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发明专利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发明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期限 |
一种CHA分子筛及其制备方法、脱硝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 2021 1 0569949.3 | 2021年05月25日 | 2022年09月16日 | 吉林大学;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