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收到民事诉讼状及开庭传票,沈陈娟起诉建艺集团及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沈陈娟
被告一:建艺集团
被告二: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公司”)
3、纠纷起因及诉讼请求
2015年2月,被告一建艺集团与被告二滨江公司签订《南通滨江洲际酒店4号楼内装饰2标段施工合同》将南通滨江洲际酒店4号楼内装饰2标段4至7层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发包给建艺集团施工。现沈陈娟以其是该项目的实际施工人为由,起诉被告一建艺集团与被告二滨江公司,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5,056,458.08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延
迟付款利息合计10,179,757.23元(暂定)。3、请求判令被告二在欠付工程款本金及利息范围内对原告承担给付责任。4、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836.50万元(剔除本次公告的涉诉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4.92%,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目前公司与各大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正常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积极与司法机关、原告等各方进行沟通,加大调解力度持续推进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结案率。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开庭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17日
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说明: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400万元以上案件。
序号 | 原告/ 申请人 | 公司收到 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时间 | 被告/ 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及金额(元) | 进展情况 |
1 | 孙永忠、周志强 | 2022.08.08 | 建艺集团、南京新城创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 工程 纠纷 | 5,373,223.26 | 一审 待开庭 |
2 | 姚建华 | 2022.09.02 | 建艺集团、方书泽 | 劳务 纠纷 | 4,739,476.68 | 一审 待裁判 |
3 | 辽宁省建艺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07 | 抚顺嘉鑫置业有限公司、建艺集团 | 票据 纠纷 | 5,590,844.62 | 一审 待开庭 |
注: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07件,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约为9,266.15万元,均为涉案金额400万元以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