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莫善军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能力和条件,能够满足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