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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9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 125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的原则,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联新材”)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就双方共同投资25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18万吨电池级普鲁士蓝(白)项目”事项于2022年9月17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惠祥注册资本:41,023.737万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高性能有机颜料、染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注册地址: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788777922C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段文勇先生在七彩化学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七彩化学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七彩化学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彩化学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

乙 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

鉴 于:

1、七彩化学拥有普鲁士蓝(白)产业化技术、成本以及环保处理优势;

2、美联新材具有普鲁士蓝(白)上游核心原材料氰化钠的产能、成本、技术优势;

双方按照“依法合规、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双方全面战略合作。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方式

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各50%。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暂定共同投资25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18万吨电池级普鲁士蓝(白)产业化项目,致力于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普鲁士蓝(白)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助推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所列举的合作内容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尽快推进本协议中涉及的合作内容的审批及实施。本协议如因双方业务需要、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导致必须修改或终止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此次与七彩化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子公司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氰化钠的产能、成本、技术上的优势,进一步实施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更好地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后续具体合作细节有待进一步商讨。本次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协议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七彩化学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约定,有关详尽的合作事宜需在后续签订的协议中予以明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形势改变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公司拟收购彭志远持有的成都菲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

2、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拟收购张鹏龙持有的浙江金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0%股权,拟收购张诗悦持有的目标公司30%股权,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3、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双方长期采购供应湿法隔膜合作的事宜签署了《采购框架合同》,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化。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张朝益持有公司股份41,8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7%,其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10月13日-2023年4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89,8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日,张朝益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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