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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6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66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22年1-6月,发行人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20,074.38万元,同比下降37.16%;经审阅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21.04万元,同比下降70.79%。根据202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预测2022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449.16万元,同比下降1.54%。请发行人:(1)说明2022年1-6月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以及实现全年盈利预测的可行性;(2)结合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政策变化、竞争格局等情形,说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现场督导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具体包括转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交易、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等。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与相关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流向和使用情况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形;(2)发行人内控不规范情形是否已完整披露,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是否仍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或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形;(3)现场督导整改后的内控制度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并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预计项目达产后形成稳定营业收入36,807.96万元/年。请发行人说明:两次募集资金投入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否可以明确区分,上述预计形成的营业收入是否由本次募集资金独立产生。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油车,其中离合器、涨紧轮及惰轮轴承产品暂时无法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请发行人结合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增长空间、主要产品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前景,说明是否存在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先后收购了优联轴承和开源轴承。请发行人说明该等收购交易是否达到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条件,是否

存在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收购优联轴承和开源轴承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理由。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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