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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0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8月9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200.00万元购买李笑海、陈汉才、谢素玲等共17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轻所”)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签订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二、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因二轻所办理工商变更业务需要,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就关于股权转让的事宜签订《<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前述事宜签订《<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之约定,本次交易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智朗”)作为二轻所股权的受让方,《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方罗慧梅将其持有的原拟转让给公司的二轻所0.1%的股份,以人民币72,000元转让给广州智朗,且二轻所其余16名原股东均对此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其剩余持有的3.11%的股份以人民币2,240,431.20元继续转让给公司。本次交易后,广州智朗成为二轻所的股东之一,持有二轻所0.1%的股份。股权转让完成后,二轻所股权结构如下:

三、 本次《补充协议》签署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本次交易的完成以及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补充协议系为了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0日

序号股东名称股数(股)股份占比(%)
1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90,00099.90
2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0.1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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