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年8月31日,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3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披露了《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8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8月31日。
2、首次授予价格:10.90元/股。
3、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首次授予数量:320万股。
5、首次授予人数:66名,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朱中萍 | 董事、总经理 | 35.00 | 10.94% | 0.35% |
2 | 顾代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30.00 | 9.37% | 0.30% |
3 | 胡灵慧 | 财务总监 | 20.00 | 6.25% | 0.2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3人) | 235.00 | 73.44% | 2.35% |
首次授予部分(66人) | 320.00 | 100% | 3.2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 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9、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2、以2021年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2、以2021年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 |
首次授予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2、以2021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Q票未能解除限售,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不一致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取消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6人,首次授予数量由332万股调整为320万股,预留数量不变。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的实施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59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9月5日止,公司已
考评结果 | A | B | C | D | E |
个人层面系数 | 100% | 70% | 0% |
实际收到6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4,88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计入实收股本3,200,000元,新增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680,000元。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3,2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3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股份性质 | 变更前 | 本次变动 | 变更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000 | 75.00% | +3,200,000 | 78,200,000 | 75.7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00,000 | 25.00% | 0 | 25,000,000 | 24.22% |
三、总股本 | 100,000,000 | 100.00% | +3,200,000 | 103,200,000 | 100.00% |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03,2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比例由8.53%变为8.27%,戚兴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03,200,0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80元。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