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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0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36,700,000.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5,17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532,2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30Z02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NOR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318.0020,318.00
2通用MCU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7,731.0017,731.00
3CiNOR存算一体AI推理芯片研发项目12,339.0012,339.00
4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25,000.0025,000.00
合计75,388.0075,388.0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55,760,400.00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36,70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6,7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6,700,000.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67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恒烁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3,67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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