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并购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14%股权、以现金372,500.00万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资。
考虑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现金流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并购贷款,公司以持有银根矿业不超过9.6%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并购贷款将用于公司收购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银根矿业14%股权。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27,929.6875万元
5.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9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融资需求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