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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9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债券代码:123125 债券简称:元力转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林志强及一致行动人林莹、江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股东集中竞价买卖公司股份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为林志强及一致行动人林莹、江嵘(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导致:(1)截至2022年2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755,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63%,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2)截至2022年5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85,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34%,低于公司总股份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志强及一致行动人林莹、江嵘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林志强、林莹、江嵘

林志强同时控制账户“林莹”、“江嵘”,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权益变动原因:自身投资需求

(三)权益变动方式:集中竞价

(四)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持股超过5%的情况

(1)截至2022年1月28日,股东林志强、林莹、江嵘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累计持有15,378,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55%;其中,林志强7,579,004股,林莹2,650,233股,江嵘5,149,648股。

(2)2022年2月7日,林志强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增持377,100股,占总股本的0.1208%。至此,林志强、林莹、江嵘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5,755,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63%;其中,林志强7,956,104股,林莹2,650,233股,江嵘5,149,648股。

2、股东持股低于5%的情况

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23日,林志强、林莹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买入公司股份235,800股、290,900股,林志强、林莹、江嵘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6,334,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17%;其中,林志强8,191,904股,林莹2,993,333股,江嵘5,149,648股。

(2)2022年5月30日,江嵘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149,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82%。至此,林志强、林莹、江嵘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5,185,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34%;其中,林志强8,191,904股,林莹2,993,333股,江嵘4,000,000股。

3、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2年2月7日2022年5月30日
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
林志强合计持有股份757.90042.4274%795.61042.5481%819.19042.62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7.90042.4274%795.61042.5481%819.19042.623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林莹合计持有股份265.02330.8488%265.02330.8488%299.33330.95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5.02330.8488%265.02330.8488%299.33330.958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江嵘合计持有股份514.96481.6493%514.96481.6493%400.00001.28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4.96481.6493%514.96481.6493%400.00001.281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537.88854.9255%1,575.59855.0463%1,518.52374.86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37.88854.9255%1,575.59855.0463%1,518.52374.863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5月30日)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账户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净变动数量(股)净变动方向变动占总股本比例(%)

林志强

林志强集中竞价2021年8月9日至 2021年12月27日5,925,100增加1.8977

林莹

林莹集中竞价2021年9月27日至 2021年12月28日-2,356,752减少-0.7548

江嵘

江嵘集中竞价2021年8月23日至 2021年12月29日1,346,748增加0.4313

林志强

林志强集中竞价2022年1月18日至 2022年2月9日2,266,804增加0.7260

林莹

林莹集中竞价2022年1月5日至 2022年2月23日1,927,133增加0.6172

江嵘

江嵘集中竞价2022年1月7日至 2022年5月30日-1,143,148减少-0.366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林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林莹、江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85,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34%,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林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林志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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