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兴能源或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持有的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标的公司)14%股权、以现金372,500.00万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根矿业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完毕相应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远兴能源已成为持有银根矿业60%股权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标的资产过户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一、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签署的《关于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交割日/完成日后60日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过渡期间内标的公司因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纳百川、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丰投资)和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工程)应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对于资产基础法下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资产,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
2021年8月31日为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和审计基准日,标的资产于2022年8月9日完成交割,过渡期利润表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认定及实施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银根矿业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XYZH/2022BJAA140701)。根据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并经交易各方确认,银根矿业在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内净利润为-6,038,599.76元,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亏损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已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完成差额补足。
单位:元
序号 | 交易对方 | 股权交易前持股比例 | 股权交易后持股比例 | 补偿金额 | 补偿情况 |
1 | 纳百川 | 34.91% | 16.73% | 1,097,927.23 | 已补足 |
2 | 纳丰投资 | 21.03% | 16.83% | 254,043.47 | |
3 | 博源工程 | 8.06% | 6.44% | 97,293.24 | |
合计 | 64.00% | 40.00% | 1,449,263.94 |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XYZH/2022BJAA140701)。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