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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2-043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永利先生。

7.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3,952,51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8.931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752,30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426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200,21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04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272,51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317%。其中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72,30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268%;通过网络投票25人,代表股份200,21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049%。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

6.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5%;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5%;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5%;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5%;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1%;反对15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5%;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1%;反对19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4%;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7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2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19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2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2%;反对19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952,32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19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72,32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2%;反对19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陈志坚、王思晔

3.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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