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超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宝顶赢”)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宝顶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84,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2.62%;其与一致行动人赣州超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44,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7.12%。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赣州超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 1%的告知函。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387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 9月1日至2022年 9月16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2年9月 1日至2022年9月16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000 | 1.00% | |
合计 | 680,000 | 1.00% |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
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赣州超逸 | 合计持有股份 | 3,060,000 | 4.50 | 3,060,000 | 4.5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60,000 | 4.50 | 3,060,000 | 4.50 | |
宁波宝顶赢 | 合计持有股份 | 2,464,000 | 3.62 | 1,784,000 | 2.6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64,000 | 3.62 | 1,784,000 | 2.62 | |
合计 | 5,524,000 | 8.12 | 4,844,000 | 7.12 |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一)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5)。
(三)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