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力量钻石 股票代码:30107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4,148,792股
2、发行价格:162.0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12,345,791.9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4,148,792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2022年9月19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 1
释义 ...... 3
一、公司概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7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0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1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3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3
九、备查文件 ...... 24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力量钻石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Ltd |
股票简称 | 力量钻石 |
股票代码 | 301071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成立日期 | 2010年11月9日 |
上市日期 | 2021年9月24日 |
注册地址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
办公地址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
法定代表人 | 邵增明 |
注册资本(发行前) | 120,743,960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400565103402W |
邮政编码 | 476200 |
电话 | 0370-7516686 |
传真 | 0370-6021170 |
互联网地址 | http://www.lldia.com/ |
董事会秘书 | 童越 |
成立日期 | 2003年9月17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4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年7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11日向深交所报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550名特定投资者。上述550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82家、证券公司83家、保险机构32家、其他类型投资者333家等。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16日收盘后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550名投资者发出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相关附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
报价开始前(即2022年8月19日9时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合计收到2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1 | 詹春涛 |
2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19日申购簿记结束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向552家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20家、基金公司82家、证券公司83家、保险机构32家、其他类型投资者335家,追加认购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7:00。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申购阶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2年8月19日9:00-12:0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合计接收到14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14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为有效申购报价。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 (元/股) | 申购金额 (元) | 是否有效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 (元/股) | 申购金额 (元) | 是否有效 |
1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5.00 | 115,000,000.00 | 是 |
2 |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03.18 | 115,000,000.00 | 是 |
3 | 詹春涛 | 175.02 | 115,000,000.00 | 是 |
4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5.50 | 115,000,000.00 | 是 |
182.50 | 116,000,000.00 | |||
162.02 | 117,000,000.00 | |||
5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87.00 | 150,000,000.00 | 是 |
6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2.01 | 115,000,000.00 | 是 |
7 | 周雪钦 | 189.10 | 115,000,000.00 | 是 |
178.10 | 230,000,000.00 | |||
162.01 | 420,000,000.00 | |||
8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 | 365,000,000.00 | 是 |
166.00 | 370,000,000.00 | |||
162.01 | 370,000,000.00 | |||
9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62.01 | 120,000,000.00 | 是 |
10 | UBS AG | 194.31 | 165,000,000.00 | 是 |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8.00 | 115,000,000.00 | 是 |
172.20 | 162,000,000.00 | |||
170.00 | 209,000,000.00 |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2.00 | 135,000,000.00 | 是 |
182.26 | 205,000,000.00 | |||
176.69 | 229,000,000.00 | |||
13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00 | 130,000,000.00 | 是 |
168.33 | 280,000,000.00 | |||
1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9.88 | 221,000,000.00 | 是 |
183.26 | 356,000,000.00 | |||
179.07 | 514,000,000.00 |
(2)追加认购情况
追加认购程序截止前,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簿记中心共收
到12份追加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上述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 (元/股) | 申购金额 (元) | 是否有效 |
1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2.01 | 60,000,000.00 | 是 |
2 |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2.01 | 50,000,000.00 | 是 |
3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62.01 | 324,000,000.00 | 是 |
4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62.01 | 43,000,000.00 | 是 |
5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01 | 669,000,000.00 | 是 |
6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01 | 134,000,000.00 | 是 |
7 | UBS AG | 162.01 | 12,000,000.00 | 是 |
8 | 华宝证券价值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62.01 | 45,000,000.00 | 是 |
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2.01 | 1,000,000.00 | 是 |
10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01 | 335,000,000.00 | 是 |
1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01 | 297,000,000.00 | 是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01 | 272,000,000.00 | 是 |
经核查,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关于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的确认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配售股数(股) | 配售金额(元)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26,555 | 733,347,175.55 |
序号 | 发行对象 | 配售股数(股) | 配售金额(元) |
2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51,583 | 704,999,961.83 |
3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740,571 | 443,999,907.71 |
4 | 周雪钦 | 2,592,432 | 419,999,908.32 |
5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28,288 | 279,999,938.88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13,492 | 228,999,838.92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90,043 | 208,999,866.43 |
8 | UBS AG | 1,018,455 | 164,999,894.55 |
9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25,868 | 149,999,874.68 |
10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22,177 | 116,999,895.77 |
11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9,832 | 114,999,882.32 |
12 |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09,832 | 114,999,882.32 |
13 | 詹春涛 | 709,832 | 114,999,882.32 |
14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709,832 | 114,999,882.32 |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4,148,792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24,689,833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8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62.01元/股。
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认程序和原则,确认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62.01元/股。
(七)募资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2,345,791.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414,03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2年8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62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2022年8月25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3,912,345,791.92元缴付至中信证券指定的账户内。
2022年8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前述报告,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2,345,791.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24,148,792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配售股数(股) | 配售金额(元)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26,555 | 733,347,175.55 |
2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51,583 | 704,999,961.83 |
3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740,571 | 443,999,907.71 |
4 | 周雪钦 | 2,592,432 | 419,999,908.32 |
5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28,288 | 279,999,938.88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13,492 | 228,999,838.92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90,043 | 208,999,866.43 |
8 | UBS AG | 1,018,455 | 164,999,894.55 |
9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25,868 | 149,999,874.68 |
10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22,177 | 116,999,895.77 |
11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9,832 | 114,999,882.32 |
12 |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09,832 | 114,999,882.32 |
13 | 詹春涛 | 709,832 | 114,999,882.32 |
14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709,832 | 114,999,882.32 |
经核查,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4,148,792股,发行对象家数为14名,具体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主要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4,526,555 |
限售期 | 6个月 |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
注册资本 | 22,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窦玉明 |
主要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4,351,583 |
限售期 | 6个月 |
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
注册资本 | 36,172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周易 |
主要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2,740,571 |
限售期 | 6个月 |
4、周雪钦
姓名 | 周雪钦 |
身份证号码 | 350524************ |
住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获配数量(股) | 2,592,432 |
限售期 | 6个月 |
5、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402室 |
注册资本 |
10,100万元人民币
1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 |
获配数量(股) | 1,728,288 |
限售期 | 6个月 |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1,413,492 |
限售期 | 6个月 |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注册资本 |
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主要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1,290,043 |
限售期 | 6个月 |
8、UBS AG
企业名称 | UBS AG |
企业性质 |
QFII
QFII
住所 |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
注册资本 | 385,840,847瑞士法郎 |
法定代表人 | 房东明 |
主要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获配数量(股) | 1,018,455 |
限售期 | 6个月 |
9、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B座6层、7层、8层 |
注册资本 | 2,866,284.4954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韩广岳 |
主要经营范围 | 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925,868 |
限售期 | 6个月 |
10、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655号14幢108室-2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肖雷鸣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获配数量(股) | 722,177 |
限售期 | 6个月 |
1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住所 |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升 |
主要经营范围 |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 |
获配数量(股) | 709,832 |
限售期 | 6个月 |
12、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1001室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党 |
主要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 |
获配数量(股) | 709,832 |
限售期 | 6个月 |
13、詹春涛
姓名 | 詹春涛 |
身份证号码 | 413001************ |
住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获配数量(股) | 709,832 |
限售期 | 6个月 |
14、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胜利路市委党校4号楼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赵涛 |
主要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粮食收购;谷物销售;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财务咨询;初级农产品收购 |
获配数量(股) | 709,832 |
限售期 | 6个月 |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24,148,792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力量钻石;证券代码为:301071;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2022年9月19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邵增明 | 境内自然人 | 48,095,832 | 39.83% |
2 | 李爱真 | 境内自然人 | 20,000,000 | 16.5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3 | 翁伟武 | 境内自然人 | 4,626,190 | 3.83% |
4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非法人组织 | 3,546,666 | 2.94% |
5 | 林佩霞 | 境内自然人 | 3,469,642 | 2.87% |
6 | 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非法人组织 | 2,490,660 | 2.06% |
7 | 夏红明 | 境内自然人 | 2,448,026 | 2.03% |
8 | 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非法人组织 | 2,313,096 | 1.92% |
9 | 王六一 | 境内自然人 | 2,078,274 | 1.72% |
10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009,207 | 0.84% |
合计 | 90,077,593 | 74.60%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邵增明 | 境内自然人 | 48,095,832 | 33.19% |
2 | 李爱真 | 境内自然人 | 20,000,000 | 13.80% |
3 | 翁伟武 | 境内自然人 | 4,626,190 | 3.19% |
4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 心(有限合伙) | 境内一般法人 | 3,546,666 | 2.45% |
5 | 林佩霞 | 境内自然人 | 3,469,642 | 2.39% |
6 | 周雪钦 | 境内自然人 | 2,592,432 | 1.79% |
7 | 河南省国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490,660 | 1.72% |
8 | 夏红明 | 境内自然人 | 2,448,026 | 1.69% |
9 | 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一般法人 | 2,313,096 | 1.60% |
10 | 王六一 | 境内自然人 | 2,078,274 | 1.43% |
合计 | 91,660,818 | 63.25% |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本次发行数量(股) | 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90,557,970 | 75.00 | 24,148,792 | 114,706,762 | 79.17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30,185,990 | 25.00 | - | 30,185,990 | 20.83 |
合计 | 120,743,960 | 100.00 | 24,148,792 | 144,892,752 | 100.00 |
本次发行前后,邵增明、李爱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21年度、2022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元/股) | 本次发行后(元/股) | ||
2022年1-6月 /2022年6月末 | 2021年度 /2021年末 | 2022年1-6月 /2022年6月末 | 2021年度 /2021年末 | |
基本每股收益 | 1.9802 | 4.8837 | 1.6501 | 1.6533 |
每股净资产 | 9.4362 | 15.8736 | 34.7174 | 33.4679 |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数据;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92,100.80 | 70,229.30 | 37,597.08 | 30,319.13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 103,385.33 | 72,124.37 | 41,902.47 | 26,533.12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195,486.13 | 142,353.68 | 79,499.54 | 56,852.25 |
流动负债 | 42,722.67 | 35,442.48 | 27,584.99 | 15,181.91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 38,826.97 | 11,079.36 | 7,390.98 | 4,409.13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81,549.64 | 46,521.84 | 34,975.97 | 19,591.04 |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 113,936.49 | 95,831.84 | 44,523.58 | 37,261.21 |
注:2022年度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44,761.62 | 49,835.19 | 24,488.76 | 22,128.46 |
营业利润 | 27,848.44 | 27,707.87 | 8,501.18 | 7,312.13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27,845.46 | 27,705.87 | 8,479.08 | 7,312.01 |
净利润
净利润 | 23,909.44 | 23,955.53 | 7,299.68 | 6,312.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909.44 | 23,955.53 | 7,299.68 | 6,312.18 |
注:2022年度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18,822.80 | 28,807.65 | 10,021.22 | 2,274.57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6,954.26 | -51,465.85 | -9,269.86 | -1,585.44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1,478.58 | 27,202.45 | 56.18 | 2,176.04 |
现金净增加额 | 33,776.66 | 4,479.08 | 759.99 | 2,871.08 |
注:2022年度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流动比率(倍) | 2.16 | 1.98 | 1.36 | 2.00 |
速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 1.82 | 1.62 | 1.01 | 1.2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1.72 | 32.68 | 44.00 | 34.4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4.67 | 24.01 | 39.10 | 31.83 |
项目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0.01 | 8.23 | 4.23 | 5.15 |
存货周转率(次) | 1.99 | 1.58 | 1.33 | 1.07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 1.56 | 4.77 | 2.21 | 0.50 |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0 | 0.74 | 0.17 | 0.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9802 | 4.8837 | 1.6122 | 1.41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 1.9802 | 4.8837 | 1.6122 | 1.4147 |
注:2022年1-6月的周转率指标按照年化处理,2022年度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6,852.25万元、79,499.54万元、142,353.67万元和195,486.13万元,资产规模不断增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以及股东权益性资本投入增加使得公司总资产规模不断增加。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9,591.04万元、34,975.97万元、46,521.84万元和81,549.64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49%、78.87%、76.18%和52.39%,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
2、偿债能力分析
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公司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2.00、1.36、1.98和2.16,速动比率分别为1.26、1.01、1.62和1.82,短期偿债能力良好。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公司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4.36%、44.00%、32.68%和41.72%,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保荐代表人 | 史松祥、胡璇 |
项目协办人 | 卢梓昊 |
项目组成员 | 艾洋、万俊、陈皓、杜虹霓、张翼 |
电话 | 0755-23835238 |
传真 | 0755-23835201 |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名称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王丽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
经办律师 | 王威、王浚哲 |
电话 | 010-52682888 |
传真 | 010-52682999 |
(三)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梁春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吴少华、桑东雪 |
电话 | 010-58350011 |
传真 | 010-58350006 |
(四)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梁春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吴少华、桑东雪 |
电话 | 010-58350011 |
传真 | 010-58350006 |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已指派史松祥先生、胡璇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史松祥,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飞科电器、奥美医疗等IPO项目,雅戈尔、新纶科技、劲嘉股份、腾邦国际、美的集团、三峡水利、赢合科技、创维数字、亿纬锂能、齐心集团等再融资项目,美的集团整体上市、新纶科技重组等项目。
胡璇,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先后负责及参与白云电器IPO、威腾电气IPO、雷电微力IPO、中骏电气IPO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美的电器公开增发及非公开发行、TCL集团非公开发行、黄河旋风非公开发行、众业达非公开发行、万向钱潮配股及非公开发行、白云电器可转债、杰赛科技非公开发行、湘电股份非公开发行、拓日新能非公开发行、力劲科技港股配售等再融资项目;青岛海尔收购海尔集团资产、美的集团整体上市、大宇精雕重大资产重组、白云电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组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