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研究院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王燕清先生、董事王磊先生、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赵康僆先生及戴建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法律顾问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关联董事尤志良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尤志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6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尤志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94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1,565,440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5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294,400份。
上述人员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63,756,744股变更为1,565,616,584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63,756,744元变更为1,565,616,584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期权行权,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相应调整。与会董事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