,685.28 | 否 | 原经销商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文兰冷饮批发部门店转让,新合作方重新成立公司 |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金双骏副食经销部 | 2020/1/6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内蒙古 | 包头 | 土默特右旗 | 552,189.84 | 1,512,392.75 | - | 2,064,582.59 | 否 | 原经销商土默特右旗振杰商贸有限公司门店转让,新合作方重新成立公司 |
东河区樊永刚副食店 | 2019/9/16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内蒙古 | 包头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 518,399.07 | 521,067.09 | 96,227.57 | 1,135,693.73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青山区史蒂文食品店 | 2019/2/26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 | 内蒙古 | 包头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 515,802.47 | 294,059.36 | 257,072.58 | 1,066,934.41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和林格尔县万家悦食品经销部 | 2020/5/6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奶粉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 | 378,906.83 | 199,394.71 | - | 578,301.54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商成立时间 | 销售内容 | 经销区域 | 报告期内销售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 |||||
省(自治区) | 市 | 区(县)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合计 | |||||
三河市新势力商贸有限公司 | 2020/3/24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 | 河北 | 廊坊 | 三河市 | 244,451.70 | 207,330.23 | - | 451,781.93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沈阳皓宸商贸有限公司 | 2020/7/17 | 奶粉 | 辽宁 | 沈阳 | 沈阳B类超市 | 215,591.00 | 63,961.97 | - | 279,552.9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蒙甄乳制品店 | 2020/3/31 | 奶粉 | 内蒙古 | 通辽 | 通辽特产 | 214,562.66 | 177,170.81 | - | 391,733.4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新城区晨果乳制品店 | 2020/4/3 | 奶粉 | 全国 | 全国 | 线上客户 | 201,910.20 | 532,294.67 | - | 734,204.8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稀土开发区丽萍奶品滨河店 | 2019/1/14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内蒙古 | 包头 | 滨河区 | 200,579.33 | 139,423.40 | 106,231.79 | 446,234.52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达茂旗希拉穆仁镇恒源食品批发部 | 2021/6/22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 | 内蒙古 | 乌兰察布 | 商都,后旗,化德县 | 195,581.33 | - | - | 195,581.33 | 否 | 原经销商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镇后生瓜果蔬菜超市门店转让,新合作方重新成立公司 |
青山区和驿食品店 | 2019/8/14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内蒙古 | 包头 | 青山区 | 184,906.48 | 176,262.38 | 42,299.40 | 403,468.26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内蒙古浩雪商贸有 | 2021/5/10 | 常温灭菌乳、奶粉 | 内蒙古 | 鄂尔多斯 | 东胜区批发市场渠 | 183,675.92 | - | - | 183,675.92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商成立时间 | 销售内容 | 经销区域 | 报告期内销售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 |||||
省(自治区) | 市 | 区(县)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合计 | |||||
限公司 | 道 |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骑士乳品经营部 | 2021/4/12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 | 内蒙古 | 巴彦淖尔 |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 | 155,644.46 | - | - | 155,644.46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东河区孙梦娇食品店 | 2020/1/7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内蒙古 | 包头 | 东河区 | 115,686.66 | 76,554.42 | - | 192,241.08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内蒙古元丰裕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1/18 | 低温酸奶 | 内蒙古 | 包头 | 包头市全市幼儿园特通渠道 | 109,253.11 | - | - | 109,253.11 | 否 | 原经销商内蒙古翟氏汇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更换经营主体,原经销商2020年销售额为15,207.11元 |
宁夏众鑫泰商贸有限公司 | 2021/3/1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 | 宁夏 | 银川 | 银川市全境 | 84,310.88 | - | - | 84,310.88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包头市昆都仑区我的便利店 | 2021/1/11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巴氏奶、含乳饮料 | 内蒙古 | 包头 | 昆都仑区 | 83,366.47 | - | - | 83,366.4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平罗县巨祥商行 | 2020/4/29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 | 宁夏 | 银川 | 平罗县 | 56,668.66 | 241,682.59 | - | 298,351.25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平罗县君丽商行 | 2021/7/6 | 低温酸奶、常温 | 宁夏 | 银川 | 平罗县 | 47,339.01 | - | - | 47,339.01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商成立时间 | 销售内容 | 经销区域 | 报告期内销售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 |||||
省(自治区) | 市 | 区(县)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合计 | |||||
灭菌乳、含乳饮料 | |||||||||||
迁安市辰之星商贸有限公司 | 2020/6/12 | 奶粉 | 河北 | 迁安市 | 迁安市 | 47,314.18 | 72,037.21 | - | 119,351.39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大同市平城区美美好生活超市 | 2020/4/28 | 奶粉 | 山西 | 大同 | 大同特通 | 32,316.38 | 13,189.38 | - | 45,505.76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吕梁市离石区惠康销售服务中心 | 2021/6/10 | 奶粉 | 山西 | 吕梁 | 吕梁市区 | 28,672.57 | - | - | 28,672.5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鄂尔多斯市华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19/1/9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 | 内蒙古 | 鄂尔多斯 | 东胜区商超渠道 | 28,611.30 | 1,303,604.62 | 694,584.98 | 2,026,800.90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包头市青山区蒙聚优选互联网专营店 | 2021/7/16 | 奶粉 | 全国 | 全国 | 线上拼多多 | 8,665.48 | - | - | 8,665.48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北京金阳正信贸易有限公司 | 2019/3/13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 | 北京 | 北京 | 北京市区 | 3,806.42 | 421,527.25 | 30,953.03 | 456,286.70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昆都仑区臧鹏飞食品经销店 | 2019/7/29 | 低温酸奶、巴氏奶 | 内蒙古 | 包头 | 昆都仑区 | 871.34 | 715,854.95 | 11,675.78 | 728,402.0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 |
保德县佳恩商行 | 2019/5/28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 | 内蒙古 | 鄂尔多斯 | 东胜区通路渠道佳泰市场片 | - | 340,115.75 | 54,319.64 | 394,435.39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后因客户自身原因不再合作 |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商成立时间 | 销售内容 | 经销区域 | 报告期内销售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 |||||
省(自治区) | 市 | 区(县)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合计 | |||||
区 | |||||||||||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镇后生瓜果蔬菜超市 | 2019/8/13 | 低温酸奶 | 内蒙古 | 乌兰察布 | 商都,后旗,化德县 | - | 366,056.15 | 95,699.20 | 461,755.35 | 否 | 原经销商商都县孙凯酸奶批发部实际控制人更换经营主体,原经销商2019年销售额为277,846.01元 |
靖边县富宇轩商行 | 2019/2/25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 | 陕西 | 榆林 |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 - | 59,994.25 | 402,648.64 | 462,642.89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后因客户自身原因不再合作 |
商都县孙凯酸奶批发部 | 2019/8/13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 | 内蒙古 | 乌兰察布 | 商都,后旗,化德县 | - | - | 277,846.01 | 277,846.01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该经销商实际控制人后更换主体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镇后生瓜果蔬菜超市进行合作 |
双桥区唯她餐厅 | 2019/1/4 | 奶粉 | 河北 | 承德 | 承德 | - | 55,752.21 | 25,221.24 | 80,973.45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客户购买奶粉用于自身雪糕工厂,后因自身原因不再合作 |
乌兰浩特市顺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019/8/9 | 低温酸奶 | 内蒙古 | 乌兰浩特 | 乌兰浩特市 | - | 152,833.76 | 24,434.51 | 177,268.2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后因客户自身原因不再合作,其负责市场由乌兰浩特草原骑士承接 |
玉泉区墨霖食品经销部 | 2019/2/22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 | - | 222,839.87 | 222,839.87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后因客户自身原因不再合作 |
包头青山区喜优百货商店 | 2020/5/6 | 奶粉 | 内蒙古 | 包头 | 包头市青山区零售 | 0.00 | 5,469.02 | - | 5,469.02 | 否 | 空白区域新开发经销商,后因客户自身原因不再合作 |
报告期内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的经销商,主要是公司根据经销商的布局情况、各区域的市场容量和销售情况,合理开拓或补充的区域经销商。根据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的要求,经销商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并登记了经营相应业务所需的经营范围,且原则上不得同时经销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故合作方通常选择新成立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与公司建立经销关系。
综上,经销商存在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经销商交易真实。
(三)结合乳制品销售的运费承担方式、乳制品保质期等,说明低温酸奶、巴氏鲜奶、奶粉等主要乳制品的销售半径、实际销售区域,销售区域与销售半径是否匹配;各期乳制品产量分别为27,140.80吨、26,948.34吨和26,201.60吨,保持稳定,结合乳制品销售半径及乳制品销售区域主要为包头市周边、乳制品产量较为平稳的状态、主要销售区域市场供求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乳制品板块在销售半径区域内继续开拓市场是否存在一定难度,市场规模是否存在较大的瓶颈,成长性是否受限
1、发行人主要乳制品销售的运费承担方式、乳制品保质期、销售半径、实际销售区域等情况
产品类别 | 运费承担方式 | 保质期 | 产品特点 | 运输要求 | 运输成本 | 销售半径(km) | 实际销售区域 |
低温酸奶 | 多数由发行人配送,少数客户自提。配送由发行人承担运费,客户自提则由客户自行承担运费。 | 21-28天 | 低温酸奶保质期较短,含活乳酸菌,需要低温运输以免乳酸菌活菌数量增加,影响产品风味。 | 低温冷藏 | 根据不同地区,运输成本不同,按照全区域平均500元/吨。 | 综合考虑运输成本,保质期等,最远销售距离约为2400km | 内蒙古、陕西、北京、河北、东北 |
奶粉 | 多数由发行人配送,少数客户自提。配送由发行人承担运费,客户自提则由客户自行承担运费。 | 365天、540天、720天 | 奶粉最大特点是可以在加工过程中根据需要调整牛奶中的营养成分,使其更适合不同人群的需要。奶粉保质期长,方便储藏和携带,也方便食用。 | 无污染 | 根据不同地区,运输成本不同,按照全区域平均700元/吨。 | 保质期相对较长,便于运输,全国范围均可销售 | 全国范围 |
代加工奶粉 | 多数由客户自提,少数由发行人配送。配送由发行人承担运费,客户自提则由客户自行承担运费。 | 365天、720天 | 与奶粉特点一致,不同的是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各期产量存在变动因素。 | 无污染 | 以客户自提为主 | 保质期相对较长,便于运输,全国范围均可销售 | 内蒙古、上海、河南、陕西 |
巴氏奶 | 由发行人配送,发行人承担运费 | 3天、7天 | 特点是采用72-85℃左右的低温杀菌,在杀灭牛奶中有害菌群的同时完好地保存了营养物质和纯正口感,同时可最大限度保留鲜奶中的活性营养物质,其次,巴氏鲜牛奶不添加任何添加剂,需要2-6℃冷 | 低温冷藏 | 根据不同地区,运输成本不同,按照全区域平均400元/吨。 | 因保质期很短,销售距离通常不超过200km |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 |
产品类别 | 运费承担方式 | 保质期 | 产品特点 | 运输要求 | 运输成本 | 销售半径(km) | 实际销售区域 |
藏,保质期很短只有3-7天。 | |||||||
常温灭菌乳 | 多数由发行人配送,少数客户自提。配送由发行人承担运费,客户自提则由客户自行承担运费。 | 60天、90天、180天 | 常温灭菌乳即由生牛乳经过超高温瞬时杀菌后生产出来的纯牛奶,保持原有的营养,蛋白质和脂肪含量较高。 | 不得挤压 | 根据不同地区,运输成本不同,按照全区域平均500元/吨。 | 综合考虑运输成本,保质期等,最远销售距离约为2400km | 内蒙古、陕西、北京、河北、东北 |
含乳饮料 | 多数由发行人配送,少数客户自提。配送由发行人承担运费,客户自提则由客户自行承担运费。 | 60天 |
乳饮料分为配制型含乳饮料和发酵型含乳饮料。凭借口味多样,风味独特等特点,广受儿童和青年的青睐。
低温冷藏 | 根据不同地区,运输成本不同,按照全区域平均500元/吨。 | 综合考虑运输成本,保质期等,最远销售距离为2400km | 内蒙古、陕西、北京、河北、东北 |
根据上表,发行人乳业板块各产品实际销售区域与销售半径均匹配。
2、发行人乳业板块市场竞争情况及成长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低温酸奶、奶粉、代加工奶粉、巴氏奶等重点发展产品区域竞争及市场发展策略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区域竞争情况及应对措施 | ||||
内蒙地区 | 内蒙以外地区 | ||||
包头 | 呼和浩特 | 鄂尔多斯 | 呼包鄂以外地区 | ||
低温酸奶 | 包头市场主要品牌蒙牛,伊利,发行人,其次是雪原,三 | 呼和浩特主要销售酸奶品牌有伊利、蒙牛、雪原、赛茵苏、蒙 | 鄂尔多斯市场全国性品牌有蒙牛、伊利、君乐宝,地方性品牌有蒙 | 蒙西销售区低温酸奶市场主要以蒙牛、伊利和发行人。发行人产品类 | 内蒙外市场目前核心销量区域为陕西省榆林市及周边县城,西安及周 |
产品类别 | 区域竞争情况及应对措施 | ||||
内蒙地区 | 内蒙以外地区 | ||||
包头 | 呼和浩特 | 鄂尔多斯 | 呼包鄂以外地区 | ||
元,君乐宝,蒙纯等。其中蒙牛,伊利,发行人市场占有率较高。发行人作为地方性品牌,做出了新的市场推广方案,以减少利润分成环节,降低差价损耗,加强市场推广,推动市场铺市,陈列抢占等方案提升骑士在包头市场的份额。公司推行业务单元化,责任底层化,提升了服务质量。 | 纯、发行人等,其中伊利和蒙牛市场占有率最高。伊利、蒙牛超市系统强势、销量高,便利店、流通铺市率高。发行人现在处于增长阶段,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为稳定超市份额,做单点卖力提升,增加促销员,合理购买地堆和陈列,增加推广次数,做试饮,物料等刺激消费。通路增加铺市率,增加铺市门店数量,优化陈列,重点打造品牌形象。通过路演,地推增加单点销量。 | 纯、雪原、发行人等,其中低温市场蒙牛、伊利销售占比较大,发行人及蒙纯次之。市场渠道及陈列资源蒙牛、伊利倾向较大。发行人以差异化产品、差异化渠道作为有力武器,占据一部分市场,通过改变配送模式及调整激励制度,增加产品铺市及销售。由于各大品牌集中资源占据本地及全国连锁超市的陈列、促销人员等有利资源,发行人选择避其锋芒在传统销售渠道加大陈列及配送人员投入,提升了服务质量,树立了发行人产品质量优越,价格实惠的良好品牌形象。 | 型与蒙牛、伊利具有一定差异,各有优势。发行人主打以生牛乳发酵生产的酸奶,口感深受消费者喜欢。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发行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原有客户基础,深挖渠道,抓住自身优势,不断提高产品的铺市率,以增加市场份额。 | 边附属城市。陕西北部榆林地区低温乳制品竞争由蒙牛,伊利,君乐宝等一线低温品牌构成,主要销售渠道为商超系统,二线品牌为雪泉,蒙纯,金河,夏进,银桥低温品牌。三线品牌主要集中在当地小众品牌。陕西北部榆林周边与发行人竞争激烈的为君乐宝,蒙纯,雪源以及当地品牌。发行人具有一定的销售渠道优势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口碑。后续将延着西安市接力推进其他城市群,以好产品为核心持续推动未开发区域。发行人新研发了北京老酸奶产品,将从北京开始寻求在一线城市的发展。 | |
奶粉 |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伊利、蒙牛、天美华乳、金河套等,其中伊利、蒙牛市场占有率较高。发行人在当地部商超占有 |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伊利、蒙牛、雀巢、完达山、长虹等。伊利、蒙牛市场占有率较高,大品牌不断蚕食中低端市场。发行人 |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伊利、蒙牛、河套,伊利、蒙牛市场占有率较高,除此之外,河套每年销量较高。发行人以旗县为单位,下一步 | 主要竞争对手为蒙牛、伊利、雀巢、河套等,内蒙东部区有部分销售价格较低的东北奶粉参与竞争。发行人将持续做强渠道,争取更多 | 竞争对手主要以一线品牌伊利、蒙牛、雀巢、飞鹤、君乐宝为主,在传统超市渠道一线品牌具有较大优势。南方母婴奶粉渠道比较发达, |
产品类别 | 区域竞争情况及应对措施 | ||||
内蒙地区 | 内蒙以外地区 | ||||
包头 | 呼和浩特 | 鄂尔多斯 | 呼包鄂以外地区 | ||
一定的销量优势,目前正加大力度拓展流通和特产销售渠道。同时将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奶粉以赢得更多市场。 | 以差异化品类争取发展空间。从渠道方面,婴童产品、特产店、社区店和特通渠道是发行人下一步拓展方向。同时将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奶粉以赢得更多市场。 | 逐步发展剩余旗县客户,提高铺市率,强化社区和特通渠道,同时将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奶粉以赢得更多市场。 | 市场份额。同时将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奶粉以赢得更多市场。 | 成人奶粉在近年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发行人主要应对措施为分品类分渠道,扬长避短,在成人粉集中销量的区域开展工作。同时将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奶粉以赢得更多市场。 | |
代加工奶粉 | 发行人代加工奶粉客户主要为蒙牛、伊利和其他小包粉代工客户,形成了良好且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其他类型产品相比竞争对手较少,订单量是影响代工收入的主要原因。为了缓解公司在代工奶粉生产旺季出现的产能不足情况,2022年乳业板块新建了日处理生鲜乳500吨的奶粉二期智能生产车间,预计2023年初完工投产,以扩大生产能力和规模。 | ||||
巴氏奶 | 发行人巴氏奶在包头地区的竞争对手较少,蒙牛、伊利的巴氏奶主要超市少量铺货,为瓶装产品,发行人产品瓶装、袋装等,主要销售方式为配送上门。后续将积极推广,开发加盟,树立骑士巴氏奶品牌,进行社区路演推广,提升消费者对品质的追求。2022年与巴氏奶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利用微信订货小程序便于终端消费者 | 发行人在呼和浩特竞品主要为塞茵苏,蒙牛、伊利的巴氏奶也参与超市市场竞争,发行人销量略低于塞茵苏。发行人将加强骑士巴氏奶品牌宣传,用口感、质量、新鲜触达消费者,培养忠实客户。 | 巴氏奶鄂尔多斯销售区主要竞品为蒙牛、伊利的瓶装鲜奶及当地零售的散装牛奶。当地消费者相对于品牌巴氏奶更倾向于消费常温灭菌乳及部分散奶,下一步发行人将持续宣传巴氏奶的优点,沉淀市场。 | - | - |
产品类别 | 区域竞争情况及应对措施 | ||||
内蒙地区 | 内蒙以外地区 | ||||
包头 | 呼和浩特 | 鄂尔多斯 | 呼包鄂以外地区 | ||
订货,以此扩展巴氏奶销售业务。 | |||||
常温灭菌乳 | 蒙牛、伊利在包头常温奶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发行人将加强本土品牌形象宣传,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常温奶以赢得更多市场。 | 呼和浩特市常温奶品牌以伊利蒙牛为主,其他的有圣牧、现代牧业、完达山等,小品项有山羊奶、纯羊奶,发行人市场份额较低。下一步策略为逐渐扩大批发市场、流通核心店,增加销量,提升可见度,并培养砖类产品的铺市,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将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常温奶以赢得更多市场。 | 鄂尔多斯常温奶主要品牌为蒙牛、伊利、夏进,蒙牛、伊利占据大部分市场,客户认知度较高。发行人市场占比较少,还属于市场前旗铺市过程,下一步已发行人将以现有优势市场为基点逐步渗透市场。同时将做出品类差异化,重点推广高端有机常温奶以赢得更多市场。 | 蒙西销售区的常温灭菌乳以蒙牛、伊利为主,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他品牌该类产品进入该领域比较难。发行人常温奶作为新品类进入常温奶市场时间较短,且产品结构还不完善,需利用低温酸奶在当地的影响力,以利乐枕纯牛奶为突破口,选择优质渠道进行铺市,提高终端店的销售利润,逐渐培养消费群体。后期跟入礼盒类产品,逐渐完善产品结构。 | 陕西北部市场主要竞争品牌为蒙牛,伊利,夏进,银桥,蒙牛及伊利占有主要市场。发行人目前处于开拓阶段,以陕北榆林市为核心,陆续开拓周边市场,利用产品优势陆续占据西安及附属城市。 |
含乳饮料 | 包头地区乳饮料市场主要品牌有养乐多,优乐多等。 发行人作为包头本土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后续将根据包头消费者的情怀和需求积极开发新品以赢得更多市场。 | 呼和浩特乳饮料整体销量薄弱,冬季销量少,市场主要由蒙牛、养乐多占有,剩余发行人、优乐多和伊利占比较小。发行人将积极开拓空白市场,开发风味独特的特色新品以赢得更多市场 | 当地主要竞争对手为曲迷、蒙牛、伊利等,发行人主要销售小丽花系列产品,产品为季节性产品,夏季销量较好。 | 蒙西销售区乳饮料市场竞争对手繁多,该类产品进入市场门槛较低,除传统的蒙牛、伊利、娃哈哈、养乐多等大品牌外,如小洋人、优乐多、好益多的等众多小品牌产品市场上也很常见。产品包装形式以瓶 | 陕西市场乳饮料主要竞争为小众品牌,一线品牌乳饮料产品较少,发行人目前主要以三款乳饮为核心,产品目前主要在乡镇销售,与发行人竞争的也主要为当地产品。后续发行人将以乳饮料产品继续开拓乡 |
产品类别 | 区域竞争情况及应对措施 | ||||
内蒙地区 | 内蒙以外地区 | ||||
包头 | 呼和浩特 | 鄂尔多斯 | 呼包鄂以外地区 | ||
类为主,发行人该类产品只有袋类包装,只在个别旗县和乡镇销售,且市场占有率较低,后期需改变包装形式,增加产品品种,突出鲜奶发酵调制特色,寻求市场细分份额。 | 镇市场。 |
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包头及周边地区,所处的区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报告期内公司乳制品产量、销售总体较为平稳,与乳业板块采取了较为稳健的市场策略相匹配。随着国家政策对全面振兴奶业的大力倡导,我国消费者对乳制品的消费习惯逐渐养成,加之“新冠”疫情背景下乳制品被视为重要的营养品,我国乳制品需求增长旺盛,乳制品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在乳制品行业已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基础,部分产品在重点区域、细分市场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随着发行人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在奶源基地建设、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公司乳业板块有望突破发展瓶颈,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四)刘冬冬成立的公司是否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采购发行人产品后的对外售价、毛利率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以成本价对其销售的合理性;发行人对刘冬冬的销售以低温酸奶、奶粉、巴氏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为主,说明上述产品由包头销售至呼伦贝尔市和乌兰浩特是否与产品的销售半径相符;刘冬冬的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存在异常交易情形;发行人向其他3名前员工离职后成立的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情况,与各期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差异。
1、刘冬冬成立的公司是否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采购发行人产品后的对外售价、毛利率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以成本价对其销售的合理性;
根据公司经销商管理有关规定,经销商原则上不得同时经销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产品,刘冬冬实际控制的经销商呼伦贝尔市草原骑士商贸有限公司、乌兰浩特草原骑士乳品有限公司均专门销售发行人品牌产品。具体包括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对外销售以及经发行人品牌授权后自行委托代工厂生产加工产品对外销售。
(1)报告期内刘冬冬控制企业直接采购发行人产品及对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刘冬冬控制企业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 产品类别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2021年 | 低温酸奶 | 6,322,645.54 | 6,006,267.18 | 5.00% |
常温灭菌乳 | 342,723.37 | 335,094.20 | 2.23% | |
奶粉 | 52,115.00 | 51,973.16 | 0.27% | |
小计 | 6,717,483.91 | 6,393,334.54 | 4.83% | |
2020年 | 低温酸奶 | 4,750,716.17 | 4,750,716.17 | 0.00% |
常温灭菌乳 | 6,458.26 | 6,288.93 | 2.62% | |
奶粉 | 105,493.77 | 96,473.80 | 8.55% | |
小计 | 4,862,668.20 | 4,853,478.90 | 0.19% |
报告期内,刘冬冬控制企业采购发行人产品对外销售价格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千克,元/千克
项目 | 产品类型 | 收入 | 成本 | 销售数量 | 销售单价 | 采购单价 | 毛利率 |
2021年 | 低温酸奶 | 707.06 | 632.26 | 938,745.53 | 7.53 | 6.74 | 10.58% |
常温灭菌乳 | 38.20 | 34.27 | 52,502.85 | 7.28 | 6.53 | 10.29% | |
奶粉 | 5.97 | 5.21 | 1,659.00 | 35.96 | 31.41 | 12.64% | |
2020年 | 低温酸奶 | 534.11 | 475.07 | 804,221.23 | 6.64 | 5.91 | 11.05% |
常温灭菌乳 | 0.72 | 0.65 | 923.78 | 7.79 | 6.99 | 10.27% | |
奶粉 | 12.35 | 10.55 | 3,401.04 | 36.32 | 31.02 | 14.59% |
2020年、2021年,发行人对刘冬冬控制企业采购发行人产品以低温酸奶为主,占比分别为97.70%和94.12%,其他产品占比很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刘冬冬控制企业销售的主要产品低温酸奶价格较低,2020年、2021年分别按成本价、成本价*105%定价,主要系为开拓东北地区新市场,按照经销合同给予刘冬冬控制企业相应销售政策支持所致,具有合理性。2020年、2021年,刘冬冬对外转售低温酸奶的毛利率分别为11.05%、10.58%,毛利率较低但处于合理水平,与其市场拓展策略及下游客户特点相匹配,具体体现在:
1)新市场拓展的需要
刘冬冬负责的东北地区市场(内蒙东北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主要为包头骑士的销售薄弱及空白地区,当地低温酸奶市场较为成熟,消费者对低温酸奶的市场需求多元化,作为新进入该市场的品牌,需要凭借较高的性价比优势迅速占领市场,对一些重点市场的产品折扣力度较大,所以产品销售价格较低,毛利率较低。此外,部分客户的下游渠道以大型商超为主,骑士酸奶作为新品,需要发生大量的进店费用和条码费用,该等费用也以产品价格折扣的方式体现,相应拉低销售价格。
2)下游客户以二级经销商为主且运输成本较高
刘冬冬下游客户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系刘冬冬自行发展,与发行人不存在直接业务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为主,负责的东北地区市场地域辽阔,运输距离较远,大多数下游客户采用自提的方式,由客户承担运费,销售价格考虑了客户的运输成本。
(2)报告期内刘冬冬控制企业经发行人品牌授权后委托代工厂生产加工产品及对外销售情况
刘东东控制的乌兰浩特草原骑士商贸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于2020年11月签订了品牌、商标授权协议书,授权刘冬冬可以就与发行人差异化的酸奶产品委托当地代工厂代加工生产,并使用骑士品牌进行销售,许可行使的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由刘冬冬控制企业根据协议向发行人支付商标、冠名使用费,具体支付进度如下:
2020年可以免费使用发行人商标,无需支付商标、冠名使用费,2021年支付商标、冠名使用费10万元,2022年支付商标、冠名使用费20万元。
报告期内,刘冬冬控制企业销售经发行人品牌授权的代工厂酸奶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千克,元/千克
项目 | 产品类型 | 收入 | 成本 | 销售数量 | 销售单价 | 采购单价 | 毛利率 |
2021年 | 低温酸奶 | 322.96 | 284.88 | 413,276.80 | 7.81 | 6.89 | 11.79% |
2020年 | 低温酸奶 | 78.26 | 69.48 | 99,628.20 | 7.86 | 6.97 | 11.22% |
发行人与刘冬冬控制企业进行品牌授权合作,经发行人同意后由其自行委托代工厂生产加工与发行人差异化的酸奶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区域市场的个性化需求,提升骑士品牌影响力。刘冬冬所负责的东北地区市场地域辽阔,当地对低温酸奶产品有着多样化、个性化市场需求,出于成本考虑(小众需求产品由发行人包头工厂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发行人授权其自行委托当地代工厂生产加工,公司品牌授权产品进行质量监督。
2、发行人对刘冬冬的销售以低温酸奶、奶粉、巴氏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为主,说明上述产品由包头销售至呼伦贝尔市和乌兰浩特是否与产品的销售半径相符
刘冬冬所控制企业采购发行人产品及主要销售区域情况如下:
销售区域 | 销售产品类型 | 与包头工厂距离 | 与产品销售半径是否匹配 | ||
省 | 市 | (区)县 |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巴林左旗林东镇 | 以销售低温酸奶为主,零星销售常温灭菌乳、奶粉 | 1086km | 匹配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 1138km | 匹配 |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扎鲁特旗鲁北镇 | 1254km | 匹配 |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科尔沁区 | 1290km | 匹配 |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浩特市 | 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 | 1334km | 匹配 |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浩特市 |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 | 1450km | 匹配 |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浩特市 | 科尔沁右翼前旗 | 1354km | 匹配 |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海拉尔 | 1731km | 匹配 | |
内蒙古自治 | 呼伦贝尔 | 阿荣旗 | 1671km | 匹配 |
销售区域 | 销售产品类型 | 与包头工厂距离 | 与产品销售半径是否匹配 | ||
省 | 市 | (区)县 | |||
区 | 市 |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 | 1954km | 匹配 | |
吉林省 | 长春市 | 1554km | 匹配 | ||
黑龙江 | 鹤岗市 | 2199km | 匹配 |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 | 1761km | 匹配 | ||
黑龙江 | 绥化市 | 1864km | 匹配 | ||
黑龙江 | 牡丹江市 | 1974km | 匹配 | ||
辽宁省 | 盘锦市 | 1185km | 匹配 | ||
辽宁省 | 阜新市 | 1184km | 匹配 |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1012km | 匹配 | ||
辽宁省 | 朝阳市 | 1005km | 匹配 |
综上,刘冬冬控制企业销售产品以低温酸奶为主,销售区域与产品销售半径相匹配。
3、刘冬冬的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存在异常交易情形;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刘冬冬个人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程序为:
(1)对刘冬冬个人资金流水核查执行核查程序有:
①获取刘冬冬提供的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清单,通过交叉核对已提供银行流水的对方账户和交易对手方、现场查询实地走访银行的个人名下账户核查方法确认刘冬冬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②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添加银行卡功能,对主要的15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进行辅助核查,验证刘冬冬个人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如发现存在未打印的银行账户,则补充打印相关流水;
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陪同刘冬冬去银行现场打印银行流水;
④获取了刘冬冬关于银行账户完整性的承诺函;
⑤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刘冬冬的银行流水进行逐笔核对,重点核查标准为单笔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或连续单笔交易金额合计5万元以上的流水(包括转账、取现),对于满足核查标准的银行流水记录通过访谈、取得并检查相关材料等手段,了解交易背景及原因。
(2)报告期内刘冬冬大额转入、转出资金及存取现情况如下:
刘冬冬个人流水核查情况
单位:元
交易期间 | 款项性质 | 交易对手 | 收入 | 支出 | 具体情况 | 支撑依据 |
2019年度 | 父女转账 | 刘羽佳 | 126,000.00 | 家庭内部转账 | 刘羽佳身份证 | |
年终奖 | 包头骑士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8,210.00 | 离职前年终奖 | |||
借款、还款 | 牡丹江三道乳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流动资金周转 | 情况声明 | ||
2020年度 | 与所控制企业资金周转 | 呼伦贝尔市草原骑士商贸有限公司 | 50,680.00 | 150,000.00 | 资金周转 | |
与所控制企业资金周转 | 乌兰浩特草原骑士乳品有限公司 | 147,712.50 | 资金周转 | |||
父女转账 | 刘羽佳 | 50,000.00 | 家庭内部转账 | 刘羽佳身份证 | ||
2021年度 | 无大额转入、转出资金及存取现情况 |
综上,报告期内刘冬冬个人资金流水不存在异常交易情形。
4、发行人向其他3名前员工离职后成立的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情况,与各期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其他前员工成立公司作为经销商的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经销商名称 | 前员工姓名 | 原在包头骑士职位 | 销售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1 | 和林格尔县万家悦食品经销部 | 王鹏 | 城市销售经理 | - | 19.94 | 37.89 | |||
2 | 东胜区德悦食品批发部 | 李帅 | 城市销售经理 | 202.36 | 249.25 | 316.92 | |||
3 |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万德福商行 | 周宇 | 城市销售经理 | - | - | 35.63 |
序号 | 经销商名称 | 前员工姓名 | 原在包头骑士职位 | 销售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合计 | 202.36 | 269.19 | 390.44 |
由上可知,报告期内除刘冬冬外的其他前员工成立公司作为经销商与发行人的交易金额合计为202.36万元、269.19万元和390.44万元,占发行人乳业板块收入比例为1.05%、
1.4%和1.81%,整体销售金额及占发行人乳业板块收入比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3名前员工经销商的产品销售单价与同区域同销售规模经销商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万元
期间 | 客户名称 | 产品 | 前员工经销商单价 | 同区域类似规模经销商平均单价 | 单价差异影响收入金额 | 影响金额占当期乳业板块收入比例 |
2021年 | 东胜区德悦食品批发部 | 低温酸奶 | 7.96 | 8.44 | -19.4 | -0.09% |
2020年 | 7.18 | 8.02 | -29.2 | -0.15% | ||
2019年 | 7.33 | 7.94 | -16.8 | -0.10% | ||
小计 | -65.4 | -0.34% | ||||
2021年 | 和林格尔万家悦食品经销部 | 低温酸奶 | 7.38 | 8 | -3.2 | -0.01% |
2020年 | 7.08 | 7.48 | -1.1 | -0.01% | ||
小计 | -4.3 | -0.02% | ||||
2021年 |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万德福商行 | 低温酸奶 | 8.62 | 8.84 | -1 | 0.00% |
小计 | -1 | 0.00% | ||||
合计 | -70.70 | -0.36% |
由上可知,3名前员工经销商的产品销售单价与同区域类似销售规模经销商差异较小,报告期内单价差异影响收入金额合计为-70.70万元,影响收入金额占报告期乳业板块收入比例合计为-0.36%,3名前员工经销商销售单价差异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乳业板块的收入影响很小。
(五)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由于2020年更换经营主体对下游销售造成影响的具体产生原因;各期给予授信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及与其他经销商不同的原因;2020年向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销售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等的原因及合理性;向蒙牛、
伊利等主体代加工奶粉的具体模式及产生该业务的合理性。
1、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由于2020年更换经营主体对下游销售造成影响的具体产生原因;
乳业公司客户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兴旭海商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销售收入分别为2,060.38万元、1,806.67万元和1,942.96万元,2020年销售金额较2019年减少253.71万元,主要原因为下游大客户采购金额减少所致,具体原因为:1)兴旭海商贸对下游客户永盛成连锁超市销售额较上年减少约94万元;2)下游客户苏宁易购包头店门店关闭,兴旭海商贸对其销售较上年减少约54万元;3)下游客户利客连锁便利店终止合作,兴旭海商贸对其销售额较上年减少约50万元。
招股说明书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变动原因表述不准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之“(1)乳业板块”之“1)报告期各期乳业板块前五名客户情况”之“③报告期各期乳业板块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更正以下楷体加粗内容。
更正前:
客户 | 销售金额 | 变动原因 |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 | 23,495,746.04 | 18,066,728.14 | 20,603,768.03 | 各年销售金额有所波动,其中,2020年销售金额相对较低,系客户更换经营主体,由旭阳商贸逐步换户过渡至兴旭海商贸,对其下游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 |
赤峰鹏旺雅商贸有限公司 | 12,407,237.14 | 11,400,026.68 | 10,771,801.14 | 多年经营,基础牢固,稳步发展 |
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 | 9,593,086.79 | 7,574,322.97 | 7,047,861.83 | 2021年新增大型超市永辉超市渠道 |
内蒙古信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8,230,461.49 | 6,839,766.17 | 6,178,108.04 | 2021年由原高鹏飞转到商贸公司,销量自然增长 |
达拉特旗萌发乳制品经销部及其关联公司 | 7,403,612.42 | 6,334,342.01 | 5,121,966.78 | 市场基础好,品牌影响力较高 |
榆林市金海桥商贸有限公司 | 7,036,824.13 | 9,416,577.69 | 10,961,074.87 | 下游客户主要为婚庆、宴会渠道,受疫情影响,市场销量下滑 |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 | 2,054,220.15 | 8,474,902.97 | 4,531,663.98 | 代工业务客户订单量变动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变动原因 |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司所属公司 |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4,307,591.25 | 4,374,364.59 | 9,286,743.76 | 代工业务客户订单量变动 |
更正后:
客户 | 销售金额 | 变动原因 |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 | 23,495,746.04 | 18,066,728.14 | 20,603,768.03 | 各年销售金额有所波动,其中,2020年销售金额相对较低,主要系其下游大客户永盛成连锁超市、苏宁易购包头店、利客连锁便利店采购金额减少所致 |
赤峰鹏旺雅商贸有限公司 | 12,407,237.14 | 11,400,026.68 | 10,771,801.14 | 多年经营,基础牢固,稳步发展 |
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 | 9,593,086.79 | 7,574,322.97 | 7,047,861.83 | 2021年新增大型超市永辉超市渠道 |
内蒙古信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8,230,461.49 | 6,839,766.17 | 6,178,108.04 | 2021年由原高鹏飞转到商贸公司,销量自然增长 |
达拉特旗萌发乳制品经销部及其关联公司 | 7,403,612.42 | 6,334,342.01 | 5,121,966.78 | 市场基础好,品牌影响力较高 |
榆林市金海桥商贸有限公司 | 7,036,824.13 | 9,416,577.69 | 10,961,074.87 | 下游客户主要为婚庆、宴会渠道,受疫情影响,市场销量下滑 |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2,054,220.15 | 8,474,902.97 | 4,531,663.98 | 代工业务客户订单量变动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4,307,591.25 | 4,374,364.59 | 9,286,743.76 | 代工业务客户订单量变动 |
2、各期给予授信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及与其他经销商不同的原因;
2019年发行人经销商授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存在大量赊销的情况,2019年期末乳业板块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2,844,899.38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自2020年起,发行人一方面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经销商授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先款后货”原则,原则上不得赊销,特殊情况需要给予销售政策支持的,经发行人总部财务评价审核后必要时才能给予授信,对授信客户执行持续监督,必要时才能给予授信,实时关注授信客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基本经营状况,根据客户信用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2020年、2021年期末乳业板块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870,227.90元和799,176.95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很小。发行人2020年、2021年的授信经销商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发行人主要授信的经销商具体情况
单位:元
经销商名称 | 授信原因 | 具体授信政策 | 授信金额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销售收入金额 |
榆林市金海桥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25天,每月25日归还 | 650,000.00 | 255,205.74 | 9,416,577.69 |
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200,000.00 | 42,405.32 | 7,574,322.97 |
神木市蒙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支持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100,000.00 | - | 1,442,956.93 |
西安蒙秦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500,000.00 | 383,114.19 | 2,559,608.03 |
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500,000.00 | - | 18,066,728.14 |
内蒙古维誉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100,000.00 | - | 2,742,755.34 |
赤峰鹏旺雅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100,000.00 | - | 11,400,026.68 |
合计 | 2,150,000.00 | 680,725.25 | 53,202,975.78 |
注:主要授信的经销商统计范围为授信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
(2)2021年发行人主要授信的经销商具体情况
单位:元
经销商名称 | 授信原因 | 具体授信政策 | 授信金额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销售收入金额 |
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200,000.00 | - | 9,593,086.79 |
内蒙古维誉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150,000.00 | - | 3,532,308.51 |
榆林市金海桥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25天,每月25日归还 | 500,000.00 | - | 7,036,824.13 |
神木市蒙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100,000.00 | 19,425.40 | 1,452,369.46 |
赤峰鹏旺雅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100,000.00 | - | 12,407,237.14 |
西安蒙秦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500,000.00 | 89,939.48 | 1,797,222.51 |
乌拉特前旗杨果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存在账期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200,000.00 | 9,999.49 | 2,648,692.72 |
乌海市添添骑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存在账期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500,000.00 | - | 4,461,887.93 |
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500,000.00 | - | 23,495,746.04 |
五原县百渔配送中心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存在账期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200,000.00 | 12,664.22 | 2,766,626.35 |
巴彦淖尔市临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 | 账期30天,每月末 | 200,000.0 | 8,136.01 | 155,644.46 |
经销商名称 | 授信原因 | 具体授信政策 | 授信金额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销售收入金额 |
河区骑士乳品经营部 | 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存在账期 | 归还 | 0 | ||
固阳县天利和副食门市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存在账期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200,000.00 | 50,848.68 | 2,350,055.15 |
内蒙古蒙品炬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存在账期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100,000.00 | - | 1,641,891.12 |
阿拉善盟万聚商贸有限公司 | 下游商超等渠道销售回款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授信 | 账期30天,每月末归还 | 200,000.00 | - | 2,319,971.98 |
合计 | 3,650,000.00 | 191,013.28 | 75,659,564.29 |
注:主要授信的经销商统计范围为授信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
2020年、2021年发行人主要授信经销商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合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80,725.25元和191,013.28元,分别占乳业板块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重为
78.22%和68.49%。发行主要授信经销商收入规模普遍较大,由于下游客户存在账期,因资金周转需要提出授信申请,经发行人总部财务评价审核批准后给予相应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与实际业务规模及业务特点相匹配。
3、2020年向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销售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等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乳业板块仅向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提供代加工奶粉业务,未向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销售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等。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之“(1)乳业板块”之“1)报告期各期乳业板块前五名客户情况”之“①报告期各期乳业板块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 更正以下楷体加粗内容。
更正前: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销售内容 |
1 | 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20,603,768.03 | 10.71% | 否 | 低温酸奶、巴氏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 |
2 | 榆林市金海桥商贸有限公司 | 10,961,074.87 | 5.70% | 否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 |
3 | 赤峰鹏旺雅商贸有限公司 | 10,771,801.14 | 5.60% | 否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 |
4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9,286,743.76 | 4.83% | 否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代加工奶粉 |
5 | 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 | 7,046,815.71 | 3.66% | 是 | 低温酸奶、巴氏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 |
合计 | 58,670,203.51 | 30.49% |
更正后: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销售内容 |
1 | 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20,603,768.03 | 10.71% | 否 | 低温酸奶、巴氏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 |
2 | 榆林市金海桥商贸有限公司 | 10,961,074.87 | 5.70% | 否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 |
3 | 赤峰鹏旺雅商贸有限公司 | 10,771,801.14 | 5.60% | 否 | 低温酸奶、常温灭菌乳、含乳饮料 |
4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9,286,743.76 | 4.83% | 否 | 代加工奶粉 |
5 | 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 | 7,046,815.71 | 3.66% | 是 | 低温酸奶、巴氏奶、常温灭菌乳、奶粉、含乳饮料 |
合计 | 58,670,203.51 | 30.49% |
4、向蒙牛、伊利等主体代加工奶粉的具体模式及产生该业务的合理性。
发行人与蒙牛、伊利等主体代加工奶粉的具体模式为,发行人与蒙牛、伊利等主体签订代加工奶粉合同,客户每月初根据需求向发行人报送生产计划,原料(生鲜乳)等由客户提供且负责运送到发行人工厂,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部分辅料并进行生产加工,产品加工完成后由客户自行安排物流到发行人工厂提货,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加工费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加工产品名称 | 质量要求 | 原辅料提供方式 | 加工费 | 结算及交货方式 |
蒙牛 | 大包全脂乳粉 | 公司须达到蒙牛的OEM工厂质量评估标准,蒙牛可以不定期监管生产全过程。蒙牛向公司提供产品工艺生产文件。 | 报告期内原料(生鲜乳)及包装袋等由蒙牛提供,并负责运到发行人工厂 | 合同约定每吨奶粉加工单价,加工单价包括公司全部的生产成本及利润 | 每月结算货款。客户自行安排物流到发行人工厂提货。 |
伊利 | 大包全脂乳粉 | 奶粉达到伊利提供的《全脂乳粉质量标准》,包装袋达到《内膜袋质量标准》及《奶粉包装用塑料编织外袋质量标准》 | 报告期内,原料(生鲜乳)由伊利提供并负责运到发行人工厂,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包装袋 |
发行人向蒙牛、伊利等主体代加工奶粉,主要是因为:
(1)奶粉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旺季期间蒙牛、伊利等主体自身产能不足
2017-2022年我国生鲜乳主产区收购价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公斤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
如上图所述,在春节乳制品备货期后,生鲜乳价格通常会开始下降,故每年2-5月份生鲜乳价格相对较低,蒙牛、伊利等主体在该期间通常会大量收购生鲜乳生产奶粉,在自身产能不足情况选择发行人等进行代加工奶粉。
(2)近年来蒙牛、伊利等主体奶粉业绩增速较快,对代加工奶粉业务需求较好
蒙牛乳业在2021年奶粉销售收入49.49亿元,同比增长8.22%;伊利股份在2021年奶粉及非液体奶制品销售收入162.09亿元,同比增长25.80%,可以看出,蒙牛、伊利等主体对代加工奶粉业务有较好的需求。
(3)发行人与蒙牛、伊利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综上,发行人向蒙牛、伊利等主体代加工奶粉业务具有合理性。
(六)发行人经销商返利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发行人经销商返利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返利政策 |
新乳业 | 达到月度、季度或年度约定收入或者任务量,以达成率为标准,梯度确定返利比率,达成率越高,返利比例越高。同时,销量同比/环比增加一定比例,给予进货金额一定比例返利,收入超过约定额度,超出任务量部分收入按照一定比例返利。 |
庄园牧场 | 针对不同品类制定了基础提成比例,提成金额以不同品类的销售金额乘以提成比例计算。与销售目标挂钩的额外提成政策为,当分销商的销售金额达到公司为其下达的销售目标时,可以享受以其实际销售金额一定比例的额外提成。特定期间内对主推单品的额外提成政策为,对于该期间公司拟重点营销的单类产品,公司在前两类提成的基础上,再给予针对主推单品的额外提成。 |
阳光乳业 | 1)单一或组合产品返利。对特定促销产品的销售价格给予一定折扣,或对特定促销产品按月度每份订单优惠一定金额。2)销售指标返利。市内经销商的终端客户续单情况、销售任务完成度以及服务质量作为指标,当达到相关指标后给予一定的返利金额。3)经销商自行申请返利。市外经销商为开拓销售市场,自行提交促销活动的让利申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
发行人 | 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乳制品经销商返利政策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销售达标返利。经销商完成销售任务,企业给予客户实物返利。二是促销费用返利。针对经销商在超市等市场中发生的导购员及促销员人员的费用、超市堆头陈列费等费用给予实物返利支持。 |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
注:光明乳业、天润乳业近期公开披露资料中未详细介绍其经销商返利政策,故补充了近期上市的同行业公司阳光乳业作为可比公司。庄园牧场返利主要针对分销商,其分销模式为分销商采购产品后,将产品销售给在兰州、西宁市区的社区奶亭以及终端客户,分销商在仓库提货时需预先全额支付商品价款,为买断式销售,与传统的经销模式没有实质性差异。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经销商返利政策以销售达标返利及经销商开拓市场的促销费用返利为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发行人经销商返利金额占经销收入之比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光明乳业、新乳业、天润乳业近期未披露其经销商返利金额占经销收入之比,故补充了近期上市的同行业公司阳光乳业作为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乳制品经销收入和返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明细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返利金额 | 销售达标返利 | 785.85 | 758.5 | 833.84 |
促销费用返利 | 710.42 | 1,533.31 | 1,662.07 | |
小计 | 1,496.27 | 2,291.81 | 2,495.91 | |
实际使用返利金额 | 1,473.95 | 2,122.03 | 2,489.28 | |
乳制品经销收入 | 19,745.53 | 16,946.04 | 16,852.73 | |
实际使用返利金额 /乳制品经销收入 | 7.46% | 12.52% | 14.77% |
2)阳光乳业乳制品经销收入和返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返利金额 | 5,451.44 | 4,932.09 | 4,269.93 |
经销收入 | 61,591.50 | 51,873.77 | 54,288.40 |
占比 | 8.89% | 9.51% | 7.87% |
3)庄园牧场乳制品经销收入和返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返利金额 | 1,270.32 | 3,335.04 | 2,635.69 | 1,925.31 |
分销收入 | 10,826.02 | 25,805.78 | 24,006.67 | 17,766.60 |
占分销收入比例 | 11.73% | 12.92% | 10.98% | 10.84% |
发行人2019年、2020年经销商返利金额占经销收入之比略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为: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起步较晚,体量较小,整体竞争实力相对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给予经销商开拓市场的促销费用返利较多。且发行人主要市场位于内蒙古,为
蒙牛乳业、伊利股份两大行业巨头的所在地,市场竞争较同行业上市公司更为激烈。2021年,随着国家政策对全面振兴奶业的大力倡导、消费者观念的转变及乳制品消费习惯的培养,“新冠”疫情背景下乳制品被视为重要的营养品,2021年乳制品市场需求进一步提振。根据中国奶业协会资料,2021年我国人均奶类消费量增长10.6%。2021年全国乳制品产量同比增长9.4%,为近十年来的最快增速。面对快速增长的乳制品需求、消费者对发行人产品认可度的逐步提升,发行人及时调整返利政策,促销费用返利大幅减少。
(七)2019年、2020年第三方回款中客户法人回款占比分别为85.97%、
87.41%,说明该种回款方式比例较高的原因,经销商是否实质仍均为个人;2021年第三方回款明细列表中显示客户员工回款金额为25,200.00元,但汇总表中其他指定第三方回款金额为25,200.00元,核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统计表是否准确。
1、2019年、2020年第三方回款中客户法人回款占比分别为85.97%、87.41%,说明该种回款方式比例较高的原因,经销商是否实质仍均为个人;
第三方回款中客户法人回款该种回款方式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乳制品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经销商多为个体工商户以及规模较小的法人客户,其经营方式主要是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员共同经营或者朋友合伙经营,出于支付习惯、自身资金安排以及便利考虑,使用客户法人账户进行第三方付款更为快捷,该类回款方式也符合其商业交易习惯。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乳业板块经销商普遍规模较小,但均为持有营业执照并登记了经营相应业务所需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客户,不存在自然人为经销商的情况。
2、2021年第三方回款明细列表中显示客户员工回款金额为25,200.00元,但汇总表中其他指定第三方回款金额为25,200.00元,核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统计表是否准确。
2021年第三方回款汇总表因填写错行,将“客户员工回款”25,200.00元,填写至“其他指定第三方回款”处。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涉及的第三方回款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正确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客户法人回款 | - | 23,331,617.23 | 118,907,908.21 |
客户法人近亲属回款 | 15,590.00 | 1,793,222.80 | 10,064,884.40 |
客户股东、董事、监事回款 | - | 175,046.00 | 2,509,379.00 |
客户员工回款 | 25,200.00 | 353,155.08 | 4,980,033.93 |
其他指定第三方回款 | - | 1,038,186.91 | 1,851,216.42 |
合计 | 40,790.00 | 26,691,228.02 | 138,313,421.96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0.005% | 3.77% | 21.75% |
二、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乳业板块销售明细表、包头市的经销商减少的名单,了解包头市的经销商减少原因;
2、了解主要经销商中大部分经销商均为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的原因;
3、结合乳制品销售的运费承担方式、乳制品保质期等情况,了解低温酸奶、巴氏鲜奶、奶粉等主要乳制品的销售半径、实际销售区域,分析销售区域与销售半径是否匹配;
4、向刘冬冬进行访谈,对刘冬冬所控制企业进行走访,对刘冬冬个人银行流水及所控制企业流水进行核查;获取其他3名前员工离职后成立的经销商的销售明细表,分析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差异;
5、了解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020年收入规模下滑的具体原因;获取发行人各期给予经销商授信情况;了解发行人与蒙牛、伊利的具体业务模式;
6、了解发行人乳业板块返利的具体情况,对比同行业公司经销商返利情况;
7、了解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原因;
8、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各期经销商进行走访,并对经销商下游客户进行访谈。
(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走访经销商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选取了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经销商及部分2021年较2020年销售增幅较大的经销商的下游客户执行访谈程序,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访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各期视频走访和实地走访的经销商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销商收入 | 197,455,281.34 | 169,460,384.11 | 168,527,322.63 |
视频走访数量 | 23 | ||
视频走访金额 | 63,894,615.96 | 51,905,344.14 | 45,832,461.19 |
视频走访占比 | 32.36% | 30.63% | 27.20% |
实地走访数量 | 15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实地走访金额 | 64,009,770.54 | 50,913,205.80 | 49,269,330.48 |
实地走访占比 | 32.42% | 30.04% | 29.24% |
视频、实地走访数量合计 | 38 | ||
视频、实地走访金额合计 | 127,904,386.50 | 102,818,549.94 | 95,101,791.67 |
视频、实地走访占比合计 | 64.78% | 60.67% | 56.43% |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走访核实的具体内容有:
核查经销商的存货进销存情况,对重要经销商、主要新增经销商、销售金额变化比较大的经销商执行现场和视频访谈程序。实地走访与视频走访的访谈提纲一致,主要内容包括经销商的基本情况、经销商的业务规模、经销商报告期各期向发行人采购情况以及各期末往来余额、经销商与发行人交易过程、经销商对发行人产品以及合作情况的评价、对未来合作的预期以及询问经销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内容。
现场查看经销商库存情况,包括存货出入库记录、存货数量、生产日期等,核查实际库存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形;结合查看经销商库存情况与经销商进销存数据匹配的情况,是否存在不匹配的情况。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2021年销售同比增长超过50%且收入金额大于50万以上的经销商库存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根据经营数据情况并结合疫情区域及防疫政策,在共10家重点核查经销商中选取了呼和浩特市和乌兰浩特市的5家经销商作为现场补充走访核查的对象,分别是乌兰浩特草原骑士乳业有限公司、赛罕区康树食品店、内蒙古牧喆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土左旗荣建冷饮批发部,其余采用视频访谈的方式了解经销商相关情况。其中现场走访了解情况如下:
1)经营状态
现场走访五家经销商都属于正常经营状态。有与之匹配的人员、配送能力、区域市场和下游终端客户。
2)物流、仓库及配送情况及目前库存情况
上述五家经销商,除乌兰浩特草原骑士没有仓库以外,其余四家都有自有或者租赁的仓库,用于货品的存放、周转。草原骑士没有仓库的原因是由于其覆盖的区域比较大,酸奶产品需要及时发往远距离区域市场,时间控制要求严格,采取了接驳的方式进行二级驳运,在乌兰浩特市内蒙古红城乳业有限公司的厂区专用区域内设立了组货驳运区,从骑士乳业土右工业园自提酸奶装车后,直接运输到乌兰浩特红城乳业厂区,根据各区域订单情况,配上红城乳业的货品,再分装到各区域的专线车,发往黑龙江、吉林、辽宁、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等区域。所以草原骑士没有仓库。
呼和浩特市的四家经销商均有仓库,但是其存货情况有差异。土左旗荣建冷饮批发部基本没有库存,从土右骑士乳业工业园发过来的配送车往东前往呼和浩特市区时,途径土左旗,荣建批发部在制定地点进行卸货转运,用三轮车及时把绝大部分货品直接配送到下游终端,2到3天一次,所以几乎没有库存。牧喆商贸和康树食品均有仓库,但都为驻专门市场的门面,其主要为配送提供临时存放所用,货品临时存放后,于当天基本分批次配送至终端,最迟第二天就配送完毕,进货间隔为2-3天一次,由于下游终端数量较多,所以仓库内存放有少量货品。内蒙古大松鼠食品为骑士乳业的线上运营公司,主要货品为奶粉,由于需要备货,并且需要大包货改小包货,且还有打包和发快递的流程,所以仓库面积比较大,存货根据预计销量有一定的数量。经视频访谈了解,其余重点核查经销商进货后也会马上配送到下游终端,目前也基本没有库存。综上,重点核查经销商库存情况与其业务模式、销售产品相匹配,不存在经销商配合发行人突击销售、囤积库存的情形。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取得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存货进销存数据,统计前十大经销商期末存货金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经销商名称 | 2021年库存金额 | 2020年库存金额 | 2019年库存金额 |
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40.14 | 18.48 | 19.51 |
赤峰鹏旺雅商贸有限公司 | 0.17 | 0.18 | 0.20 |
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 | — | — | — |
内蒙古信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 — | — |
达拉特旗萌发乳制品经销部及其关联公司 | 0.04 | 0.31 | 0.46 |
榆林市金海桥商贸有限公司 | — | — | — |
呼伦贝尔市草原骑士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0.37 | — | — |
乌海市添添骑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0.10 | 0.07 | 0.20 |
内蒙古大松鼠食品有限公司 | — | — | 未合作 |
内蒙古维誉商贸有限公司 | 0.35 | 0.36 | 0.45 |
通辽科尔沁区农资市场朗诚食品经销处 | 0.18 | 0.11 | 0.09 |
成都同盛和商贸有限公司 | 0.26 | 0.45 | 2.32 |
合计 | 41.61 | 19.17 | 23.22 |
各期前十名经销商期末库存金额占收入比重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2019年12月31日 |
取得期末库存的经销商对应的销售收入 | 8,643.43 | 7,470.28 | 7,439.84 |
取得期末库存的经销商对应的期末存货金额 | 41.61 | 19.17 | 23.22 |
结存比例 | 0.48% | 0.26% | 0.31% |
由上可知,公司各期前十名经销商期末库存金额占收入比重较低,经销商采购商品不存在大量囤积未销售的情况。
2、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穿透核查经销商下游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经销商的终端客户较多,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针对前十大经销商中的关联方包头市素人新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素人商贸”)和前员工刘冬冬成立的呼伦贝尔市草原骑士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草原骑士”)进行了重点核查,对素人商贸和草原骑士在报告期内合计销售占比50%的下游客户进行了访谈;其他报告期各期前十大经销商按照每家抽查3-5家终端客户的原则进行下游客户访谈。
穿透核查经销商下游客户合计101家,其中视频访谈59家,实地访谈42家,访谈调查的主要内容有:经销商的主体资格及资信能力等内容,取得了下游客户的销售台账和库存数据,作为对发行人乳制品均已真实完成对外销售的支撑依据。
已访谈下游客户的经销商收入占乳业板块经销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已访谈经销商收入 | 197,455,281.34 | 169,460,384.11 | 168,527,322.63 |
乳业板块经销收入 | 127,904,386.50 | 102,818,549.94 | 95,101,791.67 |
访谈确认比例 | 64.78% | 60.67% | 56.43%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十大经销商的下游客户以商超及直接零售的商贸公司为主,发行人对其销售乳制品均已真实完成对外销售,不存在囤货等虚增收入的情况。
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各合作年限的经销商平均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的形式来刺激销售收入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合作年限较短的经销商,主要为公司根据经销商的布局情况、各区域的市场容量和销售情况,合理开拓或补充的区域经销商;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均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企业主体,不存在自然人经销商的情况;发行人乳业板块在包头地区经销商的减少并未导致发行人收入规模的减少,不会对与经销商合作的稳定性、持续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报告期内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的经销商,主要是公司根据经销商的布局情况、各区域的市场容量和销售情况,合理开拓或补充的区域经销商。经销商存在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合作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经销商交易真实。
6、发行人乳业板块各产品实际销售区域与销售半径均匹配。
7、刘冬冬成立的公司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发行人以优惠价格对刘冬冬所成立公司销售具备商业合理性,刘冬冬转售的商品销售半径与发行人乳业板块中低温酸奶、奶粉、常温灭菌乳的实际销售区域相匹配;报告期内刘冬冬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异常的资金往来,与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大额频繁资金往来;刘冬冬个人银行卡也不存在大额频繁资金往来或者频繁出现大额取现,且无合理解释情形;其他前员工经销商的产品销售单价与同区域类似销售规模经销商差异较小,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乳业板块的收入影响较小。
8、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020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下游大客户存在采购模式变更、客户流失、倒闭等情况,使得包头市兴旭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020年销售金额减少;发行人给予授信的经销商与其他经销商不同的原因合理;发行人向蒙牛、伊利等主体代加工奶粉业务具有合理性。
9、发行人经销商返利政策以销售达标返利及经销商开拓市场的促销费用返利为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10、补充核查比例后,2019年至2021年中介机构核查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年第三方回款金额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62%、90.09%和100.00%,相关核查能够支持第三方回款是基于真实交易背景而发生。
问题5.甜菜单产及白砂糖生产成本是否合理根据首轮问询回复: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糖业板块(2019年模拟还原自产甜菜环节运费成本后)单位成本分别为4,331.20元/吨、4,540.75元/吨和4,598.26元/吨,低于可比公司中粮糖业、粤桂股份,发行人披露原因为可比公司含加工糖、机制糖。(2)发行人白砂糖主要客户为杭实善成、蒙牛、伊利、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2019年及2020年3月,杭实善成与发行人签订采购合同,发行人基于合同签订时间较早会面临更大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预付金额较高、采购较大等原因给予杭实善成较大的贴水金额;发行人白砂糖销售价格整体基于市场价。(3)发行人糖业板块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剔除业务季节性较不明显的食糖贸易业务,发行人收入季节性分布与粤桂股份相似,与地处内蒙古东北区域的佰惠生自产糖板块收入季节分布情况仍具有一定的差异。
请发行人说明:(1)自产甜菜单产与行业榨糖类甜菜单产数据的对比情况及是否存在差异、原因,自产甜菜与外购甜菜的成本对比情况,自产甜菜是否具备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各期甜菜收购价格与行业均价、内蒙古甜菜收购价格是否存在差异。(2)结合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数据、内蒙古白砂糖生产成本数据等说明发行人白砂糖生产成本在4500元/吨左右是否符合行业情况;可比公司含加工糖、机制糖会导致单位成本较发行人高的原因。(3)杭实善成与其他贸易商不同、较早签订合同的原因,是否以较早签订合同来换取较低的采购价格;杭实善成采购其他同类供应商的白砂糖的策略是否与采购发行人产品相同,即在较早期间签订合同、预付款项等来享受较高的价格折扣,进一步说明销售价格是否公允;2021年向杭实善成和东方先导的销售价格贴水金额相同,说明具体合同签订时点、预付款项金额等,说明本年度给予不同客户的贴水金额相同的原因。(4)伊利2021年提货、2020年点价时的期货合约价格,与市场行情是否相符;2021年定价模式下向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其他贸易商的原因。(5)食糖贸易业务季节性较不明显的原因及依据;剔除食糖贸易业务后,发行人收入季节性分布与粤桂股份相似,但粤桂股份以甘蔗糖为主,甘蔗糖生产季为每年10月到次年4月份,甜菜糖生产期为9月到3月份,其生产销售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可比;内蒙古东北区域的糖厂分布情况,发行人市场竞争情况与佰惠生的差异情况,结合发行人白砂糖主要客户分布在杭州、上海等地说明周边糖厂分布是否为销售季节性差异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
(1)各期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2)2021年10月甜菜起收跟踪的具体情况,跟踪甜菜面积的取样原则,中介机构测量面积与发行人记录的甜菜面积是否存在差异,跟踪的甜菜面积的总产量、平均产量、含糖量,与发行人整体甜菜单产和含糖量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及说明
(一)自产甜菜单产与行业榨糖类甜菜单产数据的对比情况及是否存在差异、原因,自产甜菜与外购甜菜的成本对比情况,自产甜菜是否具备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各期甜菜收购价格与行业均价、内蒙古甜菜收购价格是否存在差异;
1、自产甜菜单产与行业榨糖类甜菜单产数据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发行人甜菜单产、我国榨糖类甜菜单产、内蒙古甜菜单产数据对比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亩
项目 | 2021/22榨季 | 2020/21榨季 | 2019/20榨季 |
我国榨糖类甜菜单产 | 3.61 | 3.50 | 3.74 |
项目 | 2021/22榨季 | 2020/21榨季 | 2019/20榨季 |
内蒙古甜菜单产 | 3.56 | 3.29 | 3.61 |
发行人甜菜单产 | 2.11 | 2.36 | 2.17 |
资料来源:中国糖业协会、内蒙古发改委
根据上表,发行人甜菜单产水平低于同行业数据,主要原因为发行人甜菜种植区域主要位于大青山后山区域,该区域土地相对贫瘠,水资源匮乏,灌溉条件较差,因此单产较低,但该区域平均气温较低、日照较长、昼夜温差较大,甜菜含糖普遍相对较高。
2、自产甜菜与外购甜菜的成本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甜菜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吨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成本 | 单位成本 | 成本 | 单位成本 | 成本 | 单位成本 | |
原材料 | 5,360.60 | 220.46 | 5,885.74 | 250.21 | 5,570.30 | 222.05 |
人工 | 1,544.00 | 63.50 | 1,351.71 | 57.46 | 1,854.30 | 73.92 |
制造费用 | 7,595.71 | 312.38 | 7,410.90 | 315.05 | 7,435.79 | 296.42 |
运费、除土费 | 2,956.66 | 121.60 | 3,008.91 | 127.91 | 2,929.19 | 116.77 |
合计 | 17,456.97 | 717.94 | 17,657.26 | 750.63 | 17,789.58 | 709.16 |
注:含有机甜菜生产成本。
报告期发行人外购甜菜采购成本情况如下:
2021年:
单位:元/吨
供应商 | 采购数量(吨) | 基准价 | 除土 | 运费 | 补偿补贴 | 单价 |
订单户自提 | 65,731.67 | 500.00 | 23.9 | 87.49 | 18.58 | 629.97 |
订单户到厂 | 35,891.44 | 500.00 | 111.15 | 611.15 | ||
合作社自提 | 7,152.08 | 500.00 | 14.4 | 59.03 | 28.59 | 602.02 |
合作社到厂 | 13,580.94 | 500.00 | 99.9 | 599.90 |
2020年:
单位:元
供应商 | 采购数量(吨) | 基准价 | 除土 | 运费 | 补偿补贴 | 单价 |
订单户自提 | 121,998.27 | 500.00 | 16.18 | 84.95 | 2.6 | 603.73 |
合作社自提 | 47,312.98 | 500.00 | 16.64 | 71.72 | 17.02 | 605.38 |
订单户到厂 | 29,230.07 | 500.00 | - | 101.1 | 601.10 |
2019年:
单位:元
供应商 | 采购数量(吨) | 基准价 | 除土 | 运费 | 补偿补贴 | 单价 |
订单户自提 | 41,029.47 | 500.00 | 16.16 | 98.45 | - | 614.61 |
合作社自提 | 9,197.69 | 500.00 | 16.51 | 70.34 | 40.38 | 627.23 |
订单户到厂 | 2,263.47 | 500.00 | - | - | 116.73 | 616.73 |
注:订单户到厂、合作社到厂的补偿补贴金额较大,是因为这部分甜菜供应商独立将甜菜进行除土并运送至糖厂,因此在基准价的基础上额外给予运输费补偿和除土费补偿。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甜菜成本整体高于外购甜菜成本,主要系发行人自产甜菜种植成本较高以及运距差异导致的运费较高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甜菜单位种植成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分别为709.16元、750.63元和717.94元,总体上高于向订单户、合作社采购甜菜的地头价(不含运费、除土费)。发行人自产甜菜种植成本较高,主要是因为:1)大规模种植土地条件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发行人自产甜菜系租赁成片土地大规模种植,存在部分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块,相应影响甜菜单产及成本投入。2)规范运作下种植成本相对较高。发行人作为规范运作的公众公司,人工、管理费用等成本相对较高。
3、自产甜菜的合理性
发行人自产甜菜,主要是为了保证糖料供应的稳定。根据中国糖业协会2022年8月分析数据,2021/22榨季我国甜菜种植面积仅15.3万公顷,较上年同期下降41.6%,2021/22榨季我国甜菜糖产量仅86万吨,同比减产44.16%。甜菜种植面积减少的原因为受其他高收益作物的挤占,内蒙古区域内的其他糖厂原料以外购甜菜为主,部分小型糖厂因原材料短缺而减产。发行人通过自产甜菜,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甜菜糖料不足导致糖厂减产的风险。此外,发行人长期从事有机玉米、牧草的种植,具备农业种植相关的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也积累了丰富的农作物种植经验,为自产甜菜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综上,发行人自产甜菜具有合理性。
4、各期甜菜收购价格与行业水平比较情况
由于甜菜各产区的收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此处对比主要参考内蒙古产区甜菜收购价格情况。发行人甜菜收购价格与内蒙地区甜菜收购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类型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聚甜农牧业(自有农场非有机甜菜) | 564.04 | 508.94 | 500.00 |
兴甜农牧业(自有农场有机甜菜) | 650.00 | 600.00 | |
兴甜农牧业(自有农场非有机甜菜) | 597.14 | 512.37 | 500.00 |
骑士农牧业(自有农场非有机甜菜) | 552.51 | 504.92 | 500.00 |
裕祥农牧业(自有农场有机甜菜) | 580.00 | ||
裕祥农牧业(自有农场非有机甜菜) | 508.48 | 500.00 | |
订单户自提 | 518.58 | 502.60 | 500.00 |
合作社自提 | 528.59 | 517.02 | 540.38 |
内蒙地区甜菜出售价格 | 537.80 | 520.82 | 525.80 |
(内蒙古发改委公布) | |||
内蒙地区糖厂甜菜收购价格 | 520~6101 | 地头收购价格为520~540,到厂价格约6002 | 500~5503 |
(研究机构实地调研得出) |
注1:为与内蒙古地区出售价格保持一致口径,此处的发行人收购价格为地头价(由收购基准价及相关补偿构成)
注2:数据引用自,周艳丽,等.甜菜种植与成本收益调查分析[J].中国糖料,2022,44(2):80-84.作者单位为黑龙江大学/国家糖料改良中心,《中国糖料》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甜菜研究所主办的统计源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
注3:数据引用自,李楠.我国甜菜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及建议——基于对内蒙古甜菜产区实地调研[J].农业与技术,2021,41(2):151-154.作者单位为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农业与技术》是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的农业类学术性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
注4:数据引用自,周艳丽,等.内蒙古甜菜制糖产业发展探析[J].中国糖料,2020,42(2):59-64.
整体来看,发行人甜菜收购价格与内蒙古甜菜收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结合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数据、内蒙古白砂糖生产成本数据等说明发行人白砂糖生产成本在4500元/吨左右是否符合行业情况;可比公司含加工糖、机制糖会导致单位成本较发行人高的原因;
1、发行人白砂糖生产成本与行业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均未披露其白砂糖的单位成本数据。发行人白砂糖单位生产成本与内蒙地区白砂糖单位生产成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1/22榨季 | 2020/21榨季 | 2019/20榨季 |
发行人白砂糖单位生产成本(含副产品分摊成本) | 5,772.061 | 5,468.77 | 5,411.70 |
内蒙地区白砂糖单位生产成本 (含副产品分摊成本) | 无公开数据 | 5400~58002 | 4800~58003 |
注1:因上述学者实地调研数据未抵扣糖蜜、甜菜粕等副产品分摊成本,为还原可比口径,此数据为发行人当年含副产品分摊成本的甜菜糖生产成本,含自种甜菜收获时、出售给糖业公司时产生的运费。
注2:数据引用自,李楠.我国甜菜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及建议——基于对内蒙古甜菜产区实地调研[J].农业与技术,2021,41(2):151-154.
注3:数据引用自,周艳丽,等.内蒙古甜菜制糖产业发展探析[J].中国糖料,2020,42(2):59-64.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白砂糖单位生产成本(含副产品分摊成本)与内蒙古单位生产成本(含副产品分摊成本)不存在显著差异。
2、可比公司含加工糖、机制糖会导致单位成本较发行人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制糖单位成本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中粮糖业 | 5,514.08 | 5,154.69 | - |
粤桂股份 | 4,469.35 | 4,919.65 | 4,707.53 |
发行人糖业板块 | 4,598.26 | 4,540.75 | 3,714.43 |
发行人糖业板块(2019年模拟还原自产甜菜环节运费成本后) | 4,598.26 | 4,540.75 | 4,331.20 |
资料来源: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可比公司中,中粮糖业2020年度、2021年度制糖单位成本高于发行人,其自制糖产品中包括加工糖,其中有以原糖或砂糖等半成品为原料精炼加工的各种精制糖,以半成品为原料加工糖相对于以甜菜等初级原料生产糖而言,成本通常相对较高;粤桂股份2019年度、2020年度制糖单位成本高于发行人,2021年度制糖单位成本低于发行人,其制糖产品主要为机制糖,包括白砂糖、赤砂糖等,粤桂股份所生产的机制糖均以外购甘蔗为原材料制成,其产品结构、糖料来源均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故单位成本及单位成本波动趋势与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杭实善成与其他贸易商不同、较早签订合同的原因,是否以较早签订合同来换取较低的采购价格;杭实善成采购其他同类供应商的白砂糖的策略是否与采购发行人产品相同,即在较早期间签订合同、预付款项等来享受较高的价格折扣,进一步说明销售价格是否公允;2021年向杭实善成和东方先导的销售价格贴水金额相同,说明具体合同签订时点、预付款项金额等,说明本年度给予不同客户的贴水金额相同的原因。
1、杭实善成与其他贸易商不同、较早签订合同的原因,是否以较早签订合同来换取较低的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预售糖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年度 | 客户 | 销售数量(吨) | 发行人与杭实善成合同签订情况 | 预付款支付时间 | 预付款项金额(万元) |
2019年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年3月签订20000吨白砂糖购销合同,其中第一批次为5000吨白砂糖,定价方式为:SR2001卖方点价价格-492.5(元/吨);第二批次为15000吨白砂糖,定价方式为:SR2001卖方点价价格-228(元/吨); | 2019年3月17日 | 2,000.00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年8月签订5000吨白砂糖购销合同,定价方式为:SR2001卖方点价价格-180(元/吨); | 2019年8月26日 | 500.00 | |
2020年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0年3月签订25000吨白砂糖购销合同,定价方式为:SR2101卖方点价价格-230(元/吨) | 2020年4月7日 | 5,000.00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年7月签订5000吨白砂糖购销合同,定价方式为:SR2101卖方点价价格-110(元/吨) | 2020年7月29日 | 300.00 | |
2021年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1年3月签订3000吨白砂糖购销合同,定价方式为:SR2201卖方点价价格-180(元/吨); | 2021年4月14日 | 500.00 |
注: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问题2.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真实性”之“一、发行人补充披露及说明”之“(二)与杭实善成交易的真实性。”之“3、2020年杭实善成向发行人增资的背景、原因、资金来源,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合理性;报告期内与杭实善成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发行人业务独立性的影响,对杭实善成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入股前后发行人与杭实善成交易商品的销售单价的变化情况,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是否存在差异;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与杭实善成的交易是否公允。”之“2)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是否存在差异;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与杭实善成的交易是否公允。”
下“预付款情况:杭实善成2021年4月预付2,300万元的货款,天津东方糖酒2021年4月预付500万元货款。”表述不准确,杭实善成2021年4月预付2,300万元的货款,并非白糖销售预付款,而是2021年发行人向杭实善成销售颗粒粕的货款,2021年杭实善成与发行人之间的白糖销售并未签订预售协议,并未支付预付款。
由上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杭实善成、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东方先导所属企业)等贸易商客户均与发行人之间存在预售糖业务。其中,2019年、2020年杭实善成与发行人预售糖合同签订时间较早,2021年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方糖酒”)与发行人预售糖合同签订时间较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杭实善成、天津东方糖酒等贸易商客户较早签订预售糖合同,主要是因为:1)对发行人而言,上半年由于农业板块种植业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预售糖业务收取的预付款,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此外,通过预售糖业务,提前锁定客户,也减少了公司白砂糖产品生产出来后的滞销风险。2)对杭实善成、天津东方糖酒等贸易商客户而言,签订预售糖合同,可以提前锁定货源,便于客户安排全年购销计划;同时,杭实善成、天津东方糖酒等贸易商客户均为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其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预售糖价格考虑的预付款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从而进一步提高其自身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贸易商普遍采用远期交易(卖方点价)方式来确定白砂糖交易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为卖方点价时点的期货合约价格加上升贴水。对于杭实善成、天津东方糖酒等贸易商客户而言,较早签订预售糖合同,合同价格(贴水金额)将考虑预付货款的资金成本,且采购数量较大时通常会存在大客户优惠让利,因此有利于贸易商客户获取较低的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
2、杭实善成采购其他同类供应商的白砂糖的策略是否与采购发行人产品相同,即在较早期间签订合同、预付款项等来享受较高的价格折扣,进一步说明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报告期内杭实善成采购其他同类供应商的白砂糖的方式分为预售糖采购(代表性同类供应商为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现货糖采购(代表性同类供应商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通过远期交易(卖方或买方点价)的方式确定白砂糖的交易价格。其中预售糖一般会预付一部分货款或保证金,预付的具体金额根据供应商的资金需求、成本考虑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格(贴水金额)相应考虑预付款的资金成本。
报告期内杭实善成2019年、2020年采购发行人白砂糖方式主要为预售糖,2021年采购发行人白砂糖方式主要为现货糖,主要通过远期交易(卖方点价)的方式确定白砂糖的交易价格。其中预售糖均预付发行人部分货款,合同价格(贴水金额)相应考虑预付款的资金成本。
综上,报告期内杭实善成采购其他同类供应商的白砂糖的策略与采购发行人产品基本相同,杭实善成采用何种方式采购、何时签订合同采购,主要基于供应商资金需求、市场价格、未来市场预判以及与供应商的具体协商谈判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杭实善成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销售价格公允。
3、2021年向杭实善成和东方先导的销售价格贴水金额相同,说明具体合同签订时点、预付款项金额等,说明本年度给予不同客户的贴水金额相同的原因。
2021年发行人向杭实善成和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东方先导所属企业)的销售价格存在贴水金额相同的情况,具体合同签订时点、预付款项金额情况如下:
客户 | 合同数量(吨) |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日期 | 预付款支付时间 | 预付款项金额(万元) |
杭实善成 | 10,000.00 | SR2201合约-180元(卖方点价) | 2021-11-11 | 2021-11-16 | 1,000.00 |
天津东方糖酒 | 3,000.00 | SR2201合约-180元(卖方点价) | 2021-04-09 | 2021-4-14 | 500.00 |
发行人采用远期交易定价模式与客户磋商确定升贴水价格中考虑因素主要有:①合同签订时点与点价到期时点的时间间隔,对未来市场预判及风险考虑;②磋商定价时点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价差;③货款的支付,预收货款或赊销的区别,考虑预收金额、收款与交货的时间间隔期间的资金占用成本;④采购数量及客户信誉度,对于大客户的优惠让利等。发行人与天津东方糖酒2021年4月签订预售糖销售合同协商确定贴水金额的主要考虑因素有:1)天津东方糖酒于2021年4月预付500万元,按8%的利率计算半年时间的资金成本约为67元/吨。2)2021年4月双方磋商定价时点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价差约70元/吨。3)发行人点价到期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点价到期时间的点价有效期间约8个月,时间间隔较长。结合资金成本、期现价差及对未来市场预判及风险考虑,双方最终协商确定贴水金额为180元/吨。
发行人与杭实善成2021年11月签订现货糖销售合同协商确定贴水金额的主要考虑因素为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价差,2021年11月双方磋商定价时点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价差为150-200元/吨,双方最终协商确定贴水金额为180元/吨。
发行人2021年4月对天津东方糖酒预售糖销售合同与2021年11月对杭实善成现货糖销售合同确定贴水金额考虑因素对比情况如下:1)2021年4月预售糖销售贴水考虑了预付款的资金占用成本,而2021年11月现货糖销售基本无资金占用成本,因此贴水金额未考虑资金成本。2)期现价差存在差异。2021年11月SR2201合约涨到了高位,期现价差较2021年4月大幅增加。3)点价有效期间时间间隔存在差异,价格波动风险不同。2021年4月预售糖合同发行人点价有效期间长达8个月,价格波动风险较大,而2021年11月现货糖点价有效期间只有不到40天(点价到期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点价有效期间较短,价格波动风险相对较小。
综上,发行人2021年4月向杭实善成和2021年11月向天津东方糖酒(东方先导所属企业)的销售价格贴水金额相同具有合理性。
(四)伊利2021年提货、2020年点价时的期货合约价格,与市场行情是否相符;2021年定价模式下向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其他贸易商的原因。
1、伊利2021年提货、2020年点价时的期货合约价格,与市场行情是否相符发行人与内蒙古金德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伊利股份所属企业,以下简称“金德瑞”)2020年签订合同向其销售白砂糖12,160.00吨,实际销售12,132.25吨,该等白砂糖合同
全部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点价(定价),该等白砂糖2020年提货数量为2,926.75吨,2021年提货数量为9,205.50吨。
2021年提货、2020点价白砂糖点价时期货合约价格、结算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点价时间 | 点价当日期货合约盘面最低价 | 点价当日期货合约盘面最高价 | 结算价格(元/吨) | 合同约定升贴水金额 | 运费金额 | 剔除升贴水、运费后结算价格 | 剔除升贴水、运费后结算价格与市场行情是否相符 |
2020年11月6日 | 5,085.00 | 5,139.00 | 5,489.54 | 190.00 | 200.00 | 5,099.54 | 相符 |
2020年11月6日 | 5,085.00 | 5,139.00 | 5,506.49 | 190.00 | 200.00 | 5,116.49 | 相符 |
2020年11月6日 | 5,085.00 | 5,139.00 | 5,386.71 | 195.00 | 75.00 | 5,116.71 | 相符 |
2020年9月29日 | 5,095.00 | 5,181.00 | 5,410.44 | 175.00 | 135.00 | 5,100.44 | 相符 |
2020年9月29日 | 5,095.00 | 5,181.00 | 5,427.39 | 175.00 | 135.00 | 5,117.39 | 相符 |
2020年11月18日 | 5,018.00 | 5,100.00 | 5,385.58 | 190.00 | 175.00 | 5,020.58 | 相符 |
2020年12月8日 | 4,964.00 | 5,042.00 | 5,274.84 | 195.00 | 75.00 | 5,004.84 | 相符 |
注:根据点价规则,当期货合约价格到达点价方点价函确定价格时,点价生效,因此,点价函价格(剔除升贴水、运费后结算价格)应介于点价当日期货合约价格最低价与最高价之间。综上,伊利2021年提货、2020年点价时的结算价格与期货合约市场行情相符。
2、2021年定价模式下向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其他贸易商的原因2021年发行人白砂糖业务前五大客户中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元/吨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 销售单价 | 毛利率 |
1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31,500.00 | 162,319,115.04 | 5,152.99 | 10.80% |
2 | 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贸易商 | 5,500.00 | 28,123,893.78 | 5,113.44 | 8.30% |
3 | 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 | 贸易商 | 363.00 | 1,782,876.13 | 4,911.50 | -27.68% |
2021年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的销售单价为4,911.50元/吨,低于2021年前五大客户中其他贸易商的销售单价。销售单价较低的主要原因有:
(1)其他贸易商定价模式主要为远期交易(卖方点价),发行人点价时点期货合约价格较高。
公司销售给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和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的白糖定价模式主要为远期交易(卖方点价)。2021年发行人对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销售白砂糖合同点价时郑商所白糖2201合约变动情况如下:
注:折线图中红点为发行人点价时间
由上可知,发行人2021年对杭实善成、东方先导点价确定白糖销售价格时,期货合约价格总体较高,最终销售结算价格相应较高。
(2)向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销售白砂糖目的为清理库存,销售价格折扣较大。
发行人每年于新榨季之前都会将上一榨季生产的白砂糖全部销售完毕。2021年向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销售363吨白砂糖,目的为临近新榨季时及时清理剩余的少量库存,因此销售折扣较大,较其他贸易商的销售单价相对较低。
(五)食糖贸易业务季节性较不明显的原因及依据;剔除食糖贸易业务后,发行人收入季节性分布与粤桂股份相似,但粤桂股份以甘蔗糖为主,甘蔗糖生产季为每年10月到次年4月份,甜菜糖生产期为9月到3月份,其生产销售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可比;内蒙古东北区域的糖厂分布情况,发行人市场竞争情况与佰惠生的差异情况,结合发行人白砂糖主要客户分布在杭州、上海等地说明周边糖厂分布是否为销售季节性差异的原因;
1、食糖贸易业务季节性较不明显的原因及依据
白砂糖作为大宗商品,具有价格波动较大、供需量大、易于分级和标准化的特性,白砂糖保质期较长且相对便于运输,经营者通常利用期货交易来回避价格风险或锁定成本。白砂糖为季节性生产、全年性消费的商品,食糖贸易商需要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对白砂糖价
格进行判断,并做出交易指令,其交易季节性相对不明显。报告期内,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季度白糖成交金额分布情况如下:
季度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成交额 | 占比 | 成交额 | 占比 | 成交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16,471.66 | 25.03% | 14,364.18 | 22.04% | 9,627.08 | 16.18% |
第二季度 | 13,956.21 | 21.21% | 15,364.87 | 23.57% | 17,335.06 | 29.14% |
第三季度 | 16,184.14 | 24.60% | 19,018.09 | 29.18% | 18,228.48 | 30.64% |
第四季度 | 19,188.29 | 29.16% | 16,428.18 | 25.21% | 14,303.69 | 24.04% |
资料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Wind金融终端
由上表可知,郑州商品交易白砂糖交易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从事贸易糖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贸易糖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季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粤桂股份 | 上半年 | 68.24% | 81.13% | 33.44% |
下半年 | 31.76% | 18.87% | 66.56% | |
甘化科工 | 上半年 | 52.59% | 42.84% | 37.28% |
下半年 | 47.41% | 57.16% | 62.72% |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数据注:可比公司中,中粮糖业未按季节披露其贸易糖业务收入,佰惠生合并披露加工糖及贸易糖收入,贸易糖收入不可区分,故此处补充从事食糖贸易的甘化科工进行比较。由上表可知,可比上市公司的贸易糖业务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2、发行人白砂糖生产销售情况与粤桂股份的可比性
发行人与粤桂股份各榨季开榨时间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2021/22榨季 | 2020/21榨季 | 2019/20榨季 |
粤桂股份 | 2021年11月26日 | 2020年11月20日 | 2019年12月5日 |
发行人 | 2021年9月24日 | 2020年9月24日 | 2019年10月16日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查询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开榨时间集中于9月下旬-10月中旬,粤桂股份开榨时间集中于11月下旬-12月初上旬,相对而言可比性较低。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一贯性、准确性,发行人对第一轮问询问题11回复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粤桂股份自产糖业务下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为64.04%、76.41%和73.3%,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与发行人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况相似。因销售节奏、销售策略差异,发行人与佰惠生自产糖板块收入季节分布情况仍具有一定的差异。 | 因销售节奏、销售策略、客户结构等存在差异,发行人与佰惠生自产糖板块收入季节分布情况仍具有一定的差异。 |
3、内蒙古东北区域的糖厂分布情况,发行人市场竞争情况与佰惠生的差异情况,结合发行人白砂糖主要客户分布在杭州、上海等地说明周边糖厂分布是否为销售季节性差异的原因
(1)内蒙古东北区域的糖厂分布情况
内蒙古制糖企业及其具体地址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 具体地址 |
博天糖业(察右前旗)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土镇向阳街17号 |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林西镇南门外工业园区 |
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小海子镇二道洼 |
锡林郭勒盟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赤峰众益糖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工业园区十号街西段8号 |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工业园区西中央大街6号 |
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工四路1号 |
内蒙古荷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工业园区乌兰毛都路68号 |
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
内蒙古凌云海糖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小微企业创业园 |
通辽市凌云海糖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工业园区 |
内蒙古中滩糖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中滩农场 |
扎赉特旗荷丰农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绰尔工业园区六路1号 |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
注:佰惠生旗下企业为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
根据上表,内蒙古制糖企业具体分部位置如下图所示:
注:标蓝坐标点为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糖业所在地。由此可见,内蒙古东北区域的糖厂分布较为集中。
(2)发行人市场竞争情况与佰惠生的差异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糖业附近制糖企业集中度较低,附近仅有内蒙古中滩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滩糖业”)一家糖厂。根据中滩糖业官网,其2020年产量为2万吨白砂糖,而2021年出现5-8万吨的甜菜缺口,前山黑柳、先锋等地区糖料收购量仅为去年的1/3。敕勒川糖业500公里内可辐射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以及内蒙古西部,区域内人口约1000万,占内蒙古总人口40%以上,发行人在周边区域市场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位置;而佰惠生糖厂附近区域内拥有多家糖厂,且较发行人更靠近黑龙江甜菜糖产区,市场竞争相对较为激烈。2)敕勒川糖业所产白砂糖优级品产率较高,在内蒙古中西部市场发行人产品具有一定的质量优势,而发行人糖厂100km内有内蒙古蒙牛乳业包头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大龙头乳制品商从事乳制品生产的子公司,150km内有蒙牛集团和林(总部)生产基地,对优级白砂糖的需求量较大。
3)发行人糖业板块报告期各期与佰惠生前五大客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 ||||||
序号 | 发行人 | 佰惠生 |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
1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16,675.72 | 44.39% | 路瑞涛 | 29,695.88 | 21.75% |
2 |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7,144.82 | 19.02% | 秦皇岛岩博商贸有限公司 | 8,402.08 | 6.16% |
3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5,650.29 | 15.04% | 王国财 | 7,160.22 | 5.25% |
4 | 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2,812.39 | 7.49%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5,173.77 | 3.79% |
5 | 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 | 1,381.33 | 3.68% | 苗淑荣 | 4,228.28 | 3.10% |
合计 | 33,664.54 | 89.60% | 合计 | 54,660.23 | 40.05% | |
2020年度 | ||||||
序号 | 发行人 | 佰惠生 |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
1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11,193.35 | 36.91% | 路文涛 | 16,431.69 | 10.28% |
2 |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4,463.55 | 14.72% | 江苏白玫糖业有限公司 | 10,322.42 | 6.46% |
3 | 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3,242.25 | 10.69% | 路瑞涛 | 7,586.67 | 4.75% |
4 | 中粮祈德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 2,346.90 | 7.74% | 张秀华 | 7,457.77 | 4.67% |
5 | 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 | 1,995.40 | 6.58% | 张悦刚 | 5,402.03 | 3.38% |
合计 | 23,241.44 | 76.63% | 合计 | 47,200.59 | 29.54% | |
2019年度 | ||||||
序号 | 发行人 | 佰惠生 |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
1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10,606.10 | 40.76% | 武汉美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314.60 | 11.77% |
2 | 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3,526.81 | 13.55% | 路文涛 | 12,181.91 | 7.06% |
3 |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能汇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3,214.73 | 12.35% | 江苏白玫糖业有限公司 | 11,518.58 | 6.67% |
4 |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1,326.85 | 5.10% | 白秀娥 | 6,735.56 | 3.90% |
5 | 河南花花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1,293.37 | 4.97% | 北京京广联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6,236.22 | 3.61% |
合计 | 19,967.85 | 76.74% | 合计 | 56,986.87 | 33.01%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白砂糖客户以食糖贸易商(主要为国有企业)及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为主,而佰惠生以个人客户为主,且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佰惠生客户较为分散。综上,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糖业与佰惠生在市场竞争情况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在周边区域供需环境、产品质量、客户结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3)结合发行人白砂糖主要客户分布在杭州、上海等地说明周边糖厂分布是否为销售季节性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白砂糖主要客户中贸易商客户占比较高,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总部在杭州)、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总部在上海)系公司主要的贸易商客户。发行人糖业板块销售存在季节性,主要是因为:
1)发行人销售策略较为重视现金流及回款情况,榨季产糖后集中销售且贸易商客户占比较高。
公司白砂糖客户分为食糖贸易商和食品加工企业。贸易商客户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提货周期较短,当年签订的合同一般在年底前完成货权转移,因此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食品加工企业结算方式则通常为先货后款,回款存在一定的账期,提货周期较长,主要根据其需求陆续提货,当年签订的合同提货周期往往跨到下一年度,因此合同对应的收入确认周期较长,季节性相对不太明显。
发行人因发展农业前期投入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现金流相对紧张。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选择较多的与贸易商客户合作,贸易商客户销售占比较高,相应公司糖业板块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2)发行人周边区域市场需求旺盛、糖厂集中度低,也为发行人榨季产糖后快速落实销售订单提供了有利条件。
综上,由于销售策略、客户结构、区域市场竞争情况等存在差异,公司与地处内蒙古东北区域的佰惠生自产糖板块收入季节分布情况仍具有一定的差异。
二、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
1、查阅了中国糖业协会、内蒙古发改委网站,了解我国榨糖类甜菜单产、内蒙古甜菜单产数据;查阅行业内权威学术期刊,了解报告期内内蒙古甜菜收购价格、甜菜糖生产成本情况;
2、查阅粤桂股份、中粮糖业的公开披露资料,分析加工糖、机制糖导致单位成本较发行人高的原因;
3、向发行人白糖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杭实善成较早签订合同的原因,是否以较早签订合同来换取较低的采购价格;了解2021年向杭实善成和东方先导的销售价格贴水金额相同的原因;
取得2021年向杭实善成和东方先导的白砂糖购销合同、收到预付款相关凭证资料,分析本年度给予不同客户的贴水金额相同的原因;
向杭实善成负责采购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杭实善成采购其他同类供应商的白砂糖的策略是否与采购发行人产品相同,即在较早期间签订合同、预付款项等来享受较高的价格折扣;
4、取得伊利2021年提货、2020年点价时对应的期货合约价格,分析与市场行情是否相符;向发行人糖业板块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2021年定价模式下向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其他贸易商的原因;
5、通过Wind金融终端统计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季度白糖成交情况;查阅粤桂股份、干化科工的公开披露资料,分析从事贸易糖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贸易糖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查询各内蒙古制糖企业具体地址,分析内蒙古糖厂地域分部情况;查阅佰惠生公开披露资料,分析发行人市场竞争情况与佰惠生的差异;
6、选取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的收入确认凭证为总体抽取样本,检查出库单、签收单等资料确认收入是否计入了恰当的期间,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资产负债表日前一个月抽样金额 | 18,974.94 | 13,588.61 | 9,905.04 |
资产负债表日前一个月主营业务收入 | 22,562.60 | 18,261.68 | 13,352.56 |
核查比例 | 84.10% | 74.41% | 74.18% |
资产负债表日后一个月抽样金额 | 3,317.65 | 4,418.53 | 2,455.54 |
资产负债表日后一个月主营业务收入 | 7,049.39 | 7,914.26 | 4,742.46 |
核查比例 | 47.06% | 55.83% | 51.78% |
同时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等实施函证程序,根据回函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是否存在收入跨期事项。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形。
7、2021年10月甜菜起收跟踪的具体情况,跟踪甜菜面积的取样原则,中介机构测量面积与发行人记录的甜菜面积是否存在差异,跟踪的甜菜面积的总产量、平均产量、含糖量,与发行人整体甜菜单产和含糖量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1)跟踪甜菜面积的取样原则
2021年10月甜菜起收跟踪的主要核查目的为核查发行人甜菜起收、运输、入库过程内控措施的有效性及相关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取样范围为2021年发行人种植的所有甜菜地,抽样样本实现了覆盖前山区域和后山区域,对于后山地区的各个主要种植大区,中介机构抽选的样本也基本实现了全部覆盖。为现场监督甜菜起收全部过程,中介机构优先选择可以在当天内完成甜菜起菜、除土、装车、运输的地块为样本。2021年自产甜菜种植面积114,980.67亩,中介机构实地见证及现场检查面积2,989.20亩,占比2.6%。
实地检查过程及内容主要包括:中介机构安排一组人员在起收现场运用GPS定位工具徒步测量样本地块的面积,与企业系统中记录的播种面积、合同所载的土地面积进行核对,该组人员同时负责监督打缨子、起菜、除土、装车等甜菜起收过程,拍照记录甜菜运输车辆车牌号,随车前往地头磅房,记录运输车辆过磅信息;中介机构同时安排另一组人员在糖厂负责记录到厂样本甜菜运输车辆车牌号、车辆满载重量和车辆空载重量,监督扣杂过程,取得含糖量化验结果等相关单据,与公司甜菜收购系统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2)中介机构测量面积与发行人记录的甜菜面积是否存在差异
中介机构在起收现场运用GPS定位工具沿甜菜实际生长面积的边缘徒步测量样本地块的面积,与企业系统中记录的播种面积、合同所载的土地面积进行核对。中介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与发行人土地台账面积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区域1 | 生产队2 | 生产组 | 地块名称 | 台账地块种植面积(亩)3 | 实际测量地块面积(亩)4 | 实际测量地块面积与台账地块面积差异情况 | 偏差率5%以上的差异原因 |
前山区域 | 新村生产队 | 新村 | 土右新村 | 859 | 45.31 | -94.73% | 地块整体面积较大,抽取部分面积测量产量 |
后山区域-固阳区域 | 兴顺西生产队 | 常伙房 | 固阳常伙房9号地 | 374 | 355.73 | -4.89% | - |
固阳常伙房14号地 | 103 | 100.99 | -1.95% | - | |||
五一农场 | 固阳五一农场5号地 | 129 | 95.52 | -25.95% | 为测产首日抽样地块,地块较为分散,故抽取部分面积测量产量 | ||
固阳五一农场7号地 | 46 | 46.19 | 0.41% | ||||
固阳五一农场3号地 | 335.7 | 329.29 | -1.91% | ||||
后山区域-达茂区域 | 水龙滩生产队 | 水龙滩二组 | 达茂水龙滩2号地 | 422.75 | 386.96 | -8.47% | 部分甜菜已播种但未成功生长到可收获状态 |
后山区域-武川区域 | 枳机滩生产队 | 枳机滩 | 武川枳机滩二刘地 | 793.07 | 792.608 | -0.06% | - |
后山区域-四子王旗区域 | 两间房生产队 | 两间房 | 四子王旗两间房洼地 | 97.62 | 95.799 | -1.87% | - |
后山区域-四子王旗区域 | 小井壕生产队 | 白家滩 | 四子王旗白家滩2号地 | 184.94 | 186.003 | 0.58% | - |
四子王旗白家滩1号地 | 565.06 | 554.8 | -1.82% | - | |||
合计 | 3,910.40 | 2,989.20 |
注1:区域中前山地区是指阴山山脉大青山包头段以南地区,后山地区是指阴山山脉大青山包头段以北地区,固阳指固阳县,达茂指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武川指武川县,发行人在后山区域的主要甜菜种植区域位于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武川县、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中旗
注2:生产队为各区域下设的生产组织,生产队下设各生产组,生产组负责所属地块的生产任务。注:3:台账地块种植面积为该地块播种甜菜的面积,在甜菜播种时运用GPS定位工具沿甜菜实际生长面积的边缘徒步测量得出;注4:实际测量地块面积为甜菜起收时,中介机构在起收现场运用GPS定位工具沿甜菜达到可收获状态的实际生长面积的边缘徒步测量样本地块的面积
根据上表,实际测量地块面积与台账地块面积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前山区域-新村生产队-新村-土右新村和后山区域-固阳区域-兴顺西生产队-固阳五一农场5号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抽选的样本地块面积较大且不规则,为现场监督甜菜起收全部过程,中介机构选择了可以在当天内完成甜菜起菜、除土、装车、运输的其中部分地块为测量样本。发行人台账地块种植面积的统计面积为完整种植面积,当中介机构测量地块面积为其中的部分地块时,实际测量样本面积与台账地块种植面积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其次,中介机构现场采用GPS定位工具沿甜菜实际生长面积的边缘徒步测量地块面积,部分已播种但未生长出甜菜的地块(因土地或灌溉条件未成功生长)未计入样本面积,而台账记录面积包括该部分面积。
(3)中介机构跟踪的甜菜面积的总产量、平均产量、含糖量,与发行人整体甜菜单产和含糖量的差异及原因
1)中介机构跟踪的样本单产、含糖量情况与所在生产组单产、含糖量的差异及原因
单位:吨、吨/亩
区域 | 生产队 | 生产组 | 样本所在地块名称 | 生产组产量 | 生产组单产 | 生产组含糖量情况 | 实际测量产量面积 | 样本产量 | 样本单产 | 样本单产与生产组单产差异情况 | 样本含糖量情况 | 样本含糖量与生产组含糖量差异情况 |
前山区域 | 新村生产队 | 新村 | 土右新村 | 2,039.60 | 2.37 | 17.72% | 45.31 | 133.36 | 2.94 | 24.05% | 17.01% | -4.01% |
后山区域-固阳区域 | 兴顺西生产队 | 常伙房 | 固阳常伙房9号地 | 7,831.56 | 1.79 | 18.84% | 134.43 | 346.92 | 2.58 | 44.13% | 19.00% | 0.85% |
固阳常伙房14号地 | 100.99 | 273.39 | 2.71 | 51.40% | 18.24% | -3.18% | ||||||
五一农场 | 固阳五一农场5号地 | 7,713.10 | 2.24 | 18.44% | 23.01 | 79.87 | 3.47 | 54.91% | 15.92% | -13.67% | ||
固阳五一农场7号地 | 46.19 | 151.32 | 3.28 | 46.43% | 16.76% | -9.11% | ||||||
固阳五一农场3号地 | 155.03 | 474.9 | 3.06 | 36.61% | 18.04% | -2.17% | ||||||
后山区域-达茂区域 | 水龙滩生产队 | 水龙滩二组 | 达茂水龙滩2号地 | 10,085.11 | 2.66 | 16.82% | 200.16 | 523.33 | 2.61 | -1.88% | 17.99% | 6.96% |
后山区域-武川区域 | 枳机滩生产队 | 枳机滩 | 武川枳机滩二刘地 | 10,021.80 | 2.26 | 17.94% | 238.22 | 572.17 | 2.40 | 6.19% | 18.45% | 2.84% |
后山区域-四子王旗区域 | 两间房生产队 | 两间房 | 四子王旗两间房洼地 | 5,779.90 | 2.43 | 16.93% | 95.8 | 286.72 | 2.99 | 23.05% | 16.75% | -1.06% |
后山区域-四子王旗区域 | 小井壕生产队 | 白家滩 | 四子王旗白家滩2号地 | 4,289.76 | 2.39 | 18.05% | 186 | 586.05 | 3.15 | 31.80% | 16.96% | -6.04% |
四子王旗白家滩1号地 | 53.67 | 138.25 | 2.58 | 7.95% | 17.78% | -1.50% | ||||||
合计 | 75,308.35 | 2.21 | 18.05% | 1,278.81 | 3,566.28 | 2.79 | 26.24% | 17.54% | -2.83% |
①样本单产与所在生产组单产差异情况及原因
样本单产总体高于与所在生产组单产,各生产组单产与样本单产差异的具体原因如下:
新村:新村2021年度主要种植玉米,部分盐碱含量较大的土地选择种植甜菜,导致新村甜菜产量较低。而且样本地块随机抽取且面积较小,导致生产组产和样本单产差异较大。
常伙房:常伙房生产组种植甜菜4381亩,其中水利条件较好的土地种植覆膜甜菜3010亩,平均亩产2.5吨;无水井无法浇水的土地只能靠雨水进行浇灌的土地种植旱地甜菜1371亩,平均亩产0.46吨;中介机构跟踪的样本为其中水利条件好正常种植的面积,地块为覆膜甜菜,产量较高。常伙房地块9月24日-10月10日进行起收作业,在9月-10月拉运甜菜4035.3吨,占常伙房地块总产量7795.15吨的51.77%,这部分甜菜在地头存放时间较少,甜菜水分流失较少,但11月以后拉运甜菜3759.85吨,占总产量的48.23%,这部分甜菜在地头存放时间超出30天以上,拉运时间过晚导致水分流失严重,且甜菜裸露在外不易保存使甜菜入库重量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常伙房生产组的单产。
五一农场:五一农场生产组种植甜菜3449亩,其中水利条件较好的土地种植覆膜甜菜2962亩,平均亩产2.62吨;水利条件较差无法浇水的土地只能靠雨水进行浇灌的谷底种植旱地甜菜487亩,平均亩产0.14吨。中介机构在其中固阳五一农场5号地、7号地、3号地各抽取了23.01亩、46.19亩、155.03亩土地作为样本,样本单产分别为3.47、3.28、
3.06吨/亩。五一农场地块9月24日-10月10日进行起收作业,在9月-10月拉运甜菜5883.99吨,占地块总产量7794.9吨的75.48%,这部分甜菜在地头存放时间较少,甜菜水分流失较少,但11月以后拉运甜菜1910.91吨,占总产量的24.52%,这部分甜菜在地头存放时间超出30天以上,拉运时间过晚导致水分流失严重,且甜菜裸露在外不易保存导致甜菜入库重量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五一农场生产组单产。
水龙滩二组、枳机滩:水龙滩二组、枳机滩生产组起收时间在10月7日-10月30日之间,从中介机构跟踪样本开始进行起收作业,10月末基本拉运结束,可算作现起现拉地块,所以亩产量和测产数据偏差不大。
两间房、白家滩:中介机构在该地区四子王旗两间房洼地、四子王旗白家滩2号地、四子王旗白家滩1号地各抽取了95.80亩、186.00亩、53.67亩土地作为样本,样本亩产分别为2.99、3.15、2.58吨/亩。两间房、白家滩生产组起收时间在9月28日-10月20日之间,9-10月拉运甜菜4277.08吨,占总拉运量10069.66吨的42.47%,11月以后拉运5792.58吨,这部分甜菜在地头存放时间超出30天以上,拉运时间过晚导致水分流失严重,且甜菜裸露在外不易保存使甜菜入库重量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间房、白家滩生产组单产。
②样本含糖量与所在生产组含糖量差异情况
样本地块含糖量与所在地块含糖量差异整体较小。其中五一农场5号地和五一农场7号地含糖量偏差较大,主要原因是五一农场是最早的一块测产地块,在测产前固阳区域有降雨,导致样本甜菜水分增大,含糖量下降。其中水龙滩二组、枳机滩样本地块含糖量高
于地块整体含糖量,主要原因为:水龙滩二组、枳机滩起收时间在10月7日-10月30日之间,从中介机构跟踪样本开始进行起收作业,10月末基本拉运结束,基本上为现起现拉地块,甜菜水分流失较少。由于抽样面积相对较小,生产组整体面积较大,各处土壤情况有一定差异,样本含糖量整体高于生产组整体。2)发行人各子公司、区域及生产队甜菜单产情况
①发行人各子公司甜菜单产情况
2021年发行人农业板块各子公司种植甜菜面积、产量以及单产情况如下:
单位:亩,吨,吨/亩
公司 | 区域 | 种植面积 | 产量 | 单产 | 与平均单产偏差情况 |
骑士农牧业 | 前山地区 | 1,444.00 | 3,940.86 | 2.73 | 29.05% |
兴甜农牧业 | 后山地区 | 32,046.10 | 65,786.87 | 2.05 | -2.93% |
聚甜农牧业 | 后山地区 | 81,490.57 | 173,428.20 | 2.13 | 0.64% |
合计 | 114,980.67 | 243,155.93 | 2.11 |
注:前山地区是指阴山山脉大青山包头段以南地区,后山地区是指阴山山脉大青山包头段以北地区从子公司种植地区来看,产量走势为前山(骑士农牧业)产量较高,平均亩产2.73吨/亩;后山(兴甜农牧业、聚甜农牧业)产量较低,平均亩产2.11吨/亩。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前山气温较高,每年4月日平均最低气温为6℃,发行人开始播种甜菜,10月中旬日平均最低气温3℃,开始起收;后山气温较低,每年4月下旬日平均最低气温2℃开始播种,9月末日平均最低气温7℃开始起收,前后山温度差异导致前山甜菜生长期比后山长30天左右。另外前山较后山水源更为充足,故前山地区较后山地区而言更适合甜菜的生长,使得前山产量高于后山产量。
②发行人不同种植区域的甜菜单产情况
2021年发行人各种植大区甜菜面积、产量以及单产情况如下:
单位:亩,吨,吨/亩
公司 | 区域 | 种植面积 | 产量 | 单产 | 与平均单产偏差情况 |
骑士农牧业 | 前山区域 | 1,444.00 | 3,940.86 | 2.73 | 29.05% |
兴甜农牧业 | 后山区域-固阳区域 | 32,046.10 | 65,786.87 | 2.05 | -2.93% |
聚甜农牧业 | 后山区域-达茂区域 | 23,848.70 | 55,156.43 | 2.31 | 9.36% |
后山区域-武川区域 | 17,288.00 | 36,079.62 | 2.09 | -1.31% | |
后山区域-四子王旗区域 | 28,319.87 | 60,944.47 | 2.15 | 1.76% |
公司 | 区域 | 种植面积 | 产量 | 单产 | 与平均单产偏差情况 |
后山区域-中旗区域 | 12,034.00 | 21,247.68 | 1.77 | -16.51% | |
合计 | 114,980.67 | 243,155.93 | 2.11 |
注:固阳指固阳县,达茂指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武川指武川县,中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发行人在后山区域的主要甜菜种植区域位于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武川县、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中旗从种植区域来看,后山产量除中旗区域外亩产从2.05吨/亩到2.31吨/亩,各地区甜菜产量波动未超10%,差异较小。中旗区域波动比较大的原因主要为:
A.中旗区域气温过低,从中旗地区平均气温来看,每年4月下旬播种后日最低平均气温仍在-1℃左右,气温较低,导致甜菜苗生长较缓慢。直到5月末气温升高甜菜才开始正常生长,到9月份起收时,日均最低气温已降至5℃。整个种植期,后山其他地区甜菜从4月下旬开始播种至9月末开始起收,甜菜生长时间在5个半月左右。而中旗地区由于气温较低,甜菜播种后在5月末才开始正常生长,至9月末起收,甜菜生长时间在4个半月左右,导致中旗地区甜菜生长期比后山少了30天左右,因此产量相对较低。
B.中旗区域拉运时间较晚导致水分流失严重,且甜菜裸露在外不易保存使甜菜入库重量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区域单产。
③发行人不同种植区域下不同生产队的甜菜亩产情况
2021年发行人各种植区域下不同生产队甜菜面积、产量以及单产情况如下:
单位:亩,吨,吨/亩
公司 | 区域 | 生产队 | 项目 | 种植面积 | 产量 | 单产 | 区域亩产偏差情况 |
骑士农牧业 | 前山区域 | 土右生产队 | 区域小计 | 1,444.00 | 3,940.86 | 2.73 | 0.00% |
兴甜 | 后山区域-固阳区域 | 大义公生产队 | 小计 | 5,376.00 | 12,613.63 | 2.35 | 14.29% |
红泥井生产队 | 小计 | 1,760.00 | 3,701.51 | 2.10 | 2.45% | ||
刘通壕生产队 | 小计 | 9,211.00 | 17,364.41 | 1.89 | -8.17% | ||
上小营子生产队 | 小计 | 4,313.00 | 9,352.59 | 2.17 | 5.63% | ||
兴顺西生产队 | 小计 | 11,386.10 | 22,754.73 | 2.00 | -2.65% | ||
区域小计 | 32,046.10 | 65,786.87 | 2.05 | 0.00% | |||
聚甜 | 后山区域-达茂区域 | 达茂生产队 | 小计 | 6,656.70 | 16,854.53 | 2.53 | 9.48% |
东河生产队 | 小计 | 2,314.00 | 3,845.56 | 1.66 | -28.14% | ||
种羊场生产队 | 小计 | 1,880.00 | 3,907.96 | 2.08 | -10.12% |
公司 | 区域 | 生产队 | 项目 | 种植面积 | 产量 | 单产 | 区域亩产偏差情况 |
东阁少生产队 | 小计 | 4,695.00 | 9,922.80 | 2.11 | -8.62% | ||
水龙滩生产队 | 小计 | 8,303.00 | 20,625.58 | 2.48 | 7.41% | ||
区域小计 | 23,848.70 | 55,156.43 | 2.31 | 0.00% | |||
后山区域-武川区域 | 厂汉木台生产队 | 小计 | 12,861.00 | 26,057.82 | 2.03 | -2.92% | |
枳机滩生产队 | 小计 | 4,427.00 | 10,021.80 | 2.26 | 8.47% | ||
区域小计 | 17,288.00 | 36,079.62 | 2.09 | 0.00% | |||
后山区域-四子王旗区域 | 白音西生产队 | 小计 | 4,050.00 | 9,325.12 | 2.30 | 6.99% | |
两间房生产队 | 小计 | 5,265.87 | 11,592.20 | 2.20 | 2.29% | ||
马房子生产队 | 小计 | 3,388.00 | 7,253.98 | 2.14 | -0.51% | ||
小井壕生产队 | 小计 | 8,594.00 | 19,392.61 | 2.26 | 4.86% | ||
东八号生产队 | 小计 | 7,022.00 | 13,380.56 | 1.91 | -11.45% | ||
区域小计 | 28,319.87 | 60,944.47 | 2.15 | 0.00% | |||
后山区域-中旗区域 | 广益隆生产队 | 小计 | 12,034.00 | 21,247.68 | 1.77 | 0.00% | |
区域小计 | 12,034.00 | 21,247.68 | 1.77 | 0.00% |
从生产队维度看,各区域生产队甜菜单产与本区域甜菜单产波动基本未超10%,差异较小。其中平均亩产差异较大的生产队有:
A.后山区域-固阳区域-大义公生产队:大义公生产队位置与后山区域-固阳区域-兴顺西生产队相距30km,较后山区域-固阳区域-兴顺西生产队地区土壤条件较好,全年地下水充沛,所种植甜菜基地全部有水井可以浇水,更为适合甜菜种植,所以大义公生产队产量高于固阳区域平均水平。
B.后山区域-达茂区域-种羊场生产队和东河生产队:种羊场生产队和东河生产队都位于后山区域-达茂区域,2021年东河生产队和种羊场生产队播种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左右,播种结束后赶上大风天气,导致地膜、毛管被吹毁,无法进行浇水作业。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重新铺设毛管及补播作业,导致浇水过晚,甜菜种子不能正常发育,使得这二个生产队的亩产与后山区域-达茂区域平均亩产相比较低。以上为影响产量低于区域平均产量的原因。
C后山区域-四子王旗区域-东八号生产队:东八号生产队位于四子王旗南部区域,该生产队受水利条件制约产量较低。
3)全部样本平均产量、含糖量与发行人整体的差异及原因
项目 | 单产 | 含糖量 |
项目 | 单产 | 含糖量 |
样本整体 | 2.79 | 17.54 |
发行人整体 | 2.11 | 17.83 |
差异 | 32.23% | -1.63% |
由上表可知,样本整体单产高于发行人整体甜菜单产,样本整体含糖量低于发行人整体含糖量,主要系存在抽样误差以及跟踪样本与发行人整体甜菜拉运情况存在差异所致。跟踪样本甜菜均为当天起菜、除土、装车、运输并及时拉运至糖厂,基本没有因地头堆放导致的水分流失、重量减轻等情况;而从发行人整体甜菜来看,部分地块起菜后长时间在地头堆放等待拉运,等待拉运的过程中存在水分流失、重量减轻等情况。
(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自产甜菜单产低于行业榨糖类甜菜单产数据,主要原因为发行人甜菜种植区域主要位于大青山后山区域,该区域土地相对贫瘠,水资源匮乏,灌溉条件较差;自产甜菜成本高于外购甜菜的成本,自产甜菜保障了发行人糖料来源的稳定性,具备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各期甜菜收购价格与内蒙古甜菜收购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白砂糖单位生产成本(含副产品成本)与内蒙古单位生产成本(含副产品成本)不存在显著差异;中粮糖业加工糖产品中有以原糖或砂糖等半成品为原料精炼加工的各种精制糖,故成本相对较高,粤桂股份所生产的机制糖均以外购甘蔗为原材料制成,其产品结构、糖料来源均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故单位成本及单位成本波动趋势与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差异。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贸易商普遍采用远期交易(卖方点价)方式来确定白砂糖交易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为卖方点价时点的期货合约价格加上升贴水。对于杭实善成、天津东方糖酒等贸易商客户而言,较早签订预售糖合同,合同价格(贴水金额)将考虑预付货款的资金成本,且采购数量较大时通常会存在大客户优惠让利,因此有利于贸易商客户获取较低的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
报告期内杭实善成采购其他同类供应商的白砂糖的策略与采购发行人产品相同,杭实善成采用何种方式采购、何时签订合同采购,主要基于供应商资金需求、市场价格、未来市场预判以及与供应商的具体协商谈判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杭实善成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销售价格公允。
发行人2021年11月向杭实善成和2021年4月向天津东方糖酒(东方先导所属企业)的销售价格贴水金额相同具有商业理由,具有合理性。
4、伊利2021年提货、2020年点价时的结算价格与期货合约市场行情相符;发行人2021年定价模式下向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其他贸易商,系临近新榨季时及时清理剩余的少量库存、销售折扣较大所致。
5、因白砂糖具有大宗商品的交易特性,食糖贸易业务季节性较不明显;粤桂股份生产销售情况与发行人不具备可比性,发行人已对第一轮问询回复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发行人子公司敕勒川糖业与佰惠生在市场竞争情况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在周边区域供需环境、产品质量、客户结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发行人糖业板块销售存在季节性,主要是因为:1)发行人销售策略较为重视现金流及回款情况,榨季产糖后集中销售且贸易商客户占比较高。2)发行人周边区域市场需求旺盛、糖厂集中度低,也为发行人榨季产糖后快速落实销售订单提供了有利条件。
问题9.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1)期货投资风险。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2019年期货投资主要为投机交易,自2020年起,公司修订完善了期货投资相关内控制度,明确期货投资只能用于套期保值目的。因此,2020年以后公司未再从事投机交易,期货投资完全服务现货销售。请发行人:结合2020、2021年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换手率、数量、时间、持仓情况及与现货订单合同的匹配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对期货投资、投机活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2)农牧乳糖协同的具体实现方式。问询回复显示,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共有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及使用权共计168,077.63亩,共有牛只12,464头,员工713人、人均创收122.92万元。农业人员每年的主要作业时间在4-10月,糖业人员每年的主要作业时间在10月-次年1月,乳业人员在9-12月是淡季。每年的春天可协调制糖人员协助农业进行春耕春播服务,夏天制糖人员可协助乳业保证市场产品供应,秋天农业人员甜菜收获开始承担制糖工厂的原料收购、仓储、生产辅助工作;乳业淡季的生产人员可以协助糖业生产;冬天制糖生产结束后全部投入到乳业春节的市场供应,在协同循环模式下可实现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大化,大大降低了人员成本并增加了员工的收入,充分体现协同循环经营模式的优势。请发行人:①补充说明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牛只单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②列表披露各版块员工的具体分配人数、比例及协调情况、人均创收122.92万元的具体实现方式,说上述人员是否具备从事各版块生产的资质、能力及经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用工模式、人均创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劳动用工形式及规避劳务派遣认定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及说明
(一)结合2020、2021年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换手率、数量、时间、持仓情况及与现货订单合同的匹配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对期货投资、投机活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发行人2020年、2021年相关期货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有效,自2020年以后公司未再从事投机交易,期货投资完全服务现货销售,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每年年初发行人根据当年预计白糖产量确定期货套保的数量,根据不同时间的期货合约价格情况分批建仓,当签订现货合同后,逐步平仓,待每年年底全部清仓。2020年、2021年发行人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换手率、数量、时间、持仓情况及与现货订单合同的匹配情况如下:
1、发行人2020年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换手率、数量、时间、持仓情况及与现货订单合同的匹配情况。
月份 | 合约 | 买卖 | 开平 | 手数 | 均价 | 月末持仓量(手) | 月末换手率 | 签订现货合同 | |
客户名称 | 合同数量(吨) | ||||||||
6月 | SR2009 | 卖 | 开 | 3,300.00 | 5,095.00 | 3,300.00 | |||
7月 | SR2011 | 卖 | 开 | 1,650.00 | 4,917.00 | 4,950.00 | 33.33% | 内蒙古金德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 |
8月 | SR2101 | 卖 | 开 | 2,030.00 | 5,115.00 | 4,180.00 | 115.60% | ||
SR2009 | 买 | 平 | 2,800.00 | 5,140.00 | |||||
9月 | SR2101 | 卖 | 开 | 576.00 | 5,215.00 | 2,180.00 | 144.60%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5,000.00 |
SR2009 | 买 | 平 | 500.00 | 5,178.00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25,000.00 | |||
SR2011 | 买 | 平 | 76.00 | 5,213.00 | |||||
SR2101 | 买 | 平 | 2,000.00 | 5,117.00 | |||||
10月 | SR2101 | 卖 | 开 | 1,364.00 | 5,279.00 | 1,970.00 | 149.10% | ||
SR2011 | 买 | 平 | 1,574.00 | 5,291.00 | 内蒙古金德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 | |||
天津通瑞供应链有限公司 | 15,500.00 | ||||||||
SR2101 | 买 | 平 | 500.00 | 5,217.00 | 云南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1,000.00 | |||
梁糖(天津)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 | ||||||||
中粮祈德丰 | 5,000.00 |
月份 | 合约 | 买卖 | 开平 | 手数 | 均价 | 月末持仓量(手) | 月末换手率 | 签订现货合同 | |
客户名称 | 合同数量(吨) | ||||||||
(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 |||||||||
11月 | SR2101 | 买 | 平 | 890.00 | 5,112.00 | 1,080.00 | 82.40% | 内蒙古金德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190.00 |
12月 | SR2101 | 买 | 平 | 580.00 | 5,050.00 | -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97.00 |
注:月末换手率=(当月开单手数+当月平单手数)/月末持仓量注:期货合约中1手=10吨白糖
发行人根据年初对2020年白糖市场走势判断,按照套保计划2020年度预计产糖7万吨,由于年初期货价格一直低迷,直到国家5月份进行白糖进口关税调整,发行人选择从6月份开始进行期货套保,由于预判进口量剧增对价格冲击会很大,发行人就开始在6、7、8月份在2009、2011、2101合约开始逐步建仓。当时进口原糖价格比较低,国内市场对价格预期普遍悲观,发行人到7月份完成建仓4950手,未超过预期产能的80%(由于前两年实际甜菜亩产均小于年初估产,故选择80%为套保总量)。到9月份市场信心恢复,远期合约上涨明显,且09合约接近交割日,发行人开始先将09/11合约平仓,再对应选择2101合约建仓,完成移仓。同时01合约价格已经由5月份的4800上涨到9月份的5200,涨幅超过10%。所以,发行人对3月份签署的2.5万吨点价合同开始进行点价操作,且与天津通瑞供应链有限公司确定定价定量合同15500吨,由于持仓总量低于预估产量,所以平仓量也低于合同实际签订量,对应减小套保持仓量。10月份在签订了9400吨销售合同时,也在11月份将持仓数量相应降低。12月份完成内蒙古金德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8190吨销售合同签订,此时已经基本完成当年生产季产品销售,同时期货套保持仓清零。
8月、9月和10月的换手率超过100%,具体原因为:1、8月换手率较高,是因为8月对6月份建仓的2800手09合约头寸移仓到01合约,且新建01合约头寸2030手,使得换手率较高。2、9月换手率较高,是因为9月现货合同3万吨开始陆续点价、提货,所以发行人逐步平仓,平仓量较大,使换手率达144.6%。3、10月署现货销售量为2.49万吨,且对1574手11合约头寸移仓至01合约,所以交易量相比月末持仓量较大,使10月换手率为149.1%。
2、发行人2021年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换手率、数量、时间、持仓情况及与现货订单合同的匹配情况。
月份 | 合约 | 买 | 开 | 手数 | 均价 | 月末持仓 | 月末换 | 签订现货合同 |
卖 | 平 | 量(手) | 手率 | 客户名称 | 合同数量(吨) | ||||
1月 | SR2201 | 卖 | 开 | 600.00 | 5,605.00 | 600.00 | 50.1% | ||
2月 | SR2201 | 卖 | 开 | 603.00 | 5,666.00 | 1,203.00 | |||
3月 | SR2201 | 买 | 平 | 200.00 | 5,425.00 | 1,003.00 | 19.9%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3,000.00 |
4月 | SR2109 | 卖 | 开 | 900.00 | 5,485.00 | 2,103.00 | 52.3% | ||
SR2201 | 卖 | 开 | 200.00 | 5,710.00 | |||||
5月 | SR2201 | 卖 | 开 | 600.00 | 5,928.00 | 2,703.00 | 22.2% | ||
6月 | SR2109 | 买 | 平 | 900.00 | 5,453.00 | 2,203.00 | 59.0% | ||
SR2201 | 卖 | 开 | 400.00 | 5,803.00 | |||||
7月 | SR2109 | 卖 | 开 | 800.00 | 5,620.00 | 3,103.00 | 48.3% | ||
SR2201 | 卖 | 开 | 400.00 | 5,837.00 | |||||
SR2109 | 买 | 平 | 300.00 | 5,515.00 | 包头景祥糖业有限公司 | 363.00 | |||
8月 | SR2109 | 买 | 平 | 500.00 | 5,593.00 | 3,503.00 | 40.0% | ||
SR2201 | 卖 | 开 | 900.00 | 5,936.00 | |||||
9月 | SR2201 | 买 | 平 | 1,503.00 | 5,766.00 | 2,000.00 | 75.2% | 天津通瑞供应链有限公司 | 13,000.00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 | ||||||||
10月 | SR2201 | 卖 | 开 | 1,900.00 | 6,025.00 | 3,500.00 | 65.7% | ||
SR2201 | 买 | 平 | 400.00 | 5,850.00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1,500.00 |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 | ||||||||
11月 | SR2201 | 买 | 平 | 2,983.00 | 5,952.00 | 627.00 | 493.3% |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 27,000.00 |
内蒙古金德瑞贸易有限 | 3,600.00 |
月份 | 合约 | 买卖 | 开平 | 手数 | 均价 | 月末持仓量(手) | 月末换手率 | 签订现货合同 | |
客户名称 | 合同数量(吨) | ||||||||
责任公司 | |||||||||
SR2205 | 买 | 开 | 110.00 | 6,053.00 | 宁夏蒙天乳业有限公司 | 400.00 | |||
天津市东方糖酒有限公司 | 1,000.00 | ||||||||
12月 | SR2205 | 买 | 开 | 158.00 | 5,878.00 | - | 内蒙古金德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580.00 | |
SR2205 | 卖 | 平 | 268.00 | 5,755.00 | |||||
SR2201 | 买 | 平 | 517.00 | 5,788.00 |
注:月末换手率=(当月开单手数+当月平单手数)/月末持仓量注:期货合约中1手=10吨白糖
2021年按照全年生产7万吨白糖的预估产量,在降低持仓风险目标下,套保持仓量不超过预估产量80%的计划进行套保。由于远期合约价格优势明显,发行人在1、2月份首先选择2201合约进行建仓,3月份发行人与天津东方糖酒有限公司签订3,000吨预售糖合同,由于此时持仓数量有限,按照比例减持相应现货销售合同数量的套保单。4、5月份根据套保计划方案,期货价格达到预期,持续加仓套保。6月份将2109合约全部移仓2201合约。
7、8月份持续加仓2201合约,同时由于2109合约上涨近200点,进行少量套保,并择机再次进行移仓。9月份进入现货销售月份,谈判确定16,000吨销售合同,所以当月对2201合约进行相应数量平仓。10月份持续加仓2201合约,同月完成两个合同共3000吨的销售,按照相应比例减持2201合约仓单。11月份完成的三个现货销售合同共计30500吨,同时将相应数量的套保单进行平仓操作。12月份,完成本年度销售工作后,套保账户头寸清零。
11月的换手率超过100%,主要是因为:11月共签署现货销售合同3.6万吨,对应套保平仓量大,且年底持仓基数低,导致11月换手率较高。
发行人自2020年起敕勒川糖业修订完善了期货投资相关内控制度,明确期货投资仅用于套期保值目的,用于规范企业期货投资行为,防范再次出现投机交易的发生,公司在集团层面设立了期货管理委员会(简称“期管会”),由董事长、财务总监、糖业总经理组成,由期管会负责审核年度期货投资计划。期管会下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简称“套保小组”),主要由白糖销售负责人、糖业财务主管、交易员组成,由套保小组具体负责年度期货投资计划的编制与在期管会的授权下进行白糖套保交易操作。综合发行人的2020年、2021年的套保持仓量情况来看,2020、2021年最高持仓量始终控制在预计产能80%以下,防止年末实际产能未达预期,造成的持仓风险。其中,2020年持仓量最高时点为7月
末,持仓量为4,950手,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为64,922.29吨,7月末持仓量占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占比为76.25%;2021年持仓量最高时点为8月末,持仓量为3,503手,2021年实际白糖产量为57,689.56吨,8月末持仓量占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占比为60.72%。
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问题17中关于发行人期货建仓情况、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情况统计口径、发行人具体套保方式情况及比例相关描述不准确,统计期货建仓数量时将建仓和平仓重复计算,计算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例计算公式有误,未将白糖期货建仓数量乘以10后与当年白糖产量进行计算,故进行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发行人期货建仓情况、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情况如下:
年度 | 建仓情况(手) | 具体品种情况 | 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例 |
2020年度 | 5,361.00 | 白糖5,361.00手 | 8.25% |
2021年度 | 15,142.00 | 白糖15,142.00手 | 26.2% |
注1: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例=白糖期货建仓数量/当年白糖产量;
注2:2019年度期货投资主要为投机交易。
发行人2019年期货投资主要为投机交易,自2020年起,公司修订完善了期货投资相关内控制度,明确期货投资只能用于套期保值目的。因此,2020年以后公司未再从事投机交易,期货投资完全服务现货销售。
发行人白砂糖客户分为贸易商客户和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对于贸易商客户,发行人定价方式为卖方点价,发行人会在自己认为期货市场白糖销售价格较高的时候进行点价,确定销售价格。对于贸易商客户而言,需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来锁定利润,此时发行人不需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但对于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发行人定价方式为买方点价,食品加工企业客户会在其认为白糖市价较低的时候进行点价,确定采购价格,所以发行人通常需要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减少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所以发行人每年根据食品加工企业可能达成的采购数量范围内进行期货套保,具体套保比例根据当时期货价格、和现货合同销售签订情况灵活调整,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产量的40%。从报告期内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率来看,2020年、2021年覆盖率分别为8.25%和26.2%,2020年、2021年发行人销售给食品加工企业的销售占比分别为22.73%和40.21%,与企业白糖套期保值的策略相符。
更正后:
发行人期货建仓情况、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情况如下:
年度 | 建仓情况(手) | 具体品种情况 | 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例 |
2020年度 | 8,920.00 | 白糖8,920.00手 | 137.40% |
2021年度 | 7,571.00 | 白糖7,571.00手 | 131.24% |
注1: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例=白糖期货建仓数量*10/当年白糖产量;注2:2019年度期货投资主要为投机交易。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例超过100%,主要是因为每年年初发行人根据当年预计白糖产量确定期货套保的数量,根据不同时间的期货合约价格情况分批建仓,当签订现货合同后,逐步平仓,待每年年底全部清仓。2020年、2021年实际产量均低于预计产量,所以导致白糖期货套保量覆盖现货比例超过100%。从2020年、2021年的套保持仓量情况来看,2020年持仓量最高时点为7月末,持仓量为4,950手,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为64,922.29吨,7月末持仓量占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占比为76.25%;2021年持仓量最高时点为8月末,持仓量为3,503手,2021年实际白糖产量为57,689.56吨,8月末持仓量占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占比为60.72%,2020、2021年最高持仓量始终控制在预计产能80%以下,可以防止年末实际产能未达预期,造成的持仓风险。
发行人2019年期货投资主要为投机交易,自2020年起,公司修订完善了期货投资相关内控制度,明确期货投资只能用于套期保值目的。因此,2020年以后公司未再从事投机交易,期货投资完全服务现货销售。自2020年以后公司未再从事投机交易,期货投资服务于现货销售,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每年年初发行人根据当年预计白糖产量确定期货套保的数量,根据不同时间的期货合约价格情况分批建仓,当签订现货合同后,逐步平仓,待每年年底全部清仓。综合发行人的2020年、2021年的套保持仓量情况来看,2020、2021年最高持仓量始终控制在预计产能80%以下,防止年末实际产能未达预期,造成的持仓风险。其中,2020年持仓量最高时点为7月末,持仓量为4,950手,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为64,922.29吨,7月末持仓量占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占比为76.25%;2021年持仓量最高时点为8月末,持仓量为3,503手,2021年实际白糖产量为57,689.56吨,8月末持仓量占2020年实际白糖产量占比为
60.72%,与企业白糖套期保值的策略相符。
综上所述,自2020年起,公司修订完善了期货投资相关内控制度,明确期货投资只能用于套期保值目的。结合2020年、2021年的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换手率、数量、时间、持仓情况及与现货订单合同的匹配情况来看,发行人相关期货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有效,自2020年以后公司未再从事投机交易,期货投资目的为服务于现货销售。
(二)农牧乳糖协同的具体实现方式。①补充说明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牛只单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②列表披露各版块员工的具体分配人数、比例及协调情况、人均创收122.92万元的具体实现方式,说上述人员是否具备从事各版块生产的资质、能力及经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用工模式、人均创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劳动用工形式及规避劳务派遣认定的情形。
1、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牛只单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
1)甜菜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发行人甜菜每亩原材料耗用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千克、亩、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种植面积 | 114,980.67 | 99,746.80 | 115,412.64 |
化肥量 | 8,239,053.11 | 8,726,323.24 | 6,491,080.00 |
农药量 | 168,929.62 | 145,946.60 | 174,162.18 |
种子量 | 24,918.10 | 23,480.92 | 30,955.00 |
毛管量 | 722,314.00 | 608,668.50 | 560,864.50 |
地膜量 | 242,000.00 | 23,490.00 | 8,570.00 |
单亩化肥消耗量 | 71.66 | 87.48 | 56.24 |
单亩农药消耗量 | 1.47 | 1.46 | 1.51 |
单亩种子消耗量 | 0.22 | 0.24 | 0.27 |
单亩毛管消耗量 | 6.28 | 6.10 | 4.86 |
单亩地膜消耗量 | 2.10 | 0.24 | 0.07 |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均未披露甜菜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相关情况。发行人甜菜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与其他有关行业情况比较如下:
①发行人与行业甜菜每亩地化肥耗用量情况
单位: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发行人 | 71.66 | 87.48 | 56.24 |
全国平均水平1 | 30.35 | 32.91 | |
河北平均水平1 | 42.87 | 无数据 | |
新疆平均水平1 | 43.06 | 41.21 |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常规施肥量2 | 60 | 60 | 60 |
注1: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其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故此处以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数据作为对比,2021年数据未披露。注2:数据引用自,张强,等.化肥减施下生物有机肥对甜菜生长发育及产品质量的影响[J].中国糖料,2021,43(2):55-60.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甜菜每亩地化肥耗用量整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2021年略高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常规施肥量。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的甜菜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地膜覆盖甜菜底肥一般亩施标氮25公斤,过磷酸钙30~50千克。整体来看,发行人甜菜每亩化肥消耗量高于上述行业水平。发行人种植区域内土壤主要分为沙地、黏土地、红泥地、黑土地几种,其中沙地保水性最差,会导致肥力流失严重。黏土地、红泥地、黑土地的土地黏性较大,整体保肥效果优于沙性土地。由于发行人各种植地块面积较大,各种类型土地掺杂,无法细分按土地性质进行设计施肥方案。且后山区域土地较为贫瘠,全年土地有效积温较低,甜菜生长期较短,故需要相对较大的施肥量来保证农作物快速出苗快速生长。2019年发行人甜菜种植每亩设计施肥量为55kg,因后山地区土地相对贫瘠,自2020年起发行人将每亩设计施肥量提升至70kg,因此2020和2021年单亩肥料消耗量有明显上升。2020年肥料消耗量明显高于设计施肥量,主要是因为2020年因上年较大面积的秋翻施肥失效导致追加施肥,肥料耗用量增多。影响甜菜每亩施肥量主要因素为种植方法、土壤肥力、施肥效力、种植区域等,2020年发行人化肥消耗量较高主要系秋翻施肥失效所致,发行人甜菜每亩化肥消耗量高于上述行业水平具有合理性。
②发行人与行业甜菜每亩地膜耗用量情况
发行人甜菜每亩地膜耗用量情况与其他有关行业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发行人1 | 2.10 | 0.24 | 0.07 |
全国平均水平2 | 1.79 | 1.69 | |
内蒙古平均水平2 | 0.87 | 0.74 | |
河北平均水平2 | 5.00 | 无数据 | |
新疆平均水平2 | 3.06 | 3.14 |
注1:发行人甜菜每亩地膜耗用量=地膜量(千克)/甜菜种植总面积(亩)
注2: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其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故此处以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数据作为对比,报告期内主要产区黑龙江无统计数据,2021年数据未披露。
覆膜种植是指用专用农用地膜覆盖地面来进行农作物生产,使用地膜的主要好处是:
有效保水,覆膜种植在土壤保水上有很大的作用,能使水分挥发变慢,从而达到保水的作用;有效积温,地膜覆盖的范围内因空间密闭,可使覆盖区域地温高于裸露区域;有效防风,幼苗阶段苗处在地膜下,地膜的覆盖可以有效的减少幼苗遭受风害。但使用地膜使用也有一定的制约,如:效率低下,每台覆膜播种机作业较慢,而甜菜播种时间,覆膜播种的面积会受到机器作业能力的制约,而直播播种机每天的作业能力显著优于覆膜播种机;
在起收阶段,覆膜地块无法使用大机器高效率作业,只能使用小起收机进行起收,造成效率低下。2019-2020年间,发行人开始并逐步扩大覆膜种植实验,通过实验发现地膜能很好的起到快速聚集土地温度,同时在甜菜幼苗期防风方面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故决定2021年大面积推广覆膜种植方式。因在实验过程中发现地膜因覆土不够,难以抵抗后山地区大风天气,公司决定2021年主要使用加宽的地膜。由于覆膜种植在2021年大面积推广使用且使用的地膜宽度增加,2021年单亩甜菜地膜消耗量大幅上升。
③发行人与行业甜菜每亩种子耗用量情况
发行人甜菜每亩种子耗用量情况与其他有关行业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发行人 | 0.22 | 0.24 | 0.27 |
全国平均水平1 | 0.13 | 0.19 | |
新疆平均水平1 | 0.43 | 0.47 |
注1: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其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此处以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数据作为对比,报告期内主要产区中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无统计数据,2021年数据未披露。发行人2019年、2020年每亩种子耗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低于新疆平均水平,主要系种植区域、种植方法、种子品种存在差异所致。
④发行人与行业甜菜每亩毛管耗用量情况
未能找到公开披露的行业甜菜毛管耗用量的相关资料。2)玉米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发行人玉米每亩原材料耗用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千克、亩、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种植面积 | 30,569.01 | 13,675.38 | 19,129.00 |
牛粪用量 | 88,924,620.00 | 57,546,230.00 | 47,170,200.00 |
用肥量 | 2,351,260.00 | 27,900.00 | 398,516.00 |
农药量 | - | - | - |
种子量 | 65,417.19 | 28,124.50 | 48,649.25 |
毛管量 | 92,611.00 | 24,660.50 | 5,328.00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地膜量 | 31,950.00 | 20,560.00 | |
单亩肥料消耗量 | 76.92 | 2.04 | 20.83 |
单亩农药消耗量 | 0.00 | 0.00 | 0.00 |
单亩牛粪消耗量 | 2,908.98 | 4,208.02 | 2,465.90 |
单亩种子消耗量 | 2.14 | 2.06 | 2.54 |
单亩毛管消耗量 | 3.03 | 1.80 | 0.28 |
单亩地膜消耗量 | 1.05 | 0.00 | 1.07 |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均未披露玉米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相关情况。发行人玉米每亩原材料耗用量与其他有关行业情况比较如下:
①发行人与行业玉米每亩地肥料耗用量情况
单位: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发行人单亩有机肥用量 | 76.92 | 2.04 | 20.83 |
发行人单亩牛粪用量 | 2,908.98 | 4,208.02 | 2,465.90 |
全国化肥用量平均水平1 | 24.97 | 24.36 | |
河北平均水平1 | 21.46 | 20.88 | |
山西平均水平1 | 26.88 | 26.36 | |
内蒙古平均水平1 | 25.23 | 26.05 | |
辽宁平均水平1 | 24.39 | 24.04 | |
吉林平均水平1 | 29.12 | 28.72 | |
黑龙江平均水平1 | 23.21 | 22.08 |
注1: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其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无有机玉米每亩可比数据,故此处以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数据作为对比,农家肥、有机肥用量未统计,2021年数据未披露。发行人所生产的玉米均为有机玉米,所施用的肥料为牛粪、有机肥,故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②发行人与行业玉米每亩地膜耗用量情况
单位: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发行人1 | 1.05 | 0.00 | 1.07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全国平均水平2 | 0.37 | 0.37 | |
河北平均水平2 | 0.03 | 0.04 | |
山西平均水平2 | 0.32 | 0.37 | |
内蒙古平均水平2 | 1.20 | 1.06 |
注1:发行人玉米每亩地膜耗用量=地膜量(千克)/玉米种植总面积(亩)注2: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其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故此处以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数据作为对比,北方玉米主要产区中,辽宁、黑龙江、吉林无统计数据,
2021年数据未披露。发行人2019年玉米地膜每亩耗用量与内蒙古平均水平接近,2020年低于行业水平。发行人玉米每亩地膜耗用量波动主要系开展覆膜种植实验所致。2019年,骑士农牧业租用盐碱性较大、水利条件较差的土地,进行盐碱地改造覆膜种植实验,尝试利用地膜在土壤环境较差的情况下种植玉米,试验未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发行人玉米未采用覆膜方式种植。2021年,为研究地膜在不同土壤环境下的使用效果,发行人再次进行玉米覆膜种植实验,因此每亩地膜耗用量相应回升。
③发行人与行业玉米每亩种子耗用量情况
单位: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发行人 | 2.17 | 2.06 | 2.34 |
全国平均水平1 | 1.93 | 1.97 | |
内蒙古平均水平1 | 1.91 | 2.08 | |
河北平均水平1 | 2.21 | 2.30 | |
山西平均水平1 | 1.56 | 1.57 | |
辽宁平均水平1 | 1.86 | 1.87 | |
吉林平均水平1 | 1.65 | 1.88 | |
黑龙江平均水平1 | 1.88 | 1.79 |
注1: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其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故此处以国家发改委主编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数据作为对比,2021年数据未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玉米每亩种子耗用量情况与内蒙古、河北等地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苜蓿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
单位:亩、千克、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种植面积 | 2,740.00 | 5,963.00 | 2,665.00 |
牛粪用量 | 10,083,200.00 | 27,072,020.00 | 13,325,000.00 |
肥料量 | - | 213,188.00 | - |
种子量 | 2,160.00 | 10,931.96 | - |
毛管量 | - | - | - |
地膜量 | - | - | - |
单亩肥料消耗量 | - | 35.75 | - |
单亩牛粪消耗量 | 3,680.00 | 4,540.00 | 5,000.00 |
单亩种子消耗量 | 0.79 | 1.83 | - |
单亩毛管消耗量 | - | - | - |
单亩地膜消耗量 | - | - | - |
注:单亩种子消耗量=当年种子消耗量/当年苜蓿种植总面积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均未披露苜蓿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相关情况。发行人苜蓿每亩原材料耗用量与其他有关行业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 数据 |
单亩种子消耗量1 | 在467组数据中,3%的数据单亩苜蓿种子消耗量为1kg/亩以下,54%的数据在1-1.2kg/亩之间,10%的数据在1.2-1.4kg/亩之间,10%的数据在1.4-1.6kg/亩之间,23%的数据在1.6kg/亩以上 |
单亩化肥、牛粪水消耗量2 | 播种前施磷酸二铵40kg/亩,春季返青前浇灌1次经固液分离发酵后的奶牛养殖场沼液粪水24m?/亩 |
注1:数据源自魏志标,.等中国苜蓿、黑麦草和燕麦草产量差及影响因素[J]中国农业科学,2018,51(3):507-522,期刊为中国农业科学院与中国农学会共同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作者从中国知网和Web of Science两个数据库,收集了已发表文献中的467组苜蓿播种量数据进行分析。
注2:数据源自刘青松,贾艳丽,肖宇,等奶牛养殖粪水还田对苜蓿产量及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J]作物研究,2022,36(1):47-51,期刊为湖南省作物学会、湖南农业大学共同主办的学术性刊物。上述数据为作者实验数据。报告期内,发行人苜蓿种子每亩消耗量存在波动,主要是因为苜蓿为多年生植物,不需要每年都播种种植。发行人2019年未新播种苜蓿。2021年苜蓿每亩种子消耗量略低于行业水平,主要系2021年裕祥农牧业新种植苜蓿1200亩,每亩种子消耗量为1.8kg/亩,原有2020年种植的苜蓿土地无种子消耗量。
发行人所生产的苜蓿均为有机苜蓿,所施用的肥料为牛粪、有机肥,故与行业平均施肥水平存在差异。
4)燕麦草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情况
单位:千克、亩、千克/亩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种植面积 | 6,638.00 | 8,606.20 | 1,379.00 |
牛粪用量 | 731,086.00 | 21,233,580.00 | 6,895,000.00 |
用肥量 | 0 | 21,000.00 | 0 |
种子量 | 60,500.00 | 68,950.00 | 15,360.00 |
毛管量 | 0 | 980.5 | 0 |
地膜量 | 0 | 0 | 0 |
单亩肥料消耗量 | 0 | 2.44 | 0 |
单亩牛粪消耗量 | 110.14 | 2,467.24 | 5,000.00 |
单亩种子消耗量 | 9.11 | 8.01 | 11.14 |
单亩毛管消耗量 | 0 | 0.11 | 0 |
单亩地膜消耗量 | 0 | 0 | 0 |
注:单亩种子消耗量=当年种子消耗量/当年燕麦草种植总面积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均未披露燕麦草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相关情况。发行人燕麦草每亩原材料耗用量与其他有关行业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 数据 |
单亩种子消耗量1 | 在147组数据中,9%的数据单亩燕麦草种子消耗量为8kg/亩以下,18%的数据在8-10.7kg/亩之间,33%的数据在10.7-13.3kg/亩之间,28.5%的数据在13.3-16kg/亩之间,11.5%的数据在16kg/亩以上 |
单亩肥料消耗量2 | 施用尿素5~15kg/亩,或施用尿素2.5 kg/亩并施用有机肥300~700kg/亩 |
注1:数据源自魏志标,等中国苜蓿、黑麦草和燕麦草产量差及影响因素[J]中国农业科学,2018,51(3):507-522,期刊为中国农业科学院与中国农学会共同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作者从中国知网和Web of Science两个数据库,收集了已发表文献中的147组燕麦草播种量数据进行分析。
注2:数据源自刘水华,戴征煌,于徐根,等 播种量和施肥对秋冬闲田种植燕麦草产量的影响[J]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8,(3):37-39,期刊为由上报江西省畜牧兽医学会主办的省级期刊。上述数据为作者实验数据。由上表所示,发行人燕麦草每亩种子消耗量与行业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所生产的燕麦草均为有机燕麦草,所施用的肥料为牛粪、有机肥,故与行业平均施肥水平存在差异。
(2)牛只单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成母牛单产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头、年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澳亚牧场 | 无数据 | 12.8 | 12.6 |
优然牧业 | 10.9 | 10.5 | 10.4 |
现代牧业 | 11.3 | 11.1 | 10.6 |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 | 11.1 | 11.47 | 11.2 |
发行人 | 10.4 | 9.8 | 9.3 |
注1:澳亚牧场2021年未披露单产情况;
根据上表可知,发行人成母牛年产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牧场均为有机牧场,在投入品的使用种类、养殖方式等限制因素较多,而澳亚牧场、现代牧业奶牛主要为非有机养殖奶牛,优然牧业存在较大比例的非有机养殖奶牛。同行业公司为生鲜乳供应行业巨头,牧场规模较大,奶牛养殖技术、牧场运营经验略优于发行人。此外,澳亚牧场较多牧场位于山东,与发行人奶牛养殖环境具有一定的差异。故同行业公司奶牛单产高于发行人。发行人成母牛单产符合牧场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异常。
2、列表披露各板块员工的具体分配人数、比例及协调情况、人均创收122.92万元的具体实现方式,说明上述人员是否具备从事各版块生产的资质、能力及经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用工模式、人均创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劳动用工形式及规避劳务派遣认定的情形。
(1)发行人各板块员工分配及协调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 关键资源要素”之“(六)发行人的员工情况”下补充以下楷体加粗部分内容:
3、发行人各板块员工情况
(1)各板块人员分配人数及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板块人员分配情况如下:
板块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人数 | 比例 | 人数 | 比例 | 人数 | 比例 | |
总部 | 24 | 3.37% | 7 | 1.26% | 7 | 1.53% |
牧业 | 193 | 27.07% | 86 | 15.52% | 46 | 10.07% |
乳业 | 259 | 36.33% | 243 | 43.86% | 212 | 46.39% |
糖业 | 162 | 22.72% | 154 | 27.80% | 135 | 29.54% |
板块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人数 | 比例 | 人数 | 比例 | 人数 | 比例 | |
农业 | 75 | 10.52% | 64 | 11.55% | 57 | 12.47% |
合计 | 713 | 100.00% | 554 | 100.00% | 457 | 100.00% |
(2)各板块人员协调情况
发行人糖业板块榨季通常开始于每年9-10月并于当年12月底前结束,乳业人员在9-12月是淡季,制糖人员在非榨季时段可协助乳业保证市场产品供应,乳业淡季的生产人员可以协助糖业生产,当年榨季制糖生产结束后全部投入到乳业春节的市场供应。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乳糖协同人员累计协同天数如下:
单位:天
月份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糖协乳 | 乳协糖 | 糖协乳 | 乳协糖 | 糖协乳 | 乳协糖 | |
1月 | 238.50 | 868.00 | - | 326.00 | ||
2月 | 123.00 | 131.00 | - | 21.00 | ||
3月 | 303.00 | 263.00 | - | 230.00 | ||
4月 | 185.00 | 354.00 | - | 187.50 | ||
5月 | 338.50 | 272.00 | - | 193.00 | ||
6月 | 306.00 | 83.00 | 237.00 | - | 153.50 | |
7月 | 351.00 | 195.00 | 199.00 | - | 27.00 | |
8月 | 295.00 | 179.00 | 215.00 | 114.00 | 350.50 | |
9月 | 666.00 | 58.00 | 971.00 | 372.00 | ||
10月 | 1,166.00 | - | 1,394.00 | 1,178.00 | ||
11月 | 1,128.00 | - | 1,332.00 | 1,290.00 | ||
12月 | 493.00 | - | 1,237.00 | 1,240.00 | ||
合计 | 2,140.00 | 3,910.00 | 2,597.00 | 5,048.00 | 1,138.00 | 4,430.50 |
注:每月协同人员累计协同天数为当月各协同人员参与协同工作天数之和,即1人参与协同工作1天记累计1天协同天数。
(3)协同模式提高人均创收的具体实现方式
发行人乳业、糖业生产均存在淡旺季,且淡旺季时间互相交错。发行人糖业板块工厂毗邻乳业板块工厂,均位于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内,可以根据淡旺季工作安排随时协调人员。在协同循环模式下可实现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大化,有效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人均创收。
上述协同人员中,糖协乳协同人员从事的主要协同岗位为质检、包装等,质检员在糖业原岗位担任质量主任、体系工程师、质检员等职务,相关协同人员均具备对应的资质、能力及经验;乳协糖协同人员从事的主要协同岗位为化验、机修、仪表、电工、卸货、发货、包装、过磅及制糖流程中其他辅助工作,协同岗位为化验员的人员在乳业原岗位担任化验员、质检员等职位,协同岗位为机修、仪表、电工的人员在乳业从事对应岗位工作,相关协同人员均具备对应的资质、能力及经验。
(2)发行人用工方式、人均创收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1)发行人用工方式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除普通的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式外,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还存在以下用工方式:
证券简称 | 用工方式 |
新乳业 | 劳务派遣 |
庄园牧场 | 劳务派遣 |
粤桂股份 | 劳务外包 |
中粮糖业 | 劳务外包 |
发行人 | 劳务外包 |
资料来源:同行业公司公告
注:其他同行业公司未披露除普通的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式外的用工形式。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用工方式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人均创收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单位:人、万元/人
证券简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员工人数 | 人均创收 | 员工人数 | 人均创收 | 员工人数 | 人均创收 | |
光明乳业 | 11,999 | 243.40 | 11,856 | 212.74 | 12,125 | 186.09 |
新乳业 | 9,856 | 90.98 | 8,923 | 75.63 | 6,878 | 82.51 |
天润乳业 | 2,391 | 88.22 | 2,225 | 79.45 | 2,078 | 78.28 |
庄园牧场 | 1,401 | 72.91 | 1,268 | 58.35 | 922 | 88.24 |
赛科星 | 3,318 | 124.60 | 3,164 | 110.79 | 2,865 | 91.84 |
优然牧业 | 10,414 | 147.36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中国圣牧 | 2,682 | 111.28 | 2,589 | 102.77 | 2,668 | 103.42 |
佰惠生 | 1,098 | 122.18 | 1,146 | 139.43 | 1,390 | 124.19 |
中粮糖业 | 6,385 | 394.06 | 6,610 | 319.65 | 6,585 | 279.80 |
粤桂股份 | 3,127 | 97.82 | 3,484 | 91.57 | 3,636 | 96.31 |
行业平均 | 5,267 | 149.28 | 4,585 | 132.26 | 4,350 | 125.63 |
发行人 | 713 | 122.92 | 544 | 127.70 | 457 | 139.16 |
资料来源:同行业公司公告
根据上表,发行人2019年人均创收略高于行业平均数,2020年、2021年略低于行业平均数,整体上与佰惠生较为接近,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发行人农业板块农忙的季节性、辅助性、临时性用工主要通过劳务外包解决,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之“第二节 概览”之“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及“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 行业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地位”之“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第一轮问询问题3回复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 | 更正后 |
农业人员每年的主要作业时间在4-10月,糖业人员每年的主要作业时间在10月-次年1月,乳业人员在9-12月是淡季。每年的春天可协调制糖人员协助农业进行春耕春播服务,夏天制糖人员可协助乳业保证市场产品供应,秋天农业人员甜菜收获开始承担制糖工厂的原料收购、仓储、生产辅助工作;乳业淡季的生产人员可以协助糖业生产;冬天制糖生产结束后全部投入到乳业春节的市场供应,在全产业模式下可实现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大化,大大降低了人员成本并增加了员工的收入,充分体现协同循环经营模式的优势。 | 糖业人员每年的主要作业时间在10月-次年1月,乳业人员在9-12月是淡季。夏天制糖人员可协助乳业保证市场产品供应,乳业淡季的生产人员可以协助糖业生产;冬天制糖生产结束后全部投入到乳业春节的市场供应,在全产业模式下可实现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大化,大大降低了人员成本并增加了员工的收入,充分体现协同循环经营模式的优势。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劳动用工形式及规避劳务派遣认定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期货交易结算单,访谈并了解发行人对期货投资、投机活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2、获取发行人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牛只单产情况,查询行业公开披露数据,访谈发行人农业板块生产负责人、牧业板块生产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牛只单产与行业数据差异原因;
3、获取各板块员工的分配情况,访谈发行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各板块间协调情况;
(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发行人完善了期货投资相关内控制度,相关期货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有效。
2、发行人每亩地原材料耗用量与行业水平的差异合理;发行人成母牛年产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用工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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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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