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因赛集团”)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因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投资”)的通知,其向刘晓伟先生协议转让550万股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因赛投资于2022年7月28日与刘晓伟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刘晓伟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因赛集团5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4%,转让的价格为17.4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95,75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15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因赛投资和刘晓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因赛投资 | 21,507,200 | 19.5691% | 16,007,200 | 14.5647% |
刘晓伟 | 0 | 0 | 5,500,000 | 5.004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