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爱真女士与邵增明先生为母子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认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先生、李爱真女士出具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22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8,095,83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0,743,960股)的56.39%。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股权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权益变动后暨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8,09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144,892,752股)的47.00%。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9.39%。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数量(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控股股东邵增明先生、李爱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邵增明 | 48,095,832 | 33.19 |
李爱真 | 20,000,000 | 13.80 |
合计 | 68,095,832 | 47.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095,832 | 47.00 |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综上,邵增明先生、李爱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8,09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144,892,752股)的47.00%。
二、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增明先生、李爱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8,09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144,892,752股)的47.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变动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