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恒汇”)函告,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冻结情况
1、本次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日期 | 解冻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原因 |
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20,186,961 | 25.06% | 2.17% | 否 | 2022-09-14 | 2025-09-13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2、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0,560,605 | 8.65% | 20,186,961 | 25.06% | 2.17% |
说明:1、截至公告披露日,常州恒汇累计被质押的股份为36,657,68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5.5%,占公司总股本的3.93%。
2、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常州恒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