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2-02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69,517股(以下称“本次发行”)。根据天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9号),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2,008,551元变更为202,678,06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2,008,551股变更为202,678,068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海正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 |
【2004】60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苏州市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64077600。 | 小组浙上市【2004】60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苏州市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64077600。 | |
2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2022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6.9517万股,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3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678,068元。 |
4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2,678,06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5 |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