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九牧王:关于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

盛投资”)向北京金陵华瑞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陵华瑞”)转让上海华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创业”)49.02%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九盛投资不再持有华软创业的财产份额。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款项2,500万元。鉴于第二笔款

项已逾期,且后续款项付款期限较长,款项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该项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实现投资收益68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

? 风险提示:

1、根据协议约定,协议签订生效后180日内,由金陵华瑞向九盛投资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笔款项已逾期,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款项的收回事宜,但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剩余款项5,500万元存在未能按期收回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2022年3月11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盛投资将其在华软创业的49.02%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金陵华瑞,本次转让价款为现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根据转让协议之“特别约定”条款约定的相关价款之和。“特别约定”指:若华软创业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从协议约定的在管投资项目获得相关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九盛投资仍按照

49.02%的比例享有相关收益(以下简称“特别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1)。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交易价款进展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1日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1、协议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金陵华瑞向九盛投资支付人民币2,500万元;

2、协议签订生效后180日内,金陵华瑞向九盛投资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

3、协议签订生效后360日内,金陵华瑞向九盛投资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

4、协议签订生效后540日内,金陵华瑞向九盛投资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

5、其他相关付款金额及时间根据协议“特别约定”条款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款项2,500万元;第二笔款项已逾期,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二)转让交割进展

根据协议约定:金陵华瑞、华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华软创业的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华软上海”)应在协议签订且九盛投资收到第一笔转让价款后180日内,将标的份额工商变更至金陵华瑞名下,九盛投资应配合金陵华瑞、华

软上海完成前述工商变更手续。若在华软创业其他合伙人均已完成工商变更文件签署的情况下,九盛投资应配合金陵华瑞、华软上海完成前述工商变更手续。

2022年9 月19日,公司收到华软创业的通知,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九盛投资不再持有华软创业的财产份额。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款项2,500万元。鉴于第二笔款项已逾期,且后续款项付款期限较长,款项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该项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实现投资收益68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

四、风险提示

根据协议约定,协议签订生效后180日内,金陵华瑞向九盛投资支付第二笔款项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笔款项已逾期,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款项的收回事宜,但本次交易的剩余款项5,500万元能否按期收回,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协议约定,由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广宇为金陵华瑞在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特别约定项下的付款义务、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向九盛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金陵华瑞最后一项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