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或“公司”)股东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联”)于2022年8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1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深圳易联及财务顾问认真核查并说明有关事项,并于2022年8月9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及对外披露。公司股东深圳易联及财务顾问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协商各相关方开展回复工作。由于《关注函》中所涉及的事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6日和2022年9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和《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截至2022年9月15日,因上述回函准备工作仍未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继续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在2022年9月23日之前完成《关注函》回复。深圳易联及财务顾问将持续与各方沟通,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