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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1-1-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GuotaiEnvironmentalProtectionTechnologyCo.,Ltd.(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座3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1-2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且不超过2,000万股,其中:(1)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2)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结合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实施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703.38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审核意见、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完成并成功发行,则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新项目商业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前后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均发现我国多地存在污泥违规堆存、污泥非

1-1-5

法填埋危害环境等乱象。公司顺应形势发展研发针对企业预处理污泥、市政管道泵站污泥(通沟污泥)及填埋、临时贮存污泥等不同种类污泥的处理技术,积极应对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污泥来源的复杂性和热电焚烧、水泥利用等后续处置路径的多样性,公司技术具有普遍适应性。

公司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进行项目拓展,依托已有运营经验对新开拓项目进行污泥采样分析、药剂配方选定、装备集成或改造、工艺参数设定等确定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当前公司已与上海建工、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上海白龙港项目已开展服务作业,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合肥、东莞等多个城市水务局、住建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表达了积极推进业务合作的意愿。但由于不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水成分、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存在短期内处理成本较高、处理规模较小等情况,造成新项目商业效益未达预期。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1、部分客户或项目的业绩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业务的服务对象数量相对较少,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9%、94.50%、89.63%和84.88%,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与绍兴水处理通常每2年左右续签合同;与杭州排水、杭州蓝成和江西国泰分别签订了12年、15年和10年的长期服务协议;公司作为上海城投下属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候补服务供应商,当前合约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客户及区域市场存在一定依赖。公司新客户开拓主要受市场对创新性技术的认知和接受过程、公司目标项目的发展战略定位、潜在客户的决策过程等因素影响。未来期间内,若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导致提前终止运营服务、或公司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到期未能续签、或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客户,将会对公司部分客户的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当前与江西国泰、上海建工签订的合同分别将于2024年8月、2023年12月到期,鉴于公司与上述单位所签订合同对于续约优先权的规定、相关项目中公司服务的唯一性或重要性、相关项目的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背景及现状、公司

1-1-6

与上述单位的合作历史及展望,预期公司上述项目到期续约或签订新合同的可能性较大。2021年度,上述两个项目的污泥处理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合计为5.20%,若上述项目到期未能续约或签订新合同,将会对公司部分项目的业绩成长性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无法持续获取新客户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取新增客户上海建工和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应上海白龙港项目和台州项目。在新项目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主要由临江项目、七格项目、绍兴项目、上海白龙港项目和台州项目贡献,五个项目年污泥处理总量预计200~230万吨。但是,开拓新客户从立项到投入运营的环节多、审批严,若无法持续获取新客户,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及成长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阶段性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365.43万元、45,625.07万元、33,061.40万元和18,637.01万元,实现净利润10,727.98万元、18,687.37万元、14,243.71万元和7,468.53万元。2021年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主要系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量减少、大型成套设备销售订单逐步完成、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3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7%;净利润7,46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2%。

虽然2022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已转为增长趋势,但是,若未来公司污泥处理项目客户需求大幅萎缩、或合同到期后未能续签、或公司无法获取成套设备销售订单、或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波动。

五、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26,624.70万元至28,939.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至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97.36万元至10,86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至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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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41.52万元至9,936.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至25%。

公司预计2022年1-9月经营业绩有所增加,主要系上海白龙港项目投入运营、绍兴项目承接业主单位原有污泥处理商的湿污泥份额、临江项目新增萧山区原顺坝垃圾填埋场的填埋污泥,使得污泥处理量增加,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增长所致。上述2021年1-9月和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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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人声明 ...... 2

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承诺 ...... 4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4

四、特别风险提示 ...... 4

五、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 6

目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11

第二节 概览 ...... 14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9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2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3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4

二、本次发行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 2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26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7

一、创新风险 ...... 27

二、技术风险 ...... 27

三、经营风险 ...... 28

四、财务风险 ...... 31

五、法律风险 ...... 32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 33

七、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33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33

九、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风险 ...... 3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5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35

三、发行人报告期初至今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7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4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4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 ...... 44

1-1-9七、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 44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8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65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 73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79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 79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81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83

十五、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85

十六、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8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9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或产品的情况 ...... 90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 ...... 112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50

四、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 165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74

六、公司技术研发情况 ...... 178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91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2

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 192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92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基本情况 ...... 195

四、协议控制架构的具体安排 ...... 195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195

六、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96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96

八、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 196

九、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98

十、同业竞争情况 ...... 200

十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01

十二、关联交易 ...... 203

十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209

十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 209

十五、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解决措施 ...... 209

十六、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 210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1

一、发行人服务及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 211

二、财务报表 ...... 213

三、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 ...... 221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 224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 224

1-1-10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26

七、公司的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 237

八、分部信息 ...... 241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41

十、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242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244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 283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96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 303

十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 308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308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30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10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1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 ...... 31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17

四、未来发展规划 ...... 32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29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29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3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33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33

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3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4

一、重大合同 ...... 354

二、对外担保 ...... 356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 356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情况 ...... 357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58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5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6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36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62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63

验资机构声明 ...... 364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65

第十三节 附件 ...... 366

一、附件内容 ...... 366

二、文件查阅地址 ...... 366

1-1-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国泰有限、耀华环保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耀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国泰环保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信实业江西文信实业有限公司
国泰建设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萧山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金沙江联合苏州金沙江联合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乾亨投资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永通投资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新博通苏州中新博通金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旦源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泰谱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真一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旦源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民安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国泰环境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国泰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杭州泓源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湘湖研究院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环境研究院
杭州湘泰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泰谱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国谱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金成化工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
富春环保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埃柯赛浙江埃柯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萧山污水处理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杭州蓝成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绍兴水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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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投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杭州排水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萧山环投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兴蓉环境成都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复洁环保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绿威环保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鹏鹞环保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司
中电环保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军信股份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环保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天健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
报告期期末、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二、专业术语释义
水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是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和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设立的十六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旨在为中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污泥在水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沉淀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
含水率污泥中所含水分的重量与污泥总重量之比的百分数
芬顿污泥污水处理厂采用芬顿氧化法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含水率通常为96-99%
气浮污泥污水处理厂采用压力溶气浮选的工艺方法处理得到的污泥
湿污泥经带机、离心机等机械脱水后得到的污泥,含水率通常在80%左右
浓缩污泥污水处理厂二沉池等产生的污泥,含水率通常为95-99%
脱水滤液压滤脱水过程中从污泥中分离出的液体
脱水干泥、干泥污泥脱水后含水率较低的污泥
胞外聚合物微生物在溶解和吸附有机物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复杂高分子聚合物,是污泥内菌胶团之间连接的媒介

1-1-13

调理改性、污泥调理通过在污泥中添加结合水转化剂、稳定剂和改性剂等调理药剂以改变污泥中水分(主要是间隙水和毛细水)存在方式和结构,有利于水与泥在一定条件下实现分离
结合水转化调理通过外加结合水转化剂,将污泥中胶凝态水和部分微生物的体腔水与细胞水转化为自由态水,将污泥由半固态转化为流动态,方便污泥低压输送
稳定化调理通过投加稳定剂使污泥中的无机物与重金属等物质转化为难溶沉淀物质,同时构建了较均匀分布的污泥脱水的出水通道和骨架结构
改性调理通过外加改性剂,吸附污泥中的少量胶凝物质和有机污染物等,构建胞外骨架结构和脱水通道,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减少滤液的污染物含量
结合水转化剂

能破坏污泥原有絮凝状态,将污泥中结合水转化为自由态水,使污泥由半固态转化为流动态的污泥调理药剂

稳定剂能使污泥中的重金属物质及其他无机离子等转化为难溶沉淀物的污泥调理药剂
改性剂能改善污泥脱水性能的污泥调理药剂
厌氧消化利用兼性菌和厌氧菌进行厌氧生化反应,分解污泥中有机物质,实现污泥稳定化的一种污泥处理工艺
好氧发酵通过好氧微生物的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泥中有机物转化成稳定的腐殖质的过程
热干化通过污泥与热媒之间的传热作用,脱除(蒸发)污泥中水分的污泥处理工艺过程
机械脱水采用带机脱水、离心机、板框压滤机及隔膜压滤机等机械设备实现固液分离的脱水方式
传统深度脱水通过添加无机物与絮凝剂(如铁盐+石灰调理),并结合高压压滤机等机械设备脱水的污泥处理技术,运用该技术处理后污泥含水率通常为60%左右
公司深度脱水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污泥深度脱水技术,运用该技术脱水后污泥含水率达到45%左右,部分污泥可以脱水至40%以下
铁质校正剂能补充水泥生产生料中氧化铁成分,调整水泥产品中氧化铁含量的水泥生产原料
危险废物、危废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粘滞区通常在含水率大约55-65%时,污泥粘性大、易结团,这一阶段和状态称为粘滞区
超低排放标准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mg/m?、35mg/m?、50mg/m?,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标杆
热值单位质量的燃料完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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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有限公司:2001年7月13日 股份公司:2014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柏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座3层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座3层
控股股东陈柏校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
行业分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分类代码:N77)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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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元
发行方式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板账户且符合创业板投资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和除询价对象外符合规定的配售对象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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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55,930.3353,378.8648,486.3936,410.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48,543.1147,196.7939,365.3026,947.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1.7623.3128.5431.90
营业收入(万元)18,637.0133,061.4045,625.0736,365.43
净利润(万元)7,468.5314,243.7118,687.3710,72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46.3214,049.9918,418.0810,57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616.4512,593.5917,920.9312,645.42
基本每股收益(元)1.222.343.07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1.222.343.07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0331.7955.554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2,395.109,611.6021,481.779,608.21
现金分红(万元)6,000.006,000.006,000.005,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766.355.876.80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并向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延伸。公司专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致力于打通全过程技术链条,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条经济效率高、关键装备国产化、资源利用率高、能源节约且碳减排效果显著的新路线、新途径。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业务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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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污泥处理服务系接收城市、工业等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98%左右的浓缩污泥、含水率80%左右的湿污泥等,通过投加专用调理改性药剂,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然后在常温低压条件下脱除污泥中的大部分水分,使其含水率降低至45%左右,实现污泥减量化,污泥中有机物与各类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富集。脱水干泥后续通过清洁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可实现各类污泥的全过程闭环处置。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泥深度脱水及其流化床焚烧协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污泥处理处置系列技术为依托,公司已具备以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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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为导向系统解决大、中型城市污泥处理难题的能力,可为业主单位提供污泥处理的系统方案设计、成套装备集成和运营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运用自主研发的污泥深度脱水技术,为业主单位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获取污泥处理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项目及运营模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运营模式运营期间
1七格项目杭州排水自建运营(BOO)2009年至2019年6月
委托运营(O&M)2019年7月至2031年6月
2临江项目萧山污水处理自建运营(BOO)2007年至2018年1月
杭州蓝成委托运营(O&M)2018年2月至2033年1月
3富阳项目富春环保委托运营(O&M)2010年至2019年10月
4江西项目江西国泰委托运营(O&M)2014年至2024年8月
5绍兴项目绍兴水处理自建运营(BOO)2012年至2024年6月
6上海竹园项目上海城投改造运营移交(ROT)2017年至2021年12月
7上海白龙港项目上海建工改造运营移交(ROT)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

公司主要业务环节为污泥处理,截至报告期末,除绍兴项目需由公司负责脱水干泥运输处置外,其他项目均仅负责污泥深度脱水,由业主单位负责脱水干泥运输处置。公司污泥处理的收费价格一般以招投标、政府核价或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各运营模式的主要区别如下:

业务模式设施设备情况污泥处理服务单价是否包含设备成本脱水干泥运输处置义务
出资建设方设备是否交付客户
委托运营业主单位-取决于业主单位需求
自建运营发行人
改造运营移交发行人

报告期内,公司还以招投标形式获取订单并向七格项目和临江项目的业主单位销售污泥处理成套设备,实现成套设备销售收入。

(三)发行人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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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而言,污水处理厂规模越大,其接收处理的污水来源更广泛,相应产生的污泥泥性也更复杂,污泥处理难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污泥处理项目涉及的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如下:

项目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5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100万吨/日及以上
境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数量328
公司业务涵盖污水处理厂数量42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年公布的《全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清单》。

由上表可知,公司运营了多个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超过50万吨/日甚至100万吨/日的大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应的污泥处理项目,该类项目对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等均有更高的要求,公司长期为该等污水处理厂提供经济环保的污泥处理服务,体现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市场地位。

公司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和绍兴项目自建设运营以来经历多次技改和改扩建,目前处理规模已分别扩大至4000吨/日、1600吨/日和1000吨/日,能够处理的污泥也由单一的工业污泥扩展为可接收处理不同含水率、不同种类的污泥,项目稳定运营时间均已超过10年。公司协助实现该等项目污泥处理规模的不断提升与长期稳定运行,不仅为服务的污水处理厂的平稳运行提供支持,还为解决项目所在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助力,体现了公司在污泥处理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和产业化能力。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从事战略新兴产业的节能环保细分领域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的必然伴生物,污泥的妥善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的必需环节。受我国长期以来“重水轻泥”的影响,污泥处理行业的发展滞后于污水处理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国污水收集与处理率的不断提升,污泥产生量不断增加,污泥处理问题已成为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卫生环境面临的重要环保难题,也是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因而近年来,污泥处理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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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的重视,是当前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专业从事污泥处理的企业之一,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研发了包含适应多种来源污泥的深度脱水减量化技术、脱水干泥多途径处置利用技术以及成套设备设计与集成等的技术体系,打造了一支经验丰富的工艺、工程与管理专业团队,具备为大中型城市的污泥问题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7、节能环保产业”中的“7.2、先进环保产业”中的“7.2.5、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司所处行业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属于鼓励类行业。

(二)发行人的科技创新

在国家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作,鼓励污泥处理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的背景下,公司研发成功污泥深度脱水技术,主要是创新性地研发了污泥结合水转化、稳定化、改性专用调理药剂及污泥调理工艺、成套装备。通过调理改性改变了污泥的持水结构与脱水性能,可在常温低压条件下将含水率80%左右湿污泥、含水率95-99%的浓缩污泥等多种含水率污泥进一步脱水至含水率45%左右。

2007年,公司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在杭州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实现了500吨/日的产业化应用。其后,公司相继承担了国家“十一五”“水专项”子课题、多项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浙江省重点研发项目等7项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在这些重大专项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十余年来在杭州、绍兴、上海等多个城市污泥处理项目建设与运行实践,公司以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目标,持续深入研究,加强科技创新,不断调整污泥调理药剂组合配方、投加工艺,拓展并完善污泥深度脱水核心技术体系。

在综合运用相关科技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公司创建了兼顾经济性与安全环保性的能够完整解决污泥处理处置难题的技术体系,形成了“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该系列技术攻克了难以通过机械脱水方式将含水率80%左右污泥进一步脱水减量至满足后续处置利用条件的难题,将污泥深度脱水降低含水率后转化为低热值燃料化干泥,实现污泥脱水、清洁焚烧处置全过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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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输出清洁能源,契合国家“双碳”政策导向,为污水处理行业碳减排提供技术支持,开创了一条绿色、经济、装备国产化的污泥处理处置新途径。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公司技术已成功应用于目前规模达到4000吨/日的临江项目、1600吨/日的七格项目和1000吨/日的绍兴项目,实现了该等项目超过十年的长期稳定运行。与目前主流的污泥热干化焚烧技术相比,公司的技术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公司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种高效、实用的工艺技术和成套装备,临江项目、七格项目等大规模长期稳定运行的项目为公司技术在全国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工程示范。

(三)发行人新技术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

公司深耕环保行业二十余年,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致力于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在项目长期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政策导向、环保要求、业主单位需求等,不断优化公司污泥处理工艺、降耗提质增效,在满足业主单位处理要求的同时,能够兼顾低碳环保和环境友好目标,完整实现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

在低碳环保方面,采用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污泥脱水减量化过程能耗仅为需外加热源的污泥热干化技术的10%以下,从而降低了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能耗,进而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了公司技术与“双碳”政策的深度融合。

在环境友好方面,以七格项目为例,该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近,周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公司运用深度脱水技术、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在保质保量完成污泥处理任务的同时,废气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显著低于标准限值,为七格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并实现了公司技术与客户需求的深度融合。

以自主研发的处理处置技术为依托,公司为多个大规模污水处理厂提供了十余年的污泥处理运营服务,适应了其间环保政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泥来源与种类以及业主单位需求变化等多种变化,实现了技术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

(四)发行人新技术与循环经济深度融合

公司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在污泥处理过程中控制重要成分的定向转移,将污泥中的各类污染物和资源组分最大限度地富集在干泥中,降低脱水滤液的污染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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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并为干泥后续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创造条件。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污泥,运用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处理使污泥中有机物与其他污染物得到富集,转化为低热值燃料化干泥,焚烧时副产蒸汽或发电,输出清洁能源。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污泥脱水减量化环节无需外加热源,在消耗较少电能的前提下脱除湿污泥中的大部分水分,降低污泥的含水率,使脱水干泥热值大幅度提升,后续焚烧时污泥中热值资源得到回收利用转化为蒸汽或者电能,对外输出清洁能源,实现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对于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铁元素含量较高的污泥,通过公司研发的污泥中铁元素的富集技术,产生的脱水干泥中铁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使污泥中含铁元素的资源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

公司深度脱水技术不仅使污泥脱水减量,还可为脱水干泥后续清洁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创造了条件,实现污泥的全过程闭环处置。公司技术的推广运用对循环经济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应用有重要意义。

(五)发行人的模式创新

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涉及多学科技术融合及其产业化应用,复杂程度较高,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影响重大。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构建起“系统方案设计+成套设备集成+运营服务”三位一体的创新业务模式,为业主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污泥处理整体解决方案。

一方面,以公司深度脱水系列技术为依托,公司根据业主单位的现场特点、污泥类别、环保要求等特定情形,针对性地为业主单位设计系统方案、集成成套装备,为公司污泥处理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提供了体系和硬件保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能力和污泥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在运营服务中动态调整调理药剂、工艺与设备运行参数等,提高运营效率。

因此,公司三位一体的创新业务模式,不仅有利于实现项目长期稳定运行,而且有利于公司客户粘性的提升,临江项目、七格项目、绍兴项目均是公司三位一体创新业务模式在经营实践中的例证。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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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设置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15,829.4715,829.47
2研发中心项目17,147.2717,147.27
合计32,976.7432,976.74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则多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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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板账户且符合创业板投资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和除询价对象外符合规定的配售对象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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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话0571-85115307
传真0571-85316108
保荐代表人陈敬涛、徐怡
项目协办人吴宵
项目经办人赵强、涂皓翔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电话0571-87901570
传真0571-87902008
经办律师吕崇华、杨婕、孔舒韫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电话0571-89722762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贾川、许安平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901室
联系电话0571-88216941
传真0571-87178826
经办资产评估师应丽云、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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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912920004221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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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创新是公司维持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对公司的发展和市场地位的提升起关键性作用。由于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市场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需求不断变化,若未来公司对产业政策、行业及市场发展方向预测出现偏差,或公司不能持续进行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创新成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则公司可能面临在市场竞争中丧失技术优势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可能存在被仿制的风险

通过污泥调理改变污泥持水结构、改善污泥脱水性能是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核心环节,药剂配方、调理工艺对于维护公司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若公司无法通过知识产权获得专利保护,或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竞争对手可能基于公司污泥调理技术原理,仿制与公司相类似的药剂配方、调理工艺,或者研发与公司污泥处理效果相接近的药剂配方、调理工艺,与公司直接竞争新项目,或与公司争夺现有客户服务机会,从而对公司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污泥处理行业是当前环保领域的热点,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内外众多环保企业、科研院所都在积极投入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

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及时地升级迭代更为有效的技术方案以适应客户及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或市场上出现经济性、安全稳定性等方面更具优势的技术路线,将会导致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盈利能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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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风险

(一)业务模式的风险

1、新项目商业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前后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均发现我国多地存在污泥违规堆存、污泥非法填埋危害环境等乱象,公司顺应形势发展研发针对企业预处理污泥、市政管道泵站污泥(通沟污泥)及填埋、临时贮存污泥等不同种类污泥的处理技术,积极应对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污泥来源的复杂性和热电焚烧、水泥利用等后续处置路径的多样性,公司技术具有普遍适应性。公司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进行项目拓展,依托已有运营经验对新开拓项目进行污泥采样分析、药剂配方选定、装备集成或改造、工艺参数设定等确定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当前公司已与上海建工、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上海白龙港项目已开展服务作业,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合肥、东莞等多个城市水务局、住建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表达了积极推进业务合作的意愿。但由于不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水成分、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存在短期内处理成本较高、处理规模较小等情况,造成新项目商业效益未达预期。

2、能耗双控政策对公司脱水干泥处置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1年8月和9月,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指导各地区针对部分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用电、限电等措施。

目前,公司绍兴项目产生的脱水干泥中铁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主要通过周边水泥厂建材利用方式实现资源化。2021年9月至11月期间,受能耗双控政策影响,绍兴项目周边部分水泥厂短暂限产、停产,短期内影响了绍兴项目脱水干泥的消纳进度,但截至2021年12月份上述影响便已消除。

未来期间,若能耗双控政策趋严使得脱水干泥消纳进度严重放缓且绍兴项目污泥处理量急剧增加,而公司未能及时拓展脱水干泥存放场所或未能通过研发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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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替代性的处置方案,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告知七格项目相关技术可能产生的影响

依据2019年公司与杭州排水签订的12年长期服务合同,公司应于2028年将七格项目相关技术告知杭州排水。在合同服务期内(2019年7月-2031年6月),杭州排水自主运营污泥处理项目的可能性较小,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较低。合同期满后,如果杭州排水决定自主运营污泥处理项目,或者与第三方签订新的污泥处理服务合同,且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新项目,则会对合同期满后(2031年6月之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1、部分客户或项目的业绩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业务的服务对象数量相对较少,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9%、94.50%、89.63%和84.88%,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与绍兴水处理通常每2年左右续签合同;与杭州排水、杭州蓝成和江西国泰分别签订了12年、15年和10年的长期服务协议;公司作为上海城投下属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候补服务供应商,当前合约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客户及区域市场存在一定依赖。公司新客户开拓主要受市场对创新性技术的认知和接受过程、公司目标项目的发展战略定位、潜在客户的决策过程等因素影响。未来期间内,若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导致提前终止运营服务、或公司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到期未能续签、或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客户,将会对公司部分客户的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当前与江西国泰、上海建工签订的合同分别将于2024年8月、2023年12月到期,鉴于公司与上述单位所签订合同对于续约优先权的规定、相关项目中公司服务的唯一性或重要性、相关项目的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背景及现状、公司与上述单位的合作历史及展望,预期公司上述项目到期续约或签订新合同的可能性较大。2021年度,上述两个项目的污泥处理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合计为5.20%,若上述项目到期未能续约或签订新合同,将会对公司部分项目的业绩成长性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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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法持续获取新客户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取新增客户上海建工和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应上海白龙港项目和台州项目。在新项目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主要由临江项目、七格项目、绍兴项目、上海白龙港项目和台州项目贡献,五个项目年污泥处理总量预计200~230万吨。但是,开拓新客户从立项到投入运营的环节多、审批严,若无法持续获取新客户,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及成长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阶段性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365.43万元、45,625.07万元、33,061.40万元和18,637.01万元,实现净利润10,727.98万元、18,687.37万元、14,243.71万元和7,468.53万元。2021年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主要系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量减少、大型成套设备销售订单逐步完成、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3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7%;净利润7,46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2%。

虽然2022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已转为增长趋势,但是,若未来公司污泥处理项目客户需求大幅萎缩、或合同到期后未能续签、或公司无法获取成套设备销售订单、或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波动。

(三)公司产品或服务被替代风险

公司与客户达成合作后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原有合作关系。但是,若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升级迭代更为有效的技术方案以适应客户及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将会导致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盈利能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污泥处理服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51.55%、

54.07%、51.38%和46.10%,占比较高。公司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为不同种类的化工原料,采购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景气程度、运输限制的影响较大。

1-1-31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能耗双控政策及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了一定的波动。由于调价机制存在一定滞后性,如果未来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离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较为完整地知悉、掌握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若上述人员离职,短期内可能影响发行人污泥处理工艺调整的及时性、项目方案设计进度等,从而短期对公司运营项目成本控制、处理效果、新项目承接进度等经营情况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税收优惠对利润的影响程度测算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万元)1,080.762,014.082,344.601,799.42
公司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而减免的计入损益的金额(万元)327.48817.861,051.34863.50
税收优惠合计(万元)1,408.242,831.943,395.942,662.92
利润总额(万元)8,790.4616,493.7121,429.7912,493.17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16.02%17.17%15.85%21.3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32%、15.85%、17.17%和16.02%。

如果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或公司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不再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338.50万元、8,376.91万元、10,090.48万元和11,667.3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65%、17.28%、

18.90%和20.86%。若未来公司欠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导致付款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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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部分应收款项不能及时回收产生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36%、54.04%、55.67%和48.32%。未来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业务模式变化或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而公司无法长期维持并加强在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工艺水平、生产管控等方面的优势,可能出现毛利率下滑,营业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已施工建设的“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科创中心项目”合计计划投入金额为51,839.12万元。

现阶段,公司主要通过自有资金积累的方式作为在建工程的资金来源。随着未来投资建设规模的扩大,公司自有资金可能难以同时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工程施工的资金需求。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填补在建工程资金缺口,对公司现金流管理能力要求提高。若外部环境导致应收账款回款等现金流不及预期或对负债的管理不够谨慎,则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五、法律风险

(一)部分未取得产权证书房产被要求拆除产生处置损失的风险

公司为七格项目、临江项目和绍兴项目运行稳定而在污水处理厂区内建设的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截至报告期末,该等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合计

225.29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40%,占比较小。目前公司能正常使用,但仍面临可能被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的可能性,从而导致公司产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风险。

(二)环保监管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针对污泥处理服务行业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及配套政策,不断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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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国家加强对污泥乱排的整治惩罚力度,促进污泥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未来,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环保监管趋严将成为常态。随着外部监管环境变化,监管执行力度持续加强,公司存在因对业务及相应控制活动未能及时作出调整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而遭受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行情、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不足,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主要用于“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切实带来订单、收入增长以及研发成果产业化尚需时日,而一旦募投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增加,在短时间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未来市场前景良好,但如果未来市场增长及拓展情况不及预期,或者市场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该募投项目将存在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柏校、吕炜夫妇,陈柏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具有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起到主要作用。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有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较本次发行前将出现较大增长。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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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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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Guota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陈柏校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1年7月1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座3层
邮编310026
联系电话0571-83733615
传真0571-82896399
公司网址http://hzgthb.com/
电子邮箱gthb@mail.hzgthb.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沈家良
证券部联系电话0571-83733615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成立情况

2001年7月13日,耀华环保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耀华环保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萧山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8.0034.00
2吕炜66.0033.00
3朱丽华66.0033.00
合计200.00100.00

2001年7月11日,浙江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大会验(2001)101号《验资报告》,对耀华环保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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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7日,耀华环保更名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1月3日,国泰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国泰有限以2013年12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4年5月21日,国泰有限股东会决议,确认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4〕16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国泰有限2013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9,787.83万元;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4〕3460号《审计报告》,国泰有限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520.42万元,并将经审计的净资产中5,00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折合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每股面值1元,计5,000万股,折股溢价4,520.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6月4日,天健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4〕1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国泰环保(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2013年12月31日止国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9,520.42万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4,520.42万元。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650.0053.00
2国泰建设500.0010.00
3文信实业450.009.00
4俞伟敏350.007.00
5夏玉坤250.005.00
6赵光明250.005.00
7王刚250.005.00
8陈华琴100.002.00
9徐根洪100.002.00
10李小勇100.002.00
合计5,000.00100.00

2014年6月25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改的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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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初至今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国泰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450.0049.00
2国泰建设500.0010.00
3文信实业450.009.00
4俞伟敏262.505.25
5赵光明250.005.00
6王刚250.005.00
7夏玉坤187.503.75
8陈卓玉150.003.00
9陈华琴125.002.50
10李小勇100.002.00
11永通投资100.002.00
12乾亨投资100.002.00
13王国平75.001.50
合计5,000.00100.00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9年1月股权转让

2018年7月1日,李小勇、王国平与陈柏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100万股、75万股股份转让给陈柏校,转让价格均为3.71元/股。

2018年12月29日,国泰环保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泰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625.0052.50
2国泰建设500.0010.00
3文信实业450.009.00
4俞伟敏262.505.25
5王刚25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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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股份(万股)持股比例(%)
6赵光明250.005.00
7夏玉坤187.503.75
8陈卓玉150.003.00
9陈华琴125.002.50
10永通投资100.002.00
11乾亨投资100.002.00
合计5,000.00100.00

2019年1月7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2019年5月股权转让

2019年3月7日,文信实业与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文信实业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股份分别转让给金沙江联合125万股、中新博通

10.87万股,转让价格均为20元/股。

2019年5月8日,国泰环保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泰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柏校2,625.0052.50
2国泰建设500.0010.00
3文信实业314.136.28
4俞伟敏262.505.25
5王刚250.005.00
6赵光明250.005.00
7夏玉坤187.503.75
8陈卓玉150.003.00
9陈华琴125.002.50
10金沙江联合125.002.50
11永通投资100.002.00
12乾亨投资100.002.00
13中新博通10.870.22
合计5,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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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8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2019年12月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俞伟敏与章青燕、陈华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俞伟敏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股份分别转让给章青燕190万股、陈华琴72.50万股,转让价格均为12元/股。

2019年12月10日,国泰环保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泰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625.0052.50
2国泰建设500.0010.00
3文信实业314.136.28
4王刚250.005.00
5赵光明250.005.00
6陈华琴197.503.95
7章青燕190.003.80
8夏玉坤187.503.75
9陈卓玉150.003.00
10金沙江联合125.002.50
11永通投资100.002.00
12乾亨投资100.002.00
13中新博通10.870.22
合计5,000.00100.00

2019年12月12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12月25日,经国泰环保股东大会决议,因原股东乾亨投资被广发乾和吸收合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广发乾和成为公司股东。2020年1月22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四)2020年2月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陈卓玉与徐荣敏、管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陈卓玉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股份分别转让给徐荣敏100万股、管军50万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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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价格均为16元/股;2020年1月,陈柏校与其配偶吕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股份转让给吕炜250万股,转让价格为2.19元/股。2020年1月21日,国泰环保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泰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375.0047.50
2国泰建设500.0010.00
3文信实业314.136.28
4王刚250.005.00
5赵光明250.005.00
6吕炜250.005.00
7陈华琴197.503.95
8章青燕190.003.80
9夏玉坤187.503.75
10金沙江联合125.002.50
11永通投资100.002.00
12广发乾和100.002.00
13徐荣敏100.002.00
14管军50.001.00
15中新博通10.870.22
合计5,000.00100.00

2020年2月21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2020年5月股权转让

2020年4月,夏玉坤、赵光明分别与沈家良、汪小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夏玉坤、赵光明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股份25万股和25万股分别转让给沈家良、汪小知,转让价格均为16元/股。

2020年4月30日,国泰环保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泰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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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375.0047.50
2国泰建设500.0010.00
3文信实业314.136.28
4王刚250.005.00
5吕炜250.005.00
6赵光明225.004.50
7陈华琴197.503.95
8章青燕190.003.80
9夏玉坤162.503.25
10金沙江联合125.002.50
11永通投资100.002.00
12广发乾和100.002.00
13徐荣敏100.002.00
14管军50.001.00
15沈家良25.000.50
16汪小知25.000.50
17中新博通10.870.22
合计5,000.00100.00

2020年5月18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六)2020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6月18日,国泰环保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1,000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00万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850.0047.50
2国泰建设600.0010.00
3文信实业376.966.28
4王刚30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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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5吕炜300.005.00
6赵光明270.004.50
7陈华琴237.003.95
8章青燕228.003.80
9夏玉坤195.003.25
10金沙江联合150.002.50
11永通投资120.002.00
12广发乾和120.002.00
13徐荣敏120.002.00
14管军60.001.00
15沈家良30.000.50
16汪小知30.000.50
17中新博通13.040.22
合计6,000.00100.00

2020年6月23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8月28日,天健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20〕49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确认。

(七)2021年12月股权转让

2021年11月17日,管军与陈柏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管军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股份60万股股份转让给陈柏校,转让价格为16.67元/股。

2021年11月18日,国泰环保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泰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柏校2,910.0048.50
2国泰建设600.0010.00
3文信实业376.966.28
4王刚300.005.00
5吕炜300.005.00
6赵光明270.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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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7陈华琴237.003.95
8章青燕228.003.80
9夏玉坤195.003.25
10金沙江联合150.002.50
11永通投资120.002.00
12广发乾和120.002.00
13徐荣敏120.002.00
14沈家良30.000.50
15汪小知30.000.50
16中新博通13.040.22
合计6,000.00100.00

2021年12月21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情况和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发行人历史沿革曾经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已在本次发行申请前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2)发行人已出具专项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股东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情形;

(4)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入股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

(5)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国泰建设、文信实业、金沙江联合、永通投资、广发乾和、中新博通不属于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且入股价格合理;

(6)发行人现有股东中,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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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监管。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七、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8家子公司,分别为绍兴泰谱、杭州旦源、杭州真一、国泰环境、杭州泓源、上海旦源、杭州民安以及杭州湘泰;参与设立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湘湖研究院,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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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泰谱

公司名称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0513240482
法定代表人陈柏校
成立时间2012-08-01
注册资本1,2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区兴滨路1903-6号
经营范围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环保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三废”处理及资源化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环保材料、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销售;节能评估;污泥干化处理及再生利用;销售:铁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污泥处理服务,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绍兴泰谱100%股权。绍兴泰谱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9,086.959,857.68
净资产8,283.238,939.46
净利润843.762,844.95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2、杭州旦源

公司名称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8M1WQ73
法定代表人洪根惠
成立时间2017-02-21
注册资本1,200万元
实收资本15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七格社区沿街商业营业房C-2-013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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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环保技术,水处理设备,污水、污泥处理技术;服务:污泥处理(处理地址在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范围内)(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河道保洁;批发、零售:环保设备,化肥,园林基质土,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污泥处理服务,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杭州旦源100%股权。杭州旦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261.10263.79
净资产247.53238.66
净利润8.8674.13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3、杭州真一

公司名称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CCRXP57
法定代表人俞洪春
成立时间2018-06-28
注册资本2,963.95万元
实收资本2,963.95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梅林大道167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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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成套设备销售,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杭州真一100%股权。杭州真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4,556.263,663.01
净资产3,897.093,550.41
净利润346.68201.46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4、国泰环境

公司名称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J033W7J
法定代表人陈柏校
成立时间2020-07-17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2-60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污泥处理技术研发,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国泰环境100%股权。国泰环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48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15,214.6410,500.78
净资产1,888.771,946.77
净利润-58.009.45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5、上海旦源

公司名称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5D4X8
法定代表人王成
成立时间2016-07-07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二路1515号E段一层104室
经营范围从事环保科技、水处理设备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绿化养护,化肥经营;销售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污泥处理服务,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旦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泰环保1,800.0090.00%
许敏强200.0010.00%
合计2,000.00100.00%

上海旦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1,292.651,354.34
净资产1,279.071,337.31

1-1-49

净利润-58.2319.08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1)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旦源的其他股东为许敏强,其基本情况如下:

许敏强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1990年9月至1998年5月,担任广东深圳南方制药厂业务经理;1998年6月至2004年12月,担任广东湛江双林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6月,担任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自由职业,主要从事医药、环保行业研究与投资。

(2)其他股东成为子公司股东的时间、方式、发行人引入该股东的原因、考虑

①其他股东成为子公司股东的时间、方式

2016年7月7日,许敏强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旦源,持有上海旦源2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00万元。

2021年2月2日,许敏强将其所持上海旦源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万元)转让给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许敏强持有上海旦源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万元。

②引入该股东的原因、考虑

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在上海地区承接污泥处理项目,许敏强自1998年起主要从事医药经营与管理方面工作,自2004年4月起担任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积累了制药行业各个环节相关的社会资源,对包括制药相关的三废处置事宜有所涉及,且对上海地区污水处理行业有所了解。经许敏强引荐与介绍,公司了解到竹园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需求,并着手开展后续的业务接洽活动。公司与许敏强合资设立上海旦源的主要原因包括:1)从历史从业背景来看,许敏强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2)自2004年起,许敏强深耕上海市场,积累诸多社会资源,可能会对公司未来拓展上海业务以及维护客户关系等带来积极影响;3)许敏强在制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废物处理处置方面较为关注,

1-1-50

具备一定了解与认知,对公司所从事污泥处理行业较为看好。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设立上海旦源。目前,许敏强主要负责上海旦源的业务维护及与相关业务单位的对接工作。

(3)不存在利益输送等异常情形

公司与许敏强未就共同设立上海旦源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系根据上海旦源公司章程的约定享有与承担股东权利与义务、经营管理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异常情形。

6、杭州民安

公司名称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AX7LP7N
法定代表人王科
成立时间2017-09-26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65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西区块7号楼103室
经营范围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与技术服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节能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承接;环保设备、流体输送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销售:微生物水质改良剂、环保材料、苗木(除种苗)、花卉;水泵经营及售后服务;承接:河道、土壤生态修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水环境生态修复,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民安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泰环保1,530.0051.00%
杭州丽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70.0049.00%
合计3,000.00100.00%

杭州民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1-1-51

总资产1,784.661,479.06
净资产1,373.031,111.61
净利润261.42408.38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1)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民安的其他股东为杭州丽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丽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7X3P12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3号楼309室
法定代表人虞敏佳
注册资本9,3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鄂州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799.6694.62
虞敏佳500.345.38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基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6日
经营期限2016年3月16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丽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鄂州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鄂州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90TBF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鄂州市花湖开发区滨港东路北侧华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王科
注册资本1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王科100.00100.00

1-1-52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
经营期限2017年8月2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由上表所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科为鄂州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鄂州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杭州丽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王科为杭州丽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科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7年5月至2017年4月,担任招商银行萧山支行客户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鄂州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经理。

(2)其他股东成为子公司股东的时间、方式、发行人引入该股东的原因、考虑

①其他股东成为子公司股东的时间、方式

2017年9月26日,杭州丽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民安,持有杭州民安4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70万元。

②引入该股东的原因、考虑

自2007年起,王科在招商银行主要从事信贷业务以及银行内部经营管理等,对杭州萧山周边产业及企业较为了解,具有一定社会资源。经过多年的企业及行业考察,王科比较看好河湖治理相关行业,并深入了解相关行业特征,对当时行业痛点具备一定认知。2017年,通过家人介绍,王科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相识,了解到公司在水环境生态修复方面具备良好的技术拓展性。由于王科自身具备较强的市场敏感性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民安以开展水环境生态修复相关业务。王科作为杭州民安的经理,目前负责该子公司的日常运营以及生产管理。

(3)不存在利益输送等异常情形

1-1-53

公司与王科、杭州丽铂投资管理公司未就共同设立杭州民安签署合作协议,各方系根据杭州民安公司章程的约定享有与承担股东权利与义务、经营管理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异常情形。

7、杭州湘泰

公司名称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J2ENJ99
法定代表人王成
成立时间2020-11-02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44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七路98号2幢1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水环境生态修复相关技术研发,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湘泰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泰环保400.0040.00%
杭州瑞保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40.00%
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00%
合计1,000.00100.00%

杭州湘泰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30.7430.85
净资产30.7430.85
净利润-0.10-13.15

1-1-54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1)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湘泰的其他股东为杭州瑞保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瑞保吉”)和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希捷”)。

①杭州瑞保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瑞保吉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瑞保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J2D0JX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七路98号2幢1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虞敏佳
注册资本400万元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虞敏佳240.0060.00
王军军100.0025.00
楼彩华60.0015.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9日
经营期限2020年10月29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②英希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英希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B2DWK4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七路98号2幢

1-1-55

501室
法定代表人汪小知
注册资本557.96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股东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弘希德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1.2246.82
汪小知225.0040.33
王秀娟50.008.96
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52.2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91.6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销售代理;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九路55号、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兴路477号萧山机器人小镇二期)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8日
经营期限2018年4月28日至2038年4月27日
登记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汪小知的说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汪小知系英希捷的实际控制人,杭州瑞保吉入股杭州湘泰时系汪小知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汪小知的基本情况如下:

汪小知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于麻省理工学院从事博士后工作;2011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6年3月至今,担任南京齐治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必睿思(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1-1-56

11月至今,担任英希捷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英希捷宜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2)其他股东成为子公司股东的时间、方式、发行人引入该股东的原因、考虑

①其他股东成为子公司股东的时间、方式

2020年11月2日,杭州瑞保吉、英希捷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湘泰,杭州瑞保吉持有杭州湘泰4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00万元,英希捷持有杭州湘泰2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万元。

②引入该股东的原因、考虑

公司与英希捷、杭州瑞保吉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湘泰,主要系公司拟与汪小知及其控制的英希捷进行深度合作,基于公司现有业务与资源,探索环保领域多方位全面发展,拓展利润增长点。

汪小知系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副教授,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及研发团队,其研究方向主要为碳纳米管材料制备及其在光电、液晶、离子源、真空电子器件和系统等方面的应用。同时,汪小知善于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自身知识储备与研发实力,与各领域人才合作开展研发工作。未来,公司拟与汪小知共同探索碳纳米技术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以及其他环保领域的应用。

英希捷主要从事导热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厂商。公司拟基于英希捷现有的客户群体,依托自身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复合知识结构的研发团队,开展废旧锂电池处置再利用相关业务。

因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设立杭州湘泰。

(3)不存在利益输送等异常情形

公司与杭州瑞保吉、英希捷未就共同设立杭州湘泰签署合作协议,各方系根据杭州湘泰公司章程的约定享有与承担股东权利与义务、经营管理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异常情形。

8、杭州泓源

1-1-57

公司名称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AYM9TXC
法定代表人夏玉坤
成立时间2017-12-07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梅林大道1676号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配件制造、加工;河道保洁、疏竣;环境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污水、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废气处理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清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环保设备安装服务、废物处置以及货物运输,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杭州泓源100%股权。杭州泓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588.05588.22
净资产525.98463.11
净利润62.87116.73

注:以上数据均经天健事务所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涉及的主营业务及对应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和对应的污泥处理项目
1绍兴泰谱污泥处理服务——绍兴项目
2杭州旦源污泥处理服务
3杭州真一环保设备销售
4国泰环境污泥处理技术研发
5杭州泓源环保设备安装服务、废物处置以及货物运输
6上海旦源污泥处理服务
7杭州民安水环境生态修复
8杭州湘泰水环境生态修复相关技术研发

1-1-58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环境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109MJ884934X5
法定代表人王成
成立时间2020-11-13
开办资金1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杭州市萧山区湘虎路三江口游客中心码头
业务范围对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研究以及相关技术的成套装备开发与应用;污水处理物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城市污水资源化技术研究;城市生态公园水循环技术研究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取得相关审批许可后方能进行)。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水环境生态修复相关技术研发,与发行人主业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湘湖研究院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泰环保5.0050.00%
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050.00%
合计10.00100.00%

湘湖研究院系公司受浙江省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邀请参与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湘湖研究院的主要工作为接受浙江省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委托,开展行业公共技术等课题研究。设立和运营湘湖研究院,一方面能够扩大公司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产业的影响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前瞻性科技创新,尤其是生态工业、循环经济等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创新。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陈柏校、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吕炜及王刚,分别持有公司48.50%、10.00%、6.28%、5.00%和5.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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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自然人股东

姓名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陈柏校中国33010319681015****董事长、总工程师
吕炜中国33012119710806****未在公司任职
王刚中国36232919710801****董事

2、国泰建设

公司名称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566589Q
法定代表人李炳传
成立时间1997-09-29
注册资本100,188万元
实收资本100,188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3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泰建设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泰世纪有限公司78,700.0078.55%
李炳传14,688.0014.66%
李秀清6,800.006.79%
合计100,188.00100.00%

3、文信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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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江西文信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6937117364
法定代表人王刚
成立时间2009-08-20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创业大厦D区501室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仅限实业投资,产业投资、项目投资),休闲观光活动,贸易经纪,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广告制作,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文信实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王刚900.0090.00%
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

陈柏校直接持有公司48.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吕炜系陈柏校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5.00%的股权,陈柏校、吕炜夫妇合计持有公司53.5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柏校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研究生导师,杭州G20国际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专家。1990年7月,毕业分配至杭州龙山化工厂,主要从事合成氨、联合制碱的工艺、技改、扩建工作;2000年8月,创办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化工清洁生产工艺研发、化工原料、中间体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2001年7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长,现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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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总工程师,并担任子公司绍兴泰谱执行董事;2009年8月起,先后投资创办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从事中间体与环保化学品生产;2018年12月至2022年3月,担任杭州萧山同济临江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吕炜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0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金成化工职员、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菱化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6月至2012年8月,担任杭州华虹塑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泰谱监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4月,担任杭州汇泰环保化学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国谱监事。

2、最近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0年1月,陈柏校与吕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柏校将其持有的公司5.00%的股份转让给其配偶吕炜。股份转让完成后,吕炜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柏校的配偶且持有公司5.00%的股份,认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认定并不会导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发生变化,具体原因如下:

(1)陈柏校与吕炜系夫妻关系,上述股份转让前陈柏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属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双方共同财产,上述股份转让实质系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内部转移。

(2)上述股份转让前,陈柏校持有发行人52.50%的股份,系发行人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完成后,陈柏校持有发行人47.50%的股份,仍系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同时,陈柏校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其实际参与并能够影响和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与重大决策。因此,上述股份转让不会导致《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第三条所述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发生变化这一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构成不利影响。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吕炜持有发行人股份至今未在股东大会审议中做出与陈柏校相异的表决,因此发行人认定陈柏校、吕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经营方针、决策及业务运营的稳定性构成不利影响。

1-1-62

综上所述,最近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还控制了杭州泰谱、杭州国谱、金成化工和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173677XK
法定代表人劳新军
成立时间2009-08-1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外六工段(杭州青化社化工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含硝酸≥70%]、过氧化氢溶液[50%﹥含量≥27.5%]、硫磺、高锰酸钾、硝酸银、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镁、4-硝基苯胺,其他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处理酸性废物、有机硅单体高沸物、废蚀刻液、含铁除锈废液、铜泥、含碱废液、集尘灰;重金属物料处理及资源化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加工:冶炼铜用硫化铜、硅铁冶炼用硅粉、PH调节剂、复合亚铁净水剂、制砖用含硅填充料、硅油(限分支机构经营);含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废酸处理及废酸处理中形成的副产品的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泰谱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陈柏校600.0060.00%
吕炜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2、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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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88862675M
法定代表人劳新军
成立时间2013-12-3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2,145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萧山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五路3688号1号楼419号
经营范围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研究与技术服务;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技术服务;经销:节能产品**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泰谱持有杭州国谱100%股权:

3、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236301617
法定代表人吕炜
成立时间2000-08-14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永久路288号2608室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易制爆品危化品:4-硝基苯胺、硝酸镁、高锰酸钾、硝酸钾、氯酸钠、硝酸银、过氧化氢溶液[50%含量≥27.5%]、硫磺、硝酸[含硝酸≥70%],其他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溶液,水合肼[含肼≤64%]、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酸氢钾、氨基磺酸、正磷酸、对苯二甲酰氯、甲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甲醛溶液、氨溶液[10%<含氨≤35%]、硫化钠[含结晶水≥30%]、氢氧化钾溶液、乙酸[含量>80%]、氯化亚砜、盐酸、硫酸、二氯甲烷、苯酚、硫酸汞、酒石酸锑钾、1,4-苯二胺、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三氯甲烷、硫酸铜、氟化钾、重铬酸钾、溴酸钾、亚硝酸钠、过硫酸铵、次氯酸钙[含有效氯>39%]、连二亚硫酸钠、2-丙醇、乙醇[无水]、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乙醇溶液[-18℃≤闪点<23℃]、二硫化碳、二甲氧基甲烷、乙醚、甲苯、石油醚、丙酮、氯二氟甲烷、氯甲烷(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经销:建材,五金,涂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从事化工原料、实验用品仪器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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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成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吕炜40.0080.00%
陈柏万10.0020.00%
合计50.00100.00%

4、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KKY7M5L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秀娟
成立时间2021-09-29
注册资本8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七路98号2幢5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企业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陈柏校438.1854.77%
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1.0245.13%
王秀娟0.800.10%
合计800.00100.00%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质押或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柏校、吕炜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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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若按照本次发行2,000万股计算,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陈柏校2,910.0048.50%2,910.0036.38%
2国泰建设600.0010.00%600.007.50%
3文信实业376.966.28%376.964.71%
4王刚300.005.00%300.003.75%
5吕炜300.005.00%300.003.75%
6赵光明270.004.50%270.003.38%
7陈华琴237.003.95%237.002.96%
8章青燕228.003.80%228.002.85%
9夏玉坤195.003.25%195.002.44%
10金沙江联合150.002.50%150.001.88%
11永通投资120.002.00%120.001.50%
12广发乾和120.002.00%120.001.50%
13徐荣敏120.002.00%120.001.50%
14沈家良30.000.50%30.000.38%
15汪小知30.000.50%30.000.38%
16中新博通13.040.22%13.040.16%
17本次发行股份--2,000.0025.00%
合计6,000.00100.00%8,0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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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陈柏校2,910.0048.50%
2国泰建设600.0010.00%
3文信实业376.966.28%
4王刚300.005.00%
5吕炜300.005.00%
6赵光明270.004.50%
7陈华琴237.003.95%
8章青燕228.003.80%
9夏玉坤195.003.25%
10金沙江联合150.002.50%
合计5,566.9692.78%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1陈柏校48.50%董事长、总工程师
2吕炜5.00%未在公司任职
3王刚5.00%董事
4赵光明4.50%监事会主席
5陈华琴3.95%董事、财务负责人
6章青燕3.80%未在公司任职
7夏玉坤3.25%董事、总经理
8徐荣敏2.00%未在公司任职
9沈家良0.50%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汪小知0.50%未在公司任职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股东情况。

(六)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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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关联关系说明
陈柏校直接持有公司48.50%的股权吕炜、陈华琴陈柏校与吕炜系夫妻关系,陈柏校与陈华琴系兄妹关系
吕炜直接持有公司5.00%的股权陈柏校、陈华琴
陈华琴直接持有公司3.95%的股权陈柏校、吕炜
文信实业直接持有公司6.28%的股权王刚王刚直接持有文信实业90%的股权,通过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文信实业10%的股权
王刚直接持有公司5.00%的股权文信实业
金沙江联合直接持有公司2.50%的股权中新博通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横琴紫金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新博通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权金沙江联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八)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2002年6月,吕炜、朱丽华为配合国泰建设成立企业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耀华环保1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国泰建设,转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

2003年4月26日,国泰建设分别与吕炜、朱丽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耀华环保36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吕炜18万元、朱丽华18万元,转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同日,耀华环保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泰建设与吕炜、朱丽华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上述股权代持关系已在本次发行申请前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份代持情形已在本次发行申请前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被处罚风险,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九)公司股东之间存在的回购安排及解除情况

发行人现任股东永通投资、乾亨投资(于2019年12月被广发乾和吸收合并)、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沈家良、汪小知及历史股东陈卓玉(于2020年2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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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在取得发行人股份时曾经签订股份回购安排相关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卓玉、永通投资、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沈家良、汪小知已完全解除股份回购安排;广发乾和的相关股份回购安排已通过签署附条件恢复条款解除。广发乾和相关股份回购安排及其解除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方股份回购条款内容条款状态股份回购条款效力恢复的主要触发条件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15年12月23日)甲方:夏玉坤 乙方:乾亨投资(于2019年12月被广发乾和吸收合并)第四条特别约定 1、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知晓下述情形发生后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因本次投资而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公司和甲方应予以配合执行: 1)公司未能在2016年10月31日前向有权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材料的; 2)公司IPO申请材料上报后3年内未上市的; 2、回购价格为认购价格加年化8.0%的复合利率计算,其中不满一年的,则按照支付回购价款时实际发生的时间按比例折算。已解除夏玉坤、广发乾和、陈柏校已于2021年11月29日和2022年3月7日分别签订《补充协议(五)》《补充协议(六)》对回购条款予以解除,并约定相关回购条款效力恢复条款,主要恢复条款如下: (1)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后主动撤回; (2)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被有权监管部门受理; (3)公司的上市保荐人撤回对公司的上市保荐;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有权监管部门终止审核;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有权监管部门否决;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到期后,公司仍未成功公开发行,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票没有完成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夏玉坤 陈柏校就<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2015年12月23日)甲方:乾亨投资 乙方:夏玉坤 丙方:陈柏校第二条股份回售 2.1除转让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形外,若公司出现下述情形,甲方也有权向乙方回售甲方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乙方应以现金形式收购(以下简称“回购义务”),丙方同意并确认就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1.1公司发生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的重大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或刑事处罚且/或发生重大民事诉讼,或虽未遭受处罚,但相关行为已为社会公众或乙方知晓,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且足以导致公司不符合IPO条件; 2.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重要成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足以导致公司不符合IPO条件; 2.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或其表决权发生重大变化,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甲方不知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账外现金销售收入时; 2.1.4公司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1.5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 第三条股份回售的保障 3.4丙方对乙方的股份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甲方可要求乙方、丙方某一方或乙方和丙方双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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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全部未履行金额进行偿还及对应的股份进行质押并代行表决权。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夏玉坤 陈柏校就<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署日:2017年2月16日)甲方:乾亨投资 乙方:夏玉坤 丙方:陈柏校一、修改《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1)项修改为:“1)公司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有权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材料的。”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夏玉坤 陈柏校就<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签署日:2020年1月9日)甲方:广发乾和 乙方:夏玉坤 丙方:陈柏校一、修改《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第1款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1)项修改为:“1)公司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有权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材料的。” 二、修改《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第2款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第2款修改为:“回购利息分段计算,出资日到2017年12月31日以甲方投资本金750万元为基数按年化8.0%的复利计算回购利息,该部分回购利息计算公式为:甲方投资本金*(1+8%)T1/365-甲方投资本金(T1为出资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总天数。该天数为自然日,包括出资日和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至回购款支付日以甲方投资本金750万元为基数按年化6.0%的单利计算回购利息,该部分回购利息计算公式为:甲方投资本金*6%*T2/365(T2为2018年1月1日至甲方实际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总天数。该天数为自然日,包括2018年1月1日,不包括甲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特别的,甲方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已分得的现金红利连同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的应计利息应一并在计算回购价格时予以扣除,甲方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的应计利息=∑甲方每次已分得的现金红利*(1+6%*甲方每次已分得的现金红利达到甲方账户之日至甲方实际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的天数/365)。 综合以上,回购价格=甲方投资本金+回购利息(分段计算后加总)-甲方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甲方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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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15年12月24日)甲方:俞伟敏 乙方:乾亨投资第四条特别约定 1、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知晓下述情形发生后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因本次投资而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公司和甲方应予以配合执行: 1)公司未能在2016年10月31日前向有权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材料的; 2)公司IPO申请材料上报后3年内未上市的; 2、回购价格为认购价格加年化8.0%的复合利率计算,其中不满一年的,则按照支付回购价款时实际发生的时间按比例折算。已解除俞伟敏、广发乾和、陈柏校已于2021年11月29日和2022年3月7日分别签订《补充协议(五)》《补充协议(六)》对回购条款予以解除,并约定相关回购条款效力恢复条款,主要恢复条款如下: (1)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后主动撤回; (2)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被有权监管部门受理; (3)公司的上市保荐人撤回对公司的上市保荐;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有权监管部门终止审核;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有权监管部门否决;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到期后,公司仍未成功公开发行,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票没有完成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俞伟敏 陈柏校就<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2015年12月24日)甲方:乾亨投资 乙方:俞伟敏 丙方:陈柏校第二条股份回售 2.1除转让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形外,若公司出现下述情形,甲方也有权向乙方回售甲方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乙方应以现金形式收购(以下简称“回购义务”),丙方同意并确认就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1.1公司发生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的重大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或刑事处罚且/或发生重大民事诉讼,或虽未遭受处罚,但相关行为已为社会公众或乙方知晓,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且足以导致公司不符合IPO条件; 2.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重要成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足以导致公司不符合IPO条件; 2.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或其表决权发生重大变化,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甲方不知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账外现金销售收入时; 2.1.4公司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1.5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 第三条股份回售的保障 3.4丙方对乙方的股份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甲方可要求乙方、丙方某一方或乙方和丙方双方就乙方全部未履行金额进行偿还及对应的股份进行质押并代行表决权。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俞伟敏 陈柏校就<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甲方:乾亨投资 乙方:俞伟敏 丙方:陈柏校一、修改《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1)项修改为:“1)公司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有权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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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二)》(签署日:2017年2月16日)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俞伟敏 陈柏校就<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签署日:2020年1月9日)甲方:广发乾和 乙方:俞伟敏 丙方:陈柏校一、修改《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第1款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1)项修改为:“1)公司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有权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材料的。” 二、修改《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第2款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第2款修改为:“回购利息分段计算,出资日到2017年12月31日以甲方投资本金450万元为基数按年化8.0%的复利计算回购利息,该部分回购利息计算公式为:甲方投资本金*(1+8%)T1/365-甲方投资本金(T1为出资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总天数。该天数为自然日,包括出资日和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至回购款支付日以甲方投资本金450万元为基数按年化6.0%的单利计算回购利息,该部分回购利息计算公式为:甲方投资本金*6%*T2/365(T2为2018年1月1日至甲方实际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总天数。该天数为自然日,包括2018年1月1日,不包括甲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特别的,甲方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已分得的现金红利连同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的应计利息应一并在计算回购价格时予以扣除,甲方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的应计利息=∑甲方每次已分得的现金红利*(1+6%*甲方每次已分得的现金红利达到甲方账户之日至甲方实际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的天数/365)。 综合以上,回购价格=甲方投资本金+回购利息(分段计算后加总)-甲方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甲方已分得的公司现金红利应计利息”。

经核查,上述附效力恢复条件的股份回购条款的当事人为发行人股东,公司未作为该等条款的当事人;该等条款不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约定;该等条款未与发行人市值挂钩;该等条款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成功,则该等条款的效力将不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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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之间就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约定均已解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为境内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均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基金备案编号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金沙江联合SW7388苏州金沙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2246
中新博通SCY773苏州金沙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2246

(十一)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所得税缴纳瑕疵情况

2013年12月20日,公司历史股东王桂仙与陈华琴、李小勇、徐根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王桂仙将其持有的国泰有限1%、2%和2%出资额(对应注册资本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分别转让给陈华琴、李小勇和徐根洪,转让价格均为2.8元/出资额。

2013年12月20日,国泰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3年12月27日,国泰有限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前述股权转让价款均已结清。

经核查,王桂仙未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缴纳个人所得税。

鉴于:上述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为王桂仙;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已于2021年10月13日、2022年2月14日、2022年7月26日出具《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涉及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包括王桂仙)已出具《关于历史上股权变更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承诺函》,就公司历史上股权变更(含股权转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如税务机关要求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本人将以自有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国泰环保因此受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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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的,本人将对国泰环保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历史股东已就上述股权变动瑕疵做出弥补承诺,发行人因此受到处罚的风险可控,该股权变动瑕疵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公司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包括3名独立董事。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选举情况提名人任职期间
陈柏校董事长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陈柏校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夏玉坤董事、总经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夏玉坤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陈华琴董事、财务负责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陈华琴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何建刚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陈柏校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王刚董事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王刚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李秀清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国泰建设2021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
池仁勇独立董事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陈柏校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李东升独立董事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陈柏校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刘晓松独立董事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陈柏校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1、陈柏校先生

简历参见本节“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夏玉坤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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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担任杭州富阳国裕管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真一监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总经理。

3、陈华琴女士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财务负责人;2017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监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4、何建刚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年3月至2011年2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边防检查站副政委;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机场边检站政委;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监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国泰环境监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5、王刚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担任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正盈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7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2年1月至今,担任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大千美食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大千美食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点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6、李秀清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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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年12月至今,任国泰建设董事;2011年4月至今,担任国泰世纪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杭州荸荠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7、池仁勇先生

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4年9月至2012年2月,先后担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2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院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李东升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担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5月至2018年6月,担任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8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9、刘晓松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杭州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0月至今,分别担任公司、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公司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成员,其中,何小瑜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2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本届监事会成员选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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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位选举情况提名人任职期间
赵光明监事会主席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赵光明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何小瑜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
俞洪春监事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陈柏校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1、赵光明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2002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丰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绍兴上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何小瑜先生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10年3月,先后担任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涂料部副部长;2010年4月至2013年8月,担任杭州泰谱技术中心主任兼技术部经理;201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俞洪春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200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真一执行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
夏玉坤董事、总经理
何建刚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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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位
王成副总经理
洪根惠副总经理
沈家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陈华琴董事、财务负责人

夏玉坤、何建刚、陈华琴的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1、副总经理王成先生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16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湘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湘湖研究院理事长。2021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副总经理洪根惠先生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工程师。2001年5月至2005年6月,担任杭州晨光化工有限公司PPR车间主任;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担任杭州美一精密机电元件有限公司制造课课长;200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旦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沈家良先生

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历任杭州中锦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四)其他核心人员

张炯祥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2018年7月,先后担任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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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车间副主任、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机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秀清董事国泰世纪有限公司监事公司间接股东
国泰建设董事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
杭州荸荠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王刚董事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上海大千美食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上海大千美食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王刚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正盈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点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李东升独立董事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无关联关系
刘晓松独立董事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因兼职形成的关联关系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池仁勇独立董事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赵光明监事会主席浙江丰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兼职形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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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绍兴上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因兼职形成关联关系
王成副总经理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因兼职形成关联关系
沈家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亲属关系
陈柏校董事长陈华琴系陈柏校的妹妹,王成系陈柏校的外甥
陈华琴董事、财务负责人
王成副总经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报告期内上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履行。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最近二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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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陈柏校、夏玉坤、王刚、李炳传以及俞伟敏,其中陈柏校为董事长。2019年5月,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陈华琴为董事,俞伟敏不再担任董事。俞伟敏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新任董事陈华琴此前已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成员变动未导致董事会核心人员发生变化,公司董事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10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何建刚为公司董事,池仁勇、李东升、刘晓松为公司独立董事。新任董事何建刚此前已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选独立董事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做出准备。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11月,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国泰建设提名并经大会决议,增选李秀清为董事(外部董事),李炳传不再担任董事(外部董事)。李秀清为李炳传之女,公司本次董事会成员变动系国泰建设对其原推荐董事人员的调整,未导致公司董事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最近二年董事的变化主要原因系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为满足《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董事会的人数要求和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的要求。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赵光明、何小瑜以及俞洪春,其中赵光明为监事会主席,何小瑜为职工代表监事。

最近二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夏玉坤为总经理,何建刚、王成、俞伟敏、洪根惠为副总经理,陈华琴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9年5月,俞伟敏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0年10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沈家良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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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秘书,筹备公司上市事宜。2021年10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沈家良兼任副总经理。发行人最近二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基于公司实际经营运作及筹备上市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规范化运行。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内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或亲属关系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陈柏校董事长、总工程师48.50%
吕炜陈柏校的配偶5.00%
王刚董事5.00%
夏玉坤董事、总经理3.25%
陈华琴董事、财务负责人3.95%
赵光明监事会主席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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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务或亲属关系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沈家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0.50%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王刚及其配偶胡蓉通过文信实业间接持有公司合计6.28%的股权;公司董事李秀清及其父亲李炳传通过国泰建设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0.00%的股权。

2、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李秀清及其父亲李炳传通过国泰建设间接持有的公司10%的股份(对应股份数600万股)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6月24日,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作为发包人与国泰建设(作为承包人)曾就绿地香港五里桥项目总承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事宜签署项目总承包工程协议书及其他相关合同文件,对项目质量保修等事项予以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国泰建设未妥善履行项目总承包工程协议书项下的质量保修等合同义务,因此诉请法院判令国泰建设支付因项目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整改、维修费用合计人民币1.98亿元。

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出具“(2022)沪0101民初15951号”《民事裁定书》,同意冻结国泰建设名下银行存款1.98亿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因此,国泰建设所持发行人10%的股份被司法冻结。

根据国泰建设提供的诉讼资料,上述诉讼系国泰建设与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港五里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关联诉讼,针对绿地香港五里桥项目中的质量保修义务及质量保修金支付纠纷,国泰建设已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包括于2022年2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2022)沪0101民初3544号”民事诉讼,诉请法院判令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绿地香港五里桥项目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利息合计8,909.24万元并申请同等价值的财产保全。根据国泰建设的说明,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在上述诉讼中主张的涉诉金额占其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比例较低,且大部分涉诉金额不属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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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建设承包施工范围内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整改、维修费用,应由对应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属于国泰建设承包施工范围内保修事项产生的费用尚须通过司法途径确定金额而非依据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的单方面诉讼主张予以确定,且国泰建设在“(2022)沪0101民初3544号”诉讼中向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主张的剩余工程款可以覆盖国泰建设应当承担的保修费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股份冻结所涉诉讼系国泰建设基于自身业务经营发生,涉诉金额占其净资产比例较低且具体金额尚待通过司法途径确定,国泰建设已同步采取积极的应诉措施,所冻结股份不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份,因此上述股份冻结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以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及确定依据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等,按月发放,每年可调整一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职位标准及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按月发放;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成立考核小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前述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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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确定。

(二)报告期内的薪酬总额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万元)235.00468.02432.12289.67
利润总额(万元)8,790.4616,493.7121,429.7912,493.17
占比2.67%2.84%2.02%2.3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公司外部董事李秀清、王刚和外部监事赵光明未在公司专职工作,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而在其各自任职或兼职的单位处领薪。除前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薪,不存在在关联企业领取收入及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形。

2021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及关联企业处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公司职务从公司领取薪酬金额是否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或津贴
陈柏校董事长68.88
夏玉坤董事、总经理63.88
陈华琴董事、财务负责人40.76
何小瑜职工代表监事、技术中心主任36.03
俞洪春监事、工程部经理35.00
王成副总经理55.88
洪根惠副总经理63.03
何建刚董事、副总经理39.48
沈家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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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务从公司领取薪酬金额是否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或津贴
张炯祥其他核心人员35.08

注:上述薪酬为相关人员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期间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除享受公司依法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不存在享受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形。

十五、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2018年7月1日,李小勇、王国平与陈柏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100万股、75万股股份转让给陈柏校,转让价格均为3.71元/股。2018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2019年1月7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由于该次股权转让为具有一定股权激励性质的安排,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市场公允价格,公司已做股份支付处理。本次股权授予对象为陈柏校,授予数量为175万股,公司未对激励对象陈柏校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该股份支付属于授予后可立即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采用了授予日前后外部投资者入股估值孰高作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确认以14.79元/股作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陈柏校受让股份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938.71万元作为股份支付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授予日前外部投资者估值

项目计算过程金额说明
2016年外部投资者受让单价(元/股)(1)12.00外部投资者入股接近2015年12月31日,且估值参照的2015年度净利润作价,因此2015年末每股公允价值采用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2015年末每股公允价值(元/股)(2)12.00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每股净资产增加额(元/股)(3)1.912018年末每股净资产相对2015年末每股净资产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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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每股公允价值(元/股)(4)=(2)+(3)13.91
2019年1月陈柏校受让股份数(万股)(5)175.002019年1月7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陈柏校受让股份价格(元/股)(6)3.71
每股价格差额(元/股)(7)=(4)-(6)10.20
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万元)(8)=(5)*(7)1,785.55

2)授予日后外部投资者估值2019年3月7日,文信实业与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文信实业向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分别转让125万股、10.87万股公司股份,股权转让价格均为20元/股。协议同时约定,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有权要求文信实业回购上述股份并按年利率15%支付利息。股权转让价格20元/股包含了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一份看跌期权。通过BS模型计算得出看跌期权的价值为5.21元/股,因此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4.79元/股。

项目计算过程金额说明
2019年3月外部投资者受让单价(元/股)(1)20.00股权转让定价20元包含了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一份看跌期权。
每股看跌期权价值(元/股)(2)5.21
2019年3月每股股权价值(元/股)(3)=(1)-(2)14.79
2019年1月陈柏校受让股份数(万股)(4)175.002019年1月7日,国泰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陈柏校受让股份价格(元/股)(5)3.71
每股价格差额(元/股)(6)=(3)-(5)11.08
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万元)(7)=(4)*(6)1,938.71

由于授予日后外部投资者入股估值高,公司采用了授予日后每股股权入股价格14.79元作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陈柏校受让股份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938.71万元作为股份支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上述股权激励的股份授予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股权激励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相关股份支付费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公司2019年度的期间费用,减少了营业利润及净利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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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合计分别为289人、295人、314人和336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类别人数(人)占比(%)
管理人员339.82
研发人员7422.02
销售人员72.08
生产人员22266.07
合计336100.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如下:

受教育程度人数(人)占比(%)
硕士及以上133.87
本科4513.39
大专298.63
其他24974.11
合计336100.00

(四)员工年龄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的年龄结构如下:

年龄结构人数(人)占比(%)
30岁以下288.33
31岁至40岁5817.26
41岁至50岁9528.27
50岁以上15546.13
合计33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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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期间员工人数(人)应缴人数(人)实缴人数(人)
2022年6月末336318316
2021年末314300297
2020年末295279273
2019年末289280258

注:公司应缴人数=员工人数-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

(2)报告期内,公司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期间员工人数(人)应缴人数(人)实缴人数(人)
2022年6月末336314310
2021年末314300291
2020年末295279264
2019年末289280208

注:公司应缴人数=员工人数-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

2、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原因

报告期内,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为:

(1)公司存在部分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的次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职工,大多已在户籍地拥有农村住房,无城市购房需求,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

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合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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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亦不存在受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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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或产品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并向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延伸。公司专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致力于打通全过程技术链条,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条经济效率高、关键装备国产化、资源利用率高、能源节约且碳减排效果显著的新路线、新途径。报告期内,公司污泥业务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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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泥处理服务基本内容

公司的污泥处理服务系接收城市、工业等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98%左右的浓缩污泥、含水率80%左右的湿污泥等,通过投加专用调理改性药剂,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然后在常温低压条件下脱除污泥中的大部分水分,使其含水率降低至45%左右,实现污泥减量化,污泥中有机物与各类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富集。脱水干泥后续通过清洁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可实现各类污泥的全过程闭环处置。

(2)污泥处理服务主要目标

①污泥减量化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性质不同于以无机物为主的河湖淤泥和建筑泥浆等,污泥中有30~60%的各类难降解有机物与微生物活体,污水处理厂常规配套的带机、离心机等机械脱水设备脱水后得到的污泥含水率一般为80%左右,是一种半固态的粘滞物,有恶臭,装卸、贮存、运输困难。污泥处理是当前我国环保领域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如何以经济、节能的方式降低污泥含水率并实现污泥资源化是污泥处理的关键。

公司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可将含水率80%的污泥进一步脱水减量至45%左右,即每吨污泥所含800kg水分可脱除600kg左右,减量效果显著,示意图如下:

②污泥资源化

公司可根据不同污泥的成分和后续处置利用的要求,运用公司研发的动态调理改性药剂组合与调理工艺,将污泥中的各类污染物和资源组分富集在脱水干泥中,为后续无害化与资源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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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机质含量较高的生活污泥与造纸、印染等工业污泥,公司通过调理改性实现污泥中有机质与其他污染物的富集。脱水干泥通常含有800kcal/kg左右热值,焚烧处置时可副产蒸汽或发电输出清洁能源;经高温充分燃烧的灰渣可建材利用,实现污泥资源化。针对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铁元素含量较高的污泥,通过公司研发的污泥中铁元素的富集技术,处理后的脱水干泥中铁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使污泥中含铁元素的资源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污泥资源化。

此外,公司承担完成了“十一五”“水专项”子课题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获得了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二等奖、2018年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2018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三等奖等多项荣誉。

2、主要服务或产品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为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具体情况如下:

(1)污泥处理服务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主要系实现污泥的减量化,并为后续多途径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由于各项目业主单位的需求、污泥来源与类别以及脱水干泥处置路径有所不同,公司各项目的运营模式、服务内容、项目特点等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运营的主要污泥处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临江项目

A、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介绍
项目 简介临江项目于2007年由公司投资建设与运行,系公司首个污泥深度脱水技术产业化应用项目。项目稳定运行多年后,业主单位2017年采用公司技术自行投资建设“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污泥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吨/日。2018年2月至今,公司以委托运营模式为其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至今,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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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15年。 报告期内,该项目主要处理临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周边企业污泥及周边地区其他城市的生活污泥(宁波、台州、海宁及义乌等多地)。
项目 图片

注:各项目污泥处理规模以含水率80%左右污泥计。B、项目运营情况临江项目运营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运营情况
时间情况介绍
业主单位2007年-2018年1月萧山污水处理
2018年2月至今杭州蓝成
运营模式2007年-2018年1月自建运营(BOO)
2018年2月至今委托运营(O&M)
服务内容2007年-2018年1月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干泥运输处置
2018年2月至今污泥深度脱水
合同期限共15年,合同截至2033年1月,合同剩余期限约11年。
续签约定当杭州蓝成规模扩大或合作期限到期时,在同等条件下,发行人有合作优先权。
调价机制及调价周期每二年为一个调价周期。
提前终止/主要违约条款约定发行人违反协议造成违约的,杭州蓝成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制止、纠正、处罚、勒令停工直至终止运营合同。
项目特点(1)业主单位系污泥集中接收单位,该项目接收处理周边多个城市几十家污水处理厂或企业的污泥,污泥来源广、成分复杂多变; (2)经深度脱水干泥直接进焚烧系统发电,实现无害化与资源化。

②七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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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介绍
项目 简介七格项目于2009年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行,系公司首个城市生活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的产业化应用项目。项目稳定运行多年后,业主单位2018年采用公司技术自行投资建设“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提升工程项目”,污泥设计处理能力为1600吨/日。2019年7月至今,公司以委托运营模式为其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至今,公司七格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13年。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为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泥处理服务,七格污水处理厂承担了杭州主城区96%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规模为150万m?/日。
项目 图片

B、项目运营情况七格项目运营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运营情况
时间情况介绍
业主单位杭州排水
运营模式2009年-2019年6月自建运营(BOO)
2019年7月至今委托运营(O&M)
服务内容2009年-2019年6月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干泥运输处置
2019年7月至今污泥深度脱水
合同期限及续签约定共12年,合同截至2031年6月,合同剩余期限约9年;合同未约定续签事项。
调价机制及调价周期每三年为一个调价周期。
提前终止/主要违约条款约定(1)每三年评估一次,如发行人三年运营期内未达到评估要求,杭州排水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2)若发行人未在2028年4月30日将污泥深度脱水处理过程中所需药剂、药剂配比、操作流程等涉及核心及专利的技术告知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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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排水,或提供虚假技术,则杭州排水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项目特点(1)以城市生活污水污泥为主,经深度脱水后的干泥焚烧,副产蒸汽发电,实现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 (2)项目建于杭州主城区,毗邻居民区,废气实现高标准处理。

注:七格项目2018年服务内容包括污泥深度脱水以及脱水干泥运输处置,2019年1-6月服务内容包括污泥深度脱水和脱水干泥运输,由业主单位负责脱水干泥处置,2019年7月至今,公司仅负责污泥深度脱水。

③绍兴项目

A、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介绍
项目 简介绍兴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于2012年投运,该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10年。2017年以前,公司主要处理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2017年开始主要处理绍兴水处理提标改造后产生的气浮污泥,目前污泥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2021年7月,公司与绍兴水处理、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增加交由公司绍兴项目处理的含水率80%左右湿污泥量。 报告期内,该项目主要为绍兴水处理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还接收处理周边工业企业预处理污泥。绍兴水处理污水处理规模为:工业污水60万m?/日、生活污水30万m?/日,合计处理规模90万m?/日。
项目 图片

B、项目运营情况绍兴项目运营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运营情况介绍
业主单位绍兴水处理
运营模式自建运营(BOO)
服务内容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干泥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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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及续签约定2年,合同截至2024年6月;到期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续签事宜。
调价机制及调价周期合同未具体约定。但约定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提前终止/主要违约条款约定合同未具体约定。合同约定双方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项目特点(1)目前主要处理气浮污泥,该类污泥含铁量较高,处理后的脱水干泥可作为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实现污泥资源化; (2)接收处理含水率80%左右湿污泥,经深度脱水后的干泥焚烧发电,实现污泥资源化。

④上海白龙港项目

A、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介绍
项目 简介上海白龙港项目于2021年10月正式开始,公司通过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原有污泥脱水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并增加取泥、污泥杂质筛分、污泥调理等设施,完成填埋污泥取泥出库、脱水处理、废气处理等处理任务。 上海白龙港项目为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组成部分。因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要求,需将场地内现存的约80万吨填埋污泥清挖、脱水、外运焚烧处置。其中,公司负责2、9、10、11、12号污泥填埋坑的处理,共约34万吨。
项目 图片

B、项目运营情况上海白龙港项目运营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运营情况介绍
业主单位上海建工
运营模式改造运营移交(ROT)
服务内容污泥深度脱水
合同期限及续签约定2年,合同截至2023年12月;合同未约定续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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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机制及调价周期合同未约定。
提前终止/主要违约条款约定-
项目特点主要处理填埋污泥,脱水干泥满足电厂协同焚烧处置要求。

⑤上海竹园项目

A、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介绍
项目 简介上海竹园项目于2017年初投运,系公司首个设备改造项目,通过对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原有250吨/日深度脱水项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了污泥日最大处理量超过1000吨。 报告期内,上海竹园项目主要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的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泥处理服务。上海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升级补量工程总规模达130万m?/日。此外,上海竹园项目还接收处理了上海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长兴岛污水处理厂、崇明岛污水处理厂等周边多个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项目 图片

B、项目运营情况上海竹园项目运营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运营情况介绍
业主单位上海城投
运营模式改造运营移交(ROT)
服务内容污泥深度脱水
合同期限及续签约定一年一签,合同截至2021年12月;合同未约定续签事项。目前未再续签合同。
调价机制及调价周期合同未约定。
提前终止/主要违约条款(1)双方有任何需要修改、补充、变动的部分,皆需经双方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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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发行人未能按约提供或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上海城投可以中止支付服务费用或解除合同。
项目特点(1)主要处理生活污泥; (2)适应业主单位脱水干泥处置路径变化,处理产生的脱水干泥既可作为填埋场覆盖土,2019年开始又用于协同焚烧处置,实现多途径资源化。

公司七格项目、临江项目和绍兴项目稳定性强,中止或终止合作的风险较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竹园项目合约已到期且未续签。公司主要项目业主单位未来期间内均有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规划。未来期间,在保持现有业务量稳定的情况下,若公司能与业主单位达成进一步合作,获取新项目订单或提升现有项目的污泥处理量,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2)成套设备销售

公司成套设备销售情况如下:

①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

项目简介该成套设备项目始于2017年,应用于临江项目。
项目图片

②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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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该成套设备项目始于2018年,应用于七格项目。
项目图片

(3)水环境生态修复

公司主要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的情况如下:

代表性项目项目简介现场图片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项目改善和提升区控断面和列入“三色预警”的8条河道部分河段的水质,使之达到水质保障要求。
杭州市余杭区清水汀州水体改善项目使用水质净化技术,投加饮用水级净水剂改善上塘河(余杭段)水体透明度,并实施生态清淤移除河道内沉淀物。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目对衙前镇多条河道运用人工增氧、菌种投加等方式改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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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泥处理服务15,288.2083.1828,728.9587.3532,667.1371.6829,842.6782.13
成套设备销售1,474.948.031,241.363.7710,963.4824.064,903.1113.49
水环境生态修复1,615.588.792,920.218.881,944.254.271,590.474.38
合计18,378.72100.0032,890.52100.0045,574.86100.0036,336.2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336.26万元、45,574.86万元、32,890.52万元和18,378.72万元,其中污泥处理服务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污泥处理服务

(1)业务承接

①业务选择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主要目标项目为500吨/日(污泥含水率80%计)以上规模的污泥处理项目,此类项目的业主单位主要为大中型城市的市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如水务局或住建局)及关联的污水处理企业或水务集团等。在项目稳定运行且处理能力有富余的情况下,可接收项目周边地区小型污水处理厂及企业产生的污泥。

公司目标项目的业务承接主要定位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城市,主要基于如下原因:首先,由于不同地区的污泥产生量、资金实力存在差异,国内污泥处理行业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其中大中型城市因人口较多、生产消费活动相对较为发达,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产生量大,伴随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也较大,存在迫切的污泥处理需求。其次,大中型城市普遍建设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将城市较大范围内的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单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也较多,有利于公司实现集中式大规模的污泥处理,发挥技术优势。再次,大中型城市或其周边地区一般建设有垃圾焚烧厂、热电厂以及水泥厂等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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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可为脱水干泥的就近后续多元化处置与资源化提供条件。

②业务承接流程

公司业务承接流程如下:1)基于对各地污泥处理处置基础情况的了解,有针对性的多渠道获取相关有效信息并进行研判,邀请或接受潜在目标城市的行业主管单位或业主代表(水务集团、城投集团等)对公司代表性污泥处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开展方案与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使得业主单位认可并接受公司的技术路线;2)根据业主单位需求协商确定合作方式,包括项目运营模式和公司拟服务内容;3)实地考察拟建项目服务的污水处理厂与项目建设场地的现场情况,对污泥进行取样检测与试验,评估项目可行性;4)综合考虑经济效益、项目规模、运营期限、污泥处理技术方案及污泥处置路径等因素,确定初步建设方案与报价方案;5)组织业务部门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招投标、单一来源采购或协商谈判的准备工作,并按照业主单位提出的方式参与项目招投标或进行磋商;6)签订项目合同后,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公司污泥处理服务和成套设备销售的业务获取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业务获取情况
1七格项目成套设备以达到项目功能要求为基础,进行公开招投标;污泥处理服务价格以不超过政府核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2临江项目成套设备以达到项目功能要求为基础,进行公开招投标;污泥处理服务价格以不超过同类业务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3绍兴项目协商谈判确定框架协议,招投标确定价格
4富阳项目成套设备以达到项目功能要求为基础,进行公开招投标;污泥处理服务价格以不超过同类业务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5江西项目成套设备、污泥处理服务价格以不超过同类业务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6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取,续签协议时公开招投标流标后,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7上海白龙港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组织的连续性运行试验考核,而后经上海建工内部比选获取该项目

③客户类型

根据是否直接产生污泥,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污泥产生单位,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或其主管单位,此类客户待处理污泥的性质主要受其污水处理工艺的影响;另一类为污泥集中接收单位,此类客户接收多个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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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产生的不同种类的污泥,其待处理污泥的性质受污泥来源、不同来源污泥的混合比例等因素的影响,污泥特性更为复杂多变。

根据是否建设新项目,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老项目改造客户,此类客户过去采用的传统深度脱水技术由于处理效率、干泥含水率等难以满足干泥后续处置要求,故需要采用公司技术进行技改并提供运营服务;另一类为新项目建设客户,此类客户需确定污泥处理技术路线并配套新设备,公司根据其确定的运营模式提供服务。

(2)运营模式

1)项目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运营模式可分为委托运营(O&M)、改造运营移交(ROT)和自建运营(BOO)模式,具体如下:

委托运营(O&M)模式: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合同,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在委托运营期间内按合同约定提供污泥处理服务并负责污泥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接受业主单位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检。

改造运营移交(ROT)模式: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优化服务合同,按照协议约定对业主单位已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后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运营期结束后,公司向业主单位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及相关的运营记录等文件资料。

自建运营(BOO)模式: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运营服务协议,由公司自行投资并在污水处理厂预留场地内建设污泥处理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工后进行调试,污泥处理量及处理效果稳定达到协议要求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结束后,项目设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相关文件资料是否移交由公司与业主单位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项目的运营模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运营模式运营期间
1七格项目杭州排水自建运营(BOO)2009年至2019年6月
委托运营(O&M)2019年7月至203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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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江项目萧山污水处理自建运营(BOO)2007年至2018年1月
杭州蓝成委托运营(O&M)2018年2月至2033年1月
3富阳项目富春环保委托运营(O&M)2010年至2019年10月
4江西项目江西国泰委托运营(O&M)2014年至2024年8月
5绍兴项目绍兴水处理自建运营(BOO)2012年至2024年6月
6上海竹园项目上海城投改造运营移交(ROT)2017年至2021年12月
7上海白龙港项目上海建工改造运营移交(ROT)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

2)运营环节

公司主要承担污泥深度脱水减量任务,是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公司处理的污泥主要为业主单位或其下辖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以及业主单位对外接收的污泥。截至报告期末,除绍兴项目需由公司负责脱水干泥运输处置外,其他项目仅负责污泥深度脱水,由业主单位负责脱水干泥的运输与处置。

为保障污泥实现完整无害化,公司需在污泥处理环节调整污泥处理工艺为后续处置利用提供条件。此外,公司需根据污泥的处理量、污泥的种类及来源等因素调整污泥处理工艺及生产组织情况。

目前,公司已具备干泥燃料化、清洁焚烧处置等相关的技术积累,但尚未独立建设后续处置设施,若业主单位要求公司承担脱水干泥后续处置义务,则公司需协调并依托当地热电厂、水泥厂等单位协同完成脱水干泥的后续处置任务。

3)定价结算模式和价格调整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的收费价格一般以招投标、政府核价或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

公司的运营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予以约定,具体视运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合同约定,服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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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一般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工业污泥;结算对象为业主方或其授权单位;结算方式通常为“按日计量、按月支付”,一般由业主方或其授权单位于每个月的固定日期核定当月的污泥处理量,按合同约定价格确定当月处理费,公司开具污泥处理服务发票,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时间支付处理费。

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时一般已约定了合同期内污泥处理价格的调价机制,调价周期通常为2-3年,若在一个周期内原材料、处理服务要求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价格调整。受污泥种类、运营模式与服务内容差异的影响,公司不同污泥处理项目以及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处理价格存在差异。影响污泥处理价格的主要因素如下:

①污泥种类对价格的影响:在含水率方面,相较于含水率80%的湿污泥,含水率95~99%的浓缩污泥处理过程中需要增加高效浓缩处理环节。且由公司负责高效浓缩环节可省却污水处理厂机械脱水过程所需的带机、离心机等设施建设投资及脱水至含水率80%左右的运行成本。因此,通常情况下,浓缩污泥的处理价格(按80%含水率折计处理量)高于含水率80%的湿污泥。在污泥性质方面,不同来源、不同污水处理工艺产生的污泥在成分和性质等方面存在差异,相应的污泥处理难度和调理药剂配方等亦有所不同,故而不同特性污泥的处理价格也存在差异。

②运营模式对价格的影响:对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或改造的污泥处理项目,污泥处理价格中包含公司承担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成本等,而委托运营模式下的污泥处理项目则无该部分成本。因此,采用自建运营或改造运营移交模式的项目定价通常高于委托运营模式。

③项目服务内容对价格的影响: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公司运营的部分污泥处理项目的服务内容还包括脱水干泥运输和处置,通常此类项目的价格高于仅负责污泥深度脱水服务的项目。

④地区差异对价格的影响: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水务主管部门对污泥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解决污泥问题的迫切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将会影响不同地区业主单位对污泥处理服务价格的敏感程度,进而会影响不同地区污泥处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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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定价。此外,不同地区已运行污泥处理项目的市场均价也会影响公司在该地区的报价。

4)污泥处理服务项目主要成本、费用分担各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的原料成本、水电费、人工薪酬及设备日常维修维护支出均由公司承担;对于自建运营项目和改造运营移交项目,运行设施的改扩建投资支出亦由公司承担。

2、成套设备销售

公司成套设备销售以招投标为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设计、集成并销售成套设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成套设备应用于公司七格项目和临江项目。

3、水环境生态修复

对于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公司通过政府平台网站、招投标网站等渠道获取信息,持续跟踪、研究、更新不同地区对水环境生态修复的需求,收集整理招投标项目信息。确定目标项目后,公司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信息收集,再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初步设计生态修复方案、测算项目综合成本并确定合理报价。最终,公司通过招投标、政府应急采购等方式获得项目。签订合同后再细化生态修复方案,并安排相关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开展业务。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有招投标、协商谈判、询比价采购等方式。公司主要采购内容包括:生产用原材料、维修维护材料、工程材料、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非标零部件、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服务及劳务等。公司设置供应部门统一负责公司的采购管理,并制定《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涵盖了采购流程、物资出入库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采购项目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序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1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配制污泥处理过程使用的转化剂、稳定剂、改性剂以及废气吸收净化处理药剂等所需的化工原料。公司供应部门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比价、审核等流程后确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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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修维护材料、工程材料、通用设备及标准件等主要包括泵、电机等通用设备,管道、阀门等标准件,维修用备品备件,压滤机滤布、液压油等耗材等;针对这些材料,公司供应部门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比价、审核、性能测试等流程后确认采购。
3专用设备及非标零部件公司专用设备及非标零部件系通过向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定制或外协采购,主要包括压滤机、废气吸收塔、调理反应釜、输送机械、高效浓缩反应器及自控系统等。由公司生产部门和技术中心向供应部门提交设备采购清单、设计图纸及关键参数或指标。公司供应部门结合项目工期、设备定制难度、技术水平及合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由相关技术人员不定期对供应商生产过程进行实地监制或指导。
4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服务公司采购脱水干泥运输服务和处置服务:对于运输服务,公司通常考虑价格、运营资质齐备性及环保守法等因素来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签订运输合同;对于处置服务,公司通过对处置利用单位(如热电、水泥、建材生产企业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脱水干泥处置能力、环保措施等,再经过询价、比价后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选定。
5劳务公司在设备安装、电气及仪表安装、场地清洁等非核心业务环节的劳务工作存在劳务采购情况。采用询价、比价等方式确定。

5、盈利模式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主要系为业主单位提供污泥处理服务,在满足业主单位的污泥处理要求后获取污泥处理服务收入;成套设备销售主要通过向客户交付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深度脱水成套设备系统,经客户验收合格后获取收入;水环境生态修复主要通过为客户改善河道水质、修复水体等获取收入。

6、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污泥处理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系由公司技术特点及业务关系决定:技术特点方面,由于大中型城市污泥处理服务市场空间相对较大,有利于公司实现集中式大规模的污泥处理项目,与公司技术特点较为匹配;业务关系方面,经与业主单位多年合作,业主单位逐渐认可和接受公司的技术方案,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由初期的公司建设和运营污泥处理项目转变为由业主单位建设污泥处理项目委托公司运营,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模式从期初以“自建运营”模式为主转变为以“委托运营”模式为主。

未来在募投项目“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后,公司成套设备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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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模式将发生部分变化,将由目前的“专用设备及非标零部件定制、外协”方式转变为“核心部件自主生产”的方式。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在污泥处理处置领域进行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探索。公司主营业务的演进过程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阶段:

1、技术探索与研发阶段(2001年-2006年)

公司成立初期,污水处理在全国范围内加速覆盖,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持续提升。作为污水处理过程中形成的伴生物,污泥产生量也逐年增加。这一阶段在“重水轻泥”的大环境下,虽然污泥产生量大,但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尚未成熟、设施尚不健全、污泥处理率低。随着污泥问题逐渐突出以及国家对环保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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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高,公司把握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对污泥处理技术进行选择和探索。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与研发,公司的污泥处理技术逐渐成熟,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

2、技术产业化、持续提升与业务拓展阶段(2007年-2013年)公司通过创立初期的技术积累,围绕着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目标,实现了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应用。2007年,公司首次承接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服务,在临江污水处理厂建成首个配套污泥处理工程化项目,为其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自此公司的技术逐步得到市场认可,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该期间内,公司先后承接了七格项目、富阳项目、绍兴项目等多个污泥处理项目。污泥处理项目运营经验的逐步积累和核心技术的不断优化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3、技术体系化与产业链延伸阶段(2014年-2017年)

经过十余年的污泥处理技术持续研发与项目运营实践,公司在污泥处理技术以及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涵盖浓缩污泥的高效浓缩二次工艺与装备集成、污泥调理药剂系列配方和一体化调理工艺与装备集成、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工艺与装备集成、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集成、脱水干泥单独焚烧和协同焚烧技术、脱水干泥建材利用技术以及脱水干泥土地利用技术等在内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和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体系。浓缩污泥的二次浓缩过程与高浊度河水的净化过程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为开展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提供了技术基础。同时,随着“水十条”在全国各地逐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五水共治”逐步推进,水环境生态修复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以此为契机,公司逐步将产业链延伸至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自开展该业务以来,公司的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以及针对不同河道污染情况的水质净化技术不断成熟,公司已完成多个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

4、产业化运用和推广阶段(2018年-未来)

随着2018年杭州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的顺利投运,公司完成了污泥高效浓缩、深度脱水、脱水干泥清洁焚烧与烟气处理、灰渣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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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过程技术开发、集成优化、工程化应用,逐步加强产业化推广。公司针对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网、填埋污泥等多种来源的成分与含水率各不相同的污泥,重点研发了污泥多元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系列技术,实现脱水干泥分质化多元化安全处置与资源多途径回收利用,同时有效地控制了二次污染,对解决国内其它大中型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问题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公司积极推广自主研发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加大新项目拓展力度。目前,公司新项目开拓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规模项目服务范围项目开拓进度
1上海白龙港项目约34万吨上海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填埋污泥2022年3月,公司已与上海建工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已开展填埋污泥处理服务。
2台州项目1500吨/日主要为台州市污泥产生单位2021年11月,公司已与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台州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目前,双方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正在就项目建设进一步协商。

在业务推广方面,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合肥、东莞等全国范围内多个城市水务局、住建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商务接洽。其中,青岛市水务局、环保局、水务集团、能源集团经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计划采用公司深度脱水+清洁焚烧的技术路线建设青岛市重点项目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先期规模1200吨/日,远期逐步扩大处置中心产能,公司已编制项目投资建设方案。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污泥处理服务

公司以自主研发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系列技术为依托开展污泥处理服务,能够对多种不同含水率、不同来源及不同特性的污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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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污泥深度脱水工艺流程图公司污泥处理主要工艺环节情况说明如下:

主要环节简介
污泥接收及高效浓缩1、接收来自污水处理厂、经管道输送至污泥接收釜的含水率80%左右的湿污泥,送入污泥调理系统; 2、接收来自污水处理厂含水率95-99%的浓缩污泥,将其二次浓缩后送入污泥调理系统; 3、接收经密闭车辆运输至污泥接收料仓内外来污泥送入污泥调理系统。
结合水转化调理通过外加结合水转化药剂,将污泥中胶凝态水和部分微生物的体腔水与细胞水转化为自由态水,将污泥由半固态转化为流动态,方便污泥低压输送。
稳定化调理通过投加稳定剂使污泥中的无机物与重金属等物质转化为难溶沉淀物质,同时构建了较均匀分布的污泥脱水的出水通道和骨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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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调理通过外加改性剂,吸附污泥中的少量胶凝物质和有机污染物等,构建胞外骨架结构和脱水通道,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
压滤脱水经调理改性后的污泥,通过专用离心泵低压送入压滤机,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45%左右,部分污泥可脱水至含水率40%以下。
废气处理污泥接收及调理改性过程相对密闭,调理废气负压收集进入废气系统集中处理;脱水车间、泥库等其他过程废气高效有序收集后进入分项废气预处理系统。废气处理工艺采用化学多级吸收与生物除臭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并配合离子送新风的空间预防除臭工艺,最终实现废气的达标排放。

2、成套设备销售

公司技术体系完整,具备为业主提供定制化污泥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能够根据污泥处理项目的需要设计定制污泥深度脱水系统成套设备,流程如下: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以及水环境生态修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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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重污染行业,无严重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型产生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或措施处理能力
废气污泥处理(1)主设备采用整体封闭加罩设计; (2)污泥卸料区采用空间封闭隔断设计; (3)厂房门窗等均采取密闭措施; (4)污泥运输通道增加臭气隔离缓冲区域,区域前后设有两道快速密封门; (5)脱水后产生的脱水污泥存储于封闭的干泥库中,由卡车外运至处置单位; (6)污泥运输车辆均采用加盖密封车辆,运输线路避开居民聚集区域。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噪声设备运行(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设备安装时底部安装阻尼减震设施; (2)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 (3)日常运行时,应注意设备密闭; (4)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5)厂区内加强绿化,在厂界外设置高大乔灌木,阻隔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废水污泥处理、废气吸收、车间冲洗、滤布清洗、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水排污管道,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体废物污泥处理外运进行污泥焚烧处置或进行建材利用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保证相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经过一、二级废气处理净化,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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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N772环境治理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7、节能环保产业”中的“7.2、先进环保产业”中的“7.2.5、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工信部、水利部及各级地方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和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行业主要相关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职能如下:

机构与发行人业主相关的主要职能
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住建部负责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
工信部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水利部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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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和企业诉求;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能力等级评价等;参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经济政策、技术政策等;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组织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接受政府委托,承担本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编制工作,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开展环保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及咨询服务等。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全行业的基础资料,掌握行业动态,传播行业信息,研究和探讨会员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有关标准提供建议和支持;总结、交流、推广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经营、管理及城镇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经验,组织开展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和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国内外学术和科技交流活动,促进行业改革和科技进步;总结、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推荐科技成果和论文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国家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法律法规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禁止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并对污泥的去向等进行记录。
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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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主要产业政策

序号发布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内容
1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22021年发改委、住建部《“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提升设施处理能力。推广厂网一体、泥水并重、建管并举,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设施稳定可靠运行,提升设施整体效能。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32020年发改委、住建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减量化处理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处置技术路线。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东部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中西部地区大中型城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到2023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42019年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各地方、各部门要以《目录》为基础,根据各自领域、区域发展重点,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目录》中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和“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营”。
52017年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推广水泥窑协同无害化处置成套技术装备、有机固废绝氧热解技术装备、先进高效垃圾焚烧技术装备、焚烧炉渣及飞灰安全处置技术装备,燃煤电厂脱硫副产品、脱硝催化剂、废旧滤袋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低能耗污泥脱水、深度干化技术装备、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沼气制天然气、失活催化剂再生技术设备等。针对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焚烧处理领域技术装备工艺稳定性、防治二次污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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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62015年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完善收费政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

(3)部分地方政策及指导意见

序号发布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内容
12021年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超过90%。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再生水利用工程等。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建设,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清洁化改造等。
22019年浙江省住房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确保我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各项目标全面完成,重点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2019-2021年,全省力争新建和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项目18个,建设规模为7,055吨/日。
32018年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各设区市要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42018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年)》污泥处理处置以“主城区及周边地区集中处理、郊区属地化集中处理”为原则进行规划布局。主城区及周边地区三大污水区域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以独立焚烧为主、协同焚烧为辅,处理后的污泥建材利用或统筹利用。郊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为属地化集中处理,处理方式以干化焚烧为主、好氧发酵后土地利用为辅。

(4)行业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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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或修订、预期近期出台的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其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所在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如下:

①经营资质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并向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延伸。公司从事污泥处理服务和成套设备销售业务无资质和许可要求;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发行人子公司绍兴泰谱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关于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发行人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上述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合规经营。

②准入门槛

2019年,发改委及工信部门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国家鼓励企业围绕亟待解决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沿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攻克一批污染治理关键核心技术装备以及材料药剂等。上述政策有利于激发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标准体系,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随之而带来的行业壁垒,准入门槛可能因此有所提高。公司深耕污泥处理行业多年,对上游成套设备、药剂研发配制及下游脱水干泥资源化利用均有深入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经验,与行业内主要优质客户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准入门槛的提高有利于公司继续稳固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声誉并不断发展新的客户资源。

③运营模式

2021年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鼓励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身运营模式上的不断优化,积极适应业主单位不同运营模式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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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业务模式包括委托运营(O&M)、改造运营移交(ROT)和自建运营(BOO)模式。

④行业竞争格局

2021年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提出国家鼓励各地区选择经济适用、节能低碳工艺路线,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发改委发布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鼓励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升级。上述产业政策推出有利于加速淘汰行业内投资大、高能耗、资源化利用效率较低的企业,有助于公司等掌握低能耗处理技术、资源化利用效率高的企业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三)行业基本概念

1、污泥简介

(1)污泥

城市污水处理是将污水中悬浮态、胶体态或溶解态的物质(污水中的有机物或营养物质经微生物处理转化为活性污泥等)转化为固体,并从水体中析出分离的过程,经污水厂配套的带式压滤机、离心机脱水后得到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污水处理厂只是对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一种富集或转化,而不是完全的处理过程,污水处理过程必然会产生污泥。

污泥所含固体物质主要来源于污水中截留的悬浮物、污水中有机物在生物处理工艺中转化而成的生物体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投加化学药剂形成的沉淀物等。污泥通常具有含水率高、易腐败、产生恶臭以及装卸贮存运输困难等特点。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不同于以无机物为主的河湖淤泥和建筑泥浆等,污泥中含有30~60%的各类有机物与微生物活体,还通常含有大量有机物质及营养物质、病原菌、寄生虫卵、重金属和某些有毒有害难降解有机物质等,处理难度较大。

(2)污泥中的主要成分

①污泥中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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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中的水分按其状态共分为四种:1)间隙水,是存在于污泥颗粒间隙中的游离水分,又称自由水;2)毛细水,是污泥颗粒之间或颗粒裂隙中由于毛细作用与污泥颗粒结合在一起的水分;3)吸附水,是由于表面张力的作用吸附在污泥颗粒表面的水分,由于污泥颗粒小,所以具有极强的表面吸附力;4)结合水,是存在于污泥颗粒内部或微生物细胞内的水分,只有改变污泥颗粒的内部结构才能将结合水分离。

四种水分的结合强度依次为间隙水<毛细水<吸附水<结合水。理论上,间隙水相对容易脱除,可通过重力沉淀(浓缩压密)而分离。毛细水可通过施加离心力、负压力等外力,破坏毛细管表面张力和凝聚力的作用力而分离。吸附水可采用混凝方法,通过胶体颗粒相互絮凝来去除附着在表面的水分。结合水则较难去除,特别是微生物细胞内的结合水,必须从细胞内渗出才能去除。一般的污泥重力浓缩法和机械方法仅能去除污泥中的间隙水和部分毛细水。污泥颗粒表面的吸附水和部分毛细水与污泥表面的结合力很强,无法简单用机械方法去除。污泥深度脱水的重点在于对毛细水、吸附水和结合水的去除,有效改变污泥的化学、生化学、物理特性是去除这三部分水的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

②污泥中的固相成分

污泥中的固相成分较为复杂,可分为有机相和无机相,有机相包括微生物形成的菌胶团及吸附的有机物、丝状菌、微生物残留固体、病原菌、寄生虫卵等生物体,也包括来源于污水中的有机物如蛋白质、糖类、脂肪、油脂等;无机相主要为泥沙、无机沉淀物等。固相成分会一定程度上决定污泥粒径、沉降性、稳定性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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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胞外聚合物是污泥固相成分中的重要部分,是微生物细胞外高分子物质的总称,其水合作用及复杂的表面极性会影响污泥絮体结构和脱水性能。

污泥中还含有众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以重金属污染和有机污染物为主。重金属污染是污泥污染中的重要部分,不同种类的污泥中重金属类别的分布有较大差异,工业污泥中的部分重金属如Cu、Ni、Cr、Pb等重金属含量通常高于生活污泥。污泥中的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不同来源的污泥由于产业结构、人民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所含污染物的种类和含量也存在较大差异。

2、污泥的分类

根据污水来源,污泥主要可分为:

(1)生活污泥,是指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有机物含量较高,颗粒较细,密度较小,且呈胶体结构。

(2)工业污泥,是指工业污水处理厂和以工业污水处理为主的综合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与生活污泥相比,工业污泥的来源更广,成分更复杂,其具体的成分和特性与其来源密切相关。

(3)企业预处理污泥,是指工业企业污水预处理过程产生的物化、生化和深度氧化污泥等,常见的企业预处理污泥包括印染污泥、造纸污泥、制革污泥、食品污泥等。

(4)其他污泥,还包括给水水源净化以及河道、湖泊、池塘等自然或人工水体疏浚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3、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是指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

污泥妥善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必要的末端环节,因此,污泥处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功能的保障和深化。一方面,污泥能否及时得到处理将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进而影响城市的生态形象和人民的生活幸福感;另一方面,污泥中含有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寄生虫卵、病原微生物等在内的有毒有害物质,若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将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环境安全。因此,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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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处理是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也是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建设与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同时,污泥处理与人民生活亦息息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污泥处理成本将直接影响居民和企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当前,如何通过经济、环保的方式将污泥脱水减量并使之满足后续资源化处置利用要求,是污泥处理的核心难题之一,也是环保行业一个公认的技术难题。

与污泥处理密切相关的另一概念为污泥处置。污泥处置是对污泥处理产生的脱水干泥的最终消纳过程,通常污泥需先进行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才可进行资源化处置。从整体来看,污泥处理是过程,污泥处置才是目的。

4、影响污泥处理的因素

由于污泥具有活性且成分复杂,影响污泥处理的因素众多。影响污泥处理的主要因素如下:

序号因素对污泥处理的影响处理结果 (脱水干泥含水率)
1有机质含量处理难度较大,药剂投加量较大
药剂投加量较小
2颗粒粒径压滤时间较短,设备物料更换频率较低
易阻塞滤布,处理难度较大,压滤时间较长,设备物料更换频率较高
3粘度易粘连滤布,处理难度较大,药剂投加量较大
药剂投加量较小
4荷电性质负电性强处理难度较大,药剂投加量较大
负电性弱药剂投加量较小
5处置方式-不同处置方式对脱水干泥要求不同,通常会影响药剂配方不同处置方式要求不同
6温度冬、春温度较低,污泥处理难度大,药剂投加量较大
夏、秋药剂投加量较小

此外,不同污泥来源、污水处理工艺及不同含水率的污泥性质、成分各有不同,处理所需的适用药剂或工艺也有所差异。而不同种类的污泥混合后,其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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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更加复杂,处理难度将高于单一种类的污泥。

5、污泥的处理处置目标

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1)污泥的减量化

减量化处理的目的是大幅缩减污泥的质量和体积。污泥中水分的减少,污泥的形态会逐步从半流动状变化到粘滞状、塑性性状、半干固体状直到纯固体状,含水率较低的污泥有利于运输、贮存和后续处置。

随着含水率的下降,污泥的重量不断减小。同时,污泥脱水过程呈现“边际效益递减”的特点,即随着含水率的下降,含水率每下降10%,从污泥中脱除水分量的增速不断减缓。同时,随着含水率的下降,进一步脱水减量的难度也不断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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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示意图以处理1吨含水率为80%的湿污泥为例,未考虑污泥处理过程中外加药剂等导致的固体量增加的情况。因此,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提高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经济性,通常认为将污泥脱水减量至满足后续处置要求的含水率即可。

通常而言,湿污泥处理处置过程是能量净损耗的过程,高耗能导致的高成本是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当含水率为55%-65%时,污泥处于粘滞区,一方面,此时的污泥难以仅通过机械压榨进一步脱水减量,污泥含水率仍然较高,体积和重量仍较大,后续处置过程所需能耗较大;另一方面,污泥粘性大,输送和处置过程所需的能耗较高。因此在处置之前将污泥的含水率降至粘滞区以下,有利于减少处置过程的能耗和成本。

此外,若无法在污泥处理环节大幅减小污泥的质量和体积,将会面临污泥难以存放、运输困难以及易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且不论后续采取何种处置方式,都会增加污泥处置过程所需的人工、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因此,污泥的减量化是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必要的步骤。

(2)污泥的稳定化和无害化

污泥的稳定化和无害化是指降解污泥中的易腐有机物质,减少或固化、钝化重金属成分,消除恶臭异味,杀灭污泥中的细菌、寄生虫卵、病毒及病原体等,减轻或消除污泥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

(3)污泥的资源化

资源化是指将污泥经合适工艺处理后,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污泥资源化利用主要包括物质回收或转换与能量转换,主要有以下形式:能源利用、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

能源利用主要包括污泥燃料化利用和污泥沼气利用。土地利用主要包括污泥农用、林业利用和园林利用。建材利用主要包括污泥制砖、污泥制陶粒和污泥制水泥。

污泥“四化”之中,无害化处理是基本要求,减量化处理是基础,稳定化处理是核心,而资源化利用是终极目标,是实现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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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未来继续前进的动力与方向。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在“双碳”目标下,探索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是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创新突破和“产能减碳”的发展方向。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环保行业受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以及改革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2007年到2021年的环保支出基本呈上升态势,2019年我国财政环境保护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3%,2020年、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比例有所下降。根据国家对污染防治的严格要求以及出台的系列产业政策,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环保行业的市场规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概况

(1)污泥处理行业概况

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存在“重水轻泥”问题,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较快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相对滞后。近年来,围绕“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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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原则,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国在污泥处理处置方面的政策和标准也在逐步完善,污泥处理行业逐步发展。但是环保督察发现,我国多地仍存在污泥处理能力不足、违规处置等问题,污泥仍是困扰我国众多城市的环保难题。1)污泥处理行业的产业链体系公司所处行业为环境治理业中的污泥处理行业,上游主要包括污泥处理所需的设备制造、工程材料、原料供应、能源供应、运输服务等。下游客户根据污泥的来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单位、工业污水处理企业、市政运维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随着环保要求的逐渐严格,各地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要求逐步提高,行业发展前景向好。

①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系

上游行业设备制造、工程材料、化工原料、能源以及运输服务等的价格会直接影响污泥处理的成本,从而影响行业整体的利润。

②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系

污泥处理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各地的生活污水处理单位、工业污水处理单位、市政运维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等有污泥处理需求的单位或部门。污泥处理行业处理的污泥主要由下游污水处理单位产生,下游行业的污水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工艺以及出水标准的变化将会直接影响污泥产生量以及污泥的性质,从而将对污泥处理行业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同时,由于污泥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的必需环节,污水处理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亦离不开污泥处理行业。

2)污泥处理主要技术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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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污泥处理技术仍处于发展阶段,我国逐渐形成了以热干化、机械脱水、厌氧消化和好氧发酵等为主的污泥处理技术路线。

我国当前主流的污泥处理技术路线如下:

①热干化技术

热干化技术是指通过污泥与热媒之间的传热作用,脱除污泥中水分的工艺过程,主要包括间接干化和直接干化。国内较常用的是间接加热的方式,这一技术能够将污泥含水率降至较低水平、减量化效果明显。热干化处理产生的干泥通常用于焚烧处置。

②机械脱水技术

机械脱水是以过滤介质(多孔性材质)两面的压力差作为推动力,使污泥中的水分(称滤液)强制通过过滤介质,固体颗粒(称泥饼)被截留在介质上,从而达到脱水目的。其原理是以过滤介质两面的压力差或固体密度差作为推动力,使污泥中的固体颗粒与水分离,从而达到脱水的目的。

为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行业内企业在机械脱水的基础上衍生出二大类污泥减量化技术的发展方向:1)提升机械设备性能;2)改变污泥脱水性能。据此,可将机械脱水技术细分为常规机械脱水和深度脱水。

国内污水处理厂常用的机械脱水设备有离心机、带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等。一般情况下,污泥经常规机械脱水后的含水率只能达到80%左右,通过提高压滤机压力等方式通常也难以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距离满足后续处置利用所需含水率尚有较大差距。

深度脱水技术主要以生物技术、化学药剂调理、热水解等方式改变污泥性质,以改善污泥脱水性能,然后通过常规机械方式脱水。行业内常见的深度脱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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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通过添加无机物与絮凝剂(如铁盐+石灰调理)的方式,结合高压压滤机等机械设备,将其称为“传统深度脱水”,其中部分企业可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左右。“公司深度脱水”则是通过添加公司自主研配的结合水转化剂、稳定剂与改性剂等对污泥进行调理改性,再进行低压压滤,将污泥含水率降至45%左右,该技术克服了传统深度脱水技术减量化效果不佳、后续处置路径有限等不足。

③厌氧消化技术

厌氧消化技术是指利用兼性菌和厌氧菌进行厌氧生化反应,分解污泥中有机物质,有效实现污泥稳定化的一种污泥处理工艺。在消化过程中会产生沼气,可以回收生物质能源,实现资源化,还可通过降解有机物,使污泥稳定化,避免腐臭以及在运输和最终处置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④好氧发酵技术

好氧发酵技术通常是指高温好氧发酵,是通过好氧微生物的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泥中有机物转化成稳定的腐殖质的过程。代谢过程中产生热量,可使堆料层温度升高至55℃以上,可有效杀灭病原菌、寄生虫卵和杂草种籽,并使水分蒸发,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稳定化。

目前,我国常用污泥处理技术的优点与不足情况如下:

污泥处理技术优点不足
机械脱水 (其他机械脱水)(1)处理过程能耗较小; (2)设备投资成本较低,占地面积较小(1)处理过程中添加的药剂可能影响后续处置; (2)通常仅能将含水率降至60-80%,未跨越污泥粘滞区
热干化(1)理论上可以实现完全干化(含水率接近0%),减量效果最好; (2)处理产生的脱水干泥通常满足焚烧处置要求; (3)自动化、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低(1)去除单位水分的能耗是机械脱水的数十倍;通常不直接处理浓缩污泥等含水率80%以上的污泥; (2)设备复杂,投资成本较高,维护难度较大,运行成本较高; (3)干化过程中易产生恶臭,二次污染隐患较高
厌氧消化(1)分解污泥中有机物的30%左右,使污泥稳定化,避免腐臭以及在运输和最终处置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产生沼气,可以回收生物质能源,实现资源化(1)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仍较高,污泥减量不明显,还需要继续脱水和处理; (2)厌氧消化工艺所需时间较长,操作管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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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氧发酵(1)可有效杀灭病原菌、寄生虫卵和杂草种籽等,实现无害化; (2)处理产生的干泥常用于土地利用,实现污泥资源化(1)好氧发酵阶段周期较长; (2)占地面积较大; (3)污泥土地利用政策限制较多,产品出路易受限
机械脱水 (公司深度脱水)(1)脱水干泥含水率45%左右,满足焚烧等多途径利用要求; (2)处理过程能耗明显低于热干化; (3)可接收处理含水率96~99%浓缩泥等多种含水率污泥; (4)投资省、成本低(1)污泥处理配方、工艺需根据污泥成分变化动态调整,对运行团队的经验、技术能力要求高与其他通用技术; (2)脱水减量效果略低于热干化技术

注:技术路线优缺点相关信息来源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戴晓虎,《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等文献资料。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单一的污泥处理技术逐渐难以满足当前的污泥处理处置需求。因此,针对不同污泥项目,行业内部分企业选择采用单一技术路线并对其进行优化,另一部分企业选择将多种技术进行整合以达到更佳的处理效果与更高的处理效率,如目前行业内为平衡经济性与减量化效果而采用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污泥处理技术,即在机械脱水后再进行二次干化。组合型污泥处理技术与单一型污泥处理技术相比,虽然有利于发挥多种技术的优势,但通常也存在处理环节较多、设备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处理过程能量损耗较大等不足。因此,对于具体污泥处理项目,仍需结合污泥处理目标、项目规模、区域特点等因素因地制宜的确定污泥处理技术方案。

(2)水环境生态修复行业概况

1)我国水环境生态修复基本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国地表水监测的3,632个水质断面中,Ⅳ类、Ⅴ类以及劣Ⅴ类占比为15.2%,部分区域仍存在黑臭水体。河流流域方面,监测的3,117个水质断面中,Ⅳ类、Ⅴ类以及劣Ⅴ类水质断面合计占比13%,其中劣Ⅴ类占比0.9%。湖泊(水库)方面,在全国210个开展水质监测的重要湖泊(水库)中,Ⅳ类、Ⅴ类以及劣Ⅴ类合计占

27.1%,其中劣Ⅴ类占比5.2%。我国河流和湖泊的水质逐年改善,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水体污染问题。

黑臭水体治理是水环境生态修复的重要部分。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信息,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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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9年底,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共有黑臭水体2,899个,消除数量2,513个,消除比例86.7%。其中,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有黑臭水体1,063个,消除数量1,023个,消除比例96.2%;259个其他地级城市有黑臭水体1,836个,消除数量1,490个,消除比例81.2%。全国共有5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整体来看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与此同时,仍有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滞后,主要存在消除比率不达标、水体返黑返臭、污水管网设计不合理、污水直排、污水处理收集系统效能低等问题。2)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概况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是改善水质以及对水体进行修复的一项重要技术,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对该技术进行合理利用,一方面可以为水生生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立,使水体自身的净化能力得到有效的恢复和提高,促进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河流生态修复是指利用生态系统原理,采取各种方法修复受损伤的水体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群体及结构,重建健康的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和强化水体生态系统的主要功能,并能使生态系统实现整体协调、自我维持、自我演替的良性循环。

城市河道水环境受城市中人们生活及城市工业发展的影响,更容易受到污染。同时,城市河道的水环境不仅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建设规划和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城市河道生态修复势在必行。我国在河道生态修复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当前我国常用的河道生态修复技术包括:水量生态修复技术、河流连通性修复技术、水质生态修复技术和水生生物修复技术。

2、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特点

(1)污泥处理行业主要特点

1)行业集中度较低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2020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0年全国城市、县城和乡污水处理厂共计6,496座。由于各省(市、区)的污水处理规划不同,在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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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厂的数量和规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数量基本均超过50个,呈现较为分散的特征。由于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必然伴生物,污水处理厂的分散使得污泥分布也较为分散。为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要求,各个地区均有一定数量的污泥处理企业,从而导致污泥处理行业内单个企业的业务范围通常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且市场占有率普遍不高。受长期以来“重水轻泥”的影响,我国污泥处理行业起步相对较晚,目前仍处于成长阶段。多数涉足污泥处理的企业主营污水处理,而污泥处理仅是其为完善污水处理产业链的业务拓展,行业内仅有少数企业专门从事污泥处理。因此,当前我国从事污泥处理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尚未出现行业标杆企业。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污泥处理行业的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格局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2)地区发展不均衡我国污泥产生量以及污泥处理技术发展水平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差异。通常而言,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以及污水处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污泥产生量更大,并且通常此类地区污染治理观念较强、对环保要求较高,同时也更有能力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污泥处理处置。因此,现阶段大规模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以及先进技术的应用大多集中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

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以含水率80%计)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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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区的环境治理观念和治理能力都在逐渐提高,因此未来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市场也将逐步扩大。同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污泥产生量较大,且随着污水处理能力、城镇化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的污泥处理处置需求还将进一步扩大,对污泥处理技术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因此,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也仍存在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业主单位对项目运行稳定性要求较高

污水处理单位主要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对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污泥能否及时得到处理处置将会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单位能否稳定运行,因此在选择污泥处理技术和运营单位时通常较为谨慎。

由于不同技术路线对应需要的主要设备不同,改变技术路线的设备更换成本较高。即使是采用同一技术路线的不同污泥处理运营单位,其技术差异通常也会引致对设备需求的差异,更换污泥处理运营单位通常也需要较大的设备改造投入。

因此,若污泥处理项目能够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需求和环保要求,污水处理厂不会轻易更换污泥处理技术路线和污泥处理运营单位。

(2)水环境生态修复行业主要特点

我国水环境生态修复行业在发展中呈现一定的区域性。通常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对水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更高,有更为充裕的资金用于进行水环境治理与优化。

水环境生态修复行业具有一定的定制化特点。不同水体受污染的原因、水质条件、环境特征以及项目运行要求等因素往往存在差异,因而需要针对各种情况设计对应的技术方案。

(3)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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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来源污泥的成分和性质存在差异,不同地区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选择、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脱水干泥后续处置相关产业发展情况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且不同业主单位对脱水干泥后续处置路径的选择、项目运行的环保要求通常有所不同,因而污泥处理项目在技术方案设计的过程中难以实现标准化。此外,在污泥处理项目运营的过程中受到季节变化和业主单位污水处理工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污泥的性质也会发生动态变化,相应的污泥处理工艺也需适时进行调整。这就对污泥处理单位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适应性、应变能力与工程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深厚的技术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依赖于企业长期的工程实践和研发探索的积淀,这对于新进入者构成一定的技术壁垒。2)项目经验与口碑壁垒污泥处理与市政环境紧密相关,直接关系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稳定性,因此业主单位对污泥处理运营服务供应商的选取较为谨慎,且对项目的运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在环保政策趋严、监督力度加大的实现背景下,业主单位更加关注服务商的项目案例、综合实力以及市场口碑等,并且通常倾向于选择项目运营经验丰富、运营团队稳定、市场口碑良好的服务商进行合作。

3、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1)污泥处理行业发展趋势

1)适应“碳减排”与“碳中和”需求的低耗高效污泥处理技术将加速推广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碳减排”与“碳中和”背景下,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碳减排有着很大的必要性。我国污水行业碳排放量占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2%,污水甲烷排放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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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第一,虽然碳排放量整体占比不大,但结合行业自身的发展需求,污水处理需要节能降耗和碳减排。污水资源化,一方面是水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是污染物的综合利用。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物,富集了污水中带入和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难降解的有机物、重金属和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同时含有N、P、K等营养物质,源头上具有“污染”和“资源”的双重属性。因此,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碳减排对污水处理行业的“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碳排放量有望成为未来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路线选择的重要指标之一,低碳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等符合绿色节能导向的技术与装备有望加速推广。

2)污泥焚烧在国家相关规划中的重要性持续提升,焚烧处置有望成为经济发达地区污泥处置主流方式

国内常用的污泥处置手段包括卫生填埋、焚烧、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其中,卫生填埋由于没有实现完整处置且浪费土地资源,难以适应我国当前和未来的环保发展要求,且《“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因而卫生填埋的处置方式将逐步被淘汰。土地利用能够充分利用污泥中的有机物和氮、磷、钾等营养元素以及多种植物生长所需的微量元素,但对污泥的来源和泥质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且政策限制较大、消纳能力有限。建材利用实现了污泥资源化,但在利用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二次污染难以避免、建材产品质量受到影响等问题,且建材生产企业通常对污泥成分有特定的要求,消纳能力受建材生产企业的影响。

污泥焚烧处置能够将污泥中有机物在高温条件下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同时释放热量,实现最大限度的污泥减量化与无害化,可大幅减小污泥的体积,彻底杀灭其中的病原微生物,阻断污泥中病毒的传播,解决污泥的恶臭问题,且焚烧产物为稳定的惰性灰渣,可进行建材利用资源化,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稳定化和无害化。同时,焚烧污泥产生的热量还可用于进行湿污泥的干化、副产蒸汽、发电等,是国际上大型城市的主流污泥处置方式。

随着我国污泥处理技术发展与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焚烧能够实现污泥彻底的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置的优势得到广泛的认可并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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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施,上海、深圳、杭州等多个经济发达城市均已将焚烧作为主要的污泥处置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因此,污泥焚烧未来将逐步成为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型城市污泥处置的主流方向,与焚烧处置相适应的污泥处理技术的应用也将进一步增加。

由于焚烧项目容易引起较为敏感的“邻避效应”,经济发达地区对这一问题通常更为重视,因而对污泥焚烧项目的审批更为谨慎,对其节能性、污染物排放、运行管理等要求更为严格,对污泥清洁焚烧技术的需求更为迫切。在此背景下,在污泥处理环节提高脱水减量效果,降低污泥含水率、提高脱水干泥热值,并能够减少需进行焚烧处置的干泥量,还能够节约单位污泥焚烧过程中的能耗和燃料,具有重要的节能减排意义。

3)国家政策规划将推动污泥处理行业发展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逐步提高,到2020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20,405万立方米/日。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与此同时,污水处理要求也不断严格,自2002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发布至今,我国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经历了由部分一级B标准,到全面实施一级B标准,再全面提升至一级A标准的过程。为了提升处理后水体的水质,污水处理过程需要添加的药剂量也会增加。而污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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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废水中的固体物质和在废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物质组成,所以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添加更多的药剂会使得污泥产生量进一步扩大,将对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统计年报》、E20研究院、中国水网、国海证券研究所当前国内污泥处理市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部分污水处理厂仍存在违规排放污泥的情况,污泥问题也是当前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环保问题之一。自2016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围绕污泥处理处置政策要求对多地违法违规处理处置污泥的情况进行了督察与问责,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指出到2023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要进一步提高。《“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泥(含水量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到2035年要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因此,在污泥产生量上升和环保督察趋严、政府对污泥处理处置要求逐渐增加的多重压力下,市场对污泥处理的需求将会进一步提升。

(2)水环境生态修复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增长转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在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未来我国对环保治理的投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因而生态修复行业的市场规模也会进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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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在政策引导支持下,水环境生态修复行业前景持续向好。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二节概览”之“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六)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

1、市场地位

现阶段从事污泥处理的公司主要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以污水处理为主、污泥处理为辅的公司,该类公司数量众多,但污泥处理规模普遍较小,通常仅服务于自身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第二类为专业从事污泥处理的公司,该类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的专业研发能力较强,实践经验丰富,但行业内此类公司的数量较少。本公司属于专业从事污泥处理的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通常而言,污水处理厂规模越大,其接收处理的污水来源更广泛,相应产生的污泥泥性也更复杂,污泥处理难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污泥处理项目涉及的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如下:

项目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5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100万吨/日及以上
境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数量328
公司业务涵盖污水处理厂数量42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年公布的《全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清单》。

由上表可知,公司运营了多个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超过50万吨/日甚至100万吨/日的大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应的污泥处理项目,该类项目对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等均有更高的要求,公司长期为该等污水处理厂提供经济环保的污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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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体现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和绍兴项目自建设运营以来经历多次技改和改扩建,目前处理规模已分别扩大至4000吨/日、1600吨/日和1000吨/日,能够处理的污泥也由单一的工业污泥扩展为可接收处理不同含水率、不同种类的污泥,项目稳定运营时间均已超过10年。公司协助实现该等项目污泥处理规模的不断提升与长期稳定运行,不仅为服务的污水处理厂的平稳运行提供支持,还为解决项目所在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助力,体现了公司在污泥处理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和产业化能力。

2、技术水平及特点

2008年12月,公司“湿污泥脱水干化技术(污泥减量工艺与装备)”经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鉴定,鉴定意见为:“该技术通过不同的化学物理方法,利用自行研发的转化剂、改性剂、稳定剂等,有效使污泥中大部分结合形态水转化为游离态水,改善了污泥固液分离效果,使含水率为75%-80%的湿污泥脱水后可降低至40-50%。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湿污泥脱水干化技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可以推广应用。”

2009年至2013年,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承担了“十一五”“水专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无害化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子课题,进一步对原有技术的适应性进行完善,重点研究提高污泥浓缩脱水性能的方法与污泥高效浓缩脱水技术与设备。2013年7月,“水专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无害化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课题责任单位浙江大学组织召开了公司牵头承担的子课题“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高效浓缩及脱水技术与设备研究与示范”项目验收会(项目编号:2009ZX07317-003-01),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子课题验收。

基于前述课题成果,公司以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目标,针对污泥处理技术与成套设备系统协同发挥最佳效果及后续完整处置利用开展深入研究,并形成了“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2020年,该技术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鉴定(〔2020〕中环协鉴字14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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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为:“该成果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种高效、实用的工艺技术和成套装备,技术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泥深度脱水及其流化床焚烧协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于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技术研发情况”之“(一)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七)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以及水环境生态修复,目前尚无与公司主营业务完全一致或以污泥处理业务为最主要收入来源的A股上市公司。故公司在综合考虑信息可得性和业务相似性的基础上,选择报告期内披露污泥处理业务相关信息较为详细、污泥处理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公司选择兴蓉环境(000598)、复洁环保(688335)、绿威环保、鹏鹞环保(300664)、中电环保(300172)、军信股份(301109)和中科环保(301175)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1)兴蓉环境

成都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兴蓉环境;股票代码:000598)是国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拥有中国西部排名第一的供排水规模,该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网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及中水处理等业务。截至其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该公司运营的污泥处置项目规模为1,516吨/日,2021年度,兴蓉环境污泥处理总量为42万吨。

(2)复洁环保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复洁环保;股票代码:688335)是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提供污泥脱水干化及废气净化技术装备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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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末,复洁环保承接项目污泥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超127万吨/年。在污泥处理服务方面,复洁环保承接了广州市中心城区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老港暂存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等。

(3)绿威环保(润邦股份子公司)

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

润邦股份;股票代码002483)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市政污泥、一般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服务。截至润邦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该公司的污泥处置运营产能规模合计约120万吨/年,污泥掺烧供蒸汽产能规模约为140万吨/年。

(4)鹏鹞环保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鹏鹞环保;股票代码:300664)是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提供商,其主营业务包括:水务投资及运营业务、工程承包业务、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和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业务。该公司引进了日本YM菌高温好氧发酵技术,依托改良的YM菌技术进军多个有机固废细分领域。

(5)中电环保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中电环保;股票代码:300172)是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水处理、城镇污水及水环境治理、固废危废处理、污泥耦合处理、土壤修复、烟气及VOCs治理、高端装备及智慧环保等。在污泥处理领域,该公司已经在南京(板桥、化工园、南热)、苏州常熟、镇江、徐州以及广东、河南、湖北等地建设近20个污泥耦合处理项目。

(6)军信股份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军信股份;股票代码:301109)聚焦于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等。该公司污泥处置主要采用高温厌氧消化和固化填埋两种方式,其污泥处置项目是“热水解+高温高含固厌氧消化+脱水+干化”工艺在国内首批规模化工程应用。2021年度军信股份市政污泥处理量43.9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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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科环保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中科环保;股票代码:

301175)系中国科学院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环保产业平台,该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污泥处理、环保装备销售及技术服务、危废处理处置等业务。2021年度,中科环保污泥处理量为4.79万吨。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污泥处理处置工艺竞争力分析营业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污泥处理业务收入
300664.SZ鹏鹞环保高温好氧发酵国内最早从事环保水处理的企业之一,各类资质较为齐备,利用YM菌高温好氧发酵技术、厌氧发酵技术、生物有机肥技术等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产营养土、有机肥。209,311.4431,149.1812,580.73
000598.SZ兴蓉环境半干化+焚烧水务环保业务规模居西部首位、全国前列,所属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是国内首座采用“半干化+焚烧”工艺的污泥处理厂。673,236.16149,442.8023,085.39
300172.SZ中电环保干化耦合处理以水务、固危废、烟气治理为产业中心,依托污泥干化耦合处理核心技术,联合华润电力、宝武集团及产泥单位,利用电厂余热干化污泥,再与电厂燃煤耦合发电。87,438.4510,655.6618,050.14
688335.SH复洁环保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专注于污泥等物料脱水干化与固液分离、恶臭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净化的装备制造企业,相比污泥脱水+干化“两段式”技术,其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可以稍低的能耗将污泥含水率一步降至40%以下。31,302.806,455.4111,341.92
-绿威环保深度调理脱水、机械脱水+热干化润邦股份(002483.SZ)的控股子公司,专业从事污泥处理业务,其污泥深度调理脱水技术可将污泥含水率降至55%以下,其“机械脱水+热干化”技术可将污泥含水率降至30%。--8,738.47
301109.SZ军信股份高温厌氧消化、固化填埋湖南省固废处理领域的龙头企业,占据了湖南省会长沙市六区一县全部生活垃圾、大部分市政污泥和平江县全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的市场份额,形成了“热水解+高温高含固厌氧消化+脱水+干化”技术集205,454.7943,924.9315,3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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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并作为国内首批工程应用。
301175.SZ中科环保半干化+焚烧中国科学院的环保产业平台,建立了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主体,协同处置餐厨废弃物、污泥、医疗废物等多种废弃物的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目前仅有1个污泥处理项目投入运营,即绵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总设计处理能力200吨/日)。150,980.1517,249.701,408.61
-发行人深度脱水+脱水干泥单独焚烧发电及热电厂、水泥窑协同焚烧建材利用专业从事污泥处理业务,规模居于业内前列,技术已建成“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且稳定运行超过四年,通过调理改性在常温低压条件下将污泥含水率降至45%左右,脱水干泥可直接单独焚烧、协同焚烧、建材利用,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效果突出。33,061.4014,049.9928,728.95

注:数据或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或公司官网等公开资料。复洁环保污泥处理业务收入系运营服务收入,不含设备销售收入;军信股份污泥处理业务收入系污泥处理业务收入,不含垃圾焚烧发电及污泥协同处理收入。

(八)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1)公司主要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公司临江项目主要服务于杭州蓝成,承担“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中的污泥处理环节,当前公司是业主单位杭州蓝成的唯一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临江项目已无故障连续运行超过15年;公司七格项目主要服务于杭州排水,承担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处理任务,当前公司是业主单位杭州排水的唯一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七格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50万m?/日,承担了杭州市主城区96%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量,七格项目的硫化氢、氨和臭气排放浓度等废气指标均明显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限值要求,具有环境友好特点,七格项目已无故障连续运营超过13年;公司绍兴项目主要服务于绍兴水处理,当前公司是绍兴水处理气浮污泥唯一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和湿污泥主要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绍兴项目运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中铁元素的富集技术,处理气浮污泥产生的脱水干泥可作为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可替代水泥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含铁矿物原料,充分发挥污泥中铁元素的资源价值,绍兴项目已无故障连续运行超过10年。以上项目持续运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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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随着业主单位污水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变化、处理污泥种类增加以及污泥产生量增加,公司通过调整污泥调理改性药剂配方和持续优化处理工艺,实现处理设备与工艺、配方协同,持续满足业主单位要求。

公司主要客户是以水务公司为代表的地方国有企业,主要客户本身的市场地位领先,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运行规范,合作过程中未发生过违约情形,合作关系稳定。目前,公司已与杭州蓝成、杭州排水、绍兴水处理分别签订了15年、12年、2年的服务合同,主要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2)公司项目和技术具有标杆效应

公司临江项目承担“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中的污泥处理环节,接收处理了临江污水处理厂与周边约200km内的污水处理厂及台州、宁波、嘉兴、义乌等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污泥来源广泛、成分复杂多变。以临江项目为示范,公司完成了污泥高效浓缩、深度脱水、脱水干泥清洁焚烧与烟气处理、灰渣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技术开发、集成优化、工程化应用。相较于竞争对手,公司深度脱水-清洁焚烧技术具备处理能力大、投资省、成本低、烟气清洁、焚烧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全过程节能减排、环境友好等优点。

2020年12月,朱利中院士等专家组作出鉴定意见:发行人自主研发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泥深度脱水及其流化床焚烧协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杭州萧山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及清洁焚烧项目等多个大中型污泥处理项目的长期运行实践表明,该技术及其装备经济实用、运行稳定,对国内其它大中型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具有良好的示范。

随着公司污泥处理项目辐射范围扩大,影响力不断扩展,北京、上海、深圳、合肥、青岛、东莞等多个城市水务局、住建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表达了积极推进业务合作的意愿,并对公司污泥处理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市场推广具有积极影响。例如,2018年起台州当地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运输至公司临江项目进行处理,在稳定达标处理3年的基础上,2021年公司与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拟引进公司技术在台州合作建设污泥集中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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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技术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深度脱水技术通过专用调理药剂、调理工艺以及成套装备的协同应用,能够在常温低压条件下将多种含水率(65%~80%~99%)污泥深度脱水至45%左右,跨越污泥粘滞区,实现了工业污水污泥、生活污水污泥等多种污泥处理的大规模工程化应用。公司技术优势体现在安全稳定性、经济效率、普遍适应性、节能减排、资源化等五个方面:

①安全稳定性。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常温、低压条件下脱水减量,不需要外加热源或高压压滤设备,与热干化技术和采用高压设备的机械脱水技术相比,安全稳定性更高。同时,常温低压脱水可避免高温情况下恶臭性气体释放问题,更易控制二次污染。公司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和绍兴项目已分别连续无故障稳定运行超过15年、13年、10年,项目运行期间经历了业主单位的污水水质变化、污水处理工艺改变、提标改造、后续处置路径变化及改扩建等,公司始终可保质保量完成污泥处理任务,表明公司技术安全稳定性强。

②经济效率。与机械脱水技术或其他深度脱水技术相比,公司能够以相近的成本实现更明显的脱水减量效果;与热干化技术相比,公司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实现相近的脱水减量效果。根据E20数据研究中心统计,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吨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分别约为热干化技术路线的1/5和1/5,约为常规机械脱水路线的1/3和1/2,公司技术在满足业主单位效率要求的前提下,具有成本优势。

③普遍适应性。公司构建了完善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首先是能够根据污泥来源、性质以及含水率等特征选用不同的调理药剂配方实现污泥脱水减量,其次是调理药剂配方与工艺根据后续处置路径的变化针对性优化,公司处理产生的脱水干泥能够满足后续单独焚烧、协同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处置与资源化要求。因此,相较于其他技术,公司技术在污泥种类和后续处置路径方面的适应性更强,对业主单位污泥特征的接纳度较高、受后续处置单位的制约较小,更有利于实现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契合业主单位要求。

④节能减排。与“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同属于机械脱水技术路线的同行业公司技术相比,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调理改性环节实现了污泥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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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的大幅改善,能够在常温低压条件下以机械压滤方式实现污泥脱水减量,因此在污泥处理过程的能耗节约方面具有优势。同时,公司深度脱水后产生的脱水干泥满足清洁焚烧要求,可以将污泥中的有机物高温燃烧分解,产生热能并副产蒸汽或发电成为清洁能源,在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节能减排方面具有先进性。

⑤资源化。公司脱水后的干泥可通过单独焚烧、热电厂协同焚烧等将污泥中的有机质和污染物成分充分燃烧释放热能转化为蒸汽,可外供或发电,蒸汽或绿电作为清洁能源输出,实现污泥处理处置过程能量净输出,焚烧灰渣可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从而实现污泥彻底的无害化与资源化闭环处置。对于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深度氧化污泥,公司通过在污泥处理过程中富集污泥中的铁元素,使得产生的脱水干泥中铁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可替代水泥生产过程所需的含铁矿物原料,充分发挥污泥中铁元素的资源价值。

(4)公司具备多个项目建设和长期项目运营的专业能力

公司是国内最早采用“污泥调理+机械脱水”的技术路线解决污泥难题的环保企业之一。经过近二十年的持续技术研发和十五年的工程实践,公司建立和发展了涵盖适应多种污泥来源的深度脱水技术、脱水干泥多途径处置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成套设备设计与集成技术等在内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实现了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和绍兴项目等多个代表性项目超过十年的长期稳定运行。

公司具备大型污泥处理项目建设能力与成套装备供应能力。公司自行投资建设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1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处理项目”,为“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提升工程”等代表性项目设计、集成了大型污泥处理成套装备。上述项目是所在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泥集中处理项目,污水排放标准高、污泥处理规模大、建设工况复杂、资金预算严格,而且上述项目关乎所在城市排水安全,对稳定运行要求也很高。公司自行建设的污泥处理项目和自主设计集成的成套装备满足了业主单位的要求,具有整体运行效率高、运行稳定性强、设备简洁、投资成本低等特点。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基于完善的污泥调理药剂配方体系,针对不同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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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工艺、污泥特性、脱水干泥处置方式等情形动态调整污泥调理药剂配方与工艺,保障了各项目高效、稳定地满足业主单位的污泥处理处置要求。同时,公司持续优化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积极开展以提质降耗增效为目标的研发并实现研发成果产业化,持续提高处理效率、稳定污泥处理效果、进一步降低污泥处理过程的消耗,助力实现污泥处理领域的“碳减排”。公司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工程应用互相促进,不断完善“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因泥制宜”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保障污泥处理项目的高效稳定运行,公司在不同城市打造了多个代表性项目。由于新客户对供应商的技术可靠性、经济性和运营能力最为重视,公司具备多个项目建设和长期项目运营的专业能力,技术可靠、经济效率高、运营能力较强,故在新项目开拓方面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5)污泥处理业务与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协同发展

一方面,相较于仅专注污泥处理的企业,公司能够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泥来源、特性、规模、处置路径以及环保要求等方面的变化快速调整设备参数,使得设备与公司深度脱水工艺高度匹配,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运营七格项目、临江项目和绍兴项目等国内规模较大、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污泥处理项目,频繁面临并解决污泥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效率下降的难题。公司以自身运营经验为基础,能够准确把握和满足污泥处理成套设备客户诉求,及时地获得设备运行反馈信息并进行针对性优化改进,使得公司供应的成套设备具有更好的运行稳定性。污泥处理工艺与装备的相互促进与发展,有助于公司成长为大中型城市污泥问题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2、公司的竞争劣势

(1)资金相对有限

目前,公司正在建设“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未来发展战略中,计划向下游脱水干泥后续处置领域延伸发展。项目建设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公司仅依靠自身经营积累的资金,可能难以满足在建项目及拟拓展新项目产生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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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范围内市场影响力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公司集中资源在华东地区建设、运营了多个规模较大、代表性较强的污泥处理项目,主要关注核心技术的开发与现有项目服务的提升,使得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相对较大,而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影响力不足。公司已组建市场推广团队和研发支持团队,积极参加行业展会、推介会、研讨会,加强跨区域技术交流,加强与潜在客户的商业联络,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扩大公司知名度、客户认知度和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影响力。

(九)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

(1)污泥的资源化、能源化将成为未来趋势

污泥拥有污染物和资源的双重属性。发达国家已逐渐不再把污泥视为废弃物,如德国的《循环经济法》已经从法律层面上将污泥定义为资源物,通过技术开发和政策扶持来鼓励和强化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欧盟也越来越重视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开发了如污泥与有机物协同消化制生物燃气、污泥热解碳化、污泥热解气化、污泥协同焚烧、污泥磷回收等新技术来提高污泥的资源化利用率。

面对社会发展对生物质能源以及环境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需要以无害化为目标,以资源化为手段,大力开发高效回收、利用污泥中能源与资源的技术,并在实现污泥中能源资源高效回收的同时,实现污泥中污染物的稳定化或高效去除,提高污泥处理产物后续利用的安全性,解决污泥的最终出路问题。

(2)污泥处理工艺路线选择应考虑环保性和经济性

污泥处理技术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具体技术的成熟适用性,还应该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所采用的技术兼具技术经济性能和生态效益。污泥处理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污泥可能引起的污染问题,若在污泥处理的过程中产生污染或污泥处理的产物仍具有环境危害性,就会与最初的污泥处理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在污泥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保证处理过程的环保性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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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脱水干泥的无害性。未来污泥处理工艺在围绕着实现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目标发展的同时,还应当兼顾环保性与经济性。

(3)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和政策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也得到了高速发展,为解决随之而来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我国自“十一五”以来加大了科技投入。通过“水专项”的技术研发,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研究在污泥干化、炭化、焚烧、超高温堆肥、厌氧消化、生物质协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包括污泥生物稳定化和资源化成套技术、污泥脱水干化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应用、污泥(协同)热化学处理技术等污泥处理处置关键技术与重大装备获得长足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和政策标准体系初具雏形。

自2009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各类处置路径所对应的污泥泥质标准要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单独焚烧、混合填埋、园林绿化利用以及制砖利用等出台了系列国家标准。2011年3月住建部和发改委共同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总结了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介绍了污泥处理和处置的相关技术,逐步推动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发展。

自2019年7月开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总计通报了超过90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4个污泥典型案例,涉及天津、北京、辽宁和四川等省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污泥问题的重视,有利于推动地方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市场的规范化运行。

2、面临的机遇

(1)政策利好发展

污泥违规排放的处罚标准逐步提高,倒逼企业增加环保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对污泥产生企业的乱排行为从违规层次上升到了违法层次,进一步加强对乱排的整治惩罚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随着对污泥管理趋严,污泥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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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污泥处理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收费政策保障行业发展。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中要求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规范各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产业政策为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运营和技术发展提供了支持。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保行业加速发展。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载入党章和宪法,环境保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随着2016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出台,国家对污泥处理行业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量化处理目标再度提升,污泥处理行业有望迎来跨越式发展。

(2)行业发展空间大

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城镇化率的提高必然带来城镇污水、垃圾、污泥等产量的增加,从而带来全国整体市政基础设施需求增量的释放。同时,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一线城市对中小城市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也日益增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补短板工程将进一步落实,中小城市污泥处理行业市场空间也将逐步扩大。我国城镇污水年处理量持续增长,随之而来的污泥产生量也连年增长,2011年到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产生量年复合增速达到10.9%。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未来污泥产生量还会进一步增长。在政策的带动以及污泥处理技术的发展下,我国污泥治理速度不断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市场规模也实现了明显增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预测,2024年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规模将超过9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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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3、面临的挑战

(1)行业集中度低

污泥处理行业中企业数量众多,其中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市场较为分散。行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且市场占有率大的大规模企业,即行业标杆的引领作用有待加强,良性竞争机制仍有待完善。

(2)业务拓展受制于污泥处置路径

从整体来看,污泥处理是过程,污泥处置才是目的,污泥处置是对脱水干泥的最终消纳过程。经处理的脱水干泥必须要满足处置利用技术的要求才能完整解决污泥问题。污泥经热干化、深度脱水或好氧发酵等不同技术路线处理后,都仍可能面临减量化后的干泥后续处置利用路径不畅的情形。

(3)区域发展不均衡

由于污水产生量和处理能力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而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产物也会呈现相应的区域性特征,即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污泥产生量相对较大。此外,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更容易存在污泥处理处置观念薄弱、技术落后、用于解决污泥问题的财力有限等问题,制约了这些地区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发展。因此,当前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技术都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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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泥处理服务15,288.2083.1828,728.9587.3532,667.1371.6829,842.6782.13
成套设备销售1,474.948.031,241.363.7710,963.4824.064,903.1113.49
水环境生态修复1,615.588.792,920.218.881,944.254.271,590.474.38
合计18,378.72100.0032,890.52100.0045,574.86100.0036,336.26100.00

2、主要服务处理量及处理单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泥处理项目为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上海竹园项目和上海白龙港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七格项目收入(万元)3,439.449,798.8210,553.904,743.09
处理量(吨)214,874.62599,897.16664,675.65313,399.84
处理单价(元/吨)160.07163.34158.78151.34
临江项目收入(万元)4,761.488,402.878,414.767,744.98
处理量(吨)306,352.37573,145.51590,921.49574,175.99
处理单价(元/吨)155.42146.61142.40134.89
绍兴项目-气浮污泥收入(万元)2,928.627,608.636,499.357,071.65
处理量(万m?)147.83384.05330.53399.88
处理单价(元/m?)19.8119.8119.6617.68
绍兴项目-湿污泥[注]收入(万元)2,046.87965.03213.151,466.81
处理量(吨)103,318.1947,775.657,631.9777,292.90
处理单价(元/吨)198.11201.99279.29189.77
上海竹园项目收入(万元)-235.525,881.897,388.42
处理量(吨)-8,082.42223,763.87250,262.48
处理单价(元/吨)-291.40262.862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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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白龙港项目收入(万元)1,520.00645.62--
处理量(吨)38,250.5421,133.75--
处理单价(元/吨)397.38305.49--

注:绍兴项目湿污泥的来源包括绍兴水处理和周边工业企业,处理单价受两类来源污泥占比的影响。

3、主要项目的定价方式及不同定价方式下污泥处理数量及对平均处理单价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收费价格一般以招投标、政府核价或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公司不同污泥处理项目的定价存在差异,造成差异的主要因素包括污泥种类、运营模式、服务内容和项目所处地区等。

(1)七格项目的定价

七格项目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如下表所示:

时间服务内容处理污泥种类合同单价(含税)
2019年1-6月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干泥运输湿污泥142元/吨+脱水干泥运输按实结算
2019年7-12月污泥深度脱水湿污泥177元/吨
2020年度污泥深度脱水湿污泥、浓缩污泥177元/吨
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污泥深度脱水湿污泥177元/吨
浓缩污泥192元/吨

1)2019年湿污泥的定价

2019年1-6月,七格项目污泥处理服务为“污泥深度脱水和脱水干泥运输”,其中“污泥深度脱水”的合同单价(含税)为142.00元/吨,定价依据为《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国泰污泥深度脱水处理价格的通知》;“脱水干泥运输收入”按照不同目的地的脱水干泥运输数量和运输单价计量。

2019年7-12月,在1-6月“污泥深度脱水”价格的基础上,结合七格项目运营模式发生变动、新设备的功能单元及设备价值增加,且考虑到基础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杭州市人均工资上涨、废气排放标准提高等情况,公司与业主单位协商调整“污泥深度脱水”的合同单价(含税),由142元/吨上涨至177元/吨,且公司不再承担脱水干泥的运输处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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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定价2020年,七格项目新增处理含水率97%~99%的浓缩污泥,相比较含水率80%的湿污泥,浓缩污泥的处理过程需要额外增加高效浓缩环节,其处理成本高于湿污泥。根据业主单位确定污泥处理价格的程序,业主单位需要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处理污泥的成本。但由于浓缩污泥为新增的污泥种类,且污泥泥性具有季节性,导致各季节的污泥处理成本波动,需要公司运行至少一个年度覆盖各个季节,才可进行成本审核。业主单位考虑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需要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浓缩污泥,经与公司商讨,暂以七格项目湿污泥价格177元/吨(含税)结算2020年浓缩污泥的收入,待后续最终确定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后,向公司支付差价收入。因此,2020年七格项目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结算单价(含税)均为177元/吨。

3)2021年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定价2021年,双方开始执行审核浓缩污泥成本的程序,确定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为192元/吨,以该价格结算2021年浓缩污泥的收入,并向公司支付2020年浓缩污泥的差价收入。因此,2021年七格项目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分别为177元/吨和192元/吨,并将2020年浓缩污泥的差价收入计入2021年。

4)2022年1-6月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定价2022年1-6月,七格项目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分别为177元/吨和192元/吨。报告期内,七格项目的平均单价分别为151.34元/吨、158.78元/吨、163.34元/吨和160.07元/吨。其中,七格项目2019年仅处理湿污泥,2020年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均为177元/吨,因此2019年和2020年不存在不同污泥种类和数量影响平均处理单价的情况。2021年,平均单价上涨4.56元/吨的原因系:A、2021年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由2020年的177元/吨上涨为192元/吨;B、确定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为192元/吨后,业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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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向公司支付15元/吨的差价收入,公司将差价收入计入2021年七格项目收入。2022年1-6月,七格项目平均单价较为稳定。

(2)临江项目的定价

1)临江项目的价格临江项目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如下表所示:

时间服务内容处理污泥种类合同单价(含税)
2019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污泥深度脱水湿污泥140.29元/吨
浓缩污泥153.79元/吨

临江项目的价格以同类业务价格为基础,并结合所处理的污泥种类,由公司与杭州蓝成协商确定。在含水率方面,相较于含水率80%的湿污泥,含水率96%的浓缩污泥处理过程中需要增加高效浓缩处理环节。该环节通常需要配备污泥高效浓缩装备,并投加具有絮凝作用的药剂。因此,单从工艺环节角度分析,浓缩污泥的处理价格(按80%含水率折计处理量)高于湿污泥。

2)临江项目不同污泥的处理量及对平均单价的影响

报告期内,临江项目收入主要包含三部分:为杭州蓝成提供浓缩污泥和湿污泥处理服务的收入、为杭州蓝成提供外来干泥燃运等污泥处理服务相关的附属服务收入和外来客户小批量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其中为杭州蓝成提供浓缩污泥和湿污泥处理服务的收入占临江项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9%、96.61%、94.09%和

89.29%。因此,仅考虑为杭州蓝成处理的污泥种类,其处理数量、处理单价对平均单价的影响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元/吨

项目处理量处理量占比处理单价处理量占比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处理单价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
2022年1-6月
浓缩污泥184,843.0960.92%145.08-4.50-
湿污泥118,588.9139.08%132.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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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03,432.00100.00%140.11-0.39-
2021年度
浓缩污泥360,252.5764.02%145.084.111.71
湿污泥202,488.5435.98%132.35-3.750.86
合计562,741.11100.00%140.500.362.56
2020年度
浓缩污泥361,255.0361.13%142.42-11.214.43
湿污泥229,666.4638.87%129.9710.182.81
合计590,921.49100.00%137.58-1.037.24
2019年度
浓缩污泥398,639.1169.43%135.18--
湿污泥175,536.8830.57%122.74--
合计574,175.99100.00%131.37--

注:处理量占比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本年处理量占比-上年处理量占比)*上年处理单价;处理单价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本年处理单价-上年处理单价)*本年处理量占比,下同报告期内,临江项目处理单价分别134.89元/吨、142.40元/吨、146.61元/吨和155.42元/吨。而由上表可知,临江项目为杭州蓝成处理浓缩污泥和湿污泥的平均单价分别为131.37元/吨、137.58元/吨、140.50元/吨和140.11元/吨,低于临江项目处理单价主要系:临江项目除了为杭州蓝成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还提供外来干泥燃运服务等附属服务,从而使得为杭州蓝成处理污泥的平均单价低于临江项目处理单价。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处理单价较高的浓缩污泥处理量占比分别为

69.43%、61.13%、64.02%和60.92%,占比波动,使得湿污泥处理量占比随之波动。不同污泥处理量占比变动对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平均单价的影响分别为-1.03元/吨、0.36元/吨和-0.39元/吨,不同污泥处理单价变动对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平均单价的影响分别为7.24元/吨、2.56元/吨和0元/吨,因此不同污泥处理单价变动是报告期内平均单价整体上升的主要原因,不同污泥处理量占比变动是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变动的次要原因。

(3)绍兴项目的定价

1)绍兴项目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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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项目的主要客户是绍兴水处理,为绍兴水处理提供气浮污泥和湿污泥的处理服务。此外,还接收处理少量小客户的外来湿污泥。

①绍兴水处理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

报告期内,绍兴水处理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如下表所示:

时间服务内容处理污泥种类合同单价(含税)
2019年度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湿污泥210.00元/吨
气浮污泥20.10元/立方米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湿污泥210.00元/吨
气浮污泥21.00元/立方米

绍兴水处理的污泥类型包括气浮污泥和湿污泥,其中气浮污泥的处理单价以不超过招投标单价为基础协商确定;湿污泥处理单价的定价基础为发改部门或绍兴水处理会议纪要。

②小客户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

公司根据当地污泥处理服务的市场供需情况,与小客户分别协商确定污泥处理服务价格。由于小客户的污泥处理需求具有间断性,且公司在协商价格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地位,因此小客户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一般高于绍兴水处理。

2)绍兴项目不同湿污泥的处理量及对平均单价的影响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的气浮污泥收入均来自于绍兴水处理,因此仅分析不同来源的湿污泥处理数量、处理单价对平均单价的影响等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元/吨

湿污泥来源处理量处理量占比处理单价处理量占比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处理单价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
2022年1-6月
绍兴水处理103,318.19100.00%198.1114.73-
小客户----18.61-
合计103,318.19100.00%198.11-3.88-
2021年度
绍兴水处理44,222.9192.56%198.11142.6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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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户3,552.747.44%250.28-227.80-3.46
合计47,775.65100.00%201.99-85.197.90
2020年度
绍兴水处理1,207.7115.82%185.84-148.260.41
小客户6,424.2684.18%296.85311.11-73.75
合计7,631.97100.00%279.29162.85-73.33
2019年度
绍兴水处理74,775.8996.74%183.22--
小客户2,517.013.26%384.46--
合计77,292.90100.00%189.7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处理单价较低的绍兴水处理湿污泥处理量占比分别为96.74%、15.82%、92.56%和100.00%,占比先降后升,同时小客户湿污泥处理量占比先升后降。不同污泥处理量占比变动对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平均单价的影响分别为162.85元/吨、-85.19元/吨和-3.88元/吨,不同污泥处理单价变动对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平均单价的影响分别为-73.33元/吨、7.90元/吨和0元/吨,因此不同污泥处理量占比变动是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变动的主要原因,不同污泥处理单价变动是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变动的次要原因。

(4)上海竹园项目的定价

1)上海竹园项目的价格

上海竹园项目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如下表所示:

时间服务内容处理污泥种类合同单价(含税)
2019年度污泥深度脱水浓缩污泥277.00元/吨
湿污泥365.00元/吨
湿污泥(外来)388.04元/吨
2020年度浓缩污泥277.00元/吨
湿污泥285.00元/吨
湿污泥(外来)308.88元/吨
2021年度湿污泥(外来)308.88元/吨

注1:湿污泥(外来)代表接收处理的外来湿污泥;

注2:上海竹园项目合同于2021年末到期后未续签,2022年1-6月未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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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竹园项目主要处理湿污泥和浓缩污泥,少量接收处理长兴岛污水处理厂等外来的湿污泥(外来)。浓缩污泥2019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处理价格;湿污泥2019年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确定处理价格。2020年,浓缩污泥和湿污泥的处理价格由公司与上海城投在2019年合同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湿污泥(外来)的处理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湿污泥,合同单价(含税)由2019年的365.00元/吨下降为2020年的

285.00元/吨,主要系:2019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改造业主单位原有的污泥处理设施,湿污泥处理单价在2019年因包含设备改造投入而较高,2020年设备改造补偿期结束,处理单价下调。

2)上海竹园项目不同污泥的处理量及对平均单价的影响

2019年-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不同污泥的处理数量及其处理单价对平均单价的影响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元/吨

污泥类型处理量处理量占比处理单价处理量占比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处理单价变动对平均单价的影响
2021年度
湿污泥----174.24-
浓缩污泥----77.99-
湿污泥(外来)8,082.42100.00%291.40272.847.92
合计8,082.42100.00%291.4020.617.92
2020年度
湿污泥147,833.7966.07%263.73-13.81-31.57
浓缩污泥67,534.7630.18%258.4111.044.51
湿污泥(外来)8,395.323.75%283.47-0.36-2.19
合计223,763.87100.00%262.86-3.12-29.25
2019年度
湿污泥176,431.8670.50%311.51--
浓缩污泥64,180.8925.65%243.47--
湿污泥(外来)9,649.733.86%341.81--
合计250,262.48100.00%2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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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上海竹园项目2019年和2020年主要处理湿污泥和浓缩污泥,2021年处理长兴岛污水处理厂的湿污泥(外来)。因此,分别分析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平均单价变动,具体情况为:

2019年和2020年,处理单价较高的湿污泥处理量占比分别为70.50%和

66.07%,占比下降,同时处理单价较低的浓缩污泥处理量占比上升。不同污泥处理量占比变动对2020年平均单价的影响分别为-3.12元/吨,不同污泥处理单价变动对2002年平均单价的影响分别为-29.25元/吨,因此不同污泥处理单价变动是2020年平均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仅处理长兴岛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单价为291.40元/吨,是平均单价上升的原因。

(二)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产品或服务销售金额(万元)占比
2022年1-6月
1绍兴水处理污泥处理4,975.4926.70%
2杭州蓝成污泥处理4,717.7925.31%
3杭州排水污泥处理3,450.3818.51%
4上海建工污泥处理1,520.008.16%
5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成套设备1,155.756.20%
合计-15,819.4284.88%
2021年度
1杭州排水污泥处理9,795.9929.63%
2杭州蓝成污泥处理、 成套设备9,400.5628.43%
3绍兴水处理污泥处理8,484.7525.66%
4江西国泰污泥处理1,072.453.24%
5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水环境生态修复879.392.66%
合计-29,633.14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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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1杭州排水污泥处理、 成套设备17,122.6037.53%
2杭州蓝成污泥处理、 成套设备12,488.3927.37%
3绍兴水处理污泥处理6,521.8014.29%
4上海城投污泥处理5,881.8912.89%
5江西国泰污泥处理1,104.072.42%
合计-43,118.7494.50%
2019年度
1杭州排水污泥处理、 成套设备9,646.2026.53%
2绍兴水处理污泥处理8,455.7723.25%
3杭州蓝成污泥处理7,627.5720.97%
4上海城投污泥处理7,388.4220.32%
5江西国泰污泥处理1,099.093.02%
合计-34,217.0594.09%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额。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主要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2、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各主要客户的排名有所变化主要是由于接收处理不同客户污泥量的变动所致。2021年新增前五大客户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为公司为2019年及2020年第六大客户,2022年1-6月新增前五大客户为上海建工和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新增的前五大客户的主要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业务获取方式合作历史新增交易的原因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因浙江“五水共治项目”双方进行接触,后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取业务2017年开始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持续开展合作,其他客户收入波动导致其收入排名发生变化

自2017年开始合作至今,该客户的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合同一般通过年度招投标签订
上海建工公司通过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组织的连续性运2021年开始合作公司为客户提供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内填埋污泥处理服务,污泥处理收入较高,自2021年10月开始合作至今,合同截至2023年12月。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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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试验考核,而后经上海建工内部比选获取该项目故其成为2022年1-6月前五大客户公司正积极沟通争取上海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的后续合作机会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取业务2022年开始合作公司基于在环保成套设备领域积累的技术,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销售两套环保设备,设备价值较高,故其成为2022年1-6月前五大客户公司提供的环保成套设备获得客户的认可,该客户已提出新的设备采购的意向

(三)主要项目处理量、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的污泥处理量、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七格项目污泥处理量(万吨)21.4959.9966.4731.34
产能(万吨)31.4262.8462.8433.38
产能利用率68.39%95.47%105.78%93.88%
临江项目污泥处理量(万吨)30.6457.3159.0957.42
产能(万吨)72.00136.4278.0066.00
产能利用率42.55%42.01%75.76%87.00%
绍兴项目污泥处理量(万吨)25.8241.8332.0841.11
产能(万吨)18.0036.0036.0036.00
产能利用率143.47%116.19%89.11%114.19%
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量(万吨)-0.8122.3825.03
产能(万吨)-28.8028.8025.44
产能利用率-2.81%77.70%98.37%
上海白龙港项目污泥处理量(万吨)3.832.11--
产能(万吨)14.407.20--
产能利用率26.56%29.35%--
主要项目小计污泥处理量(万吨)81.77162.05180.02154.89
产能(万吨)135.82271.26205.64160.82
产能利用率60.21%59.74%87.54%96.31%

注1: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均为委托运营模式,上海竹园项目为改造运营移交模式,该等项目的生产设施所有权人均为业主单位,该等项目产能系发行人运营业主单位相关装备月度产能的加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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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绍兴项目气浮污泥按照80%含水率进行折算。

报告期内,受业主单位污水处理量变化、污水处理标准提升等因素影响,公司接收处理的污泥量也随之变化。同时,受设备改造或新设备投用的影响,如“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和“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逐步投入使用,各项目的污泥处理能力有所提高,从而导致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存在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系上海城投的候补服务供应商,主要为上海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与竹园二厂升级补量工程等提供应急污泥处理服务。随着业主单位的污泥干化项目于2020年下半年完工投入使用,上海竹园项目接收处理的污泥量下降。2021年,公司主要负责处理上海城投下属的长兴岛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因此上海竹园项目产能利用率下降。

2022年1-6月,绍兴项目接收处理湿污泥量增加,故产能利用率明显上升;七格项目业主单位2022年上半年暂未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内的积存污泥,七格项目接收污泥量下降,导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目前七格项目产能利用率已逐步恢复,2022年7-8月产能利用率约81%。上海白龙港项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整体开工率较低,导致该项目产能利用率较低;目前该项目产能利用率已逐步提高,2022年7-8月产能利用率约87%。

(四)发行人业务的可持续性及成长性

1、发行人业务的可持续性

(1)主要项目合作历史超过十年,合作长期稳定,处理量稳步增长

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等主要项目均已稳定运营超过十年,当前公司是杭州排水、杭州蓝成的唯一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是绍兴水处理的主要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在项目运营期间内,伴随着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业主单位的污水处理规模扩容、污水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工艺改进,各项目收入和处理量持续提升。2017年-2021年,主要项目污泥处理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绍兴项目8,573.666,712.518,538.475,136.055,4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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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项目8,402.878,414.767,744.985,409.784,456.73
七格项目9,798.8210,553.904,743.094,699.374,759.18
合计26,775.3525,681.1721,026.5415,245.2014,629.99
占污泥处理业务收入比重93.20%78.62%70.45%79.32%85.21%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临江项目和七格项目污泥处理收入合计占公司污泥处理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为81.35%,处理量合计占公司污泥处理总量的比例为

84.35%,总体收入和处理量保持稳中有升。最近五年,上述三个项目的污泥处理收入年复合增长率16.31%,处理量年复合增长率19.28%,两者相匹配。

最近五年及预计未来几年,公司项目接收污泥的辐射范围持续扩大。以临江项目为例,临江项目主要处理临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还将污泥来源范围扩展至周边工业企业预处理污泥,宁波、台州、海宁及义乌等城市的生活污泥等。2022年-2023年,临江项目在原有污泥来源的基础上新增30万吨填埋污泥。

(2)最近五年业主单位均未主动中断业务合作

最近五年,公司客户均未主动中断与公司的合作关系,业务发展稳定性较好。最近五年公司全部运营项目列表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运营模式及运营期间
1七格项目杭州排水自建运营(BOO):2009年至2019年6月
委托运营(O&M):2019年7月2031年6月
2临江项目萧山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自建运营(BOO):2007年至2018年1月
杭州蓝成 (干泥处置)委托运营(O&M):2018年2月至2033年1月
3江西项目江西国泰委托运营(O&M):2014年至2024年8月
4绍兴项目绍兴水处理自建运营(BOO):2012年至2022年6月(湿污泥) 2022年3月7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3号),原则同意合同期满后续期2年。 自建运营(BOO):2017年至2024年6月(气浮污泥)
5上海竹园项目上海城投改造运营移交(ROT):2017年至2021年12月
6上海白龙港项目上海建工改造运营移交(ROT):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

注:富阳项目主要配套富阳区造纸企业工业预处理污泥,由于当地造纸产业搬迁、业主单位富春环保拆迁,公司于2019年10月停止了该项目运营,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收入占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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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累计收入的比例为0.36%,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客户主要签订2~15年的长期服务合同,而上海竹园项目有一定特殊性,其服务定位、合同签约不同于其他项目。公司承接上海竹园项目时,对方告知及公司已知悉仅提供短期性应急服务,在上海城投自建污泥干化项目推迟投产导致产生的污泥无法消纳的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其技术优势改造原有设施设备,提升处理能力200%以上、逐渐扩大污泥接收范围(由上海竹园二厂扩至竹园三厂、竹园一厂、崇明岛污水厂、长兴岛污水厂),该项目合同首次签约一年后,又续签多次(一年一签),直至2021年上海城投污泥干化项目投产。

(3)业主单位更换重要污泥处理服务商的风险大、成本高且有一定技术难度

污泥处理项目的稳定运行是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重要保障,业主单位贸然更换稳定持续合作的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不仅会面临污泥处理项目不能稳定运行的风险,还可能会面临污水处理系统受到影响运行失控的风险,需承担的城市排水安全风险远大于污泥处理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七格项目、临江项目和绍兴项目2021年的污泥处理收入占比合计超过90%,对这三个主要项目而言,一方面业主单位更换公司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业主单位对公司的技术存在一定依赖性。

七格项目和临江项目分别是业主单位当时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两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的一部分,两个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3.4亿元和4.7亿元,投资额较大。公司供应的成套设备与公司深度脱水技术配套,如果要更换服务商,需要更换关键设备和改造建筑工程,更换供应商需要付出的建设成本较高。

对于绍兴项目,污泥处理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业主单位无权处置,而且设施设备与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相匹配,更换服务商后业主单位一段时间内无法完成污泥处理。而且,对于绍兴项目气浮污泥,气浮污泥处理工艺具有独特性,当前公司是唯一有能力按照业务单位要求提供处理服务的企业,其他服务商不具备相关技术或处理能力,业主单位的依赖性较强。对于湿污泥,公司和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绍兴水处理签订的三方协议约定,当前三分之二左右的湿污泥交由公司处理,业主单位对公司业务依赖程度逐渐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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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合同期限符合行业惯例

与公司采用相同模式(O&M模式)的同行业公司项目的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如:绿威环保控股子公司的“2022年度台山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委托外运及处置服务项目”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处理(含运输)服务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2022年-2024年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复洁环保(688335.SH)的“上海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项目”,合同期限为2年;鹏鹞环保(300664.SZ)全资子公司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因此,公司污泥处理项目合同期限介于2~15年,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业务的成长性

目前,公司新客户开拓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备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2021年11月,公司与新增客户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计划共同投资建设1500吨/日台州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预计将在投入运营后进一步增加污泥处理量30万吨/年。2022年3月,公司与新增客户上海建工签订污泥处理服务合同,由公司负责处理上海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约34万吨填埋污泥,当前公司已开展服务作业。青岛市水务局、环保局、水务集团、能源集团经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计划采用公司深度脱水+清洁焚烧的技术路线建设青岛市重点项目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先期规模1200吨/日,远期逐步扩大处置中心产能,公司已编制项目投资建设方案。北京、上海、深圳、合肥、东莞等多个城市水务局、住建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表达了积极推进业务合作的意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商务接洽。

公司既有客户中,公司将处理杭州蓝成接收的约30万吨填埋污泥(以含水率80%计),预计绍兴水处理的湿污泥委托处理量将有所增加。

此外,公司业务呈现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公司业务向资源化利用方向延伸,2021年已为杭州蓝成试验性处置约1万吨焚烧灰、渣用于制砖,为后续开展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业务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公司成套设备业务向新能源行业企业环保设备领域延伸,2022年上半年已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交付两套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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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相关环保设备,合计金额1,306万元,该项业务市场发展空间较大。综上所述,公司业务具有可持续性及成长性。

四、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及服务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采购的产品及服务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化工原料、设备物资、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服务、安装修理劳务、委托加工费等,不同类型产品及服务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化工原料3,491.3343.696,133.1455.076,475.6346.517,273.5132.10
设备物资853.4410.68910.608.182,568.7918.456,759.5729.83
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服务1,816.3922.731,326.3811.911,753.9212.595,866.1125.88
安装修理劳务227.242.84163.051.46912.766.56884.333.90
委托加工费9.290.1233.310.3037.110.27149.120.66
合计6,397.7080.068,566.4876.9211,748.2084.3820,932.6592.38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公司向供应商采购钢板、钢材、钢管等材料后交由外协供应商加工制造设备,外协供应商不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对于此类交易,发行人仅确认委托加工费,对于提供给外协供应商的原材料不确认销售收入。

1、主要化工原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为原料A、原料B、原料C以及原料D,其采购额与占化工原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采购 金额采购 占比采购 金额采购 占比采购 金额采购 占比
原料A1,008.5528.89%1,957.9031.92%3,529.6254.51%3,891.5153.50%
原料B984.5128.20%1,766.4128.80%1,278.2219.74%2,272.89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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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C112.353.22%511.868.35%578.248.93%466.506.41%
原料D294.848.44%795.8812.98%267.434.13%293.634.04%
合计2,400.2568.75%5,032.0582.05%5,653.5187.30%6,924.5395.20%

报告期内主要化工原料采购占比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各项目污泥处理药剂配方调整、化工原料单价波动等原因所致。

2、主要化工原料在报告期的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化工原料的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价变动比例单价变动比例单价变动比例单价
原料A556.4224.34%447.497.51%416.23-3.42%430.95
原料B812.8164.53%494.03228.91%150.20-42.44%260.95
原料C12,694.37-7.10%13,664.0537.06%9,969.64-20.07%12,473.17
原料D403.1245.04%277.9530.07%213.69-7.13%230.09

3、分析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公开价格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采购价格与公开价格的对比情况如下:

①原料A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A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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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料A无公开可得的市场价格信息,同行业公司也均未以原料A为主要原材料或未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故此处仅列示公司的原料A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根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选择有意向合作的若干供应商,向其发送采购信息,并获取相应报价,公司遵循“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等原则,结合询价情况及过往的合同履约情况来确定供应商。公司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料A的价格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确定,合同期内若出现生产成本大幅波动、市场行情明显变化等情况则双方协商调整价格。因此,公司采购价格系基于市场价格形成的,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原料A供应商询价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供应商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浙江振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10.62327.43-610.62407.08-424.78368.14-473.45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9.82398.23-566.37389.38-407.08387.93-398.23
杭州临安荣基建材有限公司-513.27-707.96504.42-522.12456.90-469.03
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566.37424.78-619.47415.93-433.63413.79-442.48
发行人采购均价556.42447.49416.23430.95

注:公司实际询价过程得到的报价为含税价,而后折算成上表中的不含税价格。

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原料A的价格主要受采购时点、价格是否包含运费以及运输距离、原料A的有效含量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1月-2021年9月,公司原料A的采购价格基本位于400元/吨-450元/吨的价格区间内,采购价格较为稳定;2021年第四季度由于煤价上涨,导致原料A生产成本上升,因此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采购价格上涨。2022年1-6月,原料A采购价格与2021年底基本持平,故整体高于2021年度采购均价。

②原料B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B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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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原料B的采购单价围绕市场价格波动,与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基本相符。2022年1-6月,浙江、安徽等地的检修计划导致供应紧张,加上生产原料价格处于高位,导致华东区域原料B价格领涨,公司原料B采购价格随行就市,故采购价格略高于全国市场均价。

③原料C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C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原料C的采购单价围绕市场价格波动,与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基本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月份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偏离,主要原因系:

公司采购的原料C主要分为阳离子型和阴离子型两类,其中阳离子型原料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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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相对较高。不同月份采购两类原料C的比例不同,导致月度间采购价格的差异,如2021年1-2月、2022年5月,公司采购阳离子型原料C的数量较多导致该期间内平均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均价,2021年5-6月,公司采购阴离子型原料C的数量较多导致该期间内平均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均价。

④原料D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D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由于相同规格原料D无公开可得的市场价格信息,同行业公司未以相同规格原料D为主要原材料或未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故此处仅列示公司的原料D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公司根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选择有意向合作的若干供应商,向其发送采购信息,并获取相应报价,公司遵循“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等原则,结合询价情况及过往的合同履约情况来确定供应商。公司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料D的价格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确定,合同期内若出现生产成本大幅波动、市场行情明显变化等情况则双方协商调整价格。因此,公司采购价格系基于市场价格形成的,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原料D供应商询价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供应商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宁波一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45.13-389.38203.54-486.73176.99-203.54203.54-230.09
杭州蟾拓环保新材384.96-477.88225.66-438.05225.66-232.26225.66-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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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有限公司
绍兴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0.53-389.38203.54-486.73194.69-212.39-
上海环发化工有限公司---232.19-265.64
发行人采购均价403.12277.95213.69230.09

注:公司实际询价过程得到的报价为含税价,而后折算成上表中的不含税价格。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原料D的价格较为接近,采购价格主要受区域内供求关系、生产成本、规格型号差异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1月-2021年6月,公司原料D的采购价格基本位于200元/吨-250元/吨的价格区间内,采购价格较为稳定;2021年下半年,源头厂商设备检修、环保检查等因素,导致一定时期内市场供给紧张,且其生产原料硫酸亚铁市场需求大幅上升、价格上涨,引起原料D采购价格上涨,2021年11月-2022年4月,原料D价格有所回落,但仍明显高于2021年上半年及以前的价格水平。2022年5-6月,受其生产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原料D采购价格上涨。

(二)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瓦时、元/吨、万元

年度采购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2年1-6月万吨1.474.556.670.08%
电力万千瓦时998.220.63624.577.82%
合计631.247.90%
2021年万吨4.644.5321.060.19%
电力万千瓦时1,775.760.631,114.7710.01%
合计1,135.8310.20%
2020年万吨2.364.5510.740.08%
电力万千瓦时1,480.190.62922.926.63%
合计933.666.71%
2019年万吨9.154.0036.590.16%
电力万千瓦时1,030.360.66683.463.02%
合计720.0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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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2年1-6月
1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脱水干泥处置服务894.4511.19%
2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原料600.247.51%
3杭州乐欣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化工原料580.317.26%
4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399.205.00%
5浙江奔竞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原料272.483.41%
合计-2,746.6834.37%
2021年度
1杭州乐欣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化工原料1,161.6710.43%
2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原料820.727.37%
3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626.065.62%
4浙江奔竞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原料564.205.07%
5浙江振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492.984.43%
合计-3,665.6332.92%
2020年度
1浙江振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1,327.059.53%
2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原料1,020.297.33%
3杭州乐欣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化工原料797.575.73%
4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化工原料766.935.51%
5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原料487.533.50%
合计-4,399.3731.60%
2019年度
1杭州蓝成脱水干泥处置服务、水电费2,776.6112.25%
2浙江爱科乐环保有限公司设备物资1,290.615.70%
3厦门永联福物流有限公司脱水干泥运输服务1,217.365.37%
4杭州临安荣基建材有限公司化工原料1,053.464.65%
5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991.7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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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7,329.8132.35%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采购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过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权益。

1、主要供应商变化情况

(1)2022年1-6月,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变动原因
1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8-06-22脱水干泥处置服务2021年开始合作2022年1-6月,公司绍兴项目接收处理湿污泥量增加,导致向该供应商采购脱水干泥焚烧处置服务增加,故其成为公司2022年1-6月第一大供应商。

(2)2021年,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变动原因
1浙江奔竞化工有限公司2016-04-29化工原料2017年开始合作2021年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的化工原料单价上升,导致公司对其采购金额上升,故其成为公司2021年第四大供应商。

(3)2020年,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变动原因
1浙江振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9-01-04化工原料2016年开始合作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于七格项目。2020年,七格项目处理能力以及处理量均大幅提升,对该种化工原料的需求上涨,公司加大对该供应商的采购量,故其成为公司2020年第一大供应商。
2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03-10化工原料2018年开始合作该供应商系公司2018年第五大供应商、2019年第七大供应商,2020年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采购的设备物资、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服务减少,故其成为公司2020年第二大供应商。
3杭州乐欣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1996-04-16化工原料2014年开始合作该供应商系公司2018年第三大供应商、2019年第六大供应商,2020年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采购的设备物资、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服务减少,故其成为公司2020年第三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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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变动原因
商。
4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2004-09-02化工原料2016年开始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化工原料的数量先上升后保持相对稳定,由于2020年脱水干泥处置服务和设备采购金额有所下降,故其成为公司2020年第四大供应商。
5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06-24化工原料2017年开始合作2020年,公司七格项目新增一种主要化工原料,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该种化工原料的数量上升,故其成为公司2020年第五大供应商。

2、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主要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杭州蓝成销售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4,717.7925.319,400.5628.4312,488.3927.377,627.5720.97
采购脱水干泥处置服务、水和电力、房屋租赁、垃圾清运费263.492.69468.173.18363.001.732,776.6215.06
富春环保销售污泥处理服务------328.640.90
采购脱水干泥处置服务------315.141.71
杭州排水销售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3,450.3818.519,795.9929.6317,122.6037.539,646.2026.53
采购水和电力、污水处理服务261.072.66639.814.35467.022.2297.420.53
绍兴水处理销售污泥处理服务4,975.4926.708,484.7525.666,521.8014.298,455.7723.25
采购水和电力、污水处服务、房屋租赁206.282.11310.682.11219.201.04319.671.73
上海城投销售污泥处理服务--235.520.715,881.8912.897,388.4220.32
采购水和电力、场地使用费--16.570.1116.710.0819.5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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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销售污泥处理服务1,520.008.16645.621.95
采购水和电力102.771.0512.110.08
合计销售-14,663.6678.6828,562.4486.3942,014.6892.0833,446.6091.97
采购-833.608.511,447.349.841,065.935.083,528.4219.14

注:占比分别为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向杭州蓝成、富春环保、杭州排水、绍兴水处理、上海城投和上海建工提供污泥处理服务。由于公司向上述业主单位提供污泥处理服务的场所位于业主单位厂区内,遂向各业主单位采购水和电力以维持污泥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向绍兴水处理和杭州蓝成租赁房屋与场地用以作为生产用房、干泥中转库或员工宿舍,具有合理性。同时,由于临江项目2018年以前堆积、尚未处置的脱水干泥仍需处置,公司向杭州蓝成采购脱水干泥处置服务;报告期内的绍兴项目需要由公司负责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故公司2019年向富春环保采购脱水干泥处置服务。

公司对上述各单位采购和提供服务的业务均分别属于独立的业务,不存在采购和提供服务指向同一业务或项目的情况,相关交易采用总额法处理。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545.832,546.28999.5428.19%
专用设备4,268.553,175.861,092.6925.60%
运输工具924.49573.03351.4638.02%
其他设备171.74114.3757.3733.40%
合计8,910.616,409.552,501.0628.07%

1、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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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位置终止日期面积 (m2)性质用途他项权利
1真一环保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21796号萧山区党湾镇梅林大道1676号2046年11月30日6,126.60自建房工业

2、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已实际投入使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位置账面净值(万元)用途
1国泰环保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525号26.63出租
2国泰环保杭州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区临江污水处理厂2.78员工宿舍
3绍兴泰谱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1903-6号195.88办公楼、厂房及泥库

公司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分别位于七格项目、临江项目和绍兴项目所在地,建设用地分别由项目业主方提供。由于上述房产建设年份较早,且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公司,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绍兴泰谱未能就上述房产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

2022年2月和2022年9月,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国泰环保在该单位管辖局域内不存在因违反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2年2月和2022年7月,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之日,绍兴泰谱未受到该局在建设领域作出的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绍兴泰谱未因上述房产取得的合规性及房产权属问题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亦未收到任何要求拆除或依法没收上述房产的文件或指令。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出具《承诺函》:如上述房产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项目业主或住建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拆除上述房产或基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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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房产建设等相关事项对国泰环保、绍兴泰谱作出行政处罚的,本人同意对国泰环保、绍兴泰谱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业务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专用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专用设备如下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账面原值 (万元)账面净值 (万元)成新率
1压滤机及附属设备2,355.99641.4527.23%
2原料配制设备220.0026.0011.82%
3废气处理装置168.0019.6711.71%
合计2,743.99687.1225.04%

公司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分别于2018年2月、2019年7月由自建运营转变为委托运营模式,上海竹园项目、上海白龙港项目采用改造运营移交模式,运营设备的所有权均归属于业主单位,因此发行人专用设备金额整体相对较小。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位置终止日期面积 (m2)用途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国泰环境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03405号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西区块2070年7月17日10,600.00工业用地出让取得
2真一环保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21796号萧山区党湾镇梅林大道1676号2046年11月30日7,267.49工业用地出让取得

2、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拥有2项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均为发行人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序号权利人注册商标注册号商标类别有效期限至取得方式
1国泰环保7778473第40类2031年3月13日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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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泰环保7778474第11类2031年3月20日原始取得

3、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共计245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其中,发明专利共计28项,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17项。专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29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除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承租房屋或土地11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坐落位置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1国泰建设国泰环保萧山区金惠路398号国泰大厦8楼801-815室928㎡2022.01.01- 2022.12.31
2国泰建设国泰环保萧山区金惠路398号国泰大厦3号楼2单元501室241.12㎡2022.01.01- 2022.12.31
3杭州蓝成国泰环保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恒捷路捷丰厂内-2021.12.01- 2022.11.30
4杭州七格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旦源杭州市经济开发区下沙街道七格社区沿街商业营业房C-2-013号二楼52.65㎡2022.01.01- 2022.12.31
5绍兴水处理绍兴泰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绍兴水处理厂区内11.89亩2020.07.18- 2025.03.31
6绍兴水处理绍兴泰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绍兴水处理厂区内3.53亩2020.04.01- 2025.03.31
7绍兴水处理绍兴泰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25亩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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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兴滨路1903-6号2024.07.19
8杭州明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杭州民安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君奥名邸2幢***室110㎡2022.06.20- 2023.06.19
9张*杭州民安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江南之星公寓6幢1单元***室128.29㎡2020.11.01- 2022.11.01
10丽铂投资杭州民安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西区块7号楼东边及北边695㎡2017.11.17- 2022.11.16
11上海同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旦源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二路1515号同济·虹口绿色科技产业园E段一层“青草地”众创空间-2022.01.01- 2022.12.31

(四)资质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资质如下表所示:

序号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至颁发单位持有主体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331425462023年9月11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泰环保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3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18]0195612024年7月18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泰环保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萧)安经字[2019]070045922022年10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国泰环保
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浙)3J330109000322025年7月14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国泰环保
6排污许可证913306210513240482001V2022年11月28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泰谱
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交运管许可杭字330109100681号2023年7月24日杭州市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处杭州泓源

六、公司技术研发情况

(一)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1)核心技术体系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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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污泥深度脱水及脱水干泥后续处置利用相关技术的创新性研究开发与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实践,构建了针对不同来源、不同成分及不同含水率的多种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技术体系,形成了多源污泥深度脱水和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基本内容对应知识产权及奖项技术来源
多源污泥深度脱水系列技术(1)技术的核心:研配适应多种来源污泥特性的动态药剂组合配方系列与常温低压污泥高效深度脱水技术。适合城市生活污泥、工业污泥、企业预处理污泥、市政管网污泥与填埋污泥等五大类不同地区、不同处理工艺、不同性质以及不同含水率的一种污泥或多种污泥组合的复杂污泥处理对象。达到“因泥制宜、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地实现污泥全过程处理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完整处置目标。 (2)关键技术、工艺、药剂及装备具体包括: ①浓缩污泥的高效二次浓缩工艺与装备集成; ②污泥调理药剂系列配方与一体化调理工艺、装备集成; ③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工艺与该技术在高效浓缩和调理药剂及工艺调理、低压高效压滤脱水成套装备方面具有创新性。 发明专利: ①浓缩污泥的二次浓缩釜及其污泥处理方法ZL201610033279.2 ②污泥浓缩与深度脱水药剂及其污泥浓缩与深度脱水方法ZL201610374115.6 ③污泥中恶臭气体处理工艺ZL201310198617.4 ④一种浓缩污泥脱水系统ZL201610374134.9 ⑤用于接收分送粘稠物料的接料仓ZL201910836764.7 ⑥一种污泥废气综合处理系统及其操作方法ZL202010772323.8 ⑦一种压滤式污泥脱水快速干化系统及其处理方法ZL202010773108.X ⑧一种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系统及其操作方法ZL202011109033.1 科研成果: ①“湿污泥脱水干化技术”(浙江省技术创新项目,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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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基本内容对应知识产权及奖项技术来源
装备集成; ④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集成。浙经信技术〔2009〕56号) 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高效浓缩及脱水技术与设备研究与示范”(“水专项”子课题,2009ZX07317-003) ③“浓缩污泥脱水与燃料化技术研发”(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浙经信技术〔2015〕422号); 奖项: ①湿污泥脱水干化技术(省级工业新技术,证书编号:20080073) ②浓缩污泥脱水与燃料化技术(2018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浙经信技术〔2019〕47号) ③秒级芬顿及铁泥全利用成套工业废水深度处理技术(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位第4,证书号:20193020-2-D04)
脱水干泥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1)技术的核心:根据脱水干泥后续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要求,优化污泥深度脱水系列动态药剂配方。 (2)主要内容: ①干泥焚烧:根据协同焚烧的不同温度要求(如流化床900℃、粉煤炉1400℃与水泥窑1500℃等),研配相适应的药剂配方,避免对后续焚烧处置设备、烟气处理及灰渣资源化产生影响;适应脱水干泥焚烧处置要求的分段局部绝热型低氮焚烧炉与烟气处理系统等,实现完整的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干泥经高温充分焚烧形成的焚烧灰渣全部建材利用资源化; ②建材利用:将深度氧化污泥中铁元素富集加工成为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产品; ③土地利用:城市生活污泥深度脱水资源化,生产园林绿化基质与土壤改良剂等。(储备技术)发明专利: ①污泥焚烧方法,ZL201310195300.5 ②低氮氧化物焚烧工艺及其装置,ZL201810688192.8 ③一种污泥焚烧方法,ZL201910754547.3 科研成果: ①“浓缩污泥脱水与燃料化技术研发”(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浙经信技术〔2015〕422号) ②“城市生活污泥脱水干泥园林绿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浙经信技术〔2017〕20号) 奖项: ①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主要综合利用项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证书号:GJ12-03-12-D03) ②浓缩污泥脱水与燃料化技术(2018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浙经信技术〔2019〕47号) ③城市生活污泥脱水干泥园林绿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位第1,证书号:HBKJ2018-3-3)自主研发

(2)关键技术及其工艺装备

1)多源污泥深度脱水系列技术公司多源污泥深度脱水系列技术主要包括:浓缩污泥的高效二次浓缩工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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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集成,污泥调理药剂系列配方与一体化调理工艺、装备集成,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工艺与装备集成,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集成,上述核心技术及关键设备具体表现为:

序号核心技术具体内容关键装备
1浓缩污泥的高效二次浓缩工艺与装备集成①浓缩污泥二次高效浓缩工艺:针对不同污水处理厂、不同泥性的浓缩污泥,研配由多种无机絮凝剂与有机高分子助凝剂等组成的系列药剂配方,通过高效二次浓缩工艺将污泥浓缩至含水率92~95%,省却污水厂机械脱水工序,并具备适应季节、工艺变化时可动态调整的系列工艺; ②污泥高效浓缩装备集成:主要开发适应不同污泥与药剂性能的快速管式混合器,使污泥在无机絮凝剂作用下快速形成絮体;其次是高效浓缩反应器与浓缩装备,通过有机高分子助凝剂的作用使污泥絮体紧密成团,实现污泥的高效浓缩,并研发相适应的自动加药系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泥高效浓缩装备。浓缩药剂配制与自动投加系统 污泥高效浓缩系统
2污泥调理药剂系列配方与一体化调理工艺、装备集成①动态调理药剂配方组合系列:根据几大类多种不同来源、性质与含水率的复杂污泥,以及脱水干泥多元途径处置利用的要求,形成了可根据泥性动态调整的结合水转化剂、稳定剂、吸附与改性剂等药剂组合的系列药剂配方;通过药剂自动投加系统的匹配,使脱水干泥含水率可按后续处置利用途径要求,以经济适宜为原则灵活调控; ②研发节能型连续湍流式污泥调理工艺,使半固态污泥可以与少量药剂实现均匀高效的混合,减少药剂损耗和缩短调理时间,提升污泥调理效率; 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湍流式调理装备集成:根据结合水转化、稳定调理药剂自动投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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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具体内容关键装备
化、改性等污泥调理过程工艺参数要求,通过专用搅拌桨、折流板优化及搅拌转速动态调控等系统集成,使调理后污泥的性能符合后续低压高效脱水要求。连续湍流式调理成套装置
3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工艺与装备集成①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工艺:采用低压大流量专用离心泵输送;研发两端进泥压滤机,缩短空腔进泥时间;优化滤布材质、编织形式、隔膜膜片材质与挤压方式等,节省脱水时间,形成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工艺; ②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装备集成:定制两端进料的新型低压高效压滤机,并分项委托定制接泥板、滤液收集系统等关键部件与辅助系统,优化程控系统,形成具有低压进泥(<0.6MPa)、高效脱水、安全(降低了压滤机工作压力)、节能与经济适用等特征的低压高效低能耗压滤脱水装备集成,可使污泥含水率降至45%左右,500m2压滤机单机产能达到100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泥低压高效脱水系统 工业污泥低压高效脱水系统
4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集成①污泥处理全过程恶臭性废气高效收集与处理工艺: 首先是根据污泥处理各工序的特点设置废气高效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分区域密闭等方式将恶臭性废气控制在有限空间并有序置换,实现废气的分质收集,减少废气扩散与处理量; 其次是研发废气中恶臭成分相对应的酸、碱及氧化剂等组成的高效吸收药剂组合,分质、分类设置二至四级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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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具体内容关键装备
气吸收净化工艺; 最后是现场设置离子新风等有序置换系统,保障作业场所的空气清新与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②废气收集处理装备集成:根据污泥处理项目恶臭成分与吸收剂的反应机理,匹配设计多种高效吸收塔,优化塔内件、规整填料、汽液比等组件与参数设计,形成废气分类分质分级预处理与高效净化处理成套装备集成。分质多级化学吸收净化系统 离子新风置换与压滤机加罩封闭系统

2)脱水干泥多元处置利用系列技术公司脱水干泥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主要包括脱水干泥单独焚烧和协同焚烧技术、脱水干泥建材利用与土地利用技术,上述技术具体表现为:

序号核心技术具体内容
1脱水干泥单独焚烧和协同焚烧技术脱水干泥单独焚烧针对低热值(800kcal/kg左右)脱水干泥难以单独持续高温焚烧的难题,开发了分段绝热型专用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在添加少量(10%左右)辅助燃料的条件下实现低热值物料的持续高温稳定燃烧、低氮燃烧和脱硫及烟尘控制,其关键技术原理如下: 关键技术1适合低热值介质高温稳定燃烧的流化床焚烧炉技术:首先,通过设计局部绝热型焚烧炉结构,提高焚烧炉的蓄热效果,保持污泥在高炉温条件下焚烧。其次,提高入炉空气温度,优化设计脱水干泥与辅助燃料进炉位置,控制焚烧炉上、下段炉温曲线,满足脱水干泥主燃区保持900℃高温充分焚烧和控制炉内氮氧化物生成;控制灰/渣比,使灰、渣中的残余可燃物得到充分燃烧,焚烧灰、渣中残留有机物质彻底分解,确保焚烧灰、渣符合建材利用资源化的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关键技术2低氮燃烧技术:采用焚烧炉中下部维持高温、出口降温的炉温曲线控制设计,减少NOx的产生;炉内高温段上部通过脱水干泥进炉后的水分蒸发降温与还原性成分降低NOx含量;同时配置SNCR系统进一步降低烟气中NOx含量,实现低氮燃烧。 关键技术3新型烟气二级精脱硫塔:二级脱硫上下段设置减少压力损失,降低焚烧系统整体风压;下部设置石灰石粉湿法脱硫,上部设置钠碱法二级精脱硫,上部精脱硫段可通过附加臭氧的方式同步达到去除氮氧化物的功能。结合炉内脱硫形成三级脱硫体系,确保烟气二氧化硫含量可以稳定控制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脱水干泥协同将脱水干泥破碎并添加稳定剂与调整剂,配制成符合1400℃粉煤炉及900℃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等多种炉型协同焚烧要求的干泥燃料化产品,使脱水干泥可通过热电厂、水泥窑等协同焚烧方式实现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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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
2脱水干泥建材利用污泥中铁元素富集与资源化技术:针对深度氧化污泥如气浮污泥、芬顿泥等铁元素比较高的特点,将深度氧化污泥中的铁元素富集加工成为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产品,并根据下游水泥企业生产要求动态调节产品成分、质量指标,实现这类污泥的资源化。
3脱水干泥土地利用城市生活污泥深度脱水后的脱水干泥中含有一定量氮磷钾等养分和有机质。公司从脱水干泥的物理性状、养分含量、污染物含量等基本特征分析入手,通过配加营养调理剂和结构改良剂等药剂,同时将脱水干泥破碎至粒径不大于10mm,辅加连续好氧发酵技术处理等,生产为园林绿化基质、土壤改良剂等产品,实现生活污泥的资源化。考虑到城市生活污水污泥土地利用的复杂边界条件,且须满足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的严格要求,该项技术仅作为公司的技术储备,尚未产业化应用。

2、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序号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1资源化污泥中包含的30~60%有机物成分在焚烧过程可转化为热能;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干基热值一般为1500-3500kcal/kg,以干基热值为2000kcal/kg的污泥为例,含水率80%污泥焚烧时体现的热值(收到基)为-80kcal/kg;经公司深度脱水脱除湿泥中大部分水分后,有机物得到富集,脱水干泥热值(收到基)提高到800kcal/kg左右;每吨脱水干泥包含的热值相当于150kg电煤(电煤热值约5200~5500kcal/kg),焚烧处置时可副产蒸汽或发电。 针对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深度氧化处理污泥含铁量较高的特点,公司研发针对性工艺和药剂对污泥中铁元素富集,使处理后污泥成为铁质校正剂,可作为水泥生产原料替代含铁矿物原料。
2节能减排公司核心技术具备能耗低、碳排放少的优势。发行人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可在常温低压、低能耗条件下将多种污泥的含水率降至45%左右或以下,跨越污泥粘滞区,满足后续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元化处置利用要求。与同样适用于焚烧处置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相比,公司污泥深度脱水全过程能量消耗较低:市场常用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分离单位水分的能耗为3,200~3,500kJ/kgH2O,运用公司技术的能耗低于100kJ/kgH2O,节能达90%以上。
3经济效率首先在成套装备方面,公司重视成套设备的系统性,强化各功能性模块之间的衔接与协同作用,减少冗余设备组件,因而公司设计、集成的成套设备具有精简、高效的特点,此外,公司运营的污泥处理项目通常占地较小,能够节约土地成本。其次在运行成本方面,由于公司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可在常温低压条件下达到较为明显的脱水减量效果。与同样适应焚烧处置要求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或热干化技术相比,运用公司技术可降低污泥处理环节成本;与传统深度脱水相比运用公司技术可节约二次干化或处置环节成本。最后,公司技术实现的污泥的资源价值提升,也有利于进一步节约后续处置利用成本和节能降耗。
4安全稳定性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污泥调理药剂配方具有环境友好性,产生的脱水滤液可返回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运用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集成技术,可实现污泥处理全过程污染物绿色排放。公司污泥焚烧技术可实现焚烧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部分指标稳定达到并优于欧盟先进标准,焚烧灰渣建材利用,实现污泥的完整和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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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置。此外,公司可根据业主单位污水处理工艺调整、提标改造、后续处置路径变化及改扩建等适时调整污泥处理工艺,保质保量完成污泥处理任务,实现多个项目超过十年的长期稳定运行。
5普遍适应性当前,市场上通常采用组合型污泥处理技术以应对污泥含水率的多样性,如热干化技术通常需结合常规机械脱水、厌氧消化等技术用以处理高含水率污泥。公司技术体系可适应含水率95~99%浓缩污泥、含水率80%湿污泥与含水率65%压榨泥等多种不同含水率污泥。 此外,公司技术还可适应生活污泥、工业污泥、企业预处理污泥、市政管道泵站污泥(通沟污泥)及填埋、临时贮存污泥等多种不同来源的污泥。

3、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核心技术的运营服务收入和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核心业务收入16,763.1429,970.3143,630.6034,745.79
其中:污泥处理服务15,288.2028,728.9532,667.1329,842.67
成套设备销售1,474.941,241.3610,963.484,903.11
核心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9.95%90.65%95.63%95.55%

(二)核心技术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获得的重要奖项

公司系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在行业中拥有较高认可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表所示:

序号年份企业/产品荣誉颁发单位
12008省级工业新技术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2009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湿污泥脱水干化技术(污泥减量工艺与装置)浙江省科技厅
3201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2018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520192018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三等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
62020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二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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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0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河道水质净化与底泥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浙江省科技厅
82020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城市生活污水脱水干泥园林绿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浙江省科技厅
92020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浓缩污泥脱水与燃料化技术开发浙江省科技厅
102020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企业与市政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研发与应用浙江省科技厅
112021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芬顿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研发与应用浙江省科技厅
122021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浙江省科技厅
132021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2021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浙江省科技厅
152021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162022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72022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理利用技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公司凭借自身在污泥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领域多年来的精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研发与实践经验。公司承担完成“十一五”“水专项”子课题等多项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类型项目名称主管单位项目情况
12008-2009省部级湿污泥脱水干化技术浙江省经贸委完成
22009-2013国家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高效浓缩及脱水技术与设备研究与示范住建部完成
32013-2018省部级浓缩污泥脱水与燃料化技术研发浙江省经信委完成
42016-2018省部级城市生活污泥脱水干泥园林绿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浙江省经信委完成
52016-2019省部级河道水质净化与底泥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浙江省经信委完成
62018-2020省部级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关键技术及应用浙江省经信委完成
72019-2022省部级污泥类城乡混合固废分类收集与减量化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浙江省科技厅进行中

(三)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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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现有的技术体系为基础,以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不断探索提升技术创新水平,致力于攻克行业技术难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目标主要参与人员预算经费投入(万元)项目进展
1污泥类城乡混合固废分类收集与减量化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针对浓缩污泥、压榨泥、填埋污泥、市政管网污泥等开发满足清洁焚烧要求的燃料化干泥生产技术,脱水干泥含水率为40~45%,脱水干泥满足直接焚烧要求。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针对深度氧化(芬顿)污泥与市政管网污泥等开发铁元素富集技术和满足水泥生产要求的铁质校正剂产品生产技术,铁质校正剂产品中Fe2O3干基含量>50%;针对城市生活污泥、农业废弃物、养殖废弃物、园林废弃物、河湖底泥等开发满足园林利用和土壤改良要求的基质土产品和生产技术,产品满足园林利用和土壤改良标准要求陈柏校、何小瑜、王成、夏玉坤等2,122进行中
2污泥调理脱水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研究及智能处理系统装备开发通过污泥深度脱水和清洁焚烧运行设备、装备开发与研究实现达到运行过程药剂投加自动监控,脱水效果在线检测、反馈,工艺配方在线调整与优化,生产操作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达到公司污泥深度脱水过程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运行管理,污泥处理、处置过程减量化效果得到大幅提升,更好的实现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陈柏校、王成等2,000进行中
3污泥快速减量与资源化耦合利用技术开发污泥高效调理技术及环境友好型污泥脱水药剂和基于污泥调理过程智控系统的常温低压快速脱水减量成套技术,实现脱水干泥含水率为45%左右,干泥电导率增幅低于10%;开发污泥高温好氧发酵减毒技术,实现资源化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陈柏校、何小瑜、王成、夏玉坤等600进行中
4污泥低压输送技术优化研发研究影响多源污泥混合处理过程沉积、粘附、结固等问题的因素,优化调理药剂以减少上述问题,开发低能耗的污泥输送设备,提高污泥输送效率,实现污泥低压高效输送王成、彭贤辉等500进行中
5污泥与热电焚烧灰渣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焚烧灰渣进行成份、性质检测与鉴定,开发焚烧灰渣制砖、水泥铁质矫正剂等资源化利用途径王成等500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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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芬顿污泥铁元素利用生产含铁化学品技术通过对芬顿污泥中铁元素存在形态的研究,通过化学方法提取芬顿污泥中的铁元素,制备含铁化学品,作为污泥处理、污水处理过程的原料。充分利用芬顿污泥中的铁元素,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有利于降低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的成本陈柏校、夏玉坤等500进行中

(四)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1,073.292,097.862,678.192,471.30
营业收入18,637.0133,061.4045,625.0736,365.4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76%6.35%5.87%6.8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构成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之“3、研发费用”。

(五)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专注于污泥处理处置与生态修复的技术创新,在加强自身研发能力的同时也积极利用外部优质资源,与高校、科研机构通过产学研等形式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为实现持续创新与核心技术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合作单位时间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归属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2022年主要围绕典型城乡固体废物特性针对性、国内外污泥处理技术以及城乡固体废物高价值资源化途径等开展研究双方共同所有

(六)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7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2.02%。公司共有一级建造师5人,二级建造师14人,正高级、高级职称专业人员13人,中级职称专业人员20人。研发团队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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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对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六人,为陈柏校、夏玉坤、何小瑜、王成、洪根惠和张炯祥。核心技术人员主导公司核心技术体系的完善、公司承担的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其他重要研发项目的开展。核心技术人员学历背景构成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奖项情况以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称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奖项情况、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1陈柏校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杭州G20国际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专家,浙江工业大学特聘教授、研究生导师。 全面领导公司各项研发工作,主持公司课题情况如下:①主持“水专项”子课题“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高效浓缩及脱水技术与设备研究与示范”;②污泥深度脱水技术,获评省级工业新技术、循环经济推介技术(项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三等奖;③城市生活污泥脱水干泥园林绿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获得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④浓缩污泥水与燃料化技术,获得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⑤秒级芬顿及铁泥全利用成套工业废水深度处理技术,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主持完成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8项。
2夏玉坤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参与完成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7项。
3何小瑜正高级工程师杭州市级领军人才,浙江省科技厅科技专家库专家,“南太湖精英计划”评审专家、萧山区“十佳优秀科技人才”。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参与完成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7项。
4王成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参与完成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7项。
5洪根惠工程师参与完成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3项。
6张炯祥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参与完成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1项。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明确了核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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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同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保障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从而避免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4、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陈柏校、夏玉坤、何小瑜、王成、洪根惠和张炯祥。最近2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七)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研发创新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设立技术中心。公司的研发工作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由技术中心统一实施与管理,公司技术中心自2015年以来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被认定为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

为满足不断变化的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技术积累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持续不断进行研发活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公司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研发:(1)持续适应污泥的变化;(2)后续处置路径的变化;(3)降耗提质增效;(4)技术储备,为新项目做技术积累;(5)生产的环保性与自动化。

2、技术储备

公司持续进行对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及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探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245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另有超百项发明专利已经取得受理通知书或进入实质性审核阶段。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巩固、提高在污泥处理行业的市场地位。围绕污泥处理技术的普适性、脱水干泥后续处置的多途径要求、降耗提质增效、为新项目拓展做技术积累以及生产过程的环保性与自动化等五方面目标,持续开展技术研发,维持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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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创新的安排

公司制定了技术研发管理制度,规范了研究开发工作,对技术中心的职责分工、项目立项与实施管理、技术保密与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近年来,公司在保障科技领域投入、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2,471.30万元、2,678.19万元、2,097.86万元和1,073.29万元。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技术团队的建设,通过自主培养、产学研合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扩充技术研发队伍,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人才基础。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鼓励员工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参加进修和技术等级培训,并部分承担员工的培养进修费用。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壮大研发技术队伍,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与长期发展打好人才基础,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与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将前沿理论与工程化应用经验融合,提高公司创新能力。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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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

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及合理性,为公司治理架构有效运作提供进一步保障。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基本制度,规定了股东大会职权。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并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事项逐步进行明确细化。

自股东大会制度建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1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所持表决权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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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现任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产生3届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4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议事、表决、记录以及执行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历届董事会成员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肩负忠实和勤勉义务,均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及相关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现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产生3届监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议事、表决、记录以及执行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历届监事会成员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监督公司财务、业务及管理者,为公司的正确决策和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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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池仁勇、李东升、刘晓松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共计3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1/3,其中,刘晓松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及制度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聘任沈家良为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报告有关信息,认真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投资者关系、保障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正常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上述相关制度的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姓名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战略委员会陈柏校陈柏校董事长
夏玉坤董事、总经理
池仁勇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晓松刘晓松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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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姓名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池仁勇独立董事
陈柏校董事长
提名委员会李东升李东升独立董事
池仁勇独立董事
陈柏校董事长
审计委员会刘晓松刘晓松独立董事
李东升独立董事
陈柏校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存在明显缺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职尽责,保证公司规范有序运作。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协议控制架构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安排。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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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针对自身的特点建立了较为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部过程,覆盖了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有效监控公司运营的所有程序和各个层次,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自实施以来已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公司设立以来,未出现因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因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管理层将继续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健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22〕982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未曾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拆借款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借出时间借款金额还款金额归还时间借款利率结算利息
杭州元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03-16250.0050.002019-04-306.00%22.53
50.002019-05-30
100.002019-12-25

1-1-197

20.002020-01-09
30.002020-01-16
南昌尚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8-04-263,000.00500.002018-12-296.00%222.11
500.002019-04-01
500.002019-09-12
1,500.002019-10-16
杭州晨炜通信网络工程有限公司2018-03-27300.00150.002018-12-297.20%16.95
150.002019-01-15
深圳得壹投资有限公司2018-07-042,000.00500.002019-07-266.00%152.80
300.002019-08-27
1,200.002019-12-26
杭州广典投资有限公司2019-02-01100.0040.002019-05-296.00%4.10
60.002019-12-31

注:上述借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南昌尚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借款最终由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王刚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所使用,出于谨慎考虑,认定该笔借款为关联借款。2018年至2019年,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向第三方提供借款以获取利息收入。上述借款利率区间为6.00%-7.20%,公司借款利率主要系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综合考虑借款企业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借款期限、所处行业前景预期及竞争情况等因素,并经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019年2月起,公司未再向第三方提供借款,并于2020年1月收回全部借款本息。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防止出现第三方借款等不规范的资金使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关于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拆出资金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收益而发生的民间借贷短期资金融通,本金及占用利息均已及时清偿了结,符合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与资金拆借相关的内控制度,自2019年

月起至今

1-1-198

未再发生新的资金拆借情形。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的资金拆借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收款,现金采购主要为零星原辅料采购、车间维修费及零星快件费支出等。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31.13万元、0.27万元、0.51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17%、0.001%、0.003%和0%,占比较小。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现金付款行为发生频率较低,金额较小,符合实际经营活动需要。

九、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发行人没有以资产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产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1-1-199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等机构,相关机构及人员能够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配套部门,各部门已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与发行人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以及独立的研发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变化情况

1-1-200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公司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十、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制本公司外,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控制的企业有杭州泰谱、杭州国谱、金成化工和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经营范围实际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1杭州泰谱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含硝酸≥70%]、过氧化氢溶液[50%﹥含量≥27.5%]、硫磺、高锰酸钾、硝酸银、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镁、4-硝基苯胺,其他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处理酸性废物、有机硅单体高沸物、废蚀刻液、含铁除锈废液、铜泥、含碱废液、集尘灰;重金属物料处理及资源化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加工:冶炼铜用硫化铜、硅铁冶炼用硅粉、PH调节剂、复合亚铁净水剂、制砖用含硅填充料、硅油(限分支机构经营);含铁废酸的处理及废酸处理中形成的副产品销售
2杭州国谱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研究与技术服务;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技术服务;经销:节能产品**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危废)
3金成化工不带储存经营,易制爆品危化品:4-硝基苯胺、硝酸镁、高锰酸钾、硝酸钾、氯酸钠、硝酸银、过氧化氢溶液[50%含量≥27.5%]、硫磺、硝酸[含硝酸≥70%],其他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溶液,水化工原料、实验用品仪器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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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肼[含肼≤64%]、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酸氢钾、氨基磺酸、正磷酸、对苯二甲酰氯、甲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甲醛溶液、氨溶液[10%<含氨≤35%]、硫化钠[含结晶水≥30%]、氢氧化钾溶液、乙酸[含量>80%]、氯化亚砜、盐酸、硫酸、二氯甲烷、苯酚、硫酸汞、酒石酸锑钾、1,4-苯二胺、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三氯甲烷、硫酸铜、氟化钾、重铬酸钾、溴酸钾、亚硝酸钠、过硫酸铵、次氯酸钙[含有效氯>39%]、连二亚硫酸钠、2-丙醇、乙醇[无水]、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乙醇溶液[-18℃≤闪点<23℃]、二硫化碳、二甲氧基甲烷、乙醚、甲苯、石油醚、丙酮、氯二氟甲烷、氯甲烷(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经销:建材,五金,涂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
4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综上,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经营活动不涉及污泥处理、成套设备销售及水环境生态修复,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公司采取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十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陈柏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柏校、吕炜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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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和王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国泰建设持有本公司10.00%的股份,机构投资者
2文信实业持有本公司6.28%的股份,机构投资者
3王刚持有本公司5.00%的股份,公司董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柏校控制的企业
2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陈柏校控制的企业
3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吕炜控制的企业
4杭州智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柏校控制的企业

(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陈柏校、李秀清、王刚、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池仁勇、李东升、刘晓松、赵光明、何小瑜、俞洪春、王成、洪根惠、沈家良。

(五)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前述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六)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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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青城格锐翰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3家企业(详见附件3)董事王刚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2国泰世纪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详见附件4)董事李秀清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3浙江丰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赵光明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4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成担任董事的公司
5海宁风铸云端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独立董事刘晓松控制的企业
6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晓松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7绍兴上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赵光明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七)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杭州泓源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交易,2020年11月25日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汇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的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采购服务安装、清理及运输服务--125.75258.73
水电费2.355.013.422.36
关联租赁房屋租赁23.8147.6247.6247.62
车辆租赁--0.960.96
偶发性关联交易销售货车--1.77-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在建工程--349.23-
科创中心及研发中心工程施工2,002.58779.82--
销售环保设备138.83303.36--
销售焚烧灰渣处置副产品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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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

(1)安装、清理及运输服务

2019年至2020年,杭州泓源为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干泥堆场清理服务以及少部分原材料运输服务,公司采购金额及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设备安装服务------220.291.19
场地清理服务------38.440.21
运输服务----125.750.61--
合计----125.750.61258.731.40

注:杭州泓源已于2020年11月成为国泰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因此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统计期间为2020年1-11月。

报告期内,公司向杭州泓源采购内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服务,采购金额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者虚增利润的情形。

(2)水电费

报告期内,公司因向国泰建设租赁房屋而向其采购水电,采购金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泰建设2.350.025.010.033.420.022.360.01

公司向国泰建设采购电费系根据实际使用电量并参考当地市场电费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2022年1-6月,公司向国泰建设支付员工宿舍水费0.06万元,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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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

(1)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国泰环保向关联方租赁房产及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租赁资产种类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国泰建设办公用房屋及员工宿舍23.810.2547.620.3247.620.2347.620.26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泰建设租赁办公用房屋及员工宿舍的价格系双方基于周边市场水平、租赁房屋状况、租赁用途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报告期内上述关联租赁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2)车辆租赁

2019年1月1日,公司与夏玉坤签订《租赁协议》,向夏玉坤租赁奥迪汽车一辆,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9,600元,租赁金额较小。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科创中心及研发中心工程施工

国泰环境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国泰建设为科创中心及研发中心工程的施工方,于2021年3月与国泰建设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国泰建设负责科创中心和研发中心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价为23,500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和2022年1-6月,国泰环境向国泰建设采购工程施工服务的金额分别为779.82万元和2,002.58万元。

2、销售环保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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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和2022年1-6月,杭州真一向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环保设备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03.36万元和138.83万元。上述设备销售业务定价系综合考虑产品规格、制造成本以及公司同类设备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确定。上述交易分别产生毛利93.21万元和57.40万元,综合毛利率34.06%,与公司报告期内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平均毛利率29.15%相近。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利益输送。相关交易议案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杭州真一应收账款余额79.68万元。

3、其他关联交易

(1)销售货车

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益,2020年10月,发行人向杭州泓源出售二手中型货车,销售价格为1.77万元,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资产净值协商确定,交易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在建工程

为整合发行人及关联方现有的土地资源,提前布局“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2020年12月25日,发行人子公司杭州真一与杭州泰谱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杭州泰谱将其位于党湾镇幸福村、不动产权证号为“杭萧国用(2010)第3300015号”上所载的面积2,46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按评估值366.69万元(含增值税)转让给发行人。

该受让不动产交易由双方参照评估情况磋商定价。根据杭州汇鑫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汇鑫(2020)(估)字第A13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13日,该“杭萧国用(2010)第3300015号”不动产权证所载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结果为203.69万元,在建工程资产评估结果为163万元,两者合计366.69万元(含增值税)。因此,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发行人或杭州泰谱的利益输送。

截至报告期末,杭州真一已支付上述资产购买款项。

(3)销售焚烧灰渣处置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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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杭州泓源向国泰建设销售利用焚烧灰渣试制的砌块和垫块,用于国泰建设项目施工砌筑砖胎膜、挡土墙所需,不含税销售额合计61.59万元。交易价格系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截至报告期末,杭州泓源已收讫上述款项。

(四)比照关联交易披露公司与江西国泰的交易情况

江西国泰曾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5年6月将其持有的江西国泰51%的股权转让给江西省正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其后不再持有江西国泰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江西国泰提供污泥处理服务的情形。因此,基于审慎判断,公司将与江西国泰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西国泰销售污泥处理服务的收入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污泥处理服务591.793.221,072.453.241,104.072.421,099.093.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江西国泰的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收账款724.69877.17916.101,918.50

2014年8月,公司与江西国泰签订期限为十年的合作协议,由公司负责江西项目运行的全部原辅料供应与运行技术指导,并确保污泥处理脱水效果;江西国泰负责项目的日常经营和生产管理。双方依据污泥处理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为140元/吨。江西国泰与南昌市水务局签订《南昌市污泥集中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江西国泰以BOT方式实施特许经营,期限为十年,以232元/吨的价格进行污泥处理结算。公司与江西国泰均不负责脱水干泥的处置。2020年6月,公司与江西国泰签订《污泥处置补充协议》,江西国泰根据南昌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将脱水干泥的后续处置方式由填埋改为焚烧,基于后续处置方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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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公司与江西国泰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2020年7月1日起将结算单价由140元/吨下调为100元/吨。

公司向江西国泰收取的污泥处理服务价格低于江西国泰向南昌市水务局收取的价格,主要系以下原因:

首先,公司在江西项目中负责提供污泥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与原辅料供应,并确保污泥处理脱水效果,主要成本为原材料及其他机物料消耗。江西国泰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前期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后期移交,主要成本既包括前期建设的固定资产投入及融资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又包括后续生产经营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以及检修维护费用,最终价格也是基于以上成本经审计后由江西国泰和南昌市水务局共同协商确定的。

其次,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上,公司仅负责保证污泥处理的脱水效果;江西国泰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运营期内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环境污染、设备故障等情况时,所有后果均由江西国泰承担。项目运营期十年结束移交后的两年质保期内,江西国泰需继续负责并确保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涉及维修费用或其他损失的,由江西国泰承担。因此,江西国泰与南昌市水务局采用BOT运营模式及质保期约定决定其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需要收取更高的污泥处理费用来保证其持续运营能力与履约能力。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西国泰之间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公司或江西国泰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收账款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79.6852.80--
应付账款国泰建设537.86---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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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合同及有关协定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和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已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做出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批准或确认,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意见,其决策过程与相关制度要求相符。

十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与关联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相互独立。针对与关联企业在采购、销售、房屋租赁及购买、借款、担保等方面的交易,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并参考市场价格或以合理的成本加成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或具有合理理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五、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解决措施

公司将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通过制定严格、细致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及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规定,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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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避免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已出具《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十六、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由关联方变更为非关联方而继续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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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依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得出。除另有注明外,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选取了利润总额为基准确定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影响利润总额的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发行人服务及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公司通过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的持续研发与工程实践,实现了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成为我国污泥处理行业重要企业之一。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1、服务特点

公司的污泥处理服务客户主要为大中型城市的市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如水务局或住建局)及关联的污水处理企业或水务集团等。公司针对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污水处理产生的不同来源、性质的湿污泥、浓缩污泥、气浮污泥及上述污泥的不同组合,使用动态的污泥调理药剂组合进行结合水转化、稳定化调理与改性调理,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可在常温低压条件下直接通过压滤脱水将含水率降低至45%左右。公司各个污泥处理项目的收费价格存在差异,造成价格差异的主要因素包括污泥种类、运营模式、服务内容和地区差异等情况。

2、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规模、技术特点、业务关系以及国家环保政策、行

1-1-212

业竞争情况、客户需求、上下游产业链等内外部因素,形成了当前的业务模式。未来,公司将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客户需求、上下游产业链和自身经营情况不断优化运营模式、采购模式等经营模式。公司现阶段上述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模式为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

3、市场竞争程度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污泥处理项目涉及的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如下:

项目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5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100万吨/日及以上
境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数量328
公司业务涵盖污水处理厂数量42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年公布的《全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清单》

由上表可知,公司运营了多个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超过50万吨/日甚至100万吨/日的大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应的污泥处理项目,该类项目对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等均有更高的要求,公司长期为该等污水处理厂提供经济环保的污泥处理服务,体现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市场地位。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之“(六)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

4、外部市场环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国家加强对污泥乱排的整治惩罚力度,促进污泥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在政策的带动以及污泥处理技术的发展下,我国污泥处理市场有望迎来发展。

(二)上述因素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

1、营业收入

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逐渐严格,污水处理厂对污水的处理标准不断提高,且污水处理规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年扩大,下游行业的污泥处理需求旺盛。公司在稳定运营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正在积极拓展新增业务。如现有项目的处理量增加,或公司未来新增运营项目,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1-1-213

下游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技术发生变化将会引起污泥性质和污泥产生量的变化,从而可能会引起污泥种类、处理单价和处理量的变化,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336.26万元、45,574.86万元、32,890.52万元和18,378.72万元。具体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的相关内容。

2、营业成本

原材料成本和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主要原材料为属于矿物行业和大宗化工的原料,采购价格受行业景气程度和运输限制的影响较大;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的波动主要系在环保政策的影响下,脱水干泥处置利用服务提供商和运输商的单价变化。对于发行人成本的主要因素分析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营业成本分析”。

3、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是公司盈利能力的综合性指标,体现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技术含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36%、54.04%、55.67%和48.32%。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的相关内容。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3,390,667.84230,215,081.56251,595,311.92133,868,354.70
交易性金融资产---8,000,000.00
应收票据2,777,800.00-3,325,000.00-
应收账款116,673,000.16100,904,835.1183,769,083.7393,384,963.84

1-1-214

预付款项1,478,610.21568,230.64434,384.642,847,625.51
其他应收款16,924,675.0913,883,136.8515,281,764.159,317,241.24
存货2,331,611.011,758,310.168,370,655.2262,787,074.51
合同资产8,693,324.577,526,468.075,988,751.65-
其他流动资产5,432,663.943,867,276.95995,558.0910,775,072.46
流动资产合计407,702,352.82358,723,339.34369,760,509.40320,980,332.2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53,412,525.8445,205,717.77-
固定资产25,010,606.8328,671,707.4932,088,658.5040,117,880.87
在建工程91,212,486.3958,134,697.756,030,081.59-
使用权资产3,086,453.793,912,179.60--
无形资产29,191,101.3829,476,750.3730,163,387.561,023,794.58
长期待摊费用1,629,877.51203,092.25346,177.85489,263.45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0,386.921,254,345.301,269,366.651,496,281.92
非流动资产合计151,600,912.82175,065,298.60115,103,389.9243,127,220.82
资产总计559,303,265.64533,788,637.94484,863,899.32364,107,553.08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272,000.00
应付账款38,226,188.5529,665,631.5144,681,255.5834,450,486.48
预收款项---3,928,852.69
合同负债--232,986.98-
应付职工薪酬7,326,884.1211,400,389.6812,927,270.589,054,347.67
应交税费16,615,744.078,306,128.3423,816,595.2431,018,640.46
其他应付款1,517,965.881,409,307.351,102,275.349,012,709.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0,068.121,524,640.44--
其他流动负债--13,979.22-
流动负债合计64,636,850.7452,306,097.3282,774,362.9488,737,036.7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302,179.002,159,677.82--
递延收益-643,897.831,127,647.94782,280.00

1-1-215

非流动负债合计1,302,179.002,803,575.651,127,647.94782,280.00
负债合计65,939,029.7455,109,672.9783,902,010.8889,519,316.78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50,000,000.00
资本公积58,397,305.7458,397,305.7460,582,344.4970,582,344.49
盈余公积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23,757,262.41
未分配利润337,033,771.53323,570,608.71243,070,697.02125,132,657.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85,431,077.27471,967,914.45393,653,041.51269,472,264.06
少数股东权益7,933,158.636,711,050.527,308,846.935,115,972.24
所有者权益合计493,364,235.90478,678,964.97400,961,888.44274,588,236.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59,303,265.64533,788,637.94484,863,899.32364,107,553.0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86,370,087.46330,614,044.35456,250,653.29363,654,307.45
减:营业成本95,401,868.44147,086,419.84210,012,021.50184,359,005.91
税金及附加990,543.341,694,191.673,671,813.472,782,341.70
销售费用1,257,756.622,620,970.941,674,974.56928,934.95
管理费用10,357,625.6121,023,822.0121,250,573.6736,354,449.26
研发费用10,732,932.4020,978,569.0526,781,892.6924,712,972.57
财务费用-11,086,189.41-5,431,705.61-3,000,508.81-3,678,826.80
其中:利息费用73,055.82136,750.06--
利息收入11,168,165.245,590,503.093,018,783.663,703,831.15
加:其他收益10,038,641.1720,827,955.8415,466,701.2910,092,400.40
投资收益600,581.55303,574.93354,998.97469,137.52
信用减值损失-1,618,255.50-1,360,761.052,303,242.751,763,406.20
资产减值损失-61,413.50-412,719.23-315,197.46-
资产处置收益--9,220.618,652.31-4,567,904.53
二、营业利润87,675,104.18161,990,606.33213,678,284.07125,952,469.45
加:营业外收入230,165.893,076,814.42864,853.7361,170.43
减:营业外支出625.38130,348.76245,192.501,081,966.53
三、利润总额87,904,644.69164,937,071.99214,297,945.30124,931,673.35
减:所得税费用13,219,373.7622,499,995.4627,424,293.1617,651,842.83

1-1-216

四、净利润74,685,270.93142,437,076.53186,873,652.14107,279,830.5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63,162.82140,499,911.69184,180,777.45105,759,016.04
少数股东损益1,222,108.111,937,164.842,692,874.691,520,814.48
五、综合收益总额74,685,270.93142,437,076.53186,873,652.14107,279,830.5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3,463,162.82140,499,911.69184,180,777.45105,759,016.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222,108.111,937,164.842,692,874.691,520,814.4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222.343.071.76
(二)稀释每股收益1.222.343.071.7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9,217,569.87330,243,632.49454,563,894.36391,879,113.62
收到的税费返还2,725,442.525,540,252.2912,652,014.225,781,819.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475,464.9319,726,382.1015,783,296.2229,212,700.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6,418,477.32355,510,266.88482,999,204.80426,873,633.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6,600,947.80144,363,056.90138,849,745.17245,586,847.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569,266.8750,212,063.8641,556,134.1434,486,761.11
支付的各项税费12,687,130.8251,623,864.4060,739,595.1828,016,514.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610,114.3713,195,277.8927,035,984.5522,701,427.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467,459.86259,394,263.05268,181,459.04330,791,54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951,017.4696,116,003.83214,817,745.7696,082,083.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0,000.00651,500,000.00741,900,000.0019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0,581.55303,574.93354,998.97469,137.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26,246.6970,000.003,114,393.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0,624.644,147,187.762,909,803.8554,081,765.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1,411,206.19656,077,009.38745,234,802.82249,665,295.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8,799,217.9555,177,939.5136,805,147.113,071,389.62

1-1-217

投资支付的现金450,000,000.00654,500,000.00723,900,000.00192,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8,799,217.95709,677,939.51760,705,147.11195,071,389.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88,011.76-53,600,930.13-15,470,344.2954,593,906.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0,000.00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0,000.00500,000.001,21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000,000.0061,960,000.0077,060,000.0045,78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91,919.422,175,304.062,350,67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391,919.4264,135,304.0679,410,679.2545,78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91,919.42-63,895,304.06-78,910,679.25-44,568,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171,086.28-21,380,230.36120,436,722.22106,107,989.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0,152,846.56251,533,076.92131,096,354.7024,988,365.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3,323,932.84230,152,846.56251,533,076.92131,096,354.7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7,873,662.78189,041,247.00237,886,813.11115,274,13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8,000,000.00
应收票据2,777,800.00-3,325,000.00-
应收账款92,654,537.0472,990,659.6167,507,292.5775,617,853.28
预付款项281,611.078,628.3217,248.032,325,298.15
其他应收款131,574,542.9192,724,987.6924,700,806.277,697,668.49
存货1,558,681.661,329,141.457,989,402.4458,800,934.90
合同资产8,557,873.577,490,073.575,988,751.65-
其他流动资产---1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435,278,709.03363,584,737.64347,415,314.07277,715,889.80

1-1-21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53,412,525.8445,205,717.77-
长期股权投资83,149,500.0083,149,500.0078,029,500.0045,850,000.00
固定资产4,854,459.515,458,444.063,433,338.3815,540,154.57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1,798,981.722,080,775.74--
无形资产62,000.127,578.3714,074.091,023,794.58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936,652.70801,630.38757,898.06867,070.55
非流动资产合计90,801,594.05144,910,454.39127,440,528.3063,281,019.70
资产总计526,080,303.08508,495,192.03474,855,842.37340,996,909.5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272,000.00
应付账款36,308,619.0344,525,719.6268,037,321.8951,506,852.29
预收款项---3,923,634.69
应付职工薪酬5,948,286.098,885,019.0210,410,202.867,738,204.92
应交税费13,914,621.285,759,351.0522,585,864.0522,868,585.81
其他应付款56,777,300.4356,747,368.9033,384,306.0920,696,318.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6,716.91543,360.35--
流动负债合计113,505,543.74116,460,818.94134,417,694.89108,005,595.7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977,879.301,424,315.18--
递延收益-643,897.831,127,647.94782,28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977,879.302,068,213.011,127,647.94782,280.00
负债合计114,483,423.04118,529,031.95135,545,342.83108,787,875.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50,000,000.00
资本公积63,591,327.7663,591,327.7663,591,327.7673,591,327.76
盈余公积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23,757,262.41
未分配利润258,005,552.28236,374,832.32185,719,171.7884,860,443.60

1-1-219

所有者权益合计411,596,880.04389,966,160.08339,310,499.54232,209,033.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26,080,303.08508,495,192.03474,855,842.37340,996,909.5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40,371,405.06242,565,408.22414,227,795.24314,219,520.52
减:营业成本67,000,566.47110,810,722.11203,137,829.91171,913,797.48
税金及附加818,833.311,120,318.823,249,197.991,811,921.68
销售费用1,060,745.681,961,021.612,358,784.482,057,627.51
管理费用6,274,573.3613,360,391.2813,090,149.8129,552,772.90
研发费用8,249,846.5816,150,055.9622,413,989.0820,799,010.67
财务费用-11,059,006.65-5,174,412.91-2,942,646.41-3,658,159.08
其中:利息费用43,111.1647,699.09--
利息收入11,104,907.375,231,568.702,950,073.173,675,794.70
加:其他收益9,659,991.2818,969,128.2214,577,062.909,818,940.74
投资收益15,600,581.552,302,418.564,236,822.00469,137.52
信用减值损失-979,773.23-508,776.722,041,157.401,650,355.89
资产减值损失-56,200.00-410,803.73-315,197.46-
资产处置收益--840.78-232,006.78-4,567,904.53
二、营业利润92,250,445.91124,688,436.90193,228,328.4499,113,078.98
加:营业外收入230,165.893,041,089.420.2413,650.74
减:营业外支出-130,307.14234,247.43250,000.00
三、利润总额92,480,611.80127,599,219.18192,994,081.2598,876,729.72
减:所得税费用10,849,891.8416,943,558.6425,892,615.4815,239,360.54
四、净利润81,630,719.96110,655,660.54167,101,465.7783,637,369.18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2,596,269.71230,118,528.07393,808,491.82354,475,296.09
收到的税费返还1,601,563.825,306,064.6812,454,161.935,720,907.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260,607.7384,503,578.7969,764,108.7622,091,405.84

1-1-2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3,458,441.26319,928,171.54476,026,762.51382,287,608.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4,237,235.56121,627,493.96140,806,846.16231,623,036.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628,040.1038,348,780.7630,738,650.6724,891,947.20
支付的各项税费9,617,697.9845,458,951.5748,560,630.8916,734,301.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809,213.14100,120,178.5030,432,491.4519,034,054.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8,292,186.78305,555,404.79250,538,619.17292,283,34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66,254.4814,372,766.75225,488,143.3490,004,268.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0,000.00563,000,000.00706,500,000.0019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600,581.552,302,418.564,236,822.00469,137.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25,043.6920,000.003,114,393.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0,624.643,967,461.732,723,157.0454,081,765.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6,411,206.19569,394,923.98713,479,979.04249,665,295.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82,061.953,589,759.4924,195,000.001,292,034.36
投资支付的现金450,000,000.00568,120,000.00710,000,000.00192,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4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0,382,061.95571,709,759.49735,235,000.00193,792,034.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29,144.24-2,314,835.51-21,755,020.9655,873,261.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000,000.0060,000,000.0076,060,000.0045,78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62,982.94903,497.352,350,67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62,982.9460,903,497.3578,410,679.2545,78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62,982.94-60,903,497.35-78,410,679.25-44,568,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832,415.78-48,845,566.11125,322,443.13101,309,529.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8,979,012.00237,824,578.11112,502,134.9811,192,605.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7,811,427.78188,979,012.00237,824,578.11112,502,1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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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天健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泰环保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健事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天健事务所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365.43万元、45,625.07万元、33,061.40万元和18,637.01万元。

①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

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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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成套设备销售、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工程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产品和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产品和服务,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②2019年

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按照客户签字或盖章验收的污泥处理量,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按月确认收入,同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当期成本。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按照水质监测的水质月度考核表,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按月确认收入,同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当期成本。

成套设备销售,根据与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在产品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试运行经客户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工程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及服务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及服务,按照客户签字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确认收入,同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当期成本。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天健事务所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天健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应用控制;

③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④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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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⑤对于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及客户结算单等;对于设备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及客户验收单等;

⑥分析并检查公司的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选取重要客户进行走访,以判断营业收入的真实性;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⑦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⑧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⑨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9,921.83万元、8,825.82万元、10,638.57万元和12,343.16万元,坏账准备为583.33万元、448.91万元、548.08万元和

675.86万元,账面价值为9,338.50万元、8,376.91万元、10,090.48万元和11,667.30万元。

(1)事项描述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天健事务所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1-1-224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天健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④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⑤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⑦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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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所占权益比例合并期间
绍兴泰谱浙江绍兴1,200.00万元100.00%2019.01.01-2022.06.30
杭州旦源浙江杭州1,200.00万元100.00%2019.01.01-2022.06.30
杭州真一浙江杭州2,963.95万元100.00%2019.01.01-2022.06.30
上海旦源上海2,000.00万元90.00%2019.01.01-2022.06.30
杭州民安浙江杭州3,000.00万元51.00%2019.01.01-2022.06.30
国泰环境浙江杭州2,000.00万元100.00%2020.07.17-2022.06.30
杭州泓源浙江杭州200.00万元100.00%2020.12.01-2022.06.30
杭州湘泰浙江杭州1,000.00万元40.00%2020.12.03-2022.06.30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7月17日,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国泰环境,自国泰环境成立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年10月18日,公司与沈柏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沈柏相收购其持有的杭州泓源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04万元。公司已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并于2020年11月2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自2020年12月1日起,公司将杭州泓源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年11月2日,公司与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瑞保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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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湘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杭州湘泰于2020年12月3日办妥工商登记,并根据杭州湘泰章程约定,除特定事项外,其他两名股东同意与发行人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职务均由发行人提名人员担任,且杭州湘泰目前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均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能够对杭州湘泰实施控制,自杭州湘泰办妥工商登记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

1、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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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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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成套设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公司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工程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及服务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及服务,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2)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等,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①按照产出法中的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确定履约进度

公司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对污泥处理服务、水环境生态修复中技术服务按照产出法中的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如下:

业务自身业务特点确定履约进度方式收入确认方式
污泥处理服务在服务期内,客户(业主单位)连续处理污水并相应产生污泥,随之公司持续向客户提供污泥处理服务

公司与业主单位按月结算,双方以每月结算基准日确认当月污泥处理量,出具双方签字/盖章的污泥处理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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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单
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服务在合同期限内,公司按客户要求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并达到上级部门每月组织的考核要求出具双方签字/盖章的月度考核表按照合同要求达标的月度考核表,确认收入

同行业可比公司提供服务确定履约进度方式如下表所示:

业务军信股份鹏鹞环保德林海
污泥处理服务/水体治理运行维护收入根据经公司与市政管理部门或客户双方确定的污泥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污泥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各污泥运营公司月末根据实际处理量抄报给客户(或与客户同时抄写实际处理量),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入

由上表可见,军信股份、鹏鹞环保和德林海均按照产出法中的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与公司确认履约进度的方式一致。

②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时段法确认收入应满足条件判断依据是否满足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十一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提供污泥处理服务,及时将业主单位的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处理,将含水率降至45%以下,保障了业主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履行了合同义务。
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按照客户要求将河道水质提升,并达到上级部门每月组织的考核要求,履行了合同义务。

公司提供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均满足以上第一个条件,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③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中技术服务的履约进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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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公司对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按照产出法中的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由于整个污泥深度脱水处理流程连续不间断的特殊性,不论是从污水处理厂接收的污泥还是外来污泥,污泥在各个环节停留储存的时间不长,项目接收的污泥当天即完成处理各过程。污泥处理设施的管道或者罐体中保留的尚在在处理过程中的污泥较少,每月所接收的污泥的深度脱水履约进度能够可靠确定。公司对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按照产出法中的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技术服务项目侧重于对已有设备设施的养护和运维,定期和突发性水质保障,每月保障河道的水质和景观要求,该服务是一定期间内的连续服务。综上所述,公司考虑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中技术服务的具体事实和合同情况,选择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确定履约进度,该类产出指标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履约进度和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的产出情况。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中技术服务的履约进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2019年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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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④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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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污泥处理服务按照客户签字或盖章验收的污泥处理量,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按月确认收入,同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当期成本。

2)成套设备销售公司向客户销售成套设备,在产品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试运行经客户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同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当期成本。3)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服务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及服务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及服务,按照客户签字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确认收入,同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当期成本。

技术服务收入:按照水质监测的水质月度考核表,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按月确认收入,同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当期成本。

(二)应收款项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长期应收款——分期收款组合账龄

(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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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组合未到期质保金

②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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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四)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2054.75-9.50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五)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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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30-50
管理软件5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八)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

(1)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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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3,928,852.69-3,928,852.69-
合同负债-3,476,860.793,476,860.79
其他流动负债-451,991.90451,991.90

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2)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4,066,096.914,066,096.91
租赁负债-4,066,096.914,066,096.91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主要会计差错更正及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影响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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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对2019年末/2019年度的影响数
绍兴泰谱因环保处罚退还即征即退增值税其他应收款-122,589.41
其他流动资产-638,463.80
其他收益-3,844,783.27
应交税费6,666,398.72
其他应付款100,000.00
未分配利润-3,682,668.66
脱水干泥处置成本暂估金额调整应付账款-6,415,590.21
未分配利润-4,822,909.83
营业成本-11,238,500.04
股份支付调整资本公积19,387,097.26
管理费用19,387,097.26
研发设备折旧年限调整固定资产1,160,733.55
研发费用-1,903,767.20
未分配利润-644,991.01
营业成本98,042.64

发行人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影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和内控有效性的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七、公司的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6%、13%、10%、9%、6%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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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12.5%、免税

1、增值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和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6%、13%和6%,成套设备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3%,水环境生态修复的增值税税率为10%、9%和6%。

2、企业所得税税率

不同纳税主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说明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本公司15%15%15%15%
绍兴泰谱15%15%25%12.5%
杭州真一20%20%25%20%
杭州民安20%25%20%20%
上海旦源20%20%12.5%免税
杭州旦源20%20%25%25%
国泰环境25%25%25%-
杭州泓源20%20%25%-
杭州湘泰25%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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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项政策,绍兴泰谱在2020年10月-2022年6月享受该项政策。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17330013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17年-2019年,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公示浙江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民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分别取得编号为GR202033006381和GR20203300560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20年-2022年,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子公司绍兴泰谱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的GR20213300623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21-2023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绍兴泰谱在2018年-2019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海旦源在2018年-2019年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发《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36号),子公司杭州民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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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杭州民安于2018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1年度公共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杭州真一、杭州民安2019年和2020年享受上述两档优惠政策。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杭州真一、杭州民安、上海旦源、杭州泓源、杭州旦源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上海旦源、杭州民安、绍兴泰谱、国泰环保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发行人及下属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收优惠对利润的影响程度测算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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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万元)1,080.762,014.082,344.601,799.42
公司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而减免的计入损益的金额(万元)327.48817.861,051.34863.50
税收优惠合计(万元)1,408.242,831.943,395.942,662.92
利润总额(万元)8,790.4616,493.7121,429.7912,493.17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16.02%17.17%15.85%21.3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32%、15.85%、17.17%和16.02%,主要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污泥处理服务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等。

八、分部信息

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三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分部信息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和“(三)营业成本分析”。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 9831号专项鉴证报告。依据经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其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95-11.36-458.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53.751,508.39467.80139.6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96.7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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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60.0630.3635.5046.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25230.9427.95-72.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938.71
小计861.061,765.74595.76-2,085.86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128.84270.9273.68-21.31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3538.4124.934.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729.871,456.41497.14-2,069.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6.3214,049.9918,418.0810,575.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94%10.37%2.70%-19.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616.4512,593.5917,920.9312,645.42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069.52万元、

497.14万元、1,456.41万元和729.87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9.57%、2.70%、10.37%和9.94%。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938.71万元。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主要为政府补助,系当地政府为加快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给予的水电补助、为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给予的资本市场补助和研发项目的补助等。

十、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1、流动比率(倍)6.316.864.473.62
2、速动比率(倍)6.276.824.372.91
3、资产负债率(%)11.7910.3217.3024.59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1.7623.3128.5431.90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433.585.154.07

1-1-243

2、存货周转率(次/年)93.3029.045.903.93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9,414.8617,601.0522,474.4213,842.39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46.3214,049.9918,418.0810,575.90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616.4512,593.5917,920.9312,645.42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766.355.876.80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2.071.603.581.92
8、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9-0.362.012.12
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8.097.876.565.39

注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注2:2022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计算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0331.7955.5542.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5428.5054.0551.15

2、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1-1-244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2.343.071.761.222.343.07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02.102.992.111.102.102.992.11

注: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一)利润表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利润表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收入18,637.01100.0033,061.40100.0045,625.07100.0036,365.43100.00
减:营业成本9,540.1951.1914,708.6444.4921,001.2046.0318,435.9050.70
税金及附加99.050.53169.420.51367.180.80278.230.77
销售费用125.780.67262.100.79167.500.3792.890.26
管理费用1,035.765.562,102.386.362,125.064.663,635.4410.00
研发费用1,073.295.762,097.866.352,678.195.872,471.306.80
财务费用-1,108.62-5.95-543.17-1.64-300.05-0.66-367.88-1.01
其中:利息收入1,116.825.99559.051.69301.880.66370.381.02
加:其他收益1,003.865.392,082.806.301,546.673.391,009.242.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060.3230.360.0935.500.0846.910.1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1.83-0.87-136.08-0.41230.320.50176.340.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14-0.03-41.27-0.12-31.52-0.0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92-0.000.870.00-456.79-1.26
二、营业利润8,767.5147.0416,199.0649.0021,367.8346.8312,595.2534.64
加:营业外收入23.020.12307.680.9386.490.196.120.02

1-1-245

减:营业外支出0.060.0013.030.0424.520.05108.200.30
三、利润总额8,790.4647.1716,493.7149.8921,429.7946.9712,493.1734.35
减:所得税费用1,321.947.092,250.006.812,742.436.011,765.184.85
四、净利润7,468.5340.0714,243.7143.0818,687.3740.9610,727.9829.5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盈利能力指标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1、2021年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但未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对比2020年和2021年经营业绩,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方面有所下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业绩2021年度/2021年末2020年度/2020年末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33,061.4045,625.07-27.54%
主营业务毛利18,310.0924,628.89-25.66%
净利润14,243.7118,687.37-23.78%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2,593.5917,920.93-29.73%

如上表所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61.40万元,较上年下滑27.54%;实现净利润14,243.71万元,较上年下滑23.78%;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2,593.59万元,较上年下滑29.73%。

公司经营业绩依靠主要项目处理量增长以及新增项目服务供应,目前公司主要项目污泥处理量仍持续增长,已新增上海白龙港项目、台州项目,在成套设备销售业务方面已取得突破。因此,2021年经营业绩下滑未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37.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5.17%;实现净利润7,468.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5.52%;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616.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5.20%。

(1)公司已有主要项目污泥处理量、收入、毛利均稳定增长,并且近期已新签上海白龙港项目、台州项目,保障未来业绩发展

1-1-246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运营的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和江西项目合计污泥处理收入逐年上升,是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随着该等项目业主单位规划发展,公司预期接收和处理污泥量同步增长。公司在污泥处理服务方面已新增上海白龙港项目和台州项目;在成套设备销售方面已中标万向一二三公司“聚能城-正极NMP回收设备及负极热能回收设备”和“聚能城-污水处理站设备”等,未来经营业绩增长有较好基础。

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营业绩中,上海竹园项目和成套设备销售贡献一定收入和毛利,该部分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偶然因素。公司承接上海竹园项目时,业主单位上海城投已经规划并在建污泥干化项目,公司在上海城投的污泥干化项目推迟投产的背景下通过招投标成为其短期内的污泥处理服务候补供应商,也即意味着上海竹园项目的收入贡献并非长期化的。报告期内公司成套设备销售业务集中在2019年和2020年验收,导致2019年和2020年成套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和毛利较高。

剔除上海竹园项目、成套设备销售业务该两项业务收入和毛利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
污泥处理服务-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13,176.416,338.0326,775.3615,641.0625,681.1715,375.2921,026.5311,195.18
污泥处理服务-其他项目2,111.791,139.131,718.08831.171,104.07482.861,427.73531.72
水环境生态修复1,615.58776.192,920.211,389.251,944.25988.231,590.47814.33
合计16,903.788,253.3531,413.6417,861.4828,729.4916,846.3824,044.7312,541.23

由上表可见,测算的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2)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营业绩中,上海竹园项目和成套设备销售贡献一定毛利,该部分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偶然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7,935.31万元、24,628.89万元、18,310.09万元和和8,880.3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系:

1-1-247

① 长期运营的污泥处理项目毛利贡献稳步增长

公司已连续运营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超过10年,与业主单位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报告期内,该等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提标改造、改扩建或接收外来污泥,使得公司接收污泥处理量增加,实现收入分别为21,026.53万元、25,681.17万元、26,775.36万元和13,176.41万元,实现毛利分别为12,541.23万元、16,846.38万元、17,861.48万元和6,338.03万元,整体有所增加,是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的重要保障。

②上海竹园项目业主单位2020年下半年开始委托公司处理量减少,毛利贡献下降

上海竹园项目于2019年完成运营设施改造,污泥处理量开始大幅增长,2019年和2020年毛利贡献较多。2020年下半年开始,上海竹园项目业主单位自身的污泥干化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委托公司处理的污泥数量减少。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量减少及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2020年
金额变动量变动比例金额
污泥处理量(万吨)0.81-21.57-96.39%22.38
项目收入(万元)235.52-5,646.37-96.00%5,881.89
项目毛利(万元)174.25-4,107.69-95.93%4,281.94

2021年,公司上海竹园项目主要负责处理上海城投下属的长兴岛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污泥处理量为0.81万吨,较上年同期降幅为96.39%,是本期污泥处理业务收入和毛利减少的主要原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竹园项目业务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上海竹园项目2021年收入和毛利贡献较少,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成套设备销售业务集中在2019年和2020年验收,2021年毛利贡献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成套设备销售数量较少,主要为“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和“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主要在2019年和2020年通过验收并确认相应收入,对当期业绩影响较大。

1-1-248

2021年,公司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减少及其对业绩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成套设备销售2021年2020年
金额变动量变动比例金额
收入1,241.36-9,722.12-88.68%10,963.48
毛利274.35-3,226.24-92.16%3,500.58

随着大型成套设备销售订单逐步完成,公司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对经营业绩的贡献有所下降。2021年,该项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8.68%,实现毛利较同期减少3,226.24万元。

2、公司未来业绩的成长性

(1)绍兴项目、临江项目增产和上海白龙港项目、台州项目推进为公司未来污泥处理业绩成长提供驱动力

2021年7月,公司与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绍兴水处理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公司承接绍兴水处理原有污泥处理服务提供商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的污泥处理份额,使得公司成为绍兴项目业主单位湿污泥的主要处理服务提供商。上述新增湿污泥处理量已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体现,预计未来期间绍兴项目湿污泥年处理量达20万吨左右。

根据萧山环投规划,杭州蓝成将于2022年-2023年间共接收萧山区原顺坝垃圾填埋场范围内约30万吨填埋污泥(以含水率80%计)。公司作为杭州蓝成的污泥处理服务提供商,已逐渐对该部分填埋污泥进行处理。

公司于2021年参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填埋污泥的连续性试验,当前已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上海建工签订合作协议。该项目已经开始服务作业,将于2021年-2023年间完成约34万吨的填埋污泥处理量(以含水率80%计),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有效支撑。

公司于2021年11月与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台州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拟合作投资建设1500吨/日的污泥处理项目,用于处理当地加工海鲜后产生的污泥。目前,双方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正在就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协商。

1-1-249

上述业务的取得或推进预计将为公司2022年以及未来期间的业绩成长提供驱动力。

(2)成套设备业务新订单和募投项目投产将为公司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发展创造新机遇

公司正与目标客户群体商谈相关合作,积极开拓成套设备业务新客户。当前,公司已实现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销售“聚能城-正极NMP回收系统及负极热能回收设备”以及“聚能城-污水处理站设备”,销售金额分别607万元和699万元。其中,正极NMP回收系统及负极热能回收设备可以满足锂电池生产企业在涂布烘烤过程中挥发的NMP和热能回收利用需求,污水处理站设备则为客户设计了一种专门针对锂电池生产污水的处理工艺及设备。

此外,公司募投项目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发展成套设备业务。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计划生产污泥处理类成套设备和废气治理类成套设备。在我国污泥处理市场需求逐年上升、低碳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等符合绿色节能导向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得到推广的背景下,公司拟投产的污泥处理类成套设备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基于市场上各类恶臭废气产生单位的废气处理需求日益增加、未来期间内我国VOCs减排任务繁重的现实背景,公司拟投产的废气治理类成套设备可以满足各类应用场景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

综上,绍兴项目和临江项目增产、上海白龙港项目和台州项目推进,以及成套设备业务新订单、募投项目投产将分别为公司污泥处理业务和成套设备销售业务提供业绩增长支撑。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250

主营业务收入18,378.7298.6132,890.5299.4845,574.8699.8936,336.2699.92
其他业务收入258.291.39170.880.5250.210.1129.170.08
合计18,637.01100.0033,061.40100.0045,625.07100.0036,365.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收入来源稳定。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泥处理服务15,288.2083.1828,728.9587.3532,667.1371.6829,842.6782.13
成套设备销售1,474.948.031,241.363.7710,963.4824.064,903.1113.49
水环境生态修复1,615.588.792,920.218.881,944.254.271,590.474.38
合计18,378.72100.0032,890.52100.0045,574.86100.0036,336.2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336.26万元、45,574.86万元、32,890.52万元和18,378.72万元,其中污泥处理服务是公司最主要业务。各业务的收入占比变动主要系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变动所致,公司在2019年和2020年确认“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和“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一期的销售,形成金额较大的成套设备销售收入。

3、污泥处理服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七格项目3,439.4422.509,798.8234.1110,553.9032.314,743.0915.89
临江项目4,761.4831.148,402.8729.258,414.7625.767,744.9825.95
绍兴项目4,975.4932.548,573.6629.846,712.5120.558,538.4728.61

1-1-251

上海竹园项目--235.520.825,881.8918.017,388.4224.76
上海白龙港项目1,520.009.94645.622.25----
其他项目591.793.871,072.453.731,104.073.381,427.734.78
合计15,288.20100.0028,728.95100.0032,667.13100.0029,842.6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收入主要来自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上海竹园项目和上海白龙港项目,上述项目的销售收入合计金额分别为28,414.95万元、31,563.06万元、27,656.50万元和14,696.41万元,占污泥处理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2%、96.62%、96.27%和96.13%。2019年-2020年,公司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增长,主要系七格项目、临江项目和上海竹园项目的业主单位对其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或改扩建及临江项目接收外来污泥,污泥接收和处理量增加。

2021年,公司污泥处理服务收入下降,主要系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量减少较多。公司作为上海城投下属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候补服务供应商,向其提供污泥处理服务。2020年下半年,上海城投的污泥干化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公司接收处理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数量下降,使得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的收入相比较以往年度下降较多。

(1)七格项目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污泥处理量、单价及其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理量(吨)214,874.62599,897.16664,675.65313,399.84
单价(元/吨)160.07163.34158.78151.34
销售收入3,439.449,798.8210,553.904,743.09
处理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1,028.575,316.32-
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273.49494.50-
合计收入变动--755.085,810.81-

注:处理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本年度处理量-上年度处理量)×上年度单价;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本年度单价-上年度单价)×本年度处理量(下同)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分别为4,743.09万元、10,553.90万元、9,798.82万元和3,439.44万元,其中2020年收入增长较多原因系:“七格

1-1-252

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于2019年逐步投入使用,七格项目污泥处理能力提升,并且接收业主单位的污泥数量增加,相应污泥处理量增加。

① 处理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的污泥处理量分别为313,399.84吨、664,675.65吨、599,897.16吨和214,874.62吨,其中2020年处理量增加较多的原因系:一方面,“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于2019年下半年逐步投入使用,污泥处理

能力提升,处理的污泥来源在七格污水处理厂的一期、二期工程基础上增加了三期、四期工程,接收处理污泥量增加;另一方面,七格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排放标准提高,使得污泥产生量增加,进一步使2020年七格项目污泥处理量增加。

②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的污泥处理服务单价分别为151.34元/吨、158.78元/吨、163.34元/吨和160.07元/吨,处理单价上涨的原因系:

2020年,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上涨了7.44元/吨,原因系:2019年7月起,结合七格项目运营模式发生变动、新设备的功能单元及设备价值增加等情况,公司与业主单位协商调整“污泥深度脱水”的合同单价,由142元/吨上涨至177元/吨。

2021年,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上涨了4.56元/吨,原因系:2020年起,七格项目新增处理业主单位含水率97%~99%的浓缩污泥,相比较含水率80%的湿污泥,浓缩污泥的处理过程需要额外增加高效浓缩环节,其处理成本高于湿污泥。根据业主单位确定污泥处理价格的程序,业主单位需要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处理污泥的成本。但由于浓缩污泥属于业主单位新增的污泥种类,且污泥泥性具有季节性,导致各季节的污泥处理成本波动,需要公司运行至少一个年度覆盖各个季节,才可进行成本审核。业主单位考虑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需要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浓缩污泥,经与公司商讨,暂以七格项目湿污泥价格177元/吨(含税)结算2020年浓缩污泥的收入。

2021年,双方开始执行审核浓缩污泥成本的程序,确定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为192元/吨,以该价格结算2021年浓缩污泥的收入,并向公司支付

1-1-253

2020年浓缩污泥的差价收入。因此,2021年七格项目湿污泥和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分别为177元/吨和192元/吨,并将2020年浓缩污泥的差价收入计入2021年。

(2)临江项目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临江项目污泥处理量、单价及其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理量(吨)306,352.37573,145.51590,921.49574,175.99
单价(元/吨)155.42146.61142.40134.89
销售收入4,761.488,402.878,414.767,744.98
处理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253.13225.88-
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241.24443.91-
合计收入变动--11.89669.78-

报告期内,临江项目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分别为7,744.98万元、8,414.76万元、8,402.87万元和4,761.48万元,收入增长主要系污泥处理量上升所致。

① 处理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临江项目的污泥处理量分别为574,175.99吨、590,921.49吨、573,145.51吨和306,352.37吨,处理量较为稳定。

②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临江项目的单价分别为134.89元/吨、142.40元/吨、146.61元/吨和155.42元/吨,单价逐渐上升,主要原因系:临江项目除了为杭州蓝成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还提供外来干泥燃运等附属服务,随着报告期内附属服务收入增加,临江项目的单价逐渐上升。

(3)绍兴项目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污泥处理量、单价及其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气浮污泥价量分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理量(万m?)147.83384.05330.53399.88

1-1-254

单价(元/m?)19.8119.8119.6617.68
销售收入2,928.627,608.636,499.357,071.65
处理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1,052.55-1,226.43-
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56.73654.13-
气浮污泥收入变动-1,109.28-572.30-
湿污泥价量分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理量(吨)103,318.1947,775.657,631.9777,292.90
单价(元/吨)198.11201.99279.29189.77
销售收入2,046.87965.03213.151,466.81
处理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1,121.16-1,321.98-
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369.2868.32-
湿污泥收入变动-751.88-1,253.66-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分别为8,538.47万元、6,712.51万元、8,573.66万元和4,975.49万元,收入变动主要系污泥处理量波动所致。

① 处理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的污泥处理量整体先降后升。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业企业存在关停或开工率不足的情形,绍兴水处理的污水处理量和污泥产生量减少,绍兴项目污泥接收处理量下降。

②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气浮污泥的单价分别为17.68元/m?、19.66元/m?、19.81元/m?和19.81元/m?,单价上升的原因系公司与业主单位绍兴水处理续签合同时确定,将气浮污泥合同单价(含税)从20.10元/立方米上涨至21.00元/立方米。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湿污泥的单价分别为189.77元/吨、279.29元/吨、201.99元/吨和198.11元/吨。2020年,绍兴项目湿污泥单价较高的原因主要系:该期间湿污泥处理量处于较低水平,单价较高的外来企业污泥占比提高,使得湿污泥单价上升。

(4)上海竹园项目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量、单价及其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1-1-25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理量(吨)-8,082.42223,763.87250,262.48
单价(元/吨)-291.40262.86295.23
销售收入-235.525,881.897,388.42
处理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5,669.43-782.31-
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23.06-724.22-
合计收入变动--5,646.37-1,506.53-

注:上海竹园项目合同于2021年末到期后未续签,2022年1-6月未运营。

2019年-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分别为7,388.42万元、5,881.89万元和235.52万元,收入下降,主要系处理量变动所致。

①处理量变动分析

2019年-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的污泥处理量分别为250,262.48吨、223,763.87吨和8,082.42吨,先升后降。

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的污泥处理量下降的原因系:公司上海竹园项目系上海城投的候补服务供应商,为上海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提供应急污泥处理服务。2020年下半年,上海城投的污泥干化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委托公司处理的污泥数量下降,使得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的污泥处理量下降较多。

② 单价变动分析

2019年-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单价分别为295.23元/吨、262.86元/吨和

291.40元/吨,先降后升,主要原因系:

2019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改造业主单位原有的污泥深度脱水设施。污泥处理单价因包含设备改造投入而较高,2020年设备改造补偿期结束,单价下调,使得上海竹园项目单价在2020年下降。

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接收处理单价较高的长兴污水处理厂污泥,合同单价(含税)为308.88元/吨。

4、成套设备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4,903.11万元、10,963.48万元、1,241.36

1-1-256

万元和1,474.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9%、24.06%、3.77%和8.03%,2019年和2020年的成套设备销售金额较大,主要系杭州排水向公司采购的“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和萧山环投向公司采购的“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实现销售所致。

5、水环境生态修复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水环境生态修复收入分别为1,590.47万元、1,944.25万元、2,920.21万元和1,615.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8%、4.27%、

8.88%和8.79%。

6、分季度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8,232.7744.177,608.6423.0114,275.9031.296,269.1417.24
第二季度10,404.2355.838,573.5125.939,757.5421.398,028.7022.08
第三季度--6,969.7621.0813,133.3028.7913,301.4836.58
第四季度--9,909.5029.978,458.3318.548,766.1124.11
合计18,637.01100.0033,061.40100.0045,625.07100.0036,365.43100.00

在2020年第一季度和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因销售成套设备分别确认收入6,668.08万元和4,295.40万元,金额较大,导致相应期间收入较高。成套设备销售合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在客户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时点确认收入,对各季度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剔除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后,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8,232.7747.976,494.7120.417,607.8221.956,269.1419.93
第二季度8,929.2952.038,573.5026.949,757.5428.158,028.7025.52
第三季度--6,969.7621.908,837.9125.508,398.3726.69

1-1-257

第四季度--9,782.0830.748,458.3224.408,766.1127.86
合计17,162.07100.0031,820.04100.0034,661.59100.0031,462.32100.00

根据上表,公司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收入的季节性波动不强,但总体而言,会表现为一季度收入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各项目污泥接收量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相关,而污水处理量又与城市污水产生量相关。每年第一季度春节前后,城市工业企业开工率低,城市工业污水产生量相较年内其余期间有所降低,故导致公司一季度污泥接收量和处理量低于其余季度。报告期内,除一季度春节因素影响外,各季度收入还受到各项目业主方提标改造、新增污泥种类、改扩建增加污泥处理需求、业主方直接对外接收污泥等因素影响。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9,498.3699.5614,580.4399.1320,945.9699.7418,400.9499.81
其他业务成本41.830.44128.210.8755.240.2634.960.19
合计9,540.19100.0014,708.64100.0021,001.20100.0018,435.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达99%以上,与营业收入构成情况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泥处理服务7,811.0482.2412,082.4782.8712,527.0559.8114,359.897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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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设备销售847.938.93967.016.637,462.8935.633,264.9117.74
水环境生态修复839.388.841,530.9510.50956.024.56776.144.22
合计9,498.36100.0014,580.43100.0020,945.96100.0018,400.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且变动趋势、构成情况与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一致。

3、污泥处理服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污泥处理服务成本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3,600.6946.106,207.5251.386,773.1054.077,403.1151.55
直接人工1,008.4212.911,977.9916.371,694.6613.531,690.7211.77
制造费用3,201.9340.993,896.9632.254,059.2932.405,266.0736.67
其中: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1,536.3019.671,431.1711.841,278.8910.212,140.4214.91
其他制造费用1,665.6321.322,465.7920.412,780.4022.203,125.6421.77
合计7,811.04100.0012,082.47100.0012,527.05100.0014,359.89100.00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和其他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和单位耗用量影响,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系公司为完整处置脱水干泥而发生的支出,其他制造费用包括水电费、折旧摊销、物料损耗和维护费等。

4、成套设备销售成本

成套设备销售成本主要由设备和材料采购款、委托加工费、安装费等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确认成套设备销售成本3,264.91万元、7,462.89万元、

967.01万元和847.9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7.74%、35.63%、

6.63%和8.93%。

5、水环境生态修复成本

水环境生态修复成本包括水质净化原料、水生植物、人工等。

1-1-259

报告期内,水环境生态修复成本分别为776.14万元、956.02万元、1,530.95万元和839.3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22%、4.56%、10.50%和8.84%,与水环境生态修复收入相匹配。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 毛利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泥处理服务7,477.1684.2016,646.4890.9120,140.0881.7715,482.7886.33
成套设备销售627.017.06274.351.503,500.5814.211,638.209.13
水环境生态修复776.198.741,389.257.59988.234.01814.334.54
合计8,880.36100.0018,310.09100.0024,628.89100.0017,935.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7,935.32万元、24,628.89万元、18,310.09万元和8,880.36万元,其中污泥处理服务实现毛利分别为15,482.78万元、20,140.08万元、16,646.48万元和7,477.16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6.33%、81.77%、90.91%和84.20%,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

公司销售“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和“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等成套设备,在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毛利1,638.20万元、3,500.58万元、274.35万元和627.01万元,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结构略有变化。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毛利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污泥处理服务48.9183.1857.9487.3561.6571.6851.8882.13
成套设备销售42.518.0322.103.7731.9324.0633.4113.49
水环境生态修复48.048.7947.578.8850.834.2751.204.38

1-1-260

主营业务毛利率48.32100.0055.67100.0054.04100.0049.36100.00

污泥处理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9.36%、54.04%、55.67%和48.32%,其变动主要系污泥处理服务毛利率变动引起,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污泥处理服务的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
单价172.837.88164.95-6.60171.54-5.19176.74
单位成本88.3018.9369.373.5965.78-19.2685.04
其中:直接材料40.705.0635.640.0735.57-8.2843.84
直接人工11.400.0411.362.468.90-1.1110.01
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17.379.158.221.506.72-5.9612.68
其他制造费用18.834.6714.16-0.4414.60-3.9118.51
毛利率48.91%-9.04%57.94%-3.71%61.65%9.77%51.88%

注:绍兴项目气浮污泥折算为含水率80%计算。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毛利率分别为51.88%、61.65%、

57.94%和48.91%,先升后降,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污泥处理服务毛利率上升9.77个百分点,主要系单位成本下降19.26元/吨引起,具体系:1)主要原材料单价下降等因素,综合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下降8.28元/吨;2)上海竹园项目无设备改造投入和摊销,引起上海竹园项目制造费用下降,使得其他制造费用下降6.05元/吨;3)绍兴项目通过水泥生产利用方式处置脱水干泥数量的比例由2019年的85.19%上升为97.01%,且水泥生产利用的处置成本较低,使得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下降4.56元/吨。

(2)2021年,污泥处理服务毛利率下降3.71个百分点,主要系污泥处理服务单价下降6.60元/吨及单位成本上升3.59元/吨。

污泥处理服务单价下降6.60元/吨,主要系:1)处理单价较高的上海竹园项目收入占比从18.01%下降至0.82%,使得单价整体下降29.65元/吨;2)绍兴项

1-1-261

目和临江项目的处理单价有所上升,绍兴项目的收入占比由20.55%上升为

29.84%,临江项目的收入占比由25.76%上升为29.25%,使得污泥处理服务的单价整体上升19.87元/吨。

单位成本上升3.59元/吨的主要原因系:人均产量有所下降及人均工资上涨等因素,使得直接人工上升2.46元/吨;2021年,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由绍兴项目产生,该期间绍兴项目污泥处理数量占比上升,使得单位污泥分摊的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上升1.50元/吨。

(3)2022年1-6月,污泥处理服务毛利率下降9.04个百分点,主要系单位成本上升18.93元/吨,主要系:

1)绍兴项目湿污泥处理量占绍兴项目处理量由2021年的11.42%上升为2022年1-6月的40.01%,使得湿污泥产生的脱水干泥数量、占比均上升,且该类型脱水干泥处置价格较高,使得公司当期污泥处理成本中的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上升9.15元/吨;2)2022年1-6月,污泥处理服务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上升5.06元/吨。

3、污泥处理服务主要项目的毛利、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主要项目包括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上海竹园项目和上海白龙港项目,上述项目合计收入分别为28,414.95万元、31,563.06万元、27,656.50万元和14,696.41万元,占污泥处理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2%、96.62%、96.27%和96.13%。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主要项目的收入、毛利、毛利率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变动情况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七格项目收入先升后降3,439.449,798.8210,553.904,743.09
毛利先升后降1,126.285,099.606,173.932,074.30
毛利率先升后降32.75%52.04%58.50%43.73%
临江项目收入稳定4,761.488,402.878,414.767,744.98
毛利稳定2,882.035,417.915,605.974,7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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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稳定60.53%64.48%66.62%61.18%
绍兴项目收入先降后升4,975.498,573.666,712.518,538.47
毛利先降后升2,329.735,123.553,595.394,382.25
毛利率上升46.82%59.76%53.56%51.32%
上海竹园项目收入下降-235.525,881.897,388.42
毛利先升后降-174.254,281.943,755.88
毛利率上升-73.99%72.80%50.83%
上海白龙港项目收入上升1,520.00645.62--
毛利上升923.60408.66--
毛利率稳定60.76%63.3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临江项目毛利和毛利率稳定;上海白龙港项目毛利率稳定,因2022年正式运营而毛利上升;七格项目、绍兴项目和上海竹园项目的毛利和毛利率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1)七格项目毛利和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七格项目毛利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
处理单价160.07-3.27163.344.56158.787.44151.34
单位成本107.6529.3278.3312.4465.90-19.2685.16
其中:直接材料77.4027.0750.339.1341.21-8.3849.59
直接人工13.10-0.7113.813.7310.08-2.9613.04
制造费用17.162.9614.19-0.4214.61-7.9122.53
单位毛利52.42-32.5985.01-7.8892.8926.7066.19
毛利率32.75%-19.30%52.04%-6.46%58.50%14.77%43.73%

1)七格项目的毛利率变动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毛利率分别为43.73%、58.50%、52.04%和32.75%,先升后降,主要原因系单位成本先降后升,变动较大,其中2020年单位成本下降

19.26元/吨的原因系:七格项目2020年不再承担脱水干泥运输义务和主要原材料单位耗用量下降等因素,综合使得单位成本下降16.29元/吨。2021年单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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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升12.44元/吨的原因系:原料B采购价格上涨、人均处理量下降和工资上涨等因素,综合使得单位成本上升12.86元/吨;2022年1-6月单位成本上升29.32元/吨的主要原因系七格项目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直接材料成本上升

27.07元/吨。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分析:

2)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变动报告期内,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分别为151.34元/吨、158.78元/吨、163.34元/吨和160.07元/吨,处理单价上涨的原因系:

2020年,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上涨了7.44元/吨,原因系:2019年7月起,结合七格项目运营模式发生变动、新设备的功能单元及设备价值增加等情况,公司与业主单位协商调整“污泥深度脱水”的合同单价,由142元/吨上涨至177元/吨。

2021年,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上涨了4.56元/吨,原因系:2020年起,七格项目新增处理业主单位含水率97%~99%的浓缩污泥,相比较含水率80%的湿污泥,浓缩污泥的处理过程需要额外增加高效浓缩环节,其处理成本高于湿污泥。根据业主单位确定污泥处理价格的程序,业主单位需要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处理污泥的成本。但由于浓缩污泥属于业主单位新增的污泥种类,且污泥泥性具有季节性,导致各季节的污泥处理成本波动,需要公司运行至少一个年度覆盖各个季节,才可进行成本审核。业主单位考虑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需要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浓缩污泥,经与公司商讨,暂以七格项目湿污泥价格177元/吨(含税)结算2020年浓缩污泥的收入。

2021年,双方开始执行审核浓缩污泥成本的程序,确定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为192元/吨,以该价格结算2021年浓缩污泥的收入,并向公司支付2020年浓缩污泥的差价收入。因此,2021年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上涨原因系2021年浓缩污泥的合同单价(含税)上涨为192元/吨,且2020年浓缩污泥的差价收入计入2021年。

3)七格项目的单位成本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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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七格项目的单位成本分别为85.16元/吨、65.90元/吨、78.33元/吨和107.65元/吨,单位成本波动的原因系:

2020年,七格项目的单位成本下降了19.26元/吨,下降主要原因系:①七格项目2019年1-6月负责运输部分脱水干泥,2019年7月-2021年12月不再负责脱水干泥运输,从而2020年无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使得制造费用减少了

7.53元/吨;②新增原料C作为原材料,使得原料A和原料B的单位耗用量分别下降8.53千克/吨和10.99千克/吨,从而直接材料下降6.37元/吨。

2021年,七格项目的单位成本上升了12.44元/吨,上涨主要原因系:原料B市场价格上涨,采购单价由2020年的150.20元/吨上涨至494.03元/吨,使得直接材料上涨12.42元/吨。

2022年1-6月,七格项目的单位成本上升了29.32元/吨,主要原因系七格项目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直接材料成本上升27.07元/吨。

4)七格项目毛利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的单位毛利、处理量和毛利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吨、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位毛利52.4285.0192.8966.19
处理量214,874.62599,897.16664,675.65313,399.84
毛利1,126.285,099.606,173.932,074.30
单位毛利变动对毛利影响--472.621,774.64-
处理量变动对毛利影响--601.702,324.99-
合计毛利变动--1,074.334,099.63-

注:单位毛利变动对毛利影响=(本年单位毛利-上年单位毛利)*本年处理量,处理量变动对毛利影响=(本年处理量-上年处理量)*上年单位毛利,下同

由上表可知,七格项目毛利变动的原因系单位毛利和处理量变动,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原因详见招股说明书本小节内容“(1)七格项目毛利和毛利率变动分析”之“2)七格项目的处理单价变动”和“3)七格项目的单位成本变动”。

2020年和2021年,七格项目污泥处理量增加的原因系:①随着“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于2019年逐步投入使用,七格项目污泥处理能力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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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提升;②2020年,七格项目处理的污泥来源在七格污水处理厂原有一期、二期工程的基础上增加了三期、四期工程,所接收的污泥量相应增加。

(2)绍兴项目毛利和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绍兴项目的处理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绍兴项目毛利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
处理单价192.67-12.31204.98-4.27209.251.55207.70
单位成本102.4519.9782.49-14.6897.17-3.93101.10
其中:直接材料15.43-5.7721.21-2.0523.26-5.4628.72
直接人工6.590.016.581.415.170.214.95
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59.4925.2734.22-5.6539.87-6.4646.32
其他制造费用20.940.4620.48-8.4028.887.7721.10
单位毛利90.21-32.28122.4910.42112.085.48106.60
毛利率46.82%-12.94%59.76%6.20%53.56%2.24%51.32%

注:绍兴项目气浮污泥折算为含水率80%计算,下同

1)绍兴项目的毛利率变动报告期内,绍兴项目毛利率分别为51.32%、53.56%、59.76%和46.82%,其中2021年毛利率增加6.20%主要系单位成本下降14.68元/吨,具体情况为:①绍兴项目在处理单价较为稳定的情况下,2021年污泥处理量增加使得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下降;②因主要设备2020年完成维护保养和生产配方优化,污泥处理的减量化效果提升,单位污泥产生的脱水干泥数量减少,脱水干泥运输成本下降。

2022年1-6月,绍兴项目毛利率下降12.94%主要系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上升25.27元/吨,具体情况系:绍兴项目湿污泥处理量占绍兴项目处理量由2021年的11.42%上升为2022年1-6月的40.01%,使得湿污泥产生的脱水干泥数量、占比均上升,且该类型脱水干泥处置价格较高,使得绍兴项目当期污泥处理成本中的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上升25.27元/吨;

绍兴项目的处理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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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绍兴项目的处理单价变动报告期内,绍兴项目的处理单价分别为207.70元/吨、209.25元/吨、204.98元/吨和192.67元/吨,较为稳定。3)绍兴项目的单位成本变动报告期内,绍兴项目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01.10元/吨、97.17元/吨和82.49元/吨和102.45元/吨。2021年,绍兴项目单位成本下降14.68元/吨,主要原因系:污泥处理量相比较上期增加30.39%,使得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下降8.40元/吨;绍兴项目污泥处理的减量化效果提升,单位污泥产生的脱水干泥数量下降,使得单位污泥的脱水干泥运输成本减少5.65元/吨。2022年1-6月,绍兴项目单位成本上升19.97元/吨,主要原因系:绍兴项目湿污泥处理量占绍兴项目处理量由2021年的11.42%上升为2022年1-6月的

40.01%,使得湿污泥产生的脱水干泥数量、占比均上升,且该类型脱水干泥处置价格较高,使得绍兴项目当期污泥处理成本中的脱水干泥运输处置成本上升。

4)绍兴项目毛利变动分析报告期内,绍兴项目的单位毛利、处理量和毛利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吨、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位毛利90.21122.49112.08106.60
处理量258,242.35418,271.58320,793.06411,092.75
毛利2,329.735,123.553,595.394,382.25
单位毛利变动对毛利影响-435.64175.73-
处理量变动对毛利影响-1,092.52-962.59-
合计毛利变动-1,528.16-786.86-

由上表可知,绍兴项目毛利变动主要系污泥处理量变动,其中2020年处理量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疫情影响企业开工率导致污水处理量和污泥产生量下降,绍兴项目污泥接收量减少;2021年处理量上升的主要原因系疫情因素消除和绍兴项目承接业主单位原有湿污泥处理服务商的湿污泥处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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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竹园项目毛利和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上海竹园项目的处理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上海竹园项目毛利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变动额金额
处理单价--291.4028.53262.86-32.37295.23
单位成本--75.804.3071.50-73.65145.15
其中:直接材料--10.51-45.9456.45-32.0288.47
直接人工--55.8846.019.88-1.9111.79
制造费用--9.414.235.18-39.7244.89
单位毛利--215.5924.23191.3641.28150.08
毛利率--73.99%1.19%72.80%21.96%50.83%

注:2021年末,上海竹园项目合约已到期,该项目停运运营。

1)上海竹园项目的毛利率变动2019年-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毛利率分别为50.83%、72.80%和73.99%,其中2020年毛利率上升的原因主要系单位成本下降73.65元/吨,具体系:原材料单位耗用量下降,使直接材料下降30.96元/吨;2020年未对污泥处理设施改造投入,且以往年度投入设备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于2019年末摊销完毕,2020年无改造投入和折旧摊销费,合计使得制造费用下降37.70元/吨。上海竹园项目的处理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分析:

2)上海竹园项目的处理单价变动2019年-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的处理单价分别为295.23元/吨、262.86元/吨和291.40元/吨,处理单价波动的原因系:

2019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改造业主单位原有的污泥深度脱水设施,污泥处理单价因包含设备改造投入而较高,2020年设备改造补偿期结束,单价下调,使得2020年上海竹园项目单价下降。

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只接收处理单价较高的长兴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单价为291.40元/吨,使得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单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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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竹园项目的单位成本变动2019年-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45.15元/吨、71.50元/吨和75.80元/吨,单位成本先降后升的原因系:

2020年,上海竹园项目的单位成本下降了73.65元/吨,下降原因系:①污泥处理产能进一步增加、湿污泥前道工序投加的絮凝剂减少、脱水干泥后续处置路径变化,使得原料A、原料B和原料D的单位耗用量分别下降24.13千克/吨、

53.48千克/吨、3.96千克/吨,使直接材料下降30.96元/吨;②2020年公司未对上海竹园项目污泥处理设施改造投入,且以往年度投入设备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于2019年末摊销完毕,改造投入和折旧摊销费合计减少37.70元/吨。

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的单位成本上涨了4.30元/吨,上涨原因系:上海竹园项目只接收处理长兴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量仅为0.81万吨,污泥处理产能富余,可通过增加设备的单次压滤时间以减少原材料使用量,使得直接材料下降。同时,由于人工等固定成本,使得单位污泥的直接人工增加。上述因素综合使得单位成本上涨了4.30元/吨。

4)上海竹园项目毛利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上海竹园项目的单位毛利、处理量和毛利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吨、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位毛利215.59191.36150.08
处理量8,082.42223,763.87250,262.48
毛利174.254,281.943,755.88
单位毛利变动对毛利影响19.59923.75-
处理量变动对毛利影响-4,127.27-397.68-
合计毛利变动-4,107.69526.06-

由上表可知,2020年,虽然上海竹园项目处理量下降,但其单位毛利上升,使得毛利增加。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毛利下降较多的原因系处理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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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竹园项目单位毛利上升原因详见招股说明书本小节内容“(3)上海竹园项目毛利和毛利率变动分析”之“2)上海竹园项目的处理单价变动”和“3)上海竹园项目的单位成本变动”。2021年,上海竹园项目处理量下降的原因系:上海竹园项目系上海城投的候补服务供应商,2020年下半年,上海城投的污泥干化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需公司处理的污泥数量下降。

4、同行业毛利率比较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和业务类型、数据可获得性等情况,选择用于财务数据对比的同行业公司。

(1)污泥处理服务毛利率对比分析

同行业公司中,鹏鹞环保、兴蓉环境、中电环保、军信股份、中科环保单独披露污泥处理业务。基于财务数据可获得性,公司污泥处理服务毛利率与鹏鹞环保、兴蓉环境、中电环保、军信股份和中科环保对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技术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鹏鹞环保高温好氧发酵14.95%30.63%51.47%35.05%
兴蓉环境半干化+焚烧40.63%21.16%30.26%20.29%
中电环保干化耦合处理15.27%29.50%34.52%32.70%
军信股份高温厌氧消化31.49%38.10%24.69%25.19%
固化填埋54.20%53.65%
中科环保半干化+焚烧未披露80.40%83.44%74.08%
算数平均25.58%39.96%46.43%40.16%
本公司深度脱水+脱水干泥单独焚烧发电及热电厂、水泥窑协同焚烧建材利用48.91%57.94%61.65%51.88%

注:军信股份2021年度、2022年1-6月仅披露污泥处理业务整体毛利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与发行人的污泥处理服务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均有所不同,不同技术路线在污泥处理后含水率、脱水干泥后续处置路径等方面均不同,使得同行业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毛利率存在差异。除此之外,不同运营模式和地区差异等因素对污泥处理服务的定价模式和成本结构也会产生影响,造成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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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2)成套设备销售毛利率对比分析

复洁环保的主要产品为污泥脱水干化及废气净化技术装备,与公司的成套设备销售具有可比性。报告期内,复洁环保的设备毛利率与公司成套设备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公司平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复洁环保36.26%未披露37.99%35.66%35.12%
本公司32.49%42.51%22.10%31.93%33.41%

由上表可知,复洁环保的设备毛利率与公司成套设备销售毛利率差异不大。

(五)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125.780.67262.100.79167.500.3792.890.26
管理费用1,035.765.562,102.386.362,125.064.663,635.4410.00
研发费用1,073.295.762,097.866.352,678.195.872,471.306.80
财务费用-1,108.62-5.95-543.17-1.64-300.05-0.66-367.88-1.01
合计1,126.216.043,919.1711.854,670.6910.245,831.7516.04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84.1566.91163.2562.2898.1458.5952.7856.82
业务招待费11.699.2945.1617.2334.0220.3122.1423.83
汽车费9.427.4920.057.659.275.5315.8217.03

1-1-271

投标费15.9912.7119.827.5621.1012.602.162.32
其他4.533.6013.825.274.962.96--
合计125.78100.00262.10100.00167.50100.0092.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和业务招待费等。销售费用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6%、0.37%、0.79%和0.67%,占比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且与主要客户长期稳定合作,持续性的市场开拓费用等支出较少。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鹏鹞环保1.12%0.83%1.77%1.57%
兴蓉环境1.46%1.86%2.11%2.46%
中电环保1.94%2.32%2.14%2.36%
复洁环保1.46%3.48%2.58%2.74%
军信股份----
中科环保0.44%0.48%0.79%0.79%
行业平均[注]1.28%1.79%1.88%1.98%
本公司0.67%0.79%0.37%0.26%

注:军信股份无销售费用,行业平均数为五家公司销售费用率的算数平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系公司服务对象数量相对较少,主要签订长期运营服务合同,持续性市场开拓的人员及资金投入较少。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547.8252.891,038.8849.41946.5744.54857.5123.59
办公费135.2013.05251.6611.97337.0515.86304.638.38
业务招待费125.4512.11176.848.41248.8011.71167.524.61

1-1-272

折旧摊销费121.3311.71232.7911.07284.3313.38262.837.23
中介机构费66.666.44271.4712.9184.573.9847.451.31
股份支付------1,938.7153.33
其他39.323.80130.756.22223.7410.5356.781.56
合计1,035.76100.002,102.38100.002,125.06100.003,635.44100.00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折旧摊销费、股份支付等构成,分别为3,635.44万元、2,125.06万元、2,102.38万元和1,035.7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0%、4.66%、6.36%和5.56%。

2019年,管理费用较高的原因系当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1,938.71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因素,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

(2)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公司报告期平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鹏鹞环保5.82%5.57%5.78%6.00%5.94%
兴蓉环境6.13%4.76%6.58%6.57%6.61%
中电环保7.53%5.28%8.27%7.48%9.08%
复洁环保7.15%6.04%10.12%6.42%6.01%
军信股份6.37%7.95%5.20%6.64%5.70%
中科环保9.02%5.15%5.49%13.18%12.26%
行业平均7.01%5.79%6.91%7.72%7.60%
本公司6.65%5.56%6.36%4.66%10.00%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管理费用率为6.65%,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615.1657.321,203.7757.381,298.0048.471,085.3643.92

1-1-273

直接投入404.1737.66618.2129.47761.8428.45684.0927.68
折旧摊销费33.343.1163.513.03279.3910.43265.4410.74
技术服务费--14.520.6978.632.94339.8113.75
其他20.621.92197.859.43260.349.7296.603.91
合计1,073.29100.002,097.86100.002,678.19100.002,471.3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摊销费和技术服务费等构成,研发费用分别为2,471.30万元、2,678.19万元、2,097.86万元和1,073.2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0%、5.87%、6.35%和5.76%。

(2)主要研发项目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金额较大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预算项目进展
1芬顿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研发与应用--258.67489.73500完成
2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关键技术及应用--82.69269.04600完成
3溶气气浮浓缩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研发与应用--291.47129.77550完成
4污泥类城乡混合固废分类收集与减量化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145.80322.02433.92143.932,122进行中
5污泥快速减量与资源化耦合利用技术42.26147.89325.43-600进行中
6泥库废气收集与处理技术开发与应用--90.85263.44400完成
7城市生活污水污泥深度脱水减量效果提升优化技术研究68.82128.3217.34-350进行中
8上海白龙港填埋污泥清挖及处理技术研发86.28294.15--350进行中
9芬顿污泥铁元素利用生产含铁化学品技术234.30---500进行中
合计577.46892.381,500.371,295.91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1-1-274

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鹏鹞环保0.91%1.49%1.77%1.24%
兴蓉环境0.03%0.04%0.05%0.08%
中电环保2.94%4.33%3.84%4.81%
复洁环保3.71%9.46%5.96%5.97%
军信股份4.52%2.33%2.74%3.46%
中科环保1.83%1.16%1.29%1.14%
算数平均2.32%3.14%2.61%2.78%
本公司5.76%6.35%5.87%6.8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复洁环保较为相近,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在前期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公司为面对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污泥来源的复杂性和热电焚烧、水泥利用等后续处置路径的多样性,研发人员不断根据现实生产情况开展调理工艺、药剂选择及配比等多方面的研发工作,保证公司拥有持续稳定的污泥处理能力,以及为新项目开发储备技术。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收入-1,116.82-559.05-301.88-370.38
利息支出7.3113.68--
手续费用0.892.201.832.50
合计-1,108.62-543.17-300.05-367.8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系使用闲余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六)利润表其他重要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009.24万元、1,546.67万元、2,082.80万元和1,003.86万元,主要系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27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8.23107.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79.571,849.531,438.82873.84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101.67176.5713.8120.35
退役士兵增值税减免-0.152.101.95
附加税退税---6.0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2.6356.5513.72-
合计1,003.862,082.801,546.671,009.24

其他收益主要为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依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而获得的政府补助,该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增长主要系:

随着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增长,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返还的金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其他收益科目列示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500吨/天湿污泥脱水干化处理技改项目[注1]---2.70
2017年杭州市污泥处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注2]--78.23104.30
合计--78.23107.00

[注1]: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杭州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及绩效管理以奖代补暂行办法》(杭环发〔2010〕65号、杭财基〔2010〕274号)、《关于2010年杭州市污泥处置“以奖代补”环保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注2]: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7年杭州市污泥处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杭财建〔2017〕68号)。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即征即退收增值税税款返还225.82其他收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通知》(财税〔2015〕78号)

1-1-276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度税收贡献奖励393.77其他收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领取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污泥类城乡混合固废分类收集与减量化技术财政补助140.00其他收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35号)
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款30.00其他收益萧山区财政局、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22〕23号)
就业稳岗补助款14.60其他收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专利示范企业补助款10.00其他收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市管〔2019〕162号)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补助款0.70其他收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市管〔2019〕165号)
2021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0.30其他收益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办发〔2020〕16号)
小计815.18
2021年度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即征即退收增值税税款返还641.14其他收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通知》(财税〔2015〕78号)
2021年度萧山区第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资金60.00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萧山区第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21〕20号)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助资金55.00其他收益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八批杭州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0〕73号)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萧山区2020年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资助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21〕34号)
政府绩效奖励款24.00其他收益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虹口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企业绩效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虹投促发〔2020〕1号)

1-1-277

2020年度萧山区突出贡献奖20.00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要求落实2020年度萧山区突出贡献企业奖励资金的请示》(萧经信〔2021〕1号)
2020年度科技发展专项基金20.00其他收益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八批杭州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0〕73号)
2020年度十强科技创新企业奖励金10.00其他收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开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开管发[2017]10号)
以工代训补贴2.55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萧人社〔2020〕67号)
企业复工达产水电气补贴766.20其他收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萧开管发〔2020〕10号)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政策》(萧开管发〔2020〕49号)
研发费用补助款、国高企资助款150.00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萧科〔2021〕1号)
初创企业“雏鹰计划”补助28.98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雏鹰计划”企业与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资助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萧山管委会财政扶持款17.00其他收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开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开管发〔2017〕10号)
稳岗返还社保费4.85其他收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
专利资助款1.04其他收益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市管〔2019〕165号)
残疾人就业补贴款0.40其他收益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杭残联〔2018〕94号)
小计1,801.15
2020年度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1-1-278

即征即退收增值税税款返还1,049.24其他收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通知》(财税〔2015〕78号)
专利维持费补贴0.30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萧山区2018年新认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资助及2019年省级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19〕449号)
2019年研发补助款63.34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萧山区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拟资助企业公示》
虹口区级财政绩效奖励29.00其他收益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虹口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企业绩效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虹投促发〔2020〕1号)
雏鹰计划补贴20.00其他收益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杭科高〔2019〕68号)
初创企业补助14.72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2019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及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2019年度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稳岗返还社保费18.22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萧山区第一批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公示》《2020年萧山区第二批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公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失业保险2020年度稳岗返还8月26日至9月10日审批通过名单的公示》
新冠病毒防疫补助金2.97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的通知》
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财政补助100.00其他收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萧开管发〔2020〕10号)
2019年度能源双控目标考核奖励金2.54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萧山区2019年能源双控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20〕308号)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补贴款0.64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失业保险金返还0.61其他收益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柯桥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公告》
小计1,301.58
2019年度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1-1-279

即征即退收增值税税款返还841.19其他收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通知》(财税〔2015〕78号)
2018年研发补助款27.85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萧山区企业研发费资助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19〕435号)
专利补助资金4.50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发明专利市级及区级资助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19〕425号)
专利维持费补贴0.30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萧山区2018年新认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资助及2019年省级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19〕449号)
小计873.84

(3)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2022年1-6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萧山区科技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64.39其他收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8号)
2021年度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萧山区科技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48.38其他收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8号)
2020年度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萧山区科技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97.24其他收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8号)
2019年萧山区科技局区重大项目补助经费40.00其他收益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萧山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萧科〔2019〕39号)
小计137.24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46.91万元、35.50万元、30.36万元和60.06万元,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3、信用减值损失

1-1-280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76.34万元、230.32万元、-136.08万元和-161.83万元,2019年和2020年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2021年和2022年1-6月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0万元、-31.52万元、-41.27万元和-6.14万元,主要为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456.79万元、0.87万元、-0.92万元和0万元,其中2019年的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为配合建设“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的顺利开工,公司与萧山环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公司需要确保拆迁过渡期内的生产保障,过渡期后进行全部拆出。公司将位于临江项目的固定资产报废拆出,产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6、营业外收支项目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300.00--
企业合并损益--75.87-
无法支付款项23.027.5410.584.52
其他-0.140.041.60
合计23.02307.6886.496.1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6.12万元、86.49万元、307.68万元和23.02万元。2020年,企业合并损益系公司向沈柏相收购其持有的杭州泓源100%股权所致。2021年,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系当地政府为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给予的资本市场补助。

(2)营业外支出

1-1-28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3.0312.231.27
捐赠支出-10.005.0025.00
罚款支出及滞纳金-0.010.180.13
违约金/赔偿支出--0.6081.80
其他0.06-6.51-
合计0.0613.0324.52108.2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08.20万元、24.52万元、13.03万元和

0.06万元,主要系捐赠支出、罚款支出、滞纳金及违约支出构成。

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343.542,248.502,719.741,753.11
递延所得税费用-21.601.5022.6912.07
合计1,321.942,250.002,742.431,765.18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费变动与利润总额保持一致。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069.52万元、

497.14万元、1,456.41万元和729.87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9.57%、2.70%、10.37%和9.94%,具体参见本节之“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八)税项

1、税收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如下:

1-1-282

(1)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未交数508.201,480.661,433.32190.89
合并增加数--0.05-
本期应交数1,348.192,248.502,719.741,753.11
本期已交数726.343,220.962,672.45510.68
期末未交数1,130.06508.201,480.661,433.32

(2)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未交数-135.33678.27654.17-73.37
合并增加数--11.80-
本期应交数500.10898.763,672.872,759.06
本期已交数452.421,712.363,660.572,031.51
期末未交数-87.65-135.33678.27654.17

关于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本节之“七、公司的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8,790.4616,493.7121,429.7912,493.17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318.572,474.063,214.471,873.9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8.123.8963.81-117.28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146.41-251.85-321.50-265.62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1.57-2.5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9.1577.5925.06321.04

1-1-28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11-2.81-31.18-18.1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118.90-5.48-28.8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8.280.73-200.18-
减半征收收入的影响--58.93--
所得税费用1,321.942,250.002,742.431,765.18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40,770.2472.8935,872.3367.2036,976.0576.2632,098.0388.16
非流动资产15,160.0927.1117,506.5332.8011,510.3423.744,312.7211.84
合计55,930.33100.0053,378.86100.0048,486.39100.0036,410.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6,410.76万元、48,486.39万元、53,378.86万元和55,930.33万元,资产总额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导致资产总额增加。

(二)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5,339.0762.1523,021.5164.1825,159.5368.0413,386.8441.71
交易性金融资产------800.002.49
应收票据277.780.68--332.500.90--
应收账款11,667.3028.6210,090.4828.138,376.9122.659,338.5029.09

1-1-284

预付款项147.860.3656.820.1643.440.12284.760.89
其他应收款1,692.474.151,388.313.871,528.184.13931.722.90
存货233.160.57175.830.49837.072.266,278.7119.56
合同资产869.332.13752.652.10598.881.62--
其他流动资产543.271.33386.731.0899.560.271,077.513.36
流动资产合计40,770.24100.0035,872.33100.0036,976.05100.0032,098.0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构成,流动资产总额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经营性流动资产总额增加。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2.690.012.200.011.100.002.760.02
银行存款25,329.7199.9623,013.0999.9625,152.2199.9713,106.8897.91
其他货币资金6.670.036.220.036.220.02277.202.07
合计25,339.07100.0023,021.51100.0025,159.53100.0013,386.84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而存入的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00.00万元,系将持有的理财产品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338.50万元、8,376.91万元、10,090.48万元和11,667.3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09%、22.65%、

28.13%和28.62%。

1-1-285

(1)应收账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账龄和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676.5491.519,833.1497.458,329.1599.438,477.8990.78
1-2年978.628.39251.182.4946.370.55810.878.68
2-3年12.150.106.160.06--4.730.05
3-4年----1.380.0245.000.48
4-5年--------
合计11,667.30100.0010,090.48100.008,376.91100.009,338.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高,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 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343.1610,638.578,825.829,921.83
增长幅度16.02%20.54%-11.05%8.55%
营业收入18,637.0133,061.4045,625.0736,365.43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15.17%[注]-27.54%25.46%74.42%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33.11%16.09%19.34%27.28%

注:2022年1-6月营业收入相对于上年同期的增幅,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整体波动不大,营业收入变动主要系客户自身污泥处理和成套设备需求变动,并非因为放宽信用政策。

(3)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86

2022年6月30日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价值占比(%)账龄
1杭州蓝成2,646.8022.691年以内、1-2年
2上海建工2,214.1818.981年以内
3杭州排水1,944.7516.671年以内
4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992.568.511年以内
5绍兴水处理926.477.941年以内
小计8,724.7674.78
2021年12月31日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价值占比(%)账龄
1杭州排水3,623.9335.911年以内
2绍兴水处理1,728.7417.131年以内
3杭州蓝成1,499.4314.861年以内
4江西国泰833.318.261年以内
5上海建工650.146.441年以内
小计8,335.5582.61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价值占比(%)账龄
1杭州排水3,289.4239.271年以内
2绍兴水处理1,305.6115.591年以内
3杭州蓝成1,114.1913.301年以内
4江西国泰870.2910.391年以内
5上海城投424.385.071年以内
小计7,003.8983.61
2019年12月31日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价值占比(%)账龄
1杭州蓝成2,375.1625.431年以内
2上海城投2,282.9024.451年以内
3江西国泰1,789.0919.161年以内、1-2年
4绍兴水处理1,537.4916.461年以内
5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394.774.231年以内
小计8,379.4189.73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379.41万元、

1-1-287

7,003.89万元、8,335.55万元和8,724.76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89.73%、83.61%、82.61%和74.78%。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坏账准备计提整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比例
2022年6月末12,343.16675.8611,667.305.48%
2021年末10,638.57548.0810,090.485.15%
2020年末8,825.82448.918,376.915.09%
2019年末9,921.83583.339,338.505.88%

2)坏账准备按账龄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022年6月30日
1年以内11,238.46561.925.00
1-2年1,087.35108.7410.00
2-3年17.355.2130.00
3-4年---
4-5年---
小计12,343.16675.865.48
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0,350.68517.535.00
1-2年279.0827.9110.00
2-3年8.812.6430.00
3-4年---
4-5年---
小计10,638.57548.085.15
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8,767.53438.385.00
1-2年51.535.1510.00
2-3年---

1-1-288

3-4年2.761.3850.00
其中:单项计提4.004.00100.00
小计8,825.82448.915.09
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8,924.10446.205.00
1-2年900.9790.1010.00
2-3年6.762.0330.00
3-4年90.0045.0050.00
小计9,921.83583.335.88

(5)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核销金额-4.00--
核销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0.04%--

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经管理层审核,金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小。

(6)分业务应收账款金额、账龄等基本情况,不同业务的信用风险一致

1)分业务应收账款金额、账龄等基本情况

公司业务分为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报告期各期末,分业务应收账款金额、账龄等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时间业务期末余额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2022年6月末污泥处理服务8,140.177,155.30984.87--
成套设备销售2,238.692,138.69100.00--
水环境生态修复1,964.301,944.472.4817.35-
合计12,343.1611,238.461,087.3517.35-
2021年末污泥处理服务6,494.656,424.3070.35--
成套设备销售2,520.252,420.25100.00--
水环境生态修复1,623.671,506.13108.748.81-

1-1-289

合计10,638.5710,350.68279.088.81-
2020年末污泥处理服务5,221.485,210.417.07-4.00
成套设备销售2,450.852,450.85---
水环境生态修复1,153.491,106.2744.46-2.76
合计8,825.828,767.5351.53-6.76
2019年末污泥处理服务8,697.337,933.71669.634.0090.00
成套设备销售-----
水环境生态修复1,224.49990.39231.342.76-
合计9,921.838,924.10900.976.7690.00

报告期内,长账龄应收账款逐渐减少,系公司加强应收款催收力度,与客户沟通后收回款项。报告期各期末,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89.94%、99.34%、97.29%和91.02%,呈现上升趋势。

2)不同业务的信用风险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履约能力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务类型主要客户客户类型信用情况/履约能力履约意愿以往付款情况有无逾期/逾期回款
污泥处理服务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下月支付上月费用审批环节多、流程长等客观因素导致偶尔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周期付款,沟通后均能及时回款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杭州市人民政府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下月支付上月费用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上海市国资委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下月支付上月费用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履约能力强较好按合同约定付款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2015年6月转让给江西省正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等级较高,风险可控;履约能力较强较好存在过逾期情况,沟通后及时付款客户资金安排导致偶尔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周期付款,沟通后及时回款

1-1-290

上海建工最终控制方为上海市国资委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履约能力强较好根据合同,按进度结算尚在结算中
成套设备销售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杭州市人民政府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按合同约定付款审批环节多、流程长等客观因素导致偶尔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周期付款,沟通后均能及时回款
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按合同约定付款
水环境生态修复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政府单位信用好;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按合同约定付款
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政府单位信用好;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按合同约定付款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政府单位信用好;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按合同约定付款
萧山区益农镇人民政府政府单位信用好;履约能力强较好通常按合同约定付款

由上表可见,公司不同业务的客户类型相近,主要为信用等级高、信用风险小的政府单位,以及由地方政府单位最终控制的国有企业,客户的履约能力强、履约意愿较好。在合作过程中,不同业务的客户通常情况下均遵守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偶尔因审批环节多、流程长等客观因素导致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周期付款,也能在公司沟通后及时回款。综上,不同业务的信用风险一致。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84.76万元、43.44万元、56.82万元和147.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9%、0.12%、0.16%和0.36%,占比较小。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31.72万元、1,528.18万元、1,388.31万元和1,692.4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0%、4.13%、3.87%和4.15%,主要为押金保证金、拆迁补偿款、即征即退增值税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1,318.331,214.561,174.98350.55

1-1-291

拆迁补偿款---326.58
即征即退增值税333.88268.22178.37295.64
拆借款---54.10
应收暂付款0.572.00139.5075.35
中介费用188.68-113.87-
其他17.5050.6118.1236.73
账面余额1,858.961,535.381,624.841,138.94
计提坏账准备166.49147.0796.66207.22
账面价值1,692.471,388.311,528.18931.72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因募投项目受让国有土地,向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缴纳履约保证金715.50万元所致。

(1)其他应收账款分析

1)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04.2473.92144.4212.891,283.9095.12198.3731.19
1-2年248.2118.27937.0383.6631.272.32154.6724.32
2-3年84.496.2223.622.1133.642.49281.0144.18
3-4年15.651.1515.031.341.000.07--
4-5年6.000.44----2.040.32
合计1,358.59100.001,120.10100.001,349.80100.00636.09100.00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为即征即退增值税,金额为

295.64万元、178.37万元、268.22万元和333.88万元。经单独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公司未对该应收款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1-1-292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占比(%)账龄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押金保证金715.5038.491年以内
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333.8817.961年以内
IPO发行费用中介服务费188.6810.151年以内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50.008.071-2年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10.005.922-3年、3-4年
小计1,498.0680.59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278.71万元、837.07万元、175.83万元和233.16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56%、2.26%、

0.49%和0.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90.0681.52132.2475.21103.0112.3181.141.29
在产品34.6914.8810.365.89636.9176.093,509.2655.89
库存商品8.413.6133.2318.9097.1511.612,688.3142.82
合计233.16100.00175.83100.00837.07100.006,278.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其中2019年末,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主要为正在建设和待出售的“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278.71万元、837.07万元、175.83万元和233.16万元,下降原因主要系“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等设备实现销售,存货结转至成本所致。

7、合同资产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98.88

1-1-293

万元、752.65万元和869.33万元,系应收杭州排水“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等销售质保金。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543.27382.2199.5675.51
理财产品---1,000.00
预缴企业所得税-4.51-2.00
合计543.27386.7399.561,077.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和理财产品,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由期末理财产品金额变动引起。

(三)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应收款--5,341.2530.514,520.5739.27--
固定资产2,501.0616.502,867.1716.383,208.8727.884,011.7993.02
在建工程9,121.2560.175,813.4733.21603.015.24--
使用权资产308.652.04391.222.23----
无形资产2,919.1119.262,947.6816.843,016.3426.21102.382.37
长期待摊费用162.991.0820.310.1234.620.3048.93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040.97125.430.72126.941.10149.633.47
非流动资产合计15,160.09100.0017,506.53100.0011,510.34100.004,312.7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长期应收款

1-1-294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520.57万元和5,341.25万元,系公司于2020年和2021年分期向萧山环投销售“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形成的分期应收款项。2022年上半年,公司收回该笔长期应收款,报告期末无长期应收款。

公司因销售“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而形成的长期应收款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期末余额收款协议
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末4,520.57合同总价在24个月质保期满后分6年付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专用增值税发票后,在每年1日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货款和利息,按等额本金计算,利率按前年度12月31日的银行执行的五年期以上基准贷款利率计,计算利息从在24个月质保期满后下一个月1号起。
2021年末5,341.25

公司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确认“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一期和二期的收入,使得2021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高于2020年末。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等。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3,545.832,546.28-999.54
专用设备4,268.553,175.86-1,092.69
运输工具924.49573.03-351.46
其他设备171.74114.37-57.37
合计8,910.616,409.55-2,501.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011.79万元、3,208.87万元、2,867.17万元和2,501.0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02%、27.88%、

16.38%和16.50%。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下降较多,原因系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应收款和无形资产增加较多:1)长期应收款系公司

1-1-295

向萧山环投销售成套设备形成的分期收款;2)无形资产系募投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603.01万元、5,813.47万元和9,121.25万元。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较多,系募投项目和科创中心项目投资建设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期初增加额期末增加额期末增加额期末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163.51163.51669.75833.26301.361,134.63
研发中心项目-439.49439.491,384.311,823.81623.692,447.50
科创中心项目---3,156.403,156.402,382.735,539.13
合计-603.01603.015,210.465,813.473,307.789,121.25

根据上述项目的备案信息表,预计“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为13,645.65万元,科创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合计为38,193.47万元。

4、使用权资产

公司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使用权资产

391.22万元和308.65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23%和2.04%。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38万元、3,016.34万元、2,947.68万元和2,919.11万元,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权2,912.912,946.923,014.93100.32
管理软件6.200.761.412.06
合计2,919.112,947.683,016.34102.38

1-1-2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0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因募投项目“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48.93万元、34.62万元、20.31万元和162.99万元,主要系对租入固定资产、上海竹园项目和上海白龙港项目设备的改良支出。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49.63万元、126.94万元、

125.43万元和147.04万元。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均系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收益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使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增加所致。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27.201.42
应付账款3,822.6257.972,966.5653.834,468.1353.253,445.0538.48
预收款项------392.894.39
合同负债----23.300.28--
应付职工薪酬732.6911.111,140.0420.691,292.7315.41905.4310.11
应交税费1,661.5725.20830.6115.072,381.6628.393,101.8634.65
其他应付款151.802.30140.932.56110.231.31901.2710.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011.44152.462.77----
其他流动负债----1.400.02--

1-1-297

流动负债合计6,463.6998.035,230.6194.918,277.4498.668,873.7099.1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30.221.97215.973.92----
递延收益--64.391.17112.761.3478.230.87
非流动负债合计130.221.97280.365.09112.761.3478.230.87
负债合计6,593.90100.005,510.97100.008,390.20100.008,951.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

1、应付票据

2019年末,应付票据账面余额为127.2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42%。公司应付票据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经营款2,839.872,567.544,432.443,430.11
长期资产款982.75399.0335.6914.94
合计3,822.622,966.564,468.133,445.05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分别3,445.05万元、4,468.13万元、2,966.56万元和3,822.6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48%、53.25%、53.83%和

57.97%。公司应付账款系应付供应商经营款及长期资产购置款。

3、预收款项

2019年末,预收款项账面余额为392.8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4.39%,主要原因系公司向杭州排水销售成套设备“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所收取的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1-1-298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710.701,108.401,292.73837.6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1.9831.64-67.80
合计732.691,140.041,292.73905.43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预提的将于下一会计期间支付的工资及奖金、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设定提存计划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

5、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分别为3,101.86万元、2,381.66万元、859.91万元和1,661.5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增值税455.61246.88777.83729.68
企业所得税1,130.06512.721,480.661,435.3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578.784.01897.24
城市维护建设税31.3713.0355.2314.50
印花税1.391.863.042.87
房产税7.3118.4720.3210.43
土地使用税8.8619.531.111.21
教育费附加13.455.6123.676.36
地方教育附加8.963.7415.784.24
环境保护税0.000.000.00-
合计1,661.57830.612,381.663,101.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变动主要系公司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变动和发放股利导致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余额变动导致。

6、其他应付款

1-1-2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836.00
押金保证金146.04140.6297.8444.26
已结算未支付经营费用---13.59
应付暂收款5.750.3212.397.42
合计151.80140.93110.23901.27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分别为901.27万元、110.23万元、140.93万元和151.80万元,主要为应付股东股利和押金保证金。

7、租赁负债

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租赁负债为215.97万元和130.22万元,占当期负债的比例为3.92%和1.97%。

8、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均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分别为78.23万元、112.76万元和64.3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7%、1.34%和1.17%。

(二)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流动比率(倍)6.316.864.473.62
2、速动比率(倍)6.276.824.372.91
3、资产负债率(合并)11.79%10.32%17.30%24.59%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9,414.8617,601.0522,474.4213,842.39

(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62倍、4.47倍、6.86倍和6.3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91倍、4.37倍、6.82倍和6.27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

1-1-300

现上升趋势,显示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4.59%、17.30%、10.32%和11.79%,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盈利,经营成果积累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3,842.39万元、22,474.42万元、17,601.05万元和9,414.86万元。公司盈利水平提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整体增加,偿债能力增强。

2、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单位:倍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鹏鹞环保1.241.161.251.141.191.141.451.10
兴蓉环境0.970.940.750.720.700.660.850.72
中电环保2.312.252.622.572.482.402.111.86
复洁环保4.234.024.143.997.096.712.311.62
军信股份3.423.401.051.040.970.960.880.87
中科环保1.161.071.21.121.101.050.740.70
算数平均2.222.141.841.762.262.151.391.15
本公司6.316.276.866.824.474.373.622.91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偿债风险较低,整体偿债能力较强,主要系:目前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主要经营模式为委托运营,长期资产投资和存货储备量较少,相应的经营性负债也较少,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

(三)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营运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3.433.585.154.07
存货周转率93.3029.045.903.93

注:2022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计算

1-1-30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7次/年、5.15次/年、3.58次/年和

3.43次/年,客户主要为国有公共事业单位,信用度高,公司能够在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93次/年、5.90次/年、29.04次/年和93.30次/年,变动原因主要系各年末因成套设备业务形成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金额存在较大差异。2021年,存货周转率较高的原因系成套设备实现销售,存货中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结转至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应收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应收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应收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
鹏鹞环保2.166.402.628.232.753.622.483.47
兴蓉环境3.4015.094.4313.474.585.335.074.49
中电环保1.9422.471.3815.161.585.491.843.50
复洁环保3.797.522.493.834.172.826.062.14
军信股份4.1943.488.56116.077.2569.648.5399.04
中科环保3.4011.404.3618.392.538.222.987.18
算数平均3.1517.733.9729.193.8115.854.4919.97
本公司3.4393.303.5829.045.155.904.073.9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平均水平差异不大。

军信股份存货周转率较高的原因系:该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权摊销金额较大,使得主营业务成本高,且期末存货主要为运营所需的原材料和备品备件,金额小,从而使得存货周转率较高。

剔除军信股份后,2019年-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差异不大。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的原因系主要成套设备已销售,不存在大额正在建设和待出售的成套设备,存货主要为少量污泥处理服务原材料和备品备件,账面价值较少。

1-1-302

(四)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时间股东大会届次分配金额分配形式
2019年12月15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5,000万元现金股利
2020年6月18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000万元现金股利
2021年8月21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000万元现金股利
2022年4月18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6,000万元现金股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分配均已实施完毕。

(五)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6,463.6998.035,230.6194.918,277.4498.668,873.7099.13
非流动负债130.221.97280.365.09112.761.3478.230.87
负债合计6,593.90100.005,510.97100.008,390.20100.008,951.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13%、98.66%、

94.91%和98.03%,主要为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短期负债。

公司的负债主要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流动负债,不存在影响现金流的重要事件或重要承诺事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流动性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或风险趋势。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对货币资金的变动及需求进行严格地监控和测算,从而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最大限度降低流动性风险。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公司业务定位、经营策略以及未来经营计划

1-1-303

公司以自主研发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为依托,具备解决大、中型城市污泥处理难题的能力。公司目前主要在华东地区进行战略布局,将逐步向其他重要市场区域拓展。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污泥处理领域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公司在污泥深度脱水和脱水干泥后续处置利用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以及在污泥处理管理运营方面的经验优势和口碑优势,进一步拓展污泥处理服务,并协同发展成套设备销售业务,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长期持续地发展。

2、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或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95.109,611.6021,481.779,608.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8.80-5,360.09-1,547.035,459.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9.19-6,389.53-7,891.07-4,456.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17.11-2,138.0212,043.6710,610.80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921.7633,024.3645,456.3939,187.91

1-1-304

收到的税费返还272.54554.031,265.20578.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47.551,972.641,578.332,921.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641.8535,551.0348,299.9242,687.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660.0914,436.3113,884.9724,558.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56.935,021.214,155.613,448.68
支付的各项税费1,268.715,162.396,073.962,801.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61.011,319.532,703.602,270.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46.7525,939.4326,818.1533,079.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95.109,611.6021,481.779,608.21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08.21万元、21,481.77万元、9,611.60万元和12,395.10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7,468.5314,243.7118,687.3710,727.98
加:资产减值准备167.97177.35-198.80-176.3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17.77857.931,001.561,158.90
使用权资产折旧82.57152.77--
无形资产摊销34.6768.6628.753.5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2.0714.3114.31186.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92-0.87456.7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0312.231.2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49.13-401.04-218.22-356.9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0.06-30.36-35.50-46.9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601.5022.6912.07

1-1-30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7.33661.235,441.64-3,186.3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813.87-2,665.27-4,207.84830.3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515.77-3,473.141,010.31-1,941.72
其他---75.871,938.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95.109,611.6021,481.779,608.21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4,926.574,632.11-2,794.411,119.77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为10,727.98万元、18,687.37万元、14,243.71万元和7,468.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08.21万元、21,481.77万元、9,611.60万元和12,395.1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总体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各期两者差异原因具体如下:

(1)2019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分析

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08.21万元,公司净利润为10,727.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少1,119.77万元,扣除非付现减值损失、折旧与摊销等因素,主要影响项目如下:

①存货项目影响金额为-3,186.31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业主单位销售的“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B区和“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一期尚未验收,当期设备及安装投入增加仍在存货科目核算,未转入营业成本;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影响金额为830.36万元,主要系2019年末收回较多前期垫付的履约保证金;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影响金额为-1,941.72万元,主要系2019年末绍兴项目堆存较多尚未处置的脱水干泥,期末暂估脱水干泥处置费用但未实际支付所致。

④其他类项目影响1,938.71万元,系2019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2)2020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分析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81.77万元,净利润18,687.3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多2,794.41万元,扣除非付现减值损失、折旧与摊销等因素,主要影响项目如下:

1-1-306

①存货项目影响金额为5,441.64万元,主要系“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一期以及“七格16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B区于2020年完成验收并确认销售收入,相应存货结转至营业成本所致。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影响金额为-4,207.84万元,主要系“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一期的销售收入尚未到付款期,公司确认对萧山环投长期应收款4,520.57万元所致。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影响金额为1,010.31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规模有所增加。

(3)2021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分析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11.60万元,净利润为14,243.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少4,632.11万元,扣除非付现减值损失、折旧与摊销,主要影响项目如下:

①存货项目影响金额为661.23万元,主要系“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二期以及零星设备业务已验收确认收入,相应存货结转营业成本所致。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影响金额为-2,665.27万元,一方面系“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二期收入尚未到付款期,公司增加对萧山环投长期应收款

988.82万元,另一方面系公司绍兴项目湿污泥处理量增加以及承接新项目上海白龙港项目,导致对绍兴水处理和新客户上海建工的应收账款较期初分别增加

445.40万元和684.36万元。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影响金额为-3,473.14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多,应交税费余额相应减少1,551.05万元,以及公司支付成套设备供应商款项,应付经营款项较期初减少1,501.56万元。

(4)2022年1-6月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分析

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95.10万元,净利润7,468.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多4,926.57万元,扣除非付现减值损失、折旧与摊销等因素,主要影响项目如下:

1-1-307

①财务费用项目影响金额为-1,049.13万元,主要系公司向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成套设备“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一期所形成的分期收款于本期一次性收回,未确认融资收益转入财务费用所致。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影响金额为3,813.87万元,主要系公司向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成套设备“临江40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一期所形成的分期收款于本期一次性收回5,347.79万元。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影响金额为1,515.77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规模有所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0065,150.0074,190.0019,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0630.3635.5046.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2.627.00311.4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06414.72290.985,408.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141.1265,607.7074,523.4824,966.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879.925,517.793,680.51307.14
投资支付的现金45,000.0065,450.0072,390.0019,2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879.9270,967.7976,070.5119,507.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8.80-5,360.09-1,547.035,459.39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赎回。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59.39万元、-1,547.03

1-1-308

万元、-5,360.09万元和-3,738.80万元,其中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使得当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00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0050.00121.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00.006,196.007,706.004,578.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9.19217.53235.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39.196,413.537,941.074,57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9.19-6,389.53-7,891.07-4,456.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向股东分配股利。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56.80万元、-7,891.07万元、-6,389.53万元和-6,339.19万元。

十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受让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科创中心项目”。

(二)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科创中心项目的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参见本节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之“3、在建工程”。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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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包括污泥处理项目需求、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订单情况,并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司预计2022年1-9月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1-9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26,624.70-28,939.8923,151.911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997.36-10,866.708,693.361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1.52-9,936.447,949.1515%-25%

结合上表分析,公司预计2022年1-9月经营业绩有所增长,主要系上海白龙港项目投入运营、绍兴项目承接业主单位原有污泥处理商的湿污泥份额、临江项目新增萧山区原顺坝垃圾填埋场的填埋污泥,使得污泥处理量增加,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增长所致。

上述2021年1-9月和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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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方向

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发行新股,且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募集资金总量将由实际发行股数和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投资于下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备案文号
1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15,829.4715,829.472011-330109-04-01-132146
2研发中心项目17,147.2717,147.272020-330109-59-03-159943
合计32,976.7432,976.74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则多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发行人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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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

(一)项目概况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在我国污泥产生量持续增加、市场上的污泥处理设施规模难以满足实际污泥处理需求的背景下所开展的合理产业布局。实施“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将有助于提升公司自主生产能力,丰富公司现有的产品类型,同时也顺应国家加强污染治理的政策导向。

“研发中心项目”是在环保行业竞争加剧、新型工艺技术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公司为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所开展的战略行为。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合现有的研发资源,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近些年来,随着污水收集率和处理后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污泥产生量也不断增加,为了有效解决污泥处理处置率低等问题,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和鼓励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强调要加快补齐污泥处置设施短板,提升设施处理能力,推广泥水并重,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建制镇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减量化处理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处置技术路线;到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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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和环保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污泥处理等环保行业快速发展,市场对先进环保技术与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2、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建设,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自主培养、产学研合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扩充技术研发队伍,为公司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提供人才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74人,一级建造师5人,二级建造师14人,正高级、高级职称专业人员13人,中级职称专业人员20人。研发团队的专业、工作经历、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对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加强自身研发能力的同时,公司也积极利用外部优质资源,与高校、科研机构通过产学研等形式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为实现持续创新与核心技术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245项专利,已承担完成多个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公司承担完成的“水专项”子课题“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高效浓缩及脱水技术与设备研究与示范”于2013年顺利通过验收;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出具的《环境保护技术成果鉴定证书》(〔2020〕中环协鉴字14号),公司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种高效、实用的工艺技术和成套装备,技术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泥深度脱水及其流化床焚烧协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前期在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的技术积累,为后续公司成套设备制造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公司在污泥处理等领域的进一步研发探索奠定了基础。

3、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支持公司专注于污泥处理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积累,公司已将自主研发的污泥处理技术成功应用于杭州、绍兴、上海、南昌等多地的污泥处理项目,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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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因此,在面对污泥泥性、业主单位要求、后续处置要求或环保监管要求等变化时,公司能够借鉴以往的项目经验,精准、快速地对症下药,合理调整污泥处理工艺,综合控制生产效率和项目成本,满足实际的处理处置需求。

公司人员专业结构丰富,涵盖化学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机电工程自动化等专业领域,能够为“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的提升与完善提供支持。此外,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团队和服务团队,能够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项目时,合理安排生产工序,精准把关各道环节的开展,能够满足各业主单位的污泥处理需求。同时,公司还是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在行业中拥有较高认可度。如上所述,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公司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础。

4、成熟的污泥处理经验与技术为产业链延伸提供可能

公司结合多年来对污泥深度脱水相关技术的深入研究和项目运营经验,逐步掌握了较为成熟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在成套设备方面,公司通过自主设计、集成污泥深度脱水成套设备,实现了全套设备国产化,降低了污泥处理的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了污泥处理的整体效率。在污泥处理成套设备技术方面,公司已经取得了“一种浓缩污泥脱水系统”、“浓缩污泥的二次浓缩釜及其污泥处理方法”、“污泥中恶臭气体处理工艺”、“用于接收分送粘稠物料的接料仓”等发明专利和“一种环保型污泥脱水装置”、“一种污泥凝缩池用搅拌装置”、“一种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理设备”、“一种高浓度含氨废气的净化设备”、“一种浓缩污泥中废气的酸与氧化剂吸收塔”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

目前,公司积累了成熟的成套设备集成经验,公司自主研发的成套设备已应用于七格、临江、绍兴等项目,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正是公司多年的污泥处理经验以及公司在相关领域持续不断的研发探索,为公司推进一体化、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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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未来经营战略的关系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契合公司未来经营战略公司以现有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为基础,同时结合未来的发展规划,设计和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经营战略之间的关系如下:

(1)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①污泥处理类成套设备

该项目拟生产的污泥处理类成套设备包括污泥调理脱水成套设备和污泥低温干化成套设备。该项目的实施以公司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系列技术为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成果的产业化。

其中,污泥调理脱水成套设备主要用于规模较大的污泥处理项目,此类成套设备与公司深度脱水技术配合使用将发挥更佳的处理效果与效率,其生产与销售可为公司长期稳定的污泥处理服务提供条件;污泥低温干化成套设备主要用于规模较小或对脱水干泥含水率要求较高的污泥处理项目,此类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有利于公司在小型污泥处理项目领域拓展市场。此外,污泥处理成套设备的各单元系统(如污泥接收系统、调理改性系统、压滤脱水系统与脱水干泥输送系统等)还可单独销售,可用于污水处理厂已建热干化项目、传统深度脱水项目的扩建或升级改造。

以公司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系列技术为依托,公司可生产用于食品、养殖、医药、染料、石油加工等行业的高含水废弃物高效低压脱水成套设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将核心技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市场地位,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②废气处理类成套设备

该项目拟生产的废气处理类成套设备包括恶臭废气净化成套设备和VOC处理成套设备。

公司已拥有的“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技术,可实现对污泥处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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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废气收集吸收净化处理。为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该项目拟生产的废气处理成套设备不仅包括用于污泥处理过程废气处理的设备,还包括用于污水处理、河湖清淤以及纺织、油漆等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处理的设备。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废气处理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③设备应用领域的延伸

凭借从事污泥处理业务二十余年来对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的废气吸收处理环节与上游污水处理环节的技术积累,公司成功切入同样涉及污水和废气处理的锂电池生产企业,充分发挥公司成套设备整体运行效率较高、运行稳定性较强、设备简洁、环境友好等优势,于2022年上半年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交付两套锂电池生产过程中废水和废气处理环保设备,合计金额1,306万元。据统计,2021年以来,包括LG新能源、中航锂电、亿纬锂能、SKI、比亚迪等21家企业规划产能已达到3,155GWh,该项业务未来具备较大市场空间。

(2)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前瞻性战略决策。项目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符合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和水环境生态修复行业的发展趋势。

“研发中心项目”将围绕城乡混合污泥资源化、河道生态修复等领域开展研发活动,预期在公司现有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和脱水干泥资源化技术的基础上加强对河道淤泥、建筑泥浆、通沟污泥等不同特性污泥的处理技术及资源化技术的探索;在公司现有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河湖清淤、污染控制以及流域综合治理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该项目未来的研发方向和研发内容均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高度相关,是公司为加强和完善核心技术体系而推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其成果将直接应用于污泥处理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将为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与公司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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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平台和硬件条件,有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新技术研发力度,为公司在污泥处理等环保领域的技术创新提供更好的研发条件。“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将提升公司在污泥处理成套设备与废气处理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以及集成等领域的技术及能力,通过生产实践提高环保成套设备的设计与生产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公司创新、创造、创意与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具有重要支持作用。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谨慎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出台的多项产业政策,以污泥处理服务及污泥处理成套设备销售市场规模的增长为基础,凭借在污泥处理行业多年的持续经营、积累的深厚技术和客户资源,开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且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创新水平,同时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

(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1、与财务状况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365.43万元、45,625.07万元、33,061.40万元和18,637.0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08.21万元、21,481.77万元、9,611.60万元和12,395.10万元。公司盈利能力强,经营性现金流较强,具有可持续盈利能力,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后续运营。在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后,公司仍能保持较高的营业利润率,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财务状况相适应。

2、与技术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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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为基础,是公司现有成熟业务的拓展和技术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与项目运营,在污泥处理、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8项发明专利,217项实用新型专利,已承担完成多个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且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研发人员队伍,具备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水平。

3、与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目前具有一批专业知识丰富、具备多年从业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和项目运营管理团队,在运营服务、技术研发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能够协调有序地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目前,公司制度设置完善、合理,在采购、研发和项目运营等环节均配备了能力相适应的人员,共同服务于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公司管理团队不仅熟悉掌握开展污泥处理项目的具体流程,还拥有对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的较为充分的管理经验。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杭州真一,项目投资总额为15,829.47万元,用于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建成成套设备制造基地。该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新增4条生产线,分别用于生产污泥调理脱水成套设备、污泥低温干化成套设备、恶臭废气净化成套设备和VOC处理成套设备。

基于企业发展战略,通过本项目建设,可以发挥公司在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的技术优势与经验优势,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成套设备,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并提高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项目是在我国污泥产生量持续增加、市场上的污泥处理设施规模难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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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实际污泥处理需求的背景下所开展的合理产业布局。本项目拟投资15,829.47万元,建立成套设备制造基地。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公司供应链整合能力、提升经营稳定性,有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协同发展、拓展客户类型。

(1)加强公司供应链整合能力,提升经营稳定性

公司现有设备生产模式主要为协作集成,由公司负责成套设备设计和系统集成,主要通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定制化设备和通用设备,并由物流公司运输至客户现场,最后由公司专业人员在现场将各设备集成为成套设备系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大比例依托外部生产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的隐患。一方面,若供应商来不及排产,会影响项目进度,进而影响经营稳定性;另一方面,主要依靠外部生产,公司无法在最大程度上保障采购产品质量。除此之外,公司向外采购的设备中,存在一定的非标准件设备,通常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设备的设计图纸,由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监造检验,不仅存在较高的沟通成本,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供应链整合效率的提升。本项目拟通过适度满足公司在一些核心设备上的自有配套生产组织能力,加强组织生产、物流、交付等业务核心环节的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公司的供应链整合能力。通过建设自有基地,可以减少因外协采购带来的经营风险,为公司稳定经营、进一步扩展市场规模提供重要保障。

(2)促进主营业务协同发展,拓展客户类型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公司污泥处理业务与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协同发展。加强成套设备研究、设计与开发,一方面可以使公司根据项目污泥来源、特性、规模、处置路径及环保要求等方面的变化快速调整设备参数,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使公司更全面了解污泥处理单位对设备选型的要求,及时获得设备运行反馈信息并进行针对性优化改进,提升设备运行稳定性。

目前,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主要目标项目为500吨/日(污泥含水率80%计)以上规模的大中型污泥处理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成套设备也主要应用于公司污泥处理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要目标客户及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主要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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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泥调理脱水成套设备1000t/d100万m3/d以上特大型污水处理厂,或城市大型污泥集中处理项目
500t/d50万m3/d以上大型污水处理厂,或城市中型污泥集中处理项目
200t/d10~30万m3/d中小型污水处理厂
2污泥低温干化成套设备50t/d<10万m3/d小型污水处理厂
3恶臭废气净化成套设备1~50万m3/h污泥处理、污水处理与固废处理等企业
4VOC处理成套设备低沸点溶剂制药、喷漆与纺织涂层等行业企业
高沸点溶剂化工、锂电池与新能源等行业企业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拓展客户类型。其中,污泥调理脱水成套设备主要目标客户为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污泥低温干化成套设备适用于规模较小或对脱水干泥含水率要求较高的污水处理厂,恶臭废气净化成套设备和VOC处理成套设备广泛适用于化工、纺织、制药、新能源等多个行业的企业。

3、项目市场前景

本项目拟投资建设污泥处理类成套设备和废气治理类成套设备生产线,具体包括污泥调理脱水成套设备、污泥低温干化成套设备、恶臭废气净化成套设备和VOC处理成套设备。两类成套设备均面临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

(1)污泥处理市场需求逐年上升,低碳节能工艺与设备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污水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已经从2009年的12,184万立方米上升到了2020年的20,405万立方米,而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必然伴生物,我国污泥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国家对污泥处理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中均要求提升污泥处理处置水平,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但受到我国早期“重水轻泥”的影响,我国的污泥处理设施投资占污水厂总投资的比例和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占污水厂总运行费用的比例均较低,且大量的污泥仅进行了减量化,未进行彻底的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风险。因而,仍存在较多的存量污泥待进一步完整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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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增污泥量持续增加、存量污泥体量较大的背景下,解决污泥的二次污染、加快污泥处理处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污泥处理设备是污泥处理过程中的必要部分,公司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可以为不同规模、不同技术路线的污泥产生单位提供适宜的污泥调理脱水成套设备和污泥低温干化成套设备,满足下游市场日益攀升的污泥处理需求。

此外,在国家提出“碳减排”、“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碳排放量有望成为未来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路线选择的重要指标之一。公司为实现上述政策目标提供了一种低能耗、低排放的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技术和成套装备,与目前主流的污泥热干化焚烧技术相比,应用公司的技术及配套装备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伴随低碳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等符合绿色节能导向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得到推广,本项目投产的污泥处理相关成套设备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

(2)废气治理市场需求日益增加,公司废气吸收处理类设备应用前景广泛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比达到35.7%,若不扣除沙尘影响,超标城市比例为43.1%。针对大气污染问题,我国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废气治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此外,恶臭废气治理问题逐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大气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在逐步提高,因而各恶臭废气产生单位的废气处理需求也不断增加。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VOCs减排控制行业发展评述和2022年发展展望》,“十四五”期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思路是PM2.5和O3的协同控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集中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VOCs是PM2.5和O3二次污染物形成的主要前体物,而我国VOCs的排放量目前尚处于高位,“十四五”期间及以后一段时间内VOCs的减排任务将会非常繁重,因而各VOCs产生单位对废气处理需求也将增加,下游设备市场需求旺盛。

本项目拟生产的恶臭废气净化成套设备和VOC处理成套设备,可以满足各类废气产生单位的废气收集、吸收、净化和处理需要,减少恶臭气体和污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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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排放。上述废气吸收处理类成套设备应用场景丰富,广泛适用于污水处理、河湖清淤、化工、纺织、印染、制药、油漆等多个行业的企业。综上,公司拟投产的废气吸收处理类设备应用前景广泛,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以及各类应用场景的需要。

4、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5,829.47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土建工程4,734.9929.91%
1办公场地2,034.9912.86%
2生产厂房2,700.0017.06%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7,960.8750.29%
1设备购置7,729.0048.83%
2设备安装调试231.871.4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001.90%
基本预备费649.794.10%
铺底流动资金2,183.8113.80%
总投资15,829.47100.00%

5、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为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梅林大道1676号,上述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发行人已取得上述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21796号”。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第一年第二年
Q1Q2Q3Q4Q1Q2Q3Q4
1项目前期工作
2土建工程
3设备订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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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第一年第二年
Q1Q2Q3Q4Q1Q2Q3Q4
4设备安装调试
5人员招聘培训
6试生产/投产

7、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在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011-330109-04-01-132146。

8、项目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萧环建[2020]392号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9、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全部达产后,测算期内项目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为34,550.00万元,年均净利润4,644.78万元,内部收益率为22.60%,投资回收期为5.43年(含建设期)。

(二)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国泰环境,项目投资总额为17,147.2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公司拟在充分整合公司现有研发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紧跟行业技术特点及技术发展新趋势,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将研发中心打造成为公司的新技术研发基地、技术成果应用基地以及先进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项目是在环保行业竞争加剧、新型工艺技术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公司为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所开展的战略行为。本项目拟投资17,147.27万元用于研发大楼建设、研发设备购置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等。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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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实施基于公司现有研发条件无法满足研发活动开展需要的现实考虑,同时提升整体研发实力也是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1)优化研发条件有利于公司研发活动的开展

公司部分研发活动需要在实验室环境中开展,目前公司研发场地系租赁使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研发人员人数增加,现有租赁场地日渐难以满足公司开展研发活动所需。同时,购置房产相比于租赁场地更加稳定,有助于公司对大型研发和测试设备的安置及使用,能够提供足够空间保障公司未来持续投入研发资源。此外,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购置更多的研发专用设备,引进更多专业技术人才,为未来研发项目的开展提供足够的软硬件支持。本项目将在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建设研发大楼、购置先进研发设备设施、引进高级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公司软件和硬件研发配套设施,为各项研发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高效、科学合理的研发环境。

(2)提升整体研发实力是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公司在污泥处理和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深耕多年,一直高度重视自身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本次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前瞻性战略决策,是公司提升整体研发实力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将主要围绕城乡混合污泥资源化、河道生态修复等领域新需求,紧跟污泥处理处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行业技术发展新趋势,积极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吸收先进技术成果,加大专业领域研发投入力度。公司目标将研发中心打造成为一个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发平台。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本项目未来的研发方向和研发内容均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高度相关,其成果将直接应用于污泥处理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与公司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将为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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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7,147.27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建设投资13,461.4778.51%
1研发大楼建设8,268.0048.22%
2设备购置4,552.4526.55%
3基本预备费641.023.74%
研发费用3,685.8021.49%
1研发人员薪酬1,180.806.89%
2技术开发费用2,505.0014.61%
总投资17,147.27100.00%

4、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西区块,上述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发行人已取得上述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03405号”。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36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1前期准备工作
2研发大楼建设
3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4人员招募及培训
5研发项目技术开发投入

6、研发方向具体安排

公司致力于将“研发中心”打造成为公司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的核心组织部门,为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提供源动力。公司还期望以“研发中心”为平台,开展国内外、校企之间科技合作与交流,逐步将该中心建设成为高水平技术研发基地、产学研教育示范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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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未来的主要研发方向如下表所示。

研发方向与公司业务的关联度意义
城乡混合污泥资源化城乡混合污泥包括污水厂污泥、市政排水管网淤泥、河道湖泊底泥、建筑工程施工淤泥等。针对这些不同污泥的资源化技术是公司目前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拓展和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的技术领先性,并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
河道生态修复该技术主要基于公司的专业药剂配方,用以改善河道生态质量。河道生态修复中的清淤技术也与公司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息息相关,是公司核心技术在新场景的应用与开发有助于公司形成以污泥处理和药剂开发为核心的完整产业链

7、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在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020-330109-59-03-159943。

8、项目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萧环建[2020]384号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9、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旨在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技术研发人才来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研发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于公司打造一个集技术研发创新、产品检验检测、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等职能于一体的研发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规划

1、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创新引领”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国内前列的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放眼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公司在污泥深度脱水、成套设备系统设计与集成、脱水干泥资源化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以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以及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进一步发展与推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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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的动力,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将公司的核心技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并积极响应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助力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2、具体发展战略

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深耕污泥处理事业,利用自主研发的多源污泥深度脱水和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巩固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加大力度探索成套设备制造领域,利用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公司成套设备制造和销售规模,加强组织生产、物流、交付等业务环节的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公司的供应链整合能力和稳定性。通过建设自有生产、集成基地,减少因大量外协带来的经营风险和局限,为公司稳定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技术方面,公司将始终重视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实力。一方面,公司致力于不断改进优化公司现有技术、产品与服务,加强对污泥深度脱水、污泥资源化处置利用、河道生态修复等技术的研发探索;另一方面,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注重新技术研发和新工艺改进,以服务于公司的产品创新和技术产业化战略,在污泥处理市场空间不断增长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推进技术服务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市场份额和企业品牌知名度创造条件。

人员管理方面,公司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把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视为企业发展的基石,通过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打造经验丰富、训练有素、能动性强、高价值创造的高水平技术团队和服务团队,以保障公司在业务推进、新技术研发、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高效性,并确保公司技术成果的市场转化能力。公司将坚持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助力员工实现个人价值;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保证技术骨干队伍的稳定性和创造力。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落实公司内部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料采购和入库、生产投料和运输处置、财务记录和核算、研发过程和成果转化方面的内控管理,注重生产活动和支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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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衔接与协调,并通过内部流程管理逻辑的优化缩减企业整体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二)实现发展规划及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积极拓展业务类型,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

经过多年的项目运营,公司在污泥处理以及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开展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提供了技术基础。随着政策推进,水环境生态修复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以此为契机,公司逐步进入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领域。自该业务开展以来,公司的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以及针对不同河道污染情况的水质净化技术不断成熟,公司已完成多个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以及水质应急处理项目。

此外,依托自主设计、集成的成套设备,公司在兼顾经济性的同时有效提升了设备的整体运行效率,为污泥处理项目的高效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目前,公司形成了污泥处理、成套设备销售以及水环境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

2、深入研究污泥处理工艺和技术,掌握完整的技术网络链条

公司对从污泥深度脱水、成套设备设计与集成到脱水干泥处置利用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链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开发,掌握“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

针对成套设备设计与集成环节,公司经过不断的研究开发与工程经验的积累,逐步掌握了成套设备系统设计与集成技术。通过对成套设备系统设计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公司将自主设计、集成的成套设备成功应用于七格项目、临江项目和绍兴项目等,取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针对污泥处理的脱水干泥处置利用环节,公司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多项脱水干泥焚烧技术相关专利,以多元化处置利用技术为核心的项目和取得的技术成果获得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二等奖、2018年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2018年浙江省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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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三等奖等多个奖项。对脱水干泥资源化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为公司解决污泥处理后端的脱水干泥处置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优化污泥深度脱水技术提供了思路。

3、建立内外部协作的研发体系

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实际经营业务的积累,公司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内外部协作的研发体系。

在内部研发层面,公司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公司研发团队的专业、工作经历、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从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组织技术、工程等部门,设立针对性课题小组,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多部门协作研发,推动核心技术的不断升级完善,支持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外部协作层面,公司积极利用外部优质资源,与高校、科研机构通过产学研等形式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为实现持续创新与核心技术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发展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与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实现协同效应;

2、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强调差异化、精细化、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理念;

3、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环节的数字化管理与分析水平;

4、改善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不断提升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的综合能力与素养;

5、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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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形式、信息披露的流程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制定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作出详细规定。

公司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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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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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利发放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之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计划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并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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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展战略或筹融资规划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下述第5条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4)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5)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如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且公司上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决定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具体的原因和考虑因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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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6、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二)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等进行了明确。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当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独立董事的选举亦适用该条规定,但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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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机制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的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公司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柏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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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不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2、实际控制人吕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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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徐荣敏、章青燕、汪小知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广发乾和、永通投资、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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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情形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刚、赵光明、沈家良、夏玉坤、李秀清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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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不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校的亲属,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的股东陈华琴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不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相关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除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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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若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需作相应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股价稳定措施采取如下顺序与方式: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如下:

①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⑤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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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⑥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⑦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0%的,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5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单次触发启动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50%;2)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④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终止实施增持股票措施。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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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50%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公司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5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税后薪酬的50%。

④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增持。

⑤自本预案生效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及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⑥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终止实施增持股票措施。

3、稳定股价预案的修订权限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稳定股价预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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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增持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经协商应由相关主体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但相关主体未履行增持/回购义务或无合法、合理理由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未履行承诺的相关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公司可扣留其下一年度与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应得现金分红。如下一年度其应得现金分红不足用于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后年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其应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等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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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扣留该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采取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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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回购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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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事项如下:

(1)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

(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前述股份买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事项如下:

(1)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

(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前述股份买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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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事项如下: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及其使用进行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草案)》《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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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事项如下:

(1)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事项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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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

(1)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实施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的承诺

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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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承诺

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4〕163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机构没有过错的除外。

(八)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履行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①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②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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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道歉。

③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定、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定、决定。

④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⑤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全体股东、董监高的承诺

①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②如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③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④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已出具以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下同)未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主体,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也未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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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人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本人拟出售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6)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8)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3、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刚、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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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

(2)在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也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为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在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⑤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⑥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如下: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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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所述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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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重大销售合同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主体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实际履行情况
1杭州排水国泰环保污泥处理服务框架合同2019/01履行完毕
2019/07正在履行
成套设备销售13,581.24万元2018/08履行完毕
2绍兴水处理绍兴泰谱污泥处理服务框架合同2018/07履行完毕
2018/08履行完毕
2018/11履行完毕
2018/12履行完毕
2019/12履行完毕
2020/01履行完毕
2020/03履行完毕
2020/06履行完毕
2021/07履行完毕
2022/06正在履行
3上海城投国泰环保污泥处理服务框架合同2018/01履行完毕
2018/10履行完毕
2019/12履行完毕
4萧山环投国泰环保成套设备销售5,424.16万元2017/06履行完毕
1,036.26万元2017/10履行完毕
5杭州蓝成国泰环保污泥处理服务框架合同2018/08正在履行
6江西国泰国泰环保污泥处理服务框架合同2014/08正在履行
2020/06正在履行
7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国泰环保水环境生态修复757.23万元2017/09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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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采购合同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主体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实际履行情况
1杭州乐欣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国泰环保化工原料框架合同2018/12履行完毕
2019/12履行完毕
2020/12履行完毕
2021/12正在履行
上海旦源2018/12履行完毕
2020/01履行完毕
2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泰环保化工原料框架合同2019/02履行完毕
2020/04履行完毕
2021/01履行完毕
2021/05履行完毕
2022/02正在履行
3杭州稳健钙业有限公司国泰环保化工原料框架合同2018/05履行完毕
2019/04履行完毕
2020/01履行完毕
2020/12履行完毕
2021/05履行完毕
2022/01正在履行
4浙江振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泰环保化工原料框架合同2019/01履行完毕
2020/01履行完毕
2021/01履行完毕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主体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实际履行情况
8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国泰环保水环境生态修复618.00万元2018/09履行完毕
9上海建工国泰环保污泥处理服务684.36万元2022/03履行完毕
5,040.00万元2022/03正在履行
1,600.59万元2022/06正在履行
1,540.00万元2022/06正在履行
10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国泰环保成套设备销售607.00万元2022/03履行完毕
699.00万元2022/03履行完毕
11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国泰环保水环境生态修复526.00万元2022/01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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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主体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实际履行情况
5临安荣基建材有限公司国泰环保化工原料框架合同2019/01履行完毕
6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泰环保化工原料框架合同2020/06履行完毕
2021/12正在履行
7浙江奔竞化工有限公司国泰环保化工原料框架合同2020/12履行完毕
2021/12正在履行
8厦门永联福物流有限公司、厦门酪印贸易有限公司绍兴泰谱脱水干泥运输服务框架合同2019/04履行完毕
2019/06履行完毕
2019/06履行完毕
9杭州蓝成国泰环保脱水干泥处置服务框架合同2018/12履行完毕
10埃柯赛国泰环保环保设备及配件860万元2018/05履行完毕
11杭州鸿济科技有限公司国泰环保环保设备及配件730万元2018/11履行完毕
12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泰环保环保设备及配件846万元2018/12履行完毕
13浙江爱科乐环保有限公司国泰环保环保设备及配件1,401.88万元2019/01履行完毕

(三)重大施工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施工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实际履行情况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500万元2021/03正在履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杭州民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00万元2021/01正在履行
3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杭州宏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50万元2021/09正在履行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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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陈柏校、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358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陈柏校 李秀清 王 刚

夏玉坤 陈华琴 何建刚

池仁勇 李东升 刘晓松

全体监事:

赵光明 何小瑜 俞洪春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 成 洪根惠 沈家良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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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陈柏校

实际控制人:

陈柏校 吕 炜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吴 宵

保荐代表人:

陈敬涛 徐 怡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邓 舸

董事长: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章靖忠

经办律师:

吕崇华 杨 婕

孔舒韫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63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438号)、《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914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439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贾川许安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6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03号、天健验〔2020〕497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贾川徐晓峰
许安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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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4〕163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对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应丽云 周 敏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6

第十三节 附件

一、附件内容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文件查阅地址

1、发行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座3层

电话:0571-83733615

联系人:沈家良

1-1-367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5层电话:0571-85115307联系人:陈敬涛、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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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序号专利证号权属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ZL03150803.0国泰环保化纤印染碱减量废水资源化预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03-9-2原始取得
2ZL201310198617.4国泰环保污泥中恶臭气体处理工艺发明专利2013-5-23原始取得
3ZL201310195300.5国泰环保污泥焚烧方法发明专利2013-5-23原始取得
4ZL201610033279.2国泰环保浓缩污泥的二次浓缩釜及其污泥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16-1-19原始取得
5ZL201610374134.9国泰环保一种浓缩污泥脱水系统发明专利2016-5-31原始取得
6ZL201810688192.8国泰环保低氮氧化物焚烧工艺及其装置发明专利2018-6-28原始取得
7ZL201910754547.3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方法发明专利2019-8-15原始取得
8ZL201910836764.7国泰环保用于接收分送粘稠物料的接料仓发明专利2019-9-5原始取得
9ZL202010532299.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制作填埋场覆盖土的设备及方法发明专利2020-6-12原始取得
10ZL202010773129.1国泰环保一种集成式环保型污水处理净化系统及其快速净化方法发明专利2020-8-4原始取得
11ZL202010772323.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废气综合处理系统及其操作方法发明专利2020-8-4原始取得
12ZL202010773108.X国泰环保一种压滤式污泥脱水快速干化系统及其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20-8-4原始取得
13ZL202011109033.1国泰环保一种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系统及其操作方法发明专利2020-10-16原始取得
14ZL202110174936.6国泰环保一种嵌套式污泥低温干化造粒装置发明专利2021-2-9原始取得
15ZL202110288857.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收存输送装置发明专利2021-3-18原始取得
16ZL202110378819.1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清理装置发明专利2021-4-8原始取得
17ZL202110503940.2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输送防掉落挡板结构发明专利2021-5-10原始取得
18ZL202110546850.1国泰环保一种河道修复用清淤装置发明专利2021-5-19原始取得
19ZL202110548373.2国泰环保一种锂电池NMP回收用装置发明专利2021-5-19原始取得
20ZL202110548343.1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分离装置发明专利2021-5-19原始取得
21ZL202110955857.9国泰环保一种便于人工操作加工的好氧堆肥反应器均匀出料装置发明专利2021-8-19原始取得
22ZL202111011507.3国泰环保一种带有多级固液分离结构的建筑污泥用处理设备发明专利2021-8-31原始取得
23ZL201810345724.8杭州民安一种悬浮式可移动曝气装置及其工作方法发明专利2018-4-18受让取得
24ZL201811107525.X杭州民安一种用于河道治理的过滤装置发明专利2018-9-21原始取得

1-1-369

25ZL201910173702.2杭州民安一种去除氨氮的菌剂制备方法及其应用发明专利2019-3-7原始取得
26ZL201910170184.9杭州民安一种异养硝化-好氧反硝化菌及其鉴定方法发明专利2019-3-7原始取得
27ZL202110294629.1杭州湘泰一种用于管道修复的喷涂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2021-3-19原始取得
28ZL201610374115.6绍兴泰谱污泥浓缩与深度脱水药剂及其污泥浓缩与深度脱水方法发明专利2016-5-31受让取得
29ZL201420840186.7国泰环保污水紫外线消毒净化系统实用新型2014-12-26原始取得
30ZL201420839842.1国泰环保一种二级污水处理池实用新型2014-12-26原始取得
31ZL201420840083.0国泰环保砂滤池过滤处理系统实用新型2014-12-26原始取得
32ZL201420839844.0国泰环保用于污水处理的高效生化池系统实用新型2014-12-26原始取得
33ZL201520014398.4国泰环保沉淀池除污系统实用新型2015-1-9原始取得
34ZL201520260527.8国泰环保污泥制粒机的切粒组件实用新型2015-4-28原始取得
35ZL201520260047.1国泰环保污泥制粒机的高性能搅拌组件实用新型2015-4-28原始取得
36ZL201520260066.4国泰环保一种脱水干泥焚烧炉系统实用新型2015-4-28原始取得
37ZL201520260366.2国泰环保一种高浓度含氨废气的净化设备实用新型2015-4-28原始取得
38ZL201520260050.3国泰环保污泥焚烧废气热能回收系统实用新型2015-4-28原始取得
39ZL201520260358.8国泰环保水循环换热系统实用新型2015-4-28原始取得
40ZL201520404427.8国泰环保一种含高氨氮有机废水的处理系统实用新型2015-6-12原始取得
41ZL201521000583.4国泰环保一种浓缩污泥中废气的酸与氧化剂吸收塔实用新型2015-12-7原始取得
42ZL201521000521.3国泰环保一种污泥中废气的水吸收塔实用新型2015-12-7原始取得
43ZL201521000579.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中废气的吸收塔实用新型2015-12-7原始取得
44ZL201620014444.5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用隔膜式压滤机实用新型2016-1-8原始取得
45ZL201720441484.2国泰环保物料混合装置实用新型2017-4-25原始取得
46ZL201720442028.X国泰环保干泥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17-4-25原始取得
47ZL201720442020.3国泰环保物料破碎装置实用新型2017-4-25原始取得
48ZL201721469636.6国泰环保常态水位淤泥清挖系统实用新型2017-11-7原始取得
49ZL201921170800.2国泰环保一种干湿污泥混合均质化脱水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19-7-24原始取得
50ZL201921170363.4国泰环保一种基于高浓度含盐废水的快速蒸发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9-7-24原始取得
51ZL201921170798.9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在线取样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9-7-24原始取得
52ZL201921170774.3国泰环保一种用于含盐有机废水的颗粒实用新型2019-7-24原始取得

1-1-370

活性炭吸附装置
53ZL201921170354.5国泰环保一种余热回收除尘脱硫装置实用新型2019-7-24原始取得
54ZL202020919971.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灰渣洗涤废水处理设备实用新型2020-5-27原始取得
55ZL202020918781.3国泰环保一种河道生态修复清淤设备实用新型2020-5-27原始取得
56ZL202020918786.6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干化耦合燃煤发电装置实用新型2020-5-27原始取得
57ZL202020918765.4国泰环保一种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理设备实用新型2020-5-27原始取得
58ZL202020919964.7国泰环保一种旋涡式烟气脱硝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5-27原始取得
59ZL202020936396.1国泰环保一种电镀废弃地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装置实用新型2020-5-28原始取得
60ZL202020936397.6国泰环保一种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设备实用新型2020-5-28原始取得
61ZL202021004975.9国泰环保一种带快速破碎装置的污泥破碎机实用新型2020-6-4原始取得
62ZL202021003942.2国泰环保活性污泥一体式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4原始取得
63ZL202021003951.1国泰环保热解式危废污泥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4原始取得
64ZL202021003940.3国泰环保干化污泥焚烧尾气余热回用装置实用新型2020-6-4原始取得
65ZL202021005010.1国泰环保一种多节式废气收集净化装置实用新型2020-6-4原始取得
66ZL202021009910.3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的SNCR脱硝装置实用新型2020-6-4原始取得
67ZL202021067511.2国泰环保一种污泥除菌装置实用新型2020-6-11原始取得
68ZL202021067995.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11原始取得
69ZL202021067522.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收集和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11原始取得
70ZL202021073847.X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回收利用的装置实用新型2020-6-12原始取得
71ZL202021073800.3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制作填埋场覆盖土的装置实用新型2020-6-12原始取得
72ZL202021073780.X国泰环保一种废水处理池实用新型2020-6-12原始取得
73ZL202021073841.2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制作园林绿化专用料的装置实用新型2020-6-12原始取得
74ZL202021073764.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0-6-12原始取得
75ZL202021845034.8国泰环保一种环保型污泥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0-8-29原始取得
76ZL202021845045.6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凝缩池用搅拌装置实用新型2020-8-29原始取得
77ZL202021901737.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药剂生产用反应釜实用新型2020-9-3原始取得
78ZL202021921255.9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浓缩池出水水质检测的取样装置实用新型2020-9-7原始取得

1-1-371

79ZL202021968566.0国泰环保一种专用于污泥脱水用转运车实用新型2020-9-10原始取得
80ZL202022309095.9国泰环保基于污泥的一体式高氨氮废水脱氮装置实用新型2020-10-16原始取得
81ZL202022307925.4国泰环保高氨氮废水回收再利用处理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20-10-16原始取得
82ZL202022309116.7国泰环保基于生化处理系统的高氨氮废水生物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10-16原始取得
83ZL202022307963.X国泰环保一种快速实现高氨氮废水生物滤池硝化的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10-16原始取得
84ZL202022361255.4国泰环保一种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10-21原始取得
85ZL202022387452.3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接收装置实用新型2020-10-23原始取得
86ZL202022494306.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快速均质化装置实用新型2020-11-2原始取得
87ZL202022494304.1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调质反应釜实用新型2020-11-2原始取得
88ZL202022567098.2国泰环保一种烟气除尘设施实用新型2020-11-9原始取得
89ZL202022843045.9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快速粉碎装置实用新型2020-12-1原始取得
90ZL202022870038.8国泰环保一种过热蒸汽干化污泥焚烧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1ZL202022870048.1国泰环保基于污泥焚烧烟气处理的废水零排放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2ZL202022870055.1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脱硝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3ZL202022870057.0国泰环保基于污泥焚烧的脱硝烟气再循环利用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4ZL202022876456.8国泰环保一种管道式水下清淤污泥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5ZL202022876459.1国泰环保基于污泥收集系统的减振降噪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6ZL202022876460.4国泰环保基于污泥收集的水处理沉淀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7ZL202022876472.7国泰环保基于污泥焚烧炉的快速排渣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8ZL202022876476.5国泰环保基于河道的上浮式污泥收集器沉淀槽装置实用新型2020-12-2原始取得
99ZL202022882367.4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快速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0-12-4原始取得
100ZL202022917744.3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滤液预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12-8原始取得
101ZL202120271594.5国泰环保一种基于余热利用的污泥低温干化机实用新型2021-2-1原始取得
102ZL202120271212.9国泰环保一种具有循环节能的污泥低温干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2-1原始取得
103ZL202120272076.5国泰环保一种外置式热泵污泥低温干化机实用新型2021-2-1原始取得

1-1-372

104ZL202120272167.9国泰环保一种污泥低温干化恒温储存设备实用新型2021-2-1原始取得
105ZL202120294227.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低温干化用散料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1-2-2原始取得
106ZL202120294218.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低温干化用污泥成型装置实用新型2021-2-2原始取得
107ZL202120294194.6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低温干化双螺旋搅拌输送机装置实用新型2021-2-2原始取得
108ZL202120294484.0国泰环保一种智能温控型污泥低温余热干化机实用新型2021-2-2原始取得
109ZL202120294485.5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低温干化颗粒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1-2-2原始取得
110ZL202120453548.7国泰环保一种河道淤泥清挖装置实用新型2021-3-3原始取得
111ZL202120453510.X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均质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3-3原始取得
112ZL202120453521.8国泰环保一种多功能污泥接收装置实用新型2021-3-3原始取得
113ZL202120453559.5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烟气脱硫装置实用新型2021-3-3原始取得
114ZL202120464195.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炉实用新型2021-3-4原始取得
115ZL202120464196.5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烟气脱硝装置实用新型2021-3-4原始取得
116ZL202120464192.7国泰环保一种带智能联动控制装置的废水处理池实用新型2021-3-4原始取得
117ZL202120464227.7国泰环保一种含氨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1-3-4原始取得
118ZL202120475402.2国泰环保一种固废焚烧灰渣水泥利用装置实用新型2021-3-5原始取得
119ZL202120475458.8国泰环保一种废气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1-3-5原始取得
120ZL202120475454.X国泰环保一种废气回收硫化碱的装置实用新型2021-3-5原始取得
121ZL202120475476.6国泰环保一种酸性废气的高效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1-3-5原始取得
122ZL202120475456.9国泰环保一种多级逆流废气吸收塔实用新型2021-3-5原始取得
123ZL202120492145.3国泰环保一种温控型污泥调理反应釜实用新型2021-3-9原始取得
124ZL202120492198.5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实用新型2021-3-9原始取得
125ZL202120492194.7国泰环保一种液体物料自动投加装置实用新型2021-3-9原始取得
126ZL202120553361.4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输送过程中防泄露装置实用新型2021-3-17原始取得
127ZL202120553222.1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沉降装置实用新型2021-3-17原始取得
128ZL202120553246.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用分离装置实用新型2021-3-17原始取得
129ZL202120556189.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干化再利用设备实用新型2021-3-17原始取得
130ZL202120553609.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处理设备实用新型2021-3-17原始取得
131ZL202120645391.8国泰环保一种固态废弃物焚烧灰渣利用实用新型2021-3-30原始取得

1-1-373

装置
132ZL202120642868.7国泰环保一种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1-3-30原始取得
133ZL202120644590.7国泰环保一种河道修复用装置实用新型2021-3-30原始取得
134ZL202120653977.9国泰环保一种压榨半干污泥用燃烧炉实用新型2021-3-31原始取得
135ZL202120654416.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分离装置实用新型2021-3-31原始取得
136ZL202120654568.0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快速减量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3-31原始取得
137ZL202120655525.4国泰环保一种新型节能污泥脱水机实用新型2021-3-31原始取得
138ZL202120654405.2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过滤装置实用新型2021-3-31原始取得
139ZL202120654409.0国泰环保一种利用循环蒸汽的污泥干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3-31原始取得
140ZL202120715639.3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干化用循环性烘干装置实用新型2021-4-8原始取得
141ZL202120715672.6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余热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21-4-8原始取得
142ZL202120715657.1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滤液高效回收利用装置实用新型2021-4-8原始取得
143ZL202120714745.X国泰环保一种具有研磨功能的脱水干泥焚烧装置实用新型2021-4-8原始取得
144ZL2021207156745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智能收集烘干装置实用新型2021-4-8原始取得
145ZL202120810333.6国泰环保一种基于污泥低温干化的烟气余热热交换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46ZL202120810310.5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低温干化的泥粒下料螺旋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47ZL202120810240.3国泰环保用于污泥低温干化的泥料摊铺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48ZL202120810434.3国泰环保一种基于分离式热泵的风路循环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49ZL202120810313.9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低温干化的干化室链网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50ZL202120810213.6国泰环保用于污泥低温干化的微负压除臭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51ZL202120809578.7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低温干化的湿热气体循环再利用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52ZL202120810321.3国泰环保一种湿污泥热干化废热空气的依次输入冷却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53ZL202120810439.6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低温干化的热能引风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54ZL202120809642.1国泰环保一种节能型带式污泥低温连续干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4-20原始取得
155ZL202121107688.5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处理用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21-4-21原始取得
156ZL202120868454.6国泰环保一种用于固液废物处理的分离实用新型2021-4-26原始取得

1-1-374

设备
157ZL202120871135.0国泰环保一种河道生态修复装置实用新型2021-4-26原始取得
158ZL202120868857.0国泰环保一种NMP回收用存放装置实用新型2021-4-26原始取得
159ZL202120868882.9国泰环保一种河道淤泥快速吸取装置实用新型2021-4-26原始取得
160ZL202121019903.6国泰环保一种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1-5-13原始取得
161ZL202121019900.2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分离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1-5-13原始取得
162ZL202121021356.5国泰环保一种固废焚烧灰渣利用装置实用新型2021-5-13原始取得
163ZL202121054495.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破碎装置实用新型2021-5-18原始取得
164ZL202121054499.6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减量装置实用新型2021-5-18原始取得
165ZL202121054562.6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1-5-18原始取得
166ZL202121054580.4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运输装置实用新型2021-5-18原始取得
167ZL202121054681.1国泰环保一种污水处理用过滤装置实用新型2021-5-18原始取得
168ZL202121236101.0国泰环保一种多层水汽收集的污泥低温干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6-3原始取得
169ZL202121236742.6国泰环保一种多级热循环的污泥低温干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6-3原始取得
170ZL202121254269.4国泰环保一种利用烟气余热的污泥低温干化焚烧装置实用新型2021-6-3原始取得
171ZL202121228298.3国泰环保一种河道曝气浮杆式固定架实用新型2021-6-3原始取得
172ZL202121236638.7国泰环保一种具有新型冷凝热回收机构的污泥低温干化设备实用新型2021-6-3原始取得
173ZL202121240242.X国泰环保一种污泥低温干化真空加工装置实用新型2021-6-4原始取得
174ZL202121237649.7国泰环保一种新型河道人工增氧装置实用新型2021-6-4原始取得
175ZL202121237690.4国泰环保一种利用烟气余热加工污泥低温干化装置实用新型2021-6-4原始取得
176ZL202121335947.X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智能联动出料的装置实用新型2021-6-16原始取得
177ZL202121412962.X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干化的多管旋风除尘器装置实用新型2021-6-24原始取得
178ZL202121411528.X国泰环保一种多级多孔污泥干化传输带装置实用新型2021-6-24原始取得
179ZL202121412953.0国泰环保一种用于污泥低温干化的除湿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1-6-24原始取得
180ZL202121488499.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除臭装置实用新型2021-7-1原始取得
181ZL202121488279.4国泰环保一种废气吸收塔实用新型2021-7-1原始取得
182ZL202121498543.2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机械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1-7-2原始取得
183ZL202121498540.9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焚烧装置实用新型2021-7-2原始取得

1-1-375

184ZL202121498542.8国泰环保一种污泥浓缩装置实用新型2021-7-2原始取得
185ZL202121504026.1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调理装置实用新型2021-7-5原始取得
186ZL202121503864.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破碎装置实用新型2021-7-5原始取得
187ZL202121521841.9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压滤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1-7-6原始取得
188ZL202122022885.3国泰环保一种新型生态浮岛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21-8-25原始取得
189ZL202122039287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破碎机实用新型2021-8-26原始取得
190ZL202122039289.6国泰环保一种污泥处理器实用新型2021-8-26原始取得
191ZL202122048730.7国泰环保一种污泥调理设备实用新型2021-8-27原始取得
192ZL202122144412.0国泰环保一种好氧堆肥污泥输送混料装置实用新型2021-9-7原始取得
193ZL202122208901.8国泰环保一种便于使用的建筑泥浆泥砂分离装置实用新型2021-9-13原始取得
194ZL202122208127.0国泰环保一种建筑泥浆用混合调匀装置实用新型2021-9-13原始取得
195ZL202122260944.0国泰环保一种具有搅拌功能的污泥好氧堆肥混合装置实用新型2021-9-17原始取得
196ZL202220168934.6国泰环保一种循环水沉淀池装置实用新型2022-1-21原始取得
197ZL202220168979.3国泰环保基于污泥干化的快速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2-1-21原始取得
198ZL202220168964.7国泰环保一种基于污泥干化的水幕除尘脱硫装置实用新型2022-1-21原始取得
199ZL202220970425.5国泰环保一种河道治理用生态自净装置实用新型2022-4-25原始取得
200ZL202220980011.0国泰环保一种好氧堆肥养殖污泥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2-4-26原始取得
201ZL202020937867.0杭州旦源一种脱水干泥园林绿化用施肥装置实用新型2020-5-28原始取得
202ZL202020936390.4杭州旦源一种氨氮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5-28原始取得
203ZL202020937868.5杭州旦源一种多腔搅拌式污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5-28原始取得
204ZL202020937866.6杭州旦源一种脱水干泥制砖用模具实用新型2020-5-28原始取得
205ZL202020970001.X杭州旦源一种污泥废气吸收塔喷淋机构实用新型2020-6-1原始取得
206ZL202020969989.8杭州旦源一种污泥制粒机用上料机构实用新型2020-6-1原始取得
207ZL202020970002.4杭州旦源一种污泥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1原始取得
208ZL202020970008.1杭州旦源一种污泥处理用污泥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0-6-1原始取得
209ZL202020970009.6杭州旦源一种污泥处理过程工艺废气的净化装置实用新型2020-6-1原始取得
210ZL202020972056.4杭州旦源一种污水净化回用装置实用新型2020-6-1原始取得
211ZL202021017392.X杭州旦源一种自动化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5原始取得
212ZL202021016128.4杭州旦源一种点滴式加药口结构的污泥调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5原始取得

1-1-376

213ZL202021016140.5杭州旦源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系统的生物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5原始取得
214ZL202021024514.8杭州旦源单滚双向污泥破碎成型装置实用新型2020-6-5原始取得
215ZL201821550161.8杭州民安厌氧室实用新型2018-9-21原始取得
216ZL201821569460.6杭州民安一种生态沟渠实用新型2018-9-26原始取得
217ZL201921579712.8杭州民安微生物原位扩培系统实用新型2019-9-20原始取得
218ZL202122305682.5杭州民安一种新型生态浮岛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21-9-23原始取得
219ZL202022645070.6杭州湘泰一种石墨烯光催化网的固定结构实用新型2020-11-16原始取得
220ZL202121725797.3杭州湘泰一种适用于城市河道环保清淤平台实用新型2021-7-28原始取得
221ZL202121725803.5杭州湘泰一种河湖疏浚底泥垃圾筛选装置实用新型2021-7-28原始取得
222ZL202121783067.9杭州湘泰一种河湖疏浚底泥浓缩装置实用新型2021-8-2原始取得
223ZL202122634355.4杭州湘泰一种压滤机滤板自动冲洗装置实用新型2021-10-27原始取得
224ZL201620709234.8绍兴泰谱一种双搅拌污水处理池实用新型2016-7-7原始取得
225ZL202020883002.0绍兴泰谱带固杂物快速分离单元的污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5-22原始取得
226ZL202020875262.3绍兴泰谱带扰流装置的污水处理单元实用新型2020-5-22原始取得
227ZL202020875264.2绍兴泰谱一种污水处理多层次格栅装置实用新型2020-5-22原始取得
228ZL202020875265.7绍兴泰谱带多道沉淀净化单元的污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5-22原始取得
229ZL202020876462.0绍兴泰谱一种带厌氧好氧综合单元的污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5-22原始取得
230ZL202020983016.X绍兴泰谱一种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2原始取得
231ZL202020983015.5绍兴泰谱一种基于芬顿反应的浓缩液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2原始取得
232ZL202020983017.4绍兴泰谱一种废水处理池用自清洁装置实用新型2020-6-2原始取得
233ZL202020984319.3绍兴泰谱一种脱水干泥除臭装置实用新型2020-6-2原始取得
234ZL202020994822.7绍兴泰谱一种污泥脱水滤液分排分储装置实用新型2020-6-3原始取得
235ZL202020994809.1绍兴泰谱一种污泥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20-6-3原始取得
236ZL202020996157.5绍兴泰谱一种污水池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20-6-3原始取得
237ZL202020996155.6绍兴泰谱一种污泥焚烧用残渣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20-6-3原始取得
238ZL202020994824.6绍兴泰谱一种双体式污水污泥深度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0-6-3原始取得
239ZL202020996159.4绍兴泰谱一种污泥脱水装置实用新型2020-6-3原始取得
240ZL202022796570.X绍兴泰谱一种具有混合机构的污泥处理实用新型2020-11-27原始取得

1-1-377

用重金属稳定化设备
241ZL202121665543.7绍兴泰谱一种环保式污水过滤沉淀装置实用新型2021-7-21原始取得
242ZL202121672281.7绍兴泰谱一种基于污泥处理用污水沉淀装置实用新型2021-7-22原始取得
243ZL202121670544.0绍兴泰谱一种污泥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21-7-22原始取得
244ZL202121819134.8绍兴泰谱一种污泥破碎加工用干燥设备实用新型2021-8-5原始取得
245ZL202121819805.0绍兴泰谱一种污泥破碎用挤压成型设备实用新型2021-8-5原始取得

注:绍兴泰谱拥有的专利号ZL201610374115.6发明专利系自发行人处受让。

1-1-378

附件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序号登记号软件名称取得方式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
12019SR0668137河道智慧管家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国泰环保2019-4-162019-6-28
22020SR0300309智慧河道动态监管系统V2.0原始取得杭州民安2019-11-12020-4-1
32020SR0300312一站式智慧水务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民安2019-11-12020-4-1
42020SR0301532智慧水务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民安2019-11-12020-4-1
52020SR0367017河道一体化智能应急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民安2019-12-312020-4-23
62020SR0367023河道生态小屋模块化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民安2019-12-312020-4-23
72021SR0529000管道内沉积物厚度检测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1-3-12021-4-13
82021SR0529002管道内气体采样检测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1-2-32021-4-13
92021SR0529031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1-3-82021-4-13
102021SR0528891管道内液体流速测定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1-2-252021-4-13
112021SR1062710管道修复紫外光控制软件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未发表2021-7-19
122021SR1062714管道内淤积量计算软件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未发表2021-7-19
132021SR1096976智慧水务平台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312021-7-26
142021SR1096978生产调度SCADA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22021-7-26
152021SR1096977应急指挥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102021-7-26
162021SR1099349设备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152021-7-26
172021SR1099348GIS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132021-7-26
182021SR1099350工程项目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192021-7-26
192021SR1098578工单流转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192021-7-26
202021SR1096979大用户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102021-7-26
212021SR1105887生产报表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242021-7-27
222021SR1105920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252021-7-27
232021SR1104488水质检测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72021-7-27
242021SR1102007勤务排班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192021-7-27

1-1-379

252021SR1105919服务热线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252021-7-27
262021SR1105966安全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202021-7-27
272021SR1106077移动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272021-7-27
282021SR1106078车辆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242021-7-27
292021SR1106079协同办公系统V1.0原始取得杭州湘泰2020-12-312021-7-27

1-1-380

附件3:董事王刚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共青城格锐翰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刚控制的企业
2惠州市车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江西车仆电子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江西车仆润滑油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江西车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江西省九州速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8江西省知豆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9南昌逸之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0融天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1上海大千美食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2上海大千美食林实业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3深圳车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4深圳车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5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6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7深圳车仆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8深圳景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9深圳聚合创富信息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刚控制的企业
20深圳市艾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1深圳市爱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2深圳市八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3深圳市葵涌双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4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5深圳市宝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6深圳市车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7深圳市车仆围棋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8深圳市车之仆商贸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29深圳市诚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0深圳市丹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1深圳市点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1-381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2深圳市鼎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3深圳市垌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4深圳市都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5深圳市丰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6深圳市蜂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7深圳市福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8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39深圳市格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0深圳市固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1深圳市珖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2深圳市海品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3深圳市瀚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4深圳市汇智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5深圳市吉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6深圳市佳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7深圳市金蓝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8深圳市景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49深圳市聚亨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0深圳市科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1深圳市联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2深圳市刘备车急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3深圳市龙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4深圳市漠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5深圳市鹏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6深圳市普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7深圳市壬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8深圳市瑞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59深圳市沙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0深圳市速即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1深圳市湾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2深圳市万邦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3深圳市万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4深圳市伟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1-1-382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65深圳市芯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6深圳市易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7深圳市宇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8深圳市云鹏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69深圳铁茧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0深圳市自元素日化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1深圳格锐瀚特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2深圳市蓝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3利安福汽车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4深圳市中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5深圳车仆实业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6江西煜申汽车配件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7深圳逸之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8深圳市欢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79空中互联(深圳)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80深圳市鑫壬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81深圳车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82广州车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83上海大千天鹅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王刚控制的企业
84共青城光谷投资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85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86江西龚杏临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87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88江西省晶合咨询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89江西省绿野汽车照明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0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1南昌光谷产业园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2南昌光谷光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3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4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5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6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7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383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98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99江西省昌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0江西省晶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1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2共青城悦芯投资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3共青城致本投资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4共青城悦芯投资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5共青城致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6共青城思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7共青城观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8江西开物电器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09江西求思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0南昌成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1南昌求睿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2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3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4江西省昌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5江西省晶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6江西晶亮光电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117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担任董事的公司
118杭州国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担任董事的公司
119紫金道合环保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担任董事的公司
120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王刚的兄弟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121格锐瀚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王刚的配偶胡蓉控制的企业
122辉腾(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王刚的配偶胡蓉控制的企业
123深圳逸之彩铝质软管制造有限公司王刚的配偶胡蓉控制的企业

1-1-384

附件4:董事李秀清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泰世纪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2杭州萧山新塘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3杭州勤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4杭州荸荠投资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5杭州萧山安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6西藏德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7苏州陆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8杭州可为贸易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9浙江国泰工程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10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11杭州萧山国泰宾馆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12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13郑州国泰置业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14杭州国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间接持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15浦江县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间接持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16宁波普济共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秀清配偶控制的企业
17上海同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秀清配偶控制的企业
18上海和康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秀清配偶控制的企业
19上海众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秀清配偶控制的企业
20普康(杭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李秀清配偶控制的企业
21杭州普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秀清配偶控制的企业
22宁波同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秀清配偶控制的企业
23杭州萧联建筑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李秀清父亲控制的企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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