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5,393,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0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524,168,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数1,22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数1,23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骆平先生、沈亚平先生、王江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获得表决权数(票) |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获得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票) |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1 | 骆平 | 524,213,059 | 99.7753% | 55,039 | 4.4544% |
2 | 沈亚平 | 524,213,026 | 99.7753% | 55,006 | 4.4518% |
3 | 王江平 | 524,433,023 | 99.8171% | 275,003 | 22.2566% |
骆平先生、沈亚平先生、王江平先生表决结果均为当选。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夏杰斌先生、朱锡坤先生、周伯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获得表决权数(票) |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获得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票) |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1 | 夏杰斌 | 524,433,026 | 99.8172% | 275,006 | 22.2568% |
2 | 朱锡坤 | 524,433,024 | 99.8172% | 275,004 | 22.2567% |
3 | 周伯煌 | 524,433,025 | 99.8172% | 275,005 | 22.2568 |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夏杰斌先生、朱锡坤先生、周伯煌先生表决结果均为当选。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414,22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6%;703,50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275,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田昊、何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