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收到贵部于2022年9月2日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川安控”)年报会计师,现将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
2022年5月31日,你公司分别收到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产业投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凌出具的豁免函,拟豁免你公司部分债务的偿还义务,其中创益产业投资拟豁免“2.5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高新投拟豁免203,329,129.00元,俞凌拟豁免30,000,000.00元,上述三位债权人对你公司的债务豁免自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之日起生效;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拟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你公司破产重整。你公司重整预案显示,在有关债务豁免生效后,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你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6.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20,380,055股,其中372,859,476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余部分用于偿还你公司债务等用途。半年报显示,你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664,505,955.98元,较期初增加506,449,962.33元,为上述三位债权人债务豁免金额之合计。
(1)请说明截至2022年5月31日你公司对上述债权人所负有债务的金额,并详细说明有关债务形成的具体过程,当中,应单独说明你公司和俞凌之间各笔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时间、涉及的银行账户名称情况、你公司与俞凌之间资金往来余额等),俞凌在任一时点是否存在占用你公司资金情形,若有关资金往来涉及第三方账户的,请说明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与上述债权人之间的债务是否真实、金额是否准确。请说明在债务豁免实施后,你公司对上述债权人所负债务的余额。
(2)你公司对我部前期关注函回函显示,本次债务豁免生效后,你公司无需向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及俞凌清偿所豁免债权,三位债权人已豁免的债权金额将不再列入破产债
务范围,不会对公司预重整程序产生影响,本次债务豁免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参与重整投资不构成一揽子交易。请结合重整预案及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拟受让股份的对价及支付安排,不考虑债务豁免情况下你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是否足够用于破产重整转增股份等,分析说明本次债务豁免是否为本次重整方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破产重整的实施是否以本次债务豁免为前提条件,本次债务豁免与破产重整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3)请说明本次债务豁免以“自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为生效条件的原因、合法性及必要性,并结合重整预案与重整计划草案的衔接安排、你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等,说明重整预案相关内容在公司破产重整阶段是否存在被债权人推翻的可能性,相关债务豁免的有效性是否可能受到影响。请结合本次债务豁免的生效条件说明债务豁免具体生效时点及依据。
(4)请详细说明 本次债务豁免事项的会计处理情况,包括影响的具体会计科目和金额,对你公司净资产规模的影响,并结合上述回复情况,以及你公司与有关债权人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有关债权人是否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不附追索权地豁免你公司债务等,说明有关债务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你公司报告期内对债务豁免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问题1(1)
(一)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债务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对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产业投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凌债务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债权人名称 | 本金金额 | 利息罚息复利等 | 债务总金额 |
创益产业投资 | 250,000,000.00 | 22,745,833.33 | 272,745,833.33 |
高新投 | 590,557,764.61 | 189,469,308.40 | 780,027,073.01 |
俞凌 | 35,333,269.09 | 35,333,269.09 |
债权人名称 | 本金金额 | 利息罚息复利等 | 债务总金额 |
合计 | 875,891,033.70 | 212,215,141.73 | 1,088,106,175.43 |
备注:创益产业投资总债权金额不含子公司宜宾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借款300万
(二)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债务形成过程
1、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债务形成具体过程
2020年9月5日,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公司控股股东俞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编号为AKCY2020-1),协议约定了引进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主体迁址、股权收购、产业投资等内容,其中在引进上市公司的相关内容中,约定在公司办理完有效抵、质押及担保手续后,创益产业投资于抵押、质押和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1.5亿元意向金。创益产业投资与俞凌《股票质押协议》签订后,意向金转为创益产业投资对安控科技的债权,俞凌对该笔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控科技将其持有的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创益产业投资。创益产业投资与安控科技于2020年9月21日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与俞凌签订了《保证协议》。
创益产业投资于2020年9月29日向公司支付了6,000万元意向金,于2020年10月19日向公司支付了9,000万元意向金。
2021年2月7日,安控科技与创益产业投资、俞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AKCY2021-1),创益产业投资拟向安控科技额外再提供1亿元资金支持,用于上市公司迁址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及生产经营,安控科技将其持有的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质押给创益产业投资,俞凌对该笔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创益产业投资与安控科技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与俞凌签订了《保证协议》。创益产业投资向公司支付了10,000.00万元。
综上,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累计借入本金25,000.00万元,累计确认利息费用2,274.58万元,未支付的本息合计27,274.58万元。
2、公司与高新投债务形成具体过程
2019年10月16日,安控科技与高新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协议编号平银深分战三委贷字20191015第001号),协议约定安控科技向高新投借款3.08亿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4月21日。为保证该笔
债权的实现,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所持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34.52万元的股权做质押,并办理了质押登记;同时,俞凌、袁忠琳、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高新投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10月21日,高新投按协议支付了借款307,687,383.60元。2020年4月16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高新投、安控科技签署了《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协议编号平银深分战三展字20200416第001号),将307,687,383.6元借款展期至2020年10月21日。2020年8月4日,高新投与安控科技签署了《还款协议》(协议编号C201900166),将307,687,383.6元借款展期至2021年10月21日。
2020年4月20日,安控科技与高新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协议编号平银深分战三委贷字20200416第001号),协议约定安控科技向高新投借款1,150万元,借款期限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10月21日。为保证该笔债权的实现,安控科技以其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做质押;同时,俞凌、袁忠琳向高新投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4月21日,高新投按协议支付了借款1,150万元。2020年8月4日,高新投与安控科技签署了《还款协议》(协议编号C202000156),将1,15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1年10月21日。
2020年6月18日,安控科技在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发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融融资计划”,产品编号DR-JFZXA0004号,备案金额26,575万元。同日,安控科技与高新投、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安控科技定融融资计划认购协议》(协议编号DR202006050002-3),认购金额26,575万元,存续期12个月。为保证该笔债权的实现,俞凌、袁忠琳、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向高新投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6月23日,高新投按约支付了认购款26,575万元。
2016年9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32号文核准,安控科技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 安控债”),高新投为安控科技发行的“16安控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债券本息到期时,安控科技不能足额兑付债券本息的,担保人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基于此高新投在收到债券兑付兑息及手续费划款通知时,于2021年10月21日代偿“16安控债”本息金额5,620,381.01元。
综上,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高新投累计借入本金59,055.78万元,累计确认利息费用18,946.93万元,未支付的本息合计78,002.71万元。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凌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与俞凌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系安控科技2018年末开始出现资金流动性紧张,俞凌提供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或代偿银行贷款。另由于俞凌个人为安控科技多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俞凌持有的安控科技的股票用于代偿安控科技所欠银行贷款。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俞凌之间资金往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18-10-26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70,000.00 | 270,000.00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8-11-30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70,000.00 | 540,000.00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8-12-26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70,000.00 | 810,000.00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1-28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70,000.00 | 1,080,000.00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2-28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70,000.00 | 1,350,000.00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3-25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5,000,000.00 | 6,350,000.00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3-27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50,000.04 | 6,600,000.04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19-4-30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298,109.59 | 8,898,109.63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5-28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267,123.29 | 11,16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6-27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500,000.00 | 13,66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9-30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300,000.00 | 13,96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9-30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00,000.00 | 14,16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11-25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4,900,000.00 | 19,065,232.92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借入时分9笔50万、1笔40万分开收到。 | |
2019-11-2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4,900,000.00 | 14,1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还款时分20笔10万、1笔9万、1笔1万、56笔5万分开支付。 | |||||||||
2019-11-28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 | 17,165,232.92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借入时分3笔100万分开收到。 | |
2019-11-2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00,000.00 | 16,8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3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00,000.00 | 16,6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6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00,000.00 | 16,4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6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5,000,000.00 | 21,46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光大银行 | ||
2019-12-9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 | 22,665,232.92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1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00,000.00 | 22,3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12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 | 36,365,232.92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借入时分1笔1000万、1笔400万分开收到。 | |
2019-12-12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00,000.00 | 36,0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维代为收支。 | |||||||||
2019-12-17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7,800,000.00 | 43,865,232.92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借入时分1笔400万、1笔380万分开收到。 | |
2019-12-18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00,000.00 | 43,7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1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800,000.00 | 42,9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还款时分1笔70万、1笔10万分开支付。 | |
2019-12-1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00,000.00 | 42,7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维代为收支。 | |||||||||
2019-12-20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00 | 51,765,232.92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20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2,000,000.00 | 53,76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光大银行 | ||
2019-12-25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 | 53,2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26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00,000.00 | 53,0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还款时分1笔15万、1笔5万分开支付。 | |
2019-12-2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400,000.00 | 52,6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还款时分1笔10万、1笔30万分开支付。 | |||||||||
2019-12-3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9,000,000.00 | 33,66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1720万) 工商银行海淀西区支行(180万)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还款时分3笔500万、1笔180万、1笔220万分开支付。 | |
2019-12-3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80,000.00 | 33,085,232.92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19-12-31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40,000.00 | 33,12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招商银行 | ||
2019-12-31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70,000.00 | 33,195,232.92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俞凌 | 光大银行 | ||
2019-12-31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83,324.78 | 33,111,908.14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1-03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8,160,000.00 | 41,271,908.14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1-06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 | 41,771,908.14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1-0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 | 41,721,908.14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1-16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48,300.00 | 41,673,608.14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1-1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 | 41,173,608.14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0-01-1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71,400.00 | 40,802,208.14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1-23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 | 41,302,208.14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1-23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00 | 42,402,208.14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借入时分1笔60万、1笔50万分开收到。 | |
2020-01-31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650,000.00 | 43,052,208.14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借入时分1笔45万、1笔20万分开收到。 | |
2020-02-27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 | 210,000.00 | 43,262,208.14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资金 | 司 | 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2-28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 | 43,362,208.14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2-28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50,000.00 | 43,412,208.14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冯水英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冯水英代为收支。 | |
2020-3-4 | 俞凌代安控科技支付嘉茂通贷款本息 | 100,000.00 | 43,512,208.14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 冯水英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冯水英代为收支。 | |
2020-3-24 | 俞凌代偿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本金(西城法院强制扣划) | 657,572.17 | 44,169,780.31 |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扣划 | 俞凌 | 持有安控科技股票被强制执行 | ||
2020-03-31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00,000.00 | 43,869,780.3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4-14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 | 43,969,780.31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维代为收支。 | |||||||||
2020-05-0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44,000.00 | 43,925,780.3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5-12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9,760.00 | 43,886,020.3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5-15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87,466.80 | 43,598,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5-21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71,866.67 | 43,526,686.84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5-22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6,133.33 | 43,510,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0-06-03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0,000.00 | 43,490,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6-08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20,000.00 | 43,370,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7-02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4,000.00 | 43,356,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7-0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81,000.00 | 43,275,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7-1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50,000.00 | 43,125,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8-03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6,000.00 | 43,119,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0-08-0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 | 43,069,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9-03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0,000.00 | 43,039,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09-0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10,000.00 | 42,929,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10-2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4,500,000.00 | 38,429,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还款时分9笔50万分开支付。 | |
2020-10-2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 | 37,929,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0-10-22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0,000,000.00 | 27,929,553.51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0-11-30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 | 41,929,553.51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借入时分1笔1000万、1笔400万分开收到。 | |
2020-12-07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 | 43,929,553.51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0-12-11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2,840,000.00 | 46,769,553.51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0-12-3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500,000.00 | 44,269,553.51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0-12-3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 | 43,769,553.51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1-18 | 俞凌代偿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本金(西城法院强制扣划) | 26,334,164.68 | 70,103,718.19 |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扣划 | 俞凌 | 持有安控科技股票被强制执行 | ||
2021-2-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1,686,748.42 | 48,416,969.77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1-2-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13,251.58 | 48,103,718.19 | 朱世维 | 光大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朱世维代为收支。 | |
2021-3-3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0 | 43,103,718.1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03-04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0 | 38,103,718.1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还款时分5笔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100万分开支付。 | |||||||||
2021-03-0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0 | 33,103,718.1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还款时分5笔100万分开支付。 | |
2021-03-15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0 | 28,103,718.1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还款时分5笔100万分开支付。 | |
2021-03-16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0 | 23,103,718.1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还款时分5笔100万分开支付。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1-03-22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000,000.00 | 22,103,718.1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还款时分5笔20万分开支付。 | |
2021-03-29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000,000.00 | 20,103,718.1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还款时分4笔50万分开支付。 | |
2021-3-22 | 俞凌代偿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本金(西城法院强制扣划) | 9,897,288.39 | 30,001,006.58 |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扣划 | 俞凌 | 持有安控科技股票被强制执行 | ||
2021-3-31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006.58 | 30,000,000.00 | 俞凌 | 现金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
2021-04-07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0 | 30,400,000.00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1-04-15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 | 32,400,000.00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04-25 | 安控科技从俞凌处借入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 | 33,400,000.00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05-14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000,000.00 | 32,400,000.00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06-03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00,000.00 | 32,100,000.00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06-10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000,000.00 | 31,100,000.00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06-1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500,000.00 | 30,600,000.00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回单收付款日期 | 用途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余额金额 | 收款人 | 收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 | 付款人开户行 | 使用第三方账户原因 |
2021-06-25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100,000.00 | 30,500,000.00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7-15 | 俞凌代偿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本金(西城法院强制扣划) | 4,321,429.09 | 34,821,429.09 |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扣划 | 俞凌 | 持有安控科技股票被强制执行 | ||
2021-9-27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200,000.00 | 34,621,429.0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1-11-1 | 安控科技偿还俞凌往来款 | 300,000.00 | 34,321,429.09 | 王争才 | 工商银行 | 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 因俞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委托王争才代为收支。 | |
2022-2-9 | 俞凌代偿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本金(西城法院强制扣划) | 1,011,840.00 | 35,333,269.09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宁波江北区人民法院 | 俞凌 | 持有安控科技股票被强制执行 |
综上,俞凌先生在任一时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之间的债权债务金额真实、且金额记录准确。
俞凌与公司往来明细按年汇总如下表:
年度 | 偿还金额 | 借入金额 | 借款余额 |
2018年 | - | 810,000.00 | 810,000.00 |
2019年 | 28,063,324.78 | 60,365,232.92 | 33,111,908.14 |
2020年 | 20,309,926.80 | 30,967,572.17 | 43,769,553.51 |
2021年 | 53,401,006.58 | 43,952,882.16 | 34,321,429.09 |
2022年1-5月 | - | 1,011,840.00 | 35,333,269.09 |
(四)豁免协议生效后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债务情况
根据上述债权人的豁免函及《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普通债权组表决情况结果,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三位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豁免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创益产业投资豁免其对公司的借款债权2.5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合计273,120,833.33元;高新投豁免其对公司债权中的203,329,129.00元;俞凌豁免其对公司债权中的30,000,000.00元。因此,豁免协议生效后,公司对上述债权人的各时点债务金额如下:
1、截至2022年6月9日债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债权人名称 | 本金金额 | 利息罚息复利等 | 总债权金额 |
创益产业投资 | 0.00 | ||
高新投 | 465,226,260.61 | 113,853,021.38 | 579,079,281.99 |
俞凌 | 5,333,269.09 | 5,333,269.09 | |
合计 | 470,559,529.70 | 113,853,021.38 | 584,412,551.08 |
备注:创益产业投资总债权金额不含子公司宜宾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借款300万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债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债权人名称 | 本金金额 | 利息罚息复利等 | 总债权金额 |
创益产业投资 | 0.00 | ||
高新投 | 465,226,260.61 | 118,343,649.91 | 583,569,910.52 |
俞凌 | 5,333,269.09 | 5,333,269.09 | |
合计 | 470,559,529.70 | 118,343,649.91 | 588,903,179.61 |
备注:创益产业投资总债权金额不含子公司宜宾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借款300万问题1(2)
(一)重整投资人、控股股东为支持重整实施债务豁免
2022年5月31日,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分别与创益产业投资和高新投签订了《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了创益产业投资和高新投应在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出具相应的债务豁免函,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同日,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分别向公司出具了《豁免函》,其中创益产业投资豁免公司债务
2.5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高新投豁免公司债务203,329,129.00元。另外,为了支持公司重整,公司控股股东俞凌同日向公司出具了《豁免函》,豁免公司债务3,000万元,上述三项债务豁免均自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之日起生效,同时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先生确认,上述豁免为单方面、不可撤销之豁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022年6月9日,公司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普通债权组表决情况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债务豁免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3)。依据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出具的《豁免函》以及公司收到的《通知函》中普通债权组债权人的表决情况,2022年6月9日,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已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出具的《豁免函》均已生效,本次债务豁免金额合计为506,449,962.33元。
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为公司的预重整投资人,俞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生效后,作为权益性交易,豁免的债务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截至2022年6月30日,安控科技母公司单体口径下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652,306,215.86元。
根据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分别与创益产业投资和高新投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以及俞凌、创益产业投资和高新投分别向公司出具的《豁免函》,预重整管理人制定了《四川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以下简称“《重整预案》”)。根据《重整预案》中“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之“(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之“1.预重整投资人及控股股东实施债务豁免”的规定,为支持安控科技重整,预重整投资人创益产投、高新投以及安控科技控股股东俞凌均出具了《豁免函》,同意单方面、不可撤销地豁免安控科技的债务合计约5.04亿元,该等豁免自本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之日起生效。其中,创益产投同意豁免2.5亿元借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等债权金额共计270,204,166.67元,实际债权金额以豁免函生效之日为准),高新投同意豁免203,329,129.00元,俞凌同意豁免30,000,000元。俞凌作为安控科技的控股股东,创益产投、高新投作为安控科技的潜在股东,其对安控科技豁免的债务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安控科技资本公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
综上,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分别与创益产业投资和高新投签订了《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了债务豁免事项;为支持安控科技重整,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分别向公司出具了《豁免函》,同意单方面、不可撤销地豁免公司相关债务,预重整管理人据此制定了《重整预案》;2022年6月9日,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对公司的债务豁免生效,豁免的债务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二)本次债务豁免的实施不是公司破产重整的前提条件
根据《重整预案》中“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之“(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之“2.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规定,在预重整投资人及控股股东债务豁免生效后,安控科技按每10股转增6.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20,380,055股。转增后,安控科技总股本将增至1,577,526,39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620,380,055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372,859,476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提供资金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余247,520,578股用于抵偿安控科技的债务等用途。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本次债务豁免生效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单体口径下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45,856,253.53元,若本次债务豁免未生效,公司资本公积金将不足够用于《重整预案》中的破产重整转增股份。
根据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先生关于豁免公司债务的《豁免函》的约定,上述三位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豁免自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之日起生效。上述豁免为单方面、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债务豁免不存在其他附带条件,豁免函一经生效即不可变更。
2022年6月9日,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先生出具的《豁免函》项下的债务豁免已生效。根据预重整管理人与安控科技以及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第九条第四款的约定,非因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原因导致宜宾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安控科技重整,或者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宜宾中院裁定批准的,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视为违约;第九条第八款约定,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按照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已作出的债务豁免外,协议各方本着尽量恢复原状,权利与义务、义务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采取补救,但任何一方仍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前述约定,如果最终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重整,或者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有关债务豁免的约定仍然有效。
本次债务豁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源,聚集核心业务,保证主营业务的稳步增长,并推动公司新产品、新方案、新场景应用,拓展重点区域市场,形成稳定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此外,本次债务豁免已确认生效,股东及潜在股东所豁免债务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形成资本公积,将有利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开展。《重整投资协议》、《豁免函》以及《重整预案》中,均未规定本次债务豁免是公司破产重整的前提条件。本次债务豁免已独立实施,且为单方面、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债务豁免不存在其他附带条件,豁免函一经生效即不可变更。因此,本次债务豁免的实施不是公司破产重整的前提条件。
(三)本次债务豁免与破产重整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根据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分别与创益产业投资和高新投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预重整投资人的债务豁免函生效后,公司无需再向预重整投资人清偿所豁免的债权;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预重整投资人应向指预重整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票受让对价款:1、预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安控科技重整案的正式重整投资人;2、安控科技的重整计划草案被宜宾中院裁定批准。第四条第三款的约定,
各方同意,在预重整管理人收到预重整投资人按照本协议缴付的全部投资款后,预重整管理人及公司应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完成标的股份登记至预重整投资人或预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所需的全部的手续,预重整投资人应提供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第九条第八款的约定,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预重整投资人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已作出的债务豁免外,协议各方本着尽量恢复原状,权利与义务、义务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采取补救,但任何一方仍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重整预案》中“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之“(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之“2.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新股中的372,859,476股股票,由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其中创益产投支付383,338,915元现金,以1.62元/股的价格受让不低于236,628,960股;高新投支付173,012,756元现金,以1.27元/股的价格受让136,230,516股。两家投资人合计提供不低于556,351,671元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
因此,本次债务豁免为单方面、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函一经生效即不可变更,与后续破产重整不构成一揽子交易。问题1(3)
(一)本次债务豁免生效条件设置的原因、合法性与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实施的本次债务豁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附条件的情形。
根据预重整管理人、安控科技分别于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应当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通知及时出具债务豁免函,在豁免函生效后,安控科技即无需向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清偿所豁免的债权。
根据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向公司出具的《豁免函》,本次债务豁免以“自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为生效条件是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以及预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沟通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合法
性与必要性。
(二)本次债务豁免的具体生效时点与依据
预重整管理人已于2022年6月8日启动相关债权人对《重整预案》的书面表决。根据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出具的《通知函》,截至2022年6月9日14时30分,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已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因此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所出具《豁免函》的生效条件成就。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债务豁免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因此,根据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以及控股股东俞凌先生出具的《豁免函》以及预重整管理人向公司出具的《通知函》,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以及控股股东俞凌先生作出的单方面、不可撤销的债务豁免已于2022年6月9日生效。
(三)重整预案相关内容在公司破产重整阶段被债权人推翻的可能性
根据《重整预案》中“六、重整预案的表决”之“(一)重整预案的表决机制”之“1.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不参与表决”的规定,本次对重整预案表决,将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采取分组表决方式,即债权人将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进行表决。其中,因税款债权、职工债权将获得全额现金清偿,其债权人权益未受到调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不参加重整预案的表决。
根据《重整预案》中“六、重整预案的表决”之“(一)重整预案的表决机制”之“2.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的表决机制”的规定,本次表决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中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且债权已得到预重整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人,将根据在相关各表决组的债权金额享有表决权,因诉讼未决、需要补充证据材料、金额尚无法确定等原因暂缓认定的债权不参与表决。预重整管理人于2022年6月8日向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发送了《重整预案》与书面表决票。
根据《重整预案》中“三、债权分类方案”之“(一)有财产担保债权”及“(四)普通债权”的说明,对重整预案享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及普通债权所涉具体情形如下(重整预案中所涉债权的本金、利息、罚息的金额,如无特别说明,均采用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数据):
1、有财产担保债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7家,其中预重整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485,353,130.27元,涉及6家债权人,暂缓认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21,503,755.24元(按截至2021年8月5日的申报金额列示),涉及1家债权人。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550003号《安控科技抵质押资产评估报告》对担保财产的评估结果,截至2022年3月31日,有财产担保债权中有224,664,529.77元可以就担保财产获得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按各自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金额列入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其余282,192,355.74元债权由于超过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需转为普通债权并列入普通债权组,按照普通债权组的受偿方案获得清偿。
2、普通债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普通债权人共373家,其中初步审查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共计1,504,658,603.81元(包含有财产担保债权中无法获得优先受偿而转为普通债权清偿的部分),涉及358家债权人;暂缓认定的普通债权金额共计254,771,117.91元(按截至2021年8月5日的申报金额列示),涉及16家债权人(其中包含一家部分暂缓确认的债权人)。根据安控科技财务账簿记载及说明,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的普通债权有119,846,058.15元。
根据《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分组表决情况的说明》,截至2022年7月10日,书面表决期满,预重整管理人共收到4家有财产担保组债权人表决票,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为4家,表决同意人数占出席人数100%,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为178,374,095.53元,表决同意金额占该组享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87.80%;预重整管理人共收到354家普通组债权人表决票,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为351家,表决同意人数占出席人数
99.15%,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为1,376,490,981.04元,表决同意金额占该组享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91.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以及《重整预案》关于表决机制的规定,安控科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与普通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债权人组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根据《重整预案》“六、重整预案的表决”之“(三)重整预案与重整计划草案的衔接”的规定:若宜宾中院裁定受理安控科技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继续担任重整管理人,重整管理人将以本重整预案内容为基础,结合安控科技届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制作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如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同一债权组的债权清偿方案与本重整预案的规定一致,或优于本重整预案的规定,则该债权组债权人本次对重整预案的表决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在同一债权组的表决同意,届时其所代表的同意债权金额以截至安控科技重整受理日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公告编号:
2022-087)。
因此,在宜宾中院裁定受理安控科技重整后,重整管理人将以《重整预案》内容为基础,制作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届时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并由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同一债权组的债权清偿方案与《重整预案》的规定一致,或优于《重整预案》的规定,则该债权组债权人对《重整预案》的表决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在同一债权组的表决同意,届时其所代表的同意债权金额以截至安控科技重整正式受理日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
(四)相关债务豁免的有效性不受到影响
根据预重整管理人与安控科技以及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第九条第四款的约定,非因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原因导致宜宾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安控科技重整,或者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宜宾中院裁定批准的,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视为违约;第九条第八款约定,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按照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已作出的债务豁免外,协议各方本着尽量恢复原状,权利与义务、义务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采取补救,但任何一方仍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上述约定,如果最终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重整,或者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有关债务豁免的约定仍然有效。
根据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先生关于豁免公司债务的《豁免函》的约定,上述三位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豁免自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之日起生效。上述豁免为单方面、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债务豁免不存在其他附带条件,豁免函一经生效即不可变
更。因此,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作出债务豁免的有效性不会因后续重整工作的开展而受到影响。问题1(4)
(一)本次债务豁免事项会计处理情况及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豁免函及重整预案表决结果,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三位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豁免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且为单方面,不可撤销之豁免。创益产业投资豁免其对公司的借款债权2.5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合计273,120,833.33元;高新投豁免其对公司债权中的203,329,129.00元;俞凌豁免其对公司债权中的30,000,000.00元;合计豁免506,449,962.33元。
1、本次债务豁免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分录
(1)创益产业投资豁免2.5亿元人民币本金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借:其他应付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108,145,833.33
长期应付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164,975,000.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73,120,833.33
(2)高新投豁免公司债务203,329,129.00元
借:短期借款——本金 125,331,504.00其他应付款——利息 77,997,625.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3,329,129.00
(3)控股股东俞凌豁免公司债务30,000,0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30,000,000.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0,000,000.00
2、本次债务豁免事项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根据本次债务豁免的具体过程及会计处理分录,本次豁免使得公司净资产增加506,449,962.33元,同时使得负债总额减少506,449,962.33元。
(二)公司与有关债权人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有关债权人是否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不附追索权地豁免你公司债务等,说明有关债务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1、公司与有关债权人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除上述预重整投资协议外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且上述债务豁免自生效后即为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不附追索权地豁免。
2、有关债务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年版),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规定。债权人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债务人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
依据预重整投资协议、豁免函和重整预案表决结果,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三位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豁免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且为单方的、不可撤销的豁免。自豁免生效之日起,公司对三位债权人的债务现时义务即解除。因此,公司参照上述应用指南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二条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之规定,确认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三位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豁免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
(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债务豁免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接受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债务豁免形成资本公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之第四条、(三):“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第1-22:“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应认定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在判断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时应分析该交易是否公允以及商业上是否存在合理性。上市公司与潜在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创益产业投资和高新投为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潜在股东、俞凌作为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其对公司豁免债务是基于其股东或潜在股东的特殊身份才发生的,且使得公司明显的、
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属于权益性交易。因此,公司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将债务豁免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之“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全部往来科目明细账;
2、我们获取了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形成债务关系相关的合作协议、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原始凭证;
3、我们对公司与俞凌的资金往来明细账及相关的原始凭证执行核查程序;
4、我们获取了《重整预案》、《豁免函》等与债务豁免相关的文件资料;
5、我们检查了公司债务豁免的会计处理;
6、我们获取了公司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资本公积明细账;
7、我们对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30日余额发函确认。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向创益产业投资、高新投、俞凌借款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现俞凌任一时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债务豁免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2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84亿元,其中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60亿元;前五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4亿元,占比24%。请说明3年以上账龄及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应收主体、欠款方名称、款项形成背景、你公司确认相关收入的金额和时点、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并结合有关欠款方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协议约定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结合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和依据等,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回复:
一、关于应收账款款项形成背景、业务性质、协议约定情况及商业合理性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自动化、工控安全、智能制造等领域产品技术核心能力和场景应用能力的提升,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三大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产品、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自动化业务和油气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中石油、中石化各大油气田等央企和国有企业。在自动化领域,公司拥有E-IIP(Etrol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Platform)工业互联网平台、功能安全SIS系统、模块化RTU、一体化RTU、行业专用控制器、扩展I/O、传感器及仪表、工业智能穿戴等自主核心技术产品;拥有油气生产物联网井场解决方案、油气生产物联网站场解决方案、油气管道业务解决方案等解决方案,形成了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为一体的完整业务链,在油气开采、油气储运、城市燃气、煤层气、水务、粮库、农业等领域,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智能化创新产品及应用场景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在油气服务领域,公司业务涵盖定向井技术服务,含油污染物治理技术服务、油田化学品生产及技术服务,增产增注技术服务,公共安全产品及装备,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等,为客户提供多方位、高端一体化服务。在智慧产业领域,公司以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结合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智能建筑、智能安防、智能交通、智慧农业、智慧园区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成熟、完整、智能的应用场景智能化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公司业务订单主要通过参与投标方式获取,产品投标价格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运费、包装费用、生产制造费用及合理利润,结合客户区域市场竞争情况、历史合作情况确定,最终销售价格根据油田招投标结果确定。其他客户的售价标准以已有招投标的价格为基础,根据具体订单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因此公司的定价标准基本以招投标结果为基础确定,是熟悉市场状况的购销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具有商业合理性。在与客户的协议约定上,产品销售类一般按照发货及对方签收确认情况与客户进行结算并收取款项,系统集及工程施工类一般按照项目安装调试进度和工程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等结算并收取款项。分期收款类业务,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收款期限收取货款及服务款。
二、前五大应收账款及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情况
(一)前五大客户及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9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20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21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22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安控科技 | 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3,070.85 | 2,288.07 | 3,924.42 | 179.65 | 2000-10-25 | 国有企业 | 工程管理服务、测绘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安全环保技术服务、仓储服务、质检技术服务 | |||
泽天盛海 | 内蒙古润泽滕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514.92 | 4,851.29 | 2017-7-3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矿产品的开发、管理、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 |||||
杭州青鸟 |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92.58 | 2,311.49 | 58.79 | 162.05 | 2001-11-21 | 国有企业 | 电子、通信产品及相关软件、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机械制造业工程设计服务 | |||
杭州青鸟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 3,753.74 | 17,037.39 | 331.42 | 1,286.97 | 2003-12-15 | 国有企业 | 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船舶视听节目,测绘服务 | |||
安控石油 | 陕西德利化工有限公司 | 3,961.10 | 4,082.52 | 1,852.88 | 483.84 | 2008-8-22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钻采设备、阀门、仪器仪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钻井、测井、解堵、堵水 |
主体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9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20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21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22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合计 | 16,393.19 | 28,282.69 | 4,472.37 | 4,467.05 | 179.65 | - | 1,449.02 |
(二)三年以上账龄的客户及应收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安控科技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47.53 | 1,262.43 | 2016-06-03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安控科技 | 古交市国盛恒泰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152.37 | 176.39 | 2014-02-2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煤层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层气开采、销售 | ||||
安控科技 | 北京汇捷星宇科技有限公司 | 946.86 | 836.61 | 2012-03-05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 | ||||
安控科技 | 大庆市中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 | 102.56 | 2007-02-02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非开挖管道工程施工;施工劳务;油基泥浆无害化处理技术服务;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管道物理清洗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 | ||||
安控科技 | 北京大漠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63.60 | 19.44 | 267.61 | 19.00 | 4.95 | 2012-10-1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油田自动化撬装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 |
安控科技 | 新疆昊亚达仪器仪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216.27 | 184.85 | 2004-11-10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及维修;金属结构制造及销售; |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安控科技 | 克拉玛依天圣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843.26 | 2,111.11 | 2007-9-18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劳务;管道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锅炉安装;场地准备活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泽天盛海 | 庆阳市鑫源石油钻井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1.25 | 364.32 | - | - | 2011/3/14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石油钻井;钻井、试油、录井、固井工程技术服务;石油仪器、仪表的销售;钻机及配套设施的租赁业务 | ||
泽天盛海 | 濮阳市顺康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21.01 | 1,128.86 | - | - | 2009/7/14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油气田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环保设备研发、设计与租赁;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服 | ||
泽天盛海 | 南京苏福百兴科技有限公司 | 195.10 | 574.21 | 236.07 | - | 2007/10/2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网络技术开发及服务;系统集成;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机械产品、高低压电器产品、网络技术设备、石油钻采设备的设计、组装、销售及工程技术服务; | ||
泽天盛海 | 泰州市南方合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33.22 | 553.68 | - | - | 2013/3/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石油钻采设备、矿山机械及配件、分析仪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机械及电子设备销售 | ||
泽天盛海 | 北京华利汇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42.38 | 205.88 | 67.74 | - | 2015/8/10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维修仪器仪表、专用设备;劳务分包;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泽天盛海 | 上海晰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7.96 | 795.52 | - | - | 2011/4/7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电子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弱电系统集成,弱电系统工程设计、安装与维护,电子产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 | ||
泽天盛海 | 大庆普勒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664.85 | 1,662.26 | - | - | 2016/6/27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油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石油钻采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测井服务;管线清洗技术服务;油水井解堵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检测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 | ||
泽天盛海 | 牡丹江石油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 343.64 | - | 1,229.01 | - | 2000/4/10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研制、生产、销售维修石油工具及配件、石油设备;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及仪器仪表;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钢材。 | ||
泽天盛海 | 北京北信华瑞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184.00 | - | 157.26 | - | 2004/3/1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品、金属材料;会议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泽天盛海 | 内蒙古润泽滕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514.92 | - | 4,609.92 | 241.38 | 2017/7/3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矿产品的开发、管理、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 ||
泽天盛海 | 任丘市华北油田诚信工业有限公司 | 812.25 | - | 250.64 | 512.07 | 2001/5/14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采油泵、换热装置、井下采油工具制造;电子产品、建材、汽车配件、清蜡降粘剂、阀门、仪表、控制器、防爆电机、橡胶制品、燃烧器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泽天盛海 | 河间市惠东钻采配件有限公司 | 104.45 | 16.25 | 90.04 | - | 2008/9/10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石油钻采专业设备、钻头、钻采配件、防喷器配件、钻机顶驱、液压设备、PSZ液压盘式刹车装置、固控设备、泥浆泵、管材、螺杆钻具、井口工具生产、销售及维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
泽天盛海 |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08.00 | - | - | 1,633.47 | 63.38 | 2000-5-19 | 国有企业 | 矿山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 | |
泽天盛海 | 辽宁天铖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246.85 | - | - | - | 1,570.75 | 2016/8/24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油藏地质、物探、钻井、测井、录井、试井、修井、固井、压裂、完井、井下作业工程的技术服务 | |
泽天盛海 | 北京安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4.50 | - | - | 268.87 | 2013/1/10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委托加工机械设备;软件设计 | ||
泽天盛海 | 成都顶智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9.50 | - | 230.66 | - | 2011/8/19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开发;信息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医疗机械、家用电器、教学器材 | ||
泽天盛海 | 鄯善上高福泽油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9.00 | - | 237.74 | - | 2016/2/29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定向井技术服务、页岩气技术咨询及服务;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石油钻采设备及仪器的技术开发、服务生产、承揽加工、租赁、产品销售及进出口 |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业务;计算机及软件销售 | ||||||||||
泽天盛海 |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定向井技术服务公司 | 757.39 | - | - | 1,685.21 | 2011/3/23 | 国有企业 | 定向井设计、定向井技术服务;提供钻井工程复杂及事故预防与处理服务;与定向井钻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具设备研发、仪器维护、标定 | ||
陕西安控 | 晋中丰亿机械有限公司 | 197.96 | 955.79 | 1998-05-12 | 其他 | 纺织机械设备及系列产品、矿山机械设备、煤炭机械设备、石油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杭州安控 | 浙江春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4.19 | 664.16 | 2004-03-31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生活、生产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 | ||||
杭州安控 | 浙江上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77.26 | 551.17 | 2007-08-21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 ||||
浙江安控 | 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4.00 | 91.90 | 232.08 | 2010-12-29 | 国有企业 | 投资 | |||
浙江安控 | 杭州它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 248.00 | 233.96 | 2015-8-5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机器人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气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等 | ||||
杭州青鸟 | 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080.97 | 1,050.28 | 72.89 | 2005-4-2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 |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开发和销售,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 | ||||||||||
杭州青鸟 |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0.65 | 2,311.49 | 162.05 | 2001-11-21 | 国有企业 | 电子、通信产品及相关软件、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投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及设备安装及相关的培训 | |||
郑州鑫胜 | 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 | 1,963.74 | 2,495.94 | 2000-07-2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粮油机械生产销售 | ||||
郑州鑫胜 | 信阳肖王粮库 | 141.00 | 83.54 | 505.66 | 1989-11-6 | 国有企业 | 仓储、货运,储备粮油收购 | |||
郑州鑫胜 | 河南天亚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99.07 | 176.17 | 2015-8-27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粮情测控系统生产和销售,销售,电子产品 | ||||
安控石油 | 陕西德利化工有限公司 | 1,484.18 | 2,344.08 | 2008-8-22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油田化工助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钻采设备、阀门、仪器仪表、建材、管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办公机具、机电设备;措施井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 ||||
陕西天安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 142.85 | 79.88 | 48.76 | 2001-12-21 | 国有企业 | 石油制品制造;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 |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石油制品销售 | ||||||||||
陕西天安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103.45 | 235.72 | 2000-11-27 | 国有企业 | 石油、天然气生产;液化石油气、轻油生产、储存 | ||||
三达新技术 | 克拉玛依天勤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53.50 | 138.69 | 2008-3-13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三达新技术 | 克拉玛依市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 | 192.67 | 2001-06-26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石油制品制造;石油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 ||||
三达新技术 | 新疆中科泰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294.91 | 337.44 | 2016-04-20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消防自动系统、灭火器、灭火器零件制造及销售;质检技术服务;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 | ||||
江苏景雄 |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9.97 | 1,068.94 | 1980-12-4 | 民营非上市公司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江苏景雄 | 上海慧怡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196.92 | 342.30 | 2010-11-17 | 国有企业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网页设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 |
主体 | 客户名称 |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各时点收入确认金额 |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2022年7-8月) | 客户成立时间 | 客户性质 | 客户业务范围 | |||
2017年度以前收入确认金额 | 2017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8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 2019年1-6月收入确认金额 | |||||||
江苏景雄 | 四川能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50 | 223.60 | 2006-4-25 | 国有企业 |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 | ||||
客户-其他 | 3,600.76 | 4,819.45 | 1,818.86 | 5,203.37 | 1,267.94 | 55.33 | ||||
合计 | 25,985.04 | 17,403.77 | 15,492.01 | 15,114.07 | 2,907.02 | 217.38 |
注:公司按照客户列示了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大于100万的明细,占比为86.14%
综上,前五大应收账款和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公司三大业务中均有涉及,客户业务范围与我公司主营业务业务相匹配,应收账款均基于双方具有商业实质的业务合同进行确认。经公司自查,公司与以上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各账龄期间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6,802.35 | 840.12 | 15,962.23 |
1至2年 | 9,157.44 | 915.74 | 8,241.69 |
2至3年 | 16,429.39 | 4,928.82 | 11,500.57 |
3年以上 | 25,985.02 | 19,683.82 | 6,301.19 |
3至4年 | 8,329.03 | 4,245.73 | 4,083.30 |
4至5年 | 7,576.49 | 5,358.59 | 2,217.89 |
5年以上 | 10,079.50 | 10,079.50 | - |
合计 | 68,374.20 | 26,368.50 | 42,005.68 |
(二)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政策如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高于同类型上市公司平均值的,具体如下:
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蓝海华腾 | 3% | 10% | 20% | 50% | 80% | 100% |
*ST吉艾 | 1% | 5% | 10% | 40% | 70% | 100% |
海默科技
海默科技 | 2% | 10% | 20% | 25% | 35% | 100% |
贝博电子 | 5% | 10% | 30% | 50% | 70% | 100% |
达实智能 | 3% | 5% | 10% | 50% | 50% | 50% |
行业平均 | 2.8% | 8% | 18% | 43% | 61% | 90% |
安控科技
安控科技 | 5% | 10% | 30% | 50% | 70% | 100% |
1、公司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业务类型以及客户类型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信用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具有合理性。公司目前实施的信用政策具体如下:
业务类别 | 客户类型 |
自动化及油气服务 | 自动化及油气服务两项业务的客户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等国企,由于此类客户信用较好,信用政策通常为货物签收或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回款70%及以上,质保期结束后结清尾款。 |
智慧产业 | 分期收款业务:此类业务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政府机关,按照议定的期限分期收款;非分期收款业务:此类业务根据客户性质、业务性质议定信用政策。 |
2、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公司会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排查,如发现债务人出现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的情形(如股权变更、大量违约诉讼、强制执行仍未能履行、被列为失信人等),则安排专人负责加紧催收回款,如经过尝试仍无法确定能够回款的,则依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合理估计可能发生坏账的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由业务人员负责关注客户的经营状况,并由专人每年至少与客户对账一次,确保对方认可对本公司存在债务,且金额与本公司债权金额一致。如出现对账困难或者了解到债务人出现经营异常的状况,则公司会安排专人负责加紧催收回款,如经过尝试仍无法确定能够回款的,则依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合理估计可能发生坏账的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为进一步推进款项回收,公司在持续不断的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定期检查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由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将应收账款的回收纳入子公司及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中,且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监督激励相关责任单元及时对应收账款催收,降低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必要时公司也积极采取诉讼、申请财产
保全等法律措施确保应收账款及时收回。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水平,此外,公司从应收款项信用政策的制定、应收款项的规范管理以及应收款项催收管理措施,公司充分考虑了应收款项坏账风险,遵照谨慎性原则,选取了较高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选用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谨慎合理,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公司2022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明细表以及坏账准备明细表;
2、我们复核了公司编制的前五名应收账款以及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表;
3、我们复核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4、我们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坏账准备执行测算程序;
5、我们对前五大及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客户2022年1-6月的发生额进行核查,并结合202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函证、客户工商信息调查等审计程序,评价应收账款发生的商业实质及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未发现应收账款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情形,未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坏账准备的计提合理、充分。
问题3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3,478.26万元,其中1年以上仍未结转的金额占比近40%,部分款项预付时间为2019年;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296.68万元,其中2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占比近8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余额为1.40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截至报告期末预付款前十名的名称,预付款产生的背景,截至目前的结转情况,对应的有关合同的总金额和签订时间,预付时间、预付金额和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其他应收款前十名的欠款方名称,款项产生的背景,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充分性;并结合有关供应商或欠款方的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业务性质等,说明有关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2)请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欠款方名称、账龄、款项产生背景,截至目前的回收情况,有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3)请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直接或间接重合(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同时向同一主体采购及销售,或你公司最终客户同时为你公司供应商等)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有关资金流转情况、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等,说明
有关销售及采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4)请说明你公司与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除销售或采购以外的资金往来,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有关资金往来的发生的时间和规模,资金流转情况是否涉及你公司潜在关联方,以及对(1)至(3)问的回复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
公司回复:
问题3(1)
(一)预付款前十名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前十预付款项合计为2,105.28万元,涉及采购合同5,828.79万元,预付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36.12%。截止2022年8月末本期结转131.76万元,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供应商 | 期末余额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预付时间 | 预付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 报告期后结转情况(2022年7-8月) |
1 | 浙江臻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20.00 | 1,260.00 | 2021年12月21日 | 2021年 | 73.02% | 126.50 |
2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256.80 | 550.00 | 2019年 | 2019年 | 46.69% | |
2 | 1.13 | 2.25 | 2021年1月27日 | 2021年 | 50.22% | 1.13 | |
3 | 北京安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8.13 | 300.00 | 2019年9月1日 | 2019年、2020年 | 82.71% | |
4 | 新疆恒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71.76 | 220.00 | 2021年10月7日 | 2021年、2022年 | 78.07% | |
5 | 江西明灿科技有限公司 | 160.83 | 1,655.00 | 2018年 | 2019年、2020年、2021年 | 9.72% | 4.13 |
6 | 苏州市创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92.00 | 240.00 | 2021年9月6日 | 2021年 | 38.33% | |
7 | 北京忠成隆达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0.00 | 261.36 | 2020年6月8日 | 2020年 | 26.78% | |
8 | 新疆良杉远杭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68.40 | 190.00 | 2020年9月23日 | 2020年 | 36.00% | |
9 | 新疆蒙疆聚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4.45 | 314.29 | 2017年11月8日 | 2017年 | 20.51% | |
10 | 杭州麦芽创融科技有限公司 | 3.94 | 69.53 | 2020年1月1日 | 2020年 | 5.67% |
序号 | 供应商 | 期末余额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预付时间 | 预付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 报告期后结转情况(2022年7-8月) |
47.84 | 766.36 | 2020年4月15日 | 2020年 | 6.24% | |||
合计 | 2,105.28 | 5,828.79 | 36.12% | 131.76 |
(二)公司其他应收款前十名情况
公司其他应收款前十名的应收余额为6,213.33万元,主要为财务资助款、履约及投标保证金和待退采购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 | 报告期末余额 | 坏账金额 | 报告期后回收情况(2022年7-8月) |
1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085.16 | 1,225.55 | 4.65 |
2 | 江苏莫恩机械有限公司 | 387.92 | 387.92 | |
3 | 河南瑞达能电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366.87 | 340.20 | |
4 | 北京江信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
5 |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 175.00 | |
6 | 上海钱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86.00 | 186.00 | |
7 | 大庆油田物资公司 | 171.00 | 51.30 | |
8 | 陕西现代消防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 | 112.00 | |
9 | 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60 | 75.30 | |
10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125.78 | 6.29 | |
30.00 | 1.50 | 30.00 | ||
合计 | 6,213.33 | 2,861.06 | 34.65 |
(三)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政策如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账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综上所述,我公司已按相应政策对其他应收款充分的计提了坏账。
(四)结合有关供应商或欠款方的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业务性质等,说明有关款项产生的背景及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1、有关供应商或欠款方的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业务性质、款项产生背景等
(1)前十大预付款单位情况
供应商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浙江臻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4-17 | 从事太阳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新能源电气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保温材料、地坪材料、纺织原料的销售;机电设备的安装;太阳能光伏工程、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开发、制造、销售、维修。 | 项目施工服务 | 海宁安控基于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与浙江臻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揽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形成项目预付款。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5 | 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机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销售;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 | 设备采购款 | 泽天盛海因与中海油硬链接签订的销货订单,与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短、中、长硬链接总成的《买卖合同》,合同金额55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先后向对方付款550万元整。后因疫 |
供应商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情影响,及泽天盛海账户在中海油结算账户冻结等原因,中海油服采购订单较预计供货量大幅减少,导致部分预付款项未能提货。 | ||||
北京安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10 | 节能设备研发商,主要从事研发、销售石油钻采节能设备,自主研发了永磁同步电机摩擦换向抽油机,经营Wlift系列直驱抽油机核心零部件以及成套部件的设计和销售。 | 设备采购款 | 泽天盛海因试采气业务,于2019年与北京安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试采气设备的购货合同 后因疫情影响,员工到岗率严重不足,加之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项目无法投标。泽天盛海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设备尾款等原因,试采气业务暂时中止,待安磐交付设备后,将结转预付并确认相关设备资产。 |
新疆恒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11-5-17 | 食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推广服务;园林绿化;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业;施工劳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土木工程建筑业;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及维修;物业管理;环保咨询;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共用工程。 | 项目施工服务 | 三达新技术建造的凤城作业区1号稠油联合处理站水二区除硅工艺改造项目将工程实施部分分包给新疆恒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签订合同,三达新技术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进度支付对方工程预付款项,因疫情影响导致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仍处 |
供应商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于实施阶段,未达到项目结算进度,因此尚未开具发票。 | ||||
江西明灿科技有限公司 | 2014-3-20 | 对外承接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报警系统工程的安装和维保服务等。 | 预付税金 | 青鸟电子承接的南昌雪亮工程需要进行工程分包,于2018年度9月与江西明灿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2018年南昌市公安局雪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55万元。青鸟电子已按进度暂估了成本费用并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施工款,对方目前开具部分发票,故预付款项为已暂估了成本费用尚未开票部分对应的税金。 |
苏州市创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2005-1-19 | 专业提供工业纯水设备,废水处理,中水回用,废水零排放工艺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技术服务。 | 预付采购款 | 三达新技术因项目建设要求与苏州市创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工程合同,合同金额240万,合同范围包括采购及设施的安装及调试,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及发货后分别向对方支付40%作为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成验收运行半年后对方开具发票,受新疆疫情影响,货物到达现场后项目未按预期完成调试,双方同意将验收时间予以顺延,因此 |
供应商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尚未开具发票。 | ||||
北京忠成隆达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15-12-24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设备采购款 | 公司于2020年6月与忠诚隆达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预付款,后期受疫情导致项目停工,暂不继续执行,公司通知忠成隆达暂停生产,暂不供货,因此产生了预付款项。 |
新疆良杉远杭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16-12-20 | 信息技术服务,石油技术服务,自动化系统及控制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计算机应用软硬件开发及维护;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文体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润滑油,有色金属材料,钢材,针纺织品,石油钻采设备的租赁及维修,家用电器维修。 | 项目施工服务 | 公司于2019年开始承接塔里木油田施工开发项目,良杉远杭承接了公司在塔里木油田的售后施工服务,售后服务于2022年底结束,故此合同还未达到最终结算条件,公司暂不确认费用。 |
新疆蒙疆聚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09-3-24 | 销售:楼宇自控设备,多媒体电子设备,母线桥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照明灯具,标准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石油制品,机电产品及配件,建材,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电力线材,照明和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 | 设备采购款、预付税金 | 新疆天安因业务需求,采购一批货物,合同签订后支付了部分预付款,后因需求变更,需要采购数量减少,通知供应商暂停供货,预付款项余额为已供货部分对应的税金及未供货部分的预付款。 |
杭州麦芽创融科技有限公司 | 2018-7-2 | 智能楼宇系统集成、安防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 预付税金 | 公司于2020年从杭州麦芽采购一批控制软件,已按合同约定 |
供应商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通信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监控工程、弱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监控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件、机电设备的销售、研发、安装、维护(限上门)及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视听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的开发、销售、调试、安装及技术服务。 |
付款、供货,以上业务公司已做货物暂估入库,对方暂未开具发票,故预付款项为未开票部分对应的税金。
(2)前十大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客户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16-6-3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 财务资助款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智慧产业—通信业务,其客户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安控鼎辉承接的运维服务项目,一般具有金额大、施工及回款周期长、前期需垫付大额资金等特点,公司为支持其快速发展业务,于 2016 年 7月至 2019 年 7 月陆续提供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 |
江苏莫恩机械有限公司 | 2018-7-10 | 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等 | 待退回采购款 | 2019年泽天盛海与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研究院签订了桥塞买卖框架合同,为此合同于2019年2月与江苏莫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桥塞采购合同,因为桥塞需要进口,预付款给江苏莫恩用于采购桥塞,桥塞到货后因部分货物不能满足西部钻探对桥塞技术要求,西部钻探要求对后续供货桥塞进行降价,且供货数量缩减。因此形成了待退回采购款。。 |
客户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河南瑞达能电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11-11-8 | 空气预热器及配件销售;空气预热器检修;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机械加工;电力工程;技术、软件开发、咨询等 | 待退回采购款 | 公司因生产和研发需要,采购一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河南瑞达能电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具有SUN、AB等国外产品销售代理渠道;同类型产品报价较其他供货商低;且能提供较好的售后服务。公司与河南瑞达能电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资产采购合同。后期因为公司对资产需求变更,支付的预付款项需要退回。 |
北京江信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6-8-29 | 技术开发;销售仪器仪表;工程勘察设计等 | 待退回采购款 | 泽天盛海基于与石化盈科合作项目,与北京江信达签订了软硬件以及技术服务的采购协议,付了部分预付款。后因与石化盈科的合同未成功签订。预付款项已部分退回。。 |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4-7-25 | 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等 | 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 | 泽天盛海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17HZ0030”的融资租赁合同,泽天盛海以AutoTrak G3旋转导向等资产为租赁物,向文科租赁申请5,000万元融资租赁款,其中保证金金额为250万元。 |
上海钱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14-12-11 | 在计算机、网络、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开发等;电子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等 | 待退回采购款 | 泽天盛海基于与石化盈科合作项目,与上海钱硕签订了软硬件以及技术服务的采购协议,付了预付款。后因与石化盈科的合同未成功签订。预付款项已部分退回。 |
大庆油田物资公司 | 1991-9-14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采购代 | 履约保证金 | 公司2020年投标大庆油田仪器仪表项目,并中标“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数字化建设工程项目无线压力、温度变送器(ZIGBEE技术);大庆油田数字化建设工程项目无线控制器(ZIGBEE技术);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数字化建设工程项目无线数据采集仪表(ZIGBEE技术)”三个项目,按要求支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
客户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理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制造; | ||||
陕西现代消防有限责任公司 | 2000-2-28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消防安全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及维修;消防安全工程的施工、检测与维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 待退回采购款 | 青鸟电子基于业务需要向陕西现代消防有限公司采购消防产品。后因客户需求变更,形成待退回采购款。 |
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2-12-20 | 农业生产管理;农作物种植与畜禽养殖;粮食收购与储存;粮油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开发、服务;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陕西省市县级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按要求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2006-9-30 |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电子与智能化、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预拌混凝土、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锅炉安装、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际陆港医院工程EPC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三标段)项目” 5%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
客户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客运索道安装、修理。机械设备、电气、管道、工业炉窑大中型检修。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技术开发、检试验、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咨询和技能培训;劳动服务; |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2006-9-30 |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电子与智能化、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预拌混凝土、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客运索道安装、修理。机械设备、电气、管道、工业炉窑大中型检修。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技术开发、检试验、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咨询和技能 | 投标保证金 | 中标“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际陆港医院工程EPC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三标段)项目”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
客户 | 成立时间 | 业务范围 | 业务性质 | 款项产生的背景 |
培训;劳动服务; |
2、有关款项发生的商业合理性
综上述(一)、(四)的回复,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设备采购款、项目施工费等以及已提供服务或货物后未开票部分对应的税金。因持续受疫情及公司资金紧张影响,未能支付供应商剩余货款,导致部分项目开工延迟,供应商暂未按合同约定或计划提供货物及服务,因此暂时形成预付款项。公司预付的款项均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具有商业合理性。综上述(二)、(四)的回复,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财务资助款及待退回采购款。基于公司业务需要通过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之前和中标之后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投标或者履约保证金;同时因公司需求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需要终止执行,预付的款项需要退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均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具有商业合理性。问题3(2)
(一)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欠款方名称、账龄、款项产生背景,截至目前的回收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 款项形成原因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坏账准 备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坏账金额 | 账龄 | 报告期后回收情况(2022年7-8月)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智慧产业—通信业务,其客户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安控鼎辉承接的运维服务项目,一般具有金额大、施工及回款周期长、前期需垫付大额资金等特点,公司为支持其快速发展业务,于 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陆续对其进行资金支持;后公司转让安控鼎辉32%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其的资金支持转化为财务资助款。 | 14,649.02 | 3,876.61 | 3,691.51 | 185.11 | 1年以内 1-2年 2-3年 | 0.0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 青鸟电子承接了中国电信的南昌雪亮工程。分4年回款,每季度末回款。 | 2,618.02 | 78.54 | 155.24 | -76.70 | 1年以内 | 1,286.97 |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为泸州市楼宇卫士一期项目(第一包)提供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项目运行和检测培训等服务,分5年回款,每季度末回款。 | 271.14 | 8.13 | 16.08 | -7.94 | 1年以内 | 162.05 |
大荔县教育局 | 为大荔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创建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分5年回款,每年年末回款。 | 389.74 | 11.69 | 11.69 | 0.00 | 1年以内 | 0.00 |
合计 | 17,927.92 | 3,974.97 | 3,874.52 | 100.47 | 1,449.02 |
(二)有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均为未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期限,均未逾期。报告期后截止2022年8月末收到回款共计1,449.02万元。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是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分期收取款项,公司此类业务的客户均为信用良好的电信运营商(央企)、国有控股企业,欠款方资信良好,不存在坏账风险。公司通过公开系统查询,未发现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违约诉讼或其他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回款的情形。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期收款,客户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均未到期,发生信用减值风险较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未逾期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因分期收款业务形成的按照前瞻性系数 3%计提了坏账准备。因财务资助款形成的按照账龄(1 年以内 5%,1-2年 10%,2-3 年 30%)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从分期收款业务性质、客户资信、未来收款风险考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且合理。
问题3(3)
(一)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直接或间接重合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资金流转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经公司自查客户及供应商,本报告期内筛查出如下客户和供应商同时为我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正泰中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泰”)
(1)业务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浙江正泰致力于过程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电力自动化、新能源信息化和物联网控制器等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发,主要业务范围为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仪器仪表、供水设备、水处理设备、光伏发电系统、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与我公司的业务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因此双方互为客户及供应商。
(2)本期的采购、销售及款项支付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购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货物/服务内容 | 付款金额 | 付款时间 | 未付款金额 |
浙江正泰 | 900.00 | 12槽机架 | 900.00 | 2021-12-31 | 0.00 |
浙江正泰 | 4,800.00 | 16路电流信号输入模块 | 4,800.00 | 2021-12-31 | 0.00 |
浙江正泰 | 2,200.00 | 16路模拟量输出模块 | 2,200.00 | 2021-12-31 | 0.00 |
浙江正泰 | 1,600.00 | 32路数字量输入模块 | 1,600.00 | 2021-12-31 | 0.00 |
浙江正泰 | 800.00 | 16路电流信号通用端子板 | 800.00 | 2021-12-31 | 0.00 |
浙江正泰 | 400.00 | 32路无源开关量输入端子板 | 400.00 | 2021-12-31 | 0.00 |
浙江正泰 | 720.00 | I/O信号电缆 | 720.00 | 2021-12-31 | 0.00 |
合计 | 11,420.00 | 11,420.00 | 0.00 |
②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销售货物/服务内容 | 回款金额 | 回款时间 | 未收款金额 |
浙江正泰 | 33,795.00 | SIS系统 | 33,795.00 | 2022-1-17 | 0.00 |
浙江正泰 | 3,492.00 | 8路数字量输入模块 | 3,492.00 | 2022-6-1 | 0.00 |
浙江正泰 | 3,969.00 | 8路数字量输出模块 | 3,969.00 | 2022-6-1 | 0.00 |
浙江正泰 | 432.00 | DI底座模块(单) | 432.00 | 2022-6-1 | 0.00 |
浙江正泰 | 414.00 | DO底座模块(单) | 414.00 | 2022-6-1 | 0.00 |
合计 | 42,102.00 | 42,102.00 | 0.00 |
③本报告期发生的上述购销业务均已付款和收款,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北京时代启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启程”)
(1)业务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时代启程主要生产工业仪器仪表、防爆通讯、信号装置、防爆仪器仪表、传感器等;与我公司的业务经营有着相似之处,各自公司为满足自身业务的需求,基于双方对产品的认知及产品的合作性能,因此各方在承接项目时,会互采对方产品,从而更好的完成项目是实施;经过长期的合作,双方信任度增加,成为了互帮互助的合作伙伴,增加合作业务范围,增加客户黏性,因此双方互为客户及供应商。
(2)本期的采购、销售及款项支付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购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货物/服务内容 | 付款金额 | 付款时间 | 未付款金额 |
时代启程 | 839,826.00 | 有害气体监测系统电装 | 839,826.00 | 2022-6-27 | 0.00 |
合计 | 839,826.00 | 839,826.00 | 0.00 |
②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销售货物/服务内容 | 回款金额 | 回款时间 | 未收款金额 |
时代启程 | 26,136.00 | 冗余主控单元(2RJ451RS2321RS232/485) | 26,136.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2,544.00 | 冗余主控单元底座 | 2,544.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4,104.00 | 电源模块(24VDC输入5VDC 3A) | 4,104.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3,504.00 | 电源单元底座 | 3,504.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12,744.00 | 网关模块 | 12,744.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9,840.00 | 通讯模块(1RS4852RS232/485) | 9,840.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2,196.00 | 通讯模块底座 | 2,196.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12,600.00 | 8路供电型模拟信号输入模块(4-20mA) | 12,600.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9,584.00 | 16路开关量输入模块 | 9,584.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8,268.00 | 16路FET输出模块 | 8,268.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7,752.00 | I0单元底座 | 7,752.00 | 2022-1-23 | 0.00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销售货物/服务内容 | 回款金额 | 回款时间 | 未收款金额 |
时代启程 | 1,292.00 | 4路模拟信号输出模块(4-20mA) | 1,292.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3,280.00 | 通信模块8RS485 | 3,280.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732.00 | 通讯模块底座 | 732.00 | 2022-1-23 | 0.00 |
时代启程 | 1,752.00 | 总线连接电缆(0.5m带两端插头) | 1,752.00 | 2022-1-23 | 0.00 |
合计 | 106,328.00 | 106,328.00 | 0.00 |
③本报告期发生的上述购销业务均已付款和收款,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3、杭州北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信息”)
(1)业务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北海信息是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的高科技软件企业。专业从事基于3S技术的可视化综合指挥决策管理平台研制、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信息系统综合集成的高新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口碑及影响力,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青鸟电子有监控施工项目的工程采购需求,经过筛选询价对比等选择北海信息为柘城县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交通违法监测系统工程业务工程施工单位,双方合作关系良好;北海信息急需求一批工作站,且青鸟电子有相关货物的采购渠道,经过推介北海信息最终从我公司采购此批货物,因此双方互为客户及供应商。
(2)本期的采购、销售及款项支付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购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货物/服务内容 | 付款金额 | 付款时间 | 未付款金额 |
北海信息 | 1,377,916.67 | 柘城县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交通违法监测系统工程 | 1,377,916.67 | 2021-12-31 | 0.00 |
北海信息 | 804,080.00 | 柘城县视频监控系统更新维护项目 | 0.00 | 804,080.00 | |
北海信息 | 132,480.00 | 柘城县视频监控系统更新维护项目 | 0.00 | 132,480.00 | |
北海信息 | 197,664.00 |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维护服务项目 | 2022-7-20 | 197,664.00 | |
合计 | 2,512,140.67 | 1,377,916.67 | 1,134,224.00 |
②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销售货物/服务内容 | 回款金额 | 回款时间 | 未收款金额 |
北海信息 | 38,482.00 | 工作站 | 38,482.00 | 2022-2-28 | 0.00 |
合计 | 38,482.00 | 38,482.00 | 0.00 |
③报告期末双方债权债务金额如下:公司应收北海信息0.00元;应付北海信息1,134,224.00元。
4、客户大城鼎立(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城鼎立”)与供应商北京忠成隆达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忠成隆达”)同时受自然人成磊控制。
(1)业务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客户大城鼎立因业务需要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泽天盛海于2019年签订了研发合同(抽油机运行控制软件研发和变频器运行监视系统软件研发)和技术服务合同(试采气技术服
务),泽天盛海已于2019年12月完成上述合同。因公司业务需求,从忠成隆达能采购塔架式抽油机,因此公司于2020年6月与其签订了采购合同。
(2)截止到报告期末的采购、销售及款项支付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购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货物/服务内容 | 付款金额 | 付款时间 | 未付款金额 |
忠成隆达 | 2,613,600.00 | 塔架式抽油机 | 700,000.00 | 2020-6-8 | 1,913,600.00 |
小计 | 2,613,600.00 | 700,000.00 | 1,913,600.00 |
②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销售货物/服务内容 | 回款金额 | 回款时间 | 未收款金额 |
大城鼎立 | 997,500.00 | 抽油机运行控制软件研发 | 695,000.00 | 2021-3-25 | 302,500.00 |
1,150,000.00 | 变频器运行监视系统软件研发合同 | 1,150,000.00 | |||
7,854,000.00 | 42口井技术服务协议 | 7,854,000.00 | |||
小计 | 10,001,500.00 | 695,000.00 | 9,306,500.00 |
③本报告期末双方债权债务金额如下:泽天盛海应收大城鼎立9,306,500.00元;安控科技预付忠成隆达700,000.00元。
5、北京安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磐”)及其子公司北京安师兄软件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师兄软件”)
(1)业务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泽天盛海因试采气业务需要采油试气设备从安磐采购设备及物资、安控科技因压缩机出口业务委托安磐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公司之子公司北美安控因业务需求从安磐采购抽油机组件。因双方合作基础良好,安磐了解到泽天盛海有相关的技术研发能力,安磐决定委托泽天盛海进行无线传输系统研发服务;安师兄软件公司因业务需求从陕西安控采购控制器及主控模块货物等。
(2)截止到报告期末的采购、销售及款项支付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购情况
A.泽天盛海从安磐采购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货物/服务内容 | 付款金额 | 付款时间 | 未付款金额 |
安磐 | 3,650,000.00 | 无线数据传输试采气设备 | 1,500,000.00 | 2018-7-31 | 0.00 |
1,000,000.00 | 2018-8-17 | ||||
500,000.00 | 2018-8-27 | ||||
200,000.00 | 2019-7-11 | ||||
200,000.00 | 2019-7-23 | ||||
250,000.00 | 2019-9-30 | ||||
566,000.00 | 试采气服务协议 | 566,000.00 | 2020-1-16 | 0.00 | |
3,000,000.00 | 采油试气设备总成交 | 850,000.00 | 2019-9-30 | 1,084,700.00 | |
968,000.00 | 2020-2-17 |
97,300.00 | 2020-5-19 | ||||
合计 | 7,216,000.00 | 6,131,300.00 | 1,084,700.00 |
B.安控科技从安磐采购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货物/服务内容 | 付款金额 | 付款时间 | 未付款金额 |
安磐 | 1,802,000.00 | 哈萨克斯坦电厂监控项目-出口压缩机技术咨询服务 | 500,000.00 | 2018-12-07 | 0.00 |
300,000.00 | 2018-12-28 | ||||
300,000.00 | 2019-01-04 | ||||
200,000.00 | 2019-03-12 | ||||
100,000.00 | 2019-09-12 | ||||
200,000.00 | 2019-11-01 | ||||
202,000.00 | 2019-12-19 | ||||
合计 | 1,802,000.00 | 1,802,000.00 | 0.00 |
C.北美安控从安磐采购
单位:美元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货物/服务内容 | 付款金额 | 付款时间 | 未付款金额 |
安磐 | 18,500.00 | Blue Elephant | 18,500.00 | 2020-3-4 | 0.00 |
26,960.00 | Companion Flange | 26,960.00 | 2020-3-11 | ||
合计 | 45,460.00 | 45,460.00 | 0.00 |
②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销售货物/服务内容 | 回款金额 | 收款时间 | 未收款金额 |
安磐 | 2,850,000.00 | 无线传输系统研发合同 | 205,000.00 | 2020-7-27 | 2,645,000.00 |
安师兄软件 | 51,400.00 | 主控制器、扩展模块、无线视示功图等 | 14,900.00 | 2019-8-14 | 0.00 |
36,500.00 | 2019-11-20 | ||||
合计 | 2,901,400.00 | 256,400.00 | 2,645,000.00 |
③本报告期末双方债权债务金额如下:泽天盛海预付安磐2,481,300.00元;泽天盛海应收安磐2,645,000.00元,陕西安控预收安师兄软件51,400.00元。
综上1-5项所述,双方之间基于各自的业务需求真实发生,并签订相关合同支付有关款项,均具有商业实质。上述互为供应商和客户的单位,形成应付账款合计113.42万元、占报告期末应付账款(38,195.15万元)的0.30%,预付款项合计318.13万元、占报告期末预付款(3,478.26万元)的9.15%,应收账款合计1,195.15万元、占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68,374.19万元)的1.75%。
问题3(4)
经公司自查,除杭州麦芽创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麦芽”)外,公司与其他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除销售或采购以外的资金往来。公司与杭州麦芽采购业务合计为10,182.10万元、资金往来合计为40,064.52万元。
1、与杭州麦芽采购业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支付金额 | 结算金额 | 余额 |
2018 | 20,434,980.00 | 14,769,105.40 | 5,665,874.60 |
2019 | 74,541,306.95 | 75,207,927.71 | 4,999,253.84 |
2020 | 9,126,743.75 | 11,738,284.19 | 2,387,713.40 |
2021 | -2,382,050.00 | 5,663.40 |
2022 | 100,000.00 | 105,663.40 | |
合计 | 101,820,980.70 | 101,715,317.30 | 105,663.40 |
2、与杭州麦芽资金往来情况
在2018-2020年期间为解决公司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周转银行贷款资金不足,因失信无法进行票据贴现等问题,与其开展了相关业务,累计发生金额为40,064.52万元,各年末均不存在资金往来余额,且2020年末后无资金往来再发生。
单位:人民币元
各月情况 | 收到/结算金额 | 支付金额 | 余额 |
2018-9 | 44,820,000.00 | 49,820,000.00 | -5,000,000.00 |
2018-10 | 3,200,000.00 | -8,200,000.00 | |
2018-11 | 2,800,000.00 | -5,400,000.00 | |
2018-12 | 5,500,000.00 | 100,000.00 | - |
2019-1 | 14,000,000.00 | 5,200,000.00 | 8,800,000.00 |
2019-3 | 30,000,000.00 | 24,672,000.00 | 14,128,000.00 |
2019-4 | 85,700,000.00 | 30,055,500.00 | 69,772,500.00 |
2019-5 | 96,500,000.00 | 167,622,500.00 | -1,350,000.00 |
2019-6 | 48,450,010.00 | 19,100,000.00 | 28,000,010.00 |
2019-7 | 7,409,947.94 | 20,590,062.06 | |
2019-8 | 650,000.00 | 13,767,500.00 | 7,472,562.06 |
2019-9 | 3,097,070.79 | 13,112,206.00 | -2,542,573.15 |
2019-10 | 7,998,587.63 | 12,770,744.32 | -7,314,729.84 |
2019-11 | 12,880,688.88 | 26,990,086.96 | -21,424,127.92 |
2019-12 | 31,119,280.56 | 9,695,152.64 | - |
2020-1 | 5,999,900.00 | -5,999,900.00 | |
2020-2 | 210,000.00 | -6,209,900.00 | |
2020-3 | 4,115,475.00 | 2,500,000.00 | -4,594,425.00 |
2020-4 | 4,740,000.00 | -9,334,425.00 | |
2020-6 | 4,078,764.72 | 100,000.00 | -5,355,660.28 |
2020-9 | 4,069,968.88 | 3,579,680.00 | -4,865,371.40 |
2020-12 | 4,865,371.40 | 0.00 | |
合计 | 400,645,217.86 | 400,645,217.86 | 0.00 |
综上及公司对(1)至(3)的回复,上述单位除时代启程、安控鼎辉外不涉及公司潜在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公司2022年6月30日预付账款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以及一年内到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2、我们复核了公司编制的前十名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表;
3、我们获取并复核了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明细表;对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
4、我们对前十大预付账款、前十大其他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22年1-6月的发生额进行核查,并结合202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对上述科目执行的函证等核查程序,验证其发生的商业实质及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未发现预付账款欠款方前十名及其他应收款欠款方前十名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情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直接或间接重合的情况,未发现相关销售及采购业务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情形,未发现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未发现客户与供应商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问题4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1.42亿元,同比下降19%,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2.56亿元,较期初上升9.33%,其中在产品账面余额为1.78亿元,占比70%。请结合你公司各业务板块在手订单规模和执行进展,说明你公司期末存货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回复:
一、期末存货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本报告期末存货构成
公司本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25,579.39万元,较期初上升9.33%,主要系在产品的
增加所致;公司在产品核算的存货类别主要为与生产成本有关的在产品和与在手订单执行有关的项目成本及发出商品。“生产成本—在产品”系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对未来市场的预判进行的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项目成本和发出商品”系公司为执行在手订单而发生的成本,待项目完工后降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本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类别 |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 期初存货账面余额 | 变动金额 |
原材料 | 3,058.49 | 3,421.60 | -363.11 |
在产品 | 17,840.77 | 15,700.25 | 2,140.52 |
库存商品 | 2,014.40 | 1,672.72 | 341.68 |
自制半成品 | 2,665.72 | 2,601.27 | 64.46 |
合计 | 25,579.39 | 23,395.83 | 2,183.55 |
(二)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分布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三大业务板块,截至本报告期末三大板块在手订单金额及在产品余额分别为:自动化业务在手订单12,807.53万元、在产品7,541.41万元,油气服务业务在手订单25,009.67万元、在产品5,421.62万元,智慧产业业务在手订单9,970.26万元、在产品4,877.74万元。各业务板块在手订单及在产品分布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业务类型 | 在手订单金额 | 在产品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在产品账面价值 |
自动化 | 12,807.53 | 7,541.41 | 227.72 | 7,313.69 |
油气服务 | 25,009.67 | 5,421.62 | 3,895.79 | 1,525.83 |
智慧产业 | 9,970.26 | 4,877.74 | 193.30 | 4,684.44 |
业务类型 | 在手订单金额 | 在产品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在产品账面价值 |
合计 | 47,787.46 | 17,840.77 | 4,316.81 | 13,523.96 |
1、自动化业务及油气服务业务在产品形成的原因
自动化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公司自产RTU产品及项目的系统集成,油气服务业务主要给客户提供油田化学品、含油污染物治理技术服务及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等,这两类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油田等油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客户资源优质、稳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但甲方物资采购、项目建设一般遵循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通常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投资计划,经方案审查、立项批复、请购批复、招投标、合同签订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在上半年确定及下达资金预算,货款结算和项目验收通常集中在下半年及春节前,尤其是第四季度。因业务运行周期和特点的原因,公司依据在手订单及未来对市场的预期,上半年主要集中为自动化及油气服务业务进行生产备货、供货及项目实施。产品销售项目进行原材料备料及投产,以备客户物资采购的需求;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项目按实施进度投入项目成本,按照项目预期进度陆续实施,以按期满足客户项目建设和实施的要求。由于物料的交付和项目投入集中在上半年,但年中尚未达到甲方结算时点,导致我公司上半年存货相比期初有所增加。
2、智慧产业业务在产品形成合理性
智慧产业业务,公司主要以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结合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在智能建筑、智能安防、智能交通、智慧农业、智慧园区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成熟、完整、智能的应用场景智能化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由于智慧产业项目实施阶段通常需要垫付较大规模的资金,回款较慢,导致资金占用时间较长,因此公司进行资金等资源调配时优先考虑回款周期短的自动化产业和油气服务产业,使得智慧产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2022年公司在智慧产业业务的投入相对较少,存货相较期初变动较小。智慧产业在执行业务基本为2022年以前尚未结算项目,目前在手订单对应的结算金额足以覆盖对应的存货余额,项目负责人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确保完工进度符合项目要求,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量和后续结算工作。
综上所述,本期公司在产品的增加主要由于自动化及油气服务业务上半年生产备、供货及项目成本投入的增加所致,在手订单销售额能够覆盖存货期末余额,因此,公司期末存货上升具有合理性。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结合存货的保存情况、库龄、账面金额及可变现净值对各类别存货分别进行分析测试,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报告期,公司已对各项存货通过存货盘点并结合项目实施及市场情况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账面有减值风险的存货及预计亏损项目已于2021年年末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盘点和梳理过程中未发现期末存货存在毁损或无使用价值情况,本年新增存货与公司在手订单匹配,未来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存货的账面价值,目前尚无减值迹象,因此本报告期不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严谨。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存货,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2022年6月30日存货分类明细表、在产品明细表及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
2、我们获取了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以及未履行的在手合同、订单明细表;
3、我们复核了公司在产品对应的在手合同或订单情况,分析在产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我们将2022年初以来公司存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存货上升的原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问题5
报告期末, 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4.72亿元,主要为“杭州智慧产业园”4.45亿
元,该产业园截至目前尚未解除抵押、尚未办妥产权证书。请说明该产业园的抵押用途,尚未解除抵押的原因,解除抵押所需满足的条件,以及截至目前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在抵押未解除状态下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回复:
一、产业园的抵押用途、尚未解除抵押的原因以及解除抵押所需满足的条件2019年4月23日,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编号为“17180017-6”的《抵押合同》,以坐落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围垦路与福成路交叉口东北角、《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杭经国用(2015)第100018号”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30100201600303号”的在建工程为抵押物,为2017年10月31日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17180017”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2019年5月15日,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编号为“129C110201900061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坐落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围垦路与福成路交叉口东北角、《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杭经国用(2015)第100018号”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30100201600303号”的在建工程为抵押物,为2019年5月17日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的“129C110201900061”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截至目前上述2笔贷款尚未偿还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无法解除,需要偿还完毕欠款后方可解除抵押。
二、截至目前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为尽快解除产业园抵押,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与金融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并尽力筹措偿债资金
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偿还方案。同时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尽力筹措资金进行偿付;同时公司产业园已大部分实现对外出租,随着后续稳定租金流入,结合其他偿债措施,公司将尽快清偿银行贷款。
2、积极推进公司重整事项,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化解公司债务风险
2021年8月5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15破申19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管理人。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及重整受理工作正常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在抵押未解除状态下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产业园作为公司拥有并控制的资产,公司已将其进行出租,其虽然处于抵押状态,但并未影响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同时产业园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之第二章、第六条“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认为产业园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确认和计量条件,从而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所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投资性房地产,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2022年6月30日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表;
2、我们检查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借款合同及对应的抵押合同;
3、我们询问了杭州产业园目前产权办理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投资性房地产未解除抵押的状态下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6
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57亿元,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1.76亿元、机器设备6,413.91万元。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产能利用率、有关机器设备可回收金额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回复:
一、公司固定资产整体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676.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账面原值 | 22,695.12 | 18,316.65 | 3,752.71 | 1,928.61 | 46,693.09 |
累计折旧 | 4,493.17 | 10,458.98 | 2,422.65 | 1,574.81 | 18,949.62 |
减值准备 | 617.54 | 1,443.77 | 6.03 | 2,067.34 | |
账面价值 | 17,584.40 | 6,413.91 | 1,330.05 | 347.77 | 25,676.12 |
占比 | 68.49% | 24.98% | 5.18% | 1.35% | 100.00% |
二、结合公司业务开展、产能利用率、有关机器设备可回收金额等情况,说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同类型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下: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通用设备 | 电子设备 | 节能专用设备 |
蓝海华腾 | 20 | 5 | 5 | 5 | |||
*ST吉艾 | 10-30 | 5-10 | 5 | 5 | |||
海默科技 | 8-40 | 3-10 | 5-10 | 3-8 | |||
贝博电子 | 20-50 | 5 | 5 | ||||
达实智能 | 20-27 | 5 | 5 | 主要受益期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通用设备 | 电子设备 | 节能专用设备 |
安控科技 | 20-50 | 5-10 | 5-10 | 5 |
1、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7,584.40元,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68.49%,主要为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的办公生产用房屋、三达新技术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区丰源路、白碱滩区的办公生产用房屋、郑州鑫胜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办公用房。上述房屋均属于自用状态,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50年,其经济使用年限与会计折旧年限相当,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是合理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固定资产涉及的价值类型为可回收价值。可回收价值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目前,上述房屋建筑物属于自用状态,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选择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可回收价值,固定资产减值金额是按照每一单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金额。公司采用周边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前期已就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计提627.54万元减值准备,报告期末,上述房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均高于其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减值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
2、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6,413.91万元,占公司固定账面价值的24.98%,主要为泽天盛海机器设备4,409.81万元,三达新技术机器设备996.52万元、安控科技机器设备612.55万元。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5-10年,其经济使用年限与会计折旧年限相当,公司机器设备折旧计提是合理的。
泽天盛海2021年业务量较2020年有大幅下降,2021年末,泽天盛海对常年露天使用、设备经风吹日晒、雨水腐蚀等原因导致性能较差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计提了减值准备。2021年末泽天盛海机器设备减值准备余额为1,001.01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相关固定资产未发现进一步减值的迹象。
三达新技术所处市场环境好转,运营状况良好,结合同行业其他公司,2021营业收入
为20,478.80万元,较2020年增长5.33%。2022年业务稳步推进,不存在产能利用率降低的情况,机器设备未出现减值现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安控科技2022年经营情况较2021年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末,安控科技已经根据经营情况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301.73万元减值准备,2022年经营情况较2021年未发生不利变化,设备利用率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测试机器设备较2021年末未发生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减值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
3、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及其他
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计提折旧年限分别为5-10年、5年,与同类型上市公司折旧年限相似,且其经济适用寿命与折旧年限相当,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及其他折旧计提是合理的。公司办公设备及其他已经在上年末计提了6.03万元的减值准备,公司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经测试不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固定资产,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公司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明细表,涵盖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折旧年限、累计已使用年限、残值率,已计提折旧金额、当期计提折旧金额、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目前使用状态等;
2、我们对固定资产以及累计折旧自2022年初以来的增减变化进行了分析性复核;
3、我们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进行了分析;
4、我们获取了公司对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判断说明,并就公司管理层对公司业务开展状况及在手订单情况进行了访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问题7你公司披露称:“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抵押、本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全面自查并说明已逾期债务的债权人性质(如自然人、银行、客户、供应商等)、发生时间、金额、是否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有关债权人在你公司预重整过程中申报债权情况,你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充分;结合有关借款和担保的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回复:
一、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逾期债务情况如下
(一)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有息债务逾期本金94,574.59万元、逾期利息及罚息23,586.52万元,合计118,161.11万元。涉及的拆借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 | 债权人 | 债权人性质 | 本金 | 逾期利息罚息等 | 本息合计 | 2022年1-6月计提利息 | 逾期发生时间 | 是否已通过司法途径 | 债权申报情况 |
安控科技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金融机构 | 8,500.88 | 2,274.61 | 10,775.49 | 499.35 | 2020-3-27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 | 金融机构 | 4,000.00 | 593.34 | 4,593.34 | 149.06 | 2021-10-20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 金融机构 | 1,599.89 | 874.68 | 4,874.57 | 290.55 | 2021-5-10 | 否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 金融机构 | 2,400.00 | 0.00 | 0.00 | 2021-3-18 | 否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金融机构 | 1,063.20 | 1,085.26 | 2,148.46 | 184.02 | 2020-9-18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金融机构 | 1,535.64 | 266.36 | 1,802.00 | 79.60 | 2020-2-9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 | 894.88 | 501.61 | 1,396.49 | 140.64 | 2020-12-15 | 是 | 已申报债权 |
杭州安控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金融机构 | 227.80 | 32.49 | 260.29 | 7.46 | 2020-10-9 | 是 | 已申报债权 |
青鸟电子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金融机构 | 2,341.29 | 109.58 | 2,450.87 | 101.09 | 2021-10-9 | 是 | 已申报债权 |
泽天盛海 | 北京市文化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机构 | 2,100.00 | 1,068.06 | 3,168.06 | 260.70 | 2020-10-17 | 是 | 已申报债权 |
泽天盛海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金融机构 | 1,900.78 | 1,187.81 | 3,088.59 | 187.05 | 2020-11-28 | 是 | 已申报债权 |
泽天盛海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金融机构 | 1,898.25 | 420.77 | 2,319.02 | 94.77 | 2020-6-28 | 是 | 已申报债权 |
泽天盛海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金融机构 | 1,756.63 | 452.35 | 2,208.98 | 141.49 | 2020-11-13 | 是 | 已申报债权 |
泽天盛海 | 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 | 金融机构 | 787.32 | 204.45 | 991.77 | 45.08 | 2020-5-19 | 是 | 已申报债权 |
主体 | 债权人 | 债权人性质 | 本金 | 逾期利息罚息等 | 本息合计 | 2022年1-6月计提利息 | 逾期发生时间 | 是否已通过司法途径 | 债权申报情况 |
浙江安控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 金融机构 | 11,195.93 | 1,243.00 | 12,438.93 | 480.16 | 2021-6-2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类金融机构 | 14,041.85 | 11,834.36 | 58,356.99 | 4,022.38 | 2021-6-23 | 否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类金融机构 | 1,150.00 | 2021-10-2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类金融机构 | 30,768.74 | 2021-10-2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类金融机构 | 562.04 | 2021-10-2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
宜宾安控 | 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金融机构 | 300.00 | 12.25 | 312.25 | 9.05 | 2022-4-30 | 否 | 子公司债权且上市公司未提供担保,无需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陈德峰 | 自然人 | 2,805.88 | 973.72 | 3,779.60 | 338.58 | 2019-12-20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南京永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供应商 | 405.50 | 184.59 | 590.09 | 31.40 | 2020-1-3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董爱民 | 自然人 | 1,142.76 | 128.49 | 1,433.58 | 128.49 | 2022-1-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董爱民 | 自然人 | 162.33 | 0.00 | 0.00 | 2022-6-29 | 否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程志军 | 自然人 | 663.00 | 81.33 | 744.33 | 26.67 | 2021-12-3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赵宏昌 | 自然人 | 270.00 | 50.35 | 320.35 | 20.62 | 2021-12-3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安控科技 | 徐辉 | 自然人 | 100.00 | 7.06 | 107.06 | -0.75 | 2021-7-26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合计 | 94,574.59 | 23,586.52 | 118,161.11 | 7,237.46 |
(二)经营性债务逾期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性债务逾期本金2,912.83万元(含未兑付的票据)、违约金547.33万元,合计3,460.16万元。涉及的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 | 债权人名称 | 债权人性质 | 逾期货款 | 违约金 | 逾期+违约合计 | 2022年1-6月确认违约金 | 逾期发生时间 | 是否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预重整过程中债权申报情况 | 关于违约计提说明 |
安控科技 | 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91.32 | 0.00 | 191.32 | 0.00 | 2020-10-28 | 是 | 已申报债权 | 对方撤诉,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
安控科技 | 西安正通电气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60.17 | 0.00 | 60.17 | 0.00 | 2020-1-2 | 是 | 已申报债权 | 未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上海申势诚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供应商 | 7.03 | 0.00 | 7.03 | 0.00 | 2020-4-10 | 是 | 未申报债权 | 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以前年度已确认,本报告期不涉及 |
安控科技 | 胜利油田豪威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 | 22.05 | 2.12 | 24.17 | 0.42 | 2020-1-1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黄山鑫宏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62 | 10.62 | 0.19 | 2020-3-27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北京纬创资通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13.76 | 24.02 | 337.78 | 9.94 | 2020-3-28 2018-11-17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上海欧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64.06 | 16.35 | 80.41 | 1.44 | 2020-7-5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宝鸡市利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9.34 | 5.00 | 54.34 | 0.00 | 2020-3-20 | 是 | 已申报债权 | 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相关费用,本报告期不涉及 |
安控科技 | 陕西众业达电器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5.03 | 0.17 | 15.20 | 0.00 | 2019-11-1 | 是 | 已申报债权 | 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相关费 |
用,本报告期不涉及 | ||||||||||
安控科技 | 温岭市东南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0.09 | 0.13 | 0.22 | 0.00 | 2020-8-19 | 是 | 未申报债权 | 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相关费用,本报告期不涉及 |
安控科技 | 天津金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38 | 2.33 | 6.71 | 0.31 | 2021-2-2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3.90 | 3.55 | 17.45 | 0.98 | 2020-4-27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博海粤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2.99 | 4.13 | 47.12 | 0.82 | 2020-6-21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宏信木器厂 | 供应商 | 2.60 | 1.30 | 3.90 | 0.30 | 2019-11-11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西安万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1.00 | 4.89 | 35.89 | 1.56 | 2020-12-21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安徽天光传感器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99.81 | 74.11 | 273.92 | 17.06 | 2020-4-8 2020-7-1 2020-8-24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天津滨耀特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96.32 | 8.92 | 105.24 | 3.12 | 2020-7-10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北京众恒恒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26 | 0.53 | 10.79 | 0.20 | 2020-9-24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西安万洲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10.76 | 20.76 | 0.00 | 2020-11-2 | 是 | 已申报债权 | 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相关费用,本报告期不涉及 |
安控科技 |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09.80 | 44.98 | 354.78 | 6.00 | 2018-12-1 2019-1-1 2020-1-1 | 是 | 已申报债权 | |
安控科技 | 北京京海建坤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30 | 0.41 | 3.71 | 0.00 | 2020-9-24 | 是 | 已申报债权 | 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 |
2020-12-23 | 以前年度已确认相关费用,本报告期不涉及 | |||||||||
安控科技 | 北京实创上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 | 49.61 | 0.68 | 50.29 | 0.00 | 2021-8-23 | 是 | 已申报债权 | 预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前年度已计提充分 |
郑州鑫胜 | 平顶山森源电气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0.30 | 32.00 | 72.30 | 0.00 | 2019-8-28 | 是 | 子公司债权且上市公司未提供担保,无需申报债权 | 预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前年度已计提充分 |
泽天盛海 | 天津波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9.86 | 7.86 | 47.72 | 0.00 | 2020-1-1 | 是 | 子公司债权且上市公司未提供担保,无需申报债权 | 预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前年度已计提充分 |
泽天盛海 | 贝克休斯(中国)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60 | 223.66 | 724.26 | 0.00 | 2019-12-20 | 是 | 子公司债权且上市公司未提供担保,无需申报债权 | 预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前年度已计提充分 |
泽天盛海 | 北京斯迪莱铂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90.21 | 78.81 | 169.02 | 0.00 | 2020-4-3 | 是 | 子公司债权且上市公司未提供担保,无需申报债权 | 预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前年度已计提充分 |
安控科技 | 北京中新天狮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7.80 | 0.00 | 17.80 | 0.00 | 2020-1-22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 供应商 | 60.00 | 0.00 | 60.00 | 0.00 | 2020-5-29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聚盛恒实业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2.69 | 0.00 | 2.69 | 0.00 | 2020-6-30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5.50 | 0.00 | 35.50 | 0.00 | 2020-7-2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9.30 | 0.00 | 39.30 | 0.00 | 2020-7-2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8.91 | 0.00 | 8.91 | 0.00 | 2020-7-2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上海思浙电气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8.45 | 0.00 | 8.45 | 0.00 | 2020-7-13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1.00 | 0.00 | 11.00 | 0.00 | 2020-7-13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9.45 | 0.00 | 39.45 | 0.00 | 2020-7-13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沧州科鸣机柜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7-13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沧州科鸣机柜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9.48 | 0.00 | 9.48 | 0.00 | 2020-7-13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浙江裕顺仪表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62.00 | 0.00 | 62.00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 | 0.00 | 5.00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6.74 | 0.00 | 6.74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0 | 0.00 | 50.00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5.57 | 0.00 | 15.57 | 0.00 | 2020-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 | 0.00 | 5.00 | 0.00 | 2020-7-16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 | 0.00 | 5.00 | 0.00 | 2020-7-16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 | 0.00 | 5.00 | 0.00 | 2020-7-16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 | 0.00 | 5.00 | 0.00 | 2020-7-16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 | 0.00 | 5.00 | 0.00 | 2020-7-16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宝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5.00 | 0.00 | 5.00 | 0.00 | 2020-7-16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西安德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8.92 | 0.00 | 8.92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北京众恒恒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供应商 | 10.26 | 0.00 | 10.26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浙江裕顺仪表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浙江裕顺仪表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9.96 | 0.00 | 9.96 | 0.00 | 2020-9-2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安徽国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7.00 | 0.00 | 7.00 | 0.00 | 2020-9-25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 供应商 | 80.00 | 0.00 | 80.00 | 0.00 | 2020-10-2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8.75 | 0.00 | 18.75 | 0.00 | 2020-11-1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7.68 | 0.00 | 17.68 | 0.00 | 2020-11-11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0.58 | 0.00 | 0.58 | 0.00 | 2020-11-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楚鑫机电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1-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楚鑫机电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1-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楚鑫机电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10.00 | 0.00 | 10.00 | 0.00 | 2021-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安控科技 | 深圳市楚鑫机电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20.00 | 0.00 | 20.00 | 0.00 | 2021-7-14 | 否 | 已申报债权 | 供应商未发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
合计 | 2,912.83 | 547.33 | 3,460.16 | 42.34 |
(三)上述逾期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报告期末,逾期债务合计为121,621.27万元(其中有息债务逾期为118,161.11万元、经营性债务逾期为3,460.16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222,386.26万元)的54.69%,同时本报告期逾期债务涉及的费用为7,279.8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14,910.34万元)的48.82%。
(四)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
对于已结案诉讼,公司已经按照判决结果和债权人在预重整中债权申报情况,计提了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计入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对于未决诉讼部分,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和债权人预重整债权申报情况计提了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计入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付利息、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因此上述(一)、(二)涉及的逾期债务,公司已依据上述口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计提了因逾期而发生的违约责任。同时对失控子公司东望智能提供的担保,公司结合其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本报告期末补提预计负债3,011.03万元,累计确认13,011.03万元担保义务。
综上,公司与逾期债务有关的违约责任和与担保义务有关的担保责任,公司已充分、合理的进行了计提。
(五)结合有关借款和担保的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形。
经公司自查有关借款和担保的资金流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预计负债,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已逾期债务明细表,涵盖信息包括:债权人性质、发生时间、金额、是否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是否已结案及有关债权人在公司预重整过程中申报债权情况等;
2、我们结合对已逾期债务2021年的审计情况,复核了已逾期债务2022年以来的变
化情况;
3、我们复核了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预计负债计提合理、充分;同时,结合2021年年报审计情况,我们未发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形。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