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原因如下:
2022年9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7,800股。在履行完股东大会审议、通知债权人等程序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46,893.0484万股减至46,877.2684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893.048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6,877.26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93.048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77.2684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893.048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877.268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另外因公司发展需要,增设副董事长1人,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
2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6日