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通过对相关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能够胜任董事职位。
我们同意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许萍、王志强、林金堂、肖阳、王敏、邓乃文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