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守红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768亿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用于支付公司购买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对价款及相关税费或置换前期已支付的自有资金,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