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19,864,43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375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傅维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黄敏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19,857,427 | 99.9988 | 3 | 0.0000 | 7,000 | 0.0012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19,857,427 | 99.9988 | 0 | 0.0000 | 7,003 | 0.0012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徐昕 | 619,846,828 | 99.9971 | 是 |
3.02 | 倪龙祥 | 619,846,828 | 99.9971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增补黄敏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89,724,817 | 99.9921 | 3 | 0.0000 | 7,000 | 0.0079 |
2 |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89,724,817 | 99.9921 | 0 | 0.0000 | 7,003 | 0.0079 |
3.01 | 徐昕 | 89,714,218 | 99.9803 | ||||
3.02 | 倪龙祥 | 89,714,218 | 99.9803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当选监事徐昕先生和倪龙祥先生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农和林群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