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25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变更认购对象)》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因在册股东超过200人,此次股票定向发行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22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编号:证监许可[2022] 2061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