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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莱茵生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莱茵生物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470,085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7,999,997.2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90,066.13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1,109,931.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450C000482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朝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9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1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建设项目730,016,50042,063,555.61
2莱茵天然健康产品研究院建设项目238,000,0000
合计968,016,50042,063,555.61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2、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监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莱茵生物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莱茵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韦 东 杨小虎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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