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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雯琪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李雯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李雯琪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前,李雯琪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李雯琪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原定任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雯琪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82.44375万份持股计划份额。李雯琪女士在公司监事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雯琪女士辞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于离任监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其原定监事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李雯琪女士持有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置。

李雯琪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李雯琪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鉴于李雯琪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推荐张金锋先生(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金锋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的任职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张金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现任华大基因内审内控部负责人。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华东片区)财务负责人,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金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41.221875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当前总份额的比例0.46875%。张金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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