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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频电子”)前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已到期,现拟继续向其申请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捷频电子提供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苏银最保字第8112080908001号),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的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

4.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正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 保证期间: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的且尚在履行期间的担保协议金额合计人民币26,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9.7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5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3,797.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4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6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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